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交通设施工程计价规定
浙江省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

浙江省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
一、项目评审:工程总承包项目在立项阶段需要进行评审,包括项目
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方案、工程设计文件等。
根据这些评审文件,确
定工程总承包的合理范围和责任。
二、计价依据:工程总承包计价的依据主要包括工程投资估算、工程
设计文件、工程变更、工程结算等。
其中,工程投资估算是计价的基础,
包括工程量、工程项目和价格等。
三、计价方法:浙江省工程总承包计价可采用定额法、确定法和分项
指标法等。
其中,定额法是指根据工程量和定额进行计价;确定法是指根
据工程造价定额和实地勘察确定工程总造价;分项指标法是根据工程分部
分项工程造价指标和工程量进行计算。
四、计价程序:工程总承包计价程序包括开工前计价、工程进展计价、完工计价和结算计价。
依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调整计价和控制目标。
五、计价控制:为保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计价合理性,需对工程施工
过程中的各种情况进行控制,包括人工费用、材料费用、机械费用、施工
组织费用等。
六、计价目录:浙江省工程总承包计价目录是对各种工程项目的工程
量和价格进行规定的目录。
其中包括建筑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电
力工程、水利工程等各类工程项目的计价标准。
总体而言,浙江省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是一套科学合理的计价体系,
对于实现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合理计价、精确控制和有效管理起到了重要的
作用。
同时,该规则也为相关企业和监管部门提供了一个准确的计价依据
和准则,从而提高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公路工程计价规范

公路工程计价规范公路工程计价规范是指在进行公路工程计价时应遵循的规范和原则。
公路工程计价规范的制定有利于规范计价活动,减少计价中的不确定性,保障计价结果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下面是一份公路工程计价规范的示例,以供参考。
一、计价范围公路工程计价规范适用于所有公路工程(包括新建公路、改建公路、维修公路等)的计价活动,并适用于各类公路工程的不同阶段(如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等)。
二、计价原则(一)合理性原则:计价结果应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和工程规范的要求,合理反映项目的成本。
(二)准确性原则:计价结果应准确、无误,避免计价过高或过低的情况。
(三)公正性原则:计价应公正、透明,避免利益输送和暗箱操作的情况。
(四)有效性原则:计价应高效、快速,提高计价效率,节约资源。
三、计价方法(一)单位工程计价:按照各单位工程的不同特点,采用不同的计价方法,如按照工程量计价、定额计价、标准计价等。
(二)总价计算:按照总工程的特点和规模,采用相应的总价计算方法,如按照每公里、每平方米、每单位长度等计算。
四、计价要素和计算基准(一)人工费:按照劳动力成本和工作时间计算,包括工人、技术人员等的人工费用。
(二)材料费:按照物资的实际采购成本计算,包括建筑材料、设备材料等的费用。
(三)机械设备费:按照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和折旧程度计算,包括机械设备的租赁费用、折旧费等。
(四)间接费用:包括管理费用、税费等的计算,按照一定比例和参考标准计算。
(五)其他费用:包括设计费、监理费等的计算,按照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计算。
五、计价审核和审批(一)计价审核:计价结果应经过专业人员的审核,确保计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二)审批程序:计价结果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程序,包括部门审批、项目负责人审批等。
六、计价记录和归档(一)计价记录:计价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应当详细记录,包括计价依据、计算过程、计价结果等。
(二)计价归档:计价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应当妥善保存,方便后期核查和查询。
宁波市物价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宁波市物价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物价局,宁波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03.03.06•【字号】甬价管[2003]32号、甬财政综[2003]90号•【施行日期】2003.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宁波市物价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甬价管[2003]32号、甬财政综[2003]90号2003年3月6日)鄞州区人民政府、镇海区人民政府:为了促进我市的城市化进程,完善城市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宁波市鄞州区、镇海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浙价费[2002]398号)精神,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鄞州区、镇海区部分区域(详见附件)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按宁波市城区标准执行,即:住宅每平方米90元,非住宅每平方米140元。
其它区域,建制镇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为:住宅每平方米50元,非住宅每平方米90元;集镇的集镇配套设施建设费标准为:住宅每平方米40元,非住宅每平方米70元。
其他事项仍按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农经委《关于规范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和集镇配套设施建设费行为的通知》(甬价房[2001]245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以上收费标准自2003年3月1日起执行,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批准日期为准。
执行宁波市城区标准的区域:鄞州区的中心区、宋诏桥、邱隘、下应、钟公庙、石矸、姜山、古林、高桥、东钱湖镇和梅墟开发区。
镇海区的招宝山、蛟川、庄市、骆驼街道。
交通设施工程价格(3篇)

第1篇一、交通设施工程价格构成1. 材料费用:材料费用是交通设施工程价格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水泥、钢材、沥青、砂石等原材料。
材料价格受市场供需、原材料产地、运输成本等因素影响。
2. 人工费用:人工费用包括施工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等。
人工费用受施工地区、工种、技能水平等因素影响。
3. 施工机械费用:施工机械费用包括施工设备、运输工具、检测设备等。
施工机械费用受设备购置、租赁、维护、折旧等因素影响。
4. 设计费用:设计费用包括勘察、设计、咨询、评审等费用。
设计费用受设计单位资质、项目规模、设计复杂程度等因素影响。
5. 管理费用:管理费用包括项目管理、招投标、合同管理等费用。
管理费用受项目规模、施工周期、管理难度等因素影响。
6. 利润:利润是企业为获取经济效益而设立的费用。
利润受市场竞争、企业规模、项目利润率等因素影响。
二、影响交通设施工程价格的因素1. 地理位置与气候条件: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对交通设施工程价格有较大影响。
如山区、高原等地区施工难度大,工程价格相对较高。
2. 项目规模与复杂程度:项目规模越大、复杂程度越高,工程价格越高。
大型交通设施工程如高速公路、铁路等,其价格远高于普通道路、桥梁等。
3. 材料价格波动:材料价格受市场供需、原材料产地、运输成本等因素影响,价格波动较大,进而影响工程价格。
4. 人工成本:人工成本受地区、工种、技能水平等因素影响,不同地区、不同工种的人工成本差异较大。
5. 施工技术:施工技术对工程价格有直接影响。
先进施工技术可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
6. 政策因素:政府政策对交通设施工程价格有较大影响。
如政府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可降低工程价格。
三、交通设施工程价格控制措施1. 优化设计方案:通过优化设计方案,降低材料消耗、提高施工效率,从而降低工程价格。
2. 加强材料采购管理:通过集中采购、招标采购等方式,降低材料成本。
3. 严格控制人工成本: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人工成本。
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1部分:公路工程)_解析

ICS 93.080.01P 66DB33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1部分:公路工程Criterion of Valuation with Bill Quantity for Transportation Construction Part 1: Highway Engineering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工程量清单编制 (24.1一般规定 (24.2工程量清单格式 (34.3工程细目工程量清单 (145 工程量清单计价 (835.1通则 (835.2 第100章总则 (845.3 第200章路基工程 (905.4 第300章路面工程 (1135.5 第400章桥梁、涵洞工程 (1245.6 第500章隧道工程 (1465.7 第600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 (163 5.8 第700章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 (1775.9 第800章房屋建筑工程 (1835.10 第900章机电工程 (2226 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和计价要求 (269前言本部分的技术内容以《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GB 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作为本规范的基础规范,结合本省实际,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和细化。
本部分是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系列标准之一,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包括公路工程、水运工程、港口工程、……等,本部分为该系列标准的第一部分。
本部分由浙江省交通厅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浙江省交通厅工程造价管理站,浙江申嘉湖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吴安宁、丁正祥、李雪平、褚彬潜、曹德洪、杜友仙、龚廉溟、陈亮、竹青、秦英庆、温向阳、陈振宇、张华。
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1部分:公路工程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程量清单的计价、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格式和要求等。
公路工程100章费用计列标准(浙江)

关于进一步规范交通建设工程量清单预算第100章总则部分费用计列内容与标准得指导意见施工环保费中。
1、计(三)102—4工程管理软件(暂估价)或工程管理信息化(暂估价)ﻫ列费项内容。
包括统一配备发包人开发或指定得工程管理软件系统并安装运行,系统操作人员得培训、劳务与专用计算机配置、维护、备份管理及网络构筑(含设施与租费)等费用,若工程管理软件或工程管理信息化中明确包含远程视屏监控系统得,还应包括设置监控中心或监控室,并配置符合标准与数量要求得监控设备与传输网络等费用内容。
2、计列费额标准.宜按不同要求以总额价暂估,工程管理软件系统以不同软件数及其单价按实估列,计算机按配置台数及其单价按实估列,网络构筑费按网络系统设施费与施工期网络租费按实估列,系统操作人员得培训、系统维护等费用宜按上述三项费用暂估总额得10—20%暂估,以万元整数额形式暂估。
包含远程视屏监控系统得,可参照上述方式估列,一并纳入该细目中。
二、关于“第103节临时工程与设施”(一)103-1临时道路修建、养护与拆除(包括原道路得养护费)ﻫ1、计列费项内容。
包括修建临时道路(含硬化)、桥梁、栈桥、码头及相关得安全设施、养护与拆除费,利用现有道路、桥梁、栈桥、码头得修整、加宽、加固及设置必要安全设施、养护、交通维护与使用后维修恢复费,租用道路、桥梁、栈桥、码头得租用费等。
2、计列费额标准。
需修建、利用或租用临时道路、桥梁、栈桥、码头等临时工程得数量宜按施工图设计数量并结合现场调查得实际数量确定,按临时工程类别与来源方式分别列细目计列,费额标准参见表2。
ﻫ(二)103-2临时占地ﻫ1、计列费项内容。
包括承包人驻地办公、工地试验与生活用地,机械设备及材料停(堆)放场地,拌与及预制场地,仓库及加工场地,弃土场地(业主负责解决得除外),临时道路、桥梁等用地,用地退还前恢复到使用前状况得费用。
2、计列费额标准。
各项用地数量按工程建设管理实际需要与施工标准化要求分项逐一估列,借地费用标准按当地借地政策标准与借地时间按实确定(应包含用地恢复费),有可利用土地或以租用方式获得既有房屋等设施得,不计该部分借地费用.(三)103-3临时供电设施ﻫ1、计列费项内容。
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1部分:公路工程)

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1部分:公路工程)ICS 93.080.01P 66DB33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1部分:公路工程Criterion of Valuation with Bill Quantity for Transportation ConstructionPart 1: Highway Engineering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目次前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工程量清单编制 (4)4.1一般规定 (4)4.2工程量清单格式 (8)4.3工程细目工程量清单 (28)5 工程量清单计价 (110)5.1通则 (110)5.2 第100章总则 (115)5.3 第200章路基工程 (124)5.4 第300章路面工程 (154)5.5 第400章桥梁、涵洞工程 (170)5.6 第500章隧道工程 (201)5.7 第600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 (223)5.8 第700章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 (241)5.9 第800章房屋建筑工程 (249)5.10 第900章机电工程 (298)6 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和计价要求 (359)前言本部分的技术内容以《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GB 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作为本规范的基础规范,结合本省实际,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和细化。
本部分是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系列标准之一,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包括公路工程、水运工程、港口工程、……等,本部分为该系列标准的第一部分。
本部分由浙江省交通厅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浙江省交通厅工程造价管理站,浙江申嘉湖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吴安宁、丁正祥、李雪平、褚彬潜、曹德洪、杜友仙、龚廉溟、陈亮、竹青、秦英庆、温向阳、陈振宇、张华。
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1部分:公路工程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程量清单的计价、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格式和要求等。
宁波路面施工工程价格(3篇)

第1篇一、路面施工工程价格构成1. 材料成本:路面施工工程所需材料主要包括沥青、水泥、砂石、钢筋等。
这些材料的价格受市场供需、原材料价格波动、运输费用等因素影响,从而导致材料成本波动。
2. 人工成本:路面施工工程需要大量的人工参与,包括施工人员、技术管理人员、监理人员等。
人工成本受地区工资水平、劳动力市场供需关系、施工难度等因素影响。
3. 设备成本:路面施工工程需要使用各种机械设备,如挖掘机、压路机、摊铺机等。
设备成本包括设备购买、租赁、维修、保养等费用。
4. 管理费用:路面施工工程的管理费用包括施工组织、项目管理、质量控制、安全防护等方面的费用。
5. 利润:施工企业为获取合理利润,会在工程成本的基础上增加一定的利润。
二、宁波路面施工工程价格特点1. 地域性:宁波地处长三角地区,与上海、杭州等城市相邻,受周边城市工程价格影响较大。
因此,宁波路面施工工程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地域性特点。
2. 差异性:由于工程规模、施工难度、材料价格、人工成本等因素的不同,宁波路面施工工程价格存在较大差异。
3. 竞争性:宁波路面施工市场竞争激烈,施工企业为争取工程订单,往往会在价格上作出一定的让步,导致工程价格波动。
4. 波动性:受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市场供需等因素影响,宁波路面施工工程价格呈现波动性特点。
三、宁波路面施工工程价格趋势1. 逐步上涨: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市政工程需求不断增长,路面施工工程价格有望逐步上涨。
2. 结构性调整:在工程成本不断上升的背景下,施工企业将加大技术创新和设备更新力度,以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工程价格竞争力。
3. 精细化管理:施工企业将加强对工程成本的管理,提高工程效益,以应对工程价格波动。
总之,宁波路面施工工程价格受多种因素影响,呈现地域性、差异性、竞争性和波动性等特点。
在今后的发展中,宁波路面施工工程价格有望在逐步上涨的同时,实现结构性调整和精细化管理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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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编制说明 页脚内容9 宁波市交通设施工程计价暂行规定
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交通设施工程造价和投资,规范我市交通设施工程造价计价活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96号《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印发〈杭州市交通设施工程预算定额(试行)〉的通知》(浙建站计〔2009〕45号)的精神和我市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的特点,制定宁波市交通设施工程计价暂行规定。
一、消耗量计价定额及基价的调整 1、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工程计价时,其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按《浙江省市政工程补充定额〈杭州市交通设施工程预算定额〉(试行)》确定。 2、为与我省现行计价依据统一计算口径,套用《浙江省市政工程补充定额〈杭州市交通设施工程预算定额〉(试行)》时,其人工、机械台班的基期价格均按浙江省2010版计价依据的价格调整,其中:综合人工统一按二类人工考虑,单价调整为43元/工日;机械台班单价按《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0版)调整。部分未编入《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0版)的施工机械暂按原基期价格执行。
二、工、料、机要素价格的调整与确定 交通设施工程工、料、机要素价格的调整与确定按我市建设工程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现行办法执行。其中,人工费以价差法进行调整;材料(设备)费直接以定额材料(设备)消耗量乘对应的材料(设备)市场信息价格进行计算;机械费以定额机械费为基数采用指数法进行调整。
三、费用计算规则 (一)施工费用 1、交通设施工程为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其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2、交通设施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根据国标清单规范中市政工程的交通管理设施部分的规定执行,其中国标清单规范缺项的项目,可参照消耗量计价定额的定额子目进行补充,并以一对一形式设置清单项目;交通设施工程措施项目分为施工技术措施项目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其中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应按照国标清单规范中市政工程的相第一章 编制说明 页脚内容9 应规定执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应按照我省现行计价依据的相应规定执行。 3、交通设施工程的施工组织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及规费等施工费用均以“人工费+机械费”为取费基数。 4、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采用综合单价法计价时,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各清单项目的人工费及机械费之和为取费基数分别计算;施工组织措施费、规费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中的人工费及机械费之和为取费基数分别计算。 5、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以定额的人工费及定额的机械费作为计算费用的基数,其对应的人工价差和机械台班价差只计取税金。 6、总承包服务费中甲供材料、甲供设备的管理服务费费率分别按1%、0.2%考虑。
(二)概算费用 1、交通设施工程概算建安工程费用以按本暂行规定调整后的《浙江省市政工程补充定额〈杭州市交通设施工程预算定额〉(试行)》为依据进行编制,以此计算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和其中的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交通设施工程的概算综合费用应以定额的“人工费+机械费”为取费基数。 3、扩大系数是考虑概算定额与预算定额的水平幅度差及图纸设计深度等因素,编制概算费用时应予以适当扩大。考虑到交通设施工程编制概算时所使用的计价定额为预算定额,且扩初图纸设计深度通常与施工图纸接近,对交通设施工程的扩大系数作相应调整,统一按1%考虑。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等按《浙江省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现行版)的相应规定,结合我市现行费用标准进行确定。
四、费用计算程序 交通设施工程的费用计算程序包括施工费用计算程序及概算建安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其中施工费用计算程序按综合单价法设置。 根据《关于转发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甬建价[2014]5号)文件规定,在施工组织措施费项目中增加工程定位复测费项目;将施工组织措施费中的检验试验费并入企业管理费,施工组织措施费中不再计算检验试验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从“规费”调整为“企业管理费”,调整后的意外伤害保险费暂不并入“企业管理费”内,在建设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中的规费之后单独列项。 交通设施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如下: 第一章 编制说明 页脚内容9 (一)交通设施工程施工费用(综合单价法计价)计算程序表 表一
序号 费 用 项 目 计 算 方 法 一 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
其 中
1、定额人工费 ∑(定额人工消耗量×人工基期价格)
2、定额机械费 ∑(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机械台班基期价格) 3、人工价差 ∑[定额人工消耗量×(人工市场信息价格-人工基期价格)] 4、机械台班价差 2×2010版机械费价格指数
二 措施项目费 (一)+(二) (一)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工程量×综合单价)
其 中
5、定额人工费 ∑(定额人工消耗量×人工基期价格)
6、定额机械费 ∑(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机械台班基期价格) 7、人工价差 ∑[定额人工消耗量×(人工市场信息价格-人工基期价格)] 8、机械台班价差 6×2010版机械费价格指数
(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 除“9、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计算外,其余各项根据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列项计算,逐项之和
其 中
9、安全文明施工费
(1+2+5+6)×相应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 10、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11、夜间施工增加费 12、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13、二次搬运费 14、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 15、提前竣工增加费 16、工程定位复测费 17、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 按相关规定计算 三 其他项目费 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要求计算,逐项之和
其 中
18、暂列金额 19、暂估价 (1)材料暂估价
(2)专业工程暂估价 20、计日工 21、总承包服务费 四 规费 22+23 其中22、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 (1+2+5+6)×相应规费费率
23、民工工伤保险费 暂不计取 五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1+2+5+6)×相应费率 六 税金 (一+二+三+四+五)×税金费率 七 建设工程造价 一+二+三+四+五+六 第一章 编制说明 页脚内容9 (二)交通设施工程概算建安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 表二
序号 费 用 项 目 计 算 方 法
一 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 按《浙江省市政工程补充定额(试行)》,以2010版浙江省建安工程人工、机械台班基期价格及编制期材料市场信息价格计算分部分项费用之和
其 中
1、定额人工费 ∑(定额人工消耗量×人工基期价格)
2、定额机械费 ∑(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机械台班基期价格) 二 人工、机械台班价差 3+4 其 中
3、人工价差 ∑[定额人工消耗量×(人工市场信息价格-人工基期价格)]
4、机械台班价差 2×2010版机械费价格指数 三 综合费用 (1+2)×综合费用费率 四 税金 (一+二+三)×税金费率 五 其他费用 (一+二+三+四)×扩大系数 六 概算建安工程费用 一+二+三+四+五
五、工程类别划分 1、交通设施工程分为交通安全设施和智能交通设施。其中,交通安全设施包括交通标志、标线、信号设施、隔离设施及其他附属设施等;智能交通设施包括信号控制系统、交通监视系统、交通违章监测系统、诱导系统等智能管理系统。 2、交通安全设施、智能交通设施发承包计价和编制概算时,均按其自身的工程类别及对应的费率标准执行,并分别单独列项计算。 3、交通安全设施的工程类别按其所在道路工程的工程类别进行划分;智能交通设施的工程类别统一按二类工程考虑。
六、施工取费费率 1、交通设施工程的施工取费费率包括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费率、规费费率和税金费率。其中,交通安全设施按市政建筑工程考虑,其取费费率根据市政道路工程相应标准执行;智能交通设施按市政安装工程考虑,其取费费率根据自控安装工程相应标准执行。
2、施工组织措施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和临时设施四项内容。交通设施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统一按照市区一般工程考虑,并根据《关第一章 编制说明 页脚内容9 于转发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补充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甬建价[2014]5号)文件规定,具体费率已按市区一般工程乘系数1.70进行调整。 3、边施工边维持通车的交通设施工程不分交通安全设施和智能交通设施,均可计算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 4、优质工程增加费按照宁波市发改委、宁波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明确宁波市建设工程优质工程增加费计取规定的通知》(甬发改投资〔2013〕445号)文件规定执行。 5、企业管理费费率根据《关于转发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甬建价[2014]5号)文件规定,已乘系数1.30进行调整。 6、规费及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费率按照《关于规范宁波市建设工程规费计价管理的通知》(甬建价[2011]13号)文件确定,其中民工工伤保险费暂不计取。 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的编制原则和费率水平,经测算、调整后的施工取费费率详见以下各表:
(一)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 1、交通安全设施(建筑工程) 定 额编 号 项 目 名 称 计 算 基 数
费 率(%)
下限 中值 上限 JJ1 施工组织措施费
JJ1-1 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工费+机械费 6.82 7.58 8.35
JJ1-2 夜间施工增加费 0.01 0.03 0.06
JJ1-3 提前竣工增加费
JJ1-31 其 中 缩短工期10%以内
人工费+机械费 0.01 0.83 1.65 JJ1-32 缩短工期20%以内 1.65 2.04 2.44 JJ1-33 缩短工期30%以内 2.44 2.83 3.23
JJ二次搬运费 人工费+机械费 0.57 0.71 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