厦门大学关于体育学分的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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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体育课程管理办法(试行)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体育课程管理办法(试行)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体育课程管理办法(试行)大学体育是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体育课程是通过完整的体育与健康教育和科学的体育锻炼过程,使学生达到增强体质、增进健康和提高体育素养为主要目标的公共基础课。

在校的学生,至少需修读两年(4个学期)的体育课程,一般安排在一、二年级,通过考核获得相应学分(每个学期1学分,总计4学分)。

该学分是学生毕业和获得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

一、体育课程的管理部门: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务部和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体育教学部共同负责学生体育教学工作安排,体育教学部负责对体育课程进行具体的管理和实施。

二、课程设置:体育理论课、田径、球类(高尔夫球、篮球、排球、软式排球、足球、手球、珍珠球、毽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等)、武术(太极拳、跆拳道等)、游泳、健美操、形体操、体育舞蹈、街舞、健身健美、瑜珈、保健体育等。

各类课程的开设将随课程建设的需要增减和修改。

三、选课管理:1、学生选课前在综合教务系统中了解课程及任课教师基本情况,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体育课程和上课(锻炼)时间。

2、选课程序:(1)学生通过教务系统进行网上选课(详见学期通知);(2)选定课程后,学期中途不再办理转班、转项、退班手续。

3、每班人数限定在50人左右,少于25人的班级不开班,另做调整或在新学期再选。

四、学分管理:1、每学期选定体育课程后,通过考核(及格以上者),即获得1学分。

每名学生每学期最多只能修读1学分体育课。

2、成绩评定根据学习态度、专项成绩、身体素质三个部分组成,100分为满分,85分及以上为优秀,76-84分为良好,60-75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3、体育课程不及格者只能在新学期重新修读,不能补考。

如因运动受伤等原因,经任课教师同意方可缓考,并在新学期开始前三周进行缓考。

体育课程缺课(见习、请假、旷课)累计达1/3总课时者,该学分必须重读。

4、对部分身体异常和病、残、弱及个别高龄等特殊群体的学生,开设保健体育课,参加保健体育课学生需持医院保健科证明,到体育部领取申请表并填写完整后,在开学5周内转入保健班学习,学期成绩评定在成绩后注明“保健”(60分)。

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厦门大学教务处

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厦门大学教务处

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厦大教[2005]3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本科生的培养质量,促进本科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厦门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凡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必须向学院书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

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或请假逾期两周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

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五条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经教务处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离校治疗。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条学生有缴纳学费的义务。

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其专业年级的缴费标准,按照一学年(只需注册一学期者按一学期)额度缴纳学费。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七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校历规定日期到学院办理注册手续方可取得本学期学习资格。

注册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办。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向学生所在学院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发文单位:国家教育委员会文号:教体[1990]015号发布日期:1990-10-11执行日期:1990-10-11生效日期:1900-1-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教委、高教局,国家教委直属高等学校:现将《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标准》、《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按下列要求真贯彻执行。

一、《标准》是促进大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手段,是学生接受优育教育的个体评价标准,也是学生能否毕业的一项必备条件。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都要把实施《标准》作为对学生进行德、智、体全面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全面实施。

二、各普通高等学校均须于一九九二年九月新学年开始实施《标准》。

实施《标准》的具体步骤:1.国家教委直属高等学校,于一九九一年九月新学年时,在一、二年级实施(一九九0到一九九一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始,在一年级试行)。

其它高等学校在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后,也可按照国家教委直属高等学校的实施步骤进行。

2.一九九一年未始实施《标准》的高等学校必须于一九九二年从一、三两个年级开始实施。

三年级学生前两年的成绩评定以体育课成绩为准。

一九九三年时四个年级全部实施。

三年级学生前两年的成绩评定也以体育课成绩为准。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国务院各部委的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所属高等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实施计划,于一九九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报我委学校体育卫生司备案。

四、国家教委将于一九九二年对一九九一年先行实施《标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告我委学校体育卫生司。

附件:一、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二、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附件一: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一、为了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经常锻炼身体,不断增强体质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和健康水平,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特制定《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厦门大学学分绩点说明

厦门大学学分绩点说明

附件6关于本科生学分绩点的说明根据2009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委员会决定,从2010年开始,所有校级奖学金评审中,本科生智育分中的成绩分采用学分绩点,现将学分绩点做以下说明:一、采用学分绩点更有利于比较和评价学生学习情况计算学分绩点是高校衡量学生学习情况的通行做法。

实际操作中各个高校的计算方法有很大不同,主要区别在于取值方法。

过去我校在学生评奖评优中采用的方法是将每个学生每门课程的实际成绩(百分制)按学分加权平均。

但这种方法在我校以往的评奖评优过程中,不少院系提出异议。

主要原因是:1.不同学院、学科学生之间课程差异大,教师评分标准并不统一;2.即使同一学科、同一门课程,由于不同班级、不同教师任课,成绩照样存在差异;3.同一专业学生因兴趣、方向不同选修课程各不相同,很难放在一起进行比较。

因此,在数学科学学院支持下,经过认真研究,提出了一种以学生所参加课程教学班的最高成绩为基准,根据学生在各门课程修读时所取得的成绩与本教学班最高成绩的偏离程度来反映学生课程学习情况的计算方法。

本方法使不同学科课程成绩之间更具可比性,更加科学、合理。

二、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每位学生的学分绩点成绩按如下七个步骤获得:第一步:用每位学生参评的各门课程的实际考试成绩分别减去59分(所获得的差值若为负数,则差值计作0)。

第二步:用每位学生参评的各门课程所在教学班的最高考试成绩分别减去59分。

第三步:将第一步获得的各差值除以第二步获得的相应课程的差值,所获得的商即为各门课程的绩点成绩。

第四步:将每位学生参评的各门课程的绩点成绩分别乘以相应课程的学分然后再求和。

第五步:将参评的各门课程的学分求和计算总学分。

第六步:将第四步所求的和数除以第五步计算的总学分,即可获得每位学生的加权平均绩点成绩。

第七步:将加权平均绩点乘以4即可获得每位学生的学分绩点。

注释之一:对于非百分制课程成绩,本方案作如下规定:注释之二:对于考查课程(即按合格、不合格登录成绩的)和免修的课程,不参与绩点排名。

福建体育生综合分450

福建体育生综合分450

福建体育生综合分450摘要:一、引言二、福建体育生综合分的计算方法1.体育分占比2.文化分占比3.综合分的计算公式三、如何提高综合分1.提高体育成绩2.提高文化成绩3.平衡体育与文化课的学习时间四、综合分对体育生的重要性1.升学录取依据2.奖学金评选标准3.选拔运动员的参考指标五、结论正文:一、引言随着教育部门对体育教育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体育生在升学、就业等方面的竞争也日趋激烈。

在这样的背景下,体育生的综合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以福建体育生综合分为例,分析其计算方法、提高途径以及对体育生的实际意义,以期为广大体育生提供参考。

二、福建体育生综合分的计算方法1.体育分占比在福建,体育生的综合分由体育分和文化分两部分组成。

体育分占比通常为30%,具体比例可能因学校而异。

体育分主要考察体育生的身体素质、运动技能和体育道德等方面的表现。

2.文化分占比文化分占比为70%,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

文化分是衡量体育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指标,对于体育生未来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综合分的计算公式综合分= 体育分× 体育分占比+ 文化分× 文化分占比例如,某体育生体育分为90分,文化分为600分,则其综合分为:综合分= 90 × 0.3 + 600 × 0.7 = 27 + 420 = 447分三、如何提高综合分1.提高体育成绩体育生要提高综合分,首先要努力提高体育成绩。

这需要通过科学的训练方法、合理的饮食搭配和充足的休息来实现。

此外,保持良好的心态和毅力也是提高体育成绩的关键。

2.提高文化成绩体育生往往在体育方面投入较多时间,容易忽视文化课的学习。

但要提高综合分,文化成绩同样重要。

体育生应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文化课的学习时间,逐步提高文化成绩。

3.平衡体育与文化课的学习时间体育生在提高体育和文化成绩的同时,还要注意平衡两者的学习时间。

适当减少体育训练时间,投入到文化课学习中,有助于提高综合分。

大三体育课成绩算法

大三体育课成绩算法
分值
10
9
8
7
6
5
4
3
2
1
项目
50米
7.8
8.1
8.5
8.9
9.4
9.6
9.8
10.0
10.2
10.4
仰卧起坐
45
42
39
36
33
30
27
25
23
21
立定跳远
199
195
190
185
180
175
170
165
160
155
800米
3.38
3.45
3.52
3.59
4.06
4.16
4.26
4.36
4.46
4.56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身体素质考试占40%。
测试项目:50米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800米。
3、课外活动(晨跑、社团活动等),占20%。
4、学习态度(平时上课出勤、课堂表现等)在体育总分中扣除,最多扣10分。
扣分要求:旷课一次扣5分,有证明的缺课不扣分,迟到、早退二次扣1分。
体育一(下)、体育二(上、下)女生评分标准
二、学生自愿参加晨晚跑,占体育成绩的20%,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考试占80%。2011级大三学生一学年累计40次得分20分加3分,2次一分;大四学生一学期累计20次得分20分加3分,1次一分;大三大四国际合作班学生按一学期累计次数给分,从2012级起大三学生均按一学期累计次数给分。
2011级大学三年级、四年级评分标准
大学一年级(体育一(上))男生评分标准
分值
20
18
16
14
12

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03年版)为了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全面推进大学生的素质教育,依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制定的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的有关文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凡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写信并附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向学校请假。

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或请假逾期的,视为旷课。

无特殊情况超过两周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约3个月)对新生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即取得学籍。

经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或属徇私舞弊者,取消学籍,予以退回。

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新生入学要进行体检复查。

患有不符合招生条件的疾病者,取消入学资格;若患有不属于前述范围的疾病,但又不宜在校内过集体生活者,经校医院证明,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必须在第二学年开学前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校医院复查合格证明,向学校申请办理入学手续。

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生待遇。

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向学校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条学生有缴纳学费的义务。

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其专业年级的缴费标准,按照一学年(只需注册一学期者按一学期)额度缴纳学费。

需重修课程的应按规定缴纳课程重修费。

未按期缴纳学费和课程重修费者,停止其修习课程。

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可另行申请补助或贷款。

第五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校历规定日期到学院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方可取得本学期学习资格。

未经注册者不准参加学习。

注册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办。

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未经请假而未如期到校注册者视为旷课。

未经请假、或超过假期达到两周仍未注册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二章学制第六条学校实行“有弹性的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

厦门大学本科生学分绩点的说明

厦门大学本科生学分绩点的说明

附件5厦门大学本科生学分绩点的说明根据2009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委员会决定,从2010年开始,所有校级奖学金评审中,本科生智育分中的成绩分采用学分绩点,现将学分绩点做以下说明:一、采用学分绩点更有利于比较和评价学生学习情况计算学分绩点是高校衡量学生学习情况的通行做法。

实际操作中各个高校的计算方法有很大不同,主要区别在于取值方法。

过去我校在学生评奖评优中采用的方法是将每个学生每门课程的实际成绩(百分制)按学分加权平均。

但这种方法在我校以往的评奖评优过程中,不少院系提出异议。

主要原因是:1.不同学院、学科学生之间课程差异大,教师评分标准并不统一;2.即使同一学科、同一门课程,由于不同班级、不同教师任课,成绩照样存在差异;3.同一专业学生因兴趣、方向不同选修课程各不相同,很难放在一起进行比较。

因此,在数学科学学院支持下,经过认真研究,提出了一种以学生所参加课程教学班的最高成绩为基准,根据学生在各门课程修读时所取得的成绩与本教学班最高成绩的偏离程度来反映学生课程学习情况的计算方法。

本方法使不同学科课程成绩之间更具可比性,更加科学、合理。

二、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每位学生的学分绩点成绩按如下七个步骤获得:第一步:用每位学生参评的各门课程的实际考试成绩分别减去59分(所获得的差值若为负数,则差值计作0)。

第二步:用每位学生参评的各门课程所在教学班的最高考试成绩分别减去59分。

第三步:将第一步获得的各差值除以第二步获得的相应课程的差值,所获得的商即为各门课程的绩点成绩。

第四步:将每位学生参评的各门课程的绩点成绩分别乘以相应课程的学分然后再求和。

第五步:将参评的各门课程的学分求和计算总学分。

第六步:将第四步所求的和数除以第五步计算的总学分,即可获得每位学生的加权平均绩点成绩。

第七步:将加权平均绩点乘以4即可获得每位学生的学分绩点。

注释之一:对于非百分制课程成绩,本方案作如下规定:注释之二:对于考查课程(即按合格、不合格登录成绩的)和免修的课程,不参与绩点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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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体育学分的相关说明
本科生在学期间须修满4个体育学分方能毕业。

4个学分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获得,具体说明如下:
一、获取体育学分的方式
1、通过选体育课获取学分。

大一第一学期的体育课为必修学分,每个学生必须选课;其他学期选课可以根据自己的课表和计划自由选择。

2、体育特色学分。

目前体育特色学分包含游泳和马拉松两个,凡参加体育部组织的游泳特色学分测试并达到规定要求者即可获得1个学分(测试每年组织两次,分别在6月份和10月份,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2);凡参加厦门国际马拉松赛并在规定时间内跑完全程的同学即可获得1个马拉松特色学分(须有组委会颁发的成绩证书,同时在马拉松官方网站公布的成绩表中可以查到成绩)。

上述每种特色学分每人只限获得1次,不能重复获取。

3、运动会表演项目学分。

每年的校运会都有大型团体表演,凡被选中参加集训并参加表演且通过基本素质考试的学生即可获得1个学分。

二、游泳学分说明
按学校规定,自2011级开始,游泳为每个学生的必修学分,会游泳的学生可以通过参加体育教学部组织的必修学分考试(具体达标标准见附件1)直接获得游泳必修学分;不会游泳的同学可通过选修游泳课的方式获得游泳学分。

特别说明:
凡已通过游泳必修学分考试者不能再选修游泳课(多修游泳学分无效),但可以报名参加游泳特色学分考试,申请获得游泳特色学分;
在4个体育学分当中,游泳学分最多只能有2个,而且其中必须有1个是游泳特色学分;
凡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游泳这个运动项目的同学,可以申请免修游泳(须从体育教学部网上下载“游泳课免修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并附上相关医院证明交到体育部办公室)。

经批准免修游泳的同学可以选修其他的体育课程,修满4个学分即可。

三、体育学分的认定
1、凡通过选体育课获得的学分以任课教师在教务系统所填成绩为准;
2、体育特色学分需学生自己申请(如报名参加游泳考试;马拉松赛结束后凭参赛成绩到体育教学部申请学分),由体育教学部认定后统一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学生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四、特别注意事项
1、学生选课时,同一运动项目最多只能选2次,分别为基础班和提高班,多选无效(如因漳州校区到校本部迁移或新旧教务系统转换而造成的同一项目重复选课,可视情况予以认定学分);
2、凡已修满4个体育学分(含特色学分)者,不能再选体育课;
3、每个学期每人限选一门体育课,不能多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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