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图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保障房方案审批流程图
环京地区房地产五证办理流程

房地产公司五证办理基本流程一:国有土地使用证(略)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现场要求①1、平整、无地上物②2、根据用地红线有可见围挡③3、无挖土、动工2:申请流程①凡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定点申请;②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用地项目的性质、规模等,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初步选定用地项目的具体位置和界限;③根据需要,征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用地位置和界限的具体意见;④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向用地单位提供规划设计条件;⑤审核用地单位提供的规划设计总图;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申报资料①申请表(填写完整,在建设单位处加盖公章)②书面申请书(A4纸,电脑打印,加盖公章)③行政许可申请书(填写完整,加盖公章)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红章彩印,含出让地块规划条件及范围附图)⑤地块勘测图(测绘、土地局盖章(80坐标系))⑥建设项目批准或者核准、备案文件(彩印(发改委办理)【核准批复(证)】或备案证)⑦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申报(法人申报省略))4:报批流程①市区报批流程上报审批局→上报市规划局→现场勘查→流程签批→市政府签批→取证②开发区报批流程上报开发区住建局→转至市自规局→现场勘查→流程签批→市政府签批→取证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现场要求③平整、无地上物④根据用地红线有可见围挡⑤无挖土、动工2:申请流程⑥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工程设施的单位与个人,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申请⑦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征求并综合协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意见,审定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方案⑨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建设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图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申报资料①建设工程规划申请书(填写完整,建设单位处加盖公章)②行政许可申请书(填写完整,申请人处盖公章)③书面申请书(说明项目概况,加盖公章)④土地证(彩色复印件(报件时须带原件审核))⑤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彩色复印件)⑥规划定位图(彩色复印件)⑦工程效果图(彩色复印件(包括夜景效果图))⑧委托书(填写完整,加盖公章)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⑩联审意见与结论(彩色复印件)11 保障房配建合同(彩色复印件)12 发改委投资计划(彩印(发改委办理))13 环境影响报告表(彩印(环保局办理))14 三维数据入库确认单(原件)15 其它补充材料4:报批流程①市区报批流程上报审批局→上报市规划局→现场勘查→流程签批→市政府签批→取证②开发区报批流程上报开发区住建局→转自市自规局→现场勘查→流程签批→市政府签批→取证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1:施工证办理流程图审合格书备案(住建局质安科)①立项批复后进行网上申报,由甲方发起,勘查单位、桩设计单位、主体设计单位依次上传项目信息,图审公司进行审图工作,待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上报住建局质安科进行图审备案2:直发包备案(住建局招标办)所需资料①直发包登记表(人员、造价、工程概述)②建设单位营业执照、资质、备案人员证件)③授权委托书、经办人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④直发包情况说明⑤社会投资项目发包人承诺书⑥建设单位企业组织架构⑦立项批复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⑨资金落实证明⑩专款专用证明11 图审合格书12 三通一平证明13 组价书(预算清单)14 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备案人员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需核验)注意事项①根据项目规模、基坑深度等因素确定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证书等级、八大员备案人员数量,避免因备案人员不足导致无法发包②总包备案人员证书应选用住建系统颁发的,社会培训机构颁发证书一律不得使用3:施工合同备案所需资料①施工备案合同②建设单位支付保函(沟通财务前置出具保函)③施工单位履约保函注意事项①合同内容里项目概述、金额、工程名称及开竣工日期应与直发包备案登记表内容吻合;前置建设局审查,避免正式备案时出差错,提高工作效率。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深圳市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房屋建筑工程类:审批总时限41个工作日)
第一阶段-立项及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审批时限18个工作日)
第三阶段-施工许可阶段(审批时限3个工作日)
项目建议 书编制单 位委托
规划设计单位 委托
初勘、可研单 位委托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按项目 实际情况可在方案设计完成
后进行)
土石方、基坑支护以及桩基 础施工图设计
土石方、基坑支护以及桩基 础施工招标、监理招标及合
同签订
施工图设计 (完成)
施工图设计文件
施工单位招标及合同签订
第四阶段-竣工验收(审批时限15个工作日) 联合测绘
行政 审批 主线
在“多规合一”平台进行项目前期策划工作
行政 审批 辅线
投资项 目在线 审批监 管平台
规划 自然 资源 部门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3个 工作 日
发改 部门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4个 工作 日
规划 自然 资源 部门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或规划设计要点)
5个 工作 日
发改 部门
项目概算审批
8个工作 日
投资项 目在线 审批监 管平台
10
规划自然 资源部门
规划设计单位 委托
初勘、可研单 位委托
技术 流程 关键 节点
提出 建设 意向
项目建 议书编 制和论 证申报
空 间 初 步 论 证
项目建 议书论 证和批
复
可研报 告编制 和论证 申报
可研报 可行 告论证
空
间
根据推送至在线
详
平台的信息确认
审批制项目流程图

审批制项目流程图
核准制项目流程图
一、划拨用地项目
依 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国发〔2004〕
20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 6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08年实施);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7号)(2004年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89年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00年实施);
二、招拍挂用地项目(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投资项目)
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国发〔2004〕20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 6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08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89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00年实施);
备案制项目流程图
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国发〔2004〕
20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
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 6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九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00年实施);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项目备案需提供材料:
项目所在地或行业主管部门、企业要求项目
备案的申请文件;项目备案报告。
项目建设报批报建流程图

1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12.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该项目有关人员的任职文件;
13.缴纳费用的凭据。
中标额的2.2%。缴纳 综合交易服务费。
十
其他配套手续的
完善
口
天燃气公司
相关资料、签定合同、缴纳相关费用
根据工程进度 办理
供气
区供电局
供电
自来水厂
供水
电信局 市有线电视 台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 格证
办理程序:申请一审 核一办备案登记证
11.公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12.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13.施工单位提供的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的
有关证明
14.市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
15.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16.法律、法规等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防雷、高切 坡、人防、航道、港监等)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投资许可证等相关资料;
8.完清土地出让费。
五
1
立项审批
计统局
1.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划拨决定书;
2.建设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
3.房地产开发项目应有建设单位的开发资质证书;
4.《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登记表》
5个工作日
立项批复
办理程序:申请一审 查
2
委托初设 (监理、勘 察、设计招 标)
接入通讯设备
接入有线电视网
宽带公司
接入宽带网
十
申办商品房 预售许可证
土房局
1.商品房预售申请书
2.工程进度报告
3.国土证等相关资料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保障房申请流程

保障房申请流程保障房申请流程保障房申请流程【1】1、救助对象申请;2、居委会初审(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3、基本符合条件;4、当事人按要求填写《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后对申请人入户调查,并报街办(镇)张榜公布;5、社区居委会在收到《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调查审核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报区建管局房管办(认为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房委会,有居委会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6、区建管局对街办(镇)上报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作出决定。
7、批准给予享受的,通知街办及居委会并有居委会通知当事人,并在社区居委会张榜公布15个工作日。
(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8、当事人到区建管局领取住房钥匙并入住。
北京保障房申请流程【2】(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申请条件:1. 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以下统称“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
2.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3.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
所需材料:1.“三房”轮候家庭申请公租房所需材料2.符合其他条件家庭申请公租房所需材料配租标准:优先配租: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优先配租;申请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成年孤儿优先配租。
租赁期限: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由双方约定,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可以按月、季或年收取,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
(二)廉租房申请申请条件:1. 申请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连续一年低于580元。
1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6960元,2人户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
房建及市政项目开发报建流程图及报建资料(报件程序)

页脚内容建设报件流程图及报件资料(房建及市政项目)1、发改委立项或者备案2、规划选址意见书3、规划用地许可证4、规划方案审查预审附1、环评咨询意见(区环保局办理)(委托环评单位按环保局要求制作环评报告并取得环保局的批复)建委初设消防初设5 7、建委初设审查 绿化初设防雷初设市政委 人防初设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9、施工许可证 10、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同时办理施工审查备案)(建委)(红色字体为房建必备项)页脚内容建设报件流程图及报件资料一、发改委立项或者备案1、同意某地块农转非安置房开展经济适用房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市国土局)(仅经济适用房需要办理)申报资料:1、区政府向市国土局的函告2、区房管局的请示3、建设单位申请4、土地权属证明5、符合控规要求的证明(区规划局办理)6、建设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7、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批件时效:全部资料递交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核发批文。
2、发改委立项或者投资备案申报资料:1、备案申请2、企业营业执照3、组织结构代码证4、项目前期工作通知批件时效:全部资料递交后二个工作日审核批准。
本阶段所需工作日为二十二个。
二、规划选址(国有投资且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才办理,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直接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规划选址申请表(原件1份)2、书面申请(原件1份)3、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原件)(各1份)4、1:500——1:1000现状地形图(勘测室盖章现状章的)及光盘(图原件1份、光盘只是现状图,没有红线的)5、国土红线图或国土证(复印件1份)批件时效:五个工作日内受理回复,全部资料递交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准。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原件1份)2、书面申请(原件1份)3、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原件)(各1份)4、1:500——1:1000现状地形图及电子文档(含地下管网)(原件1份)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图(复印件1份)6、发改委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1份)批件时效:五个工作日内受理回复,全部资料递交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准。
西安市商品住房项目配建租赁型保障房实施细则

西安市商品住房项目配建租赁型保障房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毕业生及引进人才的住房问题,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按照《关于进一步稳定住房市场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发〔2017〕5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行政管理区域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航空基地等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规划区域范围内,商品住房项目配建租赁型保障房的建设管理。
第三条上述区域内新出让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含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的项目,不含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配套开发部分),按照不低于宗地住宅建筑面积5%的比例,实物配建租赁型保障房。
第四条开发区规划区域范围内的商品住房项目也可通过集中建设完成配建任务,集中配建项目的选址、规划等建设方案事先必须征得市房管、规划部门同意,并按照《西安市集中配建租赁型保障房项目规划选址及配套设施建设指引》执行。
第五条商品住房项目配建租赁型保障房建设用地实行出让供应,开发区集中配建项目建设用地也可实行划拨供应;国土部门应在不动产权证书中载明建设用地面积。
市国土部门对符合配建租赁型保障房的商品住房项目,应在土地出让公告中明确配建比例、配建面积等内容;对符合集中配建租赁型保障房的商品住房项目,应在土地出让公告中载明配建方式、配建比例、配建面积、配建资金标准等内容。
第六条配建租赁型保障房应坚持与商品住房项目建设同设计、同配套、同竣工、同交付的原则,具体按照《西安市配建租赁型保障房户型面积和户内装饰装修设计指引》执行。
第二章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第七条商品住房项目配建租赁型保障房工作流程及责任分工:(一)市规划部门将纳入配建租赁型保障房要求的宗地规划条件,发送市国土部门、抄送市房管部门。
(二)市国土部门依据宗地规划条件进行土地出让。
(三)发改部门受理项目备案信息。
上海保障性住房审图要点

保障性住房设计质量审查控制手册
第一章 建筑总平面
1、 总平面设计深度不符合要求——未注明技术经济指标;未明确周 边环境地形地物;未明确周围市政道路和相邻场地、水面等的控 制标高;未标明室外场地标高及道路坡度、宽度;未标明道路红 线、用地界线、河道蓝线及建筑后退距离等。
◆规范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 年版) 第 4.2.4 条:总平面图 1 保留的地形和地物; 2 测量坐标网、坐标值; 3 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用地红线
6 挡土墙、护坡或土坎顶部和底部的主要设计标高及护坡坡度; 7 用坡向箭头表明地面坡向;当对场地严整要求严格或地形起伏较大时,可 用设计等高线表示。地形复杂时宜表示场地剖面图; 8 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9 注明尺寸单位、比例、补充图例等。 ●掌握原则 此类内容对项目非常重要,应收集掌握周边基础资料,日照分析主客体范围 内的所有项目均不得遗漏,并在总图中按深度规定标明。
明确日照分析结论,不满足日照要求的住房明确其编号、位置及其用途,应严格 执行。
4、 场地竖向设计未考虑周边城市道路的控制标高或与相邻地块标高 不协调,缺少排水措施。
◆规范规定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第 4.1.3 条:基地地面高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地地面高程应按城市规划确定的控制标高设计; 2 基地地面高程应与相邻基地标高协调,不妨碍相邻各方的排水; 3 基地地面最低处高程宜高于相邻城市道路最低高程,否则应有排除地面水
高及覆土高度限制;
-1-
保障性住房设计质量审查控制手册
4 广场、停车场、运动场地的设计标高,以及景观设计中水景、地形、台地、 院落的控制性标高;
5 道路、坡道、排水沟的起点、变坡点、转折点和终点的设计标高(路面中 心和排水沟顶及沟底)、纵坡度、纵坡距、关键性坐标,道路表明双面坡或单面 坡、立道牙或平道牙,必要时标明道路平曲线及竖曲线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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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流程图:
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保障房方案审批流程图
材料不合格,一次性告知申报
单位,出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附件2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石家庄市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保障房方案审批表
编号:石行审配建2018 ()
备注:
1、企业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2、如项目情况发生变更,企业需及时到行政审批局申请变更。
3、本次报批为计划配建面积及套数,实际配建面积和套数以《配建合同》为准。
4、本表一式六份。
附件 3常见错误示例:
石家庄市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保障房方案审批表
编号:石行审配建2018 ()
备注:
1、企业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2、如项目情况发生变更,企业需及时到行政审批局申请变更。
3、本次报批为计划配建面积及套数,实际配建面积和套数以《配建合同》为准。
4、本表一式六份。
附件 4常见问题解答:
1、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保障房方案中,依据政策文号严格按照规划条件引用的政策填写。
2、配建保障房配建面积的核算应按照规划的地上住宅面积按比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