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编号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编号一、目的为规范出厂检验记录的管理,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减少生产成本,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的出厂检验记录管理。
三、责任部门1. 质量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2. 生产部门负责根据制度要求,提供出厂产品的检验记录;3. 仓储部门负责存档和管理出厂检验记录。
四、记录的内容1. 产品名称和型号;2. 出厂日期;3. 检验项目和结果;4. 检验人员签名和日期;5. 缺陷处理记录和结果;6. 其他相关内容。
五、出厂检验记录的存储1. 检验记录必须按照产品型号和出厂日期进行归档;2. 确保检验记录完整、清晰、准确;3. 对于重要的检验记录,必须进行备份存档。
六、出厂检验记录的保密1. 出厂检验记录属于公司机密,未经授权人员不得擅自查阅或复制;2. 对于需要提供给客户或监管部门查看的检验记录,必须经过审批。
七、出厂检验记录的检查和审批1. 质量部门负责对出厂检验记录的合格性进行检查;2. 对于不合格的出厂检验记录,必须进行缺陷处理,直至符合标准要求为止;3. 出厂检验记录必须由质量部门进行审批,确保其合法合规。
八、出厂检验记录的查阅和使用1. 出厂检验记录的查阅必须经过审批,确保查阅人员具有相应的权限;2. 出厂检验记录的使用必须符合管理制度的要求,不能随意篡改或删除。
九、出厂检验记录的归档周期1. 出厂检验记录必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留相应的时限;2. 对于没有特定要求的出厂检验记录,根据公司内部规定进行存档。
十、出厂检验记录的销毁1. 对于已经过期或无需保留的出厂检验记录,必须进行及时销毁;2. 对于需要销毁的出厂检验记录,必须进行合规、安全的销毁处理。
十一、出厂检验记录的追溯1. 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客户要求追溯,必须能够迅速找到相应的出厂检验记录;2. 对于需要进行追溯的出厂检验记录,必须进行及时、准确的提供。
十二、制度的修改和审批1. 对于本制度的修改,必须经过公司质量部门的审批;2. 经过审批的修改,必须及时告知所有相关部门,并进行培训、沟通。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公司产品的质量,提高产品出厂合格率,保证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合格,订立本《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产品的出厂检验管理工作。
三、检验责任1.检验部门负责订立出厂检验方案和具体操作规程,并监督检验工作的进行。
2.产品质量部门负责对出厂检验结果进行审核和评估,并做出相应的决策。
四、出厂检验内容1.外观检验:检查产品外观是否完整、无划痕、无破损等问题。
2.尺寸检验:对产品的尺寸进行测量,确保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3.功能检验:测试产品的功能是否正常,能否实现设计要求。
4.安全性检验:检查产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五、检验方法1.外观检验:通过目视检查、照相、对比样品等方式进行。
2.尺寸检验:使用测量工具,如卡尺、游标卡尺、量规等。
3.功能检验:依据产品的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使用相应的测试设备和工具进行。
4.安全性检验:依据产品的安全标准和规范,进行试验室测试和现场模拟测试。
六、检验标准1.外观检验:产品外观应完整、无划痕、无破损。
2.尺寸检验:产品的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
3.功能检验:产品的功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
4.安全性检验:产品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范。
七、检验记录1.对每一批次的产品进行检验,并进行认真的记录,包含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次号、检验结果等。
2.检验记录需保存备查,便于追溯和评估产品质量。
八、不合格产品处理1.对于不合格产品,应及时通知生产部门,并进行返工、修复或重新生产。
2.不合格产品经过修复后,应进行重新检验,确保实现合格标准后方可出厂。
九、出厂检验评价1.对每一批次的产品进行出厂检验评价,并进行产品质量绩效分析,以评估产品的合格率和质量水平。
2.评价结果将作为产品质量改进和管理的依据,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提升产品质量。
十、制度执行和监督1.检验部门负责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出厂检验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出厂检验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出厂检验工作,保障产品质量,提高产品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产品的出厂检验工作。
第三条出厂检验是指对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最后一道工序完成后,进行的检验工作。
其目的是确保产品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并能够达到客户的期望。
第四条出厂检验工作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其他相关部门积极配合。
第五条出厂检验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六条出厂检验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产品技术和质量信息。
第七条出厂检验应建立完善的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检验结果可追溯和可证明。
第八条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质量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章出厂检验的组织和任务第九条出厂检验的组织和任务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制定出厂检验计划,包括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依据等。
(二)确定出厂检验人员,包括检验员和检验工程师。
检验员应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和经验,检验工程师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建立出厂检验档案和记录,包括检验报告、检验记录、检验数据等。
(四)监督和指导出厂检验工作,确保检验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五)评估出厂检验结果,提出产品改进和整改意见。
第十条出厂检验的任务包括以下内容:(一)对所有产品进行出厂检验,包括检查外观、尺寸、材料、工艺等。
(二)对重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包括检测性能、功能、可靠性等。
(三)对特殊产品进行特殊检验,包括环境适应性、安全性、可持续性等。
(四)对有疑点的产品进行复检,包括重新进行检查、测试等。
(五)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置,包括返工、报废、退货等。
(六)对检验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分析产品质量问题的原因和责任。
第三章出厂检验的流程和方法第十一条出厂检验的流程包括以下环节:(一)接收产品:由仓储部门接收产品,并将其送至检验区域。
(二)检查外观:对产品的外观进行检查,包括颜色、形状、表面等。
(三)测量尺寸:对产品的尺寸进行测量,包括长度、宽度、高度等。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1 目的及适用范围为了保证公司产品的质量安全性,保证出厂产品质量,如实记录出厂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依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对最终产品的检验。
2 职责2.1质检部化验室负责出厂产品的质量检验。
2.2成品库负责人入库产品的质量、数量的验收和出厂产品的记录管理。
3 产品出厂检验及记录3.1 质检部必须按照《浓香型白酒》GB/T10781.1-2021《固液法白酒》GB/T20822-2007等国家标准、检验要求进行检验和判定,并符合以下规定:(1)化验室具备白酒企业必备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依法经检定合格或校准,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完好,齐备并在有效期内;(2)化验室检验人员需具备相应检验能力,经国家职业技能检定部门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3.2 质量管理部化验室对公司出厂的每批产品进行出厂质量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与白酒标准规定的相关检验项目一致。
3.3每一次检验出厂产品质量检验,质量检验员都应做好检验记录,记录及时、完整、清晰、并能准确的反映最终产品实际质量状况。
质检部化验室应保存好检验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出厂检验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检验员等。
3.4质检部化验完成后及时上报检验结果,如判定不合格,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4 产品出厂记录4.1成品库管理员按照《仓库管理制度》对成品酒进行外观质量和数量的验收,对成品酒的状态(待检、合格、不合格)进行标识。
4.2库房管理员严格按照销售部开具的出库单上的品种、数量进行发货。
4.3库房管理员按规定在产品出库记录上记录购货销售日期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品种、数量、生产日期/批号、生产车间、出库日期等内容。
4.4成品库应保证产品出库记录的及时、完整、清晰,并认真保管,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工作,提高公司产品质量、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特制订《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的各类产品的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检验记录的登记、保管、归档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出厂检验记录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检验记录真实、准确、完整,以便于质量管理和追溯。
第四条本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出厂检验记录的登记、保管、归档、报表统计等方面要求,并规定了相关责任人的职责和管理要求。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加强检验记录管理的监督和检查,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公司管理水平。
第二章出厂检验记录的登记第六条出厂检验记录应当由专人负责登记,确保每一次检验都能够及时、准确地记录到检验结果。
第七条出厂检验记录的登记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型号、批号、检验日期、检验结果、检验员签名等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第八条出厂检验记录应当按照一定的格式进行登记,确保各项信息清晰、完整,便于后续的管理和追溯。
第九条登记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不得随意更改、删除检验记录,确保每一次检验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出厂检验记录的登记应当及时进行,确保产品质量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避免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失。
第三章出厂检验记录的保管第十一条出厂检验记录应当妥善保管,确保记录不遗漏、不遗失,便于随时查询和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检验记录的保管工作,建立完善的保管制度和措施,确保记录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保管人员应当定期对检验记录进行整理和归档,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系统,便于记录的分类、检索和管理。
第十四条出厂检验记录的妥善保管是公司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必须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私自毁坏或丢失记录。
第十五条出厂检验记录的保管应当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确保记录能够长期保存,便于审计和追溯。
第四章出厂检验记录的归档第十六条出厂检验记录应当根据时间顺序进行归档,按照产品型号、批号等信息进行分类管理,便于查询和管理。
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模版(三篇)

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模版第一部分:制度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出厂前产品的检验工作,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提高产品的可靠性和合格率。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出厂前检验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化工产品等。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2.1 安全原则检验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规定,确保检验人员的人身安全。
2.2 精确原则检验工作必须准确无误,数据必须真实可靠。
2.3 公正原则检验工作要公平公正,不得有悖职业道德的行为。
第三部分:制度内容3.1 出厂检验安排3.1.1 检验工作由质量部门负责安排,根据产品类型和检验要求制定检验计划,并及时通知相关生产部门和供应商。
3.1.2 检验时间应尽量与生产时间相配合,确保检验能够及时进行。
3.2 出厂检验过程3.2.1 检验工作应由专门的检验人员进行,确保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
3.2.2 检验人员应详细阅读产品的技术标准和检验要求,了解需要检验的项目和方法。
3.2.3 检验过程中应准确记录检验数据和结果,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外观、尺寸、性能等。
3.3 检验报告编制3.3.1 检验工作完成后,检验人员应及时编制出厂检验报告,并签字确认。
3.3.2 检验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产品信息、检验项目、检验结果、不合格项的处理方法等。
3.3.3 检验报告应保存在电子文件中,并及时归档,方便查阅和查询。
3.4 检验记录的保密原则3.4.1 检验记录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密要求进行保密,未经许可,不得向外部人员透露。
3.4.2 检验人员应签署保密协议,并接受保密教育和培训。
第四部分:制度执行4.1 制度宣贯公司质量部门应定期宣传制度内容,确保员工了解和理解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4.2 培训和考核公司质量部门应对检验人员进行相关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4.3 督促执行公司质量部门应定期进行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督促,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一、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出厂检验记录是指产品在生产加工完成后,在出厂前进行的全检或抽检项目的检验记录。
出厂检验记录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着产品的质量和生产企业信誉的良好,所以必须建立规范的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二、出厂检验记录的要求1. 出厂检验记录应准确、完整、真实。
记录的内容要真实反映产品的检验情况,不得虚报、瞒报或误报。
2. 出厂检验记录应按照统一的格式进行记录,包含产品的基本信息、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等内容。
3. 出厂检验记录应按时完成和归档,确保记录的及时性和可查性。
4. 出厂检验记录的管理应有专人负责,负责记录的整理、存储、查询等工作。
三、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的内容1. 建立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责任制,明确出厂检验记录的相关责任人和职责。
2. 制定统一的出厂检验记录格式,要求详细、全面,包含必要的检验项目和结果。
3. 出厂检验记录应及时整理、归档,确保记录的保密性和可查性。
4. 出厂检验记录的存档应分门别类,按照产品的类别和时间进行归类,方便后续的查询和使用。
5. 建立出厂检验记录的查询制度,明确查询权限,确保查询结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6. 出厂检验记录的管理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培训,了解出厂检验记录的相关要求和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7. 出厂检验记录的管理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审计,确保出厂检验记录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四、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的执行1.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的执行要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不得擅自变更或私自操作。
2.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工作,不得有疏漏或违规行为。
3. 出厂检验记录的归档和查询要及时、准确,并保证记录的保存完整性。
4. 针对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改进和优化,提高出厂检验记录管理的效果和水平。
五、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的监督1.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的监督应有专人负责,对出厂检验记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产品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产品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产品出厂检验记录的管理,确保产品出厂检验记录的准确记录、妥善保存和及时检索,并适用于产品出厂检验记录的管理。
二、术语定义1.出厂检验记录:指记录产品出厂前进行的检验内容和结果的文件,包括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检验结果等信息。
2.出厂检验记录管理人员:指负责产品出厂检验记录的管理、维护和归档的工作人员。
3.产品质量部门:指公司内设的负责产品质量管理的部门。
三、出厂检验记录管理流程1.产品出厂检验记录的填写(1)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应由质量部门安排专人填写。
(2)填写人员应仔细核对相关检验项目和标准,并确保填写内容准确无误。
(3)填写人员完成填写后,应仔细审查和签署,在记录上注明填写时间。
2.出厂检验记录的审查和签字(1)产品质量部门负责对出厂检验记录进行审查,并确保记录内容与实际检验符合。
(2)审查人员应及时进行意见反馈,如有需要,可以要求重新填写或进行补充。
3.出厂检验记录的归档(1)审查通过的出厂检验记录应按照规定的文件分类,保证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归档人员应根据编号和日期等信息,将记录进行整理、装订,并记录在归档清单中。
(3)归档人员应定期检查已归档的记录,确保记录的保存完好。
4.出厂检验记录的检索和调取(1)出厂检验记录管理人员应根据需要,及时提供产品出厂检验记录。
(2)检索人员应向出厂检验记录管理人员提供相关的产品出厂信息,以便快速找到所需记录。
五、制度执行1.出厂检验记录管理人员应熟悉本制度,并按照制度要求执行。
2.产品质量部门应配合并支持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工作,及时提供相关的出厂检验信息。
3.公司应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六、责任追究对于未按照本制度执行的人员,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批评教育、取消相关职务等。
七、更新和修订本制度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更新和修订,修订版本经批准后,将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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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一、为了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确保出厂食品质量合格,如实记录出厂食品检验合格证和质量安全状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厂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出厂前自行对我厂生产的食品进行批批检验,也可以委托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批批检验。
三、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应保持一致。
我厂自行进行出厂检验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具备必备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应依法经检验合格和校准,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剂应
完好齐备并在有效使用期:
2、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能力,经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部门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
3、每年必须按食品安全标准进行两次以上的全项检验,并于与制定检验机构进行一次对
比检验同时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
四、我厂委托市检测中心实施产品出厂检验的,应符和下列规定:
1、检验并索取受托检验机构的资质证书;
2、与受委托的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合同;
3、由检验机构现场抽取检验样品并填写抽样单,抽样人员与企业现场人员双方核对后签字生效
五、我厂建立和保存了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的原始检验报告记录,包括检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证号或
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购置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记录内容。
六、我厂按规定保存出厂检验留存样品,留存样品应与出厂检验样品数量等量,食品保质期少于两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