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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word版)生产安全20类事故及详解(word文档良心出品)

生产安全20类事故及详解1.物体打击: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
如落物、滚石、锤击、碎裂、崩块、砸伤等造成的伤害,不包括爆炸、主体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指本企业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
如机动车辆在行驶中的挤、压、撞车或倾覆等事故,在行驶中上下车、搭乘矿车或放飞车所引起的事故,以及车辆运输挂钩、跑车事故。
3.机械伤害:指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辗、碰、割戳、切等伤害。
如工件或刀具飞出伤人,切屑伤人,手或身体被卷入,手或其他部位被刀具碰伤,被转动的机构缠压住等。
常见伤害人体的机械设备有:皮带运输机、球磨机、行车、卷扬机、干燥车、气锤、车床、辊筒机、混砂机、螺旋输送机、泵、压模机、灌肠机、破碎机、推焦机、榨油机、硫化机、卸车机、离心机、搅拌机、轮碾机、制毡撒料机、滚筒筛等。
但属于车辆、起重设备的情况除外。
4.起重伤害: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
包括各种起重作业引起的机械伤害,但不包括触电,检修时制动失灵引起的伤害,上下驾驶室时引起的坠落式跌倒。
起重伤害事故是指在进行各种起重作业(包括吊运、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重物(包括吊具、吊重或吊臂)坠落、夹挤、物体打击、起重机倾翻、触电等事故。
起重伤害事故形式1)重物坠落吊具或吊装容器损坏、物件捆绑不牢、挂钩不当、电磁吸盘突然失电、起升机构的零件故(特别是制动器失灵,钢丝绳断裂)等都会引发重物坠落。
处于高位置的物体具有势能,当坠落时,势能迅速转化为动能,上吨重的吊载意外坠落,或起重机的金属结构件破坏、坠落,都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2)起重机失稳倾翻起重机失稳有两种类型:一是由于操作不当(例如超载、臂架变幅或旋转过快等)、支腿未找平或地基沉陷等原因使倾翻力矩增大,导致起重机倾翻;二是由于坡度或风载荷作用,使起重机沿路面或轨道滑动,导致脱轨翻倒。
3)挤压起重机轨道两侧缺乏良好的安全通道或与建筑结构之间缺少足够的安全距离,使运行或回转的金属结构机体对人员造成夹挤伤害;运行机构的操作失误或制动器失灵引起溜车,造成碾压伤害等。
安全生产事故分类

安全生产事故分类安全生产是企业及个人最基本且最重要的责任和义务。
事故分类是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事故进行归类和总结,以便更好地预防和处理类似事故。
在实际生产中,事故分类可以帮助企业了解各类事故的特点和发生原因,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因事故带来的损失。
基于不同的角度和特征,安全生产事故可分为多个分类:1. 机械设备事故:主要包括机械故障、设备损坏、操作失误、安全装置失灵等。
这类事故通常由设备的质量问题、操作不当或者设备老化等原因引起。
为了避免此类事故,企业应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进行员工的操作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
2. 化学物品事故:主要指与化学物品有关的爆炸、中毒、火灾等事故。
正确认识化学品的危险性,设置合理的储存和使用区域,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以及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都是预防此类事故的关键。
3. 火灾事故:这是一类常见而且危害严重的事故。
火灾的发生原因包括电气设备故障、人为疏忽、明火等。
企业应加强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不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4. 交通事故:企业员工的工作交通出行是一个高风险的环节。
交通事故主要由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原因引起。
企业应建立健全有关交通安全的制度和规范,加强对员工的交通安全教育,提供安全驾驶培训等措施,以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5. 排污事故:包括水污染、大气污染等。
对于那些涉及其他单位或者周围环境的企业,排污事故还可能引起对环境的严重破坏以及法律风险。
确保合法合规的排放,定期排查和维护排污设施,严格监控污水和废气排放指标,是预防此类事故的关键。
6. 打击事故:主要包括工伤事故、砸伤事故等。
工伤事故主要由于作业时未佩戴个人防护装备、缺乏安全培训等引起。
企业应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正确认识并佩戴个人防护装备,严禁无证砸钉等操作,以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
事故分类对企业进行风险控制和安全管理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通过对不同类型事故的分析,企业可以找出事故的共同点与规律,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事故类别20种

事故类型1•物体打击指由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本类事故合用于落下物、飞来物、滚石、崩块等造成的损害。
不包含因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爆炸等惹起的物体打击。
2•车辆损害指公司内由灵活车辆惹起的机械损害事故。
灵活车辆包含:汽车类:载重汽车、货卸汽车、大客车、小汽车客货两用汽车、内燃叉车等。
电瓶车类:平板电瓶车、电瓶叉车等。
拖沓机类:方向盘式拖沓机、手扶拖沓机、操控杆式拖沓机等。
有轨车类:有轨电动车、电瓶机车等。
施工设备:发掘机、推土机、电铲等。
凡在上述灵活车辆的行驶中,发生挤、压、坠落、撞车或颠覆等事故;发生行驶中上、下车事故;发生因搭承矿车或放飞车事故;发生车辆运输摘挂钩事故、跑车事故等均属本类型事故。
不包含起重设备提高、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
3•机械损害指机械设备与工具惹起的绞、辗、碰、割、戳、切等损害。
合用于工件或刀具飞出伤人;切屑伤人;被设备的转动机构缠住等造成的损害。
已列入其余项事故类其余机械设备造成的机械损害除外,如车辆、起重设备、锅炉和压力容器等设备。
4.起重损害指从事起重作业时惹起的机械损害事故。
合用于统计各样起重作业惹起的损害。
起重作业包含:桥式起重机、龙门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搭式起重机、悬臂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汽车吊、电动葫芦、千斤顶等作业。
如:起重作业时,脱钩砸人,钢丝绳断裂抽人,挪动吊物撞人,钢丝绳刮人,滑车碰人等损害;包含起重设备在使用和安装过程中的倾翻事故及提高设备过卷、蹲罐等事故。
不合用于以下损害的统计:触电;检修时,制动失灵惹起的损害;上下驾驶室失误引起的坠落或摔倒。
5•触电指电流流经人体,造成生理损害的事故。
用于统计触电、雷击损害。
如人体接触设备带电导体裸露部分或暂时线;接触绝缘损坏外壳带电的手持电动工具;起重作业时,设备误触高压线,或感觉带电体;触电坠落;电烧伤等事故。
6.淹溺指大批的水经口、鼻进入人体肺部,造成呼吸道堵塞或发生急性缺氧而窒息死亡的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分级

安全生产事故分级
安全生产事故的分级是根据其对人身安全、环境以及财产的危害程度进行的分类。
一般来说,可以分为四级,即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事故对人员安全和财产造成较小的威胁或影响,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环境破坏的事故。
例如,一个工厂的设备突然停机,导致生产延误,但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等情况。
较大事故是指事故对人员安全和财产造成较大的威胁或影响,可能导致人员轻伤或环境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或破坏的事故。
例如,一辆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翻车,导致司机受伤,同时造成货物损坏和交通拥堵的情况。
重大事故是指事故对人员安全和财产造成严重威胁或影响,可能导致多人受伤或环境遭受重大污染或破坏的事故。
例如,一座厂房发生爆炸,导致多人受伤或死亡,同时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财产损失的情况。
特大事故是指事故对人员安全和财产造成极大威胁或影响,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或环境遭受严重污染或破坏的事故。
例如,一座核电站发生严重泄漏,导致大量人员受到辐射污染,同时造成环境严重破坏和巨额经济损失的情况。
在安全生产中,对事故进行分级有助于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针对不同级别的事故,可以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应急措施,提高安
全意识和应对能力,减少事故的发生和损失。
此外,对事故进行分级还有助于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事故信息,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安全权益。
总之,安全生产事故的分级是根据事故对人员安全、环境和财产造成的威胁和影响程度进行的分类。
通过对事故进行分级,可以更好地进行事故的预防、处理和信息发布,保障社会公众的安全和知情权益。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安全生产

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1、生产安全事故分为几个等级2、安全生产事故的详细分类是什么?安全生产事故分为房屋建筑、自然灾害、侦查事故、载客事故四大类。
一、房屋建筑1、由建筑施工单位承包的农村新建、改建以及修缮房屋过程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2.、虽无建筑施工单位承包,但是农民以支付劳动报酬或者相互之间以互助的形式请人进行新建、改建以及修缮房屋过程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二、自然灾害1、由不能预见或者不能抗拒的自然灾害直接造成的事故,属于自然灾害。
2、在能够预见或者能够防范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因生产经营单位防范措施不落实、应急救援预案或者防范救援措施不力,由自然灾害引发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三、侦查事故1、事故发生后,在结案后认定不属于刑事案件或者治安管理案件的,包括因事故,相关单位、人员涉嫌构成犯罪或者治安管理违法行为,给予立案侦查或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均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2.矿山存放在井下等生产场所的炸药、雷管等爆炸物品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四、载客事故1.农用船舶非法载客过程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2.农用车辆非法载客过程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2)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扩展资料:安全生产事故认定程序地方政府和部门对事故定性存在疑义的,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按照下列程序认定:1.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由县级人民政府初步认定,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认。
2.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初步认定,报省级人民政府确认。
安全生产领域事故分类

安全生产领域事故分类在安全生产领域,事故分类是一种重要的方法,用于对事故进行归类、研究和分析。
通过事故分类可以更好地了解事故的特征和原因,从而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预防措施。
本文将对安全生产领域的事故分类进行详细的阐述。
一、按照事故类型分类1. 高处坠落事故:指发生在高处的坠落事故,如施工工地上发生的物体坠落事故和建筑物坍塌事故等。
2. 火灾事故:指发生在建筑物、工厂、车辆等场所的火灾事故,其中包括火灾扑灭困难、人员被困等情况的火灾。
3. 爆炸事故:指发生在化工厂、矿山等场所的爆炸事故,如气体泄漏引发的爆炸事故和矿井瓦斯爆炸事故等。
4. 中毒事故:指由于接触有毒物质导致的事故,如工业场所中的化学品中毒、食品中毒等。
5. 交通事故:指发生在道路交通、铁路交通、水运交通等场所的交通事故,如车辆碰撞、火车脱轨等。
6. 机械事故:指发生在使用机械设备和工具过程中的事故,如机械设备故障、误操作导致的伤害等。
7. 电气事故:指发生在电力系统和电气设备使用过程中的事故,如电气设备漏电、电线短路等。
8. 溺水事故:指发生在水域中的溺水事故,如游泳溺水、船只翻沉等。
9. 滑倒事故:指因地面湿滑、人员行走不慎等原因导致的滑倒事故。
10. 器材事故:指使用特定器材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如登山、滑雪等活动中的事故。
二、按照事故原因分类1. 人为因素导致的事故:包括操作失误、违规操作、安全意识不强、员工培训不到位等原因导致的事故。
2. 设备故障导致的事故:包括设备老化、维护不当、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的事故。
3. 环境因素导致的事故:包括恶劣天气条件、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的事故。
4. 组织管理缺陷导致的事故:包括责任不明、监管不力、安全措施不到位等原因导致的事故。
5. 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事故:指由于产品设计、制造或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导致的事故。
三、按照事故后果分类1. 轻伤事故:指事故中仅造成轻微伤害的事故。
2. 中伤事故:指事故中造成中度伤害的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类别

安全生产事故类别
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分为以下几个类别:
一、机械类事故:主要指由机械设备或工具使用不当引起的事故,比如机械运转部件的脱落、机械设备不稳定等。
此类事故通常会导致人员受伤、设备损坏等后果。
二、电气类事故:主要指由电气设备故障、电气线路短路或者接触带电部分引起的事故。
电气类事故常常导致电击、火灾等严重后果,因此电气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尤为重要。
三、化学类事故:主要指由化学物质的泄漏、爆炸或者不当使用引起的事故。
这种事故往往造成人员中毒、烧伤以及周围环境的污染,因此在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四、火灾类事故:主要指由于火源、可燃物质及氧气共同作用引起的火灾。
火灾事故对人员和财产都造成严重威胁,因此火灾预防和处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
五、交通事故:主要指在生产工作中发生的各种交通事故,比如车辆相撞、行人被撞等。
这种事故通常是由于驾驶员驾驶不当或者交通规定不合理引起的,因此加强对驾驶员培训和交通管理至关重要。
六、高处坠落事故:主要指在高处作业的过程中发生的坠落事故,比如建筑工人或者电力线路维修人员从高处跌落。
这种事
故通常会导致严重伤害甚至死亡,因此在高处作业时必须做好防护措施。
七、人为失误事故:主要指由于人为操作不当或者疏忽大意引起的事故,比如操作员操作不当导致设备损坏或者事故发生。
防止人为失误事故的发生,需要加强人员培训和监督。
总之,安全生产事故的类别繁多,但是每一类事故的发生都会给人员和财产带来严重损失。
因此,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加强安全意识,切实做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以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企业的生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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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 安全生产事故分类 1、安全生产事故分类的一般方法和原则 安全生产事故分类的一般方法有两种:1、经验式的实用主义的上行分类方法,由基本事件归类到事件的方法。2、演绎的逻辑下行分类方法,由事件按规则逻辑演绎到基本事件的方法。
对安全生产事故分类采用何种方法,要视表述和研究对象的情况而定,一般遵守以下原则:1、最大表征事故信息原则。2、类别互斥原则。3、有序化原则。4、表征清晰原则。
2、安全生产事故的分类 (1)下行分类 一般可以把安全生产事故分为生产安全事故和非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分为,伤亡事故,设备安全事故,质量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职业危害事故,其它安全事故等。
非生产安全事故分为,盗窃事故,人为破坏事故,其它事故等。 按行业分类:建筑工程事故,交通事故,工业事故,农业事故,林业事故,渔业事故,商贸服务业事故,教育安全事故,医药卫生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电力安全事故,矿业安全事故,信息安全事故,核安全事故等。 第 2 页
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或分级: (工业生产)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道路交通)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水上交通)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 (铁路交通)一般事故,险性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建设工程)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事故。 等等。 按事故性质分类:自然灾害,自然事故,技术事故,责任事故。 按经济损失大小分类: 一般损失事故:经济损失小于1万元的事故。 较大损失事故:经济损失大于1万元(含1万元)但小于10万元的事故。
重大损失事故:经济损失大于10万元(含10万元)但小于100万元的事故。
特大损失事故:经济损失大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事故。 第 3 页
按人员伤亡情况分类: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和重大死亡事故 (2)上行分类 按事故原因分类(20类) 按伤害部位分类 按有害因素分类 按不安全状态分类 按不安全行为分类 (3)一些伤亡事故分类规定 国务院1991年10月发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根据国务院1991年10月发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生产安全事故中的职工人身伤亡事故,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和重大死亡事故。
在原劳动部办公厅1993年9月印发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问题解答》中,将“轻伤事故”事故定义为“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者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将“重伤事故”定义为“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第 4 页
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者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将“死亡事故”定义为“一次事故中死亡职工l-2人的事故”;将“重大死亡事故”定义为“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在原国家技术监督局1994年发布的《职业安全卫生术语》(GB/T15236-94)中,重大死亡事故定义为一次事故死亡3-9人的事故,特大死亡事故定义为一次事故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
国务院1989年3月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中规定:“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特别重大人身伤亡或者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在劳动部1990年3月印发的关于对《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有关条文解释中,将“特别重大事故”解释为包括民航客机发生的机毁人亡(死亡40人以上)的事故;铁路、水运、矿山、水利、电力等发生的一次死亡50人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公路或其他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读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的事故等。
一、伤亡事故划分原则 伤亡事故类别的划分是根据导致事故发生的起因物确定的,而不是依据施害物来确定的。例如:1979年9月7日,浙江温州某厂发生一起液氯钢瓶容器爆炸特大伤亡事故,炸毁厂房建筑物417平方米,10吨液氯扩散,第 5 页
波及7.35公里,造成59人死亡、779人中毒住院、400多人门诊治疗,临时疏散居民8万多人,直接经济损失60多万元,影响100多个企业生产。这是建国以来发生最惨重的一起液氯钢瓶爆炸事故。这起事故发生的致因是在充装液氯时没有洗罐,罐内残留杂质引起化学反应,造成钢瓶爆炸。导致事故发生的起因物是钢瓶容器爆炸,直接引起死亡或中毒的施害物是液氯,所以这起事故类别为“其它爆炸”(容器爆炸),而不认定为“中毒窒息”事故。
二、生产中职工受伤害方式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劳字1-2表),职工受伤害方式分为以下19种:
1、物体打击:指由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如落物、滚石、锤击、碎裂、崩倒、砸伤等伤害,但不包括因爆炸引起的物体打击;2、提升和车辆伤害:指本企业内机动车辆和提升运输设备引起的人身伤害事故。如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发生的挤、压、撞以及倾覆事故及车辆行驶中上、下车和提升运输中的伤害等;
3、机械伤害:指机械设备与机械工具引起的绞、辗、碰、割、戳等人身伤害事故。如机械零部件、工件飞出伤人,切屑伤人,人的肌体或身体被旋转机械卷入,脸、手或其他部位被刀具碰伤等; 第 6 页
4、起重伤害: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伤害事故。如在起重作业中,脱钩砸人,移动吊物撞人,钢丝绳继裂抽入,安装或使用过程中倾覆事故以及起重设备本身有缺陷等;
5、触电(包括雷击)伤害:指电流流经人体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如人体接触裸露的临时线或接触带电设备的金属外壳,触摸漏电的手持电动工具,以及触电后坠落和雷击等事故;
6、淹溺:指人落水之后,因呼吸阻塞导致的急性缺氧而窒息死亡的事故。如船舶在运输航行、停泊作业和在水上,从事各种作业时发生的落水事故以及在水下施工作业发生的淹溺事故。在内河、海上作业中,已发现或证实是落水失踪,虽未捞获尸体也按淹溺死亡事故分类;
7、灼烫:指生产过程中因火焰引起的烧伤,高温物体引起的烫伤,放射线引起的皮肤损伤,或强酸、强碱引起人体的烫伤,化学灼伤等伤害事故。但不包括电烧伤以及火灾事故引起的烧伤;
8、火灾:指企业发生火灾事故及在扑救火灾过程中造成本企业职工或非本企业的人员伤亡事故;
9、高处坠落:指由于重力势能差引起的伤害事故。如从各种架子、平台、陡壁、梯子等高于地面位置的坠落或由地面踏空坠入坑洞、沟以及漏斗内的伤害事故。但由于其他事故类别为诱发条件而发生的高处坠落,如高处作业时由于人体触电坠落,不属于高处坠落事故; 第 7 页
10、坍塌:指建筑物、堆置物等倒塌和土石塌方引起的伤害事故。如因设计、施工不合理造成的倒塌以及土方、岩石发生的塌陷事故。但不包括由于矿山冒顶、片帮或因爆破引起的坝塌的伤害事故;
11、冒顶片帮:指在矿山工作面、通道上部、侧壁由于支护不当,侧压力过大造成的坍塌伤害事故。顶板塌落为冒顶,侧壁坍塌为片帮。一般因二者同时发生,称为冒顶片帮。如矿山、地下开采及其他坑道作业发生的坍塌事故;
12、透水:指在地下开采或其它坑道作业时,意外水源造成的伤亡事故。如地下含水带或被淹坑道涌水造成的事故。但不包括地面水害事故;
13、放炮:指施工时放炮作业造成的伤亡事故。如各种爆破作业、采石、采矿、采煤、修路、开山、拆除建筑物等工程进行放炮作业引起的伤亡事故;
14、火药爆炸:指火药与炸药在生产、运输、贮藏过程中发生的爆炸事故;
15、瓦斯煤尘爆炸:指可燃性气体瓦斯、煤尘与空气混合形成的浓度达到爆炸极限,混合物接触火源时引起的化学性爆炸事故;
16、其它爆炸:凡不属上述爆炸事故均列为其它爆炸事故: 锅炉爆炸:指固定或承压锅炉发生物理性爆炸事故。 第 8 页
压力容器爆炸:指承压容器在一定的压力载荷下引起的爆炸事故。如容器内盛装的蒸汽、液化气以及其他化学成份物质在一定条件下反应后导致的容器爆炸。
可燃性气体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如煤气、乙炔、氢气、液化石油气体等。
可燃性蒸汽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如酒精、汽油挥发气等。 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如铝粉、镁粉、有机玻璃粉、聚乙烯塑料粉,面粉、谷物粉、糖粉、煤粉、木粉、煤尘以及可燃性纤维,麻纤维(亚麻)、棉纤维、晴纶纤维、涤纶纤维、维纶纤维、烟草粉尘等爆炸事故。
间接形成的可燃性气体与空气相混合,或者可燃蒸汽与空气混合,如可燃固体、易自燃物、水氧化剂的作用迅速反应,分解出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遇明火爆炸的事故。如锅炉在点火过程中发生的炉膛爆炸,以及钢水包爆炸事故等;
17、煤与瓦斯突出; 18、中毒和窒息:中毒指人接触有毒物质,吃有毒食物、呼吸有毒气体引起的人体急性中毒事故。如煤气、油气、沥青、化学、一氧化碳中毒等;窒息指在坑道、深井、涵洞、管道、发酵池等通风不良处作业,由于缺氧造成的窒息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