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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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卫生厅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卫生厅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卫生厅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11.17•【字号】辽政办发[2003]89号•【施行日期】2003.1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卫生厅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3]89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三年十一月十七日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近年来,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我省学校卫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特别是在防控非典工作中,学校卫生人员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我省学校卫生事业发展与教育事业发展相比还相对滞后,与素质教育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主要是中小学保健教师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数量不足。

卫生器材设备短缺,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抓得不够,学校食物中毒和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69号)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和学校要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正确理解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办学方向,切实把学校卫生工作作为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级政府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关心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成立一把手负总责的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在普及义务教育、改善办学条件的同时,改善学校的卫生设施,使学校卫生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同步发展。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9.10•【字号】川办发[2003]30号•【施行日期】2003.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3]30号二00三年九月十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69号)精神,结合我省学校卫生工作实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拟订了《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做好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对保障青少年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6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建立健全责任制,加强领导,加大投入,改善学校卫生条件我省是一个农业大省,经济欠发达,不少学校卫生设施和条件较差,尤其是一些农村学校的食堂、饮水设施、学生居住环境等卫生条件达不到要求,大量危房需要改造。

因此,各级政府和教育、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学校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将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好。

建立层层责任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协调落实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具体责任人。

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逐级签订责任书。

四川省学校安全管理办法

四川省学校安全管理办法

四川省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学校是培养人才的重要场所,学校安全关系到广大师生的生命健康和家庭幸福,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为了加强四川省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周边环境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学生、教职工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学校安全管理的原则(一)以人为本原则学校安全管理应以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为首要目标,充分尊重师生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关注师生的需求和利益,为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稳定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二)预防为主原则学校应加强安全预防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综合治理原则学校安全管理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参与和协作。

学校应加强与家长、社区、公安机关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四)责任明确原则学校应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学校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一)安全教育学校应当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网络安全、防溺水、防触电、防踩踏、防地震、防欺凌、防性侵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学校应当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应急演练应当包括火灾、地震、食品中毒、校园暴力等常见突发事件的应对。

(二)安全制度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校园安全巡查制度、门卫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宿舍管理制度、实验室管理制度、校车管理制度等,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学校应当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学校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安全事故处理情况等。

(三)设施设备安全学校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

学校应当定期对校舍、场地、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文书拟写与处理技能测试题答案

文书拟写与处理技能测试题答案

秘书办文篇技能测试题答案一、文书纠错与拟写题(一)文书拟写基础知识(每题5分)1、参考答案:A B D(5分)2、参考答案:(1)ABCD(1分)(2)ACD(1分)(3)AD(1分)(4)AD(1分)(5)BCD(1分)3、参考答案:D(5分)4、参考答案:(1)B(1分)(2)C(1分)(3)C(1分)(4)C(1分)(5)B(1分);5、参考答案:(1)D(1分)(2)C(1分)(3)C(1分)(4)D(1分)(5)B(1分);6、参考答案:(1)D(1分)(2)D(1分)(3)B(1分)(4)C(2分);7、参考答案:(1)C(1分)(2)B(1分)(3)D(1分)(4)D(1分)(5)D(1分);8、参考答案:(错一个扣0.5分,扣完为止)(1)收悉经同意将改为(2)根据各均根据本着予以(3)为级应纳应以;9、参考答案:⑴B(1分)⑵C(1分)⑶A(1分)⑷C(1分)⑸A(1分);10、参考答案:⑴C(1分)⑵B(1分)⑶C(1分)⑷A(1分)⑸A(1分);11、参考答案:⑴A(1分)⑵C(1分)⑶C(1分)⑷A(1分)⑸C(1分)12、参考答案:⑴A(1分)⑵C(1分)⑶A(1分)⑷A(1分)⑸C(1分)13、参考答案:⑴C(1分)⑵B(1分)⑶B(1分)⑷C(1分)⑸B(1分)14、参考答案:⑴C(1分)⑵B(1分)⑶A(1分)⑷A(1分)⑸C(1分)15、参考答案:(1)②①③(2分)(2)②①③(3分)16、参考答案:①③⑤②④(5分)17、参考答案:(错一个扣0.5分,扣完为止)我局经上级于9月10日动工此地禁止通行凡绕道行通告18、参考答案:(1)招标项目是:XX建筑安装工程的全部工程;(2分)(2)招标步骤部分没有写清楚,应将报名、投标日期及招标文件发放方式写明;补充中标通知及标后的处理,即招标方与中标方签订合同的条款,以确定中标结果。

(3分)19、参考答案:(每填一格得0.5分,共5分)关于姚春同志任职的通知XX政字〔2007〕108号XX市工业局:经XX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姚春为XX市工业局长,免去XX市经委副主任职务。

四川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四川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四川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川公发[2015]4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四川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各类涉校案件和暴恐袭击事件,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公安部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四川省各类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

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教育培训机构或者场所参照执行。

第二章人防建设规范第三条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是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

学校应当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聘用专职门卫和保安员,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工作。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配备、专职门卫和保安员的聘用、管理情况应报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第四条学校保安员应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择优聘用,实行由派驻的保安服务公司和学校双重管理,日常管理以学校为主。

第五条学校保安员应当按照不低于以下标准配备:师生员工总人数少于100人的学校至少配1名专职保安员;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超过1000人的学校,每增加500名学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

寄宿制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300名寄宿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

第六条保安员、门卫、安全保卫人员应当熟悉学校安全管理、治安保卫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标准和规章制度,熟悉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特点及校园安全防范工作重点;值勤时应按有关规定着穿保安服或佩戴学校保卫人员标识,携带橡胶警棍等相应的安全防卫器械和应急处置装备,并熟悉使用方法。

第七条学校安全管理机构应当组织门卫和保安员加强门卫管理,确保校门口24小时有人值守,其他出入口开启时有人值守,做好车辆、人员进出登记,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学校;对学校重点部位及周边巡查每日不少于5次。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卫生厅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卫生厅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卫生厅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8.26•【字号】豫政办[2003]74号•【施行日期】2003.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卫生厅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3]74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省教育厅、卫生厅《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三年八月二十六日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6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我省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做好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对保障青少年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的稳定意义重大。

各级政府和教育、卫生等部门在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地方和学校对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机制不健全,工作措施不落实,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卫生基础设施条件落后,传染病流行和食物中毒事件仍时有发生。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保障青少年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

要以极端负责的态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学校的共同责任。

各地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教育、卫生工作的领导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关心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1.07.05•【字号】•【施行日期】2011.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正文四川省卫生厅关于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市(州)卫生局、科学城卫生局、省疾控中心:为有效预防控制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卫生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11〕82号),现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情况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近年来我省霍乱、伤寒(副伤寒)等肠道传染病总体发病率呈低水平流行趋势,但是菌痢、手足口病和其它感染性腹泻发病率水平仍处于相对高水平,加之目前正值高温季节,洪涝灾害频发,肠道传染病的防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安排,责任到人,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保证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监测报告,做好疫情调查处置工作各地疾控机构要认真按照肠道传染病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工作,通过监测,及时掌握肠道传染病疫情和流行因素变化情况,深入分析,为行政部门防治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一旦发生疫情,及时响应,认真做好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和实验室检测工作,做好病例和密切接触者主动搜索、疫点疫区卫生学处理和易感人群保护等工作,及时控制疫情,严防扩散和蔓延。

三、加强业务指导,推进重点场所防控工作各地要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腹泻病门诊的技术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在霍乱等肠道传染病流行季节要做到“逢疑必检、逢疑必报”,提高霍乱等肠道传染病的发现的灵敏性和报告工作质量;进一步加大对学校、托幼机构、大型建筑工地和企业等集体单位霍乱等肠道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指导力度,加强对农村乡厨的卫生培训和农村群体性聚餐活动的卫生指导,预防群体性肠道传染病暴发流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办发[2002]13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办发[2002]13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2.03.15施行日期2002.03.15文号川办发[2002]13号主题类别中等教育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办发[2002]13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的《四川省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二年三月十五日四川省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我省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社会稳定。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及管理,预防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

第三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统筹和协调。

下设专门机构,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并配备相应的人员、设施设备,落实专项经费,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

学校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所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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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川办发[2003]30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3.09.10
【实施日期】2003.09.10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加强
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川办发[2003]30号二00三年九月十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69号)精神,结合我省学校卫生工作实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拟订了《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
(省教育厅、省卫生厅)
做好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对保障青少年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6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建立健全责任制,加强领导,加大投入,改善学校卫生条件
我省是一个农业大省,经济欠发达,不少学校卫生设施和条件较差,尤其是一些农村学校的食堂、饮水设施、学生居住环境等卫生条件达不到要求,大量危房需要改造。

因此,各级政府和教育、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学校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将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好。

建立层层责任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协调落实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具体责任人。

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逐级签订责任书。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卫生部门的重要工作,积极推行食品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发证标准,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发证;加强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的经常卫生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其落实。

加大对学校尤其是农村中小学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的改善力度。

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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