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车灯具布置规范

合集下载

61-整车灯具布置规范

61-整车灯具布置规范

编号代替规等级长安汽车股份部技术规汽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布置规Regulation for package of the external lighting and light-signallingdevices for motor vehicles2011-09-15制定2010-××-25发布长安汽车股份发布前言本规是为指导长安汽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布置及检查而建立的,本规主要参照国家标准GB 4785《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GB 18408《汽车及挂车后牌照板照明装置配光性能》及GB/T XXXXX《汽车对行人的碰撞保护》等标准的要求制定。

本规由汽车工程研究总院标准所管理。

本规由汽车工程研究总院总体技术研究所总体布置室负责起草。

本规主要起草人:太安编制:太安校核:忠贤审定:永清批准:渡本规的版本记录和版本号变动与修订记录汽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布置规1 围本规规定了长安汽车股份所设计汽车的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布置及检查规则。

本规适用于长安汽车股份开发的M1类汽车。

2 规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

GB 4785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GB 18408 汽车及挂车后牌照板照明装置配光性能GB 17354 汽车前、后端保护装置GB/T XXXXX 汽车对行人的碰撞保护3 术语引用文件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

4 要求4.1 一般要求汽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应满足GB 4785《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术要求部分的一般规定。

4.2 布置要求4.2.1 汽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数量、安装位置、几何可见度要求汽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数量、安装位置、几何可见度需满足表1要求:表1 汽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安装规定Word资料Word资料Word资料注:1)指在基准轴线方向上,离车辆纵向对称平面最远的视表面边缘到车辆外缘端面之间的距离。

总布置-整车外部灯具校核

总布置-整车外部灯具校核

总布置-整车外部灯具校核整车外部灯具校核目录一、概述 (1)二、引用标准 (1)三、技术要求 (1)四、灯具安装校核 (2)五、结论 (8)III一、概述为保证汽车安全驾驶,汽车上装有多种外部照明及信号装置。

为满足相关法规要求,需要对整车的所有外部灯具进行校核。

根据项目要求下面对整车外部灯具进行校核,看是否满足国家法规要求。

二、引用标准GB 4785-2007《汽车及挂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ECE 48 法规《关于照明和信号装置安装认证的统一规定》三、技术要求根据GB 4785-2007《汽车及挂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标准,灯具安装应满足以下要求(见表一):表1 灯具安装要求灯具法规要求位置近光灯横向:在基准轴方向上,离车辆纵向对称平面最远的视表面边缘,到车辆外缘端面之间的距离应不大于400mm;在基准轴方向上,两相邻视表面内边缘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600mm;高度:离地高度不小于500mm.不大于1200mm;转向信号灯横向:在基准轴方向上,离车辆纵向对称平面最远的视表面边缘,到车辆外缘端面之间的距离应不大于400mm;在基准轴方向上,两相邻视表面内边缘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600mm;高度:从最低点测量应不小于350mm,从最高点测量应不大于1500 mm。

纵向:侧转向信号灯透光面到标志车辆全长前边界的横向平面的距离应不大于1800mm,对于M1类N1类车辆以及其他类车辆,当车型结构不能保证最小几何可见角度时,该距离可增至为不大于2500mm前雾灯横向:在基准轴方向上,离车辆纵向对称平面最远的视表面上的点到车辆外缘端面间的距离应不大于400 mm。

高度:离地高度不小于250 mm,对于M1和N1类车辆,离地高度应不超过800mm,在基准轴方向上,整个视表面应在近光灯视表面最高点以下。

前位灯横向:在基准轴方向上,离车辆纵向对称平面最远的视表面上的点,到车辆外缘端面的距离应不大于400 mm。

汽车外部灯具设计规范

汽车外部灯具设计规范

特殊要求
可复合用做驻 车灯,同时可与 刹车灯,后雾灯 混合
备注
15* 15* 80* 45 50 / 350
ECE R6
GB 17509
15* 15* 45
5
5
25
15 5
45
10 10* 30
45 60 / 185
ECE R7
可与后位灯混
GB 5920 合
25 150 / 300
ECE R38 与 刹 车 灯 之 间
倒车灯 回复反射器
装备数量 最 小 最 大 高 横 向 间 距 光
高度 度
最 少
最 多
H2≥ H1≤
要求 要求 色 E≤ D≥
2 2 350 1500* 400 600* 红 色
2 2* 350 1500* 400 600* 琥
*


2 2* 350 1500* 400 600* 红

1 2 250 1000*
横向 要求 E≤
间距 要求 D≥
光色
近光灯 2 2 500 1200* 400 600* 白色
远光灯 2 4 500 1200* 400 600* 白色
位置灯 2 2 350 1500* 400 600* 白色
最小可视范围要求
光强
垂直方向角 水平方向角 最小值/最大值
向上 α1 15
向下 α2
10 满足 配光 要求 需为
向外 β1
45 满足 配光 要求 需为
向内 β2
10 满足 配光 要求 需为
HV: -/ 0.7 lx 75R: 12 /- lx
16.7 57.7 57.7
5
5
5
5

汽车灯具基础知识及法规要求

汽车灯具基础知识及法规要求
用于改善在雾、雪、雨或尘埃情况下道路照明的灯具 光色:白色/黄色。
6
在大雾情况下,从车辆后方观察,使得车辆更为易见的灯具。 光色:红色
照明车辆后方道路和警告其他使用道路者,车辆正在或即将倒车的灯 光色:白色
用于引起人们注意,在某区域内有一静止车辆存在的灯具。在此情况 下,驻车灯代替前位灯和后位灯。
汞气(气态水银),发光效率很高(发光效率50~70lm/W) 最新发展:LED光源 固体发光技术,称发光二极管。发光效率高达100lm/W.
是今后光源的发展方向。目前在光色及光衰减方面有待完善。
18
5 不同功能灯具的作用
前照灯
前照灯即俗称的前大灯,以其装用的光源不同,可分为气灯(气体 放电灯,例如HID)及电灯(灯丝灯)。电灯又分为白炽灯和卤钨灯。 目前,我国主要使用的电灯,前照灯包括近光灯及远光灯。近光灯是当 车辆前方有其他道路使用者时,不致使对方炫目或不舒适感所使用的近 距离照明灯具,即会车时使用的灯;远光灯是当车辆前方无其他道路使 用者时所使用的远距离照明灯具。
14
3.2 灯壳与底座的结合要求
15
3.3 前照灯的一般结构
16
3.4 尾灯一般结构
底座 反射镜
灯壳
内套片
LED模组与灯泡
17
4、各类灯泡介绍
灯泡是所有灯具的光源,属于标准件。 灯泡按发光原理分为三类: 1)白炽灯泡
灯泡内部冲的保护气体是低压惰性气体(氩、氖,氮气),发光效率较低。发 光能力为16lm/W.主要有 P21W、P21W5、W5W、W16W、R10W等;
20
6国内外灯具前沿技术
21
6.2前照灯的反射镜的发展
22
6.3 头灯调整组的发展(手动->电动->AFS)

整车灯具布置与校核

整车灯具布置与校核

说明:本规范为TG0数据设计指导。

该系列设计规范用于指导结构功能说明、结构布置与尺寸控制的正向设计,尤其是在没有标杆车的状态下的正向开发;基于本规范完成结构数据TG0版的设计开发。

本规范是TG0版数据的设计指导。

[键入文字]目录1 范围 (2)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3 术语和定义 (2)4 技术要求 (3)4.1 M1和N1类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颜色及数量规定 (3)4.2 M1和N1类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位置规定 (4)整车灯具布置与校核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M1类汽车灯具布置要求的基本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

鼓励使用者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 4785-2007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GB 7258-2004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3.术语和定义等效灯 equivalent lamps:具有相同的功能,并得到主管部门认可的灯具。

在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条件下,等效灯可以具有与车辆通过型式检验所安装灯具不同的特征。

独立灯 independent lamps:具有分开的发光面、分开的光源和分开的灯体的装置。

组合灯 grouped lamps:具有分开的发光面、分开的光源和共同的灯体的装置。

复合灯 combined lamps:具有分开的发光面、共同的光源和共同的灯体的装置。

混合灯 reciprocally incorporated lamps:具有分开的光源或在不同情况下工作的单一光源,全部或部分共有发光面和共同的灯体的装置。

可藏灯 concealable lamp:不使用时,可以通过移动罩盖,或灯,或采用其他适当的方法,能部分或全部隐藏起来的灯具。

远光灯 driving beam(main-beam)headlamp:照明车辆前方远距离道路的灯具。

乘用车车灯法规标准

乘用车车灯法规标准

乘用车车灯法规标准
乘用车车灯法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装规定:乘用车必须配备前位灯、后位灯、位置灯等,具体数量和位置根据车辆类型和标准而有所不同。

2. 可见性要求:车灯的可见性对于行车安全至关重要。

车灯的亮度、照射范围和配光角度都有严格要求,以确保车辆在各种行驶条件下都能够清晰地被其他车辆和行人看到。

3. 照明效果要求:车灯的照明效果直接关系到行车的安全性和舒适性。

法规标准对车灯的色温、光束角、光强、照度等参数都有明确的规定,以确保车辆在夜间或恶劣天气条件下能够获得良好的视线和足够的照明强度。

4. 环保要求:随着人们对环保意识的提高,车灯的环保标准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法规标准对车灯的能效、功耗、排放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要求,以确保车灯在使用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5. 安全性要求:车灯作为车辆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性也备受关注。

法规标准对车灯的抗振性能、防水性能、耐高温性能等方面都有严格的要求,以确保车灯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出现故障或失效。

总之,乘用车车灯法规标准是为了确保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安全性和舒适性,同时保护环境和乘客的健康。

汽车灯具基础知识及法规要求

汽车灯具基础知识及法规要求
光色 前:白色 后:红色
示廓灯、侧标志灯为位置灯的延伸 用于车辆前方的灯具,光色只能是白色、黄色,红色不允许出现
6
二)内部照明装置
仪表灯、顶灯、阅读灯、门灯、行李箱灯及各类指示灯(如按钮指 示灯)。
目前内部照明灯尚未有强制执行的国际国内标准,照明要求按各 主机厂各自的规定执行。
7
2 汽车灯具一般分布
光性能 • GB 11554-2008 汽车及挂车后雾灯配光性能 • GB 11564-2008 机动车回复反射器 • GB 15235-2007 汽车倒车灯配光性能 • GB 17509-2008 汽车和挂车转向信号灯配光性能 • GB 18099-2000 汽车及挂车侧标志灯配光性能 • GB 18408-2001 汽车及挂车后牌照板照明装置性能 • GB 18409-2001 汽车驻车灯配光性能 • ***************************************
b)反射器的发光面的面积必须至少为25C㎡;
c)色度分为:红色、琥珀色或无色透明(白色)。
d)红色反射器安装在车辆后面、琥珀色反射器安装在车辆 侧面、无色(白色)反射器则只能安装在车辆前面。
32
8 汽车灯具的国家标准
• GB 4785-2007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 GB 4599-2007 汽车前照灯配光性能 • GB 4660-2007 汽车前雾灯配光性能 • GB 5920-2008 汽车及挂车前位灯、后位灯、示廓灯和制动灯的配
2)卤素灯泡 灯泡内部防止钨丝氧化的保护气体是溴化物、碘化物,它可以使钨丝在点亮
高温蒸发后,在冷却过程中通过还原反应使高温蒸发的钨返回到钨丝上,提高了 灯泡的试验寿命,并且发光效率高(发光能力30~40lm/W)。发光能力型号标 志带 “H”,如:H1、H2、H3、H4…H27……

各类灯具安装位置要求

各类灯具安装位置要求

各类灯具安装位置要求1.后转向灯:距车身外侧不大于400mm,离地500~1500mm。

2.制动灯:两灯间距不小于600mm,离地350~1500mm。

3.后位灯:距车身外侧不大于400mm,两灯间距不小于600mm,离地350~1500mm。

(注:转向灯、制动灯、后位灯一般组合在一体,安装尺寸按转向灯位置)4.前位灯:(车宽大于1600mm必有):距车身外侧不大于150mm,离地350~1500mm。

5.前视廓灯:距车身外侧不大于150mm,离地:尽量放在最高处。

6.后视廓灯:距车身外侧不大于150mm,离地:尽量放在最高处。

7.牌照灯:牌照板正上方或两侧。

8.非三角形(圆形)后回复反射器(单车用):距车身外侧不大于400mm,两反射器间距不小于600mm,离地不小于250~900mm。

(注:底盘自带,如底盘没有则不装)9.非三角形(圆形)前回复反射器:距车身外侧不大于150mm,两反射器间距不小于600mm,离地不小于250~900mm。

10.三角形后尾回复反射器(挂车用):距车身外侧不大于400mm,两反射器间距不小于600mm,离地不小于250~900mm。

11.非三角形侧回复反射器:车身大于6000mm必须安装。

1)第一只离车头不大于3000mm,最后一只离车尾不大于1000mm,其他两反射器间距不大于3000mm,离地250~900mm。

2)挂车车长大于13m时,第一只和最后一只按1)要求安装,其他平均分布。

12.侧标志灯:同非三角形侧反射器(一般组合在一体)13.侧转向灯:同侧标志灯(和侧标志灯组合成一体,用双丝灯泡)14.后雾灯:水平位置位于车架左中位(也可放在中间),离地250~1000mm。

(注:后雾灯与制动灯间距大于100mm)15.倒车灯:水平位置位于车架右中位(也可放在中间),离地250~1000mm。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
代替
规范等级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技术规范汽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布置规范
Regulation for package of the external lighting and light-signalling devices for motor vehicles
2011-09-15制定2010-××-25发布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规范是为指导长安汽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布置及检查而建立的,本规范主要参照国家标准GB 4785《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GB 18408《汽车及挂车后牌照板照明装置配光性能》及GB/T XXXXX《汽车对行人的碰撞保护》等标准的要求制定。

本规范由汽车工程研究总院标准所管理。

本规范由汽车工程研究总院总体技术研究所总体布置室负责起草。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刘太安
编制:刘太安
校核:陈忠贤
审定:刘永清
批准:曹渡
本规范的版本记录和版本号变动与修订记录
汽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布置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所设计汽车的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布置及检查规则。

本规范适用于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M1类汽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 4785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GB 18408 汽车及挂车后牌照板照明装置配光性能
GB 17354 汽车前、后端保护装置
GB/T XXXXX 汽车对行人的碰撞保护
3 术语
引用文件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4 要求
4.1 一般要求
汽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应满足GB 4785《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中技术要求部分的一般规定。

4.2 布置要求
4.2.1 汽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数量、安装位置、几何可见度要求
汽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数量、安装位置、几何可见度需满足表1要求:
表1 汽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安装规定
注:
1)指在基准轴线方向上,离车辆纵向对称平面最远的视表面边缘到车辆外缘端面之间的距离。

2)指在基准轴线方向上,两相邻视表面内边缘之间的距离。

3)车辆宽度小于1300 mm时,在基准轴线方向上,两相邻视表面内边缘之间的最小距离。

4)车型结构不能保证1500mm离地高度上限时,允许的离地高度上限。

5)车型结构不能保证900mm离地高度上限时,允许的离地高度上限。

6)离地高度小于750mm时,水平面以下的垂直方向角的最小值。

7)当车型结构不能保证最小几何可见度角时,允许的最大纵向距离。

8)在所有情况下,后雾灯与每个制动灯的间距应大于100mm。

9)一只倒车灯时,向内为45°,两只倒车灯时,向内为30°
10) 灯具的无碍观察的视表面必须不小于12.5cm2(不包括任何不透光的回复反射器发光面)。

4.2.2 行人保护对前大灯布置位置的要求
4.2.2.1 造型设计时,应尽量使前大灯位于腿部碰撞区外。

4.2.2.2 前大灯应尽量位于头部碰撞区外。

若前大灯位于头部碰撞区内,则前罩外板需保证足够的吸能空间。

4.2.3 汽车前、后端保护装置法规对灯具布置位置的要求
布置位置较低的灯具,如前、后雾灯,昼间行驶灯、倒车灯等,其布置位置应尽量避开汽车前、后端保护装置法规中规定的角碰撞区。

若不能避开角碰撞区,则该灯具应有足够的溃缩空间,以保证碰撞后灯具能够正常工作。

4.2.4对于S3类制动灯,其布置高度还需满足后视野的要求。

4.2.5前、后大灯需考虑维修空间要求,在大灯尾部,沿灯体深度方向需保留最少70mm的更换灯泡的空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