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知识产权局拟定的天津市专利奖评奖办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第十四届中国专利奖授奖的决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第十四届中国专利奖授奖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2.11.15•【文号】国知发管字[2012]111号•【施行日期】2012.11.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利综合规定,机关工作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第十四届中国专利奖授奖的决定(国知发管字【2012】1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为加快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引领和支撑作用,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高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对推动技术(设计)创新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等给予表彰。
根据《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的规定,经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以及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推荐,由中国专利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审核,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决定授予“一种煤炭直接液化的方法”等20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中国专利金奖,“冰箱(三门)”等5项外观设计专利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授予“冶金熔渣粒化装置”等262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中国专利优秀奖,“旅行车(A)”等44项外观设计专利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授予湖南省知识产权局等8家单位中国专利奖最佳组织奖,授予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等19家单位中国专利奖优秀组织奖。
对荣获中国专利奖的发明人(设计人),所在单位应将其获奖情况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聘任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应给予相应的奖励。
全国广大知识产权工作者要向受表彰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学习,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努力开创知识产权工作新局面,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9.30•【字号】津滨政发〔2019〕26号•【施行日期】2019.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现将《滨海新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区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2019年9月30日滨海新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区建设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区建设,进一步提升滨海新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优化市场营商环境、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订印发<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6〕87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以高质量发展为统领,贯彻落实《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发展“十三五”规划》(津滨政发〔2017〕12号)和《天津市滨海新区关于加强“十三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行动计划》(津滨政办发〔2017〕93号),以提升服务能力和优化环境为保障,实现知识产权数量与质量并重、体制创新与机制创新并举、公共服务与社会服务并行,为滨海新区建设先进制造研发基地、京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国家创新型城区和科技创新领航区提供强有力的知识产权支撑。
二、工作目标加快打造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创新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重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进一步稳固全市知识产权龙头地位,率先建成国内领先的知识产权聚集区、知识产权产业化领航区、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知识产权改革创新先行区。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辰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辰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9.29•【字号】北辰政发〔2022〕6号•【施行日期】2022.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正文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辰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北辰政发〔2022〕6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区直各单位:《北辰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2022年9月29日北辰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推进我区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和统筹协调机制,部署落实各项举措,确保我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取得实效,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提高知识产权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城市、县域、园区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1〕1197号)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知识产权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及《天津市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的总体部署,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以支撑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为核心,以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为重点,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为动力,以夯实知识产权治理基础为保障,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企业主体作用,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知识产权宣传周学校活动方案

知识产权宣传周学校活动方案•相关推荐知识产权宣传周学校活动方案(精选5篇)为了确保活动有序有力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活动方案,活动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活动的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活动的目的或者意义。
那么问题来了,活动方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知识产权宣传周学校活动方案(精选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知识产权宣传周学校活动方案1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基本要求,把握舆论导向,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措施,全面展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大进展和工作成就,突出反映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对于创新驱动发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支撑作用,大力推进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活动时间20xx年4月20日至26日三、活动主题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四、宣传重点(一)宣传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完善和发展的不平凡历程、成就和经验,着重宣传“十二五”时期我国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重大成就,“十三五”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绩,以及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71号)的情况。
(二)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着重宣传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在制定法律法规、打击侵权假冒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采取的行动和取得的突出成果,发布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树立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良好国际形象。
(三)宣传我国在提升知识产权质量方面出台的政策和举措,挖掘报道在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方面的典型案例,引导全社会更加注重知识产权质量、价值和效益。
(四)宣传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着重宣传知识产权各领域的专业知识,把宣传普及提升到传播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理念的知识产权文化层面,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2024年天津市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知识题及答案

2024年天津市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知识题及答案学校:________班级:________姓名:________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20题)1.知识产权法的表现形式不涉及?()A.宪法B.法律C.道德D.国际条约2.八个“坚持”,二是坚持人才引领发展的()。
A.历史使命B.终极目标C.战略地位D.战略部署3.《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的出台,意在规范各类评价工作中(),探索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引导评价工作突出科学精神、创新质量、服务贡献,推动高等学校回归学术初心,净化学术风气,优化学术生态。
A.评价内容的设定B.评价方式的设定C.评价指标的使用D.SCI论文相关指标的使用4.录音制作者对其录制的录音制品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A.独占性B.非独占性C.共享性D.非共享性5.集成电路保护条例属于()。
A.宪法B.法律C.行政法规D.国际条约6.《关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意见》提出,把()和社会组织人才开发纳入各级政府人才发展规划,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A.公有制经济组织B.非公有制经济组织C.中外合资经济组织D.外资经济组织7.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权利的保护期为()年。
A.30.0B.40.0C.50.0D.60.08.()又称“反向定制”或“用户直连制造”,是以工厂直接对接消费者需求为特征的新型生产制造和商业形态A.C2MB.M2MC.A.1D.SQUAD2.09.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的新作品的权利?A.独占性B.非独占性C.独创性D.非独创性10.国家发展靠人才,民族振兴靠人才。
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更加重视(),加快建立人才资源竞争优势。
A.高层次人才引进B.人力资源配置C.人才结构优化D.人才自主培养11.新华书店自己不复制任何书籍,再卖出去,它的行为仅仅是()。
A.发行行为B.购买行为C.中转行为D.储藏行为12.统筹推进强基固边、()、生态护边、团结稳边六大工程建设,大力改善边境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建设全国兴边富民典范和强边固边示范区。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2012年度天津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结果的公告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2012年度天津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结果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11.23•【字号】•【施行日期】2012.1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2012年度天津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结果的公告2012年度天津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经形式审查、同行专家评审和专业评审组初评、天津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共有241项科技成果获奖,其中:自然科学奖7项、技术发明奖10项、科学技术进步奖224项。
根据《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现将2012年度天津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结果进行公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告的评审结果中的项目有异议,或因项目名称、获奖单位名称和获奖人姓名等有文字错漏需要更正的,应当在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16号,邮编:300051)以书面形式提出。
提出异议或修改要求的单位、个人应当提供书面材料并表明真实身份。
单位提出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有效联系电话和联系人;个人提出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签署(不能打印)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我委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平、公正,保护获奖单位和获奖人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我委对科技奖励工作高度重视,评审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依靠专家组织评审。
我委真诚地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并坚决反对任何借此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以上内容,特此公告。
附件:《2012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结果》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附件:2012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结果。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强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强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6.07•【字号】津政办发〔2024〕14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利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强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4〕1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强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6月7日天津市强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专利转化运用效能,推动更多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37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部署要求,坚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一起抓,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上善作善成,以专利产业化为导向,有效利用专利的权益纽带和信息链接功能,促进技术、资本、人才等资源要素高效配置和有机聚合,打通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化运用的难点、痛点和堵点,构建专利盘活、对接、评估、融资、转化、产业化全链条体系,切实将专利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着力提升专利转化运用效益,更好发挥专利制度在促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5年,实现一批高价值专利产业化,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产业化率明显提高,全市涉及专利的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300亿元,重点产业知识产权竞争优势进一步加强,专利密集型产品产值不断提升。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6.05.03•【字号】津财建一〔2016〕28号•【施行日期】2016.05.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财建一〔2016〕28号各区县财政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推进我市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工作,规范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防范财政资金使用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5〕63号),以及国家和我市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对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补充和完善,重新拟定了《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知识产权局2016年5月3日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推进我市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工作,规范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防范财政资金使用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5〕63号),以及国家和我市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由市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支持我市自主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局、市知识产权局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管理和监督:(一)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设立调整和撤销的初步审核、会同市知识产权局制定资金管理办法、组织预算编制、办理资金拨付、实施监督检查和重点绩效评价,以及到期或撤销专项资金的清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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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知识产权局拟定的天津市专利
奖评奖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专利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津政办发[2010]108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9.14
【实施日期】2010.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知识产权局拟定的天津市专利奖评奖办法的通知
(津政办发〔2010〕10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知识产权局拟定的《天津市专利奖评奖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天津市专利奖评奖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津政发〔2010〕10号),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天津市专利奖(以下简称专利奖)由市人民政府授予在专利创造和运用中取得显著成效的本市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
第三条参加专利奖评审的专利(以下简称参评专利),是指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授权并实施且有效的专利。
专利权人、发明人(设计人)参评以当年度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的记载为准。
第四条市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奖的组织评定工作及评审结果的审核;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业评审组和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专利奖评审;组建评审工作组,负责专利奖申报受理、形式审查及日常工作。
第五条参评专利的推荐、评审和授奖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创新程度和实施效果并重,择优奖励。
第六条专利奖设天津市专利金奖和天津市专利优秀奖,每年评选一次,每次授奖总数
不超过50项,具体授奖数根据当年具体情况确定。
第二章专利奖申报与受理
第七条申报条件:
(一)专利奖申报主体为专利权人。
专利权人是法人单位的,须在本市注册;是自然人的,须在本市居住且已登记。
专利权人为多个的,以第一权利人为准。
(二)参评专利应当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授权一年以上,且保持有效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单项专利(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三)参评专利权利稳定,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也不存在发明人(设计人)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