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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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管理操作指引

劳动合同解除管理操作指引

劳动合同解除管理操作指引嘿,朋友们!咱们今天来聊聊劳动合同解除这档子事儿。

您说,这劳动合同就像一座桥,连接着员工和企业,可有时候这座桥也得拆呀,那怎么个拆法才合规、合理又不闹心呢?先说企业主动解除这一块。

要是员工工作表现不佳,老犯错,给企业带来损失,那企业能说“拜拜”吗?能!但得有证据,有依据,不能一拍脑袋就决定。

这就好比你要判一个人有罪,总得有真凭实据吧?不然人家能服气?企业得有明确的规章制度,事先告诉员工啥能做,啥不能做,违反了会怎样。

要是没有这些,随便解除合同,那可就麻烦啦,员工一告一个准儿!再说说员工主动解除的情况。

要是员工觉得在这干得不痛快,钱少事多离家远,位低权轻责任重,想走,那能拍拍屁股就走吗?也得按规矩来。

得提前通知企业,给企业留个准备的时间,不然突然走人,把工作撂下了,那不是给企业添乱吗?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企业破产啦,经营不善啦,要裁员,这可得小心处理。

就像一艘船要沉了,得先安排好乘客,不能乱了套。

要按照法律规定,该给补偿的给补偿,不能让员工吃了亏。

另外,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手续也得办齐全。

离职证明得开,工资得结清,社保得处理好。

这就跟你出门旅游,行李得收拾好,不能丢三落四的。

总之啊,劳动合同解除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得慎重,得依法依规。

要是处理不好,企业可能会惹上官司,员工可能会损失利益。

这就像下棋,每一步都得想好了再走,不然一步错,步步错。

所以,大家都得把这事儿弄明白,您说是不是这个理儿?我的观点就是,劳动合同解除要谨慎,依法依规是关键,双方权益都保障,才能和谐共发展!。

劳动法第87条规定经济补偿细则

劳动法第87条规定经济补偿细则

劳动法第87条规定经济补偿细则
一、经济补偿
(一)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劳动法第83条的规定支付经济
补偿;本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因此构成的终止劳动关系的,也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二)经济补偿的标准为本单位最近一年内正式工作日平均工资的:
1. 解除劳动合同的,1倍月工资;
2. 终止劳动合同的,按照职工如下规定计算:
(1)工作年限不满1年的,支付工资折算年限月工资;
(三)经济补偿的支付根据用人单位的财务状况可以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但不得
超过6个月;当月应付的经济补偿发生变更时,以实际变更后的数额为准;经济补偿应当
由用人单位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二、搜集证据
(一)搜集劳动合同相关证据: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前准备好双
方劳动合同形式具备法律效力的文书并存档,以备后续事宜的查询及索赔;同时用人单位
应当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及实际工作收入等相关资料准备好经济补偿计算标准、实际数额
及支付方式等核算资料,以便日后查看及审计;
(二)搜集最近一年内的正式工资相关证据:用人单位应当准备正式工资的支付方式
及金额清算记录,作为经济补偿标准及数额的依据;
(三)搜集本单位财务状况证据:用人单位应当搜集本单位最近一年内财务状况真实、完整的证据,以支撑职工经济补偿及支付方式的合理、可行;
(四)经济补偿支付证据:用人单位应当准备经济补偿支付的真实凭证,以备后续索
赔及审计。

事业单位员工2024年合同到期终止操作指南

事业单位员工2024年合同到期终止操作指南

事业单位员工2024年合同到期终止操作指南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终止条件1.1 合同到期1.2 员工提出终止合同申请1.3 单位提出终止合同申请第二条合同终止程序2.1 提前通知2.2 双方协商一致2.3 终止合同手续办理第三条经济补偿3.1 计算方式3.2 发放时间3.3 发放方式第四条福利待遇4.1 医疗保险4.2 养老保险4.3 失业保险第五条失业救济5.1 申请条件5.2 救济金额5.3 救济期限第六条人事档案转移6.1 档案转移手续6.2 档案转移时间6.3 档案转移费用第七条保密协议7.1 保密内容7.2 保密期限7.3 违约责任第八条竞业限制8.1 限制范围8.2 限制期限8.3 违约责任第九条离职证明9.1 证明内容9.2 证明发放时间9.3 证明补发第十条合同终止后的权益处理10.1 处理方式10.2 处理时间10.3 处理费用第十一条争议解决11.1 协商解决11.2 调解解决11.3 仲裁解决第十二条法律适用12.1 适用法律12.2 法律解释第十三条合同的签订和解除13.1 签订程序13.2 解除条件13.3 解除手续第十四条其他事项14.1 通知义务14.2 双方信息变更14.3 合同附件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终止条件1.1 合同到期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如双方未在合同到期前就合同续签达成一致,则本合同到期自动终止。

1.2 员工提出终止合同申请员工如因个人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____天向单位提交书面终止合同申请。

员工在提交终止合同申请后,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直至单位同意终止合同。

1.3 单位提出终止合同申请单位如因工作需要或员工不符合岗位要求等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____天向员工提出书面终止合同申请,并说明终止合同的理由。

第二条合同终止程序2.1 提前通知双方在本合同到期前____天,应相互通知是否续签合同。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操作指引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操作指引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操作指引一、背景说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书,劳动合同的终止涉及到双方的权益保护问题。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为了规范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操作,制定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操作指引。

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1.根据劳动合同终止原因,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有所不同。

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a.超过试用期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b.一年以上不满十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c.十年以上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并按照每满一年增加0.5个月工资的比例增加;d.被终身聘用的,支付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a.超过试用期不满一年的,不支付经济补偿金;b.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c.三年以上不满十年的,支付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d.十年以上的,支付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1.经济补偿金应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以现金形式支付;2.用人单位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方式支付经济补偿金;3.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支付方式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及时向劳动者提供相应的支付证明。

四、纠纷解决方式1.如果劳动者对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有异议,可以协商解决;2.如果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如果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注意事项1.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进行充分的沟通,明确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2.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3.用人单位应妥善保存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有关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支付凭证等;4.用人单位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阻止或限制劳动者享受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47条

劳动合同法第47条

劳动合同法第47条劳动合同法第47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经济补偿的一项重要规定。

该条款明确了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具体情形和计算方法。

以下是对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具体解读:一、经济补偿的适用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2. 用人单位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3. 用人单位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4.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5.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40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6.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41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7.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44条第(四)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8.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44条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9.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44条第(六)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10. 用人单位依法宣告破产的;11.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二、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为: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具体计算公式为:经济补偿金 = 劳动者月工资× 工作年限。

三、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劳动合同法第47条还规定了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即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三倍的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四、经济补偿的支付时间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及经济补偿金支付情形一览表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及经济补偿金支付情形一览表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及经济补偿金支付情形一览表在工作中,合同解除和终止是不可避免的,而经济补偿金支付是每个员工都应该注重的问题。

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及经济补偿金支付情形一览表,以帮助更多的人们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利益。

一、劳动合同解除1. 试用期内在试用期内,如果员工的工作表现不符合用人单位的要求,或者因为其他原因,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2. 普通合同期内在普通合同期内,用人单位需要考虑到以下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有正当的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没有违反合同约定,然而用人单位因为自身原因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根据以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已连续工作满一年不足三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 员工已连续工作满三年不足十年的,支付二个月工资- 员工已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的,支付三个月工资(2)员工违反合同约定如果员工在合同期内违反了合同约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公司规定和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例如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

同时,如果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以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已连续工作满一年不足三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 员工已连续工作满三年不足十年的,支付一到两个月工资- 员工已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的,支付二到三个月工资(3)员工自行提出解除合同如果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合同终止1. 退休在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内,员工申请退休,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 辞职如果员工提出辞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3. 合同期满如果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4. 离职协议员工与用人单位协商离职并签订离职协议,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应在协议中约定。

5. 其他原因因为其他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有可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也有可能不需要支付。

总之,在面对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情况时,员工需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同时也需要尊重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2024版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2024版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2024版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一、补偿原则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 经济补偿的支付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补偿条件
1.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的。

2.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意的。

3. 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破产、解散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

4. 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补偿标准
1. 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2. 每满一年工作年限,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 工作年限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经济补偿。

四、补偿支付
1. 经济补偿应在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内支付。

2. 用人单位逾期未支付经济补偿的,应按应付金额的50%支付违约金。

五、特殊情况处理
1. 劳动者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支付经
济补偿。

2. 劳动者因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不支付经济补偿。

六、争议解决
1.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经济补偿发生争议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 本补偿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2. 本补偿标准由劳动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注:本补偿标准仅供参考,具体补偿金额需根据实际情况及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计算。

2024版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2024版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2024版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1. 补偿金适用情形:
- 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应根据员工的工龄和月工资支付经
济补偿金。

- 员工因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
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2. 计算方法:
- 经济补偿金=员工月工资×补偿月数。

- 补偿月数=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数,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 月工资标准:
- 月工资按照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 若员工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则按照三
倍月平均工资计算。

4. 补偿金上限:
- 经济补偿金总额不得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2倍。

5. 支付时间:
- 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支付经济补偿金。

6. 不适用情形:
- 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
经济补偿金。

- 员工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7. 争议解决:
- 双方对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有争议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

8. 法律依据:
- 本条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制定。

9. 其他约定:
- 双方可就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事项进行特别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注:本条款为示例,具体条款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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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操作指引1、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3种情形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23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1种情形: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8、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2情形: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操作指引】用人单位在实践中需注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前提条件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动议系用人单位首先提出,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者主动要求辞职,此种情况下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计算基数中工资的确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如何确定?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在计算经济补偿时,以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或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这就必须理解“工资”的含义。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 [1995]309号)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实践中劳动者的工资一般有基本工资、应发工资、实发工资之分。

基本工资通常是用人单位给劳动者设定的底薪,一般未包括加班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待遇等。

应发工资是指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获得的全部工资,包括了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

实发工资是劳动者每月实际拿到的工资,通常会被扣减一些费用,比如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所得税,扣伙食费、房租费等,劳动者实际到手的金额通常会比应发工资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应当以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作为基数,而不是以基本工资、实发工资为基数。

基本工资仅仅是劳动者工资的一部分,显然不能作为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而实发工资并不能真实体现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比如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克扣工资等行为都可导致实发工资低于劳动者实际的工资,显然也不能作为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

【典型案例】某公司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与部分员工解除合同,员工某因经济补偿金计算问题与单位发生争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公司每月实发给某的工资为1900元/月,某工资由基本工资1300元+加班工资300元+岗位津贴200元+住房补贴100元+津贴100元组成,公司每月在发放工资时扣减伙食费100元,实际每月发放1900元。

某要求按照2000元的标准计算补偿金,而公司开始要求按照1300元的标准计算补偿金,后公司作出让步,只同意按照1900元作为基数计算。

【律师评析】本案公司要求以某的基本工资1300元计算经济补偿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同样,以1900元作为基数也是错误的,某虽每月实际到手的工资为1900元,但这是公司扣减伙食费后的工资额,并非某的应得工资,应以2000元作为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

【操作指引】工资是一个总额的概念,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应当以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3、计算经济补偿中劳动者工作年限的确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应当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即在劳动者入职之日开始计算。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订立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

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变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

另外,对于军人军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国兵役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第三十七条以及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随用人单位改革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意见》(国发[1993]54号)第五条规定,军队退伍、复员、转业军人的军龄,计算为接收安置单位的连续工龄。

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规定,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发,因此,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计发法定的经济补偿金时,退伍、转业军人的军龄应当计算为“本单位工作年限”。

【操作指引】劳动者应当把握“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的含义,不是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一般不能够计算进来。

4、“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的理解与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不满六个月的”,是指四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指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如八个月;第二种情形是指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下,如劳动者工作三个月;第三种情形是指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超过一年但余下的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如三年零九个月;第四种情形是指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超过一年但余下的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下的,如二年零四个月。

在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时,对上述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工作一年的标准计算,六个月以下的,经济补偿按半个月工资标准计算。

如工作时间三年零九个月,支付经济补偿为四个月工资,工作时间二年零四个月的,支付经济补偿为二个半月工资。

【操作指引】如果劳动者工作时间正好是六个月,经济补偿该按半个月还是一个月计算?我国法律规定“以上”、“以下”、“以”、“届满”,一般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以外”,一般不包括本数。

所以工作时间正好六个月的,经济补偿按照一个月工资计算。

5.经济补偿能否分期支付《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 [1994]481号)第二条规定,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第十二条规定,经济补偿金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不得占用企业按规定比例应提取的福利费用。

因此,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应当一次性支付,用人单位要求分期支付的,劳动者有权予以拒绝。

【操作指引】实践中,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私下协商解决,劳动者也同样用人单位分期支付的,法律可不干预。

6、劳动合同法环境下额外经济补偿金是否继续适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 [1994]481号)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没有继续沿袭之前的规定,针对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做了新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所以,在新的劳动合同法下,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不能再主经济补偿金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操作指引】用人单位按应付经济补偿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适应是有条件的,即必须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仍逾期不支付的情形下才适应。

如果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经济补偿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了经济补偿,则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相比《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 [1994]481号)的规定,实际上减轻了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7、劳动者可否同时向用人单位主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用人单位因违反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在支付经济补偿后劳动者能否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以弥补其经济损失?《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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