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康生物: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1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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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康生物:关于201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借款担保公告 2011-01-29

天康生物:关于201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借款担保公告 2011-01-29

证券代码:002100 证券简称:天康生物公告编号:2011-002 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借款担保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1、担保方: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被担保方:新疆奎屯天康植物蛋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奎屯天康公司”)和新疆阿克苏天康植物蛋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克苏天康公司”)、河南宏展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宏展公司”)3、本次担保基本情况:奎屯天康公司、阿克苏天康公司及河南宏展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发挥下属公司的融资功能,便于下属公司申请各种财政贴息,公司根据2011年经营资金计划,拟为奎屯天康公司银行综合借款授信额度5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为阿克苏天康公司银行综合借款授信额度5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为河南宏展公司银行综合借款授信额度10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借款均为短期借款,借款期限均为一年。

在办理具体借款业务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011年1月27日,经公司2011年第1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借款担保的议案》。

该等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1、奎屯天康公司基本情况(1)公司名称:新疆奎屯天康植物蛋白有限公司(2)注册地址:奎屯市人杰路1号(3)法定代表人:李天生(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5)实收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6)主营业务:植物蛋白、半精炼油、各类粕的生产与销售。

油葵、菜籽、棉籽、大豆、红花籽、蓖麻、亚麻、花芸豆的收购及销售。

(7)本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8)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人民币元2、阿克苏天康公司基本情况(1)公司名称:新疆阿克苏天康植物蛋白有限公司(2)注册地址:阿克苏市南工业园区(3)法定代表人:李天生(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5)实收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6)主营业务:粕的生产、销售及食用植物油加工、销售。

002100天康生物2023年三季度决策水平分析报告

002100天康生物2023年三季度决策水平分析报告

天康生物2023年三季度决策水平报告一、实现利润分析2023年三季度利润总额为负6,866.71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35,695.75万元相比,2023年三季度出现亏损,亏损6,866.71万元。

企业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内部经营业务,应当加强经营业务的管理。

2023年三季度营业利润为负5,137.14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36,541.89万元相比,2023年三季度出现亏损,亏损5,137.14万元。

在营业收入迅速扩大的同时,企业却出现了经营亏损,企业以亏损来换取市场份额,经营风险大大增加,应密切关注市场竞争形势的变化。

二、成本费用分析天康生物2023年三季度成本费用总额为581,803.05万元,其中:营业成本为542,951万元,占成本总额的93.32%;销售费用为14,153.56万元,占成本总额的2.43%;管理费用为10,490.65万元,占成本总额的1.8%;财务费用为5,050.54万元,占成本总额的0.87%;营业税金及附加为1,213.05万元,占成本总额的0.21%;研发费用为7,944.24万元,占成本总额的1.37%。

2023年三季度销售费用为14,153.56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13,115.26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7.92%。

从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变化情况来看,2023年三季度销售费用增长的同时收入也有较大幅度增长,企业销售活动取得了明显市场效果,销售费用支出合理。

2023年三季度管理费用为10,490.65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12,249.61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14.36%。

2023年三季度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83%,与2022年三季度的2.51%相比有所降低,降低0.69个百分点。

但企业经营业务的营利能力并没有提高,应注意管理费用支出的合理性。

三、资产结构分析天康生物2023年三季度资产总额为1,661,678.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896,201.4万元,主要以货币资金、存货、应收账款为主,分别占流动资产的42.9%、36.1%和8.94%。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信用报告)- 天眼查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信用报告)- 天眼查

牛的销售(以上项目具体经营范围和有效期限以相关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为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
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与经营范围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农畜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的销售;股
权投资,农副产品的销售;肥料的生产、销售;仓储业。
登记机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范围)变更
药的生产、销售(具体范围以 产、销售;饲料的生产、销售;粮食
许可证为准);饲料的生产、 收购;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生产;饲
销售(具体范围以许可证为 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荷斯坦牛的
准);粮食收购;添加剂预混 销售(以上项目具体经营范围和有效
合饲料的生产;饲料添加剂的 期限以相关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为
目具体经营范围和有效期限以 证为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
相关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为
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
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 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与经营范
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 围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农畜产品销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 售;食用农产品的销售;股权投资,
术除外);与经营范围相关的 农副产品的销售;肥料的生产、销
经营范围(业务 经营范围: 兽药的生产、销 经营范围: 兽药的生产、销售;饲料
范围)变更
售;饲料的生产、销售;粮食 的生产、销售;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
2015-06-23
收购;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生 生产;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荷
产;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 斯坦牛的销售(以上项目具体经营范
售;荷斯坦牛的销售(以上项 围和有效期限以相关部门核发的许可
技术咨询服务;农畜产品销 售;仓储业。行业代码: 0300

天康生物: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孙卫红) 2010-04-27

天康生物: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孙卫红) 2010-04-27

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为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09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了整体利益,保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09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一、2009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1、公司召开会议次数。

2009年,公司召开7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

2、本人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所列。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召开股东大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7 4 1 2 4 1本人对亲自出席的各次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1、2009年3月24日,针对公司关于2009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继续聘任西安希格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2008年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期初数据进行调整事项说明;公司2008年度激励基金发放;200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为全资子公司河南宏展实业提供不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银行借款担保;公司2008年度对外担保等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意见:(1)2009年度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的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机构程序合法有效。

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遵循公平公允原则,公司与各关联方同意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发展造成影响。

(2)西安希格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2008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0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西安希格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关于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贵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委派褚建民、王青燕两名律师出席贵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了审查,并实地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

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问题出具如下法律意见: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开程序根据贵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及公开披露的信息,表明贵公司董事会已于2006年8月16日召开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并于2006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于2006年9月5日在贵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告时间与会议召开时间间隔15天以上,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也与公告内容一致。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经本所律师审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数3859 万股,占贵公司股份总额的44.9 %,出席会议的无限售条件股东1名,代表股份数717924股,占贵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其资格均合法有效;此外,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汪云曙先生主持,符合贵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预案》、《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预案》、《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预案》、《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预案》、《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内部决策制度>的预案》、《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预案》、《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预案》等七项预案,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结果均以符合贵公司章程规定的票数同意通过了以上预案。

天康生物: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10-11-03

天康生物: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10-11-03

关于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星河证股字[2010]第04 号新疆星河律师事务所二○一○年十一月二日关于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星河证股字[2010]第04号致: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星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委派本所杨玉玲律师出席公司201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章程》),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核查与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公司董事会于2010 年10 月16 日在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0-042),该公告载明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召开地点、股权登记日、审议事项、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及其它事项等内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 年11月2 日上午11:00 时在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528号天康企业大厦12楼公司2号会议室召开。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及其它事项与会议通知披露的一致。

二、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1.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19,448,2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68%,均为2010年10月2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2.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司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为公司的现任人员。

天康生物:关于税收优惠政策调整所形成的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2010-04-27

天康生物:关于税收优惠政策调整所形成的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2010-04-27

证券代码:002100 证券简称:天康生物 公告编号:2010-018 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税收优惠政策调整所形成的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因公司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形成2008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 董事会关于公司税收优惠政策调整所形成的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1、会计差错更正形成原因情况公司被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八部委认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根据《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49号)等相关规定,该公司生产的浓缩饲料、预混饲料、鲜奶及牛胚胎、用于防治和治疗家畜的动物疫苗产品(兽用生物制品)从2001年1月1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2008年7月,公司收到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的《恢复征税通知书》,通知公司自2008年1月1日起恢复征收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2009年7月20日,公司收到乌鲁木齐高新区国家税务局《核准退税通知书》(乌高国税登字(2009)第26号),根据该通知,将退还公司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的企业所得税5,313,086.23元。

公司子公司伊犁天康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犁天康公司”)根据伊犁州地方税务局《关于减免伊犁天康畜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所得税的批复》(伊州地税函[2008]2号)的规定,自2007年度起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

2009年4月,根据伊宁县国家税务局备案批准,退还伊犁天康公司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的企业所得税189,987.53元。

日沪深重大事项公告快递

日沪深重大事项公告快递

日沪深重大事项公告快递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000606)青海明胶: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青海明胶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月12日召开,选举许正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审议通过《公司董(监)事、独立董事年度工作津贴方案》的议案。

(000035)ST科健:1月29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1月29日(星期五)下午2:0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5.股权登记日:2010年1月22日6.登记时间:2010年1月27日、2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30)7.会议审议事项:《关于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000676)思达高科:重大诉讼事项持续披露2010年1月12日,思达高科接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郑民四初字第33-1号民事裁定书,就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借款一案裁定如下:准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撤回起诉。

目前,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的借款已到期归还,本息结清,借款额度正常循环使用,公司资金周转正在恢复正常。

(000100)TCL集团:1月28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会议地点:深圳市科技园高新南一路TCL大厦B座19楼第一会议室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1月28日上午10点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5.股权登记日:2010年1月21日6.登记时间:2010年1月27日7.会议审议事项:《关于变更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000100)TCL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TCL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1月12日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郭爱平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通知召开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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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星河证股字[2010]第03号
新疆星河律师事务所
二○一○年六月
关于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星河证股字[2010]第3号
致: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星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委派本所杨玉玲律师出席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章程》),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核查与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6月11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站()上分别刊登了《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0-029)、《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30)。

其中2010-029号公告载明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网络投票时间、股权登记日、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召集人、会议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及其它事项等内容。

2、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按照会议通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为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6月29日上午11:00时在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528号天康企业大厦 12 楼公司2号会议室如期召开。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及其它事项与会
议通知披露的一致。

二、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1、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的签名和《授权委托书》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资料,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3,452,9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58%,具体为:
(1)参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数3人,代表股份93,421,7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56%;
(2)参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中,参加网络投票的公司股东人数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1,2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79%。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司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为公司的现任人员。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根据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了一项议案,即:审议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现场表决,履行了监督程序,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根据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前述议案由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表决通过。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二○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以本所经办律师逐页签字并最后一页加盖本所印
章为有效文本。

新疆星河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杨玉玲 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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