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补充规定一的通知

合集下载

浙江省建筑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勘误汇总

浙江省建筑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勘误汇总

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一)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1、定额总说明第十一条中的洞库照明费,在实际操作中应如何使用?答:计算洞库照明费时,应按所涉及部分的外围采光面积是否小于室内平面面积的2.5%作为判断标准。

当条件满足后,则以所涉及部位的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作为工程量计算洞库照明费。

采光面积为计算范围外围的门洞、窗洞、顶部采光井等洞口面积之和。

洞库照明费中的二类人工可并入定额人工费计取相应费用。

2、同一槽、坑内土类不同时,如何正确计算放坡系数?答:同一基槽坑如有不同土类时,开挖深度按某类土的底表面至开挖槽坑上口高度计算,如开挖深度大于某类别土方规定的放坡开挖深度,则可计算放坡。

3、《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于2010年10月1日实施后,定额中有关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如何调整?答:根据《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有关条款规定及条文说明,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作如下调整:水泥搅拌桩工程量不分单头、双头和三轴,均按单个圆形截面积乘以桩长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的面积。

桩长按原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九条第1点中的计算规则不变。

双头、SMW工法水泥搅拌桩套用定额时,相应定额的人工和机械分别乘以系数0.97和0.92,其余不变。

定额中 SMW(Soil Mixed Wall)工法水泥搅拌桩,即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指在连续套接的三轴水泥搅拌桩内插入型钢形成的复合档土截水结构。

高压旋喷桩喷浆工程量计算规则参照上述原则作如下修改,即“喷浆按设计加固桩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计算,不扣除桩与桩之间的搭接。

”4、双头、三轴水泥搅拌桩桩头凿除工程量,应如何计算?答:水泥搅拌桩如需凿除桩头,无论单头、双头还是三轴,其凿除桩头工程量均按成桩后单个圆形截面的个数计算。

5、桩基础及地基加固工程章节说明第九条:“……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定额规定按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15,……”。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年)》勘误及说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年)》勘误及说

浙江省⽔利厅关于《浙江省⽔利⼯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年)》勘误及说浙江省⽔利厅关于《浙江省⽔利⼯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年)》勘误及说明的通知【法规类别】⽔利⼯程【发⽂字号】浙⽔建[2011]34号【发布部门】浙江省⽔利厅【发布⽇期】2011.07.11【实施⽇期】2011.07.11【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XP10浙江省⽔利厅关于《浙江省⽔利⼯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年)》勘误及说明的通知(浙⽔建〔2011〕34号)各有关单位、各⽔利造价专业⼈员:根据《浙江省⽔利⼯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年)》使⽤中所反映的情况,现将计价依据之⼀的⽔利建筑、安装⼯程预算定额中已发现的印刷错误和需要补充说明的内容进⾏汇总并予发布,请予修改。

按照省⽔利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利⼯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年)〉的通知》(浙⽔建〔2010〕37号)要求,由省⽔利厅⽔利定额站负责对《浙江省⽔利⼯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年)》进⾏解释和管理。

下阶段,请各有关单位和⽔利⼯程造价专业⼈员,将使⽤《浙江省⽔利⼯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年)》中发现的疑问、错误或建议及时告省⽔利厅⽔利定额站,以便集中解释和统⼀管理。

⽬前,省⽔利厅⽔利定额站的具体⼯作委托省⽔利⽔电勘测设计院承担。

联系电话:省⽔利厅建设处,0571-87826617;省⽔利⽔电勘测设计院,0571-86073765。

附件:1、《浙江省⽔利⽔电建筑⼯程预算定额(2010)》勘误及说明(⼀)2、《浙江省⽔利⽔电安装⼯程预算定额(2010)》勘误及说明(⼀)⼆○⼀⼀年七⽉⼗⼀⽇附件1:《浙江省⽔利⽔电建筑⼯程预算定额(2010)》勘误及说明(⼀)。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在建水利工程人工预算单价补差的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在建水利工程人工预算单价补差的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在建水利工程人工预算单价补差的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工会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浙水建[2012]59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水利厅
【发布日期】2012.11.30
【实施日期】2012.11.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在建水利工程人工预算单价补差的通知
(浙水建〔2012〕59号)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属各单位:
省水利厅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颁发的《关于调整浙江省水利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浙水建〔2012〕49号,以下简称《通知》)已于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

按照《通知》精神,并商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现就我省在建水利工程人工预算单价补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差范围
2012年10月1日前已经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人工预算单价采用《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浙水建〔2010〕37号)或《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
算编制规定(2006)》(浙水建。

二级造价工程师《实务》科目开卷考试可携带书目

二级造价工程师《实务》科目开卷考试可携带书目

二级造价工程师《实务》科目开卷考试可携带书目一、土木建筑和安装专业《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9年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教材》《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定额交底资料》(2018版)我省现行的各类政策文件、补充规定以及综合解释等。

二、交通运输专业(一)教材(由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组织编写)《交通运输工程技术与计量(公路篇)》《交通运输工程技术与计量(水运篇)》《交通运输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公路篇)》《交通运输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运篇)》(二)定额标准(由交通运输部发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3820-2018) 《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3832-2018)(含上下册)《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3831-2018)(含上下册)《公路工程估算指标》(JTG/T3821-2018)《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3833-2018)《内河航运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JTS116-1)《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JTS275-1-2014)(含上下册)《内河航运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OTS275-2-2014)《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材料用量定额》(JTS277-2014)以上书籍均由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出版(网上购书) 三、水利专业(一)定额标准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18年);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年)(上下册);浙江省水利水电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年);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年);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2010年);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浙江省水利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办法;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

3.预算审核说明

3.预算审核说明

预算审核说明一、预算审核依据《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10版)、《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2010版)及省市相关的补充条款和现行相关造价管理规定。

二、审核原则及办法1、人工预算单价(含机上人工):按《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概预算编制规定(2010)》和浙水建【2012】49号文规定为69.6元/工日(三类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套用《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2010年)》。

2、材料价格按《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4年7月刊(鄞州区信息价)计入,无鄞州区材料信息价的按同期宁波市材料信息价计入,无宁波市材料信息价的按同期《浙江造价信息》计入,无正刊信息价的按合理的市场价计入。

3、取费设置:按引水、河道及围垦工程三类工程计取;(一)直接费:1、直接工程费2、措施费 5.00%(二)间接费1、土石方工程规费:3.50% 管理费:7.50%2、混凝土工程规费:3.50% 管理费:6.50%3、基础处理工程规费:3.50% 管理费:7.00%4、钢筋制安工程规费:2.45% 管理费:4.55%(三)利润 5.00%(四)税金 3.28%三、有关事项说明1、工程量按《鄞州区2014年度章水镇水源地保护里梅村溪坑治理工程》的施工图纸计算;2、HX-P12型聚乙烯低发泡接缝板暂按20元/米计入;3、1.2m高青石栏杆暂按650元/米计入;4、因工程位于山区,考虑偏远山区运输增加费,本工程暂按80000元/项考虑;5、施工导流工程暂按5000元/项考虑,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暂按120元/平米计取;6、其他临时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及保险按浙水建〔2013〕81号中相关规定计入;7、第三者责任险暂按5000元计取,结算时按实调整;8、本预算已包含水电费用;9、本预算中的回填考虑原土回填;四、其他事项说明未及之处见预算书宁波中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14年8月21日。

浙江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勘误及说明一-浙江水利

浙江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勘误及说明一-浙江水利
底宽超过7m的渠槽和上口大于200m2的坑挖石方工程

说明6
沟槽石方开挖定额
渠槽石方开挖定额

14
P100
第8条
锚杆支护工程量,按设计要求的直径、间距、深度,以根为单位计算。
管棚支护工程量,按设计要求的钢管直径,以米为单位计算。

15
P147
增加小标题“(2) 平洞开挖断面30-50m2”。
16
P248
六-52地面砂浆锚杆—风钻钻孔

适用范围:洞内作业。
适用范围:露天作业。

P56
44
P560
60411~60414风钻
1.33、1.17、1.00、0.83
3.70、5.10、7.06、10.30

44
P562、P563
钢筋 单位
t
kg
45
P567
说明2
疏浚土方划分为七类、砂分成三类。
疏浚土方划分为七类,中、粗砂各分成三类。
适用于一般明挖土方工程和上口宽大于4m的沟槽、底宽超过7m的渠道及上口面积大于20m2的柱坑土方工程。

3
P20
项目名称
零星机材费
其他机材费
定额编号
812
811
4
P36
注解
坡度10%-15%推土机乘以系数1.15,坡度15%-20%推土机乘以系数1.25。
坡度10%-15%铲运机乘以系数1.15,坡度15%-20%铲运机乘以系数1.25。
50047~50056
破碎机锥式1750
破碎机锥式1750

回旋式500/75(mm)
回旋式500/75(mm)
鄂式600×900(mm)

浙水建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补充规定的通知

浙水建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补充规定的通知

浙⽔建浙江省⽔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利⼯程造价计价依据补充规定的通知附件1《浙江省⽔利⽔电建筑⼯程预算定额(2010年)》勘误及说明(三)⼀、总说明P3或P305页第⼗五条“超过以上范围,均为场外运输”调整为“超过以上范围或上等级公路运输,均为场外运输”。

⼆、第⼀章⼟⽅⼯程的⼯程量计算规则P11页第7点说明“⼟⼯膜(布)、⼟⼯格栅铺设⼯程量”调整为“⼟⼯膜(布)、⼟⼯格栅、⼟⼯格室、三维植被⽹、抗冲植⽣毯铺设⼯程量”。

三、第⼀章⼟⽅⼯程的⼯程量计算规则P11页增加第8点说明:“8.⽣态袋护坡⼯程量按坡⾯绿化⾯积计算,当坡⽐介于定额坡⽐之间时,可⽤插⼊法计算。

”。

四、调整⼀-15节、⼀-29节⾄⼀-39节⾃卸汽车运⼟定额中的增运定额,⾃卸汽车定额消耗量乘系数。

需要调整的定额编号如下:10245、10252、10259、10449、10456、10463、10470、10477、10484、10491、10498、10505、10512、10519、10526、10533、10540、10547、10554、10561、10568、10575、10582、10589、10596、10603、10610、10617、10624、10631、10638、10645、10652、10659、10666、10673五、调整⼆-41节⾄⼆-50节、三-24节、三-25节、三-32节、三-33节⾃卸汽车运⽯渣或其他材料定额中的增运定额,⾃卸汽车定额消耗量乘系数。

需要调整的定额编号如下:21271、21278、21285、21292、21299、21306、21313、21320、21327、21334、21341、、21348、21355、21362、21369、21376、21383、21390、21397、21404、30111、30114、30117、30120、30123、30126、30129、30132、30163、30166、30169、30172、30175、30178。

浙水建【2016】31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年)补充规定(二)的通知

浙水建【2016】31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年)补充规定(二)的通知

附件1《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年)》勘误及说明(三)一、总说明P3或P305页第十五条“超过以上范围,均为场外运输”调整为“超过以上范围或上等级公路运输,均为场外运输”。

二、第一章土方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P11页第7点说明“土工膜(布)、土工格栅铺设工程量”调整为“土工膜(布)、土工格栅、土工格室、三维植被网、抗冲植生毯铺设工程量”。

三、第一章土方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P11页增加第8点说明:“8.生态袋护坡工程量按坡面绿化面积计算,当坡比介于定额坡比之间时,可用插入法计算。

”。

四、调整一-15节、一-29节至一-39节自卸汽车运土定额中的增运定额,自卸汽车定额消耗量乘0.75系数。

需要调整的定额编号如下:10245、10252、10259、10449、10456、10463、10470、10477、10484、10491、10498、10505、10512、10519、10526、10533、10540、10547、10554、10561、10568、10575、10582、10589、10596、10603、10610、10617、10624、10631、10638、10645、10652、10659、10666、10673五、调整二-41节至二-50节、三-24节、三-25节、三-32节、三-33节自卸汽车运石渣或其他材料定额中的增运定额,自卸汽车定额消耗量乘0.85系数。

需要调整的定额编号如下:21271、21278、21285、21292、21299、21306、21313、21320、21327、21334、21341、、21348、21355、21362、21369、21376、21383、21390、21397、21404、30111、30114、30117、30120、30123、30126、30129、30132、30163、30166、30169、30172、30175、30178。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1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10)》补充规定(一)
一、材料预算价格:
(一)“进入直接工程费的主要材料预算价格限价按下表计算(计算电、风、水、砂石料等基础价格时除外)。

” 中的“砂石料”仅指自行开采的砂、碎石(砾石)、砌筑块石、条料石。

(二)“主要材料预算价限价表”增加:
外购沥青混凝土预算价限价:450元/m3;
外购抛石(天然混合级配料)预算价限价:30元/m3。

二、措施费:
“措施费”内容中,取消“文明施工费”项目内容,降低“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费率。

相应的“措施费费率表”中的费率“合计”改为:“4.5%~6.0%”,表后“说明”中的费率相应修改。

三、税金:
根据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

“税金综合费率标准”调整为:
四、“前期勘测设计费”中的设计费:
取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等前期阶段发生的设计费,可按‘工程设计收费标准’项目中设计费(三个阶段的设计费)的一定比例计取”的规定(含取费表格)。

调整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等前期阶段发生的设计费,按相应阶段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的30%~40%计取。

五、安全施工费:
根据省财政厅、省安全生产监管局《转发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企〔2012〕114号)规定,水利工程的“安全施工费”作以下调整:
(一)“安全施工费”内容包括:“文明施工费”和“施工安全费”二项。

(二)“安全施工费”标准:按设计提供的本工程文明施工措施和标准化工地建设内容、施工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防护措施等列项计算费用。

并不小于按费率计算的安全施工费。

当设计未提供具体安全文明施工的项目和费用时,安全施工费按建筑安装工作量的2%计取。

在工程招标阶段,“安全施工费”不得低于规定费率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且实行标外管理。

“安全施工费”的使用管理办法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安全施工费”使用范围:
1、文明施工费:
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一般包括“六牌一图”(概况、名单、安全、文明、消防、重大危险源公示牌,总平面图)、现场标牌(安全警示标志、文明标识、宣传标语等)设置,临时围护设施(围墙、围档、彩条布围栏等)、场容场貌整洁(清扫、清洗、绿化等),现场地面整治等。

2、施工安全费:
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
(1)现场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防护措施及用具、装备。

包括安全网、高处作业临边防护栏杆、深基坑(槽)临边护栏、通道井架升降机防护棚、洞口水平隔离防护、施工用电安全措施、起重设备防护措施、防台措施等。

(2)特殊安全作业防护用品、救生设施、防毒面具、有毒气体检测仪器等。

(3)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的监测、监控,如起重设备安全检测、监控,基坑支护变形监测,钢管及扣件检测,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4)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5)安全警示,包括安全警示标识,警示灯等。

(6)安全保卫,包括门楼、岗亭、值班设施等。

(7)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水泵、水枪、水带、消防箱、消防立管、防雷装置等消防器材和设施。

(8)安全生产检查,如检查、会议、台帐资料等所需费用。

(9)安全措施方案编制。

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分析、评估、监控和整改。

(10)应急演练,应急救援器材配备、维护、保养。

(11)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的申报、检查、验收、资料整编等费用。

(1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包括师资、教材、设施、建档等所需费用。

附件2
《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
勘误及说明(二)
一、采用商品混凝土浇筑时,应对定额中已包含混凝土拌制的定额用量进行调整:每100m3混凝土定额用量,人工减25工日;混凝土拌和机、双胶轮车用量取零。

二、四-71节“自卸汽车运混凝土”定额,增加备注:“2.载重汽车配合混凝土罐运混凝土,则本定额中自卸汽车改为载重汽车和混凝土罐,人工、机械数量不变。


三、定额编号40595子目名称“5%水泥稳定碎石”改为“5%水泥稳定碎石砂”。

四、五-29节“块石开采(人工打孔)”、五-30节“块石开采(风钻钻孔)”中的“注2,毛块石(抛填石等)按本定额的0.85计”,调整为:“注 2.除围垦等工程外,毛块石(抛填石等)按本定额的
0.85计。


五、六-18节“注”附表“搅拌机”台班数量中的“3.81”改为“13.81”。

六、六-19节“土坝(堤)冲抓套井回填”中,孔径的单位“mm”改为“cm”。

七、六-26节“坝体补强灌浆(1)自下而上灌浆法”“定额编号60197”中的人工数量“70.0”改为“129.0”。

八、八-8“喷播植草”中“钢筋”的计量单位“t”改为“kg”。

九、九-3节“钢板桩围堰”适用范围改为:内河水利工程。

其中,型钢计量单位“kg”改为“t”。

附件3
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
补充定额(一)
二-58 超前小导管及注浆
工作内容:超前小导管:搭拆脚手架,布眼、钻孔、清孔,钢管制作、运输、就位、顶进。

注浆:浆液制作、注浆、检查、堵孔。

单位:见表内
三-41 混凝土面凿毛
工作内容:凿毛深度2~3cm、清理废渣、冲洗凿面。

单位:100m2
注:1.洞内作业,人工乘1.2系数;
2.闸门槽按仰面定额的人工乘1.1系数。

三-42 液压岩石破碎机拆除混凝土
工作内容:破碎、撬移、解小、翻渣、清面。

单位:100m3
注:1.拆除钢筋混凝土,定额乘1.3系数。

2.可用于小范围特殊情况下的岩石开挖。

四-106 混凝土泵输送混凝土
工作内容:配合储料设备输送混凝土至浇筑部位、清洗设备。

3
注:本定额按水平运距计。

垂直升高1m,折算水平距离5m。

四-107 混凝土泵车运混凝土
适用范围:运送各种常态混凝土入仓。

工作内容:受料、泵送、清理等。

单位:100m3
注:本定额按水平运距计。

垂直升高1m,折算水平距离5m。

四-108 挖掘机改吊机吊运混凝土
适用范围:2m3挖掘机改装的起重机。

汽车运2m3混凝土吊罐。

工作内容:吊运、卸料入仓或贮料斗、清洗。

单位:100m3
五-42 机械捡集毛块石
适用范围:石方开挖中捡集毛块石。

工作内容:机械捡集、就近堆放。

单位:100m3
六-55 中空注浆锚杆
工作内容:搭、拆、移动脚手架,锚杆运输,钻进,安装附件,砂浆拌和、灌注,锚固。

单位:100m
六-56 真空预压
适用范围:表层无砂垫层。

工作内容:人工整平,制、安、拆滤管,铺膜、土工布,安、拆真空设备,抽真空,观测,挖、填边沟等。

单位:100m2
备注:真空预压按三个月计算。

六-57 人工插打塑料排水板
适用范围:真空预压时排水板插设。

工作内容:测量放线,定位,运、插塑料排水板。

单位:100m
新增台班费定额。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