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各个阶段结案时间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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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刑事案件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一般对于判决书什么时候下,需要看案件什么时候审结。

对于审结案件的期限,有两种情形。

一、适用普通程序的刑事案件。

适用普通程序的一审刑事案件,应当在二个月内进行审结,但对于重大复杂性的案件则可以延长两个月审结。

适用于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的审理期限一般为二十天。

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审结。

一般对于判决书什么时候下,需要看案件什么时候审结。

对于审结案件的期限,有两种情形。

一、适用普通程序的刑事案件。

对于刑事诉讼案件,从开庭到最后的判决,这个期限可以由法官来决定,但是要在法律固定的期限内。

对于适用普通程序的一审刑事案件,应当在二个月内进行审结,但对于重大复杂性的案件则可以延长两个月审结,例如集团犯罪、流窜作案等。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进行审理的,审理期限为两个月,即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最迟的也不得超过三个月的时限。

如果审理的案件,行为人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或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在得到上级人民法院的批准后可以延长三个月宣判。

二、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件对于那些可以适用于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的审理期限一般为二十天,以受理之日开始计算;如果根据案情,犯罪嫌疑人是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案件,那么在审理期限上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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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办案结案有时间限制吗?

公安局办案结案有时间限制吗?

公安局办案结案有时间限制吗?一般不超过三十天时间。

接处警,接受报案,立案,调查取证,告知,作出处罚决定(或出具调解协议)。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公安机关解决治安案件的时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出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准许,能够延长三十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判定的期间,不计入解决治安案件的时限。

在生活中,公安局机关将案件立案之后,办案人员首先需要调查、收集证据,来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到结案是需要一定时间的,那么是否有时间限制呢。

下面笔者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公安局办案结案有时间限制吗的问题。

一、派出所办案结案有时间限制吗?一般不超过三十天时间。

接处警,接受报案,立案,调查取证,告知,作出处罚决定(或出具调解协议)。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公安机关解决治安案件的时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出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准许,能够延长三十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判定的期间,不计入解决治安案件的时限。

二、公安局立案刑事案件多久结案按法律规定,并没有明文对公安机关刑事案件有规定结案期限,需要看具体案件而定。

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侦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通过相应的审批可以延长侦查期限,最长可以达到5个月以上;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以上就为大家解决了公安局办案结案有时间限制吗的问题,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总而言之,公安局办案结案,并不是没有时间的限制。

不过针对每个案件复杂程度,需要消耗的时间也是不同的,针对一些特殊案件也可以申请延期处理。

刑事案件处理流程

刑事案件处理流程

刑事案件从立案到判决,快则半年长则两年。

一、刑事拘留阶段----10至37天首先,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也就是说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

二、批准逮捕阶段-----两个月至五个月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

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

也就是说,在公安阶段的时间一般是二个半月到三个月左右,最长是八个月。

三、审查起诉阶段----30至45天然后,案件由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写出起诉意见书及案卷、证据移送到检察院,即审查起诉阶段。

这个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

四、补充侦查-----30天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

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

五、提起公诉-----一至五个月检察院的公诉科审查完成后,写出公诉书,向对应的法院提起公诉。

即: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会达到五个月。

六、审判------一审-----30至45天最后是到法院。

审理是二审终审制,一审是在法院受理后一个月内开庭审判并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七、上诉或抗诉-----二审-----30至45天如果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如果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的,也可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抗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

二审的审判时限跟一审的审限是一样的,也是一个月,不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刑事案件公诉案件多久必须结案

刑事案件公诉案件多久必须结案

刑事案件公诉案件多久必须结案
刑事犯罪往往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尤其是杀⼈、强奸等恶性案件,这些恶性案件会由检察院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经过法庭审判后,将犯罪分⼦定罪,此过程往往是漫长的,那么刑事案件公诉案件多久必须结案?接下来由店铺⼩编为⼤家解答,希望能帮助到⼤家。

⼀、刑事案件公诉案件多久必须结案
刑事案件结案的时间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但法律对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有明确规定。

法律对限制⼈⾝拘押时间做了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百五⼗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个⽉。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级⼈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个⽉。

⼆、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多少年
刑事案件中的公诉时效的话,这个要看对⽅所判的最⾼刑,如果判的是有期徒刑20年的话,到时候就可能会涉及到15年的追诉时效,如果是杀⼈之类的案件,追诉时效可能会20年以后。

根据我国《刑法》第⼋⼗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法定最⾼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法定最⾼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年;
(三)法定最⾼刑为⼗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四)法定最⾼刑为⽆期徒刑、死刑的,经过⼆⼗年。

如果⼆⼗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民检察院核准。

以上就是店铺⼩编关于“刑事案件公诉案件多久必须结案”的相关解答,法律对于刑事案件结案时间没有具体的规定,但对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有明确规定,⼀般是不得超过⼆个⽉的。

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可以到店铺进⾏咨询,会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刑事案件是团伙的多长时间能结案

刑事案件是团伙的多长时间能结案

刑事案件是团伙的多长时间能结案我们生活中可以发现犯罪嫌疑人有团伙的也有个人的,但是团伙作案涉及的人比较多对于抓捕归案的工作就很困难,如果符合条件的情况公安机关以及法院都会适应逮捕侦查,那么,刑事案件是团伙的多长时间能结案,接下来由我为您介绍刑事案件是团伙的多长时间能结案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刑事案件是团伙的多长时间能结案(一)刑事案件结案,公安机关对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在犯罪嫌疑人没有被拘留或没被批准逮捕之前,法律没有规定相应的期限。

如果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37天;如果被批准逮捕,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2个月。

二、为什么团伙案件不能取保候审(一)团伙案件不能取保候审的原因有两个:一是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二是防止取保候审后,进行串供;(二)申请取保候审要满足以下条件:1、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2、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3、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取保候审的执行单位有哪些(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权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但根据规定,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只有一个,这就是公安机关。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都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

本款这样规定,主要考虑到公安机关在基层普遍设有派出机构,与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也有紧密的联系,并且有执行拘留、逮捕的权力。

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便于加强对被取保候审人的监督和考察,一旦发现违反规定或者不应当取保候审的情形,可以及时依法处理。

法律案件梳理时间轴(3篇)

法律案件梳理时间轴(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为了更好地梳理法律案件的发展脉络,以下以一起重大刑事案件为例,按照时间顺序对案件进行梳理,以便读者全面了解案件的进展。

二、案件时间轴1. 2019年1月案件发生:某市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受害人王某在家中遇害,犯罪嫌疑人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2. 2019年2月侦查阶段:(1)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侦查,对现场进行勘查,提取指纹、DNA等证据。

(2)警方通过调查走访,了解到李某与王某有过经济纠纷,有作案动机。

3. 2019年3月侦查深入:(1)警方对李某进行传唤,进行讯问,初步确认其有作案嫌疑。

(2)警方对李某的居住地、工作地、社会关系等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

4. 2019年4月起诉阶段:(1)警方对李某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请批准逮捕。

(2)检察机关对李某进行审查,认为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符合逮捕条件。

(3)法院依法对李某进行逮捕。

5. 2019年5月审理阶段:(1)法院依法受理此案,并组成合议庭。

(2)法院通知李某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3)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审理过程中,李某当庭翻供,声称自己无罪。

6. 2019年6月审理进展:(1)法院对李某的翻供进行核实,通过调查取证,发现李某有作案时间、作案工具和作案动机。

(2)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的翻供不能成立,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7. 2019年7月判决阶段:(1)法院依法对李某进行判决,认定其犯故意杀人罪。

(2)法院根据李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

8. 2019年8月执行阶段:(1)法院将李某的判决书送达李某,告知其有权上诉。

(2)李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3)二审法院审理后,驳回李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4)法院依法对李某执行刑罚。

三、案件总结通过以上时间轴的梳理,我们可以看到,从案件发生到案件审结,经历了侦查、起诉、审理、判决、执行等阶段。

在整个案件过程中,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等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确保了案件的公正审理。

刑事审判工作总结

刑事审判工作总结

刑事审判工作总结----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

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刑事审判工作总结范文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及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刑事申诉检察工作越来越冗重与复杂,该项工作做的好坏直接影响检察机关的形象,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

如何认真做好新时期的刑事申诉工作,解决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是每一位刑事申诉工作者应该研究探讨的课题。

下面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我院刑事申诉工作进行扼要判析,并就我院刑事申诉工作具体作法予以总结。

1、我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的概况自2014年以来,我院已办理刑事申诉***件,来信***件,来访*** 件,电话访**件,集体访*件,其中不服逮捕* 件,不服不批捕*件,不服撤案* 件,不服检察机关其他处理决定** 件(包括不服检察机关追缴),刑罚执行中被害人申诉的有** 件,刑罚执行中被告人申诉有 **件,不服不起诉**件(其中**件是为提高案件质量本院领导交办的刑事复查案件)。

2、我院办理的刑事申诉案件基本类型⑴不服检机关追缴的申诉。

多半为历史遗留问题,这类案件的追缴发生在2014年前后,申诉一般在2014年至2014年。

如新店镇***不服追缴案件,县石油公司***不服追缴案等。

⑵被害人与被告人均不断申诉的案件。

在这类案件中有犯罪事实,有犯罪嫌疑人,但定案的证据不扎实充分,存有疑问。

如:***故意伤害***一案,该案历经起诉、撤诉、补充侦查、存疑不诉、再起诉等环节,被告人与被害人不断上访申诉,历经多年。

⑶举报人或控告人不服不立案的申诉案件。

此类案件常发生在实名举报案中,举报人或控告人与被举报人或被控告人之间存在着一定矛盾,矛盾往往一时还不能化解。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初查复查后均不能对被举报人或被控告人立案,举报人或控告人不服,不断上访申诉。

如***不服对***不立案一案等。

⑷自行监督类刑事复查案。

刑事案件三个阶段都是什么内容

刑事案件三个阶段都是什么内容

刑事案件三个阶段都是什么内容刑事案件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

侦查阶段:普通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贪污、渎职案件由检察院侦查,监狱、军队、铁路、森林、海关等部门负责其职权范围内的刑事案件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期限为一个月,可延长半个月;审判阶段:由人民法院或者各专门法院负责。

期限是二到三个月。

▲一、刑事案件三个阶段都是什么内容刑事案件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

侦查阶段:普通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贪污、渎职案件由检察院侦查,监狱、军队、铁路、森林、海关等部门负责其职权范围内的刑事案件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期限为一个月,可延长半个月;审判阶段:由人民法院或者各专门法院负责。

期限是二到三个月。

大约5最长个月时间。

拘留后3~7日逮捕,逮捕后,公安局侦查2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1个月,到法院审理2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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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实用!刑事案件各个阶段结案时间总结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侦查阶段刑事拘留
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四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
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侦查阶段逮捕羁押最长为7个月】
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
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五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六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
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七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
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第一百五十八条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
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审查起诉阶段一般为1.5个月】
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审判阶段一般为3个月】
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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