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温节能验收标准
保温节能验收规范

保温节能验收规范保温节能验收规范是为了确保建筑物在保温节能方面达到一定标准而进行的评估和验收工作。
以下是一个关于保温节能验收规范的1000字的简要说明。
1. 保温材料的验收:- 确保使用的保温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验收保温材料的质量,包括密度、导热系数、燃烧性能等指标;- 检查保温材料的安装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存在损坏或缺陷。
2. 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验收:- 检查外墙外保温系统的施工质量,包括保温层厚度、保温层结构、外墙面层等;- 检查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防水、防火、抗震性能;- 检查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其他建筑部件的连接是否紧密可靠。
3. 屋面保温的验收:- 检查屋面保温材料的选择和施工质量,包括保温材料的厚度、防水性能;- 检查屋面保温系统的透气性和抗压性能;- 检查屋面保温系统与其他建筑部件的连接是否符合要求。
4. 内保温的验收:- 检查内保温材料的选用和安装质量,包括隔热层厚度、密封性能;- 检查内保温系统的防潮、防霉、防火性能;- 检查内保温系统与其他建筑部件的连接是否牢固。
5. 保温节能设备的验收:- 验收保温节能设备的选用和安装质量,包括散热器、热交换器、管道等设备;- 检查保温节能设备的性能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保温节能设备的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漏水、漏气等问题。
6. 保温节能工程的验收:- 检查保温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包括施工工艺、施工质量等;- 检查保温节能工程的效果,包括室内温度、能源消耗等; - 检查保温节能工程的漏洞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以上是一个关于保温节能验收规范的简要说明,具体的规范还需根据不同的地区和建筑物的要求进行详细规定和评估。
通过合理的保温节能验收规范,可以确保建筑物在保温节能方面达到一定标准,提高建筑物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为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建筑节能验收规范

建筑节能验收规范建筑节能验收规范是对建筑节能工程进行验收的具体要求和指导文件,旨在确保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和效果,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
以下是建筑节能验收的规范内容:一、验收范围建筑节能验收应覆盖各类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大规模维修的建筑工程,包括住宅、商业建筑、公共建筑等。
二、验收标准建筑节能验收应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主要包括建筑能耗限定值、节能设备的选择和使用、隔热材料和外墙保温材料的使用等方面的要求。
1. 建筑能耗限定值根据建筑的用途和地理位置,设定相应的能耗限定值,建筑的实际能耗应不超过限定值的要求。
2. 节能设备的选择和使用节能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包括空调系统、照明系统、热水系统等。
设备的能效比和能源利用率应达到一定的要求,以确保其能够发挥节能效果。
3. 隔热材料和外墙保温材料的使用建筑的隔热材料和外墙保温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具有一定的隔热性能,有效减少能量损失。
三、验收程序建筑节能验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提交验收申请建筑业主或项目管理单位应在竣工前向当地建筑节能管理部门提交建筑节能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设计文件和施工记录等资料。
2. 确定验收机构建筑节能管理部门应根据相关规定,确定具备资质的验收机构进行现场验收。
3. 现场验收验收机构根据验收标准和要求,对建筑工程的节能设备、隔热材料和外墙保温材料等进行现场验收,并对能耗进行测量和评估。
4. 验收报告验收机构应编制详细的建筑节能验收报告,包括建筑能耗数据、节能设备的运行情况、隔热材料和外墙保温材料的使用情况等。
验收报告应由建筑节能管理部门进行评审和批准。
四、验收结果和建议根据建筑节能验收的结果,建筑节能管理部门应给予合格或不合格的评定,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对于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应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重新进行验收。
五、验收后的监督检查建筑节能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已验收的建筑工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节能效果和质量的持续改进。
建筑工程节能保温验收方案

建筑工程节能保温验收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的规模和数量不断增加,能耗也日益增大,而建筑节能保温作为降低能耗的一种重要手段,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为了保证建筑节能保温施工的质量,确保工程实现设计要求的节能目标,必须对施工工艺和质量进行严格的验收。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完善的建筑节能保温验收方案,以期能够指导和规范建筑工程的节能保温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节能减排的要求。
二、验收范围建筑节能保温验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保温材料的验收:包括保温材料的型号、规格、质量、保温性能和厚度等。
2. 保温层质量验收:包括保温层的施工工艺、质量验收以及施工记录等。
3. 保温附件验收:包括保温附件的安装位置、固定方式、质量验收等。
4. 保温施工质量验收:包括保温工程验收、保温层表面平整度、保温绝缘层接触牢固性等。
5. 保温工程完好性验收:包括保温工程施工后的完好性验收、保温层表面无开裂、掉落和渗水等。
6. 保温效果验收:包括保温层的保温性能测试、保温效果与设计要求相符的验收。
三、验收依据建筑节能保温验收的依据主要包括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等,例如《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15)、《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范》(JGJ 144-2014)、《建筑外墙外保温施工与验收规范》(JGJ/T 242-2015)等。
四、验收人员建筑节能保温验收应由专业的建筑节能保温验收人员进行,并应经过相关部门的资质认定和培训。
1. 组长:负责审核建筑节能保温验收方案,组织验收工作,监督验收过程。
2. 技术人员:负责对保温材料、保温施工工艺、保温层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
3. 监理人员:负责对建筑节能保温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验收。
五、验收流程1. 施工前验收(1)检查保温材料的选型和购买合同。
(2)审核保温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
(3)审查保温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和人员资格证明。
(4)参加建筑节能保温施工方案的讨论和确认。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一、节能设备安装和调试:1.节能设备安装是否符合相关设计要求,安装过程中是否出现损坏、缺陷等情况;2.节能设备安装后是否进行了有效的调试和试运行,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的节能效果;3.节能设备的操作、维护和保养要求是否正确传达给用户。
二、节能建筑材料使用:1.是否使用了符合国家标准的节能建筑材料,如保温材料、隔热材料等;2.节能建筑材料的使用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过程中是否有浪费、破损等情况。
三、建筑外墙保温系统:1.外保温系统的设计是否合理,保温层的厚度是否符合要求;2.外保温系统的施工质量是否过关,是否出现渗漏、空鼓等情况;3.外保温系统的固定和抹灰工艺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四、建筑玻璃幕墙:1.幕墙的设计是否满足节能要求,玻璃的选择是否合理;2.幕墙的安装是否严密,是否存在渗漏、开裂等情况;3.玻璃的透光性、隔热性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五、建筑空调系统:1.空调系统的设计是否合理,是否采用了高效节能设备;2.空调系统的施工质量是否过关,是否存在漏水、漏电等安全隐患;3.空调系统的调试和运行是否符合要求,能否达到设计的节能效果。
六、建筑照明系统:1.照明系统的设计是否合理,是否采用了节能的光源和控制设备;2.照明系统的施工质量是否过关,是否存在灯具安装不牢固、线路接触不良等问题;3.照明系统的使用效果是否满足要求,能否达到节能节电的目标。
以上是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主要指标,具体实施时应参考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根据具体工程的特点和要求进行细化和严格把控。
同时,对于验收合格的工程,还应进行竣工质量保证期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节能效果能够持续达到设计要求。
此外,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建立起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进行质量控制和验收工作,确保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得到有效的保障和提升。
外墙保温节能验收标准

8 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8.0.1 居住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在检验批、分项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并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验、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和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系统联合试运行与调试,确认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后方可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进行。
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要求。
8.0.2 居住建筑节能工程的检验批质量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 检验批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2 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3 一般项目应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合格率应不小于90%,且其余检查点不得有严重缺陷;4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8.0.3 居住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包括门窗节能工程,墙体节能工程,屋面节能工程,地面节能工程,采暖节能工程,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及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合格;2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8.0.4 居住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1 设计文件和承包合同所规定的工程内容已完成;2 单位工程所含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3 各分项工程验收记录表内容完整,填写正确,收集齐全;4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5 门窗、幕墙、墙体、屋面、地面、采暖、通风、通风与空调、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的现场复验或抽检结果,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和国家、重庆市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测、建筑设备工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结果应合格。
8.0.5 居住建筑节能工程验收时应对下列资料核查,并纳入竣工技术档案:1 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和设计变更文件;2 建筑节能工程所用主要材料、设备和构件的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检验记录、进场核查记录、进场复验报告;3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4 重要节能保温功能项目(外墙、外窗、屋面等)的现场复验或抽检资料报告;5 各分项工程的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调试记录;6 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验收记录;7 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记录;8 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报告;9 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记录;10 系统联合试运转联及调试记录;11 系统节能性能检验报告;12 其它对工程质量有影响的重要技术资料。
节能专项验收方案

一、方案背景随着我国能源消耗的不断增长,节能减排已成为国家战略。
为加强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果,确保建筑节能工程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特制定本节能专项验收方案。
二、验收目的1. 确保建筑节能工程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要求。
2. 保障建筑节能工程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3. 提高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和施工管理水平。
三、验收范围1.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分项工程,如:外墙保温、屋面保温、门窗节能、室内环境调控等。
2. 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等。
四、验收标准1. 国家及地方相关节能设计标准、施工规范、检测方法等。
2. 项目设计文件、合同文件等。
五、验收组织1. 成立节能专项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人员组成。
2. 验收小组组长由建设单位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监理单位负责人担任。
六、验收程序1. 验收准备(1)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召开验收会议,明确验收目的、范围、标准及程序。
(2)施工单位向验收小组提交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3)监理单位对验收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符合验收条件。
2. 验收实施(1)验收小组对施工过程中的分项工程进行现场查验,核实施工质量。
(2)验收小组对使用的材料、设备进行抽样检测,确保符合设计要求。
(3)验收小组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效果。
3. 验收评定(1)验收小组对查验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形成验收报告。
(2)验收报告经验收小组组长签字后,提交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
4. 验收结论(1)验收合格:各项指标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质量合格,材料、设备合格。
(2)验收不合格:存在不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质量不合格、材料、设备不合格等问题。
七、验收资料1. 验收申请表2. 验收报告3. 施工过程记录4. 材料检测报告5. 设备检测报告6. 施工单位自检报告7. 监理单位旁站记录八、验收时限1. 验收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
外墙保温验收标准

外墙保温验收标准
外墙保温是建筑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保温性能和使用寿命。
因此,对外墙保温工程的验收标准必须严格执行,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下面将详细介绍外墙保温验收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外墙保温验收标准要求在施工前,必须对保温材料的质量和性能进行检测。
保温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检测报告合格,方可使用。
同时,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施工图纸要求,选用符合要求的保温材料,并在施工前进行验收确认。
其次,外墙保温验收标准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施工。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工艺要求进行操作,保证保温材料的安装质量。
同时,在保温材料的搭接、固定和封闭处,必须符合相关标准,确保保温层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另外,外墙保温验收标准要求在施工结束后,必须进行验收。
验收时,应对外墙保温层的厚度、平整度、垂直度等进行检测,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同时,还需对外墙保温层的表面进行检查,保证无裂缝、空鼓、脱落等质量问题。
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
序。
最后,外墙保温验收标准还要求对保温工程进行档案管理。
施工单位必须做好保温工程的验收记录和相关资料的整理,建立保温工程档案。
同时,还要对保温工程的质保期进行跟踪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长期稳定。
总而言之,外墙保温验收标准对保温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验收,才能保证外墙保温工程的质量和可靠性。
因此,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外墙保温验收标准,确保每一个细节都符合要求,为建筑物的使用提供保障。
外墙保温验收标准

外墙保温验收标准外墙保温是建筑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不仅关系到建筑物的整体保温效果,还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外观和使用寿命。
因此,外墙保温验收标准的执行对于保障建筑质量、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下面将详细介绍外墙保温验收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外墙保温验收标准的执行要求严格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
在进行外墙保温验收时,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并且要求验收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确保验收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其次,外墙保温验收标准的内容主要包括保温材料的质量、施工工艺的合格性以及保温效果的检测等方面。
在进行外墙保温验收时,需要对保温材料的质量进行检测,包括保温材料的密度、导热系数、吸水率等指标的检测,确保保温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同时,还需要对施工工艺进行验收,包括保温层的厚度、平整度、垂直度等方面的验收,确保施工工艺符合要求。
最后,还需要对保温效果进行检测,包括保温层的保温性能、防水性能等方面的检测,确保保温效果达到设计要求。
另外,外墙保温验收标准的执行还需要注意验收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在进行外墙保温验收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验收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同时,还需要对验收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验收工作的安全进行。
总的来说,外墙保温验收标准的执行对于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只有严格执行验收标准,才能确保外墙保温工程的质量和效果达到设计要求,提高建筑物的整体保温性能,延长建筑物的使用寿命。
因此,各相关单位和人员都应当充分重视外墙保温验收标准的执行,确保验收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建筑工程质量的提升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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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8.0.1 居住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在检验批、分项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并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验、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和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系统联合试运行与调试,确认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后方可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进行。
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要求。
8.0.2 居住建筑节能工程的检验批质量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验批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2 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
3 一般项目应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合格率应不小于90%,且其余检查点不得有严重缺陷;
4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8.0.3 居住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包括门窗节能工程,墙体节能工程,屋面节能工程,地面节能工程,采暖节能工程,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及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合格;
2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8.0.4 居住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计文件和承包合同所规定的工程内容已完成;
2 单位工程所含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3 各分项工程验收记录表内容完整,填写正确,收集齐全;
4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5 门窗、幕墙、墙体、屋面、地面、采暖、通风、通风与空调、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的现场复验或抽检结果,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和国家、重庆市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测、建筑设备工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结果应合格。
8.0.5 居住建筑节能工程验收时应对下列资料核查,并纳入竣工技术档案:
1 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和设计变更文件;
2 建筑节能工程所用主要材料、设备和构件的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检验记录、进场核查记录、进场复验报告;
3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4 重要节能保温功能项目(外墙、外窗、屋面等)的现场复验或抽检资料报告;
5 各分项工程的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调试记录;
6 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验收记录;
7 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记录;
8 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报告;
9 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记录;
10 系统联合试运转联及调试记录;
11 系统节能性能检验报告;
12 其它对工程质量有影响的重要技术资料。
8.0.6 外墙节能构造和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验方法和取样规定,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的相关规定执行。
6.0.7 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应在监理(建设)人员见证下抽样与实施,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也可由施工单位实施;外窗气密性的现场实体检测应在监理(建设)人员见证下抽样与实施,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
8.0.8 采暖、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的主要项目及要求见表8.0.8,其检测方法应按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定执行。
表8.0.8 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的主要项目及要求
序号检测项目抽样数量允许偏差或规定值
1 室内温度
居住建筑每户有抽测卧室
或起居室1 间
冬季不得低于设计计
算温度2℃,且不应高于
1℃;
夏季不得高于设计计
算温度2℃,且不应低于
1℃;
2 各风口的风量
按风管系统数量抽查10%,
且不得小于1个系统
≤15%
3
空调系统冷热水、冷
却水总流量
全数≤10%
4 平均照度与照明功率
密度
按同一功能区不少于2处≤10%
8.0.9 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的项目和抽样数量也可以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必要时可增加其他检测项目,但合同中约定的检测项目和抽样数量不应低于本规程的规定。
8.0.10 当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 经返工、返修或更换材料、部件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节能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 经返修或技术处理能满足节能设计要求的分项工程,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8.0.11 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报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8.0.12 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之前进行,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后,应将所有的验收文件归入节能验收专篇,存档备案。
节能工程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竣工验收,不得交付使用。
8.0.13 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检验批、分项和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表分别见本规程附录B、附录C
和附录D。
1 检验批质量验收表同本规程附录B中表B1~B7.
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表见本规程附录C。
3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见本规程附录D。
附录A 居住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验项目表A1 居住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验项目
章、节号现场抽样数量抽检、复检项目
4.1 门窗节能工程气密性、传热系统、玻璃遮阳系数、中空玻璃露点
4.2 墙体节能工程
1 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
2 粘接材料的粘接强度;
3 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
4.3 屋面节能工程
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
4.4 地面节能工程
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
5
采暖节能工程
1 散热器的单位散热量、金属热强度;
2 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
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1 散热器的单位散热量、供热量、风量、出口
静压、噪声及功率;
2 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
空调与采暖系统
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
6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电缆、电线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
注:若外墙采用幕墙时参照重庆市现行《公共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J 50-070的规定执行。
附录B 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表B1 居住建筑门窗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表B5 居住建筑采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