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路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09.18•【字号】云政办发[2000]206号•【施行日期】2000.09.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00〕206号)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云南省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0年九月十八日云南省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公路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公路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督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是指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拨款、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地方(省、地、县)投资、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贷款、群众集资以及其它投资方式新建、改建的公路,包括路基、路面、桥梁、隧道、立交、交通工程、公路渡口、公路沿线附属设施及公路养护、公路大中修等工程。
本办法所称的公路工程质量,是指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工程合同对公路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州、市、县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所管理的公路工程质量工作。
大中型公路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由省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
省管公路的养护、大中修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由省公路管理机构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所属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第五条公路工程质量实行建设单位或者项目法人(以下统称建设单位)全面负责,监理单位控制,设计、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铁路与公路交叉(并行)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铁路与公路交叉(并行)工程施工质
量安全管理意见的通知
无
【期刊名称】《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22()26
【摘要】粤交〔2022〕10号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珠海、佛山、东莞市轨道交通局,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交通运输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省铁投集团、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广州地铁集团、深圳市地铁集团、惠州市交通集团:为规范和加强我省铁路与公路建设项目交叉(并行)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我省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总页数】3页(P27-29)
【作者】无
【作者单位】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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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铁路局建设项目施工安全质量 “三全”检查实施意见的通知上铁建函

上海铁路局上铁建函〔2010〕192号关于印发上海铁路局建设项目施工安全质量“三全”检查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合资铁路公司、工程指挥部、筹备组:为加强全局建设项目施工安全质量现场检查、监控和督导,进一步规范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行为,围歼现场安全质量存在问题,现印发《上海铁路局建设项目施工安全质量“三全”检查实施意见》,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二○一○年二月二日上海铁路局建设项目施工安全质量“三全”检查实施意见(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检查的行为管理,规范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日常检查监管,根据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及标准化管理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参建各方的管理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的最集中、最全面、最彻底的体现场所。
现场检查是对参建各方管理体系活动和结果的符合性和有效性的监测活动,通过检查掌握参建各方管理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纠正管理运行活动或结果的偏差,切实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第三条建设工程“三全”检查主要指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全员、全过程、全项目的检查。
通过检查进一步深入查找施工、监理单位存在的不足,督促参建单位进一步完善机制、健全体系,不断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路局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检查。
第二章检查形式第五条全面检查。
各项目每月25~30日要开展一次由指挥长(总经理)亲自带队徒步全面检查。
分组对现场进行全面平推检查,全面掌握工程现场情况,找准月度工作着力点,制定下月度工作计划。
第六条重点检查。
每月15~18日指挥长(总经理)亲自组织开展对上月布置的重点任务、重点工作进行抽查。
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出现的安全质量问题,确保月度目标实现。
第七条专项检查。
每月各项目管理机构要至少组织4次针对重点施工、阶段性施工、季节施工、专项施工的专项检查,针对检查对象特点安排人员,对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发现、消除安全质量隐患。
第八条突击检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管理监督责任的通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管理监督责任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4.04.11•【字号】甘交建〔2014〕41号•【施行日期】2014.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管理监督责任的通知甘交建〔2014〕41号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州交通运输局,厅属相关单位:为认真实施《甘肃省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试行)》(甘交建〔2012〕137号),加快适应我省公路建设管理体制和交通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全省公路项目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管理监督责任通知如下:一、落实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主体责任公路项目建设单位对公路建设项目前期、项目融资和项目建设管理负全责,要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质量、施工进度、合同履约、招标投标、安全生产、资金使用、廉政建设等工作。
(一)由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融资,甘肃省公路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甘肃长达路业有限责任公司、甘肃路桥公路投资有限公司、甘肃远大路业集团公司承担项目法人的成县至武都高速公路、S314线瓜州至敦煌公路改建工程、十堰至天水高速公路(甘肃段)、临洮至渭源高速公路、京新高速公路白疙瘩至明水段、金武高速公路延伸段金昌至阿拉善右旗、兰州新城至永靖一级公路、宕昌至迭部二级公路、G312线瓜州至柳园二级公路建设项目,由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全面负责建设项目管理主体责任。
(二)由省交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融资,甘肃长达路业有限责任公司、甘肃路桥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承担项目法人的临夏至合作高速公路、兰州南绕城高速公路、渭源至武都高速公路、景泰至中川机场高速公路及甘肃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担的S305张家川县城至恭门火车站二级公路、西峰至合水二级公路BT建设项目和地方交通部门承担项目法人的天祝至青海互助二级公路、S301线海石湾至岗子沟二级公路建设项目,由省交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全面负责建设项目管理主体责任。
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田地区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田地区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正文:---------------------------------------------------------------------------------------------------------------------------------------------------- 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田地区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直属机构,驻和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11﹞14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和田地区实际,现就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地区建筑市场秩序,切实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面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近期,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就全面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格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源头控制等8个方面作出了一系列规定,对加强新时期建筑市场管理工作、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提出了新要求。
当前,和田地区已进入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的新时期新阶段。
随着国家、自治区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和对口援建项目的日益增多,全地区建设工程任务十分繁重,建筑市场秩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亟待进一步提升。
各县市和建设、发改、质监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通知》精神,严格执行《通知》各项政策规定,并于今年10月至12月对本县市、本部门所辖各项建设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清查,重点对所辖建筑市场秩序和工程监管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切实按《通知》规定进行整改,完善管理措施,全面排查隐患,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地区建设局要加强对各县市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的指导,制定整治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交通厅•【公布日期】2014.11.10•【字号】豫交文〔2014〕755号•【施行日期】2014.1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豫交文〔2014〕755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各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公司:目前我省已进入冬季,气温下降明显,恶劣天气增多,是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期。
为加强全省交通建设项目冬季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消除质量隐患,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冬季是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期。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把质量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完善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全面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各单位要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为载体,不断加强施工安全监管,提高安全生产预控能力。
一是制定冬季施工专项组织设计和安全防护措施,根据冬季施工特点,认真分析冬季施工易发事故类型、原因,辩识查找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
二是加强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及时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实行安全隐患跟踪整改闭合制度,同时加强事故和险情上报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做好现场安全交底工作。
规范农民工宿舍管理,杜绝乱拉乱接电源,防止触电和火灾事故。
做好宿舍通风,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切实做到持证上岗。
四是加大安全投入,配齐冬季施工防滑、防冻等劳保用品,做好施工安全防护工作。
五是制定完善冬季施工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和应急队伍,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落实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应急职责,确保应急救援体系有效运转。
珠海市建设局关于加强我市建筑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

珠海市建设局关于加强我市建筑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建设局•【公布日期】2009.07.20•【字号】珠建建[2009]76号•【施行日期】2009.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珠海市建设局关于加强我市建筑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珠建建〔2009〕76号)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各质检站、安监站,施工图审查机构,各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深基坑工程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周边建(构)筑物、市政设施和人员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目前深基坑的管理现状,就有关加强管理的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对建设单位的要求(一)建设单位是深基坑工程建设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应择优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单位从事深基坑工程的相关活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二)建设单位应当在深基坑工程设计前,对相邻建(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设施的现状,以及同时进行的相邻工程的施工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资料及时提供给设计、施工和监测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对所提供的调查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对深基坑工程潜在影响范围内的设施,建设单位应作进一步调查和记录、拍照或摄像、布设标记。
(三)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深基坑设计方案评审,办理基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等手续,并确保按时支付为保证工程安全所需要的相关费用。
(四)建设单位须委托第三方对深基坑施工监测,地下室超过两层(含两层)的深基坑须委托珠海市质量监督检测站进行监测。
第三方监测单位与建设、施工单位不能有隶属关系或同属一家上级主管单位。
深基坑工程监测内容包括对支护结构、周边环境、土体状态变化、地下水位变化、土层孔隙水压力变化等方面的综合监测。
深基坑工程监测应贯穿工程的全过程。
南宁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南宁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宁市建设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9.12.15
•【字号】
•【施行日期】2009.12.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南宁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文件法理工作的通知》([2009]136号)和市法制办《关于贯彻落实南府办[2009]136号文件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通知》(南法制函[2009]88号)的要求,对我委2008年12月31日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审查,现将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22件。
确认失效的49件;确认修改的23件;确认为继续有效的50件。
一、确认失效的49件(附件1)
确认失效的依据和理由:部分文件由于发布时间较久,已过适用期;部分文件已被别的文件替代;有的文件与行政许可法冲突;特别是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二、修改的23件(附件2)
拟确认修改的依据和理由:部分文件随着社会的发展,规定的内容已不符合当前的形式,不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要求。
但目前没有相关的文件代替,暂时还需继续使用。
三、确认为继续有效的50件(附件3)
继续有效的依据和理由:这些文件制定公布的主体、权限、规定的内容合法,符合科学发展观,需要继续执行。
附件:1、确认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五日附件1:
附件2: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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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路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
为促进我州公路工程安全质量水平提升,消除影响工程
质量和安全的隐患,州交通运输局根据我州公路工程建设存
在的实际问题和通病,特提出加强路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几
点要求:
1、加强对进场原材料的监管,特别是碎石的粒径、针
片状含量和含泥量要达标,不合格材料坚决不允许进场。
2、桥梁混凝土工程钢筋位置、钢筋保护层厚度、钢筋
焊接和绑扎各项目控制水平不一,总体合格率偏低,应切实
加强管理控制,避免出现返工处理和停工整改现象。
3、桥涵台背回填不规范现象较多,应严格按照施工规
范要求采用压路机、水沉法、冲击夯等分层碾压,并建立独
立档案,备齐各种记录和照片以备核查。
4、水泥混凝土路面模板有加垫片现象,施工过程中不
能保证路面厚度,因此所用模板必须与面层厚度同厚。
5、沥青混凝土配合比有不添加或少添加矿粉、外加剂
现象,加强现场监管,必须按设计配合比添加矿粉、外加剂。
6、试验资料不真实,自检频率不足,造假现象严重,
各施工企业应加强管理,保障工地试验室有效运行,确保试
验数据真实、可靠。
7、部分项目监理人员变更较大,履约能力差,现场监
理人员水平参差不齐,对施工单位自检、抽检监理不到位。
对有举报一经查实者或者相关部门检查发现的坚决予以通
报清退。
8、部分项目安全抽入不足,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
完善,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质量安全责任到位,
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监管网
络,确保监管到位。
各县市局要加大管理力度,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分
门别类地采取整改和治理措施,对检查中发现问题采用通
报、经济处罚、履约考核、清理人员出场等手段有效督促整
改。把影响工程建设质量、危及安全问题搞准、摸实,及时
消除质量和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