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大宗物品采购制度
学校大宗物资采购及管理制度

学校大宗物资采购及管理制度1. 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学校大宗物资的采购和管理流程,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公正和高效。
合理、规范的采购和管理制度对于学校的运营和发展至关重要。
2. 采购范围和标准2.1 采购范围:大宗物资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教学用品、办公设备、实验器材等。
2.2 采购标准:采购的大宗物资应符合学校的需求,并且应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
采购的物资应保证其质量和性能能够满足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需求。
3. 采购程序3.1 采购需求确认:相关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采购申请,并明确所需物资的数量、规格和质量要求等。
3.2 制定采购计划:采购部门根据采购需求确认的物资信息,制定相应的采购计划,并拟定采购方案。
3.3 发布采购公告:根据采购计划,采购部门发布采购公告,并通过适当的媒体渠道广泛传播公告信息,以确保供应商的公平参与。
3.4 供应商资格审查:采购部门根据相关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评估其能力和信誉情况,以筛选合适的供应商。
3.5 投标和评审:采购部门组织供应商进行投标,并按照事先确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进行评审。
评审结果应予以公示。
3.6 签订合同:采购部门根据评审结果,选择中标供应商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
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责、物资的规格和数量、价格、交付时间等。
3.7 交付和验收:供应商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货物的交付,学校进行验收,确认物资的质量和数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3.8 记录和归档:采购部门应妥善保管采购文档和合同等相关资料,并进行记录和归档,以备查档和跟踪。
4. 供应商管理4.1 供应商评估:学校应定期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估,并进行供应商绩效考核。
评估结果将作为更换供应商或调整合作关系的依据。
4.2 管理监督:学校应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供应商依法经营,遵守合同约定,并及时履行售后服务等义务。
4.3 供应商培训:学校可邀请供应商进行培训,提升其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以满足学校的需求。
学校大宗物品采购制度

学校大宗物品采购制度学校大宗物品采购制度是指学校在采购大宗物品时所遵循的一系列规定和流程,旨在确保采购过程的规范和透明,保证学校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物品质量的保证。
下面将从采购流程、采购标准和评审机制三个方面详细介绍学校大宗物品采购制度。
一、采购流程:1.确定需求: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和发展要求,各部门首先确定物品的具体需求,包括数量、规格、品牌等。
2.编制采购方案:各部门根据具体需求编制采购方案,包括采购预算、采购方式、采购范围等内容,并上报至采购管理部门。
3.公开招标:采购管理部门按照采购规定,对大宗物品进行公开招标,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
4.评审供应商:采购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参与招标的供应商进行评审,综合考虑供应商的信誉、经验、技术能力等方面,确定供应商名单。
5.签订合同:采购管理部门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供应品质和交货期。
6.验收核对:学校组织专人对采购到的物品进行验收,确认物品的质量和数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7.支付款项:经过验收核对合格后,学校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支付款项给供应商。
8.建立档案:学校将采购相关的合同、发票、验收单等文件存档,方便后续查阅和资金审计使用。
二、采购标准:1.质量标准:采购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质量标准,确保物品的质量和安全。
2.性价比标准:在保证物品质量的前提下,采购务必考虑到价格,确保采购品的性价比。
3.环保标准:学校重视环保,所采购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的环保要求,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4.售后服务:供应商必须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包括产品质保、技术支持等,以保障后续的使用和维护。
三、评审机制:1.专家评审:采购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供应商进行评审,综合考虑供应商的信誉、经验、技术能力等方面,确保供应商具备满足学校需求的能力。
2.公开透明:采购管理部门在评审过程中要公开透明,不得有任何非法或不合理的行为,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学校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学校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制度1. 引言学校大宗物资采购是指学校为满足教育教学及各项工作需要,采购数量较大、金额较高的物品。
为了规范学校的大宗物资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保证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和合理合法,学校制定了本管理制度。
2. 采购主体及范围2.1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参与的大宗物资采购活动。
2.2 大宗物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设备、实验仪器、图书资料、体育器材等。
3. 采购流程及程序3.1 采购需求确认 3.1.1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大宗物资采购需求。
3.1.2采购部门确认采购需求的合理性和优先级。
3.1.3 采购部门将需求提交给采购管理委员会审批。
3.2 采购计划编制 3.2.1 采购管理委员会根据采购需求,编制大宗物资采购计划。
3.2.2 采购计划包括采购物品、数量、预算金额、采购方式等信息。
3.2.3 采购计划经过采购管理委员会审批后,交由采购部门执行。
3.3 供应商选择 3.3.1 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制定供应商选择标准和流程。
3.3.2 采购部门通过公开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筛选供应商。
3.3.3 采购部门根据供应商的价格、质量、服务等方面综合考虑,选定供应商。
3.4 合同签订 3.4.1 采购部门与选定的供应商协商商定合同条款,并签订合同。
3.4.2 合同应明确采购物品的规格、数量、价格、交付时间等关键信息。
3.4.3 合同签订后,双方各自保留一份合同副本。
3.5 采购执行 3.5.1 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学校交付采购物品。
3.5.2 采购部门对交付的物品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
3.5.3 如发现物品有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采购部门应及时与供应商协商解决。
3.6 结算与支付 3.6.1 采购部门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和验收记录,进行结算审核。
3.6.2 审核无误后,采购部门将款项支付给供应商。
3.6.3 结算和支付过程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相关规定执行。
小学大宗物品采购制度

小学大宗物品采购制度桥东小学大宗物品采购制度为了规范学校的大宗物品采购管理,提高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现结合学校实际,特订立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1.保证质量,保证物品价格合理,性价比高。
2.公开程序,公正竞争,公正做事。
3.统一办理,批量购买,削减中心环节,降低成本,维护学校利益。
二、采购范围1.教育装备类:普教仪器、电教设备。
2.行政办公类:各种办公设备及用品、印刷。
3.图书资料类:图书阅览室订阅的各种杂志与图书资料、教辅资料。
大宗物品的界定:单次批量在0.5万元以上及单价在0.25万元以上的为大宗物品。
三、采购方式1.由上级有关职能部门组织采购(教育局相关部门或政府采购中心)。
2.依照上级有关规定,学校自行采购。
四、购物领导小组组长:z组织实施成员:Z监察成员:Z五、组织实施1.学校大宗物品采购实行计划管理(一般为年初预算中有的项目),各部门需购物品必需向校长室提交书面申请,经校务会讨论审批,总务部门负责采购。
2.金额在2千元以上的购物项目,学校指派2人以上工作人员进行采购。
购物人员应充分收集市场信息,本着节省原则,货比三家后再定价购买。
学校日常消耗品尽可能集中到批发市场采购。
金额较大的批量物品采购须保管过程性资料。
3.单位采购物品后,应组织人员进行数量、质量的验收,物品入库前,应由相关人员登记入册。
4.物品报销结算单据上必需同时有经办人、验收人、校区负责人签字。
大宗物品购买票据,必需同时附校长室同意购买的批复件,财务部门方可支出。
5.学校大宗物品需要通过政府采购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生效时间本制度从二C)一四年十月十三日执行。
如有修改,经校务会讨论决议0篇2:中学食堂大宗食品公开招标定点采购公告塘马中学食堂大宗食品公开招标定点采购公告为了确保学校食品安全、降低同学伙食成本,依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塘马中学食堂大宗食品实行公开招标,定点采购。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标内容:(一)招标项目:2023年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项目:大米、面粉、食用油、冷冻食品、猪肉、禽蛋、豆制品等(二)招标编号:mz202308;(三)供货时间:一年;二、投标人资质要求(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投标单位(人)须持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流通许可证;(三)资质要求:子包实在内容资质要求1大米(面)从事大米生产、经营三年以上,具有合法的、肯定规模的生产基地、经营资格,具有法人资格。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大宗物品公开采购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大宗物品公开采购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学校物品采购的透明度,根据《校务公开实施意见》,制订本制度。
一、公开采购的基本原则:凡学校需要购置的物品符合公开采购条件的必须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招投标,做到“事前向教师通报采购目的,事中有教师代表全程参与操作,事后及时向教师通报结果”,坚决杜绝“暗箱”操作。
二、公开采购的范围:
1.凡列入政府采购范围内的项目(具体见政府采购项目规定);
2.凡设备或大型器材单位价在五千元以上或批量较大、总价值在壹万元以上的物品;
3.凡与学生有密切关系的物品,如校服、床上用品、学生簿本;学校自编的刊物、手册等各种印刷品的印刷等;
4.食堂可定点供应的食品,如大米、柴油、菜油、禽类、肉类等必须进行公开采购。
三、公开采购的方式:公开采购的方式可以由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采购和学校自行采购的方式。
四、公开采购程序:
公开采购必须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1.发布信息和招标文件;
2.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单位编制标书;
3.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单位编制的标书,在校大宗物品公开采购小组成员(或其他教师代表)在场的情况下当众开标,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确定中标。
4.公开招投标结果在学校校务公开栏或学校网站公告。
五、公开采购的组织实施:
学校大宗物品的采购工作由校长室领导下的校大宗物品采购小组具体操作实施。
六、未尽事项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学校_大宗物资采购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大宗物资采购行为,确保采购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学校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大宗物资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教育教学、科研、办公、后勤保障等方面的物资采购。
第二章采购原则第三条学校大宗物资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采购活动公开透明,公平竞争,杜绝徇私舞弊。
2. 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进行采购。
3. 经济合理原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选择价格合理、性能优良的供应商。
4. 诚信履约原则:供应商应履行合同约定,确保货物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三章采购程序第四条学校大宗物资采购程序如下:1. 需求计划: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编制物资采购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学校采购管理部门。
2. 审批流程:采购管理部门对采购计划进行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
3. 询价与招标:根据采购需求,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如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
4. 中标公示: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 签订合同: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6. 采购实施: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提供货物。
7. 验收与付款:学校对采购货物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支付货款。
第四章采购管理第八条学校设立大宗物资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大宗物资采购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
第九条学校设立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大宗物资采购的日常工作,包括需求计划、询价、招标、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
第十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采购档案,对采购活动进行全过程记录,确保采购活动可追溯。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学校大宗物资采购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十二条学校对大宗物资采购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采购人员奖惩和供应商选择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学校采购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小学物资采购管理制度(5篇)

小学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一、请购1、各科教师凡要采购教学用品、教学设备等,均应填写物品采购申请表。
特殊情况应事先征得校长或总务主任同意后,并及时补填物品采购申请表。
2、各班主任一般应在开学初制定采购计划,报总务主任统筹安排。
二、审批凡请购学校办公用品者,均应由学校校长审批。
三、采购1、购买仪器、设备、材料等各种物品,由总务处按计划统一购买,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买。
在特殊情况下,必须自已购买时,须经校长批准,由总务处验收入库。
2、采购员必须凭领导审批的物品采购申请表采购,特殊情况,如:教学仪器设备可选派内行的同志协助采购,并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3、采购员必须认真负责,确保采购用品的质量,采购的用品必须交总务人员验收、登记、保管。
4、采购员不得将未进库的物品交请购者使用。
四、验收保管员必须严格审核物品采购申请表、发票与采购的物品是否相符,然后验收签名,并登记造册。
五、报销采购员向出纳报销时,发票应有采购员的经办签名,保管员的验收签名及学校领导的签批,同时要把物品采购申请表一齐上缴,出纳员方可给予报销。
六、领用1、所购物品,必须实行登记入帐制度,属固定资产类要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凭证,属低值易耗品要由学校保管员登记入帐后再领用。
所购物品要切实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2、凡属易耗物品,以不浪费为原则,根据工作需要,由使用者经总务处批准向保管室办理领用登记手续。
七、借用凡属耐用性物品,都应填借条或借用物品登记表,期限一到应及时归还。
1、校内教职工或科室借用,由校长审批出借。
2、校外单位或个人借用,须经学校领导审批,保管室方可出借。
3、若出现人为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每学期结束时,教职工向保管室借用的东西应全部归还,否则不得办理离校手续。
八、维修1、各科室、年段(班级)应在期初和期末按时把财产损坏情况书面报送总务处(或保管员),以便及早统一安排维修。
2、学校财产的大宗维修一般安排在假期进行,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3、未经学校许可私自安排维修的,维修费用自付(特殊情况除外)。
学校大宗物品采购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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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大宗物品采购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学校大宗物品采购活动,确保采购过程合规、公正、透亮,并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和品质,适用于学校全部大宗物品的采购活动。
二、管理流程1. 采购需求确认依据各部门或学校领导提出的需求,相关部门向采购部门提交采购申请,包括但不限于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用途、预算、交付期限等相关信息。
2. 采购计划编制采购部门依据采购申请内容,订立认真的采购计划,包括物品清单、供应商选择标准、采购方式、采购时间布置等,并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内部审批。
3. 供应商选择与邀请采购部门依据采购计划,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评估和筛选,确定拟定供应商名单。
采购部门向拟定供应商发送采购邀请函,并要求供给相关资质文件和报价。
4. 供应商评审与确定采购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供应商提交的资质文件和报价进行评审,综合考虑价格、产品质量、供货本领、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因素,确定最后供应商。
5. 合同签订采购部门与最后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明确合同条款、交货时间、质量标准、付款方式等合同内容,并确保双方签订合同。
6. 履约管理采购部门负责监督供应商依照合同履约,适时交付符合质量标准的物品,并进行相关验收工作。
三、考核标准1. 大宗物品采购流程合规程度考核考核指标包括:采购需求确认是否明确;采购计划是否认真、精准;供应商选择是否公正、合理;合同签订是否规范、完整;履约管理是否有效、适时。
考核标准:采购流程合规程度高,制度执行规范,得分较高;采购流程合规程度低,制度执行不符合要求,得分较低。
2. 采购效率考核考核指标包括:采购时间是否合理布置;采购流程是否高效;是否选择了具有高供货本领的供应商。
考核标准:采购效率高,节省时间和资源,得分较高;采购效率低,时间过长或无法充足需求,得分较低。
3. 采购质量考核考核指标包括:物品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质量投诉和纠纷。
考核标准:采购质量符合标准,供应商的售后服务到位,得分较高;采购质量存在问题,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不充足,得分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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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中小学校大宗物品采购制度
为了规范我镇中、小学校的大宗物品采购管理,提高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治理商业贿赂,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根据《xxx县教育系统大宗物资采购监督规程》,结合我镇中、小学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的基本原则:
1、保证质量,保证物品价格合理。
2、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办事,坚决杜绝“暗箱”操作。
3、统一办理、批量购买,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成本,维护学校利益。
二、采购的范围:
1、教育装备类:普教仪器、电教设备。
2、行政办公类:各种办公设备及用品、印刷。
3、图书资料类:图书馆订阅的各种杂志与图书资料、教辅资料。
4、饮食服务类:食堂各种物品。
5、其它大批量物资。
三、学校大宗物资采购监督的主要内容
1、对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监督。
各学校凡使用教育预算资金、专项资金和学校自筹资金购买单件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或批量价值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教育、教学、办公、生产、生活用仪器、设备、设施、图书资料、粮油食品及各种原料材料等物资,必须先制定计划、编入学校预算,并上报局纪工委和中心校备案。
2、对大型仪器、设备、设施采购项目论证工作的监督。
凡单件或批量价值10万元以上的大宗物资采购,各学校必须组织专家论证,并将论证报告上报送局纪工委和中心校备案,方可纳入招标工作程序。
3、各学校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釆购项目,必须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再由本学校不少于6人参加的采购小组进行釆购;3万元以上(含3万元)5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要通过邀请招标或议标确定中标单位,再由本学校不少于5人参加的釆购小组进行釆购;1万元以上(含1万元)3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要由本学校不少于4人参加的釆购小组进行市场调研,通过邀请招标或询价、比价等方
式进行集体商谈、集体采购;1元以下(含1万元〉的项目必须由本学校不少于3人参加的采购小组共同参与采购。
纳入政府釆购的项目要按政府釆购的要求办理好有关手续,并按本制度规定的程序操作。
4、对大宗物资采购程序的监督。
凡纳入招标范围的大宗物资采购,各学校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能,不断完善招投标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主动接受县教育局纪工委和中心校对招标程序的合法性、评标专家成员结构的合理性、评标专家抽取结果的保密性、评标办法及评标过程的公正性等实行全过程监督做到招标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5、对釆购物品质量验收的监督。
质量验收由各学校技术人员、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抅、县教育局纪工委和中心校参加验收,按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严把验收质量关。
验收人员应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验收合格后方能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财务结算,并按有关规定完成资产登记。
6、釆购合同需要变更时,采购学校要组织专家论证,并将变更的内容及时书面报告局纪工委和中心校备案。
7、各学校要对每項采购的全部资料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销毁,采购文件按档案管理要求确定保存期限,从釆购结束之日起至少15年,同时将复印件加盖公章报送局纪工委和中心校存挡备案。
四、采购的方式:
1、由上级有关部门组织采购。
2、学校自行采购。
五、采购的组织实施:
1、学校大宗物品采购实行计划化管理,各部门需购物品必须向校长室提交申请,由校务会审批后,总务处方可采购。
2、购物人员应充分收集市场信息,本着节约的原则,货比三家后再定价购买。
学校的日常消耗品尽可能集中到批发市场采购。
3、学校采购物品后,应组织人员进行数量、质量的验收,物品入库前,应由保管人员进行登记入册。
4、物品报销结算单据上必须同时有经办人、验收人、学校负责人签字,结算经费的审批额度以财务规定为准,按财务有关规定进行支付。
5、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必须廉洁自律,不得收受礼金、礼
卡和有价证券,所有“折款、回扣”全部通过合同或发票明示,上交学校财务。
6、学校成立监督组织,对大宗物品采购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总务部门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学校以一定方式对采购结果进行公示。
7、学校大宗物品需要通过政府采购、部门集中采购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要求及责任追究
各学校的大宗物资釆购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校和个人,中心校根据情节轻重,年底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考评、目标管理考核、实行扣分和“一票否决”,学校和个人均不得评优评先,同时根据情节给予诫免、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移送检察机关处理:
1、学校、部门和个人将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
2、大件、大宗物品采购未报年度计划、单项计划而进行采购的或在釆购过程中,学校、部门和个人接受投标方的宴请,收受投标方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接受由投标方支付的髙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去纪律规定不该去的地方的。
3、资格审查、考察情况、招标情况及开标结果没有作详细记录、归档,备案造成损失过失的。
4、招(议)标人员没有严格遵守采购工作中的保密要求,直接或间接向供货方泄露本学校有关釆购秘密的。
5、与投标方串通,进行虚假招标等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
6、擅自提高釆购标准的。
7、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入签订釆购合同的。
8、大宗物资釆购后未进行验收及釆购、招投标抽查中出现问题的。
9、未按本制度规定的程序操作的。
10、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形。
二〇一二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