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发展战略规划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工业设计发展水平的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工业设计发展水平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9.26•【字号】浙政办发〔2017〕105号•【施行日期】2017.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工业设计发展水平的意见浙政办发〔2017〕10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提升工业设计发展水平,发挥其在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和培育发展新兴产业中的支撑引领作用,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八八战略”为总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制造强省建设目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增强工业设计创新能力,提升发展水平,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工业设计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为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国际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工业设计与传统产业相结合。
发挥工业设计在做强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中的引领作用,推动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升级,实现从规模、速度增长到技术、质量、品牌领先转变,从商品出口向服务输出转变。
坚持工业设计与新材料、新技术等相结合。
利用设计与材料、技术的耦合关联,掌握并熟练运用新材料、新技术,提升设计的集成创新能力,推动产品加快更新换代。
坚持工业设计与互联网相结合。
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虚拟仿真、智能控制等网络信息技术,发展网络设计和智能设计,提高设计协同创新能力和制造效率。
坚持工业设计与服务型制造相结合。
推动工业设计与企业战略、品牌运营、商业模式深度融合,使工业设计不仅体现在产品上,更体现在研发、生产、营销、售后服务全流程上,实现制造业向服务型制造转型发展。
坚持工业设计与文化相结合。
依托丰富的文化资源,凝练文化精髓,挖掘文化价值,将其不断融入工业设计,创造具有文化内涵的现代产品与服务,促进实用价值和文化价值的有机统一。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新型贸易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新型贸易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21.06.10•【字号】浙发改规划〔2021〕248号•【施行日期】2021.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新型贸易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浙发改规划〔2021〕248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浙江省新型贸易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商务厅2021年6月10日浙江省新型贸易发展“十四五”规划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为更好地推进“十四五”时期我省新型贸易发展,特编制本规划。
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一、现实基础(一)国内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综合实力保持全国领先。
“十三五”期间,全省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24.3%。
2020年,全省网络零售额达2.26万亿元,约占全国六分之一,居全国第二位;省内居民网络消费达1.12万亿元,同比增长10.9%;在重点监测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上注册网店总数达145.7万家,其中活跃零售网店逾66.0万家,占注册零售网店总数的45.3%;直接解决就业岗位186.8万个,间接带动就业岗位491.3万个。
电子商务应用水平不断提升。
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稳步扩大。
“十三五”期间,全省农村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23.7%,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速近30%。
截至2020年,全省已获批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22个,建成电子商务镇316个、电子商务专业村1920个;累计培育电子商务示范村712个、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服务站(点)1284个。
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加快,重点生活性服务业上线率明显提升,直播、新零售等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宅经济”“云生活”等消费模式进一步拓展。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创新型企业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创新型企业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0.08.16•【字号】•【施行日期】2010.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创新型企业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国资委、省金融办、省质监局、省总工会、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创新型企业建设的若干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六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创新型企业建设的若干意见为扎实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进一步加强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强化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我省经济转型升级,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为主线,以试点一批、示范一批、带动一批为抓手,进一步集聚创新资源,激活创新要素,转化创新成果,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加快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创新型企业在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中的主体作用,引领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工作目标到2015年,建设县级以上创新型企业5000家以上,其中省级创新型企业500家以上,国家级创新型企业50家以上,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覆盖全省工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省级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覆盖传统支柱行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市县级创新型企业覆盖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示范区,努力把创新型企业发展成为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排头兵、改造提升传统支柱产业的领头羊、整合利用产学研用创新资源的主力军、带动产业技术创新与进步的引领者,形成以国家级创新型企业和创新型试点企业为龙头,省级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为骨干,市县级创新型企业为基础的创新型企业群体。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6.04•【字号】•【施行日期】2017.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行动计划(2017—2020年)》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2017年6月4日浙江省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行动计划(2017—2020年)推进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工业强省、制造强省的重要抓手,是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振兴实体经济、实现转型发展的战略举措。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坚定不移持续深入打好经济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的决策部署,提升我省传统制造业发展水平,加快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制造强省建设目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促进制造业创新发展为主题,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统筹推进与分业施策、调整存量与优化增量相结合,着力打好“四换三名”“三强一制造”等经济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联动推进“互联网+”“机器人+”“标准化+”“大数据+”在传统制造业领域的融合应用,大力推进“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不断提高传统制造业高新化、智能化、服务化、绿色化、国际化发展水平,为经济发展实现“增长中高速、质量中高端”提供坚实支撑。
(二)总体目标。
力争通过4年的努力,切实打好政府引导搭台、企业主体运作、全球精准合作、内外并购重组、推进股改上市、政策资源保障等改造提升组合拳,重点传统制造业在国际产业分工和价值链中的地位明显提升,基本建成全国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示范区。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工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工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6.02•【字号】浙政办发[2009]74号•【施行日期】2009.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工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名单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7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决定》(浙委〔2008〕8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8〕80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浙江省工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促进工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进一步做强做大,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认真落实“标本兼治、保稳促调”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切实改变工业“低、小、散”状况,优化我省企业组织结构的重要内容;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工业综合实力、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任务;是更好地发挥工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的引领示范作用,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
列入工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名单的企业,要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确立发展战略、明确发展目标,在全省企业中率先转型升级,更好地发挥在行业中的引领带动作用;要立足主业,做精做深,不断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市场控制力和行业主导权;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适应本企业实际和发展需要的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组织形式和科学管理模式;要加大研发投入,密切产学研联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努力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要深入推进品牌战略,提升企业和产品的形象,努力创建全国乃至国际知名品牌;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做好诚信经营、依法纳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确保产品质量、保障员工权益等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协调,建立统一领导、分类指导、分层管理、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努力营造有利于工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做强做大的良好氛围。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
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8.12.11
•【字号】浙经信法规〔2018〕259号
•【施行日期】2018.12.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浙经信法规〔2018〕259号
各市、县(市、区)经信委(局),委机关各处室,各派出机构,委属各单位: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关于开展2018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我委对2017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9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研究拟保留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47件,废除行政规范性文件15件,因职能调整不再继续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24件,暂时保留需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
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
附件:1.拟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拟废除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职能划转其他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由省相关
单位作出修改完善,省经信厅不再执行)
4.拟暂时保留(需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18年12月11日附件1
附件2
附件3
《职能划转其他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
附件4。
强化龙头骨干带动,实现产业互动提升

强化龙头骨干带动,实现产业互动提升摘要:中小企业是浙江工业经济的活力和主体,完善龙头骨干企业与中小企业互动发展机制,充分发挥龙头骨干企业在协作引领、产品辐射、技术示范、知识输出和营销网络等方面的核心带动作用,对于探索改变浙江工业“低、小、散、弱”的发展状况,优化浙江省工业领域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布局优化、培育跨国企业集团、承接产业转移、进一步提升产业集群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浙江工业;龙头骨干企业;中小企业;产业互动提升146家工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以下简称龙头骨干企业)是浙江工业经济转型发展的排头兵,中小企业是浙江工业经济的活力和主体。
完善龙头骨干企业与中小企业互动发展机制,充分发挥龙头骨干企业在协作引领、产品辐射、技术示范、知识输出和营销网络等方面的核心带动作用,对于探索改变浙江工业“低、小、散、弱”的发展状况,优化我省工业领域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布局优化、培育跨国企业集团、承接产业转移、进一步提升产业集群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我省龙头骨干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发展的现状和特点龙头骨干企业在发展区域经济、优化产业空间、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带动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朝规模化、集群化、专业化、高端化方向发展,起到了良好的引领、集聚、示范和先行作用。
(一)龙头骨干企业引领作用明显,带动中小企业规模化发展中小企业是我省工业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是全省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撑、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安排就业的重要渠道、推动发展的重要力量。
龙头骨干企业的发展壮大,有效带动当地中小企业朝规模化方向发展。
2010年,全省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共实现工业总产值、出口交货值、利润总额分别为43536.7亿元、8816.6亿元、2463.4亿元,分别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的86.4%、82.5%和82.0%。
据不完全调查统计测算,2010年,为全省146家龙头骨干企业进行配套及关联生产的中小企业达到13.8万余家,占全省中小企业总数的5%以上。
浙江省对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8〕80号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决定》(浙委〔2008〕88号),加快我省工业转型升级,提高工业综合实力、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特制订如下实施意见:一、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实现了从工业小省向工业大省的历史性跨越。
工业成为我省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领域、人民群众创业创新的主要阵地、区域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
但也必须清醒认识,由于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深刻变化,市场竞争更趋激烈,我省工业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素质性矛盾进一步凸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又亟待解决,原来以低端产业、低附加值产品、低层次技术、低价格竞争为主的发展路子难以为继。
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已刻不容缓,这是有效化解我省工业发展过程中各种困难和挑战的有效手段,是实现工业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治本之策,也是推动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之举。
必须看到,经济形势越严峻,工业发展越困难,同时也蕴藏着转型升级的先机,应当化挑战为机遇,化被动为主动,化压力为动力,把工业转型升级这项紧迫、艰巨而又长期的任务,放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视野中,放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大格局中,放在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制造业和服务业互动的大背景下,深刻认识,科学规划,扎实推进。
(二)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认真推进“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推动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以创业创新为动力,科技进步为支撑,结构调整为主线,节能减排为导向,发展培育主导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限制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把我省建设成为长三角地区全球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为全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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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发展战略规划
编制参考大纲
一、企业发展环境
(一)宏观环境分析
从政策、经济、法律、科技、社会等角度分析企业发展的国内外宏观环境。
(二)行业发展现状和趋势分析
从国内外行业发展概况、国内外市场需求现状及预测、产业结构调整重组趋势、技术发展趋势等角度分析企业所在行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
二、企业发展现状
(一)基本情况
1.概况
对企业发展的历史沿革、现状进行综合描述,重点包括资产规模、产权结构、业务范围等方面的内容。
2.组织结构
企业当前组织结构及企业组织结构图。
3.法人治理结构
目前企业组织形式、法人治理结构的状况,包括重大问题决策层、决策层、执行层、监督层、咨询层的层级和权责关系等。
4.二级企业(公司)基本情况
全资、控股(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参股二级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
5.主要经济指标
企业前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6.企业主要业务构成情况
企业主要业务构成情况。
7.其他情况。
(二)企业竞争力分析
分析企业的发展条件、与竞争对手在主业方面的优劣势、面临的发展机遇和挑战等。
1.企业发展条件对比分析
本企业与国内外对标企业在体制、机制、地域、资源控制能力、管理、人才、技术、营销等方面的比较分析。
2.核心竞争力分析
本企业与国内外对标企业在资源获取能力、成本控制能力、自主知识产权与技术控制能力(包括专利、发明专利和专有技术)、企业文化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的比较分析。
3.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结、归纳本企业与国内外对标企业相比存在的差距和主要问题。
三、企业发展战略
(一)远景发展目标
提出未来10-20年的远景发展目标。
(二)发展思路
提出企业发展的理念、方向和总体思路。
(三)战略定位与战略描述
详细描述企业未来发展的定位和具体战略选择。
四、企业三至五年发展规划
(一)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可定性设定。
2.主业结构调整目标。
三至五年企业业务构成调整情况。
3.主要经济指标。
三至五年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情况。
4.产权结构调整目标。
三至五年集团及重要子企业产权结构调整目标。
5.产品结构调整目标。
三至五年企业产品结构调整目标。
6.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目标。
三至五年组织结构调整方向、目标。
7.企业技术进步目标。
三至五年企业技术进步方向、目标。
8.人力资源目标。
三至五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目标。
9.投资风险控制目标。
三至五年企业资产负债率控制目标和非主业投资控制目标。
(二)发展调整重点
除列明主营业务发展重点外,还应包括企业改革、改组、改造与
加强管理的内容。
(三)实施计划
主要包括体制、机制创新计划、组织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计划、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计划、投融资计划、自主创新与科研开发计划、国际化经营计划、企业文化建设及其他计划。
(四)重点项目
列出未来三至五年内企业可能实施的重点项目及项目基本情况。
(五)保障措施及建议
为确保规划顺利实施所需要提供的各项制度、资金、人力等方面的保障及有关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