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高职高专法学教育发展的出路
高职院校法律专业的存在与出路

2 0 年 6月 3 O1 O日, 全国人大常委 会通过 了法官法 、 检 察官法修正案 , 规定 国家对初任法官 、 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 格实行统一的司法 考试制度 。这一规定要求参加 国家司法 考试必须有本科学 历 , 就是说 只有拿到 本科学历 才可能 也 获得职业准人证 。由于高职 院校 的法律专业绝大部分是二 到三年的学制 , 学生毕业后只能拿到大专文凭 , 给就业带来 很大 的影响。一时间出现了取 消高职 院校的法律专业 的呼 声, 高等职业 院校 的法律专业何去何从 , 面临严 峻考验 。 目前高职院校法律专业的现状可 以概括为以下几个 方 面 :、 1 人数庞大 , 就业率 低。截止到 2 0 0 5年 1 , 国高 2月 我 职院校达 1o 2 o多所 , 在校生 达 79万人 , 8 还有部分 普通 本 科设 立的高职学院 。高等 职业院校 的数量 、 招生 数和毕 业 数都 占普通高校 的 6 % 以上 , O 而法科 毕 业生增 长率 更高 。 我 国从 2o O 2年 开 始 实 行 全 国 统 一 司 法 考 试 制 度 , 高 了 法 提 官、 检察官 、 师职业 门槛 。学 生 毕业 后无 法 直接 从事 法 律 官、 检察官 、 律师等职业 。国家统一 司法考试 后 , 法学 专业 毕业生的就业率平均 只在 5 %左右 , 0 远远 低于普通 高等学 校毕业生约 8 %的平均就业率 。L 、 4 l 受重视程度不够 。原 J 2 因主要有 : 由于就业 门槛 高 , 就业 率较低 , 学校 面临就 业排 名 压 力 ; 职 院 校 偏 理 工 科 , 科 只 处 于 陪 衬 地 位 ; 场 化 高 文 市 程 度 低 , 求 少 , 实 习 、 训 等 方 面 , 仅 无 收 益 , 至 需 需 在 实 不 甚 要 补 贴 相 关 费 用 。3 办 学 定 位 不 准 , 学 观 点 落 后 。 高 职 、 教 法学教育培养的应 当是适应市场所需 的高等专业技术应 用 性人才 。受传统教学观念 的影 响 , 现行高 职法学教 育缺 乏 市 场 观 念 和 竞 争 意 识 , 视 法 律 职 业 的 特 殊 性 , 于 注重 学 忽 过 科 知识 的完整 性 和系统 性。这种 重道 轻 器 、 重理 论 、 实 轻 践, 以学科为本位的传统教 育观念不 仅在 实践 中造成 了较 大的资源浪费, 而且 与法学 高职教育 人才 培养模式 的要求
基于职业能力导向分析高职法律教育的发展路径

基于职业能力导向分析高职法律教育的发展路径1. 引言1.1 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法律教育在高职领域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而传统的法律教育模式在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和实践能力上存在一些不足,使得许多毕业生在实际工作中面临一定的适应难题。
为了更好地满足社会对高质量法律人才的需求,基于职业能力导向的高职法律教育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从而,探讨如何结合职业导向理念,优化高职法律教育的发展路径,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和竞争力,成为当前法律教育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通过对职业能力导向的概念和特点、高职法律教育的现状分析以及基于职业能力导向分析高职法律教育的策略与措施等方面的探讨,旨在为高职法律教育的发展提供一些参考和建议。
1.2 目的和意义高职法律教育是培养法律专业人才的关键阶段,而职业能力导向则是对学生进行全面素质培养的重要理念。
本文旨在通过对职业能力导向分析高职法律教育的发展路径进行深入探讨,旨在探索如何更好地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法律专业人才,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竞争力。
具体目的包括:一是探讨职业能力导向对高职法律教育的指导作用,分析其在培养学生职业能力和素质方面的重要意义;二是分析当前高职法律教育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寻找解决之道;三是提出相应的策略和措施,为高职法律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本文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践意义,有助于为高职法律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指导,促进法律专业人才的培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
也有助于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体制的改革和完善,增强高职法律教育的社会影响力和服务能力,更好地适应当今社会的发展需要。
2. 正文2.1 职业能力导向的概念和特点职业能力导向是指以培养学生适应社会职业发展需要的能力和素质为目标,通过设计合理的培养计划和实践教学模式,帮助学生培养实际应用能力和专业素养的教育理念和实践方法。
职业能力导向着重于学生的职业素质培养,强调学生的职业发展规划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旨在使学生在就业岗位上具备所需的能力和素质,增强其职业竞争力。
基于职业能力导向分析高职法律教育的发展路径

基于职业能力导向分析高职法律教育的发展路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法律教育也在不断地拓展和完善,尤其是对于高职法律教育,更需要注重职业能力的培养和提升。
本文将围绕基于职业能力导向分析高职法律教育的发展路径进行探讨。
一、职业能力导向对高职法律教育的重要性职业能力导向是指根据职业特点和需求,以培养学生适应未来职业发展为目标,按照职业标准和职业需求,从学生未来从事的职业角度出发,对学生进行职业能力指导和培养。
在当今社会,法律行业对从业者的要求日益增加,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更需要具备出色的专业技能和综合能力。
高职法律教育必须更加注重职业能力的培养,使学生具备胜任职业所需的技能和素养。
二、基于职业能力导向的高职法律教育目标定位在基于职业能力导向的法律教育中,教育的目标定位是至关重要的。
高职法律教育需要通过培养实用性技能、提高实践能力和扩展职业视野,使学生具备适应职业发展的能力。
具体而言,高职法律教育的目标定位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培养实用性技能:高职法律教育应该以培养学生的法律操作技能为重点,例如法律文书写作、法律案例分析、法律实务操作等。
这些实用性技能对于学生未来的从业发展至关重要,能够使他们更快更好地融入工作岗位。
2.提高实践能力:高职法律教育必须注重实践教学,通过模拟案例、庭审辩论、实习实训等方式,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
只有在实际操作中学到的知识才是真正有价值的,因此注重实践教学是非常必要的。
3.扩展职业视野:高职法律教育也应该为学生提供广阔的职业发展视野,让他们了解法律职业的多样性和发展前景,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念和职业发展目标。
通过以上目标定位,高职法律教育能够更好地适应职业能力导向的需求,为学生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实施职业能力导向的教学模式在高职法律教育中,教学模式的设计和实施对于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至关重要。
基于职业能力导向,高职法律教育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教学模式:1.案例教学法:通过真实案例的分析和讨论,引导学生深入了解法律实践中的问题和挑战,提高他们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
基于职业能力导向分析高职法律教育的发展路径

基于职业能力导向分析高职法律教育的发展路径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专业的需求也在逐步增加,高职法律教育也成为越来越多学生就读的一个热门领域。
为了应对这种趋势,高职法律教育需要基于职业能力导向,探索出适合本行业发展的道路。
首先,高职法律教育应该注重对学生的职业能力培养。
学生的职业能力是他们未来在工作中所需要的能力,因此,高职法律教育应该通过相关课程、实践训练和兼职实习等方式,帮助学生掌握行业所需的基本技能与养成优秀的职业道德素养。
同时,教育机构也需要与实际的职场环境相结合,让学生参与真实实践,促进职业能力水平的全面提升。
其次,高职法律教育需要加强与职业领域内相关产业的互动。
职业导向的教育模式需要建立在产业实践的基础上,因此,高职法律教育应该加强与相关领域产业的联系,了解其发展趋势和人才需求,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更新教育内容和课程设置,保证学生的职业能力能够贴合实际需求。
第三,高职法律教育需要强化学生的“能力取向”,避免重视知识而忽略能力。
高职法律教育的目的是培养能够熟练掌握法律相关技能的人才,因此,学生的职业能力重要性不亚于专业知识。
这就需要高职法律教育提出更为明确的职业目标,引导学生以能力为导向,注重能力的提高,真正做到知识与能力的统一。
最后,高职法律教育应该加强教育评估等反馈机制,形成良性循环。
职业导向的教育模式要注重反馈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方向。
高职法律教育应该制定合理的评估标准和方法,对学生的职业能力进行全面的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用于完善教育内容和课程安排,从而不断推动高职法律教育的发展。
总之,基于职业能力导向的高职法律教育有着重要的意义,它可以不断提升学生的职业能力,增强行业吸纳人才的能力,进而推动整个法律领域的发展,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现实语境下高职法学教育的定位及其出路

现实语境下高职法学教育的定位及其出路高职法学教育虽然有其存在的价值,但仍然面临着发展中的重重困境。
造成高职法学教育困境的原因虽多,但根源可归因于法律辅助职业市场不成熟。
因此,制定法律辅助职业的职业资格标准、促使法律职业的细化分工、探索新型法律辅助职业的职业化路径,应成为现实语境下高职法学教育的出路所在。
标签:高职法学教育;法律辅助职业;法律辅助职业市场随着我国法学高等教育由精英化向大众化转变,狭义的法律职业从业人员需求数渐趋饱和,现行的高职法学教育(模式)与社会对法律人才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凸显。
高职法学教育还有无存在的必要?如果有,其出路又在何方?一、高职法学教育取消论的理由及其反驳随着社会对法律人才需求的变化,取消高职(本科以下)法学教育已成为教育界一种较为流行的看法,其理由大致可归纳为如下四个方面:(1)现在从事法律相关职业(即使是企业)都要求有本科以上学历并通过司法考试,大专法学教育已经无法满足社会的需求。
[1](2)法律职业要求从业者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专科法学教育大多招收文化基础相对薄弱的高中毕业生,要在三年时间里将他们培养成合格的法律职业人才,是不可能的。
[2](3)高等职业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是法律应用型高级职业技术人才,而当下的法学高职教育不能满足这种要求。
[3](4)从世界范围看,除了美国以外,几乎所有法律教育的起点都是本科生。
[4]上述高职取消论的理由看似具有说服力,但在我们看来,其实并不成立,这是因为(1)法律职业有广义与狭义之分,高职法学教育培养的的人才虽不能满足狭义法律职业的有要求,但可以满足广义法律职业的要求。
(2)人类个体所具有的职能类型大致可分为两类: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
通过学习、培养和教育,主要能力为抽象思维者可以成为研究型、设计型的专家,而主要能力为形象思维者则可以成为技术型、技能型的专家。
经过三年时间的培养,基础较弱的高职生虽然不能成为擅长抽闲思维能力的研究型、设计型专家,但成为擅长形象思维能力的技术型、技能型专家可能性是存在的。
基于职业能力导向分析高职法律教育的发展路径

基于职业能力导向分析高职法律教育的发展路径随着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律教育在现代社会中日益重要。
高职法律教育是培养具有一定法律基础知识和能力,具备法律服务能力的行业法律人才的重要途径。
因此,职业能力的导向是高职法律教育的核心需求之一。
本文将从职业能力导向的角度探讨高职法律教育的发展路径。
一、职业规划与能力导向职业规划是指个人在职业发展方面做出明确的目标和计划,以达到自身职业价值实现和满足个人职业发展的需要。
职业规划需要考虑个人的兴趣、专业能力、职业追求以及实际情况等多方面因素。
能力导向则是指将职业规划和个人能力相结合,以优化自身职业发展为核心,引领学生发掘和掌握自身的职业能力,并将其提升到更高的水平。
高职法律教育需要注重能力导向,以适应市场需求并提高学生竞争力。
高职法律教育应该注重学生的职业能力培养,并从行业需求角度出发,对学生职业能力进行分析和研究。
学生所需的职业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理论知识。
学生需要系统的掌握法律基础理论知识,包括法律哲学、法律史、法律逻辑、法律伦理等方面。
2、法律实务能力。
学生需要具备处理各种法律事务的实际经验和能力,在实践中逐步提高自身的能力。
3、法律信息素养。
学生需要具备收集、处理、利用法律信息的能力,以便更好地进行法律服务。
4、法律沟通能力。
学生需要具备与客户沟通、协商及谈判的能力,获取客户信息并提供有效的服务。
5、法律研究能力。
学生需要具备独立探索和研究法律问题的能力,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高职法律教育需要从能力导向的角度为学生提供一系列的培养方式,以帮助学生掌握法律知识和提高职业能力。
以下是高职法律教育的发展路径:1、优化课程设置高职法律教育应该优化课程设置,建立学校、社会实践基地合作,开通多种应用实践课程,加强法律实务能力的培养,比如模拟法庭、律师实习、法律咨询等。
2、强化实践教育高职法律教育的实践教育应该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如加强律师实习、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等实践环节,并在实践中贯穿职业能力的培养。
法学专业学生职业发展路径探析

法学专业学生职业发展路径探析在当今社会,法学专业的学生在毕业后面临着各种职业发展路径的选择。
对于这些学生来说,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职业道路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析法学专业学生的职业发展路径,并提供一些建议,以帮助学生更好地规划自己的未来。
一、司法考试和律师行业司法考试是大多数法学专业学生的首选职业发展路径之一。
通过参加司法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学生可以获得法官、检察官、律师等职位的资格。
其中,成为律师是最为常见和广泛的选择之一。
作为律师,他们可以代理各类案件,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辩护服务。
这一职业道路要求学生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出色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以及杰出的辩证和思维能力。
二、政府机构和公务员行业法学专业学生还可以选择进入政府机构从事行政和公务员工作。
政府机构是法学专业学生就业的重要方向之一,尤其是与法律相关的政府部门。
在这些机构中,他们可以参与立法、政策制定和法规解释等工作,对法律进行研究和评估,并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
公务员行业要求学生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优秀的组织和协调能力以及出色的公务员素质。
三、企事业单位和公司法务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公司法务部门也是法学专业学生就业的重要领域。
这些单位和部门需要法学专业的人才来处理日常的法律事务,包括合同起草、法律咨询、纠纷解决等工作。
在这些职位上,学生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以及较强的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非营利组织和NGO非营利组织和非政府组织(NGO)也是法学专业学生就业的可行之路。
这些组织通常从事公共事务、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等领域的工作。
法学专业学生可以在这些组织中从事法律研究、维权和法律援助等工作。
这一职业道路要求学生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以及对社会问题的关注和责任感。
五、教育和研究领域法学专业学生还可以选择从事教育和研究工作。
他们可以选择进入高校从事法学教学和研究工作,培养更多的法学专业人才,并为社会和国家的法制建设做出贡献。
基于职业能力导向分析高职法律教育的发展路径

基于职业能力导向分析高职法律教育的发展路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环境的变化,高职法律教育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为了适应职业能力导向的时代要求,在发展高职法律教育的过程中,需要根据职业能力导向的原则和要求,制定合理的发展路径。
高职法律教育要注重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
职业能力是指在具体职业岗位上所需要具备的知识、技能和素质。
高职法律教育应该根据法律行业的需求,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素养和法律实务能力。
可以设立实践课程和实习岗位,让学生在真实的法律实践中学习和锻炼。
要加强对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和指导,帮助他们了解职业发展路径、了解行业要求,为他们的职业成长提供指导和支持。
高职法律教育要注重与行业企业合作。
行业企业是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主要实践场所,只有与他们深度合作,才能真正了解行业的需求和要求。
可以与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机构等单位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实习岗位、开展实践教学、提供职业培训等。
这样不仅可以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还可以增加学生就业的机会和竞争力。
高职法律教育还应加强实践教学和案例分析。
在法律领域,实践经验和案例分析是非常重要的,可以让学生在实际情境中运用知识,培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可以开设案例分析课程,让学生通过分析真实案例来掌握法律知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可以组织模拟庭审、法律实验等活动,让学生亲身参与,提高他们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高职法律教育还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师资队伍是高职法律教育的核心力量,只有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教学能力的教师,才能够有效地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
可以通过引进高水平的专业人才、加强教师培训和研修,来提升师资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还要加强教师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推动教学研究和教育改革。
基于职业能力导向分析高职法律教育的发展路径,应注重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加强与行业企业合作,加强实践教学和案例分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只有通过这些努力,才能够更好地适应职业能力导向的要求,为高职法律教育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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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高职高专法学教育发展的出路
[摘要]高职高专法学教育是高等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社会提供了大批合格的法律人才,但由于种种原因,现在其生存和发展面临困境,要改变这种状况,唯一的出路就是改变培养目标,深化教学改革,以适应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
[关键词]高职高专法学教育培养目标教学改革
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问题需要用法律手段解决。
法学教育不仅要为国家提供更多高层次、高素质的法律人才,还要为社会提供各种应用型人才,因此,必须重视高职高专法学教育,大胆实行改革,以促进其发展。
一、高职高专法学教育面临的困境
(一)高职高专法学教育与我国司法体制将会出现脱轨的趋势
由于司法考试的改革,今后能参加司法考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具有本科学历,这样高职高专法学教育毕业生就被排除在司法考试的门槛外,要改变这种劣势,高职高专法学生必须要继续深造,提高自己的学历,其实现途径主要通过“专升本”教育和自学考试,而这两者的难度让许多学生遥不可及,因此也大大降低了他们与本科院校生的竞争力。
(二)高职高专法学教育不能很好地满足社会对人才的要求
由于人才的培养目标不明确,课程的设置缺乏实践性和应用性,教学方法陈旧,实训的条件差、高水平的“双师型”师资短缺等因素的影响,高职高专法学教育所培养的人才不能很好地满足社会对应用型人才的要求。
实习实训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关键环节,但是目前绝大多数学校的实训条件还不能满足人才培养的目标。
此外,高职高专教育需要的高水平的“双师型”教师数量还很少。
而无论是实训基地的建设,还是师资培训都需要大笔资金的投入,学校往往缺乏这样的财力来支持。
(三)高职高专法学教育的毕业生就业压力大
由于我国人口众多、经济体制改革等原因,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
加上一些用人单位盲目追求高学历,双学位、硕士生和博士生成为用人单位首选,这样高职高专生难免受到冷遇,再加上一些高职院校在办学机制上缺乏长期规划,专业设置、招生数量缺乏科学预测,人才重复培养较多,基于以上因素,高职高专法学教育毕业生在就业时困难重重,压力大。
二、树立高职高专法学教育的新的培养目标
由于高职高专院校以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为根本任务,因此,高职高专法学教育应是以素质教育为中心,以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有竞争力、创造力的应用型的法学专门人才为目标。
培养模式应具有以下特征。
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以培养法学应用能力为主线设计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和培养方案,毕业生应具有法律基础理论知识适度、应用能力强、知识面较宽、素质高等特点;
以“应用”为主旨和特征构建课程和教学内容体系,注重培养学生的合作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即以能力为主,围绕着法律职业岗位,培养实际操作能力;实践教学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使学生熟悉常用法律法规,并能熟练地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各种纠纷,能够撰写各种法律文书,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为此,要求在教学计划中占有较大比重。
三、高职高专法学教育的教学改革措施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指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是根本任务,教学工作是中心,教学改革是核心,提高质量是永恒的主题。
因此,要想培养出能够适应未来社会发展需要的,有竞争力、创造力的应用法律人才,必须着手进行教学改革,而改革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完善课程设置
由于高职高专法学教育在培养上的特殊性,因此,其课程的设置必须充分体现以学生为中心,适应社会对知识、能力等的要求,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实践能力的培养,鉴于此,首先,课程的设置分为基础理论、专业技术知识和实践能力培养,同时应考虑人文知识,以支持个人融入社会和发展的空间。
其次,在教学计划中参照国家司法考试所涉及的14门课程,作为教学计划的基础与核心。
同时考虑到有部分同学对学历的追求,可将部分自考课程列入辅修课程。
最后,课程内容与市场经济接轨,强调民商法、经济法等课程设置中的比重。
同时为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增开司法实务、法律工作技能训练等课程,并加大实践教学学时。
(二)改革传统的教学形式,强调实践教学方法
长期以来,我国的法学教育存在课堂教学与法律实务相脱节的现象,这样很难达到高职高专法学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因此有必要引进美国的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
诊所式法律教育是仿效医学院学生在诊所实习的形式,设立法律诊所,使学生在接触真实当事人和处理真实案件的过程中学习、运用法律的教学训练,其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从事法律工作必备的职业道德,帮助学生学会怎样从实践中学
习法律知识、办案经验和综合处理问题的能力。
目前已在我国部分高校应用,效果不错。
诊所式法律教学的主要方式有以下几种:
1.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诸多教学法中运用最广的一种教学方法,它是通过对一个含有问题在内的具体案件情景的描述,引导学生对这些特殊情景进行思考和讨论的一种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对案例进行分析和反思,帮助学生理解教学中出现的两难问题,大大地缩短了教学与实际生活的差距,达到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目的。
2.讨论式教学法
讨论式教学法是指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围绕某一中心问题,交流意见、互相探讨、弄清问题的一种教学方法。
在讨论过程中,通过教师的提问和学生的争辩,达到培养学生思考和批判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
这种方法可运用在课堂教学和课外辅导中。
3.角色模拟教学法
角色模拟教学法是通过在教师的指导下,让学生充当或扮演某当事人来体会社会角色的心理,从而达到提高学生的思想认识和加强其内心体验的过程教学法。
通过模拟训练,把学生带入一个虚拟的情景中,特意制造多种复杂疑难的情节,让学生去克服困难、矛盾和冲突,单独去处理、解决矛盾,培养学生应对突发事件和解决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
4.单独指导教学法
单独指导教学法是由具有办案经验丰富的老师对具体案件采用一对一的单独指导方式,使学生直接接触真实的当事人和案例,直面各种社会冲突和纠纷,把理论与实践真正结合在一起运用。
老师在指导学生办案的过程中,师生成为平等的讨论者和分析者,学生真正成为学习过程中的主人和责任者。
通过这种指导方式,使学生得到更多的具体关注和实际指导,不仅利于因材施教,还可使学生增强责任感和社会正义感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三)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加强学校与社会的实践联系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是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教师队伍的数量足、质量高是培养高素质学生的关键。
但长期以来,我国高校从事法学教育的教师,其精力主要在理论研究中,本身参与法律实务的机会较少,获取的法律实务知识有限,因此,学校要重视“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同时,也可到法律实务部门聘请一些教师,这些特聘教师主要由实践岗位的专家、能手构成,其主体主要是知名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等。
此外,学校还可到校外建立起固定或相对稳定的法律实践和见习基地。
(四)重视培养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建立实训教学基地
要培养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最好的方法就是建立实训教学基地,帮助学生完成实训教学与职业素质训导、职业技能训练与鉴定的任务,并逐步发展为培养高等职业教育人才的实践教学、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重要基地、实训基地,包括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训基地。
校内的模拟法庭、法律援助中心等可以作为校内实训基地,通过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系统、模拟实际岗位群的基本技能操作训练,有以培养学生的法律专业技能、语言技能、社交技能等,以达到教学的需要。
而校外实训基地的选择可与教师实践基地、学生实习基地、毕业生基地之中进行考虑,有以作为训练学生职业养成的场所。
(五)重视德育,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
要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必须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坚持育人为本,突出以诚信、敬业为重点的法律职业道德教育。
确定一批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基地,选聘一批优秀法官、警官、律师作为德育辅导员。
加强职业院校党团组织建设,积极发展学生党团员。
要发挥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作用,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尽管我国的高职高专法学教育面临着新的挑战,但是也展示出其极为广阔的发展空间,蕴涵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只要我们抓住机遇,深化改革,不断努力,我坚信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高职高专法学教育必将出现勃勃生机。
参考文献:
[1]关迎霞,论高职高专诊所式法律教育教学模式的构建,《河南教育学院学报》,2006年第4期。
[2]谭建淋,高职高专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年5月第3期。
[3]张莹,浅议高职法学教育的创新,《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学报》,2006年第2期。
[4]马品懿,王政,朴光洙,论高职高专法学专业实训教学体系的建设,《中国高教研究》,2006年第8期。
[5]谭建淋,高职高专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新疆教育学院学报》,2006年6月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