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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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装工程管理制度

家装工程管理制度

家装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国家装工程的管理,提高装修质量,保障装修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家装工程的施工、监理、验收、维护和拆除等环节。

第三条家装工程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诚信、公平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国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家装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家装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施工管理第五条家装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工艺、施工顺序、施工人员、材料和设备等。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投资控制。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卫生和秩序。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工程的安全。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遵守消防法律法规,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遵守文明施工规范,提高施工现场的整体形象。

第三章监理管理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家装工程施工进行全面监理,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进度和投资控制。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监理制度,明确监理人员、监理职责和监理程序,确保监理工作的公正、客观和有效。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做好监理记录,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对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业主和相关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当做好监理报告,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

第四章验收管理第十六条家装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组织自检,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方面达到合同约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精装修阶段安全管理制度(4篇)

精装修阶段安全管理制度(4篇)

精装修阶段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精装修工程期间的安全,避免人员伤害和物质损失而设立的一套管理规定和措施。

下面是一份可能的精装修阶段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1. 安全责任划分:- 项目负责人负责整个工程的安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执行;- 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都应了解并履行各自的安全责任。

2.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安全隐患;- 定期进行综合安全检查,确保施工工艺和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3. 安全培训和教育:- 对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工作流程、安全要求和应急预案;- 定期组织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 个人防护设备:-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设备,如安全帽、安全鞋、眼镜等;- 严禁在施工现场穿拖鞋、不佩戴安全帽等不符合要求的行为。

5. 施工现场管理:- 施工现场应设立醒目的安全提示标志,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管理现场危险物品,如电线、气体、锐利工具等,确保存放和使用安全。

6. 施工设备和材料管理:- 对施工设备和材料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存放材料时遵守防火、防潮等安全措施,严禁在通道和紧急出口堆放物品。

7. 应急预案和演练:- 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和应对措施;-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8. 安全奖惩制度:- 对安全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奖励,并将其作为他人的榜样;- 对严重违反安全规定和造成事故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精装修阶段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并确保与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相符合。

精装修阶段安全管理制度(2)一、安全管理1、新工人进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并应同时完善三级安全教育卡;2、每日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并应有详细的安全记录;3、施工单位必须针对工程分部(分项)部位有针对性的以书面形式对班组和个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履行签字手续;4、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电工、生活区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我项目公司组织的每周四上午9:00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安全生产大检查;5、我公司根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对施工单位开具《安全整改通知单》,施工单位必须在整改期限内将整改完毕,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公司;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应经特种作业安全培训教育,并持操作上岗证。

批量住宅精装修管理制度

批量住宅精装修管理制度

批量住宅精装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批量住宅精装修管理,维护业主权益,保障住宅装修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批量住宅项目的精装修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批量住宅项目精装修的质量和安全,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批量住宅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精装修施工应遵循透明、公平、公正原则,依法合规进行。

第五条精装修管理应遵循规范、公正、便利原则,充分保障业主权益。

第六条业主可以选择自行施工精装修,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要求。

第二章项目前期准备第七条项目开发商应在项目筹备期间,制定详细的项目精装修标准及施工方案,并报批至相关部门。

标准及方案需公示后方可执行。

第八条项目开发商应提供批量住宅精装修的示范样板房,并配备工程负责人进行现场解说及解答。

第九条项目开发商应组织专业机构对装修材料进行质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项目开发商应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明确施工范围、进度及质量要求。

第三章施工过程管理第十一条装修施工应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统一安排,确保安全施工并避免交叉施工。

第十二条装修施工应按照相应的施工图进行,不得变更施工工艺和材料。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及时报备施工计划,为相关部门进行监管提供方便。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划定施工区域,并设置明确的警示线,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五条完工前,装修施工单位应对质量进行自检,并报告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对装修施工进行全程监管,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第四章质量验收及相关责任第十七条装修施工完成后,由监理单位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前须进行公示。

第十八条装修施工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的,由责任单位进行整改,直至符合标准。

第十九条对于质量合格的装修施工,由项目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竣工验收单。

第二十条装修施工中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由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项目开发商应提供装修质量保证期,并在此期间修复质量问题。

精装修管理制度

精装修管理制度

精装修管理制度一、目的与原则本制度旨在确保精装修项目的质量与安全,提升居住环境的品质,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所有参与精装修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有关建筑装修的法律、法规和标准;2. 以用户需求为导向,确保装修质量与功能满足业主需求;3. 注重环保节能,推广使用绿色建材和节能技术;4. 强调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房屋结构安全。

二、组织管理1. 成立精装修项目管理小组,负责整个项目的规划、执行与监督;2. 明确各参与方的责任和义务,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材料供应商;3. 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解决精装修过程中的问题。

三、设计与施工1. 设计方案应充分考虑居住者的实际需求,合理规划空间布局;2. 施工前,施工单位需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3. 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操作;4. 对于关键工序,如水电改造、防水处理等,需进行专项验收。

四、质量控制1. 建立严格的材料进场检验制度,确保所有材料符合国家标准;2. 实行质量追溯制度,每道工序都有明确的质量责任人;3. 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并记录在案;4. 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质量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稳定可靠。

五、安全与环保1.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制定安全生产措施;2. 施工现场应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3. 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减少噪音、粉尘污染;4. 鼓励使用环保型材料和节能设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六、售后服务与保修1. 建立健全的客户服务体系,及时响应业主的维修需求;2. 提供详细的装修保养指南,帮助业主正确使用和维护住宅;3. 明确保修范围和时间,对于在保修期内出现的问题,应无偿修复;4. 定期对已交付使用的精装修住宅进行回访,收集业主反馈,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精装修 工程 管理制度

精装修 工程 管理制度

精装修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精装修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管理实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进行的所有精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商业、住宅、办公楼等项目。

第三条本制度内容包括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管理、工程质量控制、安全管理、材料管理等方面。

第四条公司负责执行本制度,相关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章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第六条施工前,项目负责人应召集所有相关人员进行施工方案讨论,并确定施工计划、施工周期、工程预算等。

第七条施工前应进行现场勘查,了解具体施工情况,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第八条施工前,项目负责人应负责准备所有相关文件,包括施工合同、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工程量清单等。

第九条材料的选购应符合国家标准,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条施工前,应成立施工管理团队,明确各岗位责任,做好人员管理工作。

第三章施工管理第十一条施工管理团队应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沟通问题,协调解决。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明确的标识,保障施工区域的安全。

第十三条施工过程中,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做出相应处理。

第十四条施工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着装,佩戴安全帽、安全鞋等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五条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停工处理,并向相关部门汇报。

第四章工程质量控制第十六条施工前应完成验收,合格方可进行施工。

第十七条施工过程中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第十八条施工结束后,应进行竣工验收,并出具相应报告。

第十九条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二十条施工现场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十一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二十二条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现场的通风、透光等问题,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六章材料管理第二十三条材料的选购应符合工程要求,遵循公平竞争原则。

精装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4篇)

精装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4篇)

精装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1. 在施工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应包括施工期间的安全措施,如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施工区域的隔离、人员安全培训计划等。

2.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过相关的安全培训,并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书。

在施工期间,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向所有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指导。

3. 施工现场应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按规定设置警示线或围栏隔离施工区域,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

4.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绳索、防护眼镜等。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按规定使用。

5. 施工期间,必须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和整洁,及时清理施工废弃物和杂物,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现场的污染。

6. 施工现场应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维护检查,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7. 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控制施工噪音、振动和粉尘等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必要时,应采取隔音、防护等措施,确保施工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影响最小化。

8. 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如高空作业、电气作业、设备使用等。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将被严肃处理。

9.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应急疏散通道,并保持通畅。

必要时,应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以应对突发事故。

10. 施工现场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事故风险必须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整改和措施,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11. 施工结束后,必须进行安全质量检查和评估,并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整洁。

以上是精装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细则,施工方和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以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和文明,维护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施工现场的环境安全。

精装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2)1.施工前的准备工作:a.确保施工现场周边安全,清理杂物,移除易燃、易爆物品。

b.搭建起围挡围墙,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确保施工区域的边界清晰可见。

精装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精装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精装修工程安全顺利进行,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成立精装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协调和监督精装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 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工程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三、安全生产责任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2.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等应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3.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安全教育培训1. 施工单位应对新进场工人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使其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工人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五、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工区域安全。

2. 施工现场应合理布置施工区域,确保施工通道畅通,防止人员拥堵。

3. 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网、安全带、防护栏杆等。

4. 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六、机械设备管理1.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保养、维修,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 机械设备作业现场应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1.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2. 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消防应急处置能力。

3. 施工现场应严禁使用明火,如需使用,必须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

八、施工废弃物处理1. 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对施工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

批量精装修工程管理制度

批量精装修工程管理制度

批量精装修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精装修工程,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制定本工程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工程管理制度适用于精装修施工工程。

第三条精装修施工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四条承包商应当依法组织施工,管理施工人员,保证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精装修工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第六条业主应当配合承包商和监理单位的工作,对施工过程和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发生施工纠纷应当及时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第八条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执行。

第二章施工前准备第九条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业主代表,明确各自职责。

第十条制定施工计划和工程进度表,设置施工阶段,编制施工任务书。

第十一条预算精装修费用,确定施工款支付方式。

第十二条开展招标工作,确定承包商。

第十三条签订合同,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业主之间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四条完成土地测量和勘查工作,确定施工范围和建筑设计。

第十五条申请施工许可,经审批后方可开始施工。

第三章施工过程管理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防护和安全检查。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计划和工程进度表,确保施工进度。

第二十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十一条业主应当定期进行施工现场检查,了解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业主应当保持联系,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第四章施工结束验收第二十三条施工结束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监理单位和业主进行验收。

第二十四条施工结束验收应当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十五条完成验收后,可以交付使用。

第五章施工质量保障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要求保证施工质量,确保工程符合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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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装修监理管理制度1、施工进场前准备工作1.1、精装修单位进场大面施工前需合同备案完成。

1.2、正式施工后一周向监理单位提供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资质、企业资质、施工组织设计、检验批划分计划、成品保护方案、应急预案及施工总进度计划(包括劳动力进场计划、材料进场计划和机械设备进场计划)。

1.3、大面积施工前,每栋楼选择一户作为施工样板,样板先行,施工完成后通知甲方、监理现场确认后,进行大面积施工,确保大面施工质量。

1.4、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移交标准与总包进行现场工作面移交。

2、验收管理2.1、墙体开槽、管线预埋完成后,需通知我监理单位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完成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管道试压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贴砖等施工。

2.2、卫生间、厨房间及阳台部位防水施工完成后需通知监理单位做好防水切片取样,验收合格后,进行卫生间盛水试验(盛水面标准为门槛石下1cm),盛水24H后通知监理单位现场检查,无渗漏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2.3、吊顶石膏板封板施工前,需提前24h通知监理对管线、吊杆间距、龙骨间距等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2.4、饰面砖施工前应通知监理对基层开间尺寸、空鼓开裂修补,墙面布管通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贴砖施工;饰面砖铺贴完成后应按检验批通知监理进行验收。

(包括砖表面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阴阳角处搭接方式、非整砖部位设置;接缝平直、光滑,嵌填连续密实等项目)2.5、涂饰工程施工前,需提前24h通知监理对墙面基层进行验收,确保无钢筋、砼鼓包、木屑等,达到甲方制度的移交标准并办理土建与精装修移交,腻子及涂料施工过程中每施工一遍即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2.6、木地板进场铺装前通知监理对毛地坪基层进行验收,确保达到甲方制定的移交标准(±3mm),并与土建总包办理移交;地板铺装完成后按检验批通知单位验收,确保地板无明显色差,平整度等符合要求。

2.7、门套基层安装完成后,按检验批通知监理单位进行现场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2.8、橱柜安装完成后应按检验批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

2.9、隐蔽验收当天及时提供监理单位隐蔽验收资料(图文资料)。

所有资料必须及时上报监理单位,材料报验资料在材料复检报告出来后当天报送至监理单位,工序报验资料等在工序完成当天及时报送至监理单位。

3、材料管理3.1、精装修单位材料及甲供材进场均由精装修总包统筹管理,材料进场后需供货方、精装总包、监理、甲方四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卸货。

3.2、需要检测材料现场使用前,需通知监理单位现场取样,由精装修总包或甲供材供货单位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

3.3、精装修总包根据批准的总进度计划,编制材料进场计划(包括甲供材),明确材料进场时间。

4、主要工序监理过程质量控制点4.1标高控制4.1.1、进户门、厨房间、卫生间门槛石标高为﹢0.003(建筑1m线下997mm)。

4.1.2、室毛地坪标高为-0.020(建筑1m线下1020mm),室地板铺贴完成面标高为+0.000。

4.1.3、厨房间、卫生间、阳台地砖铺贴完成面标高为-0.020(建筑1m线下1020mm)。

4.2防水施工4.2.1设计要求4.2.2施工控制要点4.2.2.1、JS防水涂料施工前,应做好基层处理,将基层打扫干净,不得有浮尘、杂物,不得有积水。

4.2.2.3、本工程大面防水施工至少应分两次施工,待第一道涂层干燥后进行第二道涂层,涂刷方向应该与第一道涂刷方向垂直。

4.2.2.4、防水施工完成后2天进行蓄水试验,并通知甲方、监理验收。

4.3管线预埋4.3.1、确定管道走向位置后,在墙面弹线定位。

4.3.2、需采用专用开槽机开槽,所有厨卫间、阳台水点单独从顶上剃竖槽,厨房菜盆上方为窗户部位,允许局部横槽,横槽长度小于500mm。

(砌体切槽宽度dn+40mm≤槽宽≤dn+60mm,槽深=dn+20mm;混凝土墙严禁后开槽)4.3.3、管道敷设时,需每隔0.5m左右用铁钉、系铁丝将管子固定。

(管头深度要根据龙头具体型号确定入墙深度,确保龙头安装稳定,装修盖能正常贴紧墙面)敷设完成后通知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填塞隐蔽。

填塞时需用水湿润后,分两次填塞。

4.3.4、挂网时,钢丝网宽度不小于槽宽+100mm,避免墙体开裂。

4.4吊顶施工4.4.1、吊顶主龙骨与墙面距离小于等于300mm,沿主龙骨方向,吊筋与吊筋间距小于等于1200mm,临墙吊筋与墙面距离小于等于300mm,主龙骨与主龙骨间距小于等于1200mm,临墙中龙骨与墙面距离小于等于300mm,中龙骨与中龙骨间距小于等于300mm,横撑龙骨在石膏板接缝处设置,现场吊筋直径8mm。

4.4.2、按要求的主次龙骨间距在已弹好的顶面标高水平线上划龙骨分档线。

按主次龙骨位置及吊杆间距用直径8mm吊杆,膨胀螺栓固定。

再依次安装主龙骨、边龙骨、中龙骨。

4.4.3、在封石膏板前,需通知监理单位对石膏板的管线、吊杆、龙骨间距等验收,验收完成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4.5饰面砖施工4.5.1、基层处理:检查墙面及地面尺寸满足要求,空鼓开裂整改完成,水电定位完成。

4.5.2、排版、放线;按设计确认的排版图,按排版弹出竖线,水平线标高线。

4.5.3、湿水泡砖:充分浸水,粘贴前浸泡2H以上,墙面地面也湿水(砖墙1天,混凝土墙3-4小时)。

4.5.4、铺贴:1、粘贴前定位放线,挂线粘贴;2、卫生间、阳台先做好坡度等找平层;3、砖粘贴必须牢固无缺陷,砖缝饱满,随铺随清洁干净,同一区域面砖不应有明显色差。

4、铺贴墙砖最后一排砖,应留到地砖完成后再铺贴,5、开关面板及水管出水口不得跨砖。

4.5.5、勾缝及保护:勾缝应密实无孔洞。

4.6涂料腻子施工4.6.1、墙面顶面基层无空鼓开裂,基层钢筋、砼鼓包、木屑清理干净,用腻子补平。

4.6.2、用电动设备集中搅拌配制腻子,腻子混合后放置5min后方可使用。

(腻子施工阶段严禁有土建修补作业),踢脚线、窗框边等与腻子交接面需用美纹纸保护。

阴阳角部位,施工前在阴阳角部位弹线。

4.6.3、腻子施工:第一遍腻子找平施工,收口干净、无留茬;第二遍腻子完成后人工搓平。

(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地面窗边垃圾)4.6.4、在涂料施工前,甲方、监理、施工单位、供货单位共同确认涂布率,涂料样板作为今后验收标准。

腻子全面打磨清洁干净,门窗、开关面板、踢脚线等涂料交接面做好成品保护。

4.6.5、成品保护完成后,底漆施工,墙面检查点补打磨清洁;确认底漆干透后,第一遍面漆施工,施工前做好开关面板、新装门框等成品保护,完成后进行第二轮修补整改完成后,进行第二遍面漆施工。

4.7木地板施工4.7.1、基层处理:地面平整,清洁、干燥、无污染、无空鼓和凹凸不平。

4.7.2、地面控制线:在基层干燥后,方控制线做标准。

按方正线延续在地面上方一道方正控制线。

4.7.3、正式铺装前准备:铺装前地面用抹布擦净,防潮垫、地板胶环保,挑选木地板至颜色均匀一致,无色差。

4.7.4、铺装:防潮垫沿墙四周上卷不少于50mm,榫和槽之间用胶水把板与板连成整体,为使板缝紧密,每块刚装上板均应用专业木块衬垫,用小锤轻敲。

末行板用专用钩上紧后,随手用干抹布擦净挤出的胶水,榫槽离墙8mm。

地板与墙角留8-10mm伸缩缝,安装踢脚线遮盖。

4.8木门套基层施工4.8.1、细木工板邻洞口一侧涂刷防火涂料,木枕必须防腐液浸泡。

4.8.2、细木工板侧面底端距离门槛完成面预留10cm距离,侧面最下端地板钉与地坪完成面距离110mm,最上端的钉子距离门套基层上口距离小于等于150mm,侧面其他钉子450mm间距为依据,最左端和最右端的地板钉距离门套基层左右口距离小于等于150mm。

4.9橱柜安装4.9.1、橱柜的造型、尺寸、安装位置、制作和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橱柜安装必须牢固。

4.9.2、橱柜配件的品种、规格符合图纸要求,配件齐全,安装牢固,橱柜抽屉和柜门应开关灵活、回位正确。

4.9.3、橱柜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和损坏,橱柜裁口应顺直、拼缝应严密。

5、进度管理5.1、精装修单位每日下午17点按楼栋号上报精装修施工进度(包括各分包现场施工进度)至监理单位与甲方。

每日进度汇报容包括:1、各楼层各户施工容;2、现场施工人数;3、现场存在问题汇总;5.2精装修单位根据施工周期结合现场施工情况,制定施工计划表,合理及时安排各工种、工序的穿插施工,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

5.3、每周五精装修例会,精装修总包准备好会议汇报资料,资料包括:1、上周进度完成情况2、现场施工照片(简单涵盖本周施工容);3、各工种人数;4、现场存在问题及解决情况(设计变更、签证、技术核定单及各分包协调问题等的落实情况、近期需要甲方、监理协调事宜等)6、下周计划施工进度情况6、成品保护管理6.1、精装修成品保护要求及时、全面、美观。

精装修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对进户门及地板等成品保护难度较大的材料在大面装修工作量完成后在进行施工。

精装修总包对已完工程成品保护负有进行巡视的责任,对已破坏的部分应该及时进行修复。

6.2、进户门及户门成品保护,应在各门扇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2日及时完成成品保护工作,做法按照《万科集团装修房成品保护标准》,采用成品瓦楞纸满贴在门表面,用胶带固定,确保整体平整,无破损、翘角现象。

6.3、电梯轿厢成品保护,应在电梯轿厢调试完成,轿厢装修完成,电梯门套安装完成后2日及时按照《万科集团装修房成品保护标准》完成成品保护,并安排专门持有电梯操作证人员进行操作。

6.5、厨房、卫生间阳台地砖的成品保护,在地砖铺贴完成后及时清理表面泥浆及垃圾,待表面干爽后勾缝,擦拭干净、养护完成后,1日及时在地砖面上满铺成品纸板,四周用胶带固定,要求固定牢固,平整。

6.6、飘窗窗台板、门槛石的成品保护,在验收完成后1日及时,清理石表面,用使用尺寸的成品瓦楞纸折成L型,覆盖在石表面,确保石完全被覆盖,在纸板交接及转角处用胶带粘贴牢固。

6.7、瓷砖阳角的成品保护,在施工完毕并验收后2日及时,采用阳角条黏贴在阳角部位,防止施工中碰撞破坏瓷砖。

6.8、住户电箱的成品保护,在电箱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1日(在刮腻子前),用塑料纸或薄膜裁剪成合适尺寸用胶带粘贴牢固。

6.9、开关插座的成品保护,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1日及时用美纹纸满贴保护,防止划伤。

6.10、橱柜的成品保护,在橱柜单位安装完成移交精装修总包后,总包单位1日及时用防潮膜满铺,周边用美纹纸与墙面瓷砖与橱柜粘贴牢固。

6.11、浴缸的成品保护,浴缸安装完毕,侧面砖铺贴完成且验收合格后,1日及时进行成品保护,采用细木工板铺盖在浴缸上,四周用美纹纸与瓷砖粘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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