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工程取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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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工程试验样品采样及送检技术要求

岩土工程试验样品采样及送检技术要求

岩土工程试验样品采样及送检技术要求一、采样要求(一)土样1、采样(1)采取原状土或扰动土应根据工程性质决定。

凡是建筑物的天然地基,天然边坡,天然地层等应采取原状土;凡是路堤填料,桥头填土,地基基础回填等可以采取扰动土。

如工程对象既属天然边坡稳定,又作土方调配作为填料,除采取所需原状土外,还需取满足扰动土取样数量。

不论何种工程,如果只是要求进行土的分类,可只采取扰动土。

所取任何样品应具有一定代表性。

(2)土样可在试坑、平洞、竖井、天然地面以及钻孔中采取,所取土样应具有一定代表性,采取土样时,应让土样受到最小程度扰动,并保持土的原状结构及天然湿度;用钻机取样时,在钻孔中直径不宜小于12厘米,并使用专用薄壁取土器,以减少土的受扰动影响;在试坑、平洞、竖井、天然地面人工采样时,应将所取样品人工修削成土样筒大小的土柱,然后装入土样筒中。

(3)采取土样数量应满足所要求进行的试验项目和试验方法的需要。

采取土样数量参考下表:不同试验项目所需土样数量表注:1 土样体积φ10×20cm指标准取样筒一筒数量。

2 表中所列“取样重量或体积”均指对应项目一组土样所需数量,如工程需要做多种状态、方法试验时,应视具体情况多取样品。

3 特殊试验项目的取样数量,可酌量采取。

4 做原状土的力学试验后的多余扰动土,可供做重塑土或其他物理试验项目,可少取扰动土,但击实试验例外。

2、土样的封装(1)原状土还是要保持天然含水量的扰动土,在采取后应立即密封取土筒,不满取土筒的原状土样,土与筒壁之间的缝隙,应以近似天然湿度的扰动土充填后再行密封。

土样筒两端应加盖,取土筒上所有的缝隙均应以胶布封严并涂上融蜡。

如无取土筒,也可将取出的原状土块用纱布包裹后,全部以融蜡浇注,以防土中水分散失。

(2)土样标签,土样筒外应贴有标签,标签上应清楚记录勘察(送样)单位、工程名称、取样(钻孔或探坑)编号、取样地点、取样层位(深度)、土的分类定名、取样人、项目负责人、取样时天气和取样日期、土样原状或扰动等信息。

岩石取样方案(桩基础)

岩石取样方案(桩基础)

挖孔桩基础的检测与验收、前言重庆市在地貌形态上属低山丘陵区,冲沟、河流发育,因而建筑物基础多位于斜坡上或冲沟内。

位于斜坡上的建筑物其地基为半挖半填形式,在回填土部分采用挖孔桩基础。

位于冲沟内的建筑物一般均采用挖孔桩基础。

在挖孔桩基础的监理过程中,不论施工人员,还是监理人员,经常提出相同的问题:挖孔桩桩底达到设计标高后,取多少个岩样进行力学性能试验?桩身砼试块取多少组?桩身砼质量抽查(动测)多少组?是否进行单桩竖向承载力检测?等等。

本文对挖孔桩基础施工及验收中的几个问题从勘察、设计、施工质量验收几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的分析,重点讨论了规范中的技术要求。

文中所引用的规范条文(楷体字)为国家现行勘察、设计、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原条文(或条文说明),监理人员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直接引用。

二、桩身质量检验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桩身质量应进行检验。

设计等级为甲级、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30%,且不少于20根;其它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10%,且不少于10根。

每个柱子承台下不得少于l根(5.1.6条)。

此条规定单往单桩100%检验。

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对于一级建筑桩基和地质条件复杂或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基桩工程,应进行成桩质量检测。

检测的方法可采用可靠的动测法;检测数量根据具体情况由设计确定(9.1.4条)。

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施工完后的工程桩应进行桩身质量检验。

直径大于800mm的砼嵌岩桩应采用钻孔抽芯法或声波透射法检测,检查桩数不得少于总桩数的lO%,且每根柱下承台的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

条文说明:直径大于800mm的单柱单桩的嵌岩桩必须100%检测(10.1.7条)。

综上所述,直径大于800mm的单柱单桩必须进行100%的桩身质量检验。

检验方法应采用钻孔抽芯法,或声波透射法,或可靠的动测法。

岩土工程试验样品采样及送检技术要求

岩土工程试验样品采样及送检技术要求

岩土工程试验样品采样及送检技术要求一、采样要求(一)土样1、采样(1)采取原状土或扰动土应根据工程性质决定.凡是建筑物的天然地基,天然边坡,天然地层等应采取原状土;凡是路堤填料,桥头填土,地基基础回填等可以采取扰动土。

如工程对象既属天然边坡稳定,又作土方调配作为填料,除采取所需原状土外,还需取满足扰动土取样数量。

不论何种工程,如果只是要求进行土的分类,可只采取扰动土。

所取任何样品应具有一定代表性。

(2)土样可在试坑、平洞、竖井、天然地面以及钻孔中采取,所取土样应具有一定代表性,采取土样时,应让土样受到最小程度扰动,并保持土的原状结构及天然湿度;用钻机取样时,在钻孔中直径不宜小于12厘米,并使用专用薄壁取土器,以减少土的受扰动影响;在试坑、平洞、竖井、天然地面人工采样时,应将所取样品人工修削成土样筒大小的土柱,然后装入土样筒中.(3)采取土样数量应满足所要求进行的试验项目和试验方法的需要.采取土样数量参考下表:2 表中所列“取样重量或体积”均指对应项目一组土样所需数量,如工程需要做多种状态、方法试验时,应视具体情况多取样品。

3 特殊试验项目的取样数量,可酌量采取。

4 做原状土的力学试验后的多余扰动土,可供做重塑土或其他物理试验项目,可少取扰动土,但击实试验例外。

2、土样的封装(1)原状土还是要保持天然含水量的扰动土,在采取后应立即密封取土筒,不满取土筒的原状土样,土与筒壁之间的缝隙,应以近似天然湿度的扰动土充填后再行密封。

土样筒两端应加盖,取土筒上所有的缝隙均应以胶布封严并涂上融蜡。

如无取土筒,也可将取出的原状土块用纱布包裹后,全部以融蜡浇注,以防土中水分散失。

(2)土样标签,土样筒外应贴有标签,标签上应清楚记录勘察(送样)单位、工程名称、取样(钻孔或探坑)编号、取样地点、取样层位(深度)、土的分类定名、取样人、项目负责人、取样时天气和取样日期、土样原状或扰动等信息。

每一试样应贴上样品标签,标签用墨水笔书写清楚,贴于土样筒外,标签上用“↑”表示土样上层面方向.如袋装扰动土,标签置于袋内.(3)密封后的土样筒在装箱前应存放于室内阴凉、潮湿和防冻的地方.不需保持天然湿度的扰动土,最好经过风干并稍加粉碎后装入布袋或小木箱内,以免湿土将袋腐蚀以及土中有机物的生成.并应防止盛土布袋或小木箱漏土.3、土样送样单填写土工试验送样单上应填明以下内容:送样单位、工程名称、取样(钻孔或探坑)编号、取样深度(标高)、原状或扰动、取样数量、现场土的鉴定名称、试验项目、试验要求(方法、状态)、取样人、取样日期及送样日期,并经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为便于分析土的物理力学性质与地质时代、成因、地层的相互关系以及资料整理时的土性划分,建议在送样单上填写有关地质资料的符号及说明.送样单一式二份,送样时试验单位签收后,返回送样单位一份。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依据标准、抽样要求及技术要求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依据标准、抽样要求及技术要求

一、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依据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抽样要求1、静载荷试验对于单桩竖向抗压或抗拔静载荷试验,单位工程内同一条件下试桩数量不应小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小于3根;工程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小于2根。

对单桩水平静载荷试验,试验数量应根据设计要求及工程地质条件确定,不应少于2根。

凡是为设计提供设计依据而进行的单桩承力检测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程桩验收性检测,均应采用静载荷试验中的慢速维持法。

(1)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2)18层以上的高层建筑;(3)体型复杂、层数相差超过10层的高低层连成一体建筑物;(4)大面积的多层地下建筑物(如地下车库、商场、运动场等);(5)对地基变形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6)二层及二层以上地下室的基坑工程;(7)地质条件复杂,基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的工程;(8)采用新桩型或新工艺的工程;(9)挤土群桩施工产生明显挤土效应的工程。

当有充分经验和相近条件下可靠的比对资料时,也可采用高应变法对上述范围内的工程桩进行补充验收性检测,并应以静载试验法为评定标准。

2、高应变法对于多支盘灌注桩、大直径扩底桩、以及缓变型Q-S曲线的大直径灌注桩均不宜采用本方法检测单桩竖向承载力。

高应变检测桩应具有代表性,灌注桩的试桩应进行成孔检测。

单位工程内同一条件下,试桩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5%,并不应少于5根,其中采用曲线似合法进行分析的试桩不应少于检测总桩数的50%,并不应少于5根,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或对工程桩施工质量有疑问时,应增加试桩数;当采用高应变方法进行打桩过程监测时,在相同工艺和相近地质条件下,不应少于2根。

3、低应变法(1)抽样原则:随机、均匀并应有足够的代表性;(2)检测数量:对有接头的多节混凝土预制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并不得少于10根;单节混凝土预制桩,抽检数量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灌注桩必须大于50%;采用独立承台形式的桩基工程,应扩大抽检比例,每个独立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桥梁工程、一柱一桩结构形式的工程应进行普测;设计单位也可根据结构的重要性和可靠性,在此基础上增加检测比例;动测以后Ⅲ、Ⅳ类桩比例过高时(占抽检总数5%以上)应以相同的百分比扩大抽检,直至普测。

工程建设材料检测取样制度

工程建设材料检测取样制度

工程建设材料检测取样制度一、总则工程建设材料的质量直接关系着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工程的使用寿命,为了保证工程建设材料的质量,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及工程的长期可靠运行,必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的工程建设材料检测取样制度,确保工程建设材料的合格、安全、可靠。

二、检测取样范围1. 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各类原材料,如水泥、混凝土、砂石、钢材等。

2. 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各类半成品材料,如预制构件、砖块、砂浆等。

3. 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各类成品材料,如门窗、涂料、瓷砖等。

三、取样方法1.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定取样点和取样数量。

2. 取样时应注意取样方法的正确、准确,避免因取样方法不当造成取样结果的偏差。

3. 取样时必须保证取样的代表性,避免因取样不均匀或取样不足造成取样结果的失真。

四、检测方法1. 取样后将样品送往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 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检测方法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保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五、检测报告1. 检测机构应及时出具检测报告,并将检测报告送达相关单位。

2. 检测报告必须详细记录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检测结果等内容,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检测报告应明确标明检测结果的合格性或不合格性,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及处理意见。

六、处罚制度1. 对于发现的不合格材料,相关单位必须及时停止使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处理。

2. 对于违反检测取样制度的行为,相关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处罚。

3. 对于检测机构出具的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检测机构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监督机制1. 监督机构必须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工程建设材料的检测取样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检测取样工作的规范、有效进行。

2. 监督机构应定期对检测机构的资质和能力进行抽查核实,确保检测机构的信誉和正规运作。

建筑工程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

建筑工程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

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87-20122011年12月26日发布 2012年5月1日实行JGJ/T87-92 建筑工程地质勘探技术标准 JGJ/T89-92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同时废止1总则1.0.1 为在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工作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工作;1.0.3 在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工作中,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环境和节约能源,保障人身和施工安全,保证勘探和取样质量;1.0.4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工程地质勘探:为查明工程地质条件而进行的钻探、井探、槽探和洞探等工作的总称;2.0.2钻探:利用钻机或专用工具;以机械或人力作动力,向地下钻孔以取得工程地质资料的勘探方法;2.0.3钻进:钻具钻入岩土层或其他介质形成钻孔的过程;2.0.4回转钻进:利用回转器或孔底动力机具转动钻头,切削或破碎孔底岩土的钻进方法;2.0.5:螺旋钻进:利用螺旋钻具转动旋入孔底土层的钻进方法;2.0.6冲击钻进:借助钻具重量,在一定的冲程高度内,周期性地冲击孔底破碎岩土的钻进方法;2.0.7锤击钻进:利用筒式钻具,在一定的冲程高度内,周期性地锤击钻具切削砂、土的钻进方法;2.0.8绳索岩芯钻进:利用绳索的打捞器,以不提钻方式经钻杆内孔取出岩芯容纳管的钻进方法;2.0.9冲击回转钻进:在回转钻具上安装冲击器,利用液压风压产生冲击,使钻具既有冲击作用又有回转作用的综合性钻进方法;硬质合金钻进:利用硬质合金钻头切削或破碎孔底岩土的钻进方法;金刚石钻进:利用金刚石钻头切削或破碎孔底岩土的钻进方法;反循环钻进:利用冲洗液从钻杆与孔壁之间的环状间隙中流入孔底来冷却钻头,并携带岩屑由钻杆内孔返回地面的钻进技术,分为全孔反循环钻进和局部反循环钻进;岩石可钻性:岩石由于矿物成分和结构构造不同所表现的钻进难易程度;钻孔倾角:钻孔轴线上某点沿轴线延伸方向的切线与其水平投影之间的夹角称为该点的钻孔倾角;冲洗液:钻进中用来冷却钻头、排除钻孔中岩粉的流体;泥浆:黏土颗粒均匀而稳定地分散在液体中形成的浆液;套管:用螺纹连接或焊接成管柱后下入钻孔内,保护孔壁,隔离与封闭油、气、水层及漏失层的管材;钻孔取土器:在钻孔中采取岩土样的管状器具;薄壁取土器:内径为75mm~100mm, 面积比不大于10%内间隙比为0或面积比为10%~13%的内间隙比为~的无衬管取土器厚壁取土器:内径为75mm~100mm,面积比为13%~20%的有衬管取土器;岩芯:从钻孔中提出的土柱、岩柱;岩芯采取率:采取的岩芯长度之和与相应实际钻探进尺之比,以百分数表示;岩石质量指标RQD:用直径为75mmN型的双层岩芯管和金刚石钻头在岩石中连续钻进取芯,回次钻进所取岩芯中长度大于10cm的岩芯段长度之和与相应回次进尺的比值,以百分数表示;土试样质量等级:按土试样受扰动程度不同而划分的等级;3、基本规定3.0.1建筑工程地质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1、能正确鉴别岩土名称及其基本性质,并确定其埋藏深度及厚度;2、能采取符合质量要求的岩土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3、能查明勘探深度范围内地下水的赋存情况;3.0.2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应按勘探任务书或勘察纲要执行;3.0.3建筑工程地质勘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GB50585的规定;3.0.4布置建筑工程地质勘探工作时,应进行资料搜集和现场调查,分析评估勘探对既有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和自然环境的影响,并制定有效措施,防治损害地下工程、管线等设施;3.0.5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方法应根据岩土样质量级别要求和岩土层性质确定;3.0.6现场勘探记录应由经过专业培训的编录人员或工程技术人员承担,并应由工程技术负责人签字验收;4勘探点位测设4.0.1 勘探点位应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坐标和高程控制点由专业人员测放,勘探点位测设于实地的允许偏差应根据勘察阶段、场地和工程情况及勘察任务要求等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陆域:初步勘察阶段:平面位置允许偏差0+,高程允许偏差±;详细勘察阶段:平面位置允许偏差+,高程允许偏差±;对于可行性勘察阶段,城市规划勘察阶段、选址勘察阶段:可利用适当比例尺的地形图依地形地物特征确定勘探点位和孔口高程;2、水域:初步勘察阶段:平面位置允许偏差0+,高程允许偏差±;详细勘察阶段:平面位置允许偏差0+,高程允许偏差±;4.0.2 陆域勘探点位应设置有编号的标志桩;开钻或掘进之前应按设计要求核对桩号及其实地位置,两者必须相符;水域勘探点位可设置浮标,并应采用测量仪器等方法,按孔位坐标定位;4.0.3 当调整勘探点位时,应将实际勘探孔位置及时标明在平面图上,并应注明与原孔位的偏差距离、方位和高差,必要时应重新测定孔位和高程;4.0.4 勘探成果中的平面图除应表示实际完成勘探点位之外,尚应提供各点的坐标及高程数据,且宜采用地区的统一坐标和高程系;5钻探一般规定5.1.1钻探工作应该根据勘探技术要求、地层类别、场地及环境条件,选择合适的钻机、钻具和钻进方法;5.1.2钻探操作人员应履行岗位职责,并应执行操作规程;现场编录人员应详细记录、分析钻探过程和岩芯情况;5.1.3特殊岩土、特殊场地钻探尚应分别符合本规程第9章、第10章的相关规定;钻孔规格5.2.1工程地质钻孔口径和钻具规格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5.2.2 钻孔成孔口径应根据表5.2.2 钻孔成孔口径mm钻孔性质第四纪土层基岩鉴别与划分土层/岩芯钻孔≥36 ≥59取Ⅰ、Ⅱ级土试样钻孔一般粘性土、粉土、残积土、全风化岩层≥91 ≥75 湿陷性黄土≥150冻土≥130原位测试钻孔大于测试钻头直径压水、抽水试验钻孔≥110 软质岩石硬质岩石≥75 ≥59注:采取Ⅰ、Ⅱ级土试样的钻孔,孔径应比使用的取土器外径大一个径级;5.1.3 钻孔深度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于钻进深度和岩土层分层深度的量测精度,陆域最大允许偏差±,水域最大允许偏差±;2、每钻进25m和终孔后,应校正孔深,并宜在变层处校核孔深;3、当孔深偏差超过规定时,应找出原因,并应更正记录报表;5.2.4、钻孔的垂直度或预计的倾斜度与倾斜方向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于垂直钻孔,每50m应量测一次垂直度,每100m的允许偏差为±2°2、对于定向钻孔,每25m测量一次倾斜角和方位角,钻孔倾角和方位角的量测精度分别为±°和±3°;钻孔的任意一点切线在水平上的投影,与指北方向顺时针旋转的夹角,称为钻孔该点或该孔深处的钻孔;它是确定钻孔在地下空间位置的基本参数之~;钻孔在垂直状态下没有顶角,也就没有;只有钻孔偏离垂线之后才产生了顶角,钻孔也就会呈现出方位角;3、当钻孔斜度及方位偏差超过规定时,应立即采取纠斜措施;4、当勘探任务有要求时,应根据勘探任务要求测斜和防斜;钻进方法5.3.1钻进方法和钻进5.3.1钻进方法注:1、++:适用;+:部分适用;-:不适用;2、螺旋钻进不适用地下水位以下的松散粉土和饱和砂土;5.3.2 对于要求采取岩芯的钻孔,应采用回转钻进;对于黏性土,可根据地区经验采用螺旋钻进或锤击钻进方法;对于碎石土,可采用植物胶浆液护壁金刚石单动双管钻具钻进;5.3.3 对于需要鉴别土层天然湿度和划分地层的钻孔,当处于地下水位以上时,应采用干钻;当需要加水或使用循环液时,可采用内管超前的双层岩心管钻进或三重管取土器钻进;当处于地下水位以下,且采用单层岩芯管钻进时,可采用无泵反循环钻进;5.3.4 地下水位以下饱和粉土、砂土,宜采用回转钻进方法;粉、细砂层可采用活套闭水接头单管钻进;中、粗、砾砂层可用无泵反循环单层岩芯管回转钻进并连续取芯,取芯困难时,可用对分式取样器或标准贯入器间断取样;5.3.5 岩石宜采用金刚钻头或硬质合金钻头回转钻进,软质岩石及风化破碎岩石宜采用双层岩芯管钻头钻进或绳索取芯钻进;易冲刷和松软的岩石可采用双管钻具或无泵反循环钻进;硬、脆、碎岩石宜采用双管钻具、喷射式孔底反循环钻进或冲击回转钻进;5.3.6 当需要测定岩石质量指标RQD时,应采用外径 75mmN型的双层岩芯管和金刚石钻头;5.3.7 预计采取Ⅰ、Ⅱ6章的有关规定;5.3.8勘探浅部土层时,可采用下列钻进方法:1、小口径螺旋麻花钻或提土钻钻进;2、小口径勺形钻钻进;3、洛阳铲钻进;冲洗液和护壁堵漏5.4.1表5.4.1常用冲洗液和护壁堵漏材料5.4.2 钻孔冲洗液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钻进致密,稳定土层时,应选用清水作冲洗液;2、用作水文地质实验的孔段,宜选用清水或易于洗孔的泥浆作冲洗液;3、钻进松散、掉块、裂隙地层或胶结较差的地层时,宜选用植物胶泥浆、聚丙烯酰胺泥浆作冲洗液;4、钻进片岩、千枚岩、页岩、黏土岩等遇水膨胀地层时,宜采用钙处理泥浆或不分散低固相泥浆作冲洗液;不分散低固相泥浆是指固相含量低,包括粘土和岩屑,其与泥浆的体积百分比小于4%;5、钻进可溶性盐类地层时,应采用与该地层可溶性盐类相应的饱和盐水泥浆作冲洗液6、钻进高压含水层或极易坍塌的岩层时,应采用密度大、失水量少的泥浆作冲洗液7、金刚钻钻进宜选用清水,低固相或无固相泥浆,乳化泥浆等作冲洗液5.4.3 钻孔护壁堵漏应符合下列规定:1、根据孔壁稳定程度和钻进方法,可选用清水、泥浆、套管等护壁措施,当孔壁坍塌严重时,可采用水泥浆灌注护壁堵漏;2、在地下水位以上松散填土及其他易坍塌的岩土层钻进时,可采用套管护壁;3、在地下水位以下的饱和软黏性土层、粉土层、砂土层钻进时,宜采用泥浆护壁;在碎石土钻进取芯困难时,可采用植物胶浆液护壁钻进;4、在破碎岩层中可根据需要采用优质泥浆、水泥浆或化学浆液护壁钻进;5、采用冲击钻进时,宜采用套管护壁;5.4.4 采用套管护壁时,应先钻进后跟进套管,不得向未钻过的土层中强行击入套管;钻进时应能通过钻具向孔底通气通水;采取鉴别土样及岩芯5.5.1 .表5.5.1 岩芯采取率5.5.2、对于需要重点研究的破碎带、滑动带,应根据工程技术需求提高取芯率,并宜定向连续取芯;5.5.3钻进回次进尺应根据岩土层情况、钻进方法、钻进工艺要求、工程特点等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满足鉴别厚度小于的薄层要求;2、在钻进黏性土中,回次进尺不宜超过,在粉土、饱和砂土中,回次进尺不宜超过,且不超过螺纹长度或取土筒器长度;在预计的的地层界线附近及重点探查部位,回次进尺不宜超过;采取原状土样前用螺旋钻头清土时,回次进尺不宜超过;3、岩土层中钻进时,回次进尺不得超过岩芯管长度;在软质岩层中,回次进尺不得超过;在破碎岩石或软弱夹层中,回次进尺应为~.5.5.4 鉴别土样及岩芯的保留与存放应符合下列规定:1、除用作试验的土样及岩芯外,其余土样及岩芯应存放于岩心盒内,并应按钻进回次先后顺序排列,注明深度和岩土名称,且每一回次应用岩心牌隔开;2、易冲蚀、风化、软化、崩解的岩芯,应进行封存;3、存放土样及岩芯的岩芯盒应平稳安放,不得日晒、雨淋和融冻,搬运时应盖上岩芯盒箱盖,小心轻放;4、岩芯宜拍摄照片保存;5、岩芯保留时间应根据勘察要求确定,并应保留至钻探工作检查验收完成;6、钻孔取样、一般规定6.1.1表6.1.1土试样质量等级注:不扰动是指原位应力状态虽已改变,但土的结构、含水量、密度变化小,能满足室内实验各项要求;2、除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工程外,对于可塑、硬塑黏性土及非饱和中密、密实的粉土,在工程技术要求允许的情况下,可用Ⅱ级土试样进行强度和固结试验,但宜先对土试样受扰动的程度作抽样鉴定,判断用于试验的适宜性,并结合地区经验使用实验成果;6.1.2、不同等级土样的取样工具可按本规程附录C选择;6.1.3采用套管护壁时,套管的下设深度与取样位置之间应保留三倍管径以上的距离;采用振动、冲击或锤击等钻进方法时,应在预计取样位置1m以上改用回转钻进;6.1.4下放取土器前应清孔,且除活塞取土器取样外,孔底残留浮土厚度不应大于取土器废土段长度;6.1.5采取土试样时,宜采用快速静力连续压入法,对于较硬土质,宜采用二、三重管回转取土器钻进取样,有地区经验时,可采用重锤少击法取样;6.1.6在粉土、饱和砂土层中采取Ⅰ、Ⅱ级砂样时,可采用原状取砂器;砂土扰动样可从贯入器中采取;6.1.7岩土试样可利用钻探岩芯制作;采取的毛样尺寸应满足试块加工要求,有特殊要求时,试样的形状、尺寸和方向应按岩石力学试验设计要求确定;钻孔取土器6.2.1钻孔取土器技术规格应符合本规程附录D的规定,各类钻孔取土器的结构应符合本规程附录E的规定;6.2.2取土试样前,应对所使用的钻孔取土器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刃口卷折、残缺累计长度不应超过周长的3%,刃口内径偏差不应大于标准值的1%;2、对于取土器,应量测其上、中、下三个截面的外径,每个截面应量测三个方向,且最大与最小的差不应超过;3、取样管内壁应保持光滑,其内壁的锈斑和粘附土块应清除;4、各类活塞取土器的活塞杆的锁定装置应保持清洁、功能正常,活塞松紧适度、密封有效;5、取土器衬筒应保证形状圆整,内侧清洁平滑、缝口平接,盒盖配合适当,重复使用前,应予清洗和整形;6、敞口取土器头部的逆止阀应保持清洁,顺向排气排水畅通,逆向封闭有效;7、回转取土器的单动、双动功能应保持正常,内管超前度应符合要求,自动调节内管超前度的弹簧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8、当零件功能失效或有缺陷者时 ,应修复或更换后才能投入使用;贯入式取样6.3.1大于取土器废土段长度,应提出取土器重新清孔;6.3.2采取Ⅰ级土试样时,应采用快速、连续的静压方式贯入取土器;贯入速度不应小于s;当利用钻机的给进系统施压时,应保持具有连续贯入的足够行程,采用Ⅱ级土试样,可使用间断静压方式或重锤少击方式贯入取土器;6.3.3在压入固定活塞取土器时,应将活塞杆与钻架牢固连接,活塞不得向下移动;当贯入过程中需监视活塞杆的位移变化时,可在活塞杆上设定相对于地面固定点的标志,并测记其高差,活塞杆位移量不得超过贯入深度的1%6.3.4取土器贯入深度宜控制在取样管的90%,贯入深度应在贯入结束后准确量测并记录,当取土器压入预计深度后,应将取土器回转2~3圈或稍加静置后再提出取土器;回转式取样6.4.1、采用单动、双动二三重管采取Ⅰ、Ⅱ级土试样时, 应保证钻机平稳、钻具垂直、平稳回转钻进,并可在取土器上加接重杆;6.4.2回转式取样时,回转钻进宜根据各场地地层特点通过试钻或经验确定钻进参数,选择清水、泥浆、植物胶等作清洗液;6.4.3回转式取样时,取土器应具有可改变内管超前长度的替换管靴;宜采用具有自动调节功能的改进型单动二三重管取土器;取土器内管超前量宜为50mm-150mm,内管管口压进后,应至少与外管齐平;对于软硬交替的土层,宜采用具有自动调节功能的改进型的单动二三重管取土器;6.4.4对硬塑以上的硬质黏性土、密实砾砂、碎石土和软岩,可使用双动三重管取样器采取不扰动试样;对于非胶结的砂、卵石层,取样时可在底靴上加置逆爪,在采取不扰动试样困难时可采取植物胶冲洗液;7、井探、槽探和洞探7.0.1井探、槽探和洞探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7.0.2井探、槽探和洞探的深度、长度、断面尺寸、等应按勘探任务要求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探井深度不宜超过地下水位,且不宜超过20m,掘进深度超过7m时,应相井内通风、照明;遇地下水时,应采取相应的排水降水措施;2、探井断面可采用圆形或矩形,且圆形探井直径不宜小于;矩形探井不宜小于×;当根据土质情况需要放坡或分级开挖时,井口宜加大;3、探槽挖掘深度不宜大于3m,大于3m时,应根据槽壁的稳定情况增加支撑或改用探井方法,槽底宽度不应小于:探槽两壁的坡度,应按开挖深度级岩土性质确定;4、探洞断面可采用梯形、矩形或拱形,洞宽不宜小于,洞高不宜小于;5、探井的井口,探洞的洞口位置宜选择在坚固且稳定的部位,并应能满足施工安全和勘探的要求;7.0.3当地层破碎或岩土层不稳定,易坍塌又不允许放坡或分级开挖时,应对井、槽、洞壁设支撑保护,支护方式可采用全面支护或间隔支护;全面支护时,每隔及在需要重点观察部位应留下检查间隙;当需要采取Ⅰ、Ⅱ级岩土试样时,应采取措施减少对井、槽、洞壁取样点附近岩土层的扰动;7.0.4 探井、探槽和探洞开挖过程中的土石方堆放位置离井、槽、洞口边缘应大于,雨期施工时,应在井、槽、洞口设防雨蓬和截水沟;7.0.5遇大块孤石或基岩,人工开挖难以掘进时,可采用控制爆破或动力机械方式掘进;7.0.6 对于井探、槽探和洞探,除应文字描述记录外,尚应以剖面图、展开图等反映井、槽、洞壁和底部的岩性地层分界、构造特征、取样和原位试验位置,并应辅以代表性部位的彩色照片;探井、探槽和探洞展开图式可按本规程附录F执行;8、探井、探槽和探洞取样8.0.1 探井、探槽和探洞中采取的Ⅰ、Ⅱ级岩土试样宜用盒装;试样容器可采用Φ120mm×200mm或120mm ×120mm×200mm、Φ150mm×200mm或150mm×150mm×200mm等规格;对于含有粗颗粒的非均质土鸡岩石样,可按试验设计要求确定尺寸;试样容器宜做成装配式,并应具有足够刚度,避免土样因自重过大而产生变形;容器应有足够的净空,以便采取相应的密封和防扰动措施;8.0.2采取盒状土试样宜按下列步骤进行:1、整平取试样处的表面;2、按土样容器净空轮廓,除去四周土体,,形成土柱,其大小应比容器内腔尺寸小20mm;3、套上容器边框,边框上缘应高于土样柱10mm,然后浇入热蜡液,蜡液应填满土样与容器之间的空隙至框顶,并应与之齐平;待蜡液凝固后,将盖板封上;4、挖开土试样根部,使之与母体分离,再颠倒过来削去根部多余土料,土试样应比容器边框低10mm,然后浇满热蜡液,待凝固后将底盖板封上;8.0.3Ⅰ级试样;采取断层泥、滑动带面或较薄土层的试样,可用试验环刀直径压入取样;8.0.5 在探井、探槽和探洞中取样时,应与开挖掘进同步进行,且样品应有代表性;9 特殊性岩土9.1.1软土钻进应符合下列规定:1、软土钻进可采用空心螺纹提土器或活塞闭水接头单管钻具钻进取芯;当采用空心螺纹提土器钻进时,提土器上端应有排水孔,下端应用排水活门;2、钻进宜连续进行;当成孔困难或需间歇作业时,应采用套管、清水、泥浆等护壁措施;3、对于钻进回次进尺长度,厚层软土不宜大于,中厚层软土不宜大于,地层含粉质成分较多时,不宜超过,并应保证分层清楚,提土率应大于80%,当夹有大量砂土互层,提土率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辅以标准贯入器取样做土层鉴别;9.1.2软土取样应符合下列规定:1、软土应采取薄壁取土器静力压入法取样,不宜采取厚度取土器或击入法取样;2、应采取措施防止所采取的土试样水分流失和蒸发,土试样应置于柔软防振的样品箱中,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改变其原状结构状态;膨胀岩土湿陷性岩土多年冻土污染土9.5.1 当污染土对人体有害或对钻具、仪表有腐蚀性时,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9.5.2 在污染土中钻进时,不宜采用冲洗液,可采用清水或不产生附加污染的可生物降解的酯基洗孔液9.5.3 在较深钻孔和坚实土层中,应采用回转法取样;在较浅的钻孔和松散的土层中,应采用压入法或冲击法取样;9.5.4 取样工具应保持清洁,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土与大气及操作人员接触受到二次污染,并应防止挥发性物质流失、氧化;9.5.5 土试样采集后应采取适当的封存方法,并应按规定的要求及时试验;10、特殊场地11 地下水位量测及取水试样11.0.1 地下水位的量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 遇地下水时应量测水位;2 对工程有影响的多层含水层的水位量测,应采取止水措施, 将被测含水层与其他含水层隔开;11.0.2对于初见水位和稳定水位,可在钻孔、探井或测压管内直接量测,稳定水位量测的间隔时间按地层的渗透性确定,且对于砂土和碎石土,不得少于30min,对粉土和黏性土不得少于8h,并宜在勘察结束后统一量测稳定水位;11.0.3水位量测读数精度不得低于±20mm;11.0.4 因采用泥浆护壁影响地下水位观测时,可在场地范围内另外布置专用的地下水位观测孔;11.0.5 取水试样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取的水试样应代表天然条件下的水质情况;2、当有多层含水层时,应做好分层隔水措施,并应分层采取水样;3、取水试样前,应洗净盛水容器,不得有残留物质;4、取水试样过程中,应尽量减少水试样的暴露时间,及时封口;对需测定成分的水样时,应及时加入稳定剂;5、采取水试样后,应做好取样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取样时间、孔号、取样深度、取样人、是否加入稳定剂等;6、水试样应及时送验,放置时间应符合试验项目的相关要求;水试样应及时试验,清洁水放置时间不宜超过72小时,稍受污染的水不宜超过48小时,受污染的水不宜超过12小时;12岩土样现场检验、封存及运输12.0.1钻孔取土器提出地面之后,应小心地将土样连同容器衬管卸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于以螺钉连接的薄壁管,卸下螺钉后可立即可取下取样管;2、对以丝扣连接的取样管、回转型取土器,应采用链钳、自由钳或专用扳手卸开,不得使用管钳之类易于使土样受挤压或使取样管受损的工具;3、采用外管非半合管的带衬管取土器时,应使用推土器将衬管与土样从外管推出,并应事先将推土端土样削至略低于衬管边缘,防止推土时土样受压;4、对各种活塞取土器,卸下取样管之前应打开活塞气孔,消除真空;12.0.2对钻孔中采取的Ⅰ级原状土试样,应在现场测定取样回收率;使用活塞取土器取样回收率大于或小于时,应检查尺寸量测是否有误,土样是否受压,根据情况决定土样废弃或降低级别使用;12.0.3 采取的土试样应密封,密封可选用下列方法:1、方法一、在钻孔取土器中取出土样时,先将上、下两端各去掉约20mm,再加上一块与土样截面面积相当的不透水圆片,然后浇灌蜡液至与容器端齐平,待蜡液凝固后扣上胶皮或塑料保护帽;2、方法二:取出土样用配合适当的盒盖将两端盖严后,将所有接缝用纱布条蜡封封口;3、方法三:采用方法一密封后,再用方法二密封;12.0.4 对于软质岩石试样,应采用纱布条蜡封或黏胶带立即密封;12.0.5 每个土样封蜡后均匀填贴标签,标签上下应与土样上下一致,并牢固的粘贴于容器外壁;土样标签应记载下列内容:1、工程名称或编号;2、孔井、槽、洞号、岩土样编号、取样深度、岩土试验名称、颜色和状态;3、取样日期;4、取样人姓名;5、取土器型号、取样方法、回收率等;12.0.6试样标签记载应与现场钻探记录相符,取样的取土器型号、取样方法、回收率等应在现场记录中详。

岩土工程土常规试验内容

岩土工程土常规试验内容

岩土工程土常规试验内容岩土工程是研究土的性质和特性,并通过实验方法进行分析和评估的工程学科。

土的常规试验是岩土工程中常用的实验之一,主要用于确定土的物理性质、力学性质和水文性质等参数。

本文将介绍岩土工程土常规试验内容,包括土的取样、干密度与含水量试验、颗粒分析试验、液塑限度试验、压缩性试验、剪切强度试验等。

一、土的取样土的取样是进行岩土工程试验的第一步。

合理的取样方法和取样位置是保证试验结果准确可靠的重要保证。

一般来说,土的取样可以分为表层土取样和深层土取样两种情况。

1. 表层土取样:表层土取样一般是通过人工开挖或者钻孔等方法获取。

首先需要确定取样的位置和取样深度,然后使用土工锹、铁锹等工具将土样小心地取出,放入干净的容器中。

为了保证取样的代表性,应尽量避免受到表层植被的影响。

2. 深层土取样:深层土取样一般需要使用钻孔设备进行。

先选择合适的钻孔方法和设备,然后在试验现场进行钻孔作业。

完成钻孔后,使用取样器将土样取出,放入容器中。

深层土样的取样过程相对较为复杂,需要专业的钻孔人员进行操作。

二、干密度与含水量试验干密度与含水量试验是岩土工程中常用的试验之一,用于确定土的干密度和含水量。

试验过程包括取样、干燥和称重等步骤。

1. 取样:从野外取样点取得土样后,需要立即进行试验,以避免土样含水量的变化。

根据试验要求,在室内使用土工锹将取样的土样均匀放入干净的容器中。

2. 干燥:将容器中的土样放入干燥箱或其他设备中进行干燥。

干燥温度一般为105℃,干燥时间根据土样的含水量和质量决定。

待土样重量稳定后,即可确定土样的干重。

3. 计算:根据试验数据计算土样的干密度和含水量。

干密度的计算公式为:干密度 = 干重 / (干体积 + 含水量)。

含水量的计算公式为:含水量 = (湿重 - 干重) / 干重。

三、颗粒分析试验颗粒分析试验是岩土工程中常用的试验之一,用于确定土的颗粒级配曲线。

试验过程包括取样、筛分和称重等步骤。

岩石取样方案(桩基础)

岩石取样方案(桩基础)

挖孔桩基础的检测与验收、前言重庆市在地貌形态上属低山丘陵区,冲沟、河流发育,因而建筑物基础多位于斜坡上或冲沟内。

位于斜坡上的建筑物其地基为半挖半填形式,在回填土部分采用挖孔桩基础。

位于冲沟内的建筑物一般均采用挖孔桩基础。

在挖孔桩基础的监理过程中,不论施工人员,还是监理人员,经常提出相同的问题:挖孔桩桩底达到设计标高后,取多少个岩样进行力学性能试验?桩身砼试块取多少组?桩身砼质量抽查(动测)多少组?是否进行单桩竖向承载力检测?等等。

本文对挖孔桩基础施工及验收中的几个问题从勘察、设计、施工质量验收几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的分析,重点讨论了规范中的技术要求。

文中所引用的规范条文(楷体字)为国家现行勘察、设计、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原条文(或条文说明),监理人员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直接引用。

二、桩身质量检验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桩身质量应进行检验。

设计等级为甲级、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30%,且不少于20根;其它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10%,且不少于10根。

每个柱子承台下不得少于l根(5.1.6条)。

此条规定单往单桩100%检验。

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对于一级建筑桩基和地质条件复杂或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基桩工程,应进行成桩质量检测。

检测的方法可采用可靠的动测法;检测数量根据具体情况由设计确定(9.1.4条)。

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施工完后的工程桩应进行桩身质量检验。

直径大于800mm的砼嵌岩桩应采用钻孔抽芯法或声波透射法检测,检查桩数不得少于总桩数的lO%,且每根柱下承台的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

条文说明:直径大于800mm的单柱单桩的嵌岩桩必须100%检测(10.1.7条)。

综上所述,直径大于800mm的单柱单桩必须进行100%的桩身质量检验。

检验方法应采用钻孔抽芯法,或声波透射法,或可靠的动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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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YS作业指导书 HKYS/ZY09—2007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体系
岩土工程取样规定
编制:
审核:
批准:
2007年5月 10日发布 2007年5 月10日实施
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发布
修改状态一览表
1、目的
控制取样过程,确保所采样品的原状性、真实性与代表性,为岩土特征及力学性质的测试提供可靠的试样。

2、范围
岩土工程取样。

3、引用文件
JGJ89—92 《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
GB50021—200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4、职责
4、1项目(技术)负责统一取样方法,规定取样原则与要求,明确分析与测试项目,抽查取样质量,并在送样单上签字。

4、2工程编录人员负责/组织/监视样品的采集,并亲自对样品编号、填签、封装、登记、标位、校对、保管以及填写送样清单。

必要时应素描取样点地质示意图或制绘取样平面图,且随样品送交分析、测试单位。

4、3项目负责人安排送样人员与车辆,并在送样单上签字。

5、取样程序
5、1钻孔岩土取样
(1)土(原状土)样取样
①工作准备
a、器材准备,如取样器、薄铁皮、剪刀、样品箱等。

b、装好取样器,将薄铁皮剪成一定尺寸,装入取样器内,贴紧内壁。

c、确定取样位置。

d、清理钻孔,孔底残留浮土厚度不大于取样器废土段长度。

用静力快速连续压入或锤入取样器,入土深度不大于取样器内壁长度。

锤入取样器时应有导向装置,避免钻杆剧烈摇晃。

③包装样品
用塑料布包好取出的土样,并用封口胶带密封严实,注明上下部位,然后装箱。

装箱时四周应铺垫软性材料,箱外标明样品编号。

④在钻孔现场记录表上填写取样记录。

⑤保管样品
样品装箱后应妥善保管,防止温度变化,避免爆晒与冰冻,保管期不宜超过3周。

⑥送样
逐项填写并审核送样清单,责任人审查签字,指派人员送样。

样品运送过程中应避免强烈振动,对于易受振动液化与水分离析的土样尽量就近试验测试。

(2)岩样取样
①工作准备
a、器材准备,如塑料布、胶带、样品箱等。

b、确定取样位置。

②取样:一般以岩芯为样品,按试验要求分段采集,样长通常为芯径的2倍。

③包装样品:用塑料布与胶带包严封实样品,编号装箱。

箱内应填塞软性材料,箱外标写编号。

④在钻孔现场记录表上填写取样记录。

⑤保管样品:见“5、1 (1) ⑤”。

⑥送样:见“5、1 (1) ⑥”。

5、2岩土刻槽取样
(1)工作准备
b、人员准备,如顾请石匠若干人。

c、取样位置划定,参照工程地质编录图。

(2)取样
a、岩样按试验要求凿刻成立方体,规格一般为20×20×20cm;或打成较规则的大毛样,送到试验单位再凿成园柱体。

b、土样可刻成30×30×30cm立方体,也可用环刀直接刻取。

(3)包装样品:见“5、1 (1) ③”。

(4)填写取样记录表
(5)保管样品:见“5、1 (1) ⑤”。

(6)送样:见“5、1 (1) ⑥”。

5、3取水样
(1)工作准备:a、器材准备,如提水桶、塑料壶、CaCO3粉、标签等;b、确定取样位置;c、清洗提水桶与塑料壶。

(2)取样用提水桶取水分装两个塑料壶,其中一壶加入少许CaCO3粉,贴上标签,填好取样记录表。

(3)送样填好送样清单后及时送样,其中:清洁水放置时间不宜超过72小时,轻微污染水不宜超过24小时,受污染水不宜超过12小时。

6、工作记录
钻孔现场记录表
岩样取样登记表
土样取样登记表
水样采取登记表
岩样、土样送样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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