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招待费税务筹划思路分析
业务招待费、差旅费、会务费、咨询费、通讯费的审计思路

业务招待费、差旅费、会务费、咨询费、通讯费审计思路费用审计思路一、业务招待费舞弊方式:业务招待费总体就是虚报和浮报,表现的形式很多,比如:购买发票报销,实质上是宴请朋友或者用于私人消费;按照定额发票的面额来报销,比如实际宴请就1000元,但是报销时报销5000元;下属模仿签字报销,比如部分公司的领导的报销是司机或者助理代为办理的,就容易出现下属模仿签字报销;所需资料:业务招待费申请单、业务招待费明细账、会计凭证、各领导签字样式审计程序:1、从财务系统导出业务招待费明细账,按照明细账将金额大或者异常的摘要的进行标记。
2、将对应会计凭证后的原始凭证与业务招待费申请单进行审核。
结合发票上的日期、宴请对象的标准、申请单和报销单的签字字样来分析业务招待费事项合理性。
特别需要关注招待明细是否填写清楚(包括招待人员、随同人员、招待事由)。
3、对于异常的报销,需要电话回访或者上门拜访,电话回访酒店时,只要提一下是否可以多开发票,一般接电话的都会有所表示;对于异常签字则需要与签字领导做进一步的确认。
4、原始凭证中的发票一般可以通过登录税务局的网站,发票检索页面。
输入发票号码就能辨识发票的真实性。
另外发票的抬头是否以公司的作为抬头也是审计时需要关注的,按照现在的规定必须是以公司抬头的发票才是可以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对于申请是XX酒店,但是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不是该酒店的也是需要注意的。
(发票专用章一般为椭圆形的,里面有酒店的名称,还有财务专用章五个字)5、对不能在网上查询的发票可以携带以下资料到区(县)级税务机关票证中心作进一步的鉴定:(一)申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以及经办人的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工作证等);(二)以个人名义申请的,提供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申请鉴定的发票(发票联或抵扣联)原件;(四)《鉴定发票申请表》。
当然有些地方还可以通过电话来查询。
6、对于国外的发票的检查,一般分两种:一种是现金支付的,这种往往是手写的发票,只能通过对业务事项发生的真实性进行判断,无法从单据本身来核实真实性;另外一种是信用卡支付的,则通过对账单进行核对,来确认事项是否合理。
企业会计准则 招待费

企业会计准则招待费
摘要:
1.企业会计准则简介
2.招待费的定义和范围
3.招待费的会计处理方法
4.招待费的税务处理方法
5.企业如何合理控制招待费支出
正文:
企业会计准则,是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和相关信息披露,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的。
招待费,是指企业为接待客户、供应商、政府部门等人员而发生的费用。
招待费的范围包括餐饮、住宿、交通、娱乐、礼品等支出。
在企业会计准则中,招待费的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1)发生招待费时,应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2)如果企业发生招待费用的业务,但尚未实际支付,应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销售费用”科目。
(3)实际支付招待费时,应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在企业所得税法中,招待费的税务处理方法如下:
(1)企业发生的招待费用,可以按照实际发生的额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企业发生的招待费用,如果超过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则超过部分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为了合理控制招待费支出,企业应制定合理的招待费管理制度,明确招待费的报销标准和审批程序,加强招待费支出的内部控制。
年中财务报告税务分析(3篇)

第1篇一、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其重要性日益凸显。
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要参与者,其税务合规与优化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报告将针对我公司2023年上半年财务数据,进行税务分析,旨在评估公司的税务风险,优化税务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二、公司基本情况我公司成立于20XX年,主要从事XX行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注册资本为XX万元,现有员工XX人。
公司经营规模逐年扩大,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稳步增长。
三、2023年上半年财务数据(以下数据根据公司实际财务报表整理)1. 营业收入:XX万元,同比增长XX%。
2. 营业成本:XX万元,同比增长XX%。
3. 销售费用:XX万元,同比增长XX%。
4. 管理费用:XX万元,同比增长XX%。
5. 财务费用:XX万元,同比增长XX%。
6. 利润总额:XX万元,同比增长XX%。
7. 所得税费用:XX万元,同比增长XX%。
四、税务分析1. 增值税分析(1)税率适用情况:公司主要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XX%,符合国家规定。
(2)进项税额抵扣:公司上半年进项税额为XX万元,抵扣XX万元,抵扣率XX%。
分析抵扣情况,发现以下问题:- 部分进项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认证,导致抵扣不及时。
- 部分原材料采购未取得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影响进项税额抵扣。
(3)销项税额核算:公司上半年销项税额为XX万元,根据实际销售情况核算,符合国家规定。
2. 企业所得税分析(1)税率适用情况: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XX%,符合国家规定。
(2)税前扣除项目:公司上半年税前扣除项目主要包括工资薪金、折旧、摊销、业务招待费等。
分析税前扣除项目,发现以下问题:- 部分业务招待费未取得合法凭证,影响税前扣除。
- 部分折旧、摊销未按照税法规定进行核算,可能存在税务风险。
(3)所得税费用核算:公司上半年所得税费用为XX万元,根据税前扣除项目和税率核算,符合国家规定。
税务筹划方案报告

税务筹划方案报告在当今复杂的经济环境中,税务筹划对于企业和个人的财务管理至关重要。
合理的税务筹划可以帮助降低税负、提高经济效益,并确保税务合规。
以下是为您精心制定的一份税务筹划方案报告。
一、企业基本情况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企业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是一家从事主要业务领域的公司,成立于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为注册资本金额。
企业在过去的几年中取得了显著的发展,但在税务方面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机遇。
二、税务现状分析通过对企业财务数据和税务申报的详细审查,我们发现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增值税方面进项税额抵扣不充分,存在部分采购未能及时取得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售业务的税率适用不准确,导致部分业务税负偏高。
2、企业所得税方面成本核算不够精细,部分费用未能准确计入成本,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偏高。
税收优惠政策利用不足,例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未充分享受。
3、个人所得税方面员工薪酬结构不合理,导致个人所得税税负较高。
对员工的福利政策规划不够完善,未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三、税务筹划目标基于以上现状分析,本次税务筹划的主要目标包括:1、降低企业整体税负,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2、确保税务合规,避免税务风险。
3、优化企业的税务结构,提高税务管理效率。
四、具体筹划方案1、增值税筹划加强供应商管理,确保及时取得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充分抵扣进项税额。
对销售业务进行合理分类,准确适用税率,降低税负。
合理利用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如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政策等。
2、企业所得税筹划优化成本核算方法,确保各项费用准确计入成本,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加大研发投入,充分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合理规划企业的资产折旧和摊销政策,减轻税负。
3、个人所得税筹划优化员工薪酬结构,合理设置工资、奖金、福利等的比例,降低个人所得税税负。
为员工提供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福利,如住房补贴、商业健康保险等。
五、实施步骤1、方案设计阶段(具体时间区间 1)组建税务筹划团队,包括企业财务人员、税务专家等。
新企业所得税法“三费”的纳税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法“三费”的纳税筹划1实务中,不少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经常发生超过税法规定扣除限额,而导致不能在税前扣除加重税收负担的现象。
2008年1月1日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上述三项期间费用相关规定做了不小的调整,为应对新变化,应在准确把握新政策的同时进行纳税筹划思路的重新调整。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而原规定扣除限额为销售1500万元以下的可扣除5‰;1500万元以上部分,可扣除3‰。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而原规定,一般行业企业的广告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的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一般行业企业的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结转。
特别行业企业规定例外。
由此可见,新实施条例不再严格区分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作为期间费用筹划的基本原则是:在遵循税法与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尽可能加大据实扣除费用的额度,对于有扣除限额的费用应该用够标准,直到规定的上限。
一、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可提高扣除费用额度按规定,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均是以营业收入作为扣除计算标准的,如果将集团公司的销售部门设立成一个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将集团公司产品销售给销售公司,再由销售公司实现对外销售,这样就增加了一道营业收入,在整个利益集团的利润总额并未改变的前提下,费用限额扣除的标准可同时获得提高。
【案例】维思集团2008年度实现产品销售收入8000万元,“管理费用”中列支业务招待费150万元,“营业费用”中列支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合计1250万元,税前会计利润总额为100万元。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思路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思路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对于企业的财务健康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有效的纳税筹划不仅能够降低企业的税负,提高经济效益,还能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接下来,让我们深入探讨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一些思路。
一、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国家为了鼓励特定行业或企业的发展,会出台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应密切关注这些政策,并确保自身符合条件,以充分享受优惠。
1、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对于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其所得减按一定比例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较低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应注意控制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和应纳税所得额等指标,以享受这一优惠。
2、高新技术企业优惠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企业应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争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3、加计扣除政策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一定比例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一定比例在税前摊销。
4、环保、节能节水项目优惠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优化企业组织形式企业的组织形式不同,其纳税方式和税负也会有所差异。
1、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选择在设立分支机构时,企业需要考虑是成立子公司还是分公司。
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所得由总公司汇总缴纳。
如果分支机构在设立初期预计会亏损,选择分公司形式可以由总公司抵减利润,降低整体税负;如果分支机构预计盈利良好,则可以考虑子公司形式,以享受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
2、有限责任公司与合伙企业的选择有限责任公司的利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分配利润时还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税务筹划实例

《税收筹划八大规律》请你筹划参考答案我们给出的答案仅作参考,当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时或实践操作时,请注意税收筹划必须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必须全面考察实际情况,切忌生搬硬套,产生意料之外的税务风险。
同时,许多筹划方案本身可能也会带来许多非税成本,引起经营、管理乃至于企业战略层面的负效应。
【自检案例1】参考答案:1 .方圆机械制造公司销售货物时有两种运输方式:一种是企业用自己的交通工具运输;另一种是由外部运输公司承运。
2 .税收筹划分析:( 1 )自备运输工具其一:不成立运输公司销货方实行送货上门,运费收入通过提高货价的办法解决,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351÷( 1+17% )×17%-10=41 (万元)其二:成立独立核算的运输公司运输公司将运费发票直接开给购买方,销货方代垫运费,或者由运输企业直接向购买方收取运费,则运输收入不纳增值税,只纳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351×3%=10.53(万元)其三:成立独立核算的运输公司运输公司将运费发票开给销货方。
销货方实行送货上门,将运费收入通过提高货价的办法解决,由销货方向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运输公司应纳营业税,销货方的运费收入应按混合销售行为与货款一道征收增值税,其运输支出可以抵扣7%的进项税额。
销货方的运输收入应纳增值税=351÷( 1+17% )×17%-351 ×7%=26.43(万元)运输公司应纳营业税=351×3%=10.53(元)运输收入应纳增值税、营业税合计 =26.43+10.53=36.96 (万元)( 2 )借助外部运输公司其一:代垫运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不作为销售货物的价外费用,不征增值税: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对于销货方来说,其支付的代垫运费财务上作其“他应收款”处理,收到购买方交来的运费冲减“其他应收款”科目,既不缴增值税,也不缴营业税(由承运单位缴纳)。
会计实务:预缴企业所得税筹划案例分析

预缴企业所得税筹划案例分析企业所得税采取按年计算、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办法征收。
预缴是为了保证税款及时、均衡入库的一种手段。
但是企业的收入和费用列支要到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才能完整计算出来,平时在预缴中不管是按照上年应纳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预缴,还是按纳税期的实际数预缴,都存在不能准确汁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问题。
企业由于受任务或季节因素的影响,会在某一段时期多列支一些费用,在另一段时期少列支一些费用,但总体不突破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企业在预缴中少缴的税款不作为偷税处理。
例如,某企业应纳所得税适用税率33%,1月份生产任务相对集中,产品正值销售旺季。
于是,给职工多发奖金5000元,业务招待费超支2000元。
则该企业1月份应纳税所得额减少7000元。
少预缴企业所得税如下:7000×33%=2310(元)这少预缴的企业所得税2310元,将在以后月份或年终汇算清缴。
纳税义务的滞后,使企业获得这笔税款的时间价值,相当于享受国家的无息贷款。
企业所得税法还规定,纳税人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纳税期限的实际数预缴,按实际数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或者经当地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分期预缴所得税,预缴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
如何预缴企业所得税才能既不违反税收法规又能使企业减轻税收负担呢?我们知道,企业的会计利润是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而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而确定的。
这种纳税调整只是在每年预缴完所得税之后,年终后四十五日内进行。
要想节省成本,增加可“流动”的资金又不违反税收法规,只有在预缴所得税和纳税调整上筹划,请看下面例子。
某企业1999年每月利润均衡实现10000元,每月都有超过税法规定超计税工资等因素20000元。
如果每月都按实际数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按法定税率33%计算,每月要申报纳税9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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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费税务筹划思路分析
企业在实务中最常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究竟如何进行税务筹划,这让财务人员比较犯愁。
招待费困扰
新税法已执行半年多了,在这个过程中,广大纳税人都在积极学习和认真贯彻新税法的具体规定。
前几天,笔者应邀参加某集团公司财务人员学习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讨论会。
会上,大家就现行政策中对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规定谈了很多。
一些财务人员对于业务招待费列支范围的把握很犯愁。
一方面,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对于会议费及差旅费仍然没有比例限制,即只要是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会议费及差旅费,都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财务人员即使本身从主观上不会故意把业务招待费挤入会议费,但是有些具体情况确实难以区分,稍不注意就会走错科目。
比如单位在开会时,经常会租用当地的酒店或宾馆,而且会在中午或晚上安排统一的餐饮。
对于这部分餐饮支出该入什么费用就很不好把握。
如果纯粹是自己单位内部人员开会,这部分餐饮费一并计入会议费还好解释,如果含有外单位人员就不好把握了。
另一方面,新旧税法都没有明确业务招待费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一般情况下,我们认为业务招待费应该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日常性业务招待费支出,如招待客
人的餐饮费、住宿费、接送交通费、香烟、水果、茶叶等;另一部分为重要客户业务招待费,即除前述支出外,还有赠送客户的礼品费、正常的娱乐活动费、安排客户旅游费用。
对于这部分支出在列支时该如何把握呢?
另外,在实际列支业务招待费过程中,经常会遇到无法取得正规发票的情况。
根据新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那么,是不是今后在列支业务招待费时,满足“实际发生、与取得收入有关、合理”这三个标准后,对于某些特定凭证,如发票的要求是否会放松一点儿?
业务招待费在实际列支中的困惑,还包括集团公司采用业务招待费对二级核算单位的二次定额分配的操作问题、外购礼品用于赠送客户时费用的性质把握及实际操作对税收事项的影响等。
操作策略
税务筹划的方向应当符合税收政策法规的导向,这要求纳税人在充分理解税收相关政策的前提下,统观全局,筹划出系统的方案并进行正确操作。
一、以法律为准绳。
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中,税务筹划的概念已被广泛接受。
合法性、选择性、筹划性、目的性是税务筹划的基本特点,也是其区别于逃税、偷税的根本标志。
税务筹划的前提条件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没有法律依据的税务筹划必将以失败告终。
笔者在执业过程中曾遇到这样的例子:某公司经理总是为每年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指标不够用而发愁,于是他想出了一个“好主意”,即通过异地关联企业互相交换各自在当地的招待费票据,然后再各自记入账目中的差旅费的办法“避税”。
应该说这个方案不叫税务筹划,而是税收欺诈。
税收欺诈属于法律上明确禁止的行为,一旦被有关征税机关查明事实,纳税人要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这位经理采取的这种弄虚作假行为是万不可取的,最终只会落个鸡飞蛋打的下场。
二、合理运用扣除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也就是说,在这里采用的是“两头卡”的方式。
为什么要这样设计呢?笔者认为,对于业务招待费的发生额只允许列支60%,是为了区分业务招待费中的商业招待和个人消费,所以人为地设计一个统一的比例,将业务招待费中的个人消费部分去除;限制为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是用来防止有些企业为了不调增40%的业务招待费,就采用多找餐费发票,甚至找假发票充当业务招待费,造成业务招待费虚高的情况。
那么,如何达到既能充分使用业务招待费的限额,又可以最大可能地减少纳税调整事项呢?我们不妨设个方程式看看。
设某企业当期销售(营业)收入为x,当期列支业务招待费为y,那么按照规定当期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金额为
60%y,同时要满足≤5‰x的条件,由此可以推算出,在60%y = 5‰x这个点上,可以同时满足企业既能够充分使用业务招待费的限额又可以最大可能地减少纳税调整事项的要求。
对上述等式变形后可以得出8.3‰x=y,即在当期列支的业务招待费等于销售(营业)收入的8.3‰这个临界点上时,企业就可能充分利用好上述政策。
有了这个数据,企业在预算业务招待费时可以先估算当期的销售(营业)收入,然后按8.3‰的这个比例就可以大致测算出合适的业务招待费预算值了。
三、把握真实性与合理性。
业务招待费是一项比较敏感的支出,被称为“各国公司税法中滥用扣除最严重的领域”。
作为企业,想让自己的业务招待费被税务机关认可并顺利地在税前扣除,首先必须保证业务招待费支出的真实性,即要以充分、有效的资料和证据来证明这部分支出是真实的支出。
而所谓的合理,就是说企业列支的业务招待费,必须是与经营活动直接相关并且是正常的和必要的。
另外,企业当期列支的业务招待费应与当期的业务成交量相吻合。
企业在列支业务招待费过程中,应在满足基本扣除原则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业务招待费的列支。
对于特殊情况,在自己难以把握的时候与税务机关多沟通,在得到税务机关认可的情况下税前扣除。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
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