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企业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程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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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有限公司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服装有限公司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服装有限公司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1.目的防止产品在公司内部处理期间出现混淆,导致误用,影响产品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与产品质量有关的标识控制3.职责3.1生产车间负责车间在制产品以及领用的原材料标识3.2仓库负责库存产品包括半成品、成品、原材料的标识3.3 厂部品管与技术部负责对标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4相关部门配合实施本程序4.工作流程4.1原材料包括外协件的标识4.1.1 对于原材料到公司后,厂部品管未检验完毕前,由仓库管理员负责进行标识“待检”或存放在“待检”区域,填写“物料卡”标注产品的名称、规格、进货日期等内容。

4.1.2 当厂部品管检验完毕后,由仓库管理员根据厂部品管的检验结果,对原材料挂放相应的标识更换为“合格”、“不合格”,同时登记入帐,确保帐物卡的一致性。

4.1.3 对于让步接受的原材料,仓库管理员根据让步接受的最终处理意见,挂放相应的标识“挑选使用”、“特采”等4.1.4 对于不合格的原材料在未作出处理意见前,仓库管理员挂放“不合格待处理”,若最终决定报废或退货时,则更换为“报废”或“退货”。

4.1.5 对于生产车间领用的原材料属于让步接受或紧急放行的,由生产车间班长负责进行标识,同时在相关的记录上注明,以便发现异常时,能够及时追回。

4.2半成品的标识4.2.1生产车间根据厂部品管的检验结果挂放相应的标识“合格”、“不合格待处理”、“挑选使用”、“报废”。

4.2.2 对于生产车间质检员自检发现的不合格品的不合格之处采用红色箭头指明不合格的地方,以便返工和漏返工。

4.2.3 当半成品入库后,由仓库管理员负责根据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进行标识,以防在储存过程中混淆,导致发料出现差错。

4.3成品的标识4.3.1厂部生产车间生产完毕,在厂部品管检验结果未报告前,挂放“待检”标识或摆放在指定的区域。

4.3.2对于检验合格的产品,由生产车间依据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进行标识并注明顾客的名称或代号,以防不同顾客的产品发生混淆,出现配送发货错误,同时登记入帐,确保帐物卡的一致性。

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程序文件

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程序文件

1.目的:对产品在形成全过程各阶段及其状态进行适当标识,以防止产品混用,保证需要时对产品实现可追溯性要求。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我司所有产品实现全过程标识与可追溯管理。

3.职责:3.1 生产部:3.1.1 须确保半成品及成品制程中及储存时皆有明确标识,以利掌握制程品质状况。

3.1.2 确保各制程段之品质状况均能被连贯追溯直至前工段。

3.1.3 须确保每一作业人员皆能了解本文件之要求并确实遵循。

3.1.4 确保制程所发现之不合格品被正确标识,以防止误用。

3.1.5 协助异常追溯处理及调查。

3.1.6 执行追溯性数据管理表单的登录填写。

3.1.7 样品张贴样品标识3.2 品质部:3.2.1 确保制程中合格品、不合格品及疑虑品被有效标识、验证。

3.2.2 主导异常追溯处理及调查,以防止不合格品流入生产线或出货。

3.3 仓库部:3.3.1 确保所有的原物料、产品(含半成品、成品)入库时皆有明确标识,必要时可利追溯。

3.3.2 须确保每位仓管人员,均能了解本文件之要求并确实遵循。

3.3.3 确保制程所发现之不合格品及多余物料退回仓库时有正确标识,以防止误用或擅用。

3.3.4 协助异常追溯处理及调查。

3.4 工程部:在设计时考虑产品可追溯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产品上标记模穴号、产品上喷码、镭雕公司代码、委外或外购产品在产品打供应商标识等。

4.定义:4.1批号:一个批号只能标识一天的产品,即当某一产品连续多天生产时,则要求每天的批号必须不同,以便于缩小后续追溯的范围。

4.2标识:分为产品的标识和检验状态的标识。

4.3追溯性:追踪产品在各阶段的制造过程和质量状况。

5.流程图:无6.作业说明:6.1 原则和要求:6.1.1物料/产品标识作业方式应依据生产状态及物料/产品状况予以适当标识。

标识之内容需提供足够信息以追溯物料/产品来源或制程条件,至少应包含。

A:物料标签标识:物料/产品名称,料号,规格,材质/型号,生产或入库日期,材料批号/生产批号,订单号,数量等。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1.0 目的该程序规定本公司在接收、生产和交付的各阶段以适当的方式标识产品,以防止混淆误用,并确保能对产品进行追溯。

2.0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在接收、生产和交付各阶段的产品标识控制。

3.0 术语和定义无4.0 职责与权限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成品进行标识。

品质部负责进料检验状态标识。

PMC部负责对接收阶段的物品进行标识,对交付阶段货物的外包装进行标识。

5.0 程序内容5.1来料的标识5.1.1物控接收原材料的标识:在检验前置于“待验区”,以批量为单位粘贴“物料标签”进行标识。

经检验合格后,主要原材料和辅料以“卷(箱)”为单位,将物料编号、检查 LOT 号等信息,按批次分别写在绿色“QA PASSED”标签上,粘贴在每卷原料上,并记录在 IQC 报表上,绿色“QA PASSED”标签要保留至原材料用完为止。

5.1.2委外加工品的标识:在 IQC 检验前,同 5.1.1。

经检验合格后,如属可直接入仓或交付的成品,需进行属性标识(详见 5.3 成品标识)及检验状态标识(详见 5.4 合格品的标识)。

经检验合格后,如需进行后续加工处理的半成品,IQC 人员在以批量为单位的“物料标签”上注明“合格”字样。

生产部在生产过程中应保护好所有原物料的标识,没用完的原材料应随其标识一起存放好。

5.2在制品的标识5.2.1裁分切工序的半成品应分类存放于规定的不同规格的区域内,并用“制程标签”进行标识。

5.2.1裁切工序的成品,包装后粘贴条形码标签,经检验合格装箱后,在外包装箱上粘贴“QA PASSED”票,注明“OQC 报告单号”。

5.2.2激光封切工序以后半成品储存、搬运用的周转箱、周转车都应标识内存半成品的品名。

5.2.3包装袋粘贴“QC PASSED”标识并注明《生产通知单》号。

5.2.4在制品的标识与可追溯性:使用领料单可以追溯包装操作员的序列数标识可以追溯每一袋的责任人。

(完整版)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完整版)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受控状态:发放号:编号版次A/0 拟制审核批准日期日期日期1.0 目的在生产、存储、交付等产品实现过程中,以适当方式对生产的产品、所需原材料进行标识,以防止混用或误用,并表明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状态。

当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由于法律、法规的要求而进行产品追溯时,能够追溯到产品的所有信息,便于采取后续的纠正/预防措施。

2.0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本公司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不包括设计开发阶段)产品标识及其状态标识、可追溯性标识及记录的控制。

3.0职责3.1质量保证部3.1.1负责组织制定标识控制要求,并对其实施有效性进行监控。

3.1.2负责对检验记录中的可追溯信息进行确认,并记录检验结果。

3.1.3 负责监督标识和可追溯性要求的实施。

3.2采购管理部3.2.1负责对仓库内物品的标识。

3.2.2负责根据各产品的可追溯范围,在采购合同中要求供方提供必要的追溯信息。

3.2.3负责物资出入库、产品交付环节的追溯记录,并将产品交付的追溯信息传递给市场销售部。

3.3生产计划部3.3.1负责生产过程中各产品的状态标识。

3.3.2负责根据产品追溯要求,在成品、半成品上粘贴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标识。

3.3.3负责对质量判定后的物资进行状态标识。

3.3.4负责对生产过程中的可追溯性物资进行标识和记录。

3.4市场部3.4.1市场部负责根据销售合同的要求,收集保存初始分销商、用户以及购买的产品的可追溯性信息。

3.4.2市场部负责产品交付后的服务维修备件的可追溯性信息的记录。

4.0工作程序4.1标识的设定4.1.1标识分类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对采购进货产品、中间过程产品和最终产品进行标识的形式有三种:a.产品标识:区别产品,防止混用错用,如:采购件或整机成品上的标签或铭牌;b.状态标识:表示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状态的标识,如:合格、不合格、待检状态;c.可追溯性标识:为实现产品可追溯性目的的标识。

4.1.2产品标识4.1.2.1产品标识的范围:a.进货产品;b.在制品;c.最终产品;d.可销售或维修备件。

ISO9001-程序文件-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ISO9001-程序文件-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目的本程序对生产全过程进行适当的标识,防止产品混用,并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的质量形成过程实现追溯,确保只有合格的产品才能转序或出厂。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产品进货、生产及交付的各个过程、检验状态及顾客提供的产品的标识。

3.职责3.1运营部职责负责本程序文件的起草;负责本程序文件的审核;负责本程序文件日常执行的监督;负责检验和试验状态的实施和控制。

3.2体系管理负责人职责负责本程序文件的批准;负责本程序文件日常执行的监督。

3.3仓库职责负责库存物资的标识。

3.4生产部职责负责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标识。

4.定义无5.工作程序5.1标识方法a)分区;b)挂牌;c)仓库账、物、卡;d)产品规格型号、出厂编号等。

5.2状态标识的分类5.2.1生产工序状态a)组装(组装中)——产品处于组装阶段;b)调试(调试中)——产品组装完成处于调试阶段;5.2.2检验和试验状态a)待检——产品尚未检验和试验;b)合格——产品通过检验和试验合格;c)不合格——产品经检验和试验不合格;d)FAT中——客户发货前验收;e)整改中——产品有问题正在整改中。

5.3产品标识的实施5.3.1来料的标识来料(外协件、外购件)进入公司后,放于“待检区”,容器、外购大件类直接进入车间现场,由检验员检验。

供应商出具《送货单》,注明该物资的厂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货日期等。

经检验员检验合格后,在《进货检验记录》上登记或在ERP系统中进行合格与否的审核,合格来料交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建帐登卡,帐卡应注明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入库日期。

对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检验员开退货单,交采购人员,不合格物料由仓库隔离存放在“不合格”区域,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5.3.2生产过程中的产品标识a)生产部根据《材料配置表》中的部件名称、型号、数量领料。

仓库管理人员和部门领料员按照《材料配置表》发料、领料。

b)在产品生产过程中,操作者按图纸、工艺要求等进行生产并悬挂“组装”或“组装中”标识牌,对每道工序装配结束后,由过程检验员实施检验,并将检验结果记录在《过程检验记录》表中,检验合格后,在《工序流转跟踪卡》中注明“合格”,再转到下一工序,检验不合格的由操作者返工后再进行复检,确认合格后方可转到下一工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4.2质量部
4.2.1负责进料检验及受检后物料状态的标识。
4.2.2负责制程中半成品、成品确认及确认后产品状态的标识,以确保正确区分合格品与不合格品。
4.3生产供应部
4.3.1负责生产线物料及在制品的标识。
5、程序内容:
阶段
标识方法
责任部门
5.1来料
来料以供应商标识为标识,如供应商标识不够明确时,本公司要求供应商明确标识.
客户指定标签
具有标识的物品
各种物品正确放置
领用正确的物品
正确标识的产成品
客户所需要的产品
仓库
仓库
仓库、领料单位
仓库、车间
相关部门
仓库
5.2来料检查
1.待检品、合格品、不合格品按指定区域区分。
2.特采用合格标签加特采申请单标识
3.客户提供物料采用客户本身标签标识.
质量部
5.3仓存物料
1.客户提供物料依不同客户分开摆放并标识。
2.非客供料依物料别分开摆放,采用物资卡标识、各物料批号及名称.
3.物料按先进先出顺序发放,并作进出记录.
客户抱怨单
纠正措施报告
喷码日期、标签
入库单
生产作业准备
检验报告
生产任务书
限额领料单
原材料批号
纠正措施报告
喷码日期、
标签
入库单
检验报告
生产任务书
原材料批号
供应商
进货检验单据
销售部
质量部
质量部
生产供应部
质量部
生产供应部
生产供应部
质量部
输入
产品标识流程图
输出
过程所有者
仓库
具有标识的物品
定位放置的物品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1目的公司对产品的标识进行控制,以防止产品混淆,误用。

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可追溯。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采购产品及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成品。

3职责3.1品质部负责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控制与管理。

负责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并对其有效性进行监控。

检验人员负责对采购产品的标识及标识移植。

3.2仓库、生产车间负责所属区域内产品标识和维护管理,负责产品的分区摆放。

4程序4.1产品标识的内容与方法4.1.1产品标识的内容可包括产品名称、型号、研制阶段、关键件、重要件、例外(紧急)放行、产品状态、检验和试验状态、所处工序、质量状况、生产批次或编号、生产单位、生产者、检验者、制造日期、检验日期、保管期、产品处置、使用和防护、安全警示等。

4.1.2产品标识的方法可根据具体需要采用标签、铭牌、单据、记录、印章或其他标记等。

标识应清晰、牢固、耐久,并符合规范要求。

4.2采购产品的标识4.2.1采购产品包括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等。

采购产品进入公司后由采购人员负责将其放置于待检区,向品质部提出报检并提供相关质量证明,经检验员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仓库管理员按不同类型的采购产品分别进行标识库存。

4.2.2采购人员在购回物资时,对要求具有质量证明文件的产品,应保持物资原有标识(如生产单位、规格型号、生产批次编号和日期、执行的标准、储存条件、保管期、合格证等)。

4.2.3顾客提供的物资由接收人员标明名称、规格、数量、合同号以及用其本身铭牌等来标识。

4.2.4检验员在进货检验中应确认和保持产品标识,对具有追溯性的原始记录,应归档保存或按规定进行标识移植和替代。

4.2.5检验合格入库后的产品,库管人员应按规定要求保持或实施产品标识。

4.2.6检验不合格的外协外购件由检验员放置于不合格区域,做好不合格标识,按《不合格输出的控制控制程序》执行。

4.3生产过程的产品标识4.3.1对生产过程的产品(在制品、半成品),生产车间使用《工序流转卡》进行标识,填写生产部门、生产批次和日期、生产者、检验者、不合格处理结果等内容。

服装企业产品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服装企业产品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服装企业产品可追溯性控制程序一目的确保产品从原料进厂至出货给客户的全过程任一阶段,外观品质与内在安全卫生环保性能都能实现可追溯。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与产品生产过程有关的原料、半成品和成品。

三职责仓储部门负责对入库原辅材料添加可追溯标识;品管部负责确保所有进厂原辅材料均有正确检验状态标识及可追溯性标识;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过程中的标识作业;品检部门负责成品品质标识、可追溯性标识以及可追溯性资料的收集归档。

四工作内容1进料标识物料进厂时,外包装或物料上应有供应商标示的编号、型号、规格、数量等内容;仓库依据采购订单,核对供应商交货单上的内容及物料标识,内容无误后收货;2流程标识在生产过程中,如发现某种物料出现品质异常时,由品管员确认并贴上不合格标识,要求生产线将不良品隔离在指定的位置并做好标识;同时填写“物料品质缺陷通知单”交采购部门进行处理;品检人员对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将检验情况做好记录并在半成品、成品上做好相应的检验状态标识;品检人员对检验合格后的成品,做好合格标识后,由包装人员整齐地放在待出货区;不合格品应做好相应标识,放置于返工区,品检人员应填好检验记录。

3可追溯性标识产品在进料、生产、检验及出货各阶段都应做好相应的记录,以便产品出现异常时追溯:生产指令单上要注明物料编号及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发料单上要注明订单批号、产品名称、规格、订单数量、每种物料批号等;生产报表、品管报告、成品报告、退料记录、成品入库单、成品出库单等报告上均须写明订单号、生产日期、生产组别、负责人等信息;各部门相关人员,应确保所需要的标识内容和记录按本程序要求执行。

4标识失去后的追溯产品若在进料、生产、入库、出库等阶段失去了标识时,先暂停使用及隔离,由发现人员通知相关部门查实处理。

六、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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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QP-11 版/修:A/0 页码:第2页,共3页
编号:S-QP-11 版/修:A/0 页码:第3页,共3页
原材料每批进厂由IQC质检员记录品质状况,当工序检验或成品检验发现由于
材料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可以追溯到该批原料的影响范围,能及时加以
控制。

裁床的裁片由分包员在布条上印注:款号、扎号、床次、码数、件数,收发员
领料时须详细记录,便于查找。

具体按《裁床操作指导书》执行。

车缝组员工在生产半成品时,按流水作业,每包的包号带、衣片的编号必须核
对清楚后生产,工序完成后,凭包号数量上报产量,同时便于返工时查
找返工人员。

如果检验员发现质量问题时,可以通过材料的领用记录以及产量结算表可以追
查责任者,将质量问题影响的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

5. 相关文件
5.1《裁床操作指导书》
5.2《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3《进料检验规范》
6. 质量记录
6.1各种标识牌
6.2《存货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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