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重点建设项目需协调解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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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管理办法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探索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和容缺办理制。试点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变事前监管为事中事后监管。由市发改委会同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启动绿色通道审批,各相关审批部门根据职责进行容缺受理审查。待达到法定审批条件后,各相关审批部门依法出具正式批准文件。
第十七条实行审批服务代办制。市、县(市)区投资促进主管部门作为代办单位,负责安排专职项目代办员,建立服务台账,为市级重点项目无偿提供全过程代办服务。超出本级政府权限的审批手续及其他公共服务事项,可根据项目建设单位要求提供帮办、协办服务。
(三)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的其他重点项目;
第三条市级重点项目实行“储备库—预备库—建设库”三库联建管理。对已签约或初步落实的项目纳入储备库管理,储备库项目经评审合格后纳入预备库管理,预备库项目经市政府研究确定后,作为重点建设项目纳入建设库管理。
第四条市发改委作为全市重点项目的总牵头单位,负责重点项目全过程综合管理,承担重点项目计划编制、日常管理、调度推进、协调服务、稽察考核等工作。具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工作由市重大项目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十三条建立重点项目问题分级解决机制。对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项目推进责任单位作为第一责任人,在第一时间予以协调解决;确需市级层面协调解决的,项目推进责任单位要及时报市发改委汇总,通过联合交办督查、市重点项目联席会议、市重大产业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研究决策等方式分级协调解决。
第十四条实行重点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市级重点项目计划下达后,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投资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和项目推进等情况,对需要终止、暂停或新增的重点项目,由项目推进责任单位于每年7月31日前提出调整申请,经市发改委审核汇总并报市政府批准后予以调整。
第二十二条加大财政保障力度。每年从市筹基建资金中列支重点项目专项工作经费2000万元,用于项目策划包装、项目库建设、项目评审、项目前期补助、项目协调服务、网络系统建设及维护等。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9.20•【字号】•【施行日期】2014.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奉浦、金海社区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4年9月20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为促进本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持续发展,保证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推进进度,促进本区重大工程项目又好又快建设。

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重大工程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4〕8号)、《关于印发〈关于优化本市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审批手续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建管联〔2014〕3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推进实际情况,特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与定义本实施意见适用于奉贤区行政区域内重大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活动。

本实施意见所称重大工程项目,是指用以提升城市公共服务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社会民生改善,具备一定规模,并经区政府审核同意,正式列入本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建设项目。

主要包括:对完善城市功能、改善投资环境、提高环境质量有重要作用的基础设施项目;对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社会公共事业项目,涉及保障安居规模大的民生项目;属增强经济实力、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类、基础产业类、平台类、产业综合体等较大规模的建设项目;区政府确定的其他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区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函-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区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函-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区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函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区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函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梳理区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函》(宁工改办〔2020〕5号)收悉。

经梳理,我委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共14项,其中:项目申请人委托相关中介机构开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7项,审批部门委托相关中旬机构开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7项,具体事项内容见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20年3月26日附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共计14项)序号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涉及的审批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部门中介服务实施机构备注一、由申请人委托相关中介机构开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项目建议书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宁政发〔2014〕99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具备相应能力的中介服务机构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宁政发〔2014〕99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具备相应能力的中介服务机构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3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宁政发〔2014〕99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具备相应能力的中介服务机构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4项目建设方案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方案审批《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宁政发〔2014〕99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具备相应能力的中介服务机构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5煤矿项目初步设计编制煤矿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06〕1039号)《印发加强煤矿建设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12〕153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具备相应能力的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单位应根据批准的煤矿建设规模,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同一项目的初步设计与安全设施设计应当由同一设计单位编制。

关于报送重点建设项目需协调解决事项的通知

关于报送重点建设项目需协调解决事项的通知

关于报送重点建设项目需协调解决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市委、市政府计划近期对我市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分行业专题调度。

根据市领导指示精神,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度重点:重大在建和近期计划开工项目。

二、调度范围:农业、工业、文化旅游和大建设项目。

三、相关要求:请各单位认真梳理在手项目,提出需协调解决的事项,并将项目名称、调度事项、事项涉及的相关部门等,于某月某日下班前报送至市重点办,并做好汇报准备。

(联系人:某某)
二〇一二年某月某日。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重大项目综合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重大项目综合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重大项目综合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1.17•【字号】保政办函〔2022〕2号•【施行日期】2022.0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托与投资,机关工作正文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重大项目综合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为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重大项目综合协调推进工作机制要求,进一步加强高位统筹,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千方百计稳投资促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重大项目综合协调推进工作机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立组织机构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市长任组长,各位副市长任副组长,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以及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重大项目综合协调推进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统筹全市重大项目谋划、推进、建设,审议全市重大项目年度计划,以及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的重要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重大项目综合协调推进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在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开展市级重大项目谋划、提出年度重大项目清单、分解落实重大项目年度推进计划;及时收集重大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统筹落实重大项目要素保障,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研究提出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

二、建立工作机制(一)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市级分管领导每月召开1次分管行业调度会议,分析研究本行业投资任务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牵头协调解决项目建设的难点、堵点问题。

对确实难以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事项,及时报请重大项目综合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研究。

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或适时召开工作会议),听取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办公室工作例会制度。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需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对接,并于每月5日前向办公室报送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和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关于开展项目建设重点资料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项目建设重点资料检查的通知

关于《规范重大建设项目重点资料管理》的通知公司所属各项目组:为贯彻落实集团战略发展部对重大建设项目重点资料管理的整改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我部将于近期开展重大建设项目重点资料规范整理的督导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导时间2020年10月15-25日。

二、督导对象XX项目组、XX项目组、XX项目组督导内容主要督导各项目组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相关资料是否及时、规范地进行了收集、整理。

附项目建设重点资料清单(附件一)。

三、相关要求1、各项目组应按所列重点资料清单,认真做好重点资料的查漏补缺工作。

2、项目资料按所属类别进行分类整理,分为“内部审批文件、外部审批文件、招标采购文件、预结算相关资料以及其他资料”共五大类。

每一类按时间顺序整理,并形成资料目录,便于查找。

如条件允许,建议对重要资料原件进行扫描电子版存档。

其中招标采购文件的整理参照附件二及附件三的表格。

3、项目完成后统一进行编册装订,并移交公司档案室存档。

附件一:项目组建设重点资料清单附件二:招标采购汇总表附件三:招标采购文件清单2020年9月14日附件一:项目组建设重点资料清单(1)内部审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立项报告、股份公司项目批复文件、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工程建设类项目预算报告(经股份公司审计部复核)。

(2)外部审批文件:项目立项批复、环评及批复、环境影响报告评价及批复、能源技术评价及批复、安全评价及批复、职业卫生评价及批复、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及批复、消防设计专篇及批复、规划及施工许可、土地证照、以及各类其他必要的评价报告及批复各类验收文件及生产许可证等。

(3)招标采购文件类:招投标审核表、市场调查情况/未进行市场调查的说明、招标控制价的说明/未设招标控制价的说明、选择邀请招标或单一采购方式的说明、非网采自行招标的说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投标文件、评标过程相关记录资料、中标公示、合同及合同审批表、法律审核意见书,如委托中介机构代理机构进行招投标活动,需由代理机构提供相关整套齐备资料。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重点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市政发〔2019〕15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重点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市政发〔2019〕15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重点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重点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市政发〔2019〕1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晋城市重点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2019年8月12日晋城市重点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的组织和管理,保障重点工程项目按计划推进,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纳入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名单的建设和前期项目。

各县(市、区)、开发区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省市重点工程项目,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确定的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和带动作用的建设和前期项目。

各县(市、区)、开发区可根据实际确定本级重点工程项目。

第四条省市重点工程项目管理实行分级负责、条块结合、联动推进的原则。

市重点工程领导组负责组织和协调省市重点工程项目推进的重大事项;市重点工程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省市重点工程项目的协调、服务、督查等日常工作;市政府有关项目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省市重点工程项目推进的责任主体,负责本部门、本辖区省市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协调、服务等综合管理工作;市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配合服务工作;项目建设单位是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主体,负责承担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等具体推进工作。

第二章确定程序第五条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各项专项规划,符合我市中长期投资发展方向,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以及相关的专项规划。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完善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完善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完善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0.29•【字号】东政办〔2020〕197号•【施行日期】2020.10.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完善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政办〔2020〕19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建立完善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0月29日关于建立完善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的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建立完善我市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及实施进度,着力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争取中央及省级更多相关政策支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对标对表国家重大战略和投资导向,围绕推进“一优两高”,统筹“五个示范省”建设,强化“四种经济形态”引领,落实“六稳”“六保”要求,按照“市级千亿、县级百亿”的目标要求,建立市、县区两级重大项目库,分类编制提出项目清单,强化日常调度,形成“谋划储备一批、前期推进一批、开工建设一批、建成投产一批”的良性循环,为全市稳投资促增长、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重点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和本县区、本行业及园区重大项目谋划方向,抓紧谋划一批高质量项目,积极承接国家扩大内需和促进有效投资各项政策。

(一)产业转型升级及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方面1. 重大产业布局、产业结构调整类。

主要包括特色装备制造业及产业链延伸,科技研发重点技术、循环经济发展、锂电池制造、数控机床、区域合作、农业产业化、巩固脱贫攻坚后续产业等项目,以及旅游、新兴产业、现代物流等服务业项目。

2. 数字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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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重点建设项目需协调解决事项的通知》各相关单位:为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市委、市政府计划近期对我市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分行业专题调度。

根据市领导指示精神,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调度重点。

重大在建和近期计划开工项目。

二、调度范围。

农业、工业、文化旅游和大建设项目。

三、相关要求:请各单位认真梳理在手项目,提出需协调解决的事项,并将项目名称、调度事项、事项涉及的相关部门等,于某月某日下班前报送至市重点办,并做好汇报准备。

(联系人:某某)xx年某月某日第二篇:关于xx项目需协调事项的请示关于xx项目需协调事项的请示xx区政府:xx项目在贵府和各级部门的关心下,正处于紧张赶工推进中。

现就项目的进展情况及需协调的问题汇报如下:一、项目形象进度1、一期屋面修缮:1)屋面修缮基本完成,目前正在楼层垃圾清理。

2、xx。

1)201x年x月9日正式用电送电完成,预验收整改和调试(计划本月底组织竣工验收)。

3、二期xx大楼:1)土建室内装修收尾;外墙干挂石材完成50%;地下室地面基层施工完成,准备耐磨漆地面施工。

4、二期室外工程:1)b区门卫室基础施工完成。

2)a区门卫室基础换填完成,正在做静载试验。

3)景观亭主体完成,横纵二路水稳层完成,准备混凝土浇筑。

4)书香大小路石材完成,书香广场绿化铺设完成。

5)xx东侧运动场混凝土完成,准备运动场围墙及四周人行道透水砖施工。

6、市政管网施工完成80%,下一步准备xx大楼四周以及门卫室管网施工,以便接入市政管网。

因前期手续问题(红线图和工程规划许可证重新办理),正在与有关主管部门紧急梳理沟通,争取尽快完成审批流程,以便加快工程推进。

5、高压增容工程:高压增容工程二期送电于xx月09日正式送电完成(其中一期送电于1月13日送电完成),至此本项目所有标段正式用电送电全部完成。

6、正式给水通水:1/2以专题专人负责的方式全力推进正式给水管道施工及xx大楼二次供水设施建设,至6月20日已基本完成上述工作。

现正进行二次供水设施验收申报。

7、投资完成情况:项目总投资xx万元,至xx年底累计完成投资xx万元。

xx年计划完成投资额xx万元,截至六月累计已完xx万元,累计完成总投资xx万元。

二、需协调事宜1、消防验收问题:(1)xx(2)xx2、西南角靠xx村村道问题:xx社区新修村道时,占用xx红线内土地约105平方米。

本着从实际出发、务实的精神,在xx街道办的大力支持下,经街道、学校和社区三方现场实地勘察,初步确定了学校的围墙位置。

6月14日,室外二期工程在施工围墙时,受到内林社区约10个村民的阻扰,目前室外二期工程已经停工,该行为已经影响到xx整合提升项目的工期。

请贵府督促xx街道进行协调。

为保证学校9月份按期开学,请贵府及时协调以上问题。

xx201x年xx月xx日(联系人:xx)第三篇:春节期间项目建设情况报送通知紧急通知各项目单位:为实现我市xx年重大项目建设开门红,全面加强春节期间重大项目监管工作,按照市政府通知要求,请各有关市直部门、乡镇办区园对辖区内、主管范围内xx年拟新开工、在建和拟复工项目春节前后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1.新开工项目请填报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重点明确项目本年度工作目标、当前工作进展和下步需要解决的问题。

2.在建项目要明确复工时间,摸底在建工地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明确项目当前工作进展和下步需要解决的问题。

3.市政府将在节后上班第一天召开专题会议就本次通报情况进行研究部署,请各有关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迅速明确项目建设情况报送工作联系人、各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切实摸准情况,做好报送和对接工作。

4.请各单位将有关表格于农历正月初五上午8。

00前交到市发改局汇总。

xx年2月13日第四篇:规范公文报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近年来,区政府办公室通过完善办文制度、开展公文质量考评、举办公文讲座培训、编制公文处理实用手册、统一公文体例格式等,逐步规范了公文运转、办理工作,全区公文质量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在市政府系统公文质量考核中,我区连续多年获优秀单位。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区政府领导对办文工作,尤其是公文报送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目前,全区各部门、各单位报送区人民政府的公文总体比较规范,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报送区人民政府的有些公文未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发或审核;二是报送公文不及时,有些拟请区政府批转或区政府办转发文件的代拟稿在发文期限将至前才报送,导致研究决策、审核签发时间不足,影响发文的严肃性和发文质量;三是报请区人民政府审批的一些事项涉及其他部门职权时未经充分协商和会签;四是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五是报送的请示、报告等文件的格式不规范;六是紧急公文未按照要求标注紧急程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工作,提高政府工作的整体性、统一性和协调性,确保区人民政府办文工作高效有序运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向区人民政府报送的公文,必须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发或审核。

报送重要事项的公文,必须由主要负责人签发,主要负责人外出期间由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发。

二、有关部门报请区人民政府审批的事项,凡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必须主动与相关部门充分协商,由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与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会签或联合报区人民政府审批。

部门之间有分歧的,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协商,协商后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主办部门应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办理建议,与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会签后报区人民政府审定。

对按规定明确由主管部门审批或需要主管部门先行审核的事项,应直接向主管部门行文,不要通过区人民政府层层周转。

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许可等内容的,严格按照《xx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x政令第125号)要求,应先送法制部门研究并提出审核意见,以确保公文内容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

部门之间征求意见或会签文件时,除主办部门另有时限要求的以外,相关部门一般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回复,相关部门应当主动与主办部门沟通并商定回复时限及方式,否则主办部门可以视其为同意,并据此继续办理有文,但应当在报送区人民政府的公文中说明有关情况。

三、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区人民政府审批的公文,—2—由区政府办公室按照区政府领导同志分工呈批,并根据需要由区政府领导同志转请其他区领导同志核批,重大事项报区长审批。

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不得将报请区人民政府的公文直接报送区政府领导同志个人。

四、报送区人民政府的公文应采用规范的上行文格式。

请示事项应一事一报,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请示事项中如涉及其他文件、区领导同志批示、重大事件及相关政策法规等内容的,应连同涉及文件复印件、区领导同志批示复印件、事件背景材料及相关政策法规附在原件后一并上报。

邀请上级有关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活动的请示,要事先沟通,并将会议、活动方案附上,需要领导同志讲话的,要将代拟稿一并上报。

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五、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管理的机构和所属部门原则上不直接向区人民政府请示和报告工作,在工作中确有需要向区人民政府请示或报告的事项,应由主管部门向区人民政府报文;遇有紧急情况,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管理的机构和所属部门需直接向区人民政府请示或报告工作时,应同时报送主管部门。

六、对区政府领导同志明确要求办理并报告办理结果及要求负责人研究处理的批示件,有关单位应抓紧办理,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多个部门的,主办部门要主动与其他部门沟通、协商,并汇总办理情况,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

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较长时间反馈办理情况的,应及时报告办理进展情—3—况。

对区政府领导同志批请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阅”、“参阅”、“参考”等参阅性文件,可以不单独行文回复,重要事项除外。

七、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需要请示区人民政府的事项,要给区人民政府留出足够的研究、决策时间。

一般事项不少于7个工作日;紧急事项不少于3个工作日;对特别紧急的事项,应事先与区政府办公室沟通说明,抓紧办理,尽快报送。

八、实事求是地标注公文缓急程度。

根据工作需要,自公文送达之日起,需区人民政府7个工作日内批复的,标注为“加急”;需3个工作日内批复的,标注为“特急”,特别紧急事项应注明时限要求。

通过机要交换渠道或电子公文传输系统报送的紧急公文,要同时在信封上或系统内标注与公文一致的缓急程度。

九、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注份号,并根据涉密程度准确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

可以公开发布的文件应在附注处加以说明。

十、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制订具体措施,加强对公文报送工作的管理。

向区人民政府报送的公文要简明扼要,除特殊复杂情况以外,一般不超过1000字。

对不符合规定的公文,区政府办公室收到后一般将退回报送单位,由其按规范程序重新报文。

区政府办公室将定期对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报送区人民政府的公文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第五篇: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协调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协调推进机制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提高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能力与水平,进一步推动我县重点项目建设步伐,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的通知》(于办字…xx‟25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创业、富民兴赣为主题,以提高重点产业项目服务水平为目标,结合创业服务年,通过建立完善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协调推进机制,着力提高工作效能、效率和效果,科学规划好、精心运作推介好、进一步推进和建设全县重点项目工作,确保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经济强县,实现实力、力、活力、和谐“四型于都”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措施1、超前谋划,加强重点项目开发储备。

通过建立完善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协调推进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县重点项目开发储备,确保完成全年项目开发任务。

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都是项目开发责任单位,均要要高度重视项目开发工作,确保人员、财力、物力“三到位”,围绕各自项目开发1既定目标任务,精心挑选项目进行包装,并及时将项目可研报告或项目建议书报县发改委项目办。

对情况特殊,暂不具备项目包装条件的单位,应同县发改委协商好,由县发改委委托具有资质的项目包装相关单位代为包装,并提供相应的项目开发经费;对涉及较多单位需共同开发的项目,应由发改委牵头,组织项目相关单位,协同开发包装,项目开发经费由单位先行垫付,项目实施后,再从项目资金中提取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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