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与措施费计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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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进行单独计取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进行单独计取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进行单独计取1、问:为什么要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进行单独计取且其使用管理要符合规定?答:根据建设部关于《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文件)中的规定: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的规定,各施工单位对本单位承接的建筑工程必须单独按比例计提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按规定使用此项费用。

施工单位严禁挪用此项费用;挪用此项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规定自2005年9月1日起执行。

2、问:什么是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答: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3、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包含哪些内容?答: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有四方面组成,即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简称四项费用)。

其中归属于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的项目名称有:安全警示标志牌、现场围挡、五板一图、企业标识、场容场貌、材料堆放、现场防火、垃圾清运等;归属于临时设施的项目名称有:现场办公生活设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含配电线路、配电箱、开关箱、接地保护装置);归属于安全施工的项目名称有: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防护(含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通道口防护、预留洞口防护、电梯井口防护、楼梯边防护、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高空作业防护)4、问:按集团公司规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总额如何确定?如何确认分项费用比例?答:集团公司为总承包特级企业,提取和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四项费用)总额为当年度结算产值的 2.548%(7.28%*35%)。

广西有关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相应规定(2012.4.6整理)

广西有关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相应规定(2012.4.6整理)

有关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相应的规定(2012年4月6日广西四建工程结算中心整理)一、市建规工[1999]13号《关于做好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的紧急通知》(1999年桂林市第2期造价信息)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围墙作业,围墙统一高度为1.8米,压顶0.15米,共计1.95米。

2、施工现场进出口地面必须采用100#混凝土铺设厚10cm以上、长10米和宽4米以上的硬功夫地面。

在工程基础完工后,施工单位必须重新平整场地并在建筑周边2米以内和主要通道上采用100#混凝土铺设地面后。

费用由建设单位一次性负担,在施工招标投标中作为独立费计入标价中。

二、市造价字[1999]第1号《关于〈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广西单估价表〉和〈广西土建工程费用定额〉使用说明的通知》(1999年桂林市第4期造价信息)1、市建规工[1999]13号文中的硬路面和硬地坪的费用,经测算每立方米按180元计算(包括地坪夯实和拆除的费用),作独立费处理。

三、市建规工[2001]21号文《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1、脚手架基础必须按市建规工[1999]13号文要求铺设10cmC10砼。

2、凡2001年7月1日后开工的市内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按费用定额三项税(费)前总价的1%收取,应单独列出不参与竞标,计入工程总造价中。

四、市建规[2003]14号《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的通知》(2003年桂林市第1期造价信息)1、在工程开工前,施工现场进出口地面必须铺设宽6m以上的混凝土路面,其长度自大门外10m延伸至场内路网,施工现场必须制作洗车槽。

生活区、办公区必须铺设宽2m以上的混凝土路面,要求形成路网并与作业区路网相连。

2、工程基础完成后,施工单位必须重新平整场地,并在建筑物周边和主要通道上铺设混凝土后,才能进行上部施工。

建筑物周边混凝土硬地坪必须结合外架基础一次成活,并制混凝土排水沟,与场内排水主管相连;主要交通通道要求铺设宽4m以上的路面,并形成环场道路,连接作业区、生活区、办公区和出入口。

措施费的计算方法

措施费的计算方法

措施费的计算方法措施费是指为了保障其中一特定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管理和风险控制所需要支付的费用。

它一般包括安全防护措施费、环境保护措施费、劳动力费、设备费等。

下面将详细介绍措施费的计算方法。

1.安全防护措施费:安全防护措施费是指为了预防和控制施工中的各类事故和灾害,需要采取的一系列安全措施所需的费用。

计算安全防护措施费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a.根据具体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要求,确定需要采取的各类安全防护措施;b.对各类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和劳动力进行清单明细编制;c.根据材料、设备和劳动力的数量和市场价格进行成本计算;d.将各类安全防护措施的费用进行加总,得到安全防护措施费。

2.环境保护措施费:环境保护措施费是指为了预防和治理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需要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所需的费用。

计算环境保护措施费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a.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或相关法律法规,确定需要采取的各类环境保护措施;b.对各类环境保护措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和劳动力进行清单明细编制;c.根据材料、设备和劳动力的数量和市场价格进行成本计算;d.将各类环境保护措施的费用进行加总,得到环境保护措施费。

3.劳动力费:劳动力费是指为安全管理和风险控制所需的劳动力成本。

计算劳动力费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a.确定所需的工种和工作岗位;b.根据工种和工作岗位,确定所需的劳动力数量和工时;c.根据劳动力数量和工时以及相应的工资水平,计算劳动力费用。

4.设备费:设备费是指为实施安全管理和控制风险所需的设备租赁和维护费用。

a.根据具体施工项目的需要,确定所需的设备种类和数量;b.调查市场价格,了解相应设备的租赁费用;c.根据设备的租赁时间和租赁费用,计算设备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所述的计算方法仅为一般性方法,具体项目的措施费计算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细化。

此外,措施费的计算涉及到各种具体的工程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也需要参考和遵循。

桂建质【2006】22号

桂建质【2006】22号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细则》的通知桂建质[2006]22号各市、县建委(建设局):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我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二OO六年八月二十二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细则第一条为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资金的合理投入和使用,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良好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减少作业人员伤亡,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根据本自治区的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定额》的"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的组成"中措施费所含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组成。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依法招标的工程项目由招标方或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非招标的工程项目由发包方)结合工程实际,按附件一的内容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投标方(或承包方)应结合工程实际及自身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对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定额》单独报价,报价按附件二的费率计价。

对于附件二费率区间的取值:(一)建筑(土建)工程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小于1万平方米的工程取高值,1万~3万(含1万,3万)平方米的工程取中间值,大于3万平方米的工程取值不得低于最低值。

建设工程措施费如何取费?

建设工程措施费如何取费?

建设工程措施费如何取费?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该如何取费?想要了解这个问题就要你可从以下几个方面了解。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依据投标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应包括除规费、税金以外的全部费用。

清单计价规范规定,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费用标准计价,此费用不能参与市场竞争。

总价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建筑安装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在合同履行中为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保护现场内外环境等所采取的措施发生的费用。

总价措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总价措施费--二次搬运费因施工管理需要或场地狭小导致建筑材料、设备等不能一次搬运到位,必须发生二次或以上搬运所需的费用。

总价措施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因冬雨季施工发生的冬雨季施工降效费,以及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保温、防雨等措施的费用。

总价措施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大型施工机械设备运至施工地点并进行安装、拆卸、试运转等所需的费用。

总价措施费--施工排水费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对施工现场,采取各种排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施工降水费为确保土方和基础工程等地下工程的正常施工,采取各种降水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总价措施费-- 已完工程保护费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费用。

单项措施费--脚手架有的地方是按照外墙、内墙分开算的,有的是按照建筑面积。

部分地区还有单梁、柱子、挑脚手架、里脚手架等。

层高超过3.6m时要计算满堂脚手架,注意超高运输增加费。

地下室采用非泵送时要计算脚手架的。

单项措施费--垂直运输费一般按照建筑面积,有的地区按照定额人工为基数计算,这个比较好说。

超高增加费超高增加费看分两种:一、层高超过3.6m(或者6m),二、檐高超过一清楚计算基数就好算了以上的内容全部了解后,措施项目计取也就不难了。

广西有关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相应规定(2012.4.6整理)

广西有关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相应规定(2012.4.6整理)

有关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相应的规定(2012年4月6日广西四建工程结算中心整理)一、市建规工[1999]13号《关于做好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的紧急通知》(1999年桂林市第2期造价信息)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围墙作业,围墙统一高度为1.8米,压顶0.15米,共计1.95米。

2、施工现场进出口地面必须采用100#混凝土铺设厚10cm以上、长10米和宽4米以上的硬功夫地面。

在工程基础完工后,施工单位必须重新平整场地并在建筑周边2米以内和主要通道上采用100#混凝土铺设地面后。

费用由建设单位一次性负担,在施工招标投标中作为独立费计入标价中。

二、市造价字[1999]第1号《关于〈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广西单估价表〉和〈广西土建工程费用定额〉使用说明的通知》(1999年桂林市第4期造价信息)1、市建规工[1999]13号文中的硬路面和硬地坪的费用,经测算每立方米按180元计算(包括地坪夯实和拆除的费用),作独立费处理。

三、市建规工[2001]21号文《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1、脚手架基础必须按市建规工[1999]13号文要求铺设10cmC10砼。

2、凡2001年7月1日后开工的市内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按费用定额三项税(费)前总价的1%收取,应单独列出不参与竞标,计入工程总造价中。

四、市建规[2003]14号《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的通知》(2003年桂林市第1期造价信息)1、在工程开工前,施工现场进出口地面必须铺设宽6m以上的混凝土路面,其长度自大门外10m延伸至场内路网,施工现场必须制作洗车槽。

生活区、办公区必须铺设宽2m以上的混凝土路面,要求形成路网并与作业区路网相连。

2、工程基础完成后,施工单位必须重新平整场地,并在建筑物周边和主要通道上铺设混凝土后,才能进行上部施工。

建筑物周边混凝土硬地坪必须结合外架基础一次成活,并制混凝土排水沟,与场内排水主管相连;主要交通通道要求铺设宽4m以上的路面,并形成环场道路,连接作业区、生活区、办公区和出入口。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规范企业建筑工程安全防护与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保障员工安全和施工环境的文明乾净,提高企业形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订立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防护费用管理第一节费用核算1.建筑工程安全防护费用由项目部负责核算,并提交给财务部门进行审批。

2.安全防护费用核算包含但不限于劳动保护用品、安全设备购置与维护费用、安全人员费用等。

3.项目部应依照实际使用情况,合理核算并报销安全防护费用,确保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第二节费用审批1.项目部在每个施工阶段开始前,应报备安全防护费用预算并提交给企业管理负责人审批。

2.企业管理负责人应对安全防护费用预算进行审核,确保费用预算的合理性,及时下发批复文件。

3.项目部在超出安全防护费用预算的情况下,应提出书面申请,并经企业管理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超出预算的费用。

第三节费用使用1.项目部应依照安全防护费用预算的用途和标准使用费用,严禁挪用、私分或超标消费。

2.安全防护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应依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购置和更新,确保安全防护效果。

3.安全防护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完毕后,项目部应进行检查、清点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和安全性能。

1.企业管理负责人有权对项目部的安全防护费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项目部应乐观搭配并供应相关料子。

2.财务部门对安全防护费用进行账务核对和监督,确保费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3.如发现安全防护费用存在违规使用、虚增、虚报等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进行相应的矫正和处理。

第三章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第一节费用核算1.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项目部负责核算,并提交给财务部门进行审批。

2.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核算包含但不限于环境保护费用、施工垃圾处理费用、文明施工标识费用等。

3.项目部应依照实际使用情况,合理核算并报销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确保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第二节费用审批1.项目部在每个施工阶段开始前,应报备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预算并提交给企业管理负责人审批。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一线建筑工人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定义)本规定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详见附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关系)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由各地建设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自行确定。

第五条(设计阶段费用确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建筑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相应费率,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招投标阶段费用确定)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方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

投标方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单独报价。

投标方报价的费率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费率。

第七条(合同内容)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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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计取及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价有标准、支付有依据、监督有办法,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06]22号)和《桂林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按照开展“城乡清洁工程”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条本暂行办法所称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范围,是指工程施工期间的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达到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文明环境与卫生标准的要求,所需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设施的费用(详见附件1)。

由现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费用定额》)的“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的组成”中其他措施费所含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组成。

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职责范围内,应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及《桂林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建设单位支付及施工单位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人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在编制工程招标文件时,依照本暂行办法所列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范围和内容,结合工程特点,按照《桂林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及常规的施工技术方案,单独开列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临时设施等项目的详细清单内容,并按照以下规定指定控制措施项目总报价的费率;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报价要求,根据本暂行办法第一条的要求,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作业环境,以及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的相应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开列清单,单独报价。

对于《费用定额》费率区间的取值:
(三) 其余工程: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取值,但不得低于最低值。

第六条对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有特殊措施要求,未列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内容的,可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依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另行立项,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中。

危险性较大工程应当按照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规定的分项内容,根据经专家论证审核通过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来确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内容。

对于基坑围护和沿街安全防护设施等有特殊措施要求,未列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内容的,应另行标明项目内容。

第七条市造价管理部门应根据建筑市场实际情况,适时测算、调整和发布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率。

第八条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不得作为让利因素参与竞标。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和投标人应按本办法规定,在编制、审查工程概(预)算、标底(预算控制价)、投标报价和工程结算时,应按规定单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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