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评标办法(试行)(赣建招标[2007]5号)
关于印发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关于印发《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各设区市招标办、有形建筑市场,省冶金、农垦、南昌铁路建管站(办),南昌经济、高新开发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已颁布实施,为认真贯彻执行好条例,进一步规范我省招标投标活动,现将重新制定的《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予以印发,并自2013年5月1日施行,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试行)》(赣建招标[2007]4号)同时废止。
二0一二年十月十六日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赣建招标[2012] 18号为保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以下简称监理)招标评标工作的公正性,促进公平竞争和监理工作质量、水平的提高,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监理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设定分值为100分。
其中技术标(监理大纲)50分,商务标(综合素质)50分,评标委员会只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排序人或者中标人,综合得分第二高者为第二中标排序人,以此类推。
若前三名综合得分出现相同的情况,可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自行约定是技术标得分高者排序在前或者是商务标得分高者排序在前,若技术标和商务标得分仍相同,则由招标人抽签,按被抽到投标人的先后顺序进行1至3名排序。
开标和评标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并按规定程序进行。
开标一、开标准备工作(一)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接受投标文件,并登记保管;(二)在规定的时间宣布开标会开始,并点到。
二、开标程序(一)查验各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的证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当众宣读;(二)介绍参加开标会的行政监督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三)宣布主持人、唱标人、监标人、计分人、记录人;(四)宣布开标会纪律和注意事项;(五)介绍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情况(专家名单不得介绍);(六)宣布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七)查验外省进赣投标备案手续原件和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及招标人开具的收据原件;(八)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确认密封是否有效;(九)先当众开启技术标,查验标书签章情况并确认有效后,送评标委员会评审;(十)开启商务标,在开标现场计分原件应当时、当场、当众出示,否则不予计分。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裁判标准(试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报价成本评审与风险评估的裁判标准(试行)为规范招投标市场活动,保证工程质量,防止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恶性竞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赣建字[2012]5号)的规定,制定本裁判标准。
本裁判标准与评标办法配套使用,作为评标委员会在评判投标报价时,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成本进行评审与风险评估的主要依据之一,并按以下裁判标准裁定其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有重大偏差、或者可信度低和存在较大风险。
投标报价的成本评审是指评标委员会对前三名的投标报价进行详细评审过程中,对投标报价中的算术性错误、漏项、不平衡报价三项内容进行评审,裁定其是否低于成本。
高于等于风险评估点的投标报价,经详细评审裁定为不低于成本的,不进行风险评估。
投标报价的风险评估是指评标委员会在前款详细评审的基础上,对低于风险评估点的投标报价进行进一步的风险评估。
既对投标报价中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清单、企业管理费三项内容进行深入评估后,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提出质疑,评审其投标报价是否可能低于成本或者企业个别成本或者风险过高进行裁定。
一、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和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应当遵循的原则(一)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4.3.3条款第3条的规定,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可采用国家或者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也可以采用本单位的企业定额。
投标单位不论采用那种计价定额进行投标报价,其采用的计价定额是反映该企业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总体体现,因此定额含量均不得调整。
(二)投标人应用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应当遵守的规定1、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降低成本、提高工效,以及提高管理水平、降低管理成本的依据应当在企业定额中反映,投标人采用本单位企业定额编制投标报价的,企业定额必须先报省招投标应用信息数据库备查,评标时便于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查阅和对比,企业定额中的内容一般应当采信。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投标正常秩序,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系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系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必须实行招标:(一)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集体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程。
前款规定的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总投资50万元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装饰装修和技术改造工程,应当实行招投标方式发包;限额规模以下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以下简称招标人)可报经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后按规定直接发包。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宜进行招标的工程,可以直接发包。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部门。
具体的监督管理工作可委托其所属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依法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江西资格预审文件范本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三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文件赣建奉新招字[2012 ] 第044 号招标项目:雅阁春天35#38#41#42#43#44#招标人:奉新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施克荣联系人:刘李斌电话:编制时间:2012年10月22日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二0一0年说明1、资格预审工作由招标人负责实施;2、资格后审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3、资格审查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实事求是的原则;4、本表由招标人填写;5、本文件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
一、投标资格审查须知(二)前附表(三)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1、该工程招标人已按有关规定完成了项目批准、招标告知、公告等手续及投标报名,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工程招标范围:土建工程2、标段的划分:共一个标段(四)投标资格审查条件:投标申请人应满足资格条件,并应提供下列证件及材料。
1、提供具备被授予合同资格和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相关材料。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的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必须由注册建造师担任,并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书)和本人身份证(本人必须到场)。
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应符合承接工程项目的有关规定。
6、业绩要求: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投标备案通知材料原件、建造师及“五大员”岗位证,建造师及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7、所有证件(书)原件查验后留下经投标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当场退回原件;(五)其它规定1、招投标单位应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建招[2009]9号)文件。
2、投标申请人应承诺其编制投标审查文件与递交投标审查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审查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招标人允许投标人自行选择招标标段。
二、投标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方法:(一)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的标准和方法:采用《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投标资格预审试行办法》(赣建字[2004]10号)进行资格预审。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4.01.04•【字号】赣建字〔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着力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我厅制定了《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行)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年1月4日附件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方式的实施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2019年修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赣府厅发〔2020〕34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评标办法

一、开 标(2)
(二)、参加投标的资格预审合格人在9家以上的 按下列顺序: 查验文件密封有效→抽取下浮让利系数β值→抽 取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值→开启商务标并宣布投标 报价→确定合理低价D值→将等于大于合理低价的 前7家投标报价从低到高排序→开启技术标→送审 (当技术标出现重大偏差而少于规定的评审投标人 数量时,按报价排序依次补充进入技术标评审)→ 公布技术标评审结果→排序前三名的商务标评审。
投标报价平均值(P)的计算(2)
α---取费类别调整系数 当Ap值大于或等于0.94M值时,一类工程1.0 (含市政);二类工程1.01;三类工程1.015,四类 工程1.02。 当Ap值小于0.94M值时,一类工程1.01 (含市 政);二类工程1.015;三类工程1.02,四类工程 1.022。
合理竞争报价人数为五家以内时,当场 随机抽取三个合理竞争报价计算平均值; 合理竞争报价人数为六至八家时,当场 随机抽取四个合理竞争报价计算平均值; 合理竞争报价人数为九家以上,当场随 机抽取五个合理竞争报价计算平均值。
确定中标排序
1、P值以下有三家或以上,取P值以下第三个接近 P值的排序第一; 2、P值以下不足三家或全部大于P值的,取最低投 标报价排序第一; 3、大于排序第一的其他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序; 4、前七名排序出现废标时,按顺序依次候补进入 排序。 5、排序第一、二、三名中投标报价有并列者,以 评审主材价格累计总价低者排序在前或在招标文件 中事先约定随机产生排序。
评标办法
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合理低价法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
赣建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2005]6号 赣建招[2007]24号修改
江西省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江西省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深化设计改革,鼓励竞争,促进技术进步,提高设计的质量、水平和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局令第2号)、《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设计招标是指对各类房屋建筑(民用建筑、工业建筑、构筑物及其装饰装修等)的工程设计进行的招标。
工程设计一般采用方案设计招标。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设计招标投标活动。
工程设计招标不受部门、地区的限制,凡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证书的设计单位,均可按照批准的证书等级和业务范围参加相对应的工程设计投标。
第六条凡符合《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五条至第十条规定范围的工程设计,又符合下列规模标准之一的,必须按本办法实行设计招标。
(一)工程设计费单项合同估算价(以国家设计收费标准为依据估算,下同)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1—(二)工程设计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项规定的标准,但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第七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政府审批的项目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二)抢险救灾的;(三)主要工艺、技术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四)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五)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设计单位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六)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原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的。
关于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

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实施电子化招投标及计算机辅助评标有关事宜的通知各设区市招标办、有形建筑市场,省冶金、农垦、南昌铁路建管站(办),南昌经济(高新)开发区招标办:《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赣建字[2010]1号,以下简称新《评标办法》)已印发,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为全面贯彻执行新《评标办法》,以及全面推广运用电子化招投标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以下简称电子化招评标系统),与新《评标办法》相配套使用的电子化招评标系统已改版完毕,将于2010年7月1日开始同步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关于在我省设区市全面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的通知》(赣建招标[2009]09号)文件在推行电子化招投标及计算机辅助评标中发挥了积极作用,附件中的《电子化专用示范格式文本》已无法与新《评标办法》配套使用,因此,按照新《评标办法》的要求对原电子化招标纸质专用格式文本进行了改版(详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赣建招标[2009]09号文件以及与其相关的有关文件仍继续执行。
二、已推广运用及完成试运行电子化招评标系统的设区市和县(市),请继续做好全面推广运用电子化招评标系统的工作,在2010年6月15日前与我办联系,以便安排软件系统开发单位免费上门安装适应新《评标办法》的电子化招评标系统,并进行调试和培训。
同时,请作好全面贯彻执行新《评标办法》和与其配套使用的电子化招评标系统的各项准备工作。
尚未试运行的设区市和县(市),直接使用改版后的电子化招评标系统进行试运行。
三、电子化招评标系统软件开发单位,在对新《评标办法》和《示范格式文本》系统软件升级、改版过程中,应集中人力、物力,科学的安排工作进度,控制好时间节点,保证在6月20日前完成软件升级和调试工作,7月1日前完成所有交易中心的安装、调试和培训工作。
各设区市和县(市)在推广运用期间如发现问题,请直接向我办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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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评标办法(试行)(赣建招标[2007]5号) 江西省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评标办法(试行)为保证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以下简称设计)招标评标工作的公正性,促进公平竞争和设计工作质量、水平的提高,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设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设定分值为100分。
其中技术标(方案设计)80分,商务标(报价、综合素质)20分,综合得分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排序)或者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
开标和评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并按规定程序进行。
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构筑物和单项专业工程设计招标参照本办法执行。
开标一、开标准备工作(一)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接受投标文件,并登记保管;(二)在规定时间宣布开标会开始,并点到。
二、开标程序(一)查验各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的证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当众宣读;(二)介绍参加开标会的行政监督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三)宣布主持人、唱标人、监标人、计分人、记录人;(四)宣布开标会纪律和注意事项;(五)介绍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情况(专家名单不得介绍);(六)宣布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七)查验外省进赣投标备案手续原件和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及招标人开具的收据原件;(八)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确认密封是否有效;(九)当众开启技术标,查验标书签章情况并确认有效后,送评标委员会评审;(十)按评标办法规定,在开标现场查验各投标人参与计分的材料原件或证书原件(不含证明材料),当场核验并预计分。
待开启商务标后,预计分送评标委员会确认;(十一)公布技术标得分;(十二)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人代表当场随机抽取一个设计收费竞争系数;(十三)开启商务标,查验标书签章情况并确认有效后,宣布投标报价等内容;(十四)送评标委员会评审,评标委员会统计各投标人总得分,推荐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排序),并签名确认;(十五)公布总得分,宣布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十六)宣布开标、评标会结束。
投标人提供的参与计分的证件(书)、材料一律当场、当时、当众出示,否则不予计分。
评标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及本办法进行评标。
详细评审某项评分内容计为零分时,评标专家应说明计零分的依据及理由,未说明依据及理由的,该评标专家评分作废。
一、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按《江西省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暂行办法》(赣建字〔2006〕7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评审投标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偏差和细微偏。
其次审查投标文件是否有不符合城市规划、建筑安全及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情况,有上述内容的作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应逐项列出各投标文件存在的全部偏差和废标内容。
(一)对重大偏差和废标的认定重大偏差和废标应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评标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重大偏差和废标的规定,认真公正地进行认定,必要时应采用询标方式听取投标人对相关问题的解释。
重大偏差和废标认定后,全体评委应签名。
评标委员会不得任意扩大重大偏差和废标的认定范围。
(二)对细微偏差的认定非重大偏差的偏差,认定为细微偏差。
细微偏差系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信息不会对其它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在评标结束前,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书面补正,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予以书面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处理或者否决其投标。
二、详细评审(百分制评分)评标方法、标准具体如下:(一)技术标(方案设计)评分(80分)专家对技术标独立评标计分,取所有专家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
1、工程设计目标控制(12分)目标控制应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
投标文件目标控制的制定应满足招标文件的合理性要求,评分详见技术标专用格式。
(1)设计质量目标控制(3分)①控制目标明确1分,基本明确0.5分,不明确0分;②控制方法合理可行2分,基本可行1.5分,不可行0分。
(2)设计进度目标控制(3分)①控制目标明确1分,基本明确0.5分,不明确0分;②控制方法合理可行2分,基本可行1.5分,不可行0分。
(3)设计投资目标控制(3分)①控制目标明确1分,基本明确0.5分,不明确0分;②控制方法合理可行2分,基本可行1.5分,不可行0分。
(4)设计安全目标控制(3分)①控制目标明确1分,基本明确0.5分,不明确0分;②控制方法合理可行2分,基本可行1.5分,不可行0分。
2、方案设计评审(68分)评标时按招标文件的约定选择相对应的建筑类型评分标准进行。
(1)公共建筑(含单幢综合类建筑)(68分)①建筑创意(37分)A、立意新颖12分,立意一般6分;B、外观、造型整体效果最佳25分,整体效果较好12分,整体效果一般6分。
②功能设计(18分)A、总平面布置合理4分,基本合理2分,不合理0分;B、平面功能设计合理4分,基本合理2分,不合理0分;C、是否符合现行建筑设计标准、规范(规程)6分;其中:a、符合制图标准0.5分,不符合0分;b、符合城市规划要求1分,不符合作废标处理;c、符合建筑安全要求1分,不符合作废标处理;d、符合建筑防火要求1分,不符合0分;e、符合建筑环保要求1分,基本符合0.5分,不符合0分;f、符合建筑节能要求1.5分,基本符合1分,不符合0分。
D、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合理应用一项及以上的4分,基本合理应用一项及以上的3分,不合理或无应用的0分。
③经济技术指标(13分)A、建筑技术指标满足要求4分,基本满足要求3分,不满足0分;B、工程投资估算准确6分,基本准确5分,不准确0分;C、经济分析合理3分,基本合理2分,不合理0分。
(2)居住建筑(含以居住为主的综合建筑小区)(68分)①建筑创意(20分)A、立意新颖8分,立意一般6分;B、外观、造型整体效果最佳12分,整体效果较好8分,整体效果一般6分。
②功能设计(35分)A、总平面布置合理10分,基本合理6分,不合理0分;B、平面功能设计合理9分,基本合理5分,不合理0分;C、是否符合现行建筑设计标准、规范(规程)6分。
其中:a、符合制图标准0.5分,不符合0分;b、符合城市规划要求1分,不符合作废标处理;c、符合建筑安全要求1分,不符合作废标处理;d、符合建筑防火要求1分,不符合0分;e、符合建筑环保要求1分,基本符合0.5分,不符合0分;f、符合建筑节能要求1.5分,基本符合1.0分,不符合0分。
D、景观设计合理6分,基本合理3分,不合理0分;E、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合理应用一项及以上的4分,基本合理应用一项及以上的3分,不合理或无应用的0分。
③经济技术指标(13分)A、建筑技术指标满足要求4分,基本满足要求3分,不满足0分;B、工程投资估算准确5分,基本准确4分,不准确0分;C、经济分析合理4分,基本合理3分,不合理0分。
(3)工业建筑(68分)①建筑创意(12分)A、立意新颖4分,立意一般2分;B、外观、造型整体效果最佳8分,整体效果较好5分,整体效果一般4分。
②功能设计(38分)A、总平面布置合理12分,基本合理8分,不合理0分;B、平面功能设计合理6分,基本合理3分,不合理0分;C、建筑结构布置合理4分,基本合理2分,不合理0分;D、与工艺流程的配合布置合理6分,基本合理3分,不合理0分;E、是否符合现行建筑设计标准、规范(规程)(6分)其中:a、符合制图标准0.5分,不符合0分;b、符合城市规划要求1分,不符合作废标处理;c、符合建筑安全要求1分,不符合作废标处理;d、符合建筑消防要求1分,不符合0分;e、符合建筑环保要求1分,基本符合0.5分,不符合0分;f、符合建筑节能要求1.5分,基本符合1分,不符合0分。
F、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合理应用一项及以上的4分,基本合理应用一项及以上的3分,不合理或无应用的0分。
③经济技术指标(18分)A、建筑技术指标满足要求3分,基本满足要求2分,不满足0分;B、工程投资估算准确12分,基本准确10分,不准确0分;C、经济分析合理3分,基本合理2分,不合理0分。
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构筑物和单项专业工程方案设计按招标人制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
(二)商务标内容评分(20分)1、综合素质(10分)(1)资质证书评分(3分)①凭甲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计3分;②凭乙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计2.5分;③凭丙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计2分。
(2)业绩(3分)凭投标人在开标之月前36个月内,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设计过类似工程的设计合同原件、主要施工图原件、设计审查备案表复印件或者中标通知书原件按下列标准计分(每个投标人最多提供二个项目):①设计的类似工程规模(民用建筑指结构、建筑面积、层数;工业建筑指跨度和结构;构筑物指高度或容积)等于或大于招标项目的每个项目计1.5分;②按前项要求类似工程小于招标项目的每个项目计1分。
投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项目必须在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息网()或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公布的,未公布的工程项目不予计分;〕(3)建筑设计主持人执业资格(2分):凭建筑设计主持人注册资格证书原件按下列标准计分:①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其他工程设计项目主持人取得高级职称或注册资格)的计2分;②取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其他工程设计主持人取得中级职称或二级注册资格)的计1分。
(4)设计人员配套(2分)凭商务标组织结构中的全部人员的高级职称或与设计相关注册资格证书复印件(同时取得高级职称和注册资格仅计一次)按下列标准计分:①专业配套完整,高级职称和注册资格人员占60%以上(含)计2分;②专业配套完整,高级职称和注册资格人员占40%以上(含)计1.5分;③专业配套完整,高级职称和注册资格人员占40%以下计1分。
④专业配套不完整的计0分。
(5)市场行为倒扣分开标之月前12个月内,凭处罚文件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息网上公布的不良行为信息扣分。
①受建设部处罚或记不良行为的倒扣3分;②受省建设主管部门处罚或记不良行为的倒扣2分;③受市建设主管部门处罚或记不良行为的倒扣1.5分;④受县建设主管部门处罚或记不良行为的倒扣1分。
投标人提供的证件、证书、有关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2、投标报价(10分)具体计分方法:(1)公布技术标得分后,由招标人代表按招标文件的约定或者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中相对应工程的复杂程度等级确定下列其中一组设计收费竞争系数,并随机抽取一个设计收费竞争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