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宝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通知

合集下载

关于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消防安全委员会设置办公室,设在总务科,主要负责对三级模块化消防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整体消防工作的组织、协调,并划分大、中、小模块,做到“无盲区,无死角”。xxx担任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二、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
负责消防安全模块化管理工作组织、管理和领导协调,制定消防安全模块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会议,分析消防安全形势,研究并协调解决消防安全管理中的主要问题,坚持每季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组织消防安全培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关于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各科室:
为加强医院消防安全管理,根据广州市地方技术规范(DBJ440100/T 210一2015),结合医院实际,现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消防安全委员会人员名单
委员会主任 :XX(安全责任人)
委员会副主任:XX(安全管理人)、
委员会委员 :安全管理员)、XX
xx年x月x日
1

关于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文档

关于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文档

XXXXXX有限公司关于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各部门:为切实加强消防工作,落实责任制,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全面提升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管理、监督、指导消防工作的职责。

现将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其工作职责公布如下。

一、消防安全安全委员会架构1. 架构说明1.1 总指挥:廖仕堂1.2 副总指挥:刘刚1.3 现场指挥:刘刚1.4 灭火组组长:张永江1.5 救护组组长:高明1.6 疏散组组长:邵永华1.7 拆卸组组长:杨相保1.8 警戒组组长:张波1. 9 机动组组长:王碧强1.8 义务消防员:由公司保安员及各部门员工组成1.9 组长以上人员手机全天24小时为开机状态二、消防安全安全委员会总指挥职责1.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及各项法规、法令,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经营、行政管理计划当中,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奖惩、有记录。

使消防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2.指导、检查、督促公司全体人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3.负责收集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颁布的消防安全管理资料,并组织学习、贯彻与落实。

4.负责火灾自救紧急事件中的全面指挥与调动工作,并追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5.负责协调火灾后的全面善后处理工作。

三、消防安全安全委员会副总指挥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消防法及各项消防法规,在总指挥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协助总指挥制定完成各项消防制度。

2.组织制定公司各岗位消防安全安全制度,并认真布置实施。

3.负责义务消防组织的领导和培训工作,并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组织开展公司的消防安全安全检查工作。

4.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公司的火险隐患及不安全因素的整改方案。

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

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

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各位同事:大家好!最近,我们单位发生了一起安全事故,引起了很大的震动和警醒。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别向大家通知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事宜。

一、背景说明随着我单位业务的不断发展,员工的数量和设备的使用率不断增加。

安全事故不容忽视,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决定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成立目的1.提升安全意识。

通过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加强员工对安全问题的认识和重视,培养大家的安全意识。

2.加强整改措施。

通过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时收集员工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3.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通过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完善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规程得到严格执行。

4.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通过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培养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安全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

三、委员会组成1.主任: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对安全工作负总责。

2.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参与安全规程的制定和执行。

3.委员:由各部门选派一名骨干员工担任,负责收集部门的安全情况,提出问题和建议。

四、委员会职责1.制定安全规程:负责制定安全规程和操作规定,确保员工的作业安全。

2.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

3.隐患排查整改:协助各部门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提出整改建议,确保安全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4.应急演练: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培养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安全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

五、工作计划1.召开成立大会:召开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大会,宣布委员会的成立和工作职责。

2.开展安全培训: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传达安全规程和操作规定,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3.实施安全检查:安排委员会成员对各部门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提出整改建议,确保安全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4.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应急措施,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安委会成立文件

安委会成立文件

关于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为了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使公司步入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良好状态,经研究决定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一、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名单:
主任:单位法人或总经理
副主任: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
成员:分管各条线的副总及中层干部
二、安委会主要职责
在公司领导下,负责部署、指导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督促各部门贯彻落实区、街道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

1、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2、承办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3、承办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制度
1、安委会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由安委会主任或委托的副主任主持,会议议题由主持人确定。

安委会主任认为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全体会议。

2、坚持每季度一次的专题例会制度。

专题会议由安委会主任或委托的副主任主持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3、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组由安委会成员负责人带队,相关部门派人参加。

…………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一日。

关于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决定

关于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决定

关于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决定公司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强化安全、消防责任意识,现成立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

一、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组成主任:总经理副主任:主管生产安全的副总经理成员: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职能部门、工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部门主要负责人实行替补制。

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一)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管理最高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生产经营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全面管理。

(二)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规定。

(三)负责审查、审核、批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及企业长远安全生产规划。

(四)负责审查、审核、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

(五)对重大事故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处理意见。

(六)负责审查、审核、批准重大隐患整改项目。

(七)负责对新、改、扩建及新产品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的审查。

(八)推广应用现代化安全管理方法和新技术。

二、消防安全委员会的组成(一)主任由总经理担任(二)副主任由公司主管生产安全的副总担任(三)成员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职能部门、运营部、周转材料中心及各项目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责1.消防安全委员会是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最高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生产经营范围内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全面管理。

2.贯彻执行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有关指示.规定。

3.负责企业安全防火工作的全面管理,审查.批准年度安全防火工作计划和长远安全防火规划。

4.参加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5.推广安全防火工作现代化管理和新技术应用。

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安委会、消防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主任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是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部门,按规定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牵头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公司安委会办公室的职责。

关于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6

关于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6

关于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消防安全工作及抢险救援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健全和完善“四位一体”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根据省、市人民政府的要求,现成立县消防安全委员会。

新成立的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在县政府领导下,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全县消防工作;定期分析、通报全县火灾形势,研究加强消防工作的措施,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全县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督导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督促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工作;建立消防抢险救援应急联动机制,完善应急行动指挥体系等。

民乐县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主任由县政府办主任、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和县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担任,成员由县经济委员会、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规划建设局、县财政局等30个单位代表组成。

附:**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联席会制度和**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单位成员名单。

民乐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单位成员名单
一、主任
二、副主任
三、委员
委员会办公室设县公安消防大队,由县消防大队教导员兼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委员会组成人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关岗位人员自然替补,并由其办公室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县政府办公室不再行文。

消防安全委员会

消防安全委员会

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是一个负责组织、协调和推动消防安全工作的机构,旨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消防安全委员会的成立和运作是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一、消防安全委员会的组成消防安全委员会由以下成员组成:1. 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和推动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人员。

2. 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具体的消防安全工作。

3. 委员:由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代表等组成,共同参预消防安全工作。

二、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职责1. 制定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2.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3. 检查和监督各类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情况,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 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各单位和个人的应急处置能力。

5.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信息报告和处置机制,及时掌握和处理火灾隐患和事故。

6. 协调处理消防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7.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消防安全隐患。

8. 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能。

三、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工作流程1. 召开会议: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讨论和研究消防安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2. 制定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3. 分工合作:根据工作计划,明确各成员单位和个人的具体职责和任务,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

4. 监督检查:定期对各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5. 宣传教育: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6. 应急处置: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各单位和个人的应急处置能力。

7. 信息报告: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信息报告和处置机制,及时掌握和处理火灾隐患和事故。

消防安全委员会

消防安全委员会

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是一个负责制定和执行消防安全政策和措施的组织。

它由各个部门的代表组成,旨在确保建筑物和场所的消防安全,并保护人员和财产免受火灾和其他紧急情况的危害。

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制定消防安全政策和规章制度: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制定和更新消防安全政策和规章制度,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委员会应定期审查和更新这些政策和制度,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消防安全环境。

2. 组织消防演习和培训:为了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消防安全委员会应组织定期的消防演习和培训活动。

这些活动可以包括火灾逃生演练、使用灭火器和灭火器材的培训等,以确保员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确应对。

3. 检查和维护消防设施:消防安全委员会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源、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委员会应确保这些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以便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使用。

4. 制定应急预案:消防安全委员会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报警程序、疏散路线和集合点等。

委员会应定期审查和更新这些预案,并与员工进行沟通和培训,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地疏散人员。

5. 进行安全巡查:消防安全委员会应定期进行安全巡查,检查建筑物和场所的消防安全状况。

巡查内容包括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易燃物品的存放是否符合要求等。

巡查结果应及时记录并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

6. 与相关部门合作:消防安全委员会应与相关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包括消防部门、安全监管部门等。

委员会应及时报告和协助处理消防安全事故和隐患,确保消防安全工作得到有效监管和支持。

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工作需要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和配合。

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经验,能够及时、准确地应对各类紧急情况。

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问题和挑战。

同时,委员会应定期向上级部门和员工报告工作进展和成果,接受监督和评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成立八宝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政办〔2010〕号
关于成立祁连县八宝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各村委会:
《关于成立祁连县八宝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决定》已经镇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
主题词:消防安全委员会通知
抄送:
祁连县八宝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印2010年4月
共印份
关于成立祁连县八宝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各社区、(村)居委会:
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为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全面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经研究,决定成立八宝镇消防安全委员会。

现就八宝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的机构和工作职责任务通知如下:
一、成立祁连县八宝镇消防安全委员会
主任:
副主任:
委员:
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办公室,由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消防安全委员会在政府直接领导下负责全镇消防工作的统一指导和综合协调,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组织全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提高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防止火灾事故,减少火灾损失。

具体任务是:
(一)根据《消防法》的规定,指导社区(村)居委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督促和指导社区居委会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城镇建设相适应。

(三)组织社区(村)居委会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州、县关于消防工作的命令指示,发动全社会和广大群众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

(四)组织对社区(村)居委会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考评,评选消防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五)督促各社区(村)居委会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抓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完成全县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和要求。

(六)监督社区(村)居委会、落实消防经费、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购置消防装备、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七)组织开展各项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八)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九)配合公安、消防、安监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重大火灾事故和影响较恶劣的火灾事故的调查。

(十)对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其上级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行政监察机关提出书面行政处理建议。

(十一)完成镇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社区(村)居委会可参照本通知成立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并定期向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附件:八宝镇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
祁连县八宝镇人民政府
二0一0年四月
八宝镇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有效预防火灾事故,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社区、各村委会。

第三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行过程问责与结果问责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镇政府统一领导全镇的消防工作。

各社区、各村委会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各社区、各村委会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镇政府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

消防安全委员会在镇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统筹、指导、督促全镇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镇内公安消防机构。

消防安全委员会的成员组成及工作制度由镇政府另行规定。

第六条镇属职能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一)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并报镇政府备案;
(二)贯彻落实镇政府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全年消防安全工作计划,明确本单位全年消防安全工作的目标、任务、步骤和要求;
(三)落实本单位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专项经费;
(四)定期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协调和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加强单位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的建设和管理;
(六)积极开展本部门和主管行业内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督促所属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组织交流消防安全工作经验;
(七)积极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灭火救援和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八)将上级部门制定的主管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到各单位;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

第七条社区(村)居委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镇政府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全年消防安全工作计划,明确本社区全年消防安全工作的目标、任务、步骤和要求;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制定社区居委会防火安全公约,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三)建立社区专兼职消防组织,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
(四)对社区、住宅小区、楼(院)及其有关公共场所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巡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纠正消防违法行为,对拒不纠正的,及时报请公安派出所依法查处;
(五)加强对老、弱、病、残等社会群体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
(六)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和安全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设施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七)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组织疏散人员,组织群众或专兼职消防组织扑救火灾,并积极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八条镇政府与各社区居委会、各村委会每年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
责任人、责任范围、责任期限、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考核和奖惩办法等内容。

第九条行政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各社区及其工作人员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实行行政监察。

第十条镇政府每年定期组织对各社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检查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基层政府实绩考核内容。

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考核办法由镇政府另行制定。

考核工作由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镇政府根据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考核情况,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以及有关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未达到考核标准的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

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情况可以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各社区、各村委会违反本规定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失,尚未构成犯罪的,对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