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3项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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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目录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目录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目录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概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而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

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从业人员有发热等疾病时,应立即报告并停止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1.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2.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3. 索证索票制度4. 进货查验制度5. 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6.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7.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8.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9.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10. 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11.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12. 废弃物处置制度13.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14. 食品安全追溯制度15. 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16. 留样制度三、各制度详细内容1.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从业人员有发热等疾病时,应立即报告并停止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1)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隐患,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3)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品安全自检自查情况。

3. 索证索票制度(1)对原材料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确保其合法合规。

(2)采购原材料时,要求供应商提供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相关证件。

(3)保存原材料采购的相关凭证,以备查验。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3项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3项全
十一、内部监督与审计
11.1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内部监督部门,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审计。
11.2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11.3定期向高层管理人员汇报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确保管理层的关注与支持。
十二、法律法规遵守与更新
12.1定期对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梳理,确保管理制度与法律法规保持一致。
18.2建立国际食品安全合规体系,对出口产品进行严格审查和认证。
18.3与国际食品安全组织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和采纳国际食品安全最佳实践。
十九、供应链风险管理
19.1建立供应链风险管理体系,对供应商的食品安全管理进行全面评估和监控。
19.2实施供应链追溯机制,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能够迅速定位并采取相应措施。
二十一、食品安全绩效评价
21.1建立食品安全绩效评价体系,包括定性和定量指标,全面评估食品安全管理效果。
21.2定期发布食品安全绩效报告,向内部和外部利益相关者展示食品安全管理成果。
21.3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调整食品安全管理策略,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十二、未来展望与战略规划
22.1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制定食品安全中长期战略规划。
2.2加强对食品加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3定期对加工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三、食品储存管理
3.1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明确储存条件、储存期限和储存要求。
3.2定期对储存环境进行监测,确保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3对过期、变质食品进行及时处理,防止不良食品流入市场。
(本方案仅展示前五分之一内容,以下内容省略。)
七、食品销售与配送管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九项全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九项全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九项全文第一项: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1.2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1.3 患有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6种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或有名次按皮肤损伤未愈合的,应当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第二项:食品安全自查制度2.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2.2 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制度3.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制度。

3.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查验,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供应商名称、地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进货日期、保质期、检验合格证明等。

第四项: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4.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4.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对生产的食品进行出厂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

4.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检验合格证明等。

第五项:食品添加剂出厂检验记录制度5.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添加剂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5.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对生产的食品添加剂进行出厂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依据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依据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依据一、前言为确保我国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清单。

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1.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从业人员需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2)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2.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定期对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自查。

(2)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

3. 从业人员培训制度(1)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2)确保从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加工操作规程等知识。

4.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确保食品来源合法。

(2)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3)索取食品的相关证明材料,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4)记录购进食品的相关信息,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5.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1)设立食品存储仓库(区域),确保通风良好、符合食品存储要求。

(2)按照食品储存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分类、分架摆放整齐。

(3)定期检查食品储存状况,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6.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1)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明显标记,并单独存放。

(2)及时分析不合格原因,采取整改措施。

(3)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并记录处理情况。

7.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1)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8. 散装食品的食品安全管理内容(1)散装食品应在专设的销售区域销售。

(2)销售前对散装食品进行清洗、消毒。

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了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我们制定了以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1.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禁止患有消化道传染病、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人员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2.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参加工作。

3.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4.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

二、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1.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3.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

4.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5.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1.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2.按照有关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3.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4.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5.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6.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7.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四、食品加工操作过程与控制制度1.保持场地整洁,食品加工人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不得加工或使用。

厨师每天要对蔬菜类原料进行细致的清洗后方能加工使用。

2.食品加工人员在对原料粗加工时,要严格按照食品加工区域分类进行,生熟食品不得交叉加工,防止污染。

3.切配加工必须在专用操作台上进行。

切配加工后的食品原料应当保持整洁,放在清洁的内,并置放于货架或垫仓板上。

4.厨师在加工食品时,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未成品分开存放,未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13项)

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13项)

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13项)一、食品进货查验制度1. 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筛选,确保所有进货渠道合法、合规。

2. 对进货的食品进行严格查验,包括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等信息,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3. 对查验合格的食品进行登记,记录相关信息,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等。

4. 定期对库存食品进行抽检,确保食品质量。

二、食品储存管理制度1. 对不同类型的食品进行分类储存,生食和熟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2. 储存场所应保持干燥、通风、清洁,避免食品受潮、霉变。

3. 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食品在保质期内使用。

4. 定期检查储存环境及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食品加工制作制度1. 食品加工制作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且经过专业培训。

2. 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3. 对加工制作工具、设备进行定期清洗、消毒,防止细菌滋生。

4. 控制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的温度、时间等关键参数,确保食品熟透。

四、食品留样制度1. 对每批次加工制作的食品进行留样,确保食品质量的可追溯性。

2. 留样食品应在冷藏条件下保存,并标注留样日期、名称、数量等信息。

3. 留样时间不得少于保质期,且不少于48小时。

4. 定期对留样食品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 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小组,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审查、评估。

2. 自查内容包括食品进货、储存、加工制作、留样等环节,确保食品安全无死角。

3.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进行跟踪落实。

4. 定期对自查工作进行总结,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六、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制度1. 定期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2. 培训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

3. 培训方式可以采用授课、实操、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确保培训效果。

4. 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对未达标的人员进行补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3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3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一、为了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严把食品上市质量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加强对食品进货、入库、保管、上柜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管理,严格审验经销食品的质量及相关身份证明,确保所经销的食品质量安全、可靠。

三、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质量和标签,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同时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做好记录、保管和备查工作,批发经营部和连锁超市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并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四、对经进货审验发现食品明显存在质量问题或标识不规范、标注不真实等情况的,应拒绝进货,并及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反映。

五、对供货方不能或拒绝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有其他可疑问题的,及时与食品上标注的生产厂家进行联系查对,经查对情况不实的,拒绝进货,并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

六、经营者应加强对上柜食品的日常管理。

食品在上柜前,由负责上货人员进行感观检查,凡发现已过保质期、霉变或包装破损的食品应立即撤柜,不得对外销售;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及时发出警示,妥善处理,保质期届满一律撤柜,不得对外销售。

七、有条件的经营者自备技术设备对进货食品实行进货检验,对不具备条件的,对进货食品质量有疑义的应当送检。

八、经营者要配备专职进货验收人员或其他质量管理人员,日常加强对内部员工的食品质量检验技能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业务培训,要积极参加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培训学习和考试。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2)文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流通、餐饮和进出口食品等相关单位。

第三条地方政府应当组织制定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13项内容 超全面)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13项内容  超全面)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原料采购索证验收、使用台帐制度1、为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守法经营,依据《河北省采购食品索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采购食品时必须索取销售单位或市场出具的发票或收据等有效购货凭证。

3、初次采购的供货商必须提供其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

每次采购时应索取该生产批次产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经供货商签字或盖章。

采购冷、鲜、肉禽时,应索取定点屠宰证明和检疫合格证明,证明食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

从固定单位采购食品的,签订食品采购供货合同。

4、入库前或使用前设专人验收,查验产品包装、标识、有效凭证及一般卫生状况是否符合索证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

5、设立食品原料采购、使用台帐,登记每次交易使用情况登记内容:(1)进货时间;(2)供应商名称;(3)进货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名、厂址、规格、;(4)进货商品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情况;(5)进货商品的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6)进货商品的数量;(7)使用的食品原料应登记食品原料名称、流向、时间、规格、数量;(8)登记人签名;(9)其他情况。

(10)将有关复印件和凭证要设专用档案盒保管。

6、食品采购、使用台帐和凭证档案盒按月装订保存期不少于两年。

餐具、用餐清洗消毒制度1、餐饮具食用前必须清洗、消毒,消毒后餐具、用具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禁止重复使用的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和禁止使用不可降解材料制作的一次性餐饮具。

2、设专用的洗刷水池,不得与其它肉类、蔬菜等池混用;3、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4、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储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储存柜上有明显标志;5、餐具保洁柜应定时清洗,保持洁净。

6、未经清洗消毒的容器用具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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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3项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健康管理的范围和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参加健康检查的食品从业人员具体范围包括本店所有在职工作人员。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健康管理的组织办法:对所有进入本店工作的员工将安排其到当地的医院进行健康体检和健康证的办理,在体检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导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进入本店工作,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凡本店每年新招的人员均须上岗体检,到本店制定的市卫生防疫站进行体检,并开展健康知识培训。

检查范围包括料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等。

如果体检合格,健康知识考试合格,办理健康证,方可进入本店开始上岗工作。

如果检查出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将不予安排进入本店上岗工作。

店内办公室负责保管员工的健康证,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工个人信息、从事的岗位、健康证办理的年限、最近一次体检的时间、到期日期等信息。

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店经理负责员工健康证的年检,保证健康证合格有效,通常在员工健康证到期前,安排员工到指定市防疫站进行统一年检。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饮料生产的工作。

如员工在职工作中患有法律规定的传染性疾病,如果属于暂时性的,管理组应安排休息,待身体恢复复检合格后才能继续上岗,如果是难以治愈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管理组应安排到其它不予食品接触的岗位上。

二、食品安全员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保证食品安全员的职责和权利,确保其能够有效履行职责。

食品安全员的职责包括:检查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检查计划和方案,监督和指导食品从业人员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事故,提出改进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等。

食品安全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接受过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该制度要求食品从业人员每日进行自检自查,并及时报告和处理发现的问题。

自检自查内容包括食品的保存和储存、加工和制作、销售和服务等环节。

自检自查报告应当包括问题的描述、原因和处理措施等,并及时上报给食品安全员或管理人员。

四、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该制度要求食品从业人员在食品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具体措施包括:采购合格的原材料和食品,确保原材料和食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严格执行食品加工和制作流程,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加强食品销售和服务过程的管理,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该制度要求食品从业人员对场所及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保证场所及设施设备的卫生安全和正常运转。

具体措施包括:制定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计划,按照计划进行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工作;配备专门的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工具和设备;加强对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七、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索证索票制度该制度要求食品从业人员对进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行索证索票,并及时登记和备案。

具体措施包括:要求供货商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的产品,并提供完整的索证索票;对索证索票进行登记和备案,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核对。

八、食品贮存管理制度该制度要求食品从业人员对食品的贮存进行管理,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具体措施包括:制定贮存管理规定和流程,对食品进行分类、标识和储存;定期检查和清理贮存区域,防止食品受潮、变质和污染等问题;加强对食品贮存过程中的温度、湿度和通风等环境因素的监控和控制。

九、废弃物处置制度该制度要求食品从业人员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保证废弃物的安全和环保。

具体措施包括:制定废弃物分类和处置规定,对不同类型的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储存;配备专门的废弃物收集和运输设备和工具;将废弃物交由专门的废弃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理,确保废弃物的安全和环保。

十、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该制度要求食品从业人员对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进行公示,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具体措施包括:在食品包装上标注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种类和用量;在店内显著位置设置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牌,公示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种类和用量。

十一、食品安全责任制度该制度要求食品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负起责任,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具体措施包括: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人,建立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对食品安全进行全员培训和考核,确保食品从业人员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监测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十二、食品安全投诉受理制度该制度要求食品从业人员对消费者的投诉进行受理和处理,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具体措施包括:建立食品安全投诉受理机制,明确投诉渠道和受理流程;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对投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向消费者反馈处理结果。

十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该制度要求食品从业人员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具体措施包括: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报告和处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减少损失和影响。

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第二条的主题。

这包括制定档案和组织机构,并配备经过培训的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管理员需要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进行内部检查和记录,并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

此外,还需要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第三条要求食品安全管理员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自查表等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管理员还需要组织员工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等。

第四条要求制订定期或不定期的食品安全检查计划,并采用全面检查、抽查和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五条要求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并记录备查。

管理员需要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并及时告知改进。

第六条要求各岗位负责人和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并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第七条要求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

发现问题需要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八条要求在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需要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严重的问题需要XXX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九条要求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并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接下来是关于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的内容。

第一条要求在烹调前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能进行烹调加工。

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不能再次供应。

第二条要求在炒、烧食品时要勤翻动,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食物中心温度必须高于70℃。

第三条要求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

第四条要求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要回锅彻底加热后才能供应。

第五条要求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第六条要求加工用工具、、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刀、砧板、盆、抹布用后须清洗消毒;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必须彻底消毒。

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检验证明或检验报告,并按照产品生产批次向供货方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报告或者复印件。

四、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记录内容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检验报告或检验证明等信息。

五、食品经营者不得从经营资格不合法或不明的生产者或供货商处购进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不得销售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检验证明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六、食品经营者应当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报告相关部门。

七、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对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进行复查,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整改并报告相关部门。

1.存储环境要求:食品存储应当在通风、干燥、清洁、无异味的环境下进行,避免阳光直射、高温、潮湿等情况。

2.存储方式:不同种类的食品应当分别存放,避免混杂。

易腐食品应当放在低温环境下存放,避免与其他食品接触。

储存应当干净、无异味,密封性好。

3.存储期限:食品存储期限应当按照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要求进行管理,避免过期食品使用。

4.存储记录:应当建立食品存储记录,记录存放的种类、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存放位置等信息,以便及时掌握存储情况。

5.定期检查:应当定期进行食品存储环境、存储方式、存储期限等方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如发现过期食品,应当及时清理处理。

6.食品存储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相关培训,掌握食品存储管理知识和技能,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1、储存场所、、工具和设备应该保持清洁,设置有效的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同时,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应该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2、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 以上,并定期检查。

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3、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4、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5、餐厨废弃物应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并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废弃物收集。

餐厨废弃物与非餐厨废弃物分类收集、单独存放,并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设置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

餐厨废弃物由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与处置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并索取其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同时,保证餐厨废弃物收集、污染防治设施完好、密闭和整洁,并保持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由餐厅设置专人负责,餐厅负责人监督执行效果,并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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