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结果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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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灭菌效果、环境卫生学监测管理

消毒灭菌效果、环境卫生学监测管理
2、消毒物品:细菌菌落总数应≤20cfu/g或 100cm2,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接触皮 肤、黏膜的医疗用品,必须消毒。)
二、使用中消毒剂和灭菌剂(无菌器械保 存液)
1、使用中消毒剂:细菌菌落数应 ≤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2、使用中灭菌剂(无菌器械保存液):必 须无菌。
五、消毒、灭菌内镜
1、灭菌后的内镜(如腹腔镜、关节镜、胆 道镜、脑室镜、膀胱镜、胸腔镜等):不得 检出任何微生物。
2、消毒后的内镜(如喉镜、气管镜、支气 管镜、胃镜、肠镜、乙状结肠镜、直肠镜 等):细菌菌落总数应≤20cfu/件,不得检 出致病菌。
六、压力蒸汽灭菌器
1、工艺法: 压力、温度、时间等符合标准,有详细记录。
一、各科室(部门)对此项监测工作, 应按规定的要求开展监测项目,严格遵守 规定的监测时限,真实规范采样,完整填 写申请单。按时(每月底前)做好报表工 作。
二、各科室(部门)对每月监测结果要进行 效果评价并将资料妥善保管。对不合格项目 要进行原因分析并制定改进措施,达到不断 持续性改进的目的。
三、各科室(部门)对此项监测工作,要务 真求实,对不合格项目应如实上报。避免单 纯追求合格率,而虚报、闹假、走形式。经 核实将按奖罚条例进行重奖、重罚。
¡ 室内面积>30m2,设 4 角及中央 5 点,4 角 的布点部位距墙 1m。
4、采样方法:平板暴露法
• 将 9cm 直径普通营养琼脂平板放在室内各采 样点,高度距地面1.5m,采样时将平板盖打 开,扣放于平板旁,暴露5min后盖好立即送 检。
⑵监测时间:每月一次。(6*、12*)
㈡普通科室(部门):⑴监源自范围:Ⅲ、Ⅳ类科室及相关科室 ⑵监测时间:每季一次。
⑶时间安排:

环境卫生学及消毒

环境卫生学及消毒
浸有生理盐水的棉拭子1支,在规格板内横竖 往返各涂抹5次,并随之转动棉拭子,连续采 样4个规格板面积 被采表面<100cm2,取全部表面 被采面积≥100cm2,取100cm2
物体表面消毒效果监测
物体表面消毒效果监测
➢ 采样方法 在酒精灯火焰上消毒试管口后,将棉拭子放入
试管内,烧去手接触部分棉拭子,将棉拭子放 入装有10ml无菌检验用洗脱液的试管中送检。 门把手等小型物体则采用棉拭子直接涂抹物体 表面采样。 采样物体表面有消毒剂残留时,采样液应含相 应中和剂。
消毒供应中心、血透室、急诊室、感染疾病科、 胃镜室、输血科、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 人流室、儿科病房等地点暴露 5分钟 后,及时 送检。
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 疗室、注射室、换药室、输血科、消毒供应中心、 血液透析中心(室)、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 病室、感染疾病科门诊及其病房空气中的细菌菌落 总数≤4cfu/(5min·直径9cm平皿)
空气消毒效果监测
将普通营养琼脂平皿(Φ90mm)放置各采样点, 采样高度为距地面0.8m-1.5m;采样时将平皿盖打 开(手不能跨越打开的无菌平皿),扣放于平皿 旁,暴露规定时间(Ⅱ类环境15分钟,Ⅲ和Ⅳ类环 境5分钟)后盖上平皿盖及时送检。
手臂越过平皿×

皿盖朝上×

洁净室空气消毒效果监测
≤4
Ⅱ 房;1导管室、新生儿室、器官移植病房、烧伤病 (15min)
≤5
房、重症监护病房、血液病病区等
直径9cm平皿
Ⅲ 儿科病房、2母婴同室、消毒供应中心、血液透析 ≤4(5min)
中心(室);其他普通住院病区等
直径9cm平皿
≤10
Ⅳ 3普通门(急)诊及其检查(妇产科检查室、人流 ≤4(5min)

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

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一、应对消毒、灭菌效果定期进行监测。

灭菌合格率必须达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部门。

l、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应进行生物和化学监测。

生物监测:消毒剂每季度一次,使用中皮肤黏膜消毒液染菌量≤10CFU/ml,其他使用中消毒液染菌量≤l00CFU/ml;灭菌剂每月监测一次,必须无菌生长。

化学监测:应根据消毒剂、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如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应每日监测,'对戊二醛的监测应每周不少于一次,消毒内镜时戊二醛浓度必须每日定时监测,并做好记录。

2、对消毒物品进行消毒效果监测。

消毒后直接使用的物品应每季度进行监测,每次检查3-5件有代表性的物品。

3、对灭菌质量进行物理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物理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发放;包外化学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发放,包内化学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使用;生物监测不合格时,应尽快召回上次生物监测合格以来所有尚未使用的灭菌物品重新处理;灭菌植入型器械每批次进行生物监测,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发放。

4、压力蒸汽灭菌必须进行物理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物理监测应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

化学监测应每包进行。

生物监测应每周进行,紧急情况灭菌植入型器械时,可在生物PCD中加用5类化学指示物,5类化学指示物合格可作为提前放行的标志,生物监测的结果应及时通报使用部门。

预真空(包括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天灭菌前进行B-D 试验。

5、环氧乙烷气体灭菌必须每锅进行物理监测,每包进行化学监测,每灭菌批次进行生物监测。

6、过氧化氢等离子灭菌器必须每锅进行物理监测,每包进行化学监测,每天至少进行一次生物监测。

7、紫外线消毒。

应进行日常监测、紫外灯管照射强度监测和生物监测。

日常监测包括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问和使用人签名。

对新的和使用中的紫外灯管应进行照射强度监测,每年一次。

8、各种消毒后的内镜(如胃镜、肠镜、喉镜、气管镜等)应每季度进行生物监测,细菌总数< 20cfu/件'不得检出致病菌;各种灭菌后的内镜(如腹腔镜、关节镜、胆道镜、膀胱镜、胸腔镜等)必须每月进行生物监测,无菌检浏合格。

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是为了确保医院环境和医疗设备的卫生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

以下是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的详细内容:一、目的和原则1. 目的:通过对医院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评价消毒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消毒剂是否有效、消毒效果是否达标,以及掌握医院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卫生现状及影响因素。

2. 原则: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应遵循科学性、规范化、持续性和改进性原则,确保医院环境和医疗设备的卫生安全。

二、监测项目和标准1. 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对空气、物体及环境外表、医务人员手的监测。

(1)空气监测:对洁净手术室、洁净技术房间、新生儿室、重症监护室等关键区域进行日常监测,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监测。

(2)物体及环境外表监测:对医院各类物体表面、地面、墙壁等环境外表进行定期监测。

(3)医务人员手卫生监测:对医务人员的手进行定期监测,以确保手卫生状况符合要求。

2.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对医院各类消毒剂、无菌物品、使用中的消毒设备进行监测。

(1)消毒剂监测:定期对消毒剂的有效浓度、消毒效果进行监测。

(2)无菌物品监测:对医院各类无菌物品进行监测,确保其无菌状态。

(3)消毒设备监测:对高压蒸汽灭菌器、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等消毒设备进行监测,确保其工作正常。

三、监测方法和程序1. 监测方法:采用国家规定的监测方法和技术标准,包括采样、实验室检测、数据分析等环节。

2. 监测程序:(1)制定监测计划:根据医院环境和医疗设备的特点,制定详细的监测计划。

(2)监测实施:按照监测计划,进行现场采样和实验室检测。

(3)数据分析和报告: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撰写监测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

四、结果处理和持续改进1. 结果处理: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价,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整改意见。

2. 持续改进:督促相关科室和人员按照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效果进行跟踪监测,确保医院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的持续改进。

《医院感染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取样指导》

《医院感染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取样指导》

《医院感染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取样指导》根据《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现将我院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环境微生学监测的采样方法、结果判定、质控标准等规范如下:第一章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的监测采样及检查原则。

采样应具有一定数量和代表性,采样后必须尽快对样品按要求指标进行检测,送检时间不得﹥6小时,若样品保存在冰箱内送检时间不得﹥24小时。

一、空气监测:1、采样时间:消毒处理后,操作前2、采样方法:平板沉降法(1)布点方法。

室内面积≤30m²,设内、中、外对角线3点,两端距墙1米;室内面积>30m²,设东、西、南、北4角及中央5点,其中东、西、南、北均距墙1米。

(2)采样方法。

将直径为9cm普通营养琼脂平板在室内各采样点处,采样高度为距地面1.5米,采样时将平板盖打开,扣放于平板旁,暴露5分钟,盖好立即送检。

(3)计算公式:空气细菌菌落总数(cfu/m³)=50000n/(a×t)式中a为平板面积(cm2);t为平板暴露时间(min);n为平均菌落数(cfu)。

(4)注意事项:采样前,关好门、窗,在无人走动的情况下,静止110min进行采样。

(5)质控标准。

Ⅰ类区域:细菌总数≤10cfu/m3(或0.2cfu/平板),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为消毒合格;Ⅱ类区域:细菌总数≤200cfu/m3(或4cfu/平板),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为消毒合格;Ⅲ类区域。

细菌总数≤500cfu/m3(或10cfu/平板),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为消毒合格。

二、医务人员手的监测:1、采样时间。

在接触病人和从事医疗活动前进行采样或消毒后立即采样。

2、采样面积及方法:手的采样:被检人五指并拢,用浸有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的棉拭子在双手指屈面从指根到指端往返涂擦2次(一只手涂擦面积约30cm2),并随之转动采样棉拭子,剪去操作者手接触部位,将棉拭子投入10ml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试管内,立即送检。

环境卫生学监测结果标准

环境卫生学监测结果标准

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结果标准
一、空气
1、产房、新生儿室、分院手术室、妇科与外科的小手术室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4cfu/(15min·直径9cm平皿)。

2、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供应室、急诊室、检验科、各类普通病室的细菌菌落总数≤4cfu/(5min·直径9cm平皿)。

二、手消毒效果监测
1、卫生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10cfu/ cm2。

2、外科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5cfu/cm2。

三、物体表面消毒效果的监测
1、手术室、普通手术室、产房、新生儿室等;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5cfu/cm2。

2、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供应室、急诊室、检验科、各类普通病室等,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10 cfu/ cm2
四、灭菌物品(包括宫腔镜室自行灭菌的宫腔镜)的监测:未检出任何微生物为合格。

五、消毒、灭菌剂的监测
1、使用中灭菌用消毒液(戊二醛):无菌生长。

2、使用中皮肤黏膜消毒液染菌量:≤10cfu/mL,其他使用中消毒液染菌量≤100cfu/mL。

六、消毒后物品(如雾化管道、呼吸机管道等):细菌总数≤20cfu/件,并未检出致病菌为合格。

七、紫外线灯管辐照度值的测定:使用中紫外线灯照射强度≥70μW/cm2为合格。

医院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管理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管理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管理,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管理,包括对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消毒剂、无菌物品等的监测。

第三条医院应当设立专门的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环境卫生学监测第四条环境卫生学监测内容包括:(一)空气监测:对洁净手术室、洁净技术房间、重症监护室等高风险区域进行日常监测,每季度进行抽查。

(二)物体表面监测:对医疗设备、器械、床栏、门把手等物体表面进行监测。

(三)医务人员手监测:对医务人员的手进行监测,评估其手卫生状况。

(四)消毒剂监测:对使用的消毒剂进行监测,确保其有效性和安全性。

(五)无菌物品监测:对无菌物品进行监测,确保其无菌状态。

第五条空气监测应采用自然菌落计数法或滤膜法,物体表面监测应采用涂抹法,医务人员手监测应采用涂抹法或湿片法,消毒剂监测应采用比色法或滴定法,无菌物品监测应采用无菌生长法。

第六条监测结果判定标准:(一)空气监测:细菌总数≤500 CFU/m³为合格。

(二)物体表面监测:细菌总数≤5 CFU/mL为合格。

(三)医务人员手监测:细菌总数≤10 CFU/mL为合格。

(四)消毒剂监测:细菌总数≤100 CFU/mL为合格。

(五)无菌物品监测: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第三章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第七条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内容包括:(一)高压蒸汽灭菌器监测: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二)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监测:进行B-D试验和生物监测。

(三)其他消毒设备监测:按照设备说明书进行监测。

第八条高压蒸汽灭菌器监测应每锅进行,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时间等参数。

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监测应每日进行,记录B-D试验结果和生物监测结果。

《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一、必须定期对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

监测时遵循的原则和方法按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执行。

二、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应进行生物监测和化学监测。

消毒剂每季度一次,其细菌含量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化学监测: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如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应每日监测;使用中的戊二醛应加强监测,常规监测每周不少于一次。

用于内镜消毒或灭菌的戊二醛必须每日或使用前进行监测。

三、对消毒、灭菌物品应同时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消毒物品每季度监测一次,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物品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四、压力蒸汽灭菌必须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工艺监测应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灭菌的温度、压力、时间等灭菌参数。

化学监测应每包进行,高度危险物品包、大包和难以达到消毒部位中央的物品包等包内需进行中心部位的化学监测。

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天灭菌前进行bd试验。

生物监测应每月进行。

新灭菌器使用前及大修后必须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对拟采用的新包装材料、容器摆放方式、排气方式及特殊灭菌工艺,也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五、环氧乙烷气体灭菌必须做到每锅进行工艺监测,无菌包包内、外进行化监测,每月进行生物监测,每年对灭菌间环境进行环氧乙烷浓度的监测;移植物等生物监测结果为阴性时方可使用;其他低温灭菌方式可参照产品说明书进行。

六、紫外线消毒应进行日常监测、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监测和生物监测。

日常监测包括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和使用人签名;对新灯管和使用中灯管应进行照射强度监测,30w普通石英灯管的照射强度不得低于90uw/cm2,使用中灯管不得低于70uw/cm2,每半年监测一次;生物监测必要时进行,经消毒后的物品或空气中的自然菌应减少90%以上,人工染菌杀灭率应达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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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结果判定
一、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卫生标准:
1、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见下表)
2、致病性微生物:
不得检出乙型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以及其它致病性微生物。

二、灭菌的物品要求无菌。

三、使用中的消毒剂的细菌总数应w 100cfu/ml,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四、消毒后的内镜合格标准为:细菌总数v 20cfu/件,不得检出致病菌;灭菌后内镜合格标准为:无菌。

五、血液透析:透析器入口液的细菌菌落总数w 200cfu/ml ,出口液的细菌菌落总数必须w 2000cfu/ml ,并不得检出致病菌。

六、医疗用品卫生标准:
1、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粘膜的医疗用品必须无菌。

2、接触粘膜的医疗用品的细菌菌落总数应w 20cfu/g 或100cm2,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3、接触皮肤的医疗用品的细菌菌落总数应w 200cfu/g或100cm 2,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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