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电力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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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电力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电力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电力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依法治理的原则。

第三条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电力企业应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电力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担任主任,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职工代表等组成。

第六条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讨论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第七条电力企业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灭火设备和消防通道的检查制度,保障其正常运行和畅通。

第九条电力企业应定期开展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条电力企业应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存储和管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定期组织危险化学品的清理和更新。

第四章人员保护第十一条电力企业应加强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火灾防控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二条电力企业应制定员工疏散和逃生预案,确保员工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安全有序地疏散。

第十三条电力企业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四条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员工的消防安全档案,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

第五章火灾预防第十五条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六条电力企业应加强电气设备的维护与管理,确保电气设备运行安全。

第十七条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火灾警报装置,及时发出警报,组织疏散人员。

第十八条电力企业应加强火灾监控,建立健全火灾监控系统。

第六章火灾应急响应第十九条电力企业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级应急指挥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二十条电力企业应加强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扑灭火源。

电力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篇)

电力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篇)

电力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和协助供电企业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是电力部门消防管理人员的重要职责,也是做好安全供电和安全管理工作重要内容之一,供电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电网安全供电的可____性,所以及时查找和消除火灾事故隐患是确保电网安全运行的基础,是我们电业职工的重要职责,也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的需要。

为此消防安全管理应做好五个环节:一、切实做好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消防监督《消防法》中明确规定一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工程图纸,必须经过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审核,《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中也明确了新投产设备要执行“三同时”的规定,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各项电力工程达不到“三同时”的,电力企业第一防火责任人应拒绝验收。

从一定意义上为消防、安全工作奠定了法律基础。

电力部门的消防管理人员应从规范、标准入手,重点是审核有无违反规范和标准的地方,消防设施的配置和消防器材的种类是否满足实际安全运行条件,布局是否经济合理,运行是否安全可____,同时也应避免因主管领导未交办,我不插手的思想。

因为供电企业任务繁重,主管领导也有一时工作疏忽时候,所以供电企业保卫(消防)部门的管理人员一定要从全局利益考虑,切不能因小失大,严格认真地履行《消防法》和《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二、严抓细管消防设备施工与安装质量目前消防工程施工安装单位,名目繁多,施工安装水平相差很大,技术人员力量也各不相同,这就要求电力消防管理部门协同有关施工管理单位,严格把关,选择施工安装质量好、技术力量强,讲信誉的单位承担消防工程建设,施工单位的选择应归口管理,防止多口选择施工单位,引起消防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上的混乱,这是确保消防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关口,要严格控制管理,基层单位消防设备的更新、改造、迁移工作,应统一经电力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招标和委托施工安装,公开招标和委托施工安装,不是撒手不管,施工单位安装质量的好、坏与否,对供电企业能否可____安全运行至关重要,因此,应协同施工单位做好这方面的工作,严格要求,严格管理,防患于未然。

电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电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电力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力行业所有生产、施工、运行、检修等环节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电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电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级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电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一)制定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二)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电力设施安全。

(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及时更新、完善。

(四)组织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六)组织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总结经验教训。

第三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第七条电力行业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技能考核,确保其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四章消防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第十条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电力设施、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等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一条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确保电力设施安全。

第十二条对重大火灾隐患,应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制定整改计划,限时整改。

第五章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第十三条电力行业应建立健全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五条消防设施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六章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与应急演练第十六条制定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明确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程序、措施和责任。

供电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内容

供电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内容

供电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内容
一、组织机构与责任
供电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详细的消防安全职责分工。

各级管理人员要定期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并负责组织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演练活动。

二、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
公司应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消防知识、火灾预防、初期火灾扑救、疏散逃生等。

通过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消防设施与器材管理
公司需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消防设施包括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手提式灭火器等,器材包括消防服、消防斧、防烟面具等。

四、火灾隐患排查与整改
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不留死角。

特别要加强对电气设备的检查,防止因电气故障引发火灾。

五、应急预案与演练
制定详细的火灾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报警流程、人员疏散路线、应急联络网络等。

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

六、火灾事故处理
一旦发生火灾,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

同时,要保护好现场,为火灾原因调查提供便利。

火灾事故后,要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七、监督检查与评估
公司应定期对消防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效果进行评估。

通过监督检查和评估,不断完善消防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八、法律法规与政策遵守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更新和完善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管理措施符合最新的法律法规要求。

电力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电力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电力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1 目的为了保证电力企业的消防安全,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电力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包括发电厂、输电站、变电站、供电所等。

二、组织机构2.1 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由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2 设立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协助管理委员会开展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由专职人员组成,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职责分工3.1 企业领导班子负责制定消防安全管理目标和政策,并进行重要决策。

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确保资源投入和支持。

3.2 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制定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供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

3.3 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审查重要消防安全事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定期检查和评估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

3.4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企业各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协助处理火灾事故和紧急情况。

四、消防设施设备4.1 消防设施设备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配置,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4.2 消防器材应配备齐全,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泵等,并设置在易燃易爆场所和重要区域。

4.3 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不得堵塞和占用。

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标识应明确可见。

五、培训和演练5.1 对企业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意识和知识的培训,包括火灾的危害、逃生自救方法、快速报警等。

5.2 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检验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火灾逃生能力。

根据演练情况,及时改进和完善应急预案。

六、火灾事故处理6.1 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报警并联络当地消防部门。

6.2 进行火灾扑灭和救援工作时,要确保自身安全,采取合适的灭火方法,并使用适当的灭火器材。

电力单位消防管理制度

电力单位消防管理制度

电力单位消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电力单位,包括发电厂、输电公司、配电公司等相关部门。

第三条电力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责、权限和措施,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第四条电力单位应当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理措施,有效预防和控制火灾风险。

第五条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自觉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第六条电力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制定消防演练计划,并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火灾事故的应急能力。

第七条电力单位应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第八条电力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消防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和记录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第二章火灾风险评估第九条电力单位应当定期进行火灾风险评估,全面了解火灾隐患,制定消除隐患的措施,并及时整改。

第十条电力单位应当建立火灾风险评估台账,详细记录消防隐患的情况和整改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持续改进。

第三章消防设施管理第十一条电力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包括消防水系统、灭火器材等相关设备的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

第十二条电力单位应当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并记录检查情况和整改结果。

第十三条电力单位应当制定并执行消防设施的维护计划,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四章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第十四条电力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报警、疏散逃生、灭火救援等应急处置措施。

第十五条电力单位应当定期组织火灾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协调能力。

第十六条电力单位应当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消防器材,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灭火和救援。

电力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电力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电力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消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

第二章消防安全职责第四条公司安委会统一领导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其消防安全职责为:(一)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二)建立消防安全保证和监督体系,督促两个体系各司其职。

(三)制定公司的消防安全目标并组织落实,定期研究、部署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

(四)深入现场,了解公司消防安全情况,推广消防先进管理经验和先进技术,对存在的重大或共性问题进行分析,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督促措施的落实。

(五)组织或参与火灾事故调查。

(六)对消防安全做出贡献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负有事故责任者,给予批评或处罚。

第五条董事长是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消防安全职责为:(一)贯彻执行消防法,保证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审批公司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并督促经营层组织实施。

(三)为公司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建立健全各级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审定公司消防安全制度,督促经营层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五)督促经营层组织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组织研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督促经营层建立志愿消防队伍。

(七)审批公司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六条总经理是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统筹协调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分管副职消防安全工作,其消防安全职责为:(一)贯彻执行消防法,保证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公司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统筹安排,组织经营层制定、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电力公司消防规章制度

电力公司消防规章制度

电力公司消防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电力公司所有部门、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是各级单位和全体员工的共同责任,每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第三条电力公司消防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管理、消防应急预案、火灾隐患排查、员工消防教育培训等内容。

第四条电力公司各级单位应当根据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和应急演练,确保火灾事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置。

第五条电力公司消防总监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协调,各级单位消防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确保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制第六条电力公司各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员和责任范围,落实消防工作的具体措施。

第七条各级单位应当设立消防安全检查小组,定期对消防设施的完好性和消防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严禁私自拆除、损坏消防设施。

第九条每个员工都要接受消防安全培训,了解消防逃生知识和应急处理方法,保持消防设施的清洁与完好,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十条电力公司要建立消防安全奖惩制度,对于积极参与消防工作、维护消防设施的员工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违反消防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员工予以处罚。

第三章消防设施管理第十一条电力公司各级单位要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完善消防设施建设和管理,确保消防设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各级单位要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修和维护,及时发现消防设施的故障和损坏,立即进行整改和修复。

第十三条电力公司要建立完善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备台账,定期进行检查和备用,确保在发生火灾事故时能够及时使用。

第十四条各级单位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队员,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和应急演练,提升员工的火灾应对能力和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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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电力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发生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国家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设备安全,保障应急救援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93)和《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06)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国华电力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二条消防工作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制管理,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三条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依照本规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和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并予以公布、实施。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各分(子)公司,也适用于其所属承包商。

第二章消防组织机构第一节消防组织第五条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公司总经理是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消防安全工作。

各分(子)公司总经理(厂长)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

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各级、各岗位的负责人是该级、该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公司生产负责人(生产副总经理)为公司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对公司总经理负责,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各项消防安全工作。

各分(子)公司生产(基建)副总经理(副厂长),为本单位生产(基建)区域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生产(基建)区域消防安全责任负责,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

各分(子)公司后勤负责人(副书记或副总经理),为本单位非生产(基建)区域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非生产(基建)区域消防安全责任负责,负责配合组织、实施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

第七条公司设立消防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消委会),统一领导和协调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条消委会设主任一人,常务副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委员若干。

1.公司总经理担任主任。

2.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担任常务副主任。

3.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担任副主任。

4.消委会委员由公司各部门正职和消委会主任、常务副主任推荐人员共同组成。

第九条消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健环监察部,是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

1.办公室设主任一人,由安健环监察部经理担任。

2.办公室成员若干,由生产、基建、消防、事故调查等人员组成。

3. 办公室设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一人。

第十条各分(子)公司应设立消委会或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1.各分(子)公司总经理担任主任(组长)。

2.各分(子)公司生产(基建)副总经理(副厂长)、后勤负责人(副书记或副总经理)为常务副主任(组长)。

各分(子)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担任副主任(组长)。

3.消委会委员由各单位部门正职和主任(组长)、副主任(组长)推荐产生。

4.消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安全技术部),是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安健环部是消防安全监督部门。

5.办公室设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一人。

6.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归口管理部门是生产技术部(安全技术部)。

7.各分(子)公司所属各部门设消防安全责任人、所属多经公司设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并设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一人。

8.班组设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一人。

第二节义务消防队第十一条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均应建立义务消防组织。

义务消防队长、副队长由各级消委会或领导小组任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建设标准1.一般防火部门,义务消防队员按照不少于员工总数10%的比例标准建设义务消防队。

2.防火重点部门,义务消防队员按照不少于员工总数70%的比例标准建设义务消防队。

3.运行人员、库房人员全部是义务消防员。

4.义务消防队员应定期接受消防培训,义务消防队每年进行一次调整和补充。

5.义务消防员消防活动每季不应少于一次,消防演习每年不少于一次。

第十三条义务消防队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工作,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是义务消防队的指定成员。

第三节专职消防队第十四条装机总容量400MW及以上大型发电厂应当建立单位消防站,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

第十五条消防站建立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的规定,并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验收。

第十六条新建发电单位专职消防队的设置,应严格执行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建设审查意见。

如需成立专职消防队,则必须在机组整套试运前完成组建工作。

第十七条专职消防队应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1.专职消防队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业务指导,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调动指挥参加社会火灾扑救工作。

2.专职消防队应当充分发挥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专业力量的作用。

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实施专业技能训练,配备并维护保养装备器材,提高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

3.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和应急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4.专职消防员消防活动每周不少于一次,消防演习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5.专职消防队的队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专职消防队消防车的配备应符合以下规定:1.按照《消防法》要求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分(子)公司,消防车的配备不少于2辆。

2.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分(子)公司,应设置消防车库,消防车库预留一个消防车位。

3.专职消防队员、扑救火灾和紧急救援的器材和设施符合专职消防队配备标准。

4.消防车装备、器材应严格执行公司《消防车器材配备标准》的规定。

第十九条对于装机容量在400MW以下的,未达到《消防法》建立专职消防站标准的各分(子)公司,应当与当地政府专职消防队同建共享,建立消防联保机制,并与地方公安消防部门签订消防安全服务合同,在合同中应明确以下条款内容:1.专职消防队到达各分(子)公司火灾现场的时间不能超过5分钟。

2.各分(子)公司一级动火作业现场必须有专职消防队员监护。

3.专职消防队对各分(子)公司所属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对重点防火区域加强定期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下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

4.专职消防队参与各分(子)公司的消防演练和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5.专职消防队参与各分(子)公司火灾事故的事故调查工作。

第三章生产厂区重点防火要求第二十条生产厂区应划分重点防火区域和部位。

重点防火区域和部位应建立岗位防火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措施,配置消防器材,制定灭火方案,并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一条重点防火区域和部位应有明显标志,并在指定的地方悬挂标示牌,其主要内容是:防火重点部位名称、防火责任人、防火重点要求和警告标示等。

第二十二条对重点防火区域和部位的岗位人员,应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防火安全技术培训。

第二十三条重点防火区域和部位如需动火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工作票管理标准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生产区消防设备设施配置应符合公司《生产区消防设备设施配置标准》的规定。

第四章消防安全职责第一节逐级消防安全职责第二十五条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1.保障公司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符合有关规定,掌握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安全工作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 批准实施公司消防安全制度、标准,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4. 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5. 批准实施公司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6. 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消防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7. 监督防火检查,监督火灾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二十六条公司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1.审核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审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审核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并检查其落实。

3.审核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并检查其落实。

4.组织防火检查,督促火灾隐患整改落实。

5.监督对义务消防队、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监督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6.监督各分(子)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维护保养工作。

7.定期听取各分(子)公司执行消防制度、标准和日常工作情况的汇报。

8.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及处理火灾事故。

9.考核各分(子)公司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10.定期向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汇报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11.完成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12.组织召开年度消防工作会议,总结全年消防安全工作,表彰先进、处罚违章、部署年度工作计划。

第二十七条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委员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审核完善公司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及考核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

2.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负责做好其管辖责任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3.监督各分(子)公司开展防火、灭火宣传教育及普及消防知识情况。

4.定期听取各分(子)公司消防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5.审核公司重大火灾隐患的解决方案,督查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6.督查各分(子)公司防火组织的建立和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执行落实情况,审查消防制度、安全疏散和灭火预案,并组织演练。

7.检查基建工程(新建、扩建、改建、装修)执行消防技术规范和履行消防审核手续工作情况。

监督基建工程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安装配备到位情况。

8.检查重点工程消防设施(设备)的安装及验收工作。

9.协调各分(子)公司、各部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十八条公司消防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责1. 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2.拟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标准,拟订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并组织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并组织落实。

4.开展防火检查,研究整改火灾隐患,制定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

5. 组织开展对义务消防队、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6.检查各分(子)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维护保养工作。

7.检查各分(子)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的履职情况对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8.审核认定各分(子)公司重点防火区域和部位及灭火预案。

参加基建工程消防建设审查会议,并提出建设审查意见。

9.参加上级召开的消防工作会议,并传达部署落实会议精神。

10.协助公安消防机关调查火灾原因,处理火灾事故,提出对火灾责任人或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

11.领导消委会办公室工作,处理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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