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化工企业。
第三条化工企业应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机构,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和管理。
第四条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目标是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的危害,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同时降低环境污染的风险。
第五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重大危险源的识别与分级、安全评估、监控措施、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等各项管理措施。
第六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包括 but 不限于下列制度:(一)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二)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与控制制度。
(三)重大危险源事故严重程度评估制度。
(四)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制度。
(五)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六)职工培训制度。
(七)事故隐患排除制度。
(八)责任追究制度。
(九)事故信息报告制度。
第七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台账,及时记录重大危险源的情况和管理措施的实施情况。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的识别与分级第八条化工企业应当全面识别自身生产过程中的重大危险源,包括化学品、生产设施、工艺流程等方面,形成重大危险源清单。
第九条重大危险源应当按照其可能引发事故的严重性和可能性对其进行分级,并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分级原则如下:(一)事故严重性分级原则:1. 一级:可能引发重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2. 二级:可能引发较大事故,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
3. 三级:可能引发一般事故,造成一般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可能性分级原则:1. A类:极有可能发生,预测将会多次发生。
2. B类:有可能发生,可能重复发生。
3. C类:有可能发生,但可能性较低。
第十条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分级,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but 不限于:(一)技术措施:采取有效的工艺改造、设备改造、自动化控制等措施,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
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旨在确保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和社会公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本制度涵盖了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评估、安全管理责任、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措施等内容。
具体如下:一、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估(一)重大危险源辨识1. 本公司将对所有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系统辨识,并记录在重大危险源清单中;2. 辨识重大危险源时,要考虑物理、化学、生物、人为等方面的可能发生的危险源;3. 需要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更新,并根据结果进行相应的安全措施。
(二)重大危险源评估1. 对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系统的评估,包括对危险源的可能性、后果、风险等方面进行定量或定性分析;2. 评估结果要进行记录,定期进行更新;3.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二、安全管理责任(一)企业领导责任1. 企业领导要重视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和落实;2. 向员工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二)部门责任1. 各部门要对本部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并及时报告;2. 部门负责人要制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确保员工严格遵守。
(三)员工责任1. 员工要参与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评估工作,并配合上级制定和落实安全措施;2. 员工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三、安全操作规程(一)重大危险源的操作规程要做到明确、全面、具体、可操作性强;(二)对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工艺流程和操作步骤进行详细的文字说明和图示;(三)对设备的安全使用、巡检维护等方面进行规定;(四)对特殊情况下的操作规程和应急状态下的操作规程进行明确说明。
四、应急措施(一)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应急职责和措施;(二)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能力和反应速度;(三)建立与外部应急机构的联系,确保及时得到外部支援;(四)定期检查应急设备和资源的完好性和可用性。
综上所述,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制度》)是为了保障员工和公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套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一、目的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以保证其安全经济运行,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
二、引用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及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三、定义:(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的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四、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装置中的各类压力容器和贮罐属重大危险源的场所。
五、内容1、重大危险源安全责任制2、重大危险源档案建立、更新和维护管理制度3、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巡查制度4、重大危险源检测制度5、安全监控设备设施使用、维护、保养制度6、重大危险源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7、重大危险源报告、备案制度8、应急救援物资、器材管理制度9、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0、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1、安全制度执行情况考核奖惩办法六、成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1、领导小组:组长:成员:职责:组长:组织全场员工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副组长:协助组长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协助领导检查班组对重大危险源的日常安全管理,对安全管理负监督责任。
成员: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的日常安全管理,带领员工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做好重大危险源的日常巡检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重大危险源安全责任制1、总经理是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重大危险源工作全面负责,认真贯彻、落实、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总经理助理对重大危险源负直接责任,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对动火作业、设备内作业应严格审批,组织编制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
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运营过程中安全可靠,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保护员工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和组织1. 确定重大危险源:企业应在生产过程中明确识别重大危险源,并建立相应的风险评估和管理制度。
2. 管理责任:企业高层应明确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责任,并成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委员会。
3. 管理措施:企业应依据《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制定相关的管理措施,并确保实施。
三、风险评估和管理1. 风险评估:根据国家有关要求,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系统的风险评估,并编制评估报告。
2. 风险管理: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隐患及时处理和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
四、设备安全管理1. 设备设计与选型:企业应根据相关法规,仅选择经过合格认证的设备,并确保设备符合安全技术标准。
2. 设备安装与验收:对新设备的安装应按照安全规范进行,并组织专业的验收,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3. 设备检修与维护:企业应建立设备检修和维护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的隐患,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五、应急管理1. 应急预案:企业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特点,编制应急预案,并向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练。
2. 应急设施和装备:企业应根据应急预案,建立应急设施和装备,并确保其处于可用状态。
3. 应急演练:企业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响应能力和应对能力。
六、安全监督与考核1. 监督检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监督机制,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等工作,及时纠正安全隐患。
2. 事故报告与调查:对发生的重大危险源事故,企业应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规定进行调查与处理。
3. 隐患整改: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企业应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确保整改到位。
4. 安全考核:企业应建立安全考核制度,并根据员工的安全表现进行评定和奖惩。
七、培训与教育1. 员工培训: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职业素质。
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为了预防和控制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引发的事故,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以下是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1. 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估:在化工企业内部对可能产生重大危险的设施、装置和作业进行辨识,并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重大危险源清单。
2. 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化工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包括企业领导层的责任、部门负责人的责任、班组长的责任以及员工的责任。
3.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确定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责,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纪律、工作流程等。
4.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对危险源的认识和了解,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5. 安全操作规程: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化工企业各类工艺装置和设备的安全操作程序,包括开机、停机、检修、应急处理等。
6. 事故防控措施:采取一系列事故防控措施,包括安全设施的安装,应急预案的制定,事故应急演练等,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
7. 监督检查与评估:建立监督检查与评估机制,对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纠正。
8. 信息报告和事故调查:建立信息报告和事故调查制度,及时通报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有关安全生产的信息,以及对事故进行彻底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是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能够预防和控制重大危险源引发的事故,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
重大危险源规章制度

重大危险源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化工企业、煤矿企业、石油石化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等。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是指因其性质、数量、存储、运输、处理等特点可能造成人身、财产及环境严重危害的物质或设备。
第四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明确重大危险源管理的职责、任务、措施和要求,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稳定运行。
第五条单位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建设,提高重大危险源事故的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条单位应当定期组织重大危险源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重大危险源的认识和管理能力。
第七条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重大危险源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确保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和调查。
第八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和监督检查制度,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安全评估和检查。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管理第九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台账,明确重大危险源的名称、分类、位置、负责人等重要信息。
第十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估制度,对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有效管控,确保其安全稳定运行。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应急处置的程序和责任人,保障事故时及时迅速处置。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和管理工作流程,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测和检测,确保设备和物质运行状态良好。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技术档案,记录关键设备、物质使用情况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六条单位应当定期组织重大危险源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和危险意识。
第17条单位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重大危险源的相关信息,接受监督。
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具有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化工企业、石油化工企业、矿山企业等。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通过专业培训,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每位员工都熟知重大危险源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和管理,依法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进行处罚,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第七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完善的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处置,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原则第八条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特定的危险程度,采取不同的安全措施,制定不同的安全管理办法。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最大程度减少损失。
第三章安全管理组织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每位员工都能熟知重大危险源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发现的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场所的安全生产环境。
第四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安全培训制度等。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当包括生产场所的安全规划、安全生产方案、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可控。
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保障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预防和控制重大危险源,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并覆盖所有的重大危险源。
三、定义1. 重大危险源:指在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具有较大事故危险性并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设备、工艺、物品或物料。
2. 安全管理责任人:指对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工作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包括企业的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四、安全管理组织化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组织,并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1. 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关规章制度。
2. 指定专人负责重大危险源的日常巡检和安全监控工作。
3. 制定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其能够有效履行安全管理工作。
五、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和控制1. 化工企业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评估,并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和控制体系。
2. 对重大危险源进行风险识别、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采取合理有效的控制措施,确保识别和消除潜在的事故隐患。
3. 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实施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和持续性。
4. 针对特定重大危险源,化工企业应编制专门的应急预案,并开展定期演练,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六、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1. 化工企业应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2. 新员工入职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并提供相关安全培训。
3. 对从事重大危险源操作和管理工作的职工,应提供专门的安全培训,并定期进行复训。
4. 强化事故应急演练,让职工熟悉应急程序和操作方法,提高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七、安全检查和监督1. 化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
2. 安全检查应涵盖重大危险源的所有方面,包括设备状态、操作规程、安全设施、应急预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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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第一章范围
第一条:本规定包括公司各类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适用于公司从事重大危险源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定义
第二条: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三章重大危险源的分类
第三条:根据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和《安全生产法》的规定,重大危险源分以下5类: (一)储罐区(储罐);
(二)生产场所;
(三)压力管道;
(四)锅炉;
(五)压力容器。
第四章重大危险源的界定
第四条:根据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我公司重大危
险源进行界定:
1. 成品库
2. 锅炉
3. 转化
4. 气化
5. 汽轮机
6. 二甲醚
第五章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要求
第五条:安全环保部
(一)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综合管理。
(一)负责制定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二)负责建立重大危险源登记台账。
(三)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登记、申报工作。
(四)每年组织相关单位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与分析。
(五)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国家有关
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界
定和安全评估分析。
(六)对相关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督促组织相关单位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八)每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巡检。
(九)每半年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消除重大危险源的事故隐患。
第六条设备部
(一)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相关设备、压力容器、管道的登记建档工作。
(二)负责重大危险源相关压力容器、管道、安全附件的检验及建档工作。
(三)对相关单位重大危险源的设备、电气、仪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每年参与组织相关单位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与分析。
(五)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国家有关
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界
定和安全评估分析。
(六)负责督促组织相关单位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七)每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巡检。
(八)每半年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消除重大危险源的事故隐患。
第七条生产部
(一)负责重大危险源的工艺管理工作。
(二)对相关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工艺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做好生产平衡,保证重大危险源设备在设计指标内安全运行,不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
(四)每年参与组织相关单位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与分析。
(五)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国家有关
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界
定和安全评估分析。
(六)负责督促组织相关单位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七)每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巡检。
(八)每半年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消除重大危险源的事故隐患。
第八条技术部
(一)负责重大危险源的技术管理。
(二)参与制定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三)每年参与组织相关单位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与分析。
(四)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国家有关
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界
定和安全评估分析。
(五)对相关单位重大危险源的技术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六)负责督促组织相关单位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七)每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巡检。
(八)每半年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消除重大危险源的事故隐患。
第九条电仪厂
(一)每年对重大危险源的静电接地进行一次检测,并登记建档。
(二)负责重大危险源相关电气设备、仪表仪器的检查和维护。
(三)负责重大危险源相关电气设备、仪表仪器的巡检工作。
(四)负责重大危险源相关有毒有害报警仪、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的检查、维护及巡检工作。
(五)负责重大危险源监测仪表的校验。
第十条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职责
(一)负责重大危险源相关设施的巡检工作。
(二)负责重大危险源相关设备的计划检修、抢修及日常维护工作。
(三)负责重大危险源相关操作人员培训工作,做到“四懂三会”,持证上岗。
(四)负责建立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登记台账。
(五)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向安
全环保部报告,并及时编制新的操作规程。
(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对重大危险源相关设备进行操作。
(七)负责制定本单位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
第六章重大危险源的三级巡检要求
第十一条公司主要负责人每月对重大危险源巡检一次
第十二条主管及包保领导每月对重大危险源巡检两次(特殊时期每周一次)
第十三条安全环保部、设备部、生产部、技术部每周对重大危险源巡检一次
第十四条厂长、副厂长每周对重大危险源巡检一次
第十五条专工每周对重大危险源巡检两次
第十六条驻厂安全员每天对重大危险源巡检一次
第十七条工艺班长每班对重大危险源巡检一次
第十八条岗位操作工每小时对重大危险源巡检一次
第十九条维修工每班对重大危险源巡检一次
第二十条电仪厂厂长、副厂长每周对重大危险源巡检一次,专工每周巡检两次,电工仪表运行班长每班一次。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标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