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03版)g
云南03与13定额计价依据比较

39 33 27 18 30 25 20 12 27 30 26 45 26 25 25 25 32 32 32 26 24 23 30 25 20 12
安装工程-定额计价
建筑工程-清单计价
安装工程-清单计价
云南03版与13版计价依据比较分析
序号 2.5 2.5.1 2.5.2 2.5.3 2.5.4 三 3.1 3.1.1 3.1.2 3.1.3 3.1.4 3.2 3.2.1 3.2.2 3.2.3 3.2.4 费用项目名称 03版计价基数 费率(%) 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 程、房屋修缮工程-清单 按工程类别与直接工程费中的人机费之和 计价 一类工程 39 二类工程 33 三类工程 27 四类工程 18 利润 建筑工程、市政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房屋修 按工程类别与直接工程费中的人机费之和 缮工程 一类工程 27 二类工程 21 三类工程 18 四类工程 9 安装工程 按工程类别与直接工程费中的人机费之和 一类工程 20 二类工程 16 三类工程 12 四类工程 8 序号 13版计价基数 费率(%)
5.95
4.16
8 15 20
房屋建筑工程、外装饰工程 、市政工程中的建筑部分、 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人工费和机械费之和 拆除工程 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中的安 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人工费之和 装工程
18.75 5.1.1.1 15.38 5.1.1.2
12.65 2
5.2 独立土石方工程 5.3 桩基础工程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5.4 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 交、场地清一 二 2.1 2.1.1 2.1.2 2.1.3 2.1.4 2.2 2.2.1 2.2.2 2.2.3 2.2.4 2.3 2.3.1 2.3.2 2.3.3 2.3.4 2.3.5 2.3.6 2.3.7 2.3.8 2.3.9 2.3.10 2.3.11 2.3.12 2.3.13 2.3.14 2.4 2.4.1 2.4.2 2.4.3 2.4.4 费用项目名称 定额人工费单价 管理费 建筑工程、市政工程、 03版计价基数 53.23 按工程类别与直接工程费中的人机费之和 一类工程 二类工程 三类工程 四类工程 按工程类别与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 一类工程 二类工程 三类工程 四类工程 按分部分项工程人机费之和 土(石)方工程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砌筑工程 砼及钢筋砼工程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金属结构工程 屋面及防水工程 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楼地面工程 墙、柱面工程 天棚工程 门窗工程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其他工程 按工程类别与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 一类工程 二类工程 三类工程 四类工程 费率(%) 序号 13版计价基数 费率(%) 一 63.88 二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8%) 2.1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8%) 33 2.2 通用安装工程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8%) 30 2.3 市政工程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8%) 28 2.4 园林绿化工程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8%) 28 2.5 房屋修缮及仿古建筑工程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8%) 23 2.6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8%) 28 2.7 独立土石方工程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8%) 25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宣贯资料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宣贯资料第一节概述一、内容组成《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2013版)(以下简称《本规则》)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各专业工程适用范围、建筑安装工程各项费用计算方法、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二、主要编制依据(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清单计价规范》)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9个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以下简称《工程量计算规范》);(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以下简称44号文);(三)《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2003版)(以下简称《03规则》)及有关建设工程计价配套文件。
三、适用范围《本规则》与《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各专业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是编制与审查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等工程计价活动的主要依据,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参考性依据。
第二节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一、对比原《03规则》费用组成,有以下不同之处:(一)费用组成方面取消了原《03规则》费用组成在定额与清单计价模式下,费用组成不同划分的情况,本次费用组成依据44号文第二种分类“按造价形成划分”编制,费用组成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
(二)各项费用内容组成及定义方面1.分部分项工程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费定义: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
与我省03清单费用组成基本一致。
2.措施项目费(1)“措施项目费”定义中将“非工程实体”修改为“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
(2)由于新的相关工程的国家计量规范已将能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采用单价项目的方式进行编制,并相应列出了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对不能计算出的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则采用总价项目的方式,以“项”为计量单位进行编制,并列出了工作内容及包含范围,因此,《本规则》将措施项目划分为单价措施项目和总价措施项目。
云南省03定额说明

说明一、人工土石方1.土壤及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
表列Ⅰ、Ⅱ类为定额中一、二类土壤(普通土);Ⅲ类为定额中三类土壤(坚土);Ⅳ类为定额中四类土壤(砂砾坚土)。
沟槽、基坑定额,其深度按6m编制。
2.本定额按天然密实干土编制,如挖湿土时,人工乘系数1.18。
干湿土的划分,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采用井点降水的土方应按干土计算。
3.本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挖土方时如有地表水需要排除时,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
4.挖地槽、地坑已按比例进行综合,在施工中无论是挖地槽或地坑均执行本定额,不再作任何调整。
5.支挡土板定额项目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间距不大于30cm,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间距不大于150cm。
实际间距不同时,定额不作调整。
6.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
7.桩间挖土方时扣除钻(冲)孔桩、人工挖孔桩(其余桩种不扣除)体积,亦不能因打桩挤密土壤而改变土壤的类别。
8.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9.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10.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
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二、机械土石方1.岩石及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
表列Ⅴ类为定额中松石;Ⅵ~Ⅷ类为定额中次坚石;Ⅸ、Ⅹ类为定额中普坚石;Ⅺ~ⅩⅥ类为定额中特坚石。
2.推土机推土、推石碴,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坡度大于5%时,先按坡度和坡长分别折算运距,然后按运距套用相应的定额,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下列系数计算。
┏━━━━━━━┯━━━━━┯━━━━━━┯━━━━━┯━━━━━━┓┃坡度(%)│5~10 │15以内│20以内│25以内┃┠───────┼─────┼──────┼─────┼──────┨┃系数│1.75 │2.0 │2.25 │2.50 ┃┗━━━━━━━┷━━━━━┷━━━━━━┷━━━━━┷━━━━━━┛3.汽车、人力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项目中,不再另行计算。
云南省03定额说明

说明一、人工土石方1.土壤及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
表列Ⅰ、Ⅱ类为定额中一、二类土壤(普通土);Ⅲ类为定额中三类土壤(坚土);Ⅳ类为定额中四类土壤(砂砾坚土)。
沟槽、基坑定额,其深度按6m编制。
2.本定额按天然密实干土编制,如挖湿土时,人工乘系数1.18。
干湿土的划分,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采用井点降水的土方应按干土计算。
3.本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挖土方时如有地表水需要排除时,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
4.挖地槽、地坑已按比例进行综合,在施工中无论是挖地槽或地坑均执行本定额,不再作任何调整。
5.支挡土板定额项目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间距不大于30cm,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间距不大于150cm。
实际间距不同时,定额不作调整。
6.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
7.桩间挖土方时扣除钻(冲)孔桩、人工挖孔桩(其余桩种不扣除)体积,亦不能因打桩挤密土壤而改变土壤的类别。
8.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9.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10.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
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二、机械土石方1.岩石及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
表列Ⅴ类为定额中松石;Ⅵ~Ⅷ类为定额中次坚石;Ⅸ、Ⅹ类为定额中普坚石;Ⅺ~ⅩⅥ类为定额中特坚石。
2.推土机推土、推石碴,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坡度大于5%时,先按坡度和坡长分别折算运距,然后按运距套用相应的定额,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下列系数计算。
┏━━━━━━━┯━━━━━┯━━━━━━┯━━━━━┯━━━━━━┓┃坡度(%)│5~10 │15以内│20以内│25以内┃┠───────┼─────┼──────┼─────┼──────┨┃系数│1.75 │2.0 │2.25 │2.50 ┃┗━━━━━━━┷━━━━━┷━━━━━━┷━━━━━┷━━━━━━┛3.汽车、人力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项目中,不再另行计算。
云南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03电子版)

工具用具的摊销和维修费用。
(2)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指在冬季、雨季施工期间,为确保工程 质量所采取的保温、防雨措
施费用
(3)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指施工生产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及检验用具等的购置、 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 (4)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 (二)专业措施费:指施工中发生的工程专业措施费用 三、管理费:指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内容包括: (一)管理人员工资: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二)办公费: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邮电、书报、会议、水电、取暖(包 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等费用。 (三)差旅交通费: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 费,职工探亲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 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交通工具的油料、大修或租赁费。 (四)固定资产使用费: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 器等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等。 (五)工具用具使用费: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 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六)劳动保险费:指施工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异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 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金、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七)工会经费:指企业按规定从职工工资总额中计提的工会经费。 (八)职工教育经费: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规定从职工工资总额中 计提的费用。 (九)财产保险费:指施工企业管理用财务、车辆保险。 (十)财务费: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和各种费用 (十一)税金:指企业按规定交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十二)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 费、咨询费等。 四、利润: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的工程获的盈利。 五、其他项目费:指除直接工程费、措施费、管理费以外,为完成工程项目可能发生的费用, 一般包括:总包工程服务费、特种保健津贴、其他费用等。 (一)总包工程服务费:指工程施工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 的用。例如招标人部分专业工程单独分包给其他承包人,总工程与分包人交叉施工影响,或虽 不发生交叉,但总包人履行了总包责任(如现场协调、竣工验收资料整理等工作),招标人应 当向总承包人支付一定费用作为补偿。 (二)特种保健津贴:在有影响健康的未停产车间内进行改扩建施工,施工单位进入现场的施 工人员应享受的特种保健费用。 (三)其他 1、停工、窝工损失费:因设计变更或由于建设单位的责任造成的停工、窝工损失。 2、承发包双方协商认定的有关费用 六、规费:指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因工程建设必须交纳的行政事业和社会统筹性费用。包括: (一)工程排污费:指施工现场按规定交纳的排污费用。 (二)工程定额测定费:指按规定支付给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 (三)社会保障及住房公集金 1.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指施工企业按规定向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交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社 会 统 筹 部 分 )。 2.失业保险费:指施工企业按国家规定交纳的失业保险基金。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宣贯资料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宣贯资料第一节概述一、内容组成《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2013版)(以下简称《本规则》)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各专业工程适用范围、建筑安装工程各项费用计算方法、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二、主要编制依据(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清单计价规范》)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9个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以下简称《工程量计算规范》);(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以下简称44号文);(三)《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2003版)(以下简称《03规则》)及有关建设工程计价配套文件。
三、适用范围《本规则》与《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各专业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是编制与审查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等工程计价活动的主要依据,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参考性依据。
第二节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一、对比原《03规则》费用组成,有以下不同之处:(一)费用组成方面取消了原《03规则》费用组成在定额与清单计价模式下,费用组成不同划分的情况,本次费用组成依据44号文第二种分类“按造价形成划分”编制,费用组成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
(二)各项费用内容组成及定义方面1.分部分项工程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费定义: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
与我省03清单费用组成基本一致。
2.措施项目费(1)“措施项目费”定义中将“非工程实体”修改为“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
(2)由于新的相关工程的国家计量规范已将能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采用单价项目的方式进行编制,并相应列出了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对不能计算出的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则采用总价项目的方式,以“项”为计量单位进行编制,并列出了工作内容及包含范围,因此,《本规则》将措施项目划分为单价措施项目和总价措施项目。
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通知

关于发布施行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通知云建标(2003)668号省直各委、办、厅、局,各地、州、市建设局,各有关设计、施工、金融、中介咨询、建设单位,驻滇各有关单位及部队:为适应云南省建筑市场发展需要,更好地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和《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进一步推动工程造价工作市场化进程,规范建设工程承发包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省建设厅组织编制的“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以下简称新版计价依据)及其电子版定额,经审查同意,现予发布,自2003年11月1日起在全省行政区域内施行。
新版计价依据包括:《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云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细目指南》、《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划办法》、《云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计价办法》、《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云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云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云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云南省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等10个部分的内容。
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和建设部的有关规定,新版计价依据发布施行后,除国家有关部、委、办、局发布的现行电力、水利、公路、人防、化工、铁路等专业工程定额外,其它工程计价依据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一律废止。
新版计价依据是编制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拦标价的标准,也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进行工程造价纠纷技术鉴定和行政调节以及施工企业投标报价的依据和基础。
凡2003年11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定施工合同的工程,其计价办法可继续按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执行。
各地、各部门在新版计价依据的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省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反映。
新版计价依据的印发、勘误、解释、补充、修改等工作由省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具体负责。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宣贯资料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宣贯资料第一节概述一、内容组成《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2013版)(以下简称《本规则》)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各专业工程适用范围、建筑安装工程各项费用计算方法、工(一))(二)(建(三)竣工结算等工程计价活动的主要依据,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参考性依据。
第二节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一、对比原《03规则》费用组成,有以下不同之处:(一)费用组成方面取消了原《03规则》费用组成在定额与清单计价模式下,费用组成不同划分的情况,本次费用组成依据44号文第二种分类“按造价形成划分”编制,费用组成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
(二)各项费用内容组成及定义方面1.分部分项工程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费定义: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1)付的工资。
其中: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与原《03规则》的人工费中“基本工资”基本一致;津贴补贴与“工资性补贴”相近;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与“生产工人辅助工资”相近。
(2)在人工费名称定义中增补了“附属生产单位工人”。
(3)“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移入管理费。
5.材料费(1)将“工程设备费”纳入材料费。
(2)定义中删除了“构成工程实体”。
(3)定义中增加了“成品”。
(4)增加了材料原价的定义。
(5)检验试验费从材料费中移入管理费。
6.机械费机械费定义中将“建标〔1993〕894号文”(以下简称894号文)中的“仪器仪:计(2)。
(3)(4)(7)8.规费按照《社会保险法》、《建筑法》、《残疾人保障法》等规定,增加了“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残疾人保证金”。
9.税金按照财政部财综〔2010〕98号文的规定,增加了“地方教育附加”。
二、费用组成对比表第三节各专业工程适用范围一、《本规则》依据现行《工程量计算规范》,按工程性质将专业工程划分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修缮及仿古建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独立土石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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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建设厅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云南科技出版社关于发布施行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通知云建标[2003]668号签发:冯志成省直各委、办、厅,各地、州、市建设局,各有关设计、施工、金融、中介咨询、建设单位,驻滇各有关单位及部队:为适应云南省建筑市场发展需要,更好地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一2003和《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进一步推动工程造价工作市场化进程,规范建设工程承发包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省建设厅组织编制的“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以下简称新版计价依据)及其电子版定额,经审查同意,现予发布,自2003年11月1日起在全省行政区域内施行。
新版计价依据包括:《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云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细目指南》、《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法》、《云南省机械台班费用计价办法》、《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云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云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云南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云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云南省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等10部分的内容。
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和建设部的有关规定,新版计价依据发布施行后,除国家有关部、委、办、局发布的现行电力、水利、公路、人防、化工、铁路等专业工程定额,其他工程计价依据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一律废止。
新版计价依据是编制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拦标价的标准,也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造价纠纷技术鉴定和行政调解以及施工企业投标报价的依据和基础。
凡2003年11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其计价办法可继续按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执行。
各地、各部门在新版计价依据的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省建设厅标准定额处。
新版计价依据的印发、勘误、解释、补充、修改等工作由省建设厅标准定额外具体负责。
云南省建设厅二00三年十月十三日总说明一、为进一步加大建设工程造价活动市场化进程,规范造价市场各方主体的计价行为,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一2003(以下简称《清单计价规范》)、《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本规则》所称“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工程、房屋修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
二、《本规则》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工程类别的划分及适用范围、建筑安装工程各类费用计算方法、单位工程拦标价的确定、定额计价规则、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工程造价计价管理规定等七个部分。
三、《本规则》与《清单计价规范》、《云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细目指南》(以下简称《细目指南》)、《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法》(以下简称《措施办法》)、《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建筑定额》)、《云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装饰定额》)、《云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安装定额》)、《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市政定额》)、《云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园林定额》)、《云南省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修缮定额》)、《云南省机械台班费用计价办法》(以下简称《台班费用》)配套使用,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确定工程合同价、拨付工程价款、输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和基础。
四、《本规则》适用于现阶段“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两种并存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施工招投标采用何种计价模式,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确认。
五、为确保建设工程概预控制目标的实现,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属于政府性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当设置拦标价。
六、为普及和提高工程造价电算化水平,根据《本规则》和各部《消耗量定额》的电子版定额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鉴定通过,随同发行。
七、《消耗量定额》所选用的人工、材料、机械名称及计量单位与“全国统一基础定额”保持一致;各部《消耗量定额》之间,同一种材料或机械名称表述不一致的,均以电子版本为准;由于对材料、机械市场价格采集的时间不同,同一种材料或机械的单价在各部《消耗量定额》中可能存在差距,仅供参考使用。
目录第一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9)一、直接工程费: (9)二、措施费: (11)三、管理费: (14)四、利润: (15)五、其他项目费: (16)六、规费: (16)七、税金: (17)第二章工程类别的划分及适用范围 (18)一、建筑安装工程类别的划分 (18)二、适用范围 (22)第三章建筑安装工程各项费用计算方法 (24)一、直接工程费计算方法 (24)二、措施费计算方法 (24)三、管理费计算方法 (24)四、其他项目费计算方法 (25)五、利润计算方法 (25)六、规费计算方法 (26)七、税金计算方法 (26)第四章单位工程拦标价的确定 (27)第五章定额计价规则 (29)一、概述 (29)二、定额计价格式 (31)第六章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39)一、概述 (39)二、相关规定 (39)三、工程量清单编制 (40)第七章工程造价计价管理规定 (70)一、市场主体的计价管理 (70)二、计价失误的责任认定与处理办法 (71)三、合同价资料的备案和检查 (72)四、拦标价的设置及商务报价评定的一般原则 (73)五、结算与索赔 (73)第一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由直接工程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等七项费用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指施工过程中构成工程实体的各种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一)、人工费: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种费用。
内容包括:1、基本工资:指发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指生产工人在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一般情况下的施工保健费用等。
(二)、材料费:指施工过程中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和周转性使用材料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内容包括:1、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2、材料运杂费: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指在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5、检验试验费: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筑安装企业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的检验试验费用。
(三)施工机械使用费: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处运输费。
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的临时故障排除所需要的费用。
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要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用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及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及机械费用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输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能源费用。
7、其他费用: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及有关部门规定应交纳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上文中所提“人工单价”、“材料单价”和“机械台班单价”的组成同“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二、措施费: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
一般由通用项目措施费(如: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等)、专业项目措施费构成。
其主要内容详见下表,针对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可作调整补充。
(一)通用项目措施费:1、环境保护费: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2、安全文明施工费:指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3、临时设施费: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产和生活用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所发生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以及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4、夜间施工增加费: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费用。
5、二次搬运费:指因场地狭小或材料、构件无法直接运进施工操作现场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
6、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指根据《台班费用》认定的大型或特大型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除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7、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模板(如:钢模板、木模板等)、支架等周转性使用材料的支、拆、运输、施工维护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8、脚手架费: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施工维护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9、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费用。
10、施工排水、降水费: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备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11、其他费用:1)、测量放线费:指工程开工前确定建筑物位置、标高、水准点所需的人工费及仪器仪表、工具用具的摊销费和维修费用。
2)、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指在冬、雨季施工期间,为确保工程质量所采取的保温、防雨措施费用。
3)、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指施工生产所需不属于固定的生产工具及检验用具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