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胜中学招生工作方案2008

合集下载

安阳市教育局

安阳市教育局

安阳市教育局关于2008年小学、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单位:根据省教育厅2008年招生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对2008年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小学、初中招生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我局招生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招生工作意见,报我局批准后实施。

根据《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行政区划调整后中小学招生工作暂行意见的通知》(安政办…2003‟71号)规定,市区小学、初中招生实行学区招生,初中招生原来划定的学区不变,各区负责安排及协调本区的小学及区属的初中招生。

厂矿小学、初中招生,由各厂矿教育管理部门、中小学自行组织安排。

二、小学招生全市今年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2002年8月31日前出生)。

各县(市、区)在安排小学招生时,要依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保证本县(市、区)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尽量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比率。

市辖各区负责本区所属小学的招生工作。

凡区与区因地域关系交叉的小学,招生范围原则上维持原学区不变,不得向学生收取规定以外的费用。

随着学龄人口和学校建设情况的变化,在保证所有适龄儿童能够入学、学区不出现招生盲点的前提下,经过相关行政区教育局协商达成一致,小学招生学区可做出相应调整。

根据《安阳市教育局关于将曙光学校小学部等六所学校业务管理移交所在区教育局管理的通知》(安教基…2006‟410号)精神,市教育局直属的各小学招生工作统一由所在区教育局负责。

三、初中招生全市实行小学毕业生免试划片就近入学。

市教育局直属普通初中学校招生在同一时间分两个步骤进行,第一步为提前录取学校招生,提前录取学校为市五中、市七中、市外国语学校初中部、市实验中学初中部四所学校,这四所学校面向市区使用电脑派位的方法进行招生。

第二步为学区内初中招生,学区内初中学校面向本学区按照免试划片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使用电脑派位和手工调整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生。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08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08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08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8.07.20•【字号】鲁招委[2008]13号•【施行日期】2008.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08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招委[2008]13号)各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2008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考试环境的综合治理,全面、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办学行为。

为确保考试安全,构建和谐的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考试环境,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14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08年我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我省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思路和要求(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做好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育部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稳定和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工作,坚决贯彻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监察部、信息产业部、国家保密局、武警总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加强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教学[2004]15号)的精神,充分发挥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作用,加强与公安、武警、信息、保密、宣传、监察等各部门的协调配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考试环境的综合治理,确保考试安全。

各市教育局和招生(考试)办公室(中心)要重点防范和封堵有组织、有预谋地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行为,按照《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利用无线电设备在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中作弊等行为的通知》(教学〔2008〕8号)要求,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无线电管理部门及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切实维护成人高考的公平和秩序。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中小学校和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中小学校和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中小学校和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8.04.09•【字号】•【施行日期】2008.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中小学校和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基〔2008〕8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我县2008年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和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小学招生(一)招生区域的划分1.南宾镇城区学校招生城区学生区域的划分:按户口和居住地核定(2007年1月1日前在南宾镇的以户口证为准,2007年1月1日以后迁入南宾镇的必须户口证和房产证“两统一”)。

南宾镇小学招收横街社区居委会、新开路社区居委会、正街社区居委会、老街社区居委会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师范附属小学招收下街社区居委会、红卫社区居委会、较场社区居委会辖区内的适龄儿童;民族小学招收红井社区居委会、城北村辖区内的适龄儿童;渝中实验小学招收城东社区居委会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双庆小学招收双庆社区居委会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华丰小学招收华丰社区居委会的华丰组及丛林组辖区内的适龄儿童;金胜希望小学招收城南社区居委会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原划有非城区招生任务的学校的招生区域不变。

2.其它学校招生区域的划分:各乡镇中心校在6月15日前根据就近入学,资源合理利用的原则,提出所辖各校划片招生意见,并报当地政府审查批准后实施。

县特殊教育学校在全县行政区域范围内适量招收聋哑儿童,盲童和重度智残儿童可送市内外其它特殊学校学习。

(二)招生条件。

凡年满6周岁以上(边远高寒山区经县教委同意后可推迟到7周岁)未入小学的儿童。

(三)入学通知书的发放。

2024年郑州市市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2024年郑州市市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2024年郑州市市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学校名称招生计划(班)备注序号
合计426
1郑州市明新中学8
2郑州爱中学校10
3郑州市京广实验学校8
4郑州慧民外语学校10
5郑州树人中学10
6郑州博爵国际学校10
7郑州市为民高中12
8郑州市明德中学8
9郑州市陇海中学12
10郑州市思齐实验中学10
11郑州外国语新枫杨学校20
12郑州尚美中学12
13河南省实验文博学校16
14郑州市桃园中学10
15河南郑州建业外国语中学6
16黄河科技学院附属中学20
17郑州嵩阳中学12
18郑州二砂寄宿学校6
19郑州励德双语学校14
20郑州市基石中学10
21郑州中学生学习报社附属学校12
22郑州领航实验学校12
23郑州啟思中学2
24郑州优胜实验中学14 25郑州四禾美术学校16 26郑州津孚国际学校10 27郑州新奇中学18 28郑州西斯达城市森林学校6 29郑州学森实验学校6 30郑州星源外国语学校8 31郑州一八联合国际学校6 32郑州航空港区辰林高级中学10 33郑州航空港区英迪国际学校4 34河南省实验学校裕鸿国际学校8 35郑州航空港区郑航实验高级中学12 36郑州华夏中学4 37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艺书高级中学14 38郑州航空港区南开高级中学4 39郑州市郑中国际学校14 40郑州国庆中学12 41郑州经开区华尔高级中学6 42郑州市郑西实验高级中学4。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8.09.11•【字号】湘教发[2008]69号•【施行日期】2008.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08]69号)各市州教育局,各高职学院:根据教育部关于职业技术教育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实际,现就2008年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招生对象。

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招生对象为省内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招生计划由我厅编制下达。

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按计划招生,没有安排五年制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得招收五年制学生。

三、招生办法。

招生学校根据应届初中毕业的毕业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择优录取。

四、录取备案。

招生学校在录取工作结束后到我厅学生处办理录取备案手续,录取表加盖录取专用章。

录取备案时,需审核新生毕业会考成绩和毕业证书原件。

录取备案时间为9月15-19日,逾期不予办理。

五、新生注册。

学校凭录取备案依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厅学籍管理部门办理注册手续。

六、违规处理。

招生学校不得招收非应届初中毕业生入学,一经发现,取消学生学籍,并对有关学校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未经我厅批准,招生学校不得以联合办学的名义异地、异校办班办学,一经发现,取消学校五年制招生资格。

湖南省教育厅二OO八年九月十一日。

中学教育教学优胜奖奖励方案

中学教育教学优胜奖奖励方案

XXXXX中学教育教学优胜奖奖励方案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激励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学校研究决定,制定如下奖励方案:
一、特殊贡献奖
对在期末区内联合考试中平均分、优秀率和及格率成绩其中一项高于第一梯队就可以获得一项教育教学优胜奖的特殊贡献奖,获得一项特殊贡献奖奖励500分。

(每分赋值参照团队奖励分赋值)
二、团队奖励
该项资金占教育教学优胜奖奖金的50%,以新区期末考试成绩学校综合排名为准(公办学校),满足备课组在本学科区内排名不低于学校综合排名或不低于前八名的,备课组所有教师都享受教育教学优胜奖的团队奖励,每人奖励300分。

(备注:如果没有区学校综合排名时,以学校总分排名为标准)
三、个人奖励
该项资金为教育教学优胜奖扣除特殊贡献奖和团队奖励后,分平均分、优秀率、及格率三部分赋值。

1.平均分奖励:以学校在新区期末考试成绩平均分排名为准,满足个人教学平均分在区内排名不低于前八名的奖
励200分,其余教师位于学校排名之前的奖励150分。

2.优秀率奖励:以学校在新区期末考试成绩优秀率排名为准,满足个人教学平均分在区内排名不低于前八名的奖励200分,其余教师位于学校排名之前的奖励150分。

3.及格率奖励:以学校在新区期末考试成绩及格率排名为准,满足个人教学平均分在区内排名不低于前八名的奖励200分,其余教师位于学校排名之前的奖励150分。

四、备注
1.如果新区没有组织相应的考评或无法取得新区相关排名,由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参照千分制考核进行考评。

2.对于参加中考有关科目的教师如果学校已有奖励就不再参加优胜奖奖励。

3.本方案从教师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2024秋季中学招生方案

2024秋季中学招生方案

2024秋季中学招生方案一、招生目标为了保证2024年秋季中学的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我们将招收一批优秀的学生,以提高学校的整体教学质量。

我们将根据学校的教育资源和师资力量,合理控制招生规模,确保新生质量。

二、招生对象1. 初中毕业生:全国范围内具有初中毕业资格的学生。

2. 国际学生:符合我国教育部门规定的国际学生招生条件,具备一定汉语水平的学生。

三、招生人数1. 国内学生:根据我校教育资源及师资力量,计划招收国内学生500人。

2. 国际学生:计划招收国际学生50人。

四、招生时间1. 国内学生:2024年4月至6月进行招生宣传,7月进行统一考试,8月公布录取结果。

2. 国际学生:2024年3月至5月进行招生宣传,6月进行统一考试,7月公布录取结果。

五、招生渠道1. 国内学生: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教育展会、中学巡回宣传等方式进行招生。

2. 国际学生: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国际教育展会、合作学校等方式进行招生。

六、招生优惠政策1. 对于优秀毕业生、特长生,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奖学金。

2.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助学金。

七、招生工作流程1. 制定招生方案: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招生方案。

2. 发布招生信息: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发布招生信息。

3. 组织考试:统一组织考试,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

4. 公布录取结果:根据考试成绩,公布录取名单。

5. 新生注册:录取学生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进行注册。

八、招生工作总结招生工作结束后,将对整个招生过程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为下一年的招生工作提供改进方向。

以上就是2024年秋季中学招生方案的主要内容,我们期待着招收到更多优秀的学生,共同为学校的未来发展贡献力量。

2008年升中考试报考志愿表.

2008年升中考试报考志愿表.
准考证号:姓名:性别:所属中学:
1
2
第七批县(区)市属中专,职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
1
2
是否申请入读
惠州一中"宏志班":


是否报读市华罗庚中学“华萌·宏志班”
是否Leabharlann 惠州一中“宏志班”、华罗庚中学“华萌·宏志班”填报说明
(1)市一中“宏志班”由惠州市慈善总会资助学杂费、住宿费及部分生活费;市华罗庚中学“华萌·宏志班”由华萌基金会资助学杂费、住宿费、部分生活费及图书资料费。(2)申请入读“宏志班”、“华萌·宏志班”条件:本市户口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初三应届毕业生。(3)申请填报“宏志班”方法:申请入读“宏志班”或“华萌·宏志班”的学生必须填写所报读学校的志愿并填写本表中的“是否报读市一中‘宏志班’或“是否报读市华罗庚中学‘华萌宏志班’”的信息。(4)“宏志班”、“华萌·宏志班”均提前录取,最低录取分数线不能低于该校的录取分数线。
2008年升中考试报考志愿表
录取
批次


学校名称
学校
代码
专业1(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2(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是否服从分配
第一批省、市、县(区)等级普通高中
1
2
3
4
第二批五年制高职高专
1
2
第三批国家级重点中专
1
2
3
第四批市、县(区)普通高中
1
2
3
4
第五批省(部)属、外省中专
1
2
3
第六批市属中专,本省跨市招生的市属中专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优胜中学招生工作方案(2008)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进一步实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深化改革、完善中小学招生考试和评价制度,以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需要,规范我区中小学招生管理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全镇初中招生对象是具有优胜镇常住户籍的小学应届
毕业生,及符合和平县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在其居住地所属学区范围内入学。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如下三个基本原则:
1、“实际居住地为主要依据”原则。

“实际居住地”是指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于招生当年4月1日前,拥有产权且实际居住的房产地址。

2、“人户一致”原则。

“人户一致”是指适龄儿童户籍地址、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及房产证地址三者一致,且户主为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

3、“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中学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

二、招生办法
1、具有本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其实际居住地所属学区就近入学:
(1)所持房产为手续完备、已办理交易手续的房产,房产为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全权所有。

(2)所持房产证是其父母与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或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全权所有并提供市房产登记中心出具的其父母(监护人)双方均无私房证明的,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地址所属学区入读;父母(监护人)一方另有房产的,安排到其父母(监护人)房产地址所属学区入读。

2、具有本镇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存在以下情况的,由教育部门统筹调配至有空余学位、相对就近的学校:
(1)学生或其监护人所持有房产是与他人(非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的。

(2)入学当年4月1日以后迁入的学生。

(3)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只有户口(含集体户口)无房产证的。

3、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可由教育部门统筹调配至有空余学位、相对就近的学校入读。

三、报名程序
1、本地小学应届毕业生,申请入读本学区初中的,在其原毕业小学报名递交有关申请材料。

学校于5月21日前将报名材料上报审批,7月6日前完成初一新生招生工作。

2、本地小学应届毕业生,申请按其现实际居住地跨学区入读初中;或在市外、区外小学借读,申请返回本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在招生当年的五一假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报名,并递交有关申请材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