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资助计划操作规程
郑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郑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24.09.18•【字号】•【施行日期】2024.09.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郑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开发区、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和企业维护国际市场公平竞争环境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商贸〔2024〕号,以下简称《省厅申报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上半年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对企业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实施完成的境外专利申请、境外商标注册、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展会项目等费用给予支持。
二、申报专项资金项目的企业(单位)应具备的条件(一)在我市(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开展相关业务资格或已进行核准,有进出口经营权和企业海关编码。
(三)申报专项资金的企业要以真实发生且已经完成的经济业务为基础申报资金支持,并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
(四)以个人名义或现金方式支付相关费用的项目不予支持。
三、申报企业(单位)需提供的基础材料(一)项目单位申请报告。
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项目用途、预计可产生的效益、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
(二)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需填报“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网络管理系统”生成的“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未换证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四)项目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承诺书(附件3)。
(五)根据项目类型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支持标准及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一)境外专利申请1.支持重点和标准:企业通过巴黎公约或PCT专利合作条约成员国提出的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通过并取得授权证书后,对申请过程中实际发生的专利申请费用给予不超过70%的支持。
2019年深圳市政府资金补贴项目汇总

一、2019年深圳市政府资金补贴产品创新研发类1、创客创业资助(最高50万);部门:深圳市科创委支持对象: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竞赛等优胜者在深圳实施竞赛项目的资助以及创客企业的资助。
2、创业资助(最高100万);部门:深圳市科创委支持对象:对来我市工作并担任研发项目负责人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研发项目和成果转化项目予以资助。
3、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补贴(一等100万、二等50万、三等30万,最高500万);部门:深圳市人力资源管理局支持对象:申请创业资助主体是来深创业的留学人员4、科技保险项目保费资助(不超过会出费用50%,最高50万);部门:深圳市科创委支持对象:科技保险项目保费资助5、知名工业设计奖项(根据获奖级别50万、10万、5万不等);部门:深圳市经信委支持对象:重点支持获得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奖项的单位6、国际化拓展奖励(不超过支出的30%,最高300万);部门:深圳市经信委支持对象:支持领域:支持服装(含皮革、内衣)、家具、钟表、黄金珠宝、眼镜等优势产业。
支持方向:支持企业引进国际一流设计创意或运营团队(人才),并购国际品牌,引进、合作开发国际先进适用技术等。
7、应用及创新奖励、设计开发及模式创新类(不超过支出费用的30%,最高300万)。
部门:深圳市经信委支持对象:持企业创新研发设计,促进时尚创意,开发高技术、高附加值的高端产品;支持企业创新技术工艺,在生产流程、供应链管理等方面进行优化升级,包括但不限于运用大数据、物联网、智能化等手段,应用3D打印、机器人等先进生产和加工工艺;支持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创建高端体验店、高端定制店等新型线下交易模式,“社交网络+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等线上交易模式,“店商+电商+零售服务商”等线上线下结合交易模式,以及基于互联网的个性化定制、众包设计、云制造等,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2019年深圳市政府资金补贴设备、软件、品牌推广投入类:1、小微企业培育资助(不超过实际支出费用的50%,最高60万元);部门:深圳市经信委支持对象:持符合我市产业方向的小型微型企业走“专精特新”道路,构建核心竞争力,对其在专精特新方面的投入费用给予补贴;2、企业信息化建设资助(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30%,最高75万元);部门:深圳市经信委支持对象:支持制造业类民营及中小企业组织实施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企业资源计划(ERP)、产品生命周期管理(PLM)、产品数据管理(PDM)、制造企业生产过程执行管理(MES)、客户关系管理(CRM)、供应链管理(SCM)、办公自动化(OA)和人力资源(HR)等,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对其建设项目实际发生的费用给予补贴;3、企业国内市场开拓资助(不超过实际支出费用的50%,最高50万元);部门:深圳市经信委支持对象: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自行参加的各类经贸科技类展会,开拓国内市场,对其展位费给予补贴;4、企业品牌管理提升(按上年度投入的30%给予资助,最高200万元,最多可连续3年获得资助);部门:深圳市经信委支持对象:支持工业制造业领域企业开展的品牌设计策划、品牌渠道建设、品牌营销策划、品牌市场调查等品牌规划咨询活动;支持企业参加专业展会、品牌网络推广、媒体宣传、品牌宣传资料印刷等品牌宣传推广活动;支持企业通过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先进质量工具导入等活动,以质量促品牌,提升深圳企业品牌竞争力和影响力,铸就深圳品牌,推动深圳品牌国际化进程。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申报流程及操作步骤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申报流程及操作步骤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申报流程网上在线注册(企业)↓企业在线注册材料审核(市商务及财政部门)↓项目计划在线申报(企业)↓项目计划批复(区、市商务及财政部门)↓项目实施(企业)↓项目计划和资金拨付相关材料准备及申报(企业)↓现场审核项目计划和资金拨付相关材料(区、市商务及财政部门)↓项目抽查和资金拨付(区、市商务及财政部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申报操作具体步骤一、在线注册1、完成注册。
登陆(或,www.smeimdf.mofcom. )点击在线注册,按照步骤完成注册。
2、打印企业注册登记表。
企业注册成功后重新登陆点击在线申报,通过第1步得到的用户代码、在注册过程中设定的密码以及系统随机给出的验证码进入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络管理系统企业端。
进入系统企业端后:(1)点击输出申请表;(2)点击企业登记表;(3)点击打印(需要打印一式两份企业注册登记表)。
3、提交企业注册相关材料。
将企业注册登记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后送至银川市商务局外资科审核。
审核通过的企业,系统会自动网上公示。
4、其他注意事项。
已通过公示的企业不需重新在网上进行资质审核和上报材料,可直接“在线申报”进行项目计划的申报。
首次申报项目计划的企业需按以上程序完成资质审核后,凭企业登录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在线申报” 进行项目计划申报。
二、在线申报1、资质公示。
企业通过审核后,市商务局将对企业资质进行公示,资质公示后企业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2、填写项目计划申报表。
登陆(或,www.smei ):(1)点击在线申报;(2)进入企业端后点击项目申报;(3)点击项目计划申报;(4)根据企业需求填写项目计划申请表(注:请仔细阅读各项目计划申报须知后再填写)3、打印项目计划申报表。
四川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四川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以下简称“中小资金”)的管理,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0〕87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中小资金是指中央财政设立的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各项业务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中小资金实行属地化管理,遵循公开透明、突出重点、专款专用、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中小资金由商务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管理。
商务部门负责中小资金的业务管理,会同财政部门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
财政部门负责中小资金的审核拨付,会同商务部门对中小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支持方向和对象第五条中小资金主要支持方向:境外展览会;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各类产品认证;境外专利申请;国际市场宣传推介;电子商务;境外广告和商标注册;国际市场考察;境外投(议)标;企业培训;境外收购技术和品牌等.第六条中小资金的支持对象。
一、中小企业独立开拓国际市场的项目为企业项目。
申请企业项目的中小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1.在四川省内注册,依法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的或依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企业法人,上年度海关统计进出口额在4500万美元以下;2.近三年在外经贸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行为;3.具有从事国际市场开拓的专业人员,对开拓国际市场有明确的工作安排和市场开拓计划;4.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二、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项目为团体项目.申请团体项目的项目组织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组织全国、行业或地方企业赴境外参加或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资格;2.通过管理部门审核具有组织中小企业培训资格;3.申请的团体项目应以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和提高中小企业国际竞争力为目的;4.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2024业务年度外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申报表》(参展企业填报)

2024业务年度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入库
申报表
(参展企业填报)
单位名称(全称)
单位地址
海关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报项目
名称
项目支出金额(元)
申请金额
(元)
银行
开户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本企业承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无误;近三年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被审计或纪检监察部门定性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且尚未完成整改,或拖欠应缴还财政资金;未因生产安全或者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并且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被县级以上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申报的项目支出不包含违反相关规定的支出;申报项目未获取商务领域中央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获专项资金资助,将按照文件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和有关财务规定使用,并接受广东省商务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市场拓展扶持分项资金国际科技交流资助项目操作规程一、资助内容南山区企业市场拓展扶持分项资金国际科技交流项目资助对象为南山区内中小型科技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产业园区、行业协会和科技服务机构。
资助项目包括赴境外(含港、澳、台地区)进行科技项目对接及引进、科研合作、高层次人才引进、国际市场考察。
二、资助额度及方式(一)资助项目必须通过年度立项并实际完成。
每个申报单位年度资助项目不超过4个,单个项目实际支出不低于1万元。
(二)每个项目参与单位年度可获资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每个项目组织单位年度可获资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
(三)每个项目最多可支持申报单位2人费用(含参与单位与组织单位),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为项目统一标准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2万元/人。
(四)每个项目组织单位可获组织费用资助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以实际发生金额计算)。
(五)申报单位发生的费用必须直接通过本公司或单位银行账户支付,凡是现金、个人、关联公司支付的项目费用不予支持。
资助方式:本资助计划属审核类,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实行单位申报、材料审核、政府决策、社会公示的原则。
三、申请条件(一)项目参与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在南山区已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参加的国际科技交流合作项目已通过立项;(二)项目组织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在南山区已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产业园区管理单位、行业协会及科技服务机构;2. 具有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组织资质及能力;3. 组织的国际科技交流合作项目已通过立项;4. 每个项目组团企业数不少于10家。
四、申请材料(一)登录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平台/egrantweb/,网上填报《深圳市南山区企业市场拓展扶持分项资金国际科技交流资助项目申请表》;(二)发票、银行付款或付汇凭证、项目组织单位提供的统一费用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验原件);(三)出国人员的护照(复印首页和出入境记录页)复印件一式一份(验原件);(四)出国人员当月及之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核定单(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复印件一式一份(验原件);如出国人员为法人代表可用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替代法人的社保单(验原件);(五)相关活动的批文、协议或组织部门的正式红头通知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验原件);(六)项目执行所发生的组织费用清单、发票复印件或相关票据证明;(项目组织单位提供)(七)单位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及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由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八)单位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其他辅助说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九)活动总结、现场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参加人员签到表、照片、活动发放的资料、新闻报道等,验原件);(组织单位申报提供);(十)科技企业需提供按期填报高新统计报表的证明(区统计局开具)。
《市场营销业务拓展作业流程指导书》

《业务拓展作业流程指导书》1、通讯客户开发管理流程节点总经理销售经理 拓展人员相关规程/表单审核审核NYYN确定新客户范围选定具体新客户筛选评价制定开发计划实施开发计划定期汇报潜在客户调查合格? YN客户开发计划客户开发名单1-1、客户开发管理流程说明流程图销售拜访管理流程说明说明:1.制订拜访计划。
拜访客户前制订拜访计划,详见客户拜访管理标准2.前期准备。
包括了解行业信息、专业知识储备、业务技巧准备、心态调整、物品准备和着装准备等3.拜访前先电话预约4.拜访中。
先问候并作自我介绍,了解对方业务内容,寻找客户共同话题,询问、挖掘客户需求,回答客户问题,促成一致,最终签单5.拜访后。
拜访后一定时间内要进行电话回访,并按照预约再次上门拜访。
初次拜访要留下联系方式,请示约定下次拜访时间后续跟踪制订拜访计划电话预约分析客户需求接受相关咨询促成一致会面拜访前期准备签单序号 销售经理 销售主管销售人员相关部门相关表单客户回访计划表客户回访记录表客户回访报告1 2 4 5 6确定回访对象制订回访 计划审批提出回访 申请 相关款项 等支持3 回访准备回访客户回访报告 接受、检查报告归档 权限内费用报销审批审批 73-1、客户回访管理流程说明4、客户投诉管理流程4-1、客户投诉管理流程说明5、客户关系管理流程序号 总经理客服经理销售人员客服人员相关规程/表单客户关系管理制度 客户分类标准客户名册1 23 4 5 整理汇总客户 信息资料 客户分类收集客户信息 分析客户交易情况客户资料卡编制名册 资料管理实施客户 服务方案确定客户 服务计划编制服务方案审核审批67归档85-1客户关系管理流程说明。
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扶持计划操作规程(2019)

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扶持计划操作规程(2019)为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2006〕149号)、《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和并购重组若干措施》(深府办〔2018〕11号)和《关于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18〕23号),规范民营及中小企业扶持计划的组织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现予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12月23日附件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2006〕149号)、《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和并购重组若干措施》(深府办〔2018〕11号)和《关于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18〕23号),切实增强民营及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促进民营及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规范民营及中小企业扶持计划的组织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2号)和《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经贸信息规〔2017〕8号),结合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民营及中小企业扶持计划的资金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适用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实施的民营及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扶持计划和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
市中小企业服务局承担上述扶持计划涉及的具体工作。
第三条财政资金的使用坚持公开透明、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科学管理原则,实行总额控制、自愿申报、专家评审、专项审计、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绩效评价、加强监督的管理模式。
第四条民营及中小企业扶持计划资金绩效目标是支持各类社会服务机构为民营及中小企业提供专业融资担保、人才培训、公共信息、技术支撑、信息化应用、创新创业帮扶等公共服务,促进民营及中小企业规范发展,提升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质量、市场拓展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以及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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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资助计划操作规程
第一章资助对象与原则
第一条本资助计划的资助对象是:自行参加国内各类经贸科技展会的民营及中小企业。
本条所述国内各类经贸科技展会,是指经国家和各省、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在国内组织举办的全国性经贸科技类展会。
凡我市已以市政府名义组团参加的国内经贸科技类展会,不在本资助计划资助范围之列。
第二条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的资助,实行总额控制、自愿申报、中介审计、政府决策、社会公示的原则。
第三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民营及中小企业可以提出资助申请:
(一)在深圳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二)近两年在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务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和知识产权等方面无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条对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的资助,实行报销制。
即企业根据上年度组织和参加国内各类经贸科技展会的情况,向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资助款项经审核批准后,一次性无偿拨付企业。
第二章资助范围与标准
第五条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的资助范围:补贴企业自行参加国内各类经贸科技展会实际发生的展位费。
第六条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的资助标准:按企业自行参加国内各类经贸科技展会实际发生展位费的40%给予补贴,且每家企业每次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每年累计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
第三章申请和审批程序
第七条企业自行参加国内各类经贸科技展会后,根据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发布的《关于申请深圳市××年度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资助计划的通知》,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提出资助申请。
申请项目资助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的法人代码证和营业执照;
2、《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资助计划申请书》;
3、参加展会的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参加展会的基本情况,取得的主要成绩及存在的问题等;
4、实际发生展位费用的合法凭证。
以上材料均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以A4纸型制作,并装订成册。
第八条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受理企业的申请材料时,应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形式审查。
形式审查合格的,应当发给受理回执;形式审查不合格的,应当向企业作出说明,告知申请材料的补充事项,并将申请材料退回单位。
申请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可以重新提交申请材料。
第九条对形式审查合格的资助申请,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市财政主管部门联合筛选社会中介机构或在市财政主管部门的中介机构库中随机抽取社会中介机构,由其对企业申请资助参加展会的展位经费实际支出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报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市财政主管部门。
第十条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根据材料审查、专项审计等情况和本年度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计划,初步确定本年度享受资助的企业名单及核定资助额。
经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办公会审议和市财政主管部门复核后,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对本年度享受资助的企业名单,在相关新闻媒体和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网站上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的,可向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提出。
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应进行调查,并出具调查结论报告。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市贸易工业主管部门与市财政主管部门联合行文下达项目资助计划。
第十二条获批准享受资助的企业,凭相关拨款凭证到市财政主管部门办理拨付资金手续。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
第十三条对于具有违反财经纪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挤占资助资金等行为的承办机构和企业,由市财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的权限由市财政、审计、监察机关进行处理、处分或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有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三年内不受理其资助申请,并将其及相关责任人列入不诚信名单。
第十四条本资助计划管理工作人员违反本操作规程有关规定,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市财政和监察机关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深圳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的权限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操作规程由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操作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