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种常见的合同诈骗手段
常见贸易诈骗14招数

常见贸易诈骗14招数招数一:合同诈骗这是犯罪分子常用的诈骗手段之一。
在通常情况下他们一般先成立一个皮包公司(甚至虚构一个公司),这些公司往往从外表上能起到掩人耳目的目的),然后他们便与你签订购销合同,向你购货,货到后按月结款。
先前的几次小数额交易,他们都会及时付款。
别急,这只不过是骗你信任的手段而已,他们一般都会在最后一次要上一大批货后便人间蒸发,或是付少量订金拿走大批货物后消失在茫茫的中华大地上。
招数二:空头支票诈骗疑犯在其作案初期,不会马上使用空头支票,而是先用现金进行小数额交易,以赢取你的信任,等你对他完全信任之时,他便会表示,想做大点,多拿点货,带现金不方便,希望能以支票交易,最后拿到一大批货物后,在支票到期前人去楼空,从而诈骗多家当事人。
现有空头支票诈骗在顺德容桂地区的经济案件中占有较大的比重。
可千万要留神哟!招数三:金蝉脱壳通常疑犯会先租用一个商铺或是出租屋、甚至是空地,然后要求你送货到其租用的地方,并佯称卸完货后再带你去收取货款,可在途中,他们往往会想尽办法借故离开,等你发现不妥返回卸货地点时,货物早已被人全部运走。
从2002年1月至今,顺德容桂地区已发生19起以此手段诈骗的案件,被骗货物包括电器、钢材、轴承、药材等。
招数四:以传真电汇单骗钱疑犯向你购货,并把电汇单传真给你,待款到后发货。
前几次交易都正常进行,等得到你的信任后,他们便急着要货,要求你收到传真后先发货,待货发出后,他们便马上到银行终止这笔汇款,利用传真电汇单与实际到账时间的时间差实施诈骗。
招数五:运输诈骗顺德区容桂货运专业一条街对广大企业的货物流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个别货物运输企业在管理上的不完善,却被不法分子所利用。
骗子的手段一般是:先由一人在外地租房安装电话、专门负责接听电话,再伪造一假证件及假车牌,然后将假车牌装在货运车上,并在停车场等候,当你租用其汽车时,他们就以虚假的身份与货运部签订“运输协议”,帮你运货,从而将货运部的货物骗走。
工程合同诈骗手法有哪几种

工程合同诈骗手法有哪几种在建设工程领域,合同是双方合作的基础,但有些不法分子利用合同进行诈骗。
他们通常采取以下几种手段:1. 虚假公司诈骗:诈骗者会注册一个看似合法的空壳公司,然后以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工程合同。
一旦拿到预付款或保证金后便消失无踪。
2. 低价中标陷阱:诈骗者在投标过程中故意压低价格,中标后通过偷工减料、拖延工期等方式获取不当利益,或者要求追加费用,否则就停工。
3. 伪造证件诈骗:使用伪造的身份证明、资质证书等文件来骗取信任,签订合同后携款潜逃。
4. 分包转包骗局:诈骗者在获得总承包权后,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其他不具备资质的个人或单位,从中抽取高额利润。
5. 工程质量问题:在施工过程中故意使用劣质材料或不按规范操作,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以此要挟业主支付额外费用。
6. 进度款项诈骗:在工程进度达到某个阶段时,诈骗者会以各种理由要求提前支付进度款,一旦得手便可能中断工程或消失。
7. 变更设计诈骗:在施工过程中故意提出变更设计,增加工程造价,迫使业主接受不合理的费用增加。
8. 完工验收诈骗:在工程即将完工时,诈骗者会以各种借口推迟验收,直至超出合同约定的工期,然后以此为由要求赔偿。
面对这些诈骗手法,公众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防范:- 认真审查合作方的资质和信誉,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背景调查。
- 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不合理的要求应及时提出并修改。
- 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规范要求。
-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避免提前支付或超额支付。
- 在遇到变更设计等情况时,应与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协商确定。
- 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要追究责任并要求整改。
合同陷阱都有哪些形式

合同陷阱都有哪些形式签订合同是⾮常重要的民事法律⾏为,⽽在现实⽣活中因签订合同产⽣的纠纷是⾮常多的,⽽合同诈骗也是常见的违法犯罪⾏为,合同当事⼈要注意合同中的陷阱,那么合同陷阱都有哪些形式?下⾯由店铺律师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合同陷阱都有哪些形式1、搞⽂字游戏,伺机混⽔摸鱼,蒙到⼀个算⼀个。
⽐如在合同中技术标准苛刻,以算命先⽣的语⾔成其条款,暗设陷阱,以骗取合同保证⾦、技术转让费等,倾销伪劣原材料,牟取暴利。
2、瞒天过海,是这些⼈的主要骗术。
骗者以某单位承包⼈、业务员等合法⾝份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待货物到⼿后,则以低价倾销出去,收⼊⾃然归⾃⼰,尔后改换⾯孔溜之⼤吉,损坏合同双⽅的利益。
3、假戏真做,玩空头⽀票。
履⾏经济合同时,以⽀票付款提货,有意交付不符合要求的⽀票,利⽤银⾏⽀票承付的时间差骗取货物。
这也是⼀种很常见的诈骗⾏为,以⾄现在相当多的企业规定收到⽀票3天后⽅可发送货物,以防空头⽀票的假戏真做。
4、在竞争的市场⾯前设置陷阱早已屡见不鲜。
其主要⼿段是,在合同履⾏过程中,在对产品的验收、咨询和运输环节挖空⼼思设置圈套,以少充多、以次充好,以假充真。
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的法律地位平等,⼀⽅不得将⾃⼰的意志强加给另⼀⽅。
第四条当事⼈依法享有⾃愿订⽴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不得⾮法⼲预。
第五条当事⼈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当事⼈⾏使权利、履⾏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原则。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合同陷阱都有哪些形式”问题进⾏的解答,在实践中合同陷阱的表现形式包括合同主体不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虚假合同、合同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等。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店铺温馨提⽰:《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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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合同诈骗案例

咨询服务合同诈骗案例
服务合同诈骗是一种常见的诈骗手段,通常涉及虚假的服务合
同或者服务承诺。
以下是一些关于服务合同诈骗的案例和相关信息:
1. 虚假服务承诺,诈骗者通过电话、邮件或者其他方式联系受
害人,声称提供各种服务,比如投资、贷款、保险等,然后要求受
害人签署虚假的合同或者支付一定的费用。
一旦受害人签署了合同
或者支付了费用,诈骗者就会消失,留下受害人无法实现的承诺。
2. 虚假服务合同,诈骗者制作虚假的服务合同,声称能够提供
高额回报的投资、房地产交易或者其他服务,诱使受害人签署合同
并支付定金或者费用。
然而,一旦受害人支付了费用或者签署了合同,诈骗者就会消失或者以各种理由拖延实际服务的提供。
3. 虚假服务公司,诈骗者伪装成正规的服务公司,通过虚假的
宣传、网站或者其他渠道吸引受害人,然后以提供各种服务为名义
骗取受害人的钱财。
一旦受害人支付了费用或者签署了合同,诈骗
者往往会消失或者以各种理由拖延服务的提供。
针对服务合同诈骗,我们建议大家保持警惕,谨慎对待来历不
明的服务承诺或者合同,避免随意签署合同或者支付费用。
在面临类似情况时,应当尽量核实对方的身份和资质,可以咨询专业人士或者相关部门,避免成为诈骗的受害者。
同时,如果已经成为了诈骗的受害者,应当及时报警并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合同诈骗的定义和分类

合同诈骗的定义和分类合同诈骗的定义和分类第一条、定义合同诈骗是指一方或几方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欺诈、虚假陈述、隐瞒重要事实等手段,使对方误信虚假情况,从而达到达到不当利益的行为。
第二条、分类合同诈骗可分为以下几种:1.虚假陈述型合同诈骗:指某一方在合同中故意陈述事实不实,或者蓄意隐瞒重要事实,使对方在签订合同时被欺骗。
2.误导型合同诈骗:指某一方利用虚假陈述或隐瞒重要事实,误导对方在签订合同时,产生不当利益。
3.偷换合同型合同诈骗:指某一方在合同中故意偷换条款,或采用捆绑销售等手段,使对方在签订合同时被欺骗。
4.合同欺诈型合同诈骗:指某一方签订合同时,采用虚假手段或其他方式,谋求不当利益。
第三条、双方的基本信息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应认真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在充分理解所有内容的情况下签订该合同。
2.甲、乙双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责任。
3.甲、乙双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各自的义务和责任。
4.如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期限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1.本合同制定及履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2.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条例及本合同的规定征税。
第六条、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1.甲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本合同的要求享有相应的权益。
合同诈骗常见的手段有

合同诈骗常见的手段有
合同诈骗常见的手段有:
1.虚构事实,以此欺骗对方签订合同,例如虚构投资项目、虚构销售额等。
2.利用漏洞,擅自修改合同条款,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甚至直接篡改、伪造合同。
3.虚假宣传,误导对方签订合同,例如虚假宣传产品、服
务的质量、效果等。
4.采用迫迫手段,强迫对方签订合同,例如威胁对方的人
身安全、威胁对方的财产安全等。
5.隐瞒真相,让对方不知情签订合同,例如隐瞒重要信息、故意不说清楚合同条款等。
6.利用好处,将对方的贪欲激发起来,让对方心甘情愿签
订不利于自己的合同。
以上是合同诈骗常见的手段,作为律师,在拟定合同的过程中,需要注重明确各方的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等,同时也要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避免受骗。
七类合同陷阱五个真实案例四个要点教你如何防范合同欺诈

七类合同陷阱五个真实案例四个要点教你如何防范合同欺诈当前,合同违法行为几乎成为企业经济活动中的一大公害,合同欺诈案件逐年增多,而且其行骗手段更加隐藏、智能,作案手法也不断翻新。
每日商报18创富收集了当前我国经济活动中存在的常见合同陷阱,让宽敞读者看看骗子们是如何利用合同招摇撞骗的,并选择部分来电读者的案例请律师点评、出招。
常见的七类合同陷阱(一)钓鱼合同。
行骗人往往利用合同先向对方预付定金或少量预付款,取得对方信任后,骗取全部物资,或者先给付少量物资,蓄意骗取全部货款。
随着企业合同法律意识的增强,以往那种“空手套白狼”的骗术,即利用合同骗取全部物资或贷款的情形已不多见。
许多骗子用定金、少量预付款或物资为诱饵,来达到行骗目的。
(二)以假乱真。
行骗人要紧用假公章、执照、证明、汇票,账号、甚至假身份证等为幌子,虚构背景编造谎言,瞒天过海。
一样说来,这些人往往通过装得专门阔专门有来头,或一掷千金毫不吝惜,或言称与某某领导人有某某关系,一旦与之签约履约,便逃不脱上当受骗的厄运。
(三)合演双簧。
行骗人在报纸等媒体上公布如“诚寻加工面袋、木包箱铸件”等子虚乌有的广告信息,然后以中介人的身份与闻之而来的当事人订立信息中介合同,借机收取所谓的信息费、立项费、中介服务费等,然后再让签约当事人持中介合同到另一个事先已串通好的外地合伙行骗人那儿订立虚假加工承揽合同,并借机收取质保金、履保金、材料款等费用,接着将样品图纸交给对方当事人制做样品,并约定,样品不合格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由于图纸设计本身相互矛盾,存有缺陷,当事人全然不可能做出合格样品来,因此,签约时受害人不明白也不留意这一点,如此,骗子通过相互勾结,两地串通,一唱一和,共同上演合同欺诈的双簧戏。
(四)偷梁换柱。
又可分为明偷与暗偷两种形式。
暗偷即通常所说的“调包”,行骗人利用合同条款约定不明,标的物规格、型号、标准等模糊不清,通常口头约定,有意在成交时以小充大,以次充好,以廉充优,以旧充新借以达到行骗目的。
工程承包三方合同诈骗

工程承包三方合同诈骗在工程建设领域,合同是维系合作与交易的法律基础。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工程承包三方合同实施诈骗活动,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本文将为您揭示工程承包三方合同诈骗的常见手段,以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
一、虚构项目,骗取保证金诈骗者通常会伪造工程项目,通过发布虚假的招标信息吸引承包商参与。
他们会要求承包商支付高额的保证金作为参与竞标的条件。
一旦承包商支付了保证金,诈骗者便消失无踪,导致承包商资金损失。
二、篡改合同条款,逃避责任在签订工程承包三方合同时,诈骗者可能会在合同中故意留下模糊不清或者可被篡改的条款。
当工程出现问题或者需要承担责任时,他们就会利用这些条款逃避责任,使承包商和业主蒙受损失。
三、伪造资质,骗取信任为了获得承包商和业主的信任,诈骗者可能会伪造公司资质、过往业绩等材料。
他们通过夸大自己的实力和信誉,诱骗承包商和业主签订合同。
一旦合同签订,诈骗者就会以各种理由拖延工程进度,甚至卷款潜逃。
四、设置陷阱,制造纠纷诈骗者在合同中设置陷阱,如不合理的工期要求、过高的质量标准等,使承包商难以履行合同。
当承包商无法按时完成工程或达到质量要求时,诈骗者便会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甚至要求承包商赔偿损失。
五、串通投标,操纵中标结果在招标过程中,诈骗者可能会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操纵中标结果。
他们通过内部协议确保某个特定的承包商中标,然后共同瓜分工程款。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其他投标人的利益,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六、拖延付款,套取资金诈骗者在合同中约定较长的付款周期或者设置复杂的付款流程,以此拖延付款时间。
他们利用这段时间将资金用于其他投资或者消费,导致承包商资金链断裂,无法正常运营。
面对工程承包三方合同诈骗的种种手段,我们应该提高警惕,加强防范。
在选择合作伙伴时,要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核实其资质和业绩;在签订合同时,要认真审查合同条款,避免陷入陷阱;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要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一旦发现诈骗行为,要及时报警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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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种常见的合同诈骗手段
(l)合同是两个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2)合同以产生、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
(3)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法是指调整平等民事主体间利用合同进行财产流转或交易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即合同法对合同形式、内容进行规范,发生争议时予以救济,促使合同当事人正当的行使权利,忠实地履行义务,保障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
合同一旦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人们经济交往自然变得稳妥可靠。
但是,合同是由人来订立的,有的骗子往把这个最安全的契约变成最危险的陷阱,他们精心编织着一个又一个的圈套,使大批企业和个人债合高筑,甚至濒于破产。
尤其在商品购销合同和产品加工供货合同中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现象最多。
常见的合同诈骗手段有:
1.招摇撞骗“唱空城”:虚构购销产品、发包工程、投资协作等名目骗签合同,待收受对方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得到担保财产后迅速逃逸。
2.借鸡生蛋“饰耳目”:以虚假的证明材料虚构不存在的单位,或伪造身份证明,冒用他人名义在签订合同骗取钱财后溜之大吉。
3.一唱一和“演双簧”:先发布虚假广告,虚构国家行政机关、国有企业、部队或知名企业等招牌,以紧俏和滞销商品为诱饵,
通过以一方需购买某种物品,而另一方能提供此物品演“双簧”来进行系列诈骗。
4.高进低出“连环套”:犯罪嫌疑人采取先以高价签订购买合同并交付小额定金或支付小部分货款,骗取对方信任拿到全部货物后迅速将大批量的货物进行低价倾销后逃跑。
5.先舍后取“钓鱼法”:犯罪嫌疑人本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他们往往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使对方当事人相信其履约能力和诚意,进而与之签订标的额更大的合同,待诈骗到大量钱财后立即销声匿迹。
6.虚张声势“空手道”:虚假夸大宣传自己的经济实力,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它虚假的产权证明,虚假的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等作担保,诱使对方当事人信任,再利用经济合同诈骗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