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员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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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模版

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模版

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本制度旨在规范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提高直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保障公众健康安全。

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的相关部门和人员。

三、责任与义务1. 直报部门和责任人应按时、准确地填报传染病网络直报表,并确认数据的真实性。

2. 直报部门应定期进行数据核对和质量审核,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数据。

3. 直报部门应密切关注传染病疫情动态,及时上报重要疫情信息。

4. 直报部门应定期组织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数据直报技能和意识。

四、数据采集1. 直报部门负责收集当地传染病疫情数据,并按照规定格式填写传染病网络直报表。

2. 直报部门应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必要时可通过现场调查、病例追踪等方式核实疫情数据。

3. 直报部门应及时更新传染病网络直报表,确保数据的及时性。

五、数据审核与报送1. 直报部门应定期对传染病网络直报表进行核对和审核,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2. 直报部门应将审核通过的传染病网络直报表报送至上级部门,并保留相关备份。

3. 若出现异常疫情或重大疫情事件,直报部门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六、数据保密1. 直报部门和责任人应严格遵守数据保密规定,确保传染病网络直报数据的安全。

2. 直报部门不得私自泄露或篡改传染病网络直报数据。

3. 直报部门应建立健全数据备份制度,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可恢复性。

七、违纪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制度的部门或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和处理。

2. 对故意篡改或伪造传染病网络直报数据的部门或人员,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相关部门所有。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是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的模版,旨在规范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提高数据质量和及时性。

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严格遵守制度的要求,确保公众健康安全。

网络直报工作人员职责

网络直报工作人员职责

网络直报工作人员职责
1.要积极参加本单位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传染病信息报告培训班,熟练掌握网络直报工作程序,不断提高网络直报工作质量。

2.按要求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本年度,要力争24小时报告及时率达到100%,6小时报告及时率达到99%以上。

3.对收到的传染病报告卡须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对有疑问的报告卡必须及时向填卡人核实,并根据报告病例诊断变更、已报告病例死亡或填卡错误,及时进行订正报告。

4.要对本院全体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信息报告培训,使其熟练掌握传染病报告卡填写、法定传染病病例分类与分型、报告程序与方式,明确报告时限,增强依法报告的法律意识,及时发现、报告疫情。

5.要经常对医务人员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督导,杜绝不报、漏报、迟报疫情现象的发生。

6.要对本单位报告的疫情每月进行一次核对,提高传染病的报告及时率、完整率、准确率。

7.要切实增强保密意识,未经领导批准,严禁私自通报、泄漏疫情信息。

8.要落实每月更换密码制度,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帐号和密码。

发现帐号、密码已泄露或被盗用时,应立即采
取措施,更改密码,同时向市疾控中心报告。

9.《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必须保存3年备查。

10.要及时做好疫情数据实时备份和查询审批,保证数据安全。

11.要积极配合市疾控中心对所报疫情的复核工作。

12.在网络直报中遇到技术问题,立即与市防疫站联系,及时解决。

13.若因玩忽职守造成零报、漏报、不报、迟报传染病疫情的,将视情节和后果,依法追究责任。

传染病管理制度

传染病管理制度

传染病管理制度为了确保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传染病的科学管理,以及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上级疾病控制中心相关检查要求,特制定传染病管理制度。

该制度包括以下附件:附件1: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领导小组职责该小组负责对全院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的领导,定期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并根据最新情况制定相应的制度。

此外,该小组还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

同时,该小组还制定疫情报告的管理制度、人员职责和报告流程,协调处理本医院在疫情报告中遇到的特殊问题,并对疫情报告管理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对违反法律法规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惩处,对在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附件2:公卫科(预防保健科)工作制度公卫科(预防保健科)是中心内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工作的综合、组织、协调、检查职能的具体承担者。

该科负责组织中心内相关部门落实各项疾病预防控制职能,包括传染病、免疫规划管理、慢病监测与管理、死因监测与报告、精神卫生防治、健康教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调查、卫生应急处置等,以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

公卫科(预防保健科)在上级卫生局领导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下开展工作,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确保其真正得以落实。

此外,该科还应定期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疾病预防控制知识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传染病、免疫规划管理、慢病监测与管理、死因监测与报告、精神卫生等相关知识。

最后,该科还应建立健全信息系统,能够与其他相关科室进行信息交流和共享,并实现与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网络连接。

5.每定期到相关科室和卫生服务站收集有关信息,包括传染病报告卡、疾病的发病、诊疗、随访和转归情况,居民死亡原因报告卡以及免疫规划相关报表等。

这些信息需要及时上报县疾控中心和卫生局。

6.定期检查各相关科室和卫生服务站的工作开展情况,并提供指导。

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范本

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范本

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提高传染病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

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传染病监测和网络直报工作。

二、定义1. 传染病网络直报:指医疗机构将传染病病例和疫情信息通过互联网等方式报送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监测平台的行为。

2. 医疗机构:指具备传染病监测和直报要求的医疗机构,包括各级医院、诊所等。

三、网络直报要求1. 医疗机构在发现疑似传染病病例或确诊传染病病例后,应立即进行网络直报,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

2. 医疗机构应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地方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规定,将所需报送的病例信息及时准确地填报至监测平台。

3. 医疗机构应确保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定期检查设备的完好程度,以提高直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 医疗机构应配备专人负责疫情网络直报工作,该人员应经过培训并熟悉网络直报流程。

四、网络直报流程1. 医疗机构在发现疑似传染病病例或确诊传染病病例后,由该机构内设的网络直报专人负责填报相关信息。

2. 填报的信息应包括但不限于病例基本信息、就诊医疗机构信息、疫情传播情况等内容,确保信息的完整性。

3. 填报完成后,网络直报专人应及时上传所填报的病例信息至监测平台,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

4. 监测平台将接收到的传染病病例信息进行整理和分析,并及时向上级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制定应对措施。

五、责任和惩罚措施1. 医疗机构应切实履行网络直报的责任,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可靠性。

2. 对于未按规定进行网络直报或直报信息不准确的医疗机构,卫生健康部门将视情况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暂停服务等。

3. 对于故意隐瞒传染病信息或虚报传染病病例的医疗机构,将追究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刑事责任。

六、其他规定1.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网络直报制度进行审查,及时更新并完善制度。

2. 医疗机构应对网络直报专人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网络直报和应急处置能力。

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及时收集传染病疫情报告卡,按时汇总、分析,并将汇总分析结果按规定的时限通过网络传输到上一级卫生防疫站。

2、卡片录入及传输时间:市直及乡镇医疗直报单位每天分上午8时及下午1 6时,按时将收集到的传染病报告卡核对后上级输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

县(市区)疾控中心上午8时、下午16时上网收到直报单位输入的卡片后,及时审核并上传到地(市)疾控中心。

医院各科室在做好工作的同时,请务必做好及时送卡及登记工作.
3、旬月年报时间:县(市、区)卫生防疫站在“国家疫情管理系统”中按收卡日期生成当月本县(市、区)传染病发病、死亡数据表,旬报为每月逢“0”,月报时间为每月月底,年报时间为年底。

并向市疾控中心上报;市级卫生防疫站汇总各县(市、区)报表数据,并生成当月报表向省卫生防疫站传报。

4、平时主要以网络方式报告传染病卡片。

与网络不通的情况,系统管理员要及时调试网络或向上级部门申请解决。

5、各级医疗直报单位每天上、下班时间要求上网收取网上通知,以便及时收到各种文件和数据.
6、在紧急疫情期间,要逐级及时向省卫生厅上传疫情数据。

7、原有的国家法定传染病报告(旬、月、年报)按原要求照常进行。

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制度(3篇)

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制度(3篇)

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制度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控制和消灭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____号令》的规定,特制定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法定传染病分类(甲、乙、丙)和疫情报告时限与疫情报告程序。

二、各级医务人员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责任疫情报告人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发现有法定传染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三、建立疫情管理组织,指定专职疫情报告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疫情报告工作,疫情发生时,责任报告人应立即通知预防保健科→区cdc→市cdc→省cdc→国家cdc,逐级报告。

四、责任报告人对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于____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对其它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性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应于____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对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应于____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五、责任疫情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传染病报告卡由录入单位保留三年。

疫情报告应做到及时、准确,报告卡片要填写清楚、完整无误,对疑似病例也应报告,并及时订正卡片。

对查出的漏报病例,也应及时补报。

六、疫情报告员每日对全员传染病卡片进行收集、查对,网络直报后并作登记,并及时传送本(区)市cdc或国家cdc。

________.1.1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制度(2)是指针对传染病疫情信息的收集、汇报和管理工作所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流程。

一、工作目标1. 及时收集并准确汇报传染病疫情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单位共同参与传染病疫情信息的收集与汇报工作。

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1、疫情管理人员定时收集传染病卡片并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卡片或填写不规范的卡片要及时向填写人员查询、核对,准确无误后及时将疫情信息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登记.2、对已报告的传染病卡片当诊断变更、死亡或误报时要及时做出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3、定期对已上报的传染病卡片进行查重,对重卡进行剔除。

4、发现本年度内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

5、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的疾病暴发、少见传染病和本地已消除的传染病的报告信息,立即上报院领导和当地疾病控制机构,经疾病控制机构确认后,按照法定时限通过网络报告信息.6、疫情分析资料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使主管领导及时掌握动态。

7、传染病报告记录资料要保存3年,网络直报的疫情信息和相关资料定期导出,制成电子文档双重备份。

8、传染病疫情管理相关资料分类归档保存。

9、疫情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账号和密码,密码要定期更换一次。

10、对疫情信息资料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密。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15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1、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2、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或者电子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

传染病网络直报制度

传染病网络直报制度

传染病网络直报制度
1、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机构报告疫情。

2、各责任报告单位对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艾滋病、脊髓灰质炎或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城镇应于2小时内、农村应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对其它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城镇应于6小时内、农村应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对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3、接到甲类传染病、乙类按甲类控制管理的传染病或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报告人应立即向市卫生局报告。

4、任何人不得隐瞒、谎报、缓报或者他人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

5、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责任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以内向所在市卫生局报告。

6、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主动收集、分析、调查、核实传染病疫情信息。

7、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工作做好疫情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并检查全市各级医疗单位法定传染病疫情管理及疫情报告执行情况,开展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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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员工作职责
1、传染病网络直报人员应具备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且熟习传染病疫情管理和网络直报业务,具备指导和培训医务人员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工作能力。

2、网络直报人员在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应及时审核传染病报告卡信息并录入直报系统;每月应对本单位传染病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呈报本单位主管领导并向有关科室通报。

3、网络直报人员在网络直报或上报当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前,需先对本单位填报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审核。

①发现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情况时,及时通知报告人核对;对重复报告的卡片进行标注,不再进行网络直报。

②发现以下情况时,建议立即对报告信息进一步核实:
Ⅰ发现甲类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Ⅱ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不明原因死亡病例。

Ⅲ发现同一种急性传染病在同一自然村、街道、集体单位(场所)一日内出现3例及以上,或一周内出现5例及以上。

如以上任何一种情况属实,应立即电话报告当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按规定进行网络直报。

4、每周、月、季、年定期开展传染病漏报、迟报检查。

认真执行传染病疫情管理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5、传染病报告卡应按编号装订,《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应按有关规定保存,保存期限三年。

6、网络直报用户帐号的正式使用密码,一般应在8位以上,并有数字与英文字母组合,每月至少更改一次。

网络直报人员未经上级系统管理员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网络直报系统操作帐号和密码,并避免在公共场所公开使用网络直报系统。

7、按时参加辖区疾控中心召开的疫情例会制度。

8、组织医务人员学习传染病有关法规信息和知识。

9、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责任,由于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影响,按有关法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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