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工作补贴细则出台
乡镇补贴细则

乡镇补贴细则财政补贴是政府运用的一个经济杠杆,在弥补市场缺陷、调节供求结构、贯彻产业政策和推行价格改革过程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下文是乡镇补贴细则,欢迎阅读!乡镇补贴细则一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赣人社发〔20XX〕28号)和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核准你县乡镇实行乡镇工作补贴边远等级的批复》(吉府字〔20XX〕31号)精神,为了做好我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
限于乡镇(不含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以及上级政府长期(六个月以上)派驻乡镇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乡镇工作补贴的标准。
根据在乡镇工作的年限,乡镇工作补贴划分为三个标准:在乡镇工作年限不满20xx年的,每人每月200元;在乡镇工作年限满20xx年不满20xx年的,每人每月300元;在乡镇工作年限满20xx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400元。
在按工作年限享受相应乡镇工作补贴的同时,在边远乡镇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在最边远乡镇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三、乡镇等级划分。
经吉安市人民政府批复:禾川镇、才丰乡、埠前镇、石桥镇、莲洲乡、在中乡、里田镇、烟阁乡、高市乡、龙源口镇、高桥楼镇、怀忠镇、沙市镇、龙田乡、文竹镇按一般乡镇的标准发放乡镇工作补贴;龙门镇、台岭乡、象形乡、芦溪乡、高溪乡按边远乡镇的标准发放乡镇工作补贴;曲白乡、坳南乡、三湾乡按最边远乡镇的标准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四、乡镇工作补贴实行时间。
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
调离乡镇工作岗位或离退休的人员,从调离或离退休的下个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
借调出乡镇工作的,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乡镇工作补贴从20XX年1月1日起实行。
五、办理程序1、初审。
由个人申报,填写《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初审后,报主管部门及所在乡镇复审。
事业单位乡镇补贴标准

事业单位乡镇补贴标准
事业单位乡镇补贴标准是指针对事业单位在乡镇工作人员的补贴政策,旨在保
障乡镇工作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激励他们更好地为乡镇发展做出贡献。
乡镇事业单位作为基层管理和服务的重要力量,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条件和待遇直接关系到基层工作的稳定和发展。
因此,合理的补贴标准对于事业单位乡镇工作人员来说至关重要。
首先,事业单位乡镇补贴标准应当综合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
乡镇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物价水平也相对较低,因此补贴标准不宜过高,以免造成财政压力。
但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到乡镇工作人员的实际生活需求,确保补贴标准能够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
其次,事业单位乡镇补贴标准应当与城市的补贴标准相适应,但不宜完全相同。
乡镇地区的生活成本相对较低,因此补贴标准可以适当低于城市的标准,但不能低于一定的保障线。
这样既能保障乡镇工作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又能避免造成财政浪费。
另外,事业单位乡镇补贴标准还应当考虑到工作人员的工作性质和工作强度。
乡镇工作相对较为艰苦,工作强度较大,因此在补贴标准上可以适当提高一些,以激励工作人员更好地投入到工作中,为乡镇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最后,事业单位乡镇补贴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听取乡镇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补贴标准能够真正满足他们的实际需求。
同时,也要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出现浪费和滥用的情况。
总的来说,事业单位乡镇补贴标准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到当地的实际情况,既
要保障乡镇工作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又要避免造成财政过度压力。
只有合理制定补贴标准,才能更好地激励乡镇工作人员为乡镇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乡镇补贴细则.doc

乡镇补贴细则财政补贴是政府运用的一个经济杠杆,在弥补市场缺陷、调节供求结构、贯彻产业政策和推行价格改革过程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下文是乡镇补贴细则,欢迎阅读!乡镇补贴细则一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赣人社发〔20XX〕28号)和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核准你县乡镇实行乡镇工作补贴边远等级的批复》(吉府字〔20XX〕31号)精神,为了做好我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
限于乡镇(不含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以及上级政府长期(六个月以上)派驻乡镇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乡镇工作补贴的标准。
根据在乡镇工作的年限,乡镇工作补贴划分为三个标准:在乡镇工作年限不满20xx年的,每人每月200元;在乡镇工作年限满20xx年不满20xx年的,每人每月300元;在乡镇工作年限满20xx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400元。
在按工作年限享受相应乡镇工作补贴的同时,在边远乡镇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在最边远乡镇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三、乡镇等级划分。
经吉安市人民政府批复:禾川镇、才丰乡、埠前镇、石桥镇、莲洲乡、在中乡、里田镇、烟阁乡、高市乡、龙源口镇、高桥楼镇、怀忠镇、沙市镇、龙田乡、文竹镇按一般乡镇的标准发放乡镇工作补贴;龙门镇、台岭乡、象形乡、芦溪乡、高溪乡按边远乡镇的标准发放乡镇工作补贴;曲白乡、坳南乡、三湾乡按最边远乡镇的标准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四、乡镇工作补贴实行时间。
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
调离乡镇工作岗位或离退休的人员,从调离或离退休的下个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
借调出乡镇工作的,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乡镇工作补贴从20XX年1月1日起实行。
五、办理程序1、初审。
由个人申报,填写《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初审后,报主管部门及所在乡镇复审。
陕西省乡镇工作补贴

陕西省乡镇工作补贴陕西省乡镇工作补贴政策通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乡镇(不含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乡镇工作补贴的水平不低于人均200元,补贴标准可根据乡镇情况和在乡镇工作时间等因素适当区别,并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
三、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
调离乡镇工作岗位或离退休的人员,从调离或离退休的下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
四、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经费,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
五、各地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具体办法,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按本通知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对工资收入水平相对较高的乡镇是否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六、乡镇工作补贴,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七、本通知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常宁市乡镇工作补贴每人每月200-500元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加紧制定了《常宁市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执行范围为各乡镇、水口山及天堂山办事处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含上级政府派驻上述地区6个月以上的工作人员)。
农口系统所辖水库、林场、农场等工作人员不纳入此次乡镇工作补贴执行范围。
乡镇工作补贴标准按在乡镇工作的年限分为六个档次:乡镇工作时间不满10年为200元,满10年不满15年为260元,满15年不满20年为320元,满20年不满25年为380元,满25年不满30年为440元,满30年为500元。
乡镇工作补贴从2015年元月1日起执行,今后自乡镇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各单位先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于7月中旬予以预发,经人社局审核审批后,再按补贴标准落实到位。
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制度,是落实中央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有利于稳定基层工作队伍,鼓励人员向基层流动。
乡镇工作补贴发放方案

乡镇工作补贴发放方案1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补贴实施方案根据xx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全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xx人社发〔xx〕xx 号)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xx试验区实施乡镇工作补贴乡镇划分情况的批复》(x政秘〔xx〕x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乡镇办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包括区直部门长期(6个月以上)派驻乡镇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补贴标准经报市政府同意,全区各乡镇办均为一般乡镇,结合在乡镇工作时间确定补贴标准。
在乡镇工作10年以下的,每人每月200元;11-20年的,每人每月260元;21-30年的,每人每月330元;31年以上的,每人每月410元。
三、资金来源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经费,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
四、执行时间乡镇工作补贴从xx年1月l日起执行。
五、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x月x日—x月x日)。
各乡镇办、有关部门组织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成立组织,明确职责和分工。
(二)摸底审查公示阶段(xx年x月x日—x月x日)。
各乡镇办、有关部门完成所属工作人员摸底审查工作,并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个人申报表》,按规定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三)申报审批阶段(xx年x月x日—x月x日)。
经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办、有关部门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报批花名册》,并报区编办。
经区编办审核后,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现行工资管理体制进行审批。
六、有关具体问题(一)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办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
调离乡镇办工作岗位或离退休人员,从调离和离退休的下月起停止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二)乡镇任职年限比照工龄计算方法确定,按虚年计算。
达到年限调整标准的,从达到年限当年的1月起执行新的标准。
乡镇工作时间有间断的人员,其间断时间不满1年的,不计算间断时间,超过1年不足2年的,扣除1年;其间断时间超过2年不足3年的,扣除2年,并以此类推。
乡村工作补贴实施方案

乡村工作补贴实施方案为了促进乡村振兴,改善农村劳动力素质,提高农村劳动者收入水平,我国决定实施乡村工作补贴政策。
该政策旨在通过给予乡村劳动者一定的工作补贴,激励他们积极参与农村建设和农业生产,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一、政策对象。
本方案所指的乡村工作补贴对象为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农村建设、乡村旅游等相关工作的劳动者。
具体包括农民、农村务工人员、乡村企业员工等。
二、补贴标准。
1. 农业生产方面,对参与农作物种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等工作的劳动者,按照其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给予相应的工作补贴,补贴标准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 农村建设方面,对参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整治、村庄改造等工作的劳动者,按照其工作时间和工作贡献给予相应的工作补贴,补贴标准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 乡村旅游方面,对从事乡村旅游服务、农家乐经营、乡村民宿等工作的劳动者,按照其工作时间和服务质量给予相应的工作补贴,补贴标准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补贴发放。
1. 补贴发放由当地政府财政部门负责,采取一定的发放周期,确保补贴及时发放到位。
2. 发放程序应当公开透明,确保符合条件的劳动者都能够及时领取到应得的工作补贴。
3. 对于发放中出现的问题,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保障补贴发放的公平公正。
四、政策宣传。
为了让更多的乡村劳动者了解和享受到乡村工作补贴政策,需要加强政策宣传工作。
1. 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渠道,广泛宣传政策内容、补贴标准、申领程序等信息。
2. 加强乡村工作补贴政策知识的培训,提高乡村劳动者的政策意识和申领能力。
3. 建立健全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体系,为乡村劳动者提供便捷的咨询和申领渠道。
五、政策监督。
为了确保乡村工作补贴政策的有效实施,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
1. 加强对补贴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发放中的问题。
乡镇春节值班补助方案

乡镇春节值班补助方案
根据乡镇春节值班情况以及员工的辛勤付出,特制定以下补助方案:
一、值班岗位分类:
1. 重要岗位:包括保障乡镇正常运转、基础设施安全、公共服务等职责的岗位;
2. 基础岗位:包括保洁、保安、管理人员等岗位。
二、补助标准:
1. 重要岗位补助标准:按每天比照正常工作时间的1.5倍支付,每人每天补助200元;
2. 基础岗位补助标准:按每天比照正常工作时间的1.2倍支付,每人每天补助150元。
三、费用预算及支付方式:
1. 根据值班人员数量和值班天数,进行费用预算,并提前准备好足够的资金;
2. 补助费用由乡镇财政部门统一支付,于春节前一周发放到各值班员工的工资卡或现金。
四、申请及核实流程:
1. 值班员工需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注明值班期间的岗位和计划;
2. 乡镇人事部门核实请假申请表和值班名单的一致性;
3. 值班期间,由乡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核实值班人员是否履职,并按规定计算补助费用。
五、补助价值体现:
1. 补助费用的支付是对值班人员辛勤工作的肯定和鼓励,也是对其付出的形式回报;
2. 乡镇将举办春节欢聚活动,邀请值班人员参加,进一步展示对他们的关怀和尊重。
六、其他事项:
1. 值班人员需严格遵守岗位纪律,确保乡镇安全和正常运转;
2. 若值班人员违反纪律规定,将扣除相应补助费用,并按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此方案属于内部管理文件,不得对外公开,仅供乡镇内部使用。
乡镇工作补贴政策解读

乡镇工作补贴一、实施范围乡镇工作补贴的实施范围,限于乡镇(不含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上级政府长期(六个月以上)派驻乡镇机构的工作人员(按行政隶属关系区分)。
不含开发区和挂职人员,“三支一扶”服务期未满、大学生村官不在实施范围之列。
二、补贴标准按照乡镇情况和在乡镇工作时间等因素,并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
省里决定我省乡镇工作补贴标准以200元/月作为起步水平,结合乡镇艰苦偏远程度和工作年限(以10年为一跨度)具体划分为两类四档。
其中,艰苦偏远乡镇比一般乡镇标准每月高90元,最高500元/月。
具体为:在一般乡镇工作10年以下的,每人每月200元;11-20年的,每人每月260元;21-30年的,每人每月330元;31年以上的,每人每月410元。
在艰苦偏远乡镇工作10年以下的,每人每月290元;11-20年的,每人每月350元;21-30年的,每人每月420元;31年以上的,每人每月500元。
三、乡镇划分考虑到我县乡镇情况比较复杂,有里山区和畈区乡镇,各乡镇的经济发展水平、交通便利程度、距离县城远近等不尽相同,将乡镇分为一般乡镇和艰苦偏远乡镇两大类,艰苦偏远乡镇原则上不超过乡镇总数的50%。
为便于各地准确把握,省里规定:艰苦偏远乡镇是指,乡镇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人均收入水平低于全县平均水平;交通不便,上下班交通费用较高; 距离县城路途较远,工作期间一般住在乡镇等。
综合考虑,我县将太平畈乡、太阳乡、漫水河镇、上土市镇、大化坪镇、单龙寺镇、磨子潭镇、东西溪乡八个乡镇确定为艰苦偏远乡镇,佛子岭镇、诸佛庵镇、黑石渡镇、落儿岭镇、下符桥镇、但家庙镇、与儿街镇、衡山镇八个乡镇确定为一般乡镇。
四、资金来源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经费,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
五、执行时间乡镇工作补贴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六、相关政策1、新调入乡镇工作的人员补贴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按月随工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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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工作补贴细则出台
乡镇工作补贴细则出台了没有,乡镇工作补贴有多少,下面带来乡镇工作补贴相关文章,仅供参考。
乡镇工作补贴细则方案【1】
企退人员:养老金十一连涨
数据:从xx年1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再提高10%。
这是我国连续第十一年上调企退人员退休金。
人社部发言人李忠介绍,全国近8000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全部发放到位,调整后的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2200多元,月人均增加约210元。
释疑: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教授向运华表示,近十一年来,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以每年10%的增幅上调,明显大于CPI涨幅,养老金绝对水平在提高。
而CPI是综合物价指数,其中的家用电器等价格下降较快,但食物等退休人员的生活必需品涨幅较大,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养老金上涨的福祉。
展望:人社部发言人李忠表示,下一步,将积极推进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研究,形成养老保险改革总体方案、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等成果。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熊晖认为,应尽快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可以选取通货膨胀率特别是与老年人密切相关的生
活必需品的价格涨幅为挂钩指标,同时调整幅度还应与在职职工的工资水平挂钩。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人均上涨约300元
数据:人社部发言人李忠介绍,我国机关事业单位近4000万在职人员,调整基本工资标准要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在基本工资标准提高的同时,规范津贴补贴要按相同的额度相应减少,这部分收入并没有增加。
其次,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进行,增加的基本工资大部分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个人缴费的改革成本。
乡镇工作补贴细则方案【2】
“每个月多发200元补贴,抵得上孩子的一罐奶粉钱,作用还是蛮大的。
”湖南某镇的公务员黄志力(化名)7月8日从镇政府得知,《湖南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近日出台。
《办法》明确,从xx年1月1日起执行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制度。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获每月200元到500元不等的“红包”(见制图)。
对少部分条件特别艰苦的偏远乡镇,由市州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核准,可提高100元。
这也就是说偏远乡镇工作满30年的正式工作人员,最多可获每月600元补贴。
刚满30岁的黄志力是所在镇上的一名副科级干部,工作已有6年时间。
他告诉记者,目前每月他能领到的工资约为2500元。
“工作补贴种类比较少,比较常规的有下乡补助等,只有下到村里工作的时间段才可以拿到这项补助。
”
“相比在其他领域工作的同学来说,我的收入大概只有他们的一半,”黄志力说,自己正在经历基层公务员普遍面临的工作条件差、任务重、压力大、上升空间小的现实。
他说,每月多得200元补助,在数字上看,对工资的增加幅度算比较大的,增加了8%,可以给孩子多买一罐普通一点的奶粉。
《办法》明确,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
《办法》表示,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制度,有利于稳定基层工作队伍,鼓励人员向基层流动。
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本办法规定,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提高标准。
违反规定的严肃处理。
记者梁美兰李柯夫实习生鲁珊费丹
算算账:张家界某镇镇长王莹(化名)在乡镇公务员岗位上工作了25年时间。
从今年起每月至少可获440元乡镇工作补贴。
乡镇工作补贴细则方案【3】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关于全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已于日前下发,从xx年1月1日起执行。
乡镇(不含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可以享受每人每月最低200元至最高500元不等的补贴。
据介绍,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乡镇(不含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上级政府长期(6个月以上)派驻乡镇机构的工作人员。
乡镇工作补贴标准,按照乡镇情况和在乡镇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并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
乡镇可分为一般乡镇和艰苦偏远乡镇。
在一般乡镇工作10年以下的,每人每月200元;11-20年的,每人每月260元;21-30年的,每人每月330元;31年以上的,每人每月410元。
在艰苦偏远乡镇工作10年以下的,每人每月290元;11-20年的,每人每月350元;21-30年的,每人每月420元;31年以上的,每人每月500元。
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经费,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
一般乡镇和艰苦偏远乡镇的划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据乡镇财政经济状况、交通便利程度、距离县城远近等因素合理确定。
其中,艰苦偏远乡镇原则上不超过乡镇总数的50%。
艰苦偏远乡镇是指:乡镇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人均收入水平低
于全县平均水平;交通不便,上下班交通费用较高;距离县城路途较远,工作期间一般住在乡镇等。
各县(市、区)乡镇划分情况,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备案。
据了解,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
调离乡镇工作岗位或离退休人员,从调离和离退休的下月起停
止发放乡镇工作补贴;借调出乡镇工作的人员,借调期间不享受乡镇
工作补贴。
规定享受的增发生活补贴项目与实行乡镇工作补贴项目进行归并,全省统一执行乡镇工作补贴制度。
如市、县人民政府已制定的生活补贴标准高于此次乡镇工作补
贴标准的,其高出部分暂时保留,待以后调标时再逐步予以冲销;如市、县人民政府已制定的生活补贴标准低于此次乡镇工作补贴标准的,按此次乡镇工作补贴标准执行。
省人社厅强调,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乡镇工作补贴规定,
不得擅自扩大实施范围和提高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