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消毒灭菌的效果监测
医院环境卫生学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医院环境卫生学消毒灭菌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科室、部门的环境卫生学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工作。
三、组织架构1. 成立环境卫生学消毒灭菌效果监测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医务科、感染管理科、护理部、后勤保障科等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2. 设立环境卫生学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办公室,负责全院环境卫生学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
四、监测项目和频次1. 监测项目:包括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使用中消毒液、消毒后物品等的监测。
2. 监测频次:(1)空气监测:洁净手术室及采用洁净技术净化空气的科室每月监测一次,其他科室每季度监测一次。
(2)物体表面监测:每季度对重点部门如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科、手术室等进行监测,其他科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医务人员手监测:每月对重点部门如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科、手术室等进行监测,其他科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使用中消毒液监测:每月对所有使用中的消毒液进行监测。
(5)消毒后物品监测:每月对所有消毒后的物品进行监测。
五、监测方法和标准1. 监测方法:(1)空气监测:采用沉降法进行监测。
(2)物体表面监测:采用棉拭子涂抹法进行监测。
(3)医务人员手监测:采用棉拭子涂抹法进行监测。
(4)使用中消毒液监测:采用生物指示物法进行监测。
(5)消毒后物品监测:采用棉拭子涂抹法进行监测。
2. 监测标准:(1)空气监测:细菌总数≤500cfu/m³,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2)物体表面监测:细菌总数≤5cfu/m²,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3)医务人员手监测:细菌总数≤1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4)使用中消毒液监测:细菌总数≤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5)消毒后物品监测:细菌总数≤5cfu/m²,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一、对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济进行染菌量和浓度检测(一)染菌量检测:消毒剂每季度一次,其细菌含量必须VloOCfU/ml,不得检验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济每月检测一次,不得检测出任何微生物。
(二)浓度检测: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检测,如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应现用现配,每次配置后都应测试浓度,对戊二醛的应每周不少于两次,内镜室要每日检测。
二、消毒灭菌物品进行消毒灭菌效果检测(一)消毒物品每季度检测一次,不得检验出致病性微生物。
(二)灭菌物品每月检测一次,不得检验出任何微生物。
(≡)灭菌后的内镜(如胃镜、肠镜、喉镜、气管镜等),细菌总数W20cfu∕件,并未检测出致病菌为合格。
(四)灭菌后内镜,未检验出任何微生物为合格。
三、紫外线消毒,进行日常监测、辐照强度检测(一)日常监测:各科室应做好每支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和使用人,监督人签名的登记,(二)辐照强度检测:检测灯管照射强度,新灯管的照射强度290uw∕cm2,使用中灯管照射强度270uw∕cm20四、血液净化系统必须每月对透析液,透析用水进行细菌总数的检测,每季度进行内毒素监测,当疑有透析液污染或有严重感染病例时,应增加采样点,如原水口,软化水出口,反渗水出口,透析液滤口等,并及时进行检测,当检测结果超过规定标准值时,需进行复查。
标准值为:透析液要求细菌菌数VlOoCfU/ml,内毒素V0.5EU∕ml,并不得检查出致病微生物,透析液的细菌,内毒素检测每台透析机至少每年一次,透析用水要求细菌培养每月一次,细菌菌数VlOoCfU/ml,内毒素检测至少每3个月1次,内毒素<0.25EU∕ml,化学污染物情况至少每年测定一次。
五、环境卫生学检测(一)各科室按照医院要求每月对本科室重点区域的空气,物体表面及医护人员的手进行消毒灭菌检测。
(二)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应每季度对重点科室及病房进行环境卫生学检测,并做好检测统计分析。
医院消毒灭菌的效果监测

1)紫外线辐照计测定法:开启紫外线灯 5min 后,将测定波长为 253.7nm 的紫外线 辐照计探头置于被检紫外线灯下垂直距离 1m 的中央处,待仪表稳定后,所示数据即 为该紫外线灯管的辐照度值。
2)紫外线强度照射指示卡监测法:开启紫 外线灯5min后,将指示卡置紫外灯下垂直 距离1m处,有图案一面朝上,照射1min (紫外线照射后,图案正中光敏色块由乳 白色变成不同程度的淡紫色),观察指示 卡色块的颜色,将其与标准色块比较,读 出照射强度。
(4) 生物指示物监测法 一般每月用生物指示物监测一次。生物指示物
用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ATCC 9372),抗力 要求为:菌量在5×105cfu/片~5×106cfu/片,在 环氧乙烷剂量为600mg/L±30mg/L,作用温度为 54℃±2℃,相对湿度为60%±10%条件下,其 杀灭90%该微生物的D值为2.6min~5.8min,存 活时间应≥7.8min,死亡时间应≤58min。
(3)生物检测法
1)指示菌株: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 (ATCC 9372),菌片含菌量为 5.0×105 cfu/片~5.0×106cfu/片。其抗力应符合以下 条件:在温度 160℃±2℃ 时,其 D 值为 1.3 min~1.9min,存活时间 ≥3.9min,死亡 时间 ≤19min。
2)检测方法:将枯草杆菌芽孢菌片分别装入灭 菌中试管内( 1 片/管)。灭菌器与每层门把手 对角线内,外角处放置2个含菌片的试管,试管 帽置于试管旁,关好柜门,经一个灭菌周期后, 待温度降至 80℃时,加盖试管帽后取出试管。 在无菌条件下,加入普通营养肉汤培养基 (5ml/管),以 36℃±1℃ 培养 48h,观察初 步结果,无菌生长管继续培养至第七日。
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一、使用中消毒剂生物监测每季度一次,其细菌含量须<100cfu/ml,无致病微生物,有记录;灭菌剂生物监测每月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有记录;戊二醛每周不少于一次化学监测,有登记;含氯消毒剂(如施康)每日化学监测。
二、压力蒸汽灭菌监测:(一)物理监测,每锅进行,且每天灭菌前进行B-D试验,合格后才能进行灭菌,有记录。
(二)化学监测,每包进行,包内放置化学指示剂,包外用化学指示胶带贴封,灭菌后必须达到规定色泽,才能使用。
(三)生物监测,每周进行,必须合格,有记录。
三、环氧乙烷气体灭菌,每锅进行物理监测,每包进行化学监测,每灭菌批次进行生物监测,有登记。
四、过氧化氢等离子灭菌:每锅进行物理监测,每包进行化学监测,每天进行生物监测,有登记。
五、灭菌植入型器械应每批次进行生物监测。
六、紫外线空气消毒,每日做好日常监测:灯管使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使用人签名;每周一次75%酒精擦拭,有登记。
强度监测每半年一次,有记录并上报院感科。
当强度低于70μw/cm2 时应及时更换灯管。
七、消毒后的内镜(如胃镜、肠镜、喉镜等)及其他消毒物品,应每季进行监测,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有登记。
八、浸泡灭菌后的内镜(如腹腔镜、膀胱镜、胆道镜、胸腔镜等)活检钳和灭菌物品,须每月进行监测,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有登记。
九、重点科室(如手术室、供应室、ICU、介入治疗室、层流室等)每月进行消毒后医疗器材、物体表面、消毒液及医务人员手的监测,有报告单备查。
十、医院污水排放要求达到国家标准,接触池出口总余氯每日监测不得少于2 次(采用间歇式消毒处理的,每次排放前监测)。
粪大肠菌群数每月监测不得少于1 次。
肠道致病菌中沙门氏菌的监测,每季度不少于1 次;志贺氏菌的监测,每年不少于2 次。
1。
医院环境卫生学与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与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一、使用中消毒剂应根据其性能进行化学监测,并做好记录,含氯消毒剂浓度监测每日1次。
使用中消毒剂染菌量测定每季度1次,使用中皮肤粘膜消毒液染菌量≤10CFU/ml。
二、使用中压力蒸汽灭菌器每一灭菌周期应进行1次(每锅)物理监测和化学监测,有包装的应进行包内外化学指示物监测,并做好记录。
三、使用紫外线灯管应记录使用时间、累积照射时间、使用人。
对新灯管和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进行辐射强度监测,新灯管使用前符合相关要求,辐射强度不低于90μw/cm2;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每半年监测一次,辐射强度不低于70μw/cm2,消毒效果生物监测必要时进行,紫外线消毒后空气培养达标。
四、空气消毒机应按使用说明书使用和维护。
五、检验科、无抽搐电休克治疗室等感染高风险部门每季度进行室内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卫生效果等卫生学监测;普通病区每年监测一次。
有医院感染流行、怀疑与环境卫生学因素有关时,应及时进行监测。
六、各科室对监测报告妥善保存,对不合格项目要进行原因分析并制定改进措施。
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管理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管理制度1.医院感染管理科对医院感染高风险部门及重点部门如手术部、内科监护室、外科监护室、急诊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及 NICU、消毒供应中心、胃肠镜室、口腔科、急诊科、检验科等部门每季度进行环境卫生学及消毒效果(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抽查监测一次。
对普通科室每年抽查监测一次。
2.各科对本科室重点区域的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依据《医院消毒、灭菌环境监测质控标准》要求进行微生物学自测。
细菌菌落总数应符合国家《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3.当怀疑医院感染暴发与相关部门的环境卫生学有关时应随时进行监测;增加采样点,查找、分析原因。
4.若发现医院感染暴发可能与医疗用品的消毒、灭菌有关时,应增加医疗器械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频率及内容。
5.消毒剂每季度进行一次生物监测,使用中的皮肤黏膜消毒液染菌量:≤10cfu/ml;其他消毒液染菌量:≤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使用中消毒剂有效浓度应符合使用要求,连续使用的消毒液每天使用前应进行有效浓度的监测。
若怀疑出现医院感染暴发与消毒剂有关时,及时进行微生物监测。
6.临床科室新增设空气净化设施使用时,应及时进行相关的环境卫生学监测,监测结果应达标。
7.紫外线灯管应进行日常监测、紫外线照射强度检测,日常监测包括灯管使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和使用人签名。
紫外线照射强度检测应每半年进行一次,使用中灯管强度:≥30W 直管型≥70uw/cm2;30W 高强度≥180uw/cm2。
8.各种消毒后的内镜及其它消毒物品,应每季度进行生物监测,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后的内镜应每月进行微生物监测,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9.医院感染管理科每季度对消毒供应中心集中清洗消毒的物品抽样检查,若医院感染暴发与相应物品有关时,随时进行监测。
10.灭菌效果监测:压力蒸汽灭菌效果监测:消毒供应中心负责监测。
10.1物理监测(工艺监测):每锅进行,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时间等灭菌参数;灭菌器新安装、移位和大修后进行监测。
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是为了确保医院环境和医疗设备的卫生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
以下是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的详细内容:一、目的和原则1. 目的:通过对医院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评价消毒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消毒剂是否有效、消毒效果是否达标,以及掌握医院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卫生现状及影响因素。
2. 原则: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应遵循科学性、规范化、持续性和改进性原则,确保医院环境和医疗设备的卫生安全。
二、监测项目和标准1. 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对空气、物体及环境外表、医务人员手的监测。
(1)空气监测:对洁净手术室、洁净技术房间、新生儿室、重症监护室等关键区域进行日常监测,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监测。
(2)物体及环境外表监测:对医院各类物体表面、地面、墙壁等环境外表进行定期监测。
(3)医务人员手卫生监测:对医务人员的手进行定期监测,以确保手卫生状况符合要求。
2.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对医院各类消毒剂、无菌物品、使用中的消毒设备进行监测。
(1)消毒剂监测:定期对消毒剂的有效浓度、消毒效果进行监测。
(2)无菌物品监测:对医院各类无菌物品进行监测,确保其无菌状态。
(3)消毒设备监测:对高压蒸汽灭菌器、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等消毒设备进行监测,确保其工作正常。
三、监测方法和程序1. 监测方法:采用国家规定的监测方法和技术标准,包括采样、实验室检测、数据分析等环节。
2. 监测程序:(1)制定监测计划:根据医院环境和医疗设备的特点,制定详细的监测计划。
(2)监测实施:按照监测计划,进行现场采样和实验室检测。
(3)数据分析和报告: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撰写监测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
四、结果处理和持续改进1. 结果处理: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价,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整改意见。
2. 持续改进:督促相关科室和人员按照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效果进行跟踪监测,确保医院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的持续改进。
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质量,保障患者及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开展诊疗活动的科室、部门及工作人员。
三、组织机构1. 成立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医务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后勤保障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设立环境卫生学监测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环境卫生学监测工作,对监测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和反馈。
四、监测内容与频次1. 监测内容:(1)空气消毒效果监测:包括洁净手术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室、烧伤病房等特殊场所的空气监测。
(2)物体表面消毒效果监测:包括床栏、床头柜、洗手池、门把手等高频接触表面。
(3)医务人员手卫生监测:包括医务人员洗手、手消毒后的采样监测。
(4)使用中的消毒剂监测:包括消毒液的浓度、有效期等。
(5)无菌物品监测:包括各类无菌包、无菌容器等。
(6)紫外线灯管监测:包括紫外线灯管的辐射强度、使用寿命等。
2. 监测频次:(1)空气消毒效果监测:每月一次。
(2)物体表面消毒效果监测:每季度一次。
(3)医务人员手卫生监测:每月一次。
(4)使用中的消毒剂监测:每月一次。
(5)无菌物品监测:每季度一次。
(6)紫外线灯管监测:每半年一次。
五、监测方法与判定标准1. 监测方法:(1)空气消毒效果监测:采用平板暴露法,将普通营养琼脂平板放置在各个采样点,暴露一定时间后,进行细菌培养、计数。
(2)物体表面消毒效果监测:采用涂抹法,将采样液涂抹在物体表面,进行细菌培养、计数。
(3)医务人员手卫生监测:采用涂抹法,将采样液涂抹在医务人员洗手、手消毒后的手指指尖,进行细菌培养、计数。
(4)使用中的消毒剂监测:采用滴定法、比色法等方法,测定消毒剂的浓度。
(5)无菌物品监测:采用无菌操作技术,从无菌物品中取样,进行细菌培养、计数。
(6)紫外线灯管监测:采用紫外线辐射强度计,测定紫外线灯管的辐射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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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消毒灭菌的效果监测1前言医院消毒是预防医院内感染的重要措施之一,消毒效果的监测是评价其消毒方法是否合理、消毒效果是否可靠的手段,因而在医院消毒工作中至关重要。
医院消毒效果监测时需遵循以下原则:监测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掌握一定的消毒知识,具备熟练的检验技能;选择合理的采样时间(消毒后、使用前);遵循严格的无菌操作。
2热力灭菌效果的监测方法2.1压力蒸汽灭菌效果监测方法2.1化学监测法(1)化学指示卡(管)监测方法:将既能指示温度,又能指示温度持续时间的化学指示管(卡)放人每一待灭菌的物品包中央,经一个灭菌周期后,取出指示管(卡),根据其颜色及性状的改变判断是否达到灭菌条件。
(2)化学指示胶带监测法:将化学指示胶带粘贴于每一待灭菌物品包外,经一个灭菌周期后,观察其颜色的改变,以指示是否经过灭菌处理。
(3)结果判定:检测时,所放置的指示管(卡)的性状或颜色均变至规定的条件,可认为该包灭菌合格。
(4)注意事项:监测所用化学指示剂须经卫生部批准,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2.1.2生物监测法(1)指示菌株:指示菌株为嗜热脂肪杆菌芽胞(ATCC7953或SSIK31株),菌片含菌量为 5.0X105-5.0x10 6cfu/ 片,在 121℃± 0.5 ℃条件下,D值为 13-1.9min ,杀灭时间(KT值)≤19min,存活时间(ST值)为≥ 3.9min 。
(2)培养基:试验用培养基为溴甲酚紫蛋白胨水培养基。
(3)检测方法:将两个嗜热脂肪杆菌芽胞菌片分别装人灭菌小纸袋内,置于标准试验包中心部位。
灭菌柜室内 , 排气口上方放置一个标准试验包 ( 由 3 件平纹长袖手术衣, 4 块小手术巾, 2 块中手术巾, 1 块大手术中, 3O块10cm x 10cm8 层纱布敷料包裹成 25cmX 30cmx 30cm大小) 。
手提压力蒸汽灭菌器用通气贮物盒 (22cm x 13cm x 6cm) 代替标准试验包,盒内盛满中试管,指示菌片放于中心部位的两只灭菌试管内( 试管口用灭菌牛皮纸包封 ) ,将贮物盒平放于手提压力蒸汽灭菌器底部。
经一个灭菌周期后,在无菌条件下,取出标准试验包或通气贮物盒中的指示菌片,投人溴甲酚紫蛋白胨水培养基中,经 56℃培养 7 天(自含式生物指示物按说明书执行 ) ,观察培养基颜色变化。
检测时设阴性对照和阳性对照。
(4)结果判定:每个指示菌片接种的溴甲酚紫蛋白胨水培养基都不变色,判定为灭菌合格;指示菌片之一接种的溴甲酚紫蛋白胨水培养基,由紫色变为黄色时,则灭菌不合格。
(5)注意事项:监测所用菌片须经卫生部认可,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20 .2.2 干热灭菌效果监测方法2.2.1化学检测法(1)检测方法:将既能指示温度又能指示该温度持续时间的化学指示剂分别放人待灭菌的物品中。
经一个灭菌周期后,取出化学指示剂,据其颜色及性状的改变判断是否达到灭菌条件。
(2)结果判定:检测时,所放置的指示管的颜色及性状均变至现定的条件,则可认为该包达到灭菌条件。
(3)注意事项:检测所用的化学指示剂需经卫生部认可,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2.2.2物理检测法: ( 热电偶检测法 )(l)检测方法:检测时,将多点温度检测仪的多个探头分别放于灭菌器各层内、中、外各点。
关好柜门;将导线引出,由记录仪中观察温度上升与持续时间。
(2)结果判定:若所示温度 ( 曲线)达到预定温度,则灭菌温度合格。
2.2.3生物检测法:(1)指示菌株: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胞 (ATCC9372),菌片含菌量为5.0XI0 一 5.0XI0 6cfu/ 片。
其抗力应符合以下条件:在温度 160± 2℃时,其 D 值为 1.3-1.9min ,存活时间≥ 3.9min ,死亡时间≤1.9min 。
(2)检测方法:将枯草杆菌芽胞菌片分别装人灭菌中试管内 (1 片/ 管)。
灭菌器与每层门把手对角线内,外角处放置 2 个含菌片的试管,试管帽置于试管旁,关好柜门,经一个灭菌周期后,待温度降至 80℃时,加盖试管帽后取出试管。
在无菌条件下,加人普通营养肉汤培养基(5ml/ 管) ,以 37℃培养 48h,观察初步结果,无菌生长管继续培养至第七日。
(3)结果判定:若每个指示菌片接种的肉汤管均澄清,判为灭菌合格,若指示菌片之一接种的肉汤管混浊,判为不合格,对难以判定的肉汤管,取 0.1ml 接种于营养琼脂平板,用灭菌 L 棒涂匀,放 37℃培养48h,观察菌落形态,并做涂片染色镜检,判断是否有指示菌生长;若有指示菌生长,判为灭菌不合格;若无指示菌生长,判为灭菌合格。
(4)注意事项:检测所用的指示菌片需经卫生部认可,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3紫外线消毒效果的监测3.1紫外线灯管辐照度值的测定1)检测方法:开启紫外线灯 5min 后,将测定波长为 254nm的紫外线辐照计探头置于被检紫外线灯下垂直距离 1m的中央处,待仪表稳定后,所示数据即为该紫外线灯管的辐照度值。
(2) 结果判定:普通 30w。
直管型紫外线灯,新灯辐照强度≥90Uw/cm2为合格;使用中紫外线灯辐照强度≥ 70Uw/cm2对为合格;30W 高强度紫外线新灯的辐照强度≥ 180 Uw/cm2行为合格。
(3)注意事项:测定时电压 220v 土 5v,温度 20 一 25℃,相对湿度 <60%,紫外线辐照计必须在计量部门检定的有效期内使用。
3.2生物监测法(1)空气消毒效果监测①表面消毒效果监测4医疗器械灭菌效果的监测4.1采样时间:在灭菌处理后,存放有效期内采样。
4.2常规监测(1)检测方法:用无菌的方法将拟检缝合针、针头、手术刀片等小件医疗器械各 5 支,分别投人 5ml 的无茵洗脱液中;注射器则取 5副在 5ml 无菌肉汤中分别抽吸 5 次;手术钳、镊子等大的医疗器械在无菌操作下取 2 份以上用沾有无菌洗脱液的棉拭子反复涂擦采样,并将棉拭子投入 5ml 无菌洗脱液中。
将采样管用力振打 80 次,用无菌吸管吸取 lml 待检样品放于灭菌平皿内,加人已熔化的 45℃-48 ℃的营养琼脂 15-18ml,边倾注边摇匀,待琼脂凝固,置 37℃温箱培养48h,计数菌落数。
(2)结果判定:平板上无菌生长为灭菌合格。
(3) 注意事项:若消毒因子为化学消毒剂时,采样液中应加人相应中和剂。
4.3无菌检验4.3.1无菌检验前准备(1)洗脱液与培养基无菌性试验:无菌试验前 3 天,于需一厌养培养基与霉菌培养基内各接种 Iml 洗脱液,分别置 30-35 ℃与 20-25℃培养 72h,应无菌生长。
(2)阳性对照管菌液制备:在试验前一天取金黄色葡萄球菌(26003)的普通琼脂斜面新鲜培养物,接种 1 环至需一厌氧培养基内,在 30-35 ℃培养 16-18h 备用。
4.3.2无菌操作:取缝合针、针头、刀片等小件医疗器械 5 件直接浸人 6 管需一厌氧培养管(其中一管作阳性对照)与 4 管霉菌培养管 C 培养基用量为 15ml/ 管。
取 5 副注射器,在 5ml 洗脱液中反复抽吸 5 次,洗下管内细菌,混和后接种需一厌养菌培养管(共 6 管,其中 1 管作阳性对照)与霉菌培养管(共 4 管)。
接种量:lml 注射器为 0.5ml ,2ml 注射器为 Iml ,5-10ml 注射器为 2ml,20-50ml 注射器为 5ml,培养基用量:接种量为 2ml以下为 15ml/ 管,接种量 5ml 为 40ml/ 管。
手术钳、镊子等大件医疗器械取 2 件用沾有无菌洗脱液的棉拭子反复涂抹采样,将棉拭子投人 sml 无菌洗脱液中,将采样液混匀,接种于需一厌氧培养管(共 6管,其中 1管作阳性对照)与霉菌培养基(共 4管)。
接种量为 lml/ 管,培养基用量为 15ml/ 管。
4.3.3培养:在待检样品的需一厌氧培养管中,接种预先准备的金黄色葡萄球菌阳性对照管液 1:1000 稀释 1ml,将需一厌氧培养管以及阳性与阴性对照管均于 30-35℃培养 5 天,霉菌培养管与阴性对照管于 20-25℃培养 7 天,培养期间逐日检查是否有菌生长,如加人供试品后培养基出现混浊或沉淀,经培养后不能从外观上判断时,可取培养液转种人另一支相同的培养基中或斜面培养基上,培养 48-72h 后,观察是否再现混浊或在外面上有无菌落生长,并在转种的同时,取培养液少量,涂片染色,用显微镜观察是否有菌生长。
4.3.4结果判定:阳性对照在 24h 内应有菌生长,阴性对照在培养期间应无菌生长,如需一厌氧菌及霉菌培养管内均为澄清或更显混浊但经证明并非有菌生长,判为灭菌合格;如需一厌氧菌及霉菌培养管中任何 1 管显混浊并证实有菌生长,应重新取样,分别同法复试 2 次,除阳性对照外,其他各管均不得有菌生长,否则判为灭菌不合格。
4.4注意事项(1) 送检时间不得超过 6h,若样品保存于 0-4 ℃,则不超过24h。
(2)被采样本表面积 <100cm2取全部表面;被采样本表面积≥ 100Cm2,取 100cm2。
(3)若消毒因子为儿学消毒剂,采样液中应加人相应中和剂。
4.5热原检查法:4.5. 鲎试验本法系利用鲎试剂与细菌内毒素产生凝集反应的机理,以判断供试品中细菌内毒素的限量是否符合规定的一种方法。
内毒素的量用内毒素单位 (EU) 表示。
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 ( 以下简称RSE)系自大肠杆菌提取精致得到的内毒素。
以细菌内毒素国际标准品为基准,经过协作标定,使其与国际标准品单位含义一致.RSE用于标定、复核、仲裁鲎试剂灵敏度和标定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 ( 以下简称 CSE)。
CSE系经 RSE为基准进行标定,确定其重量的相当效价。
每毫微克 (Ing)CSE 的效价应不小于 2EU,不大于 50EU,并具备均一性和稳定性的实验数据。
CSE用于试验中空试剂灵敏度复核、干扰试验及设置的阳性对照。
(1) 试验准备:试验所用器皿,需经处理,除去可能存在的外源性内毒素,常用的方法是 250℃于烤至少 lh 或 180℃干烤至少 2h,也可用其他适宜的方法。
试验所用器皿应确证无吸附细菌内毒素的作用。
试验操作过程应防止微生物的污染。
(2) 鲎试剂灵敏度复核:根据尝试剂灵敏度的标示值 (λ),将 RSE 或 CSE用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 ( 与批号鲎试剂 24h不产生凝集反应的灭菌注射用水,以下简称 BET水)溶解,在旋涡混合器上混合 15min,然后制备成 2.0λ、λ、0.5 λ A 和 0.25 λ 等 4 个浓度的内毒素标准溶液,每稀释一步均应在旋涡混合器上混合 30 秒钟,按“检查法”项下试验,每一浓度平行做 4 管,同时用 BET水做 4 管阴性对照,如最大浓度 (2.0 λ )4 管为阳性,最低浓度 (0.25 λ)4 管均为阴性,阴性对照 4 管均为阴性,按下式计算反应终点浓度的几何平均值即为鲨试剂灵敏度的测定值 ( 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