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出厂检验管理规定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 为了规范和加强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工作,确保产品质量,保障用户利益,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出厂检验工作。
1.3 出厂检验是指对产品在生产完成、准备出厂前进行的检验工作。
1.4 出厂检验的目的是检查产品的质量和性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确保产品的合格率和优良率。
1.5 本制度内容包括出厂检验的组织、管理、程序、控制和责任分工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出厂检验组织2.1 公司出厂检验工作由质量管理部门进行组织和管理,设立出厂检验组,负责具体的检验和检测工作。
2.2 出厂检验组根据产品的类别和特点,设置相应的质量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
2.3 出厂检验组根据产品的生产计划和订单情况,制定出厂检验计划,明确检验的时间、地点、内容和要求。
2.4 出厂检验组负责编制产品检验标准和检验规程,确保检验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第三章出厂检验程序3.1 样品收集:在产品出厂前,根据检验计划和要求,从生产线上随机抽取样品,作为检验样品。
3.2 检验记录:对检验样品进行详细记录,包括产品型号、数量、生产日期、生产厂家、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等信息。
3.3 检验分析:对检验样品进行检验和检测,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客户要求,进行产品的物理性能测试、化学成分分析、外观检查、尺寸测量等工作。
3.4 检验评定:根据检验结果,对产品的合格、不合格和待定进行评定,并做出相应的处理和决策。
3.5 检验报告:编制检验报告,详细反映检验结果、检验过程和检验结论,供领导和客户参考。
第四章出厂检验控制4.1 出厂检验必须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不得凭借主观意见和个人喜好随意判定产品的合格性。
4.2 出厂检验人员必须进行严格的技术培训和考核,掌握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熟练掌握检验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4.3 出厂检验设备必须定期维护和校准,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4 出厂检验过程必须有相应的记录和档案,便于查询和管理。
成品检验实施细则(5篇)

成品检验实施细则第一条目的严格把关产品质量,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实现质量目标。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种成品的检验。
第三条职责(一)技术研发部检验员负责各种成品的相关项目的检验工作。
(二)技术研发部负责人负责检验的审核、分析和报告。
第四条检验人员及检验设备要求(一)检验员的配置应符合公司及相关部门要求,经试用考核合格后方能独立开展检验工作。
(二)检验设备应经过官方检定部门进行检定,确认合格后,方能用于检验工作,严禁不合格设备投入试用,影响检验的准确度和精确度。
第五条抽样方法及依据产品抽样采用随机抽样方法进行,抽样标准按照GB/T2828.1-____执行。
第六条检验内容及依据(一)检验依据应采用公司企业标准或相关的国家标准进行。
(二)检验项目应包括企业标准或相关国家标准要求检验的项目。
第七条记录与报告(一)化验员应作好检验原始记录,且保持记录清晰、完整、准确无误。
(二)化验员应根据检验结果客观、公正的出具“检验报告单”,签字确认。
必要时加盖检验专用章。
(三)需要出具“出厂检验报告单”时,经技术研发部负责人审核,技术总监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数据传递(一)当检验结果为合格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准予放行。
(二)当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时,应加严抽样检验一次,加严检验合格,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准予放行。
当加严检验不合格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第九条附则(一)所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按照《员工奖惩制度》相关处罚规定执行。
(二)本制度由公司规章制度编审委员会起草并修订,自____年____月____日总经理签发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三)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属公司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品控部。
成品检验实施细则(2)是企业为确保成品质量,在生产过程中所制定的具体检验标准和步骤。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实施细则的例子:1. 检验标准制定:- 确定成品的质量指标和要求;- 参考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制定企业内部的检验标准。
产成品检测规章制度

产成品检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产成品的检测工作,保证产品质量,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检测责任1.1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检测管理体系,明确检测的责任部门和人员,确保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1.2 企业负责人应当对检测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并对检测结果负最终责任。
1.3 检测人员应当具备相关岗位的资质和技能,按照规章制度执行检测工作,严格遵守检测流程和要求。
第三章检测流程2.1 产品检测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内部标准进行,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2 产品检测包括初检、复检和确认检测三个环节,每个环节的工作人员应当明确职责,配合协调完成检测任务。
2.3 产品检测前需要对检测仪器设备进行校准和检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第四章检测标准3.1 产品的检测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3.2 检测标准应当包括外观检查、尺寸测量、性能测试等内容,确保产品的各项指标符合标准要求。
3.3 如果产品有特殊要求,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检测标准,并在检测中加强重点检测内容。
第五章检测记录4.1 产品检测过程应当记录详细的检测数据和结果,包括检测时间、检测人员、检测项目、检测结果等信息。
4.2 检测记录应当真实可靠,确保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和可追溯性。
4.3 检测记录应当保存一定的期限,以备日后查阅和核查。
第六章不合格处理5.1 如果产品检测不合格,应当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员,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或处理。
5.2 不合格产品应当及时隔离和标识,确保不合格产品不会流入市场或影响正常生产。
5.3 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原因应当进行分析和整改,确保问题不再发生。
第七章监督检测6.1 企业应当建立监督检测机制,对检测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检测工作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6.2 监督检测应当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或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检测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6.3 监督检测结果应当及时通知企业负责人和相关部门,对检测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一、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出厂检验记录是指产品在生产加工完成后,在出厂前进行的全检或抽检项目的检验记录。
出厂检验记录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着产品的质量和生产企业信誉的良好,所以必须建立规范的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二、出厂检验记录的要求1. 出厂检验记录应准确、完整、真实。
记录的内容要真实反映产品的检验情况,不得虚报、瞒报或误报。
2. 出厂检验记录应按照统一的格式进行记录,包含产品的基本信息、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等内容。
3. 出厂检验记录应按时完成和归档,确保记录的及时性和可查性。
4. 出厂检验记录的管理应有专人负责,负责记录的整理、存储、查询等工作。
三、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的内容1. 建立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责任制,明确出厂检验记录的相关责任人和职责。
2. 制定统一的出厂检验记录格式,要求详细、全面,包含必要的检验项目和结果。
3. 出厂检验记录应及时整理、归档,确保记录的保密性和可查性。
4. 出厂检验记录的存档应分门别类,按照产品的类别和时间进行归类,方便后续的查询和使用。
5. 建立出厂检验记录的查询制度,明确查询权限,确保查询结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6. 出厂检验记录的管理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培训,了解出厂检验记录的相关要求和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7. 出厂检验记录的管理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审计,确保出厂检验记录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四、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的执行1.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的执行要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不得擅自变更或私自操作。
2.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工作,不得有疏漏或违规行为。
3. 出厂检验记录的归档和查询要及时、准确,并保证记录的保存完整性。
4. 针对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改进和优化,提高出厂检验记录管理的效果和水平。
五、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的监督1.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的监督应有专人负责,对出厂检验记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成品(出厂)检验制度

成品(出厂)检验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保证本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满足用户需求,保证产品出厂质量和用户使用效果,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产品的出厂检验,包括国内和出口产品。
三、检验标准1.检验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制定的要求,如没有适用的国家标准,则由企业对产品的性能和质量特点进行制定,并经过审核和批准。
2.检验标准应包括可验性、实用性、适应性和科学性,并具有明确的检验方法和依据。
3.检验标准应随着产品质量的改进而不断完善和更新。
四、检验内容1.检验内容应包括所有相关检验项目,例如:尺寸精度、外观质量、硬度和力学性能、表面处理、化学成分、耐腐蚀性能、空气密度等项目。
2.检验项目应根据产品特性和用户需求而确定,对于关键性能项目应进行全面检验,以确保产品优良。
五、检验方法1.检验方法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并获得企业认可。
2.检验方法应包括适用的仪器设备,具体的操作程序和检验依据,并在相应的标准中有明确说明。
六、检验记录1.检验记录应包括检验人员姓名、检验日期、产品编号、检验结果、检验依据和判定结论等内容。
2.检验记录应保存在电子和纸质文档中,并应按照企业的相关规定进行存储和管理。
七、检验要求1.检验应由专门的检验员或检验小组进行,并应根据检验标准和要求进行评定。
2.检验应在产品制造后进行,并在出厂前完成质量评定并做好相应记录。
3.对于不合格产品,应及时追溯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合格品进入市场和影响用户。
4.对于出厂后发现的质量问题,应追溯检验记录,进行原因分析并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
八、检验记录保密检验记录中所包含的商业机密、专有技术和企业之间的协议信息应严格保密,未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不得外传。
九、检验报告1.检验报告应包括产品名称、检验目的、检验依据、检验结果和判定结论、检验记录和检验日期等内容。
2.检验报告应由专人进行编写,并应按照企业的相关规定进行存储和管理。
3.检验报告应由企业专人签发,带有签字和公章。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5篇)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1、按产品标准规定的产品出厂检验项目配备各种化验仪器、设施、药品和玻璃器皿。
2、对化验仪器、设施、药品和玻璃器皿要经常性维护和保养,仪器设备必须经过检定,使其时刻处于正常状态。
3、化验员经过培训、具有相应资格证明,能独立检验。
4、化验员要对每个班(组)生产的产品,按照产品的规格、型号、班次进行抽样,做到批批出厂检验,产品出厂检验由化验员作好检验原始记录,出具出厂检验报告。
5、检验结果要及时通知主管领导和成品库管理人员,发现有不合格的产品按规定进行不合格处置,由主管领导签字。
6、检验项目按该产品标注中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进行,不得漏检项目。
7、成品入库时,仓库管理人员要根据检验结果对库存成品按照“合格品”、“不合格品”、“待检产品”进行分类存放,并在合格产品或包装上加贴合格标志。
8、未经出厂检验的产品或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销售。
9、对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出厂销售的,要追究责任,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按奖罚规定进行处理。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产品出厂检验工作,确保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产品的出厂检验工作。
第三条产品出厂检验工作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及时、有效的原则。
第四条产品出厂检验工作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五条产品出厂检验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并经过合法合规的认证机构的认可。
第六条产品出厂检验的结果应当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做好记录和归档工作。
第七条对于出现不合格的产品,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和处理措施,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章产品出厂检验的目的第八条产品出厂检验的目的是确保产品达到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保证产品的安全性、性能和可靠性,提高产品的质量可靠性和市场竞争力。
第九条产品出厂检验的目标是及时发现并解决产品质量问题,保障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出厂检验管理制度范文(3篇)

出厂检验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出厂检验工作,保障产品质量,提高产品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产品的出厂检验工作。
第三条出厂检验是指对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最后一道工序完成后,进行的检验工作。
其目的是确保产品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并能够达到客户的期望。
第四条出厂检验工作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其他相关部门积极配合。
第五条出厂检验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六条出厂检验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产品技术和质量信息。
第七条出厂检验应建立完善的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检验结果可追溯和可证明。
第八条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质量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章出厂检验的组织和任务第九条出厂检验的组织和任务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制定出厂检验计划,包括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依据等。
(二)确定出厂检验人员,包括检验员和检验工程师。
检验员应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和经验,检验工程师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建立出厂检验档案和记录,包括检验报告、检验记录、检验数据等。
(四)监督和指导出厂检验工作,确保检验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五)评估出厂检验结果,提出产品改进和整改意见。
第十条出厂检验的任务包括以下内容:(一)对所有产品进行出厂检验,包括检查外观、尺寸、材料、工艺等。
(二)对重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包括检测性能、功能、可靠性等。
(三)对特殊产品进行特殊检验,包括环境适应性、安全性、可持续性等。
(四)对有疑点的产品进行复检,包括重新进行检查、测试等。
(五)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置,包括返工、报废、退货等。
(六)对检验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分析产品质量问题的原因和责任。
第三章出厂检验的流程和方法第十一条出厂检验的流程包括以下环节:(一)接收产品:由仓储部门接收产品,并将其送至检验区域。
(二)检查外观:对产品的外观进行检查,包括颜色、形状、表面等。
(三)测量尺寸:对产品的尺寸进行测量,包括长度、宽度、高度等。
出厂检验项目管理制度

出厂检验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出厂检验项目管理工作,确保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出厂检验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出厂检验项目管理应遵循客观、公正、科学、严谨原则,确保检验结果真实可靠。
第四条出厂检验项目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遵循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
第五条本制度由该单位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执行,质量管理部门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修订。
第六条本制度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所有本单位相关部门和人员都应该遵循执行。
第七条对于未涉及本制度的事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第二章出厂检验项目管理流程第八条出厂检验项目管理流程分为以下几个环节:一、申请环节:产品出厂前的申请检验环节,质量管理部门收到相关申请后进行初步评估。
二、审核环节: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准确,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质量管理部门根据审核情况进行备案与审批。
三、实施环节:实施出厂检验项目,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检验操作,确保检验结果准确。
四、判定环节:根据出厂检验项目结果进行产品判定,评定产品是否合格。
五、记录环节:对出厂检验项目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形成相关档案。
六、通知环节:将出厂检验项目结果通知有关部门及生产单位。
第九条出厂检验项目管理各环节应有专人负责,确保流程规范顺畅。
第十条出厂检验项目管理流程应当详细记录每一次操作过程和结果,确保真实可靠。
第三章出厂检验项目管理职责第十一条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出厂检验项目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二条生产单位应保证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并提供出厂检验项目所需的相关资料和条件。
第十三条生产单位应配合质量管理部门开展出厂检验项目,确保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出厂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关资格和经验,保证出厂检验项目操作准确无误。
第十五条出厂检验人员应严格遵守检验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页码:1/2
1.目的
确保产品品质符合顾客的要求,防止不良品流入客户处。
2.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所有产品的最终出厂检验。
3.职责
3.1品质部
制定并不断完善每种产品的出厂检验标准,由专门检验员负责指定线的出厂检验,执行检查工作,判断合格与否。
有权禁止不合格的产品发货出厂,对产品质量负责。
对出厂检验中出现的不合格产品的不良原因和改善措施进行管理。
对不合格批返工方案进行审批,对返工方案中不合格原因和措施不明确的不给予承认。
如果出厂检验结果证明生产过程中存在问题,可以要求制造部门暂停生产。
3.2制造部生产车间
按照生产计划进行生产,并将生产实绩进行记录,把成品放入待检区,在产品包装上粘贴现品表。
现品表上标明生产线、生产日期、型号、客户代码、产品序列号码范围、数量等重要信息,表明该产品待检。
负责处理检查不合格的产品,制定不合格批的返工方案,并按照批准后的返工方案(明显的操作不良)进行返工。
将返工方案、返工结果填写在《出厂检验不合格报告》表中,交检验员。
3.3制造部技术工程
对出厂检验中出现的不合格品,除明显的操作不良由制造部门线长分析之外,其他的由制造部技术工程负责分析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
制定不合格批返工方案,确保返工方案是不合格品产生原因的纠正措施。
3.4物流部
不得接收未经品质部检验合格的成品入库。
按规定管理好合格成品,做好仓储先进先出管理。
3.5相关部门
对出厂检验中不良品,涉及到相关部门责任,由相关部门负责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和管理。
4.程序
4.1定义
严格度:对应数量相同的批,而抽样数量、接收判定数量、不接收判定数量不同。
严格度分为三种,即正常检查、加严检查和放宽检查
正常检查:当过程平均优于接收质量限时所采用的检查方案,称为正常检查。
加严检查:是比正常检查抽样方案接收准则更为严厉的接收准则的一种抽样方案。
放宽检查:抽样数量比相应正常检验方案小,接收准则和正常检验抽样方案的接收准则相差不大的抽样方案。
4.2批的管理
制造部生产车间负责在堆放生产完成品的包装上粘贴现品表,并依据事实及时记录生产实绩。
做好批次管理。
填写《批检验申请表》提交品质部出厂检验员。
4.3 抽检
品质部检验员确认制造部递送的《批检验申请表》与现品表中的信息是否一致。
应在包装完毕后进行随机抽样。
抽样方法采用随机抽样方法。
抽取样本时要小心,以免因掉下来或因其它形式而造成损伤。
如果出现损伤,则产品由制造部门进行修理,修理完成进行全功能测试。
检查无误后,归入相应批中。
4.4检查基准
检查水平和可接收质量限,按照成品检验规范的规定执行。
客户有特殊要求时优先适用客户要求。
4.5出厂抽样检验发现不良(包括致命不良、重不良和轻不良),被抽样的批次批进行返工处理。
4.6出厂检验发生不良时生产线停线基准
①发生致命不良(对人身和财产造成威胁的不良)时【例如:耐压不良】
②发生全数性不良
页码:2/2
③批次性的原材料不良时
4.7 检查的条件
在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检查应该在常温,常湿,光照度500LUX以上的检查室中进行。
4.8 检查方法
4.8.1依据产品《出厂检验指导书》进行检查通常区分为外观,结构,标识,功能,电气特性,包装检查等。
4.8.2对于缺少部分材料(附料,标签等)的批拒绝检查。
4.9检查类型
4.9.1外观检查
4.9.2功能检查
4.10检查结果的判定
4.10.1对检查的每个样本,每检查完成一个项目按照标准判断合格或者不合格。
4.10.2对发生的不合格按照缺点等级区分致命、重、轻不良。
4.10.3所有项目检查完成后依据各个项目的检查结果对检查的每个样本做出合格与否的判断。
如果不良样本存在一个以上的不良点,该样本应鉴定为其中程度最严重的一种不良。
结果记录在《成品出厂检验记录表》上。
4.10.4批的判定标准
由检查水平和AQL值,在样本大小字码表中查找相应字码。
然后在抽样方案中(根据标准要求,选择正常检查、放宽检查和加严检查其中之一)查找Ac和Re值。
如果样本不良数≤Ac,则判定批合格。
如果样本不良数≥Re,则判定批不合格。
4.11批的处理
4.11.1合格批
如果判断批合格,应在申请检查表上处理合格,并在现品表中盖合格章。
物流部门对非出厂检验合格品绝对不能入库,制造部门也绝对不能入库。
4.11.2不合格批
如果判断批不合格,在现品表中盖不合格章。
申请检查表中做不合格处理,发行《成品出厂检验不合格报告》。
制造部技术工程对不合格品负责分析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制定不合格批返工方案,确保返工方案是不合格品产生原因的纠正措施。
,在品质部的出厂检验不合格报告上填写对不良样本的原因分析结果,返工方法,再发防止对策,返工方案经品质部批准。
返工结果反馈品质部,如果出厂检验不合格报告没有填写或者填写内容虚假时,品质部拒绝检查。
不合格批在制造部处理(选别,返工,报废)后提出复检委托。
返工应尽量在在原生产线上进行。
若在重检中仍判断为不合格,品质部应中断检查及要求制造部门暂停生产,召集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制定对策。
若鉴定为合格,执行合格批的处理程序。
5.相关文件和记录
《出厂检验流程图》WCM-ZL-Ⅲ-113L01
成品出厂检验记录表WCM-ZL-Ⅲ-113B01
成品出厂检验不合格报告WCM-ZL-Ⅲ-113B02
批检验申请表WCM-ZL-Ⅲ-113B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