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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站服务合同4篇

社工站服务合同4篇

社工站服务合同4篇篇1社工站服务合同甲方(服务单位)单位名称:XXX社工站法定代表人:XXX地址:XXX电话:XXX乙方(服务对象)姓名:XXX性别:XXX身份证号:XXX联系地址:XXX联系电话:XXX为了更好的为乙方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1. 甲方将为乙方提供社会工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情感支持、心理咨询、社会援助等服务。

2. 乙方有权根据自身需求,选择相应的服务项目,并提出具体要求。

3.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服务计划,确保服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第二条服务期限1.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乙方主动撤销或双方协商解除之日止。

2. 服务期限为半年,到期后如需继续服务,双方可协商延长服务期限。

第三条服务方式1.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需求和实际情况,采取电话沟通、面对面沟通、上门服务等方式提供社工服务。

2. 乙方有权选择适合自己的服务方式,并在必要时提出修改要求。

第四条服务费用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社工服务是免费的,乙方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2.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支付费用的,双方需另行签订相关协议。

第五条保密条款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应互相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擅自泄露。

2. 甲方承诺对乙方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将其用于其他用途。

第六条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对方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第七条争议解决1. 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

2. 如争议无法解决,双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八条其他事项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社工服务三方合同模板范文

社工服务三方合同模板范文

社工服务三方合同模板范文甲方:XXX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乙方:XXX用人单位丙方:XXX社会工作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购买丙方提供的社工服务事宜,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服务目的甲乙双方致力于通过丙方的社工服务,提升社区服务水平,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实现甲方对乙方的服务需求。

第二条服务群体丙方社工服务的对象为乙方所指定的社区群众,包括但不限于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失业人员等。

第三条服务内容丙方社工根据乙方的需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1. 社区基本情况调查和分析;2. 社区群众需求评估和调研;3. 社区服务项目策划和实施;4. 社区活动组织与协调;5. 社区资源整合与链接;6. 社区群众心理咨询与辅导;7. 协助甲方和乙方进行其他相关工作。

第四条购买人员数量丙方根据乙方的服务需求,提供适当数量的社会工作者,具体人数由三方协商确定。

第五条服务标准每名社工专业工作服务指标量,不得低于该名社工总工作量的70%。

具体服务标准由三方协商确定。

第六条服务要求1. 丙方应本着服务至上、诚信为本的宗旨,为乙方委派身体健康并符合合同要求的社会工作者,同时需监督管理指导社工为乙方提供相关的优质服务。

2. 丙方所提供的社工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原则上社工应当为已经取得助理社工师/社工师资格考试证书,或者为社会工作专业及与社会工作相关专业(社会学、心理学、法律、社会保障等)本科(含本科)学历以上;未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确需上岗的,可以聘为社工员(不得超过用人单位使用社工总数的20%)。

第七条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八条服务费用1. 丙方提供的社工服务费用为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 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用,逾期支付的,应按照逾期天数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逾期金额×逾期天数×0.05%。

社会社工服务合同范本

社会社工服务合同范本

社会社工服务合同范本甲方(服务提供方):_________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乙方(服务接受方):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对社会工作服务有共同的需求和目标,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一、服务内容与方式1. 甲方根据乙方的需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家庭辅导、心理咨询、职业规划、法律援助等社会工作服务。

2. 服务方式主要为面对面咨询、电话支持、线上互动等形式,具体方式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二、服务期限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服务期限共计____个月/年。

三、费用支付1. 甲方应向乙方明确服务收费标准,并出具正规发票。

2. 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具体支付方式可采取现金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电子支付手段。

3. 如需调整服务费用,甲方应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得到乙方同意。

四、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用,同时须保证服务质量,尊重乙方的隐私权。

2. 乙方有权获得约定的服务,并对服务效果提出合理建议或投诉。

3. 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不得有违法行为。

五、违约责任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其他事项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社工站购买服务协议书模板

社工站购买服务协议书模板

甲方:(购买方名称,如:永宁县民政局)乙方:(服务提供方名称,如:美亚联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协议编号:____鉴于: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加强基层民政力量,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现决定购买乙方提供的社会工作服务。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 服务类型:社会工作服务2. 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社会救助、儿童关爱、老年人服务、残疾人服务、社区发展、心理健康等。

3. 服务对象:永宁县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居民。

4. 服务时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5. 服务地点:永宁县范围内,具体地点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服务标准1.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社会工作服务。

2. 乙方应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定期向甲方汇报服务进展情况。

3.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三、服务费用1. 本协议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元整)。

2. 服务费用支付方式:甲方按季度向乙方支付,具体支付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

四、权利与义务1. 甲方权利与义务:- 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 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 对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有权要求其改正或终止协议。

2. 乙方权利与义务:- 按照协议要求提供社会工作服务;- 配备专业的社会工作者;- 定期向甲方汇报服务情况;-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对服务过程中获取的个人信息保密。

五、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乙方未按约定提供服务质量或服务效果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退还部分或全部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

3. 甲方未按时支付服务费用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应付款项的____%。

六、争议解决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社会工作者合同范本

社会工作者合同范本

社会工作者合同范本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甲方(雇主):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社会工作者,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聘用,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工作内容1.1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安排,认真履行社会工作者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社会调查、心理咨询等工作。

1.2 乙方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工作时间2.1 乙方的工作时间为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安排。

2.2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安排进行加班工作。

第三条工资待遇3.1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3.2 乙方应当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否则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扣发相应的工资。

第四条保密义务4.1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

4.2 乙方离职后,应当归还甲方所有的资料和文件,不得擅自留存或外传。

第五条培训和考核5.1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培训,提高乙方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5.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乙方的晋升或调整。

第六条福利待遇6.1 甲方为乙方购买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相关的社会保险费。

6.2 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年假和法定节假日。

社会工作者合同协议书

社会工作者合同协议书

社会工作者合同协议书这是小编精心编写的合同文档,其中清晰明确的阐述了合同的各项重要内容与条款,请基于您自己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再修改以得到最终合同版本,谢谢!社会工作者合同协议书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乙方(社会工作者):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专业的社会工作服务,乙方愿意提供此类服务,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工作内容1.1 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个案辅导、小组工作、社区参与及政策倡导等工作。

1.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指定的工作任务,并保证服务质量。

第二条 工作时间和地点2.1 乙方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具体工作时间可根据甲方需求进行调整。

2.2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指定的工作地点。

第三条 薪酬待遇3.1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规定的薪酬标准接受薪酬待遇。

3.2 乙方的工作绩效将作为薪酬发放的依据之一。

第四条 合同期限4.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4.2 合同期满前,双方可根据意愿续签。

第五条 保密条款5.1 乙方应对在甲方工作期间获取的甲方秘密及客户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第六条 解除合同6.1 在合同期内,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6.2 在合同期内,如乙方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对于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7.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条款8.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乙方(社会工作者):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请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对以上合同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以确保其符合您的需求。

民政局社会购买服务合同3篇

民政局社会购买服务合同3篇

民政局社会购买服务合同3篇全文共3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民政局社会购买服务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服务购买工作,规范各类社会服务购买活动,实现民政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社会服务的高效提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民政局社会购买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是指民政局与社会服务机构签订的,关于购买社会服务的协议。

本合同的签订双方是民政局(以下简称“甲方”)和社会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乙方”)。

第三条本合同的签订目的在于明确社会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的内容、标准和时间,保证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保障受众权益。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应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双方均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

第五条本合同的签订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和公众利益,不得损害社会服务机构和受众权益。

第六条本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基本要求,履行本合同。

第七条本合同的签订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应当签字盖章,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的签订不得擅自改变本合同的内容,如需变更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第二章服务内容第九条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社会福利服务、救助服务、慈善服务、志愿服务、社区服务等。

第十条社会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为受众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保障受众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社会服务机构应当定期向民政局报告服务进展情况,并接受民政局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社会服务机构应当根据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服务项目,保质保量地提供服务。

第十三条如需延期或终止服务项目,社会服务机构应提前向民政局书面报告,并经协商一致后办理延期或终止手续。

第十四条本合同的服务内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在本合同中详细列明,服务标准、服务时间等应当清晰明确。

第三章服务标准第十五条本合同的服务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服务质量应当达到一定的标准要求。

社工合同协议书

社工合同协议书

社会工作服务合同协议书甲方(需求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丙方(见证方):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向社会工作者寻求专业服务,乙方为社会工作者提供专业服务,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自愿签订本服务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服务目的1.1 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甲方需求向社会工作者寻求专业服务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1.2 甲方通过乙方向社会工作者寻求专业服务,以提高甲方在社会工作领域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二条服务群体2.1 甲方为社会工作者提供专业服务的对象为:________________。

2.2 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为社会工作者提供针对性的专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服务内容3.1 乙方应为社会工作者提供如下服务内容:(1)为社会工作者提供专业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2)为社会工作者提供实践机会,增强其实践经验和技能;(3)为社会工作者提供指导和咨询,解决其在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4)为社会工作者提供相关资源和信息,促进其专业发展。

3.2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为社会工作者提供专业服务,及时反馈服务效果,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四条服务期限4.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4.2 合同期满后,如甲乙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动续约____年。

第五条服务标准5.1 乙方应确保提供的社会工作者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符合甲方需求。

5.2 乙方应监督社会工作者按照专业规范和服务流程提供服务,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

5.3 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用,并对乙方提供的社会工作者的服务进行评价。

第六条服务要求6.1 乙方应确保社会工作者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6.2 乙方应为社会工作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确保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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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郑东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退出暂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郑东新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轮候、配租和退出机制,解决郑东新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来郑务工人员等住房问题,根据《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暂行管理办法》(郑政文〔2010〕212号)规定结合郑东新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坚持政府组织、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多元投资、统筹发展、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个人、多人合租方式申请。

(一)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1.申请条件(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郑东新区常住户口3年以上;家庭成员有户口迁入的,迁入时间必须在2年以上。

(2)无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

(4)家庭成员不能拥有机动车辆。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的,申请人与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

2.申请资料(1)《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2)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月收入证明;(4)婚姻状况证明;(5)住房情况证明;(6)其他必要资料。

3.申请程序(1)申请:申请人到户籍所在社区领取《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2资料。

(2)初审: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10个工作日内,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条件及资料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申请人提供的户口本,身份证和车辆拥有情况由公安部门进行查询,然后对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初审意见。

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将调查情况及初审意见在申请人居住地的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0日。

有异议的,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进行调查、核实。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由街道办事处将申请资料和初审意见报送社会事业局;不符合条件的或有异议并经核实异议成立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3)复审:社会事业局应当自收到有关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月收入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出具复审意见,符合条件的社会事业局将有关资料报送郑州市郑东新区保障性住房办公室,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情况并将资料退回街道办事处。

(4)核准:郑州市郑东新区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应当自收到社会事业局报送的有关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核准意见。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

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核准结果生效,经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备案后,发放《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

不符合条件或公示有异议且异议成立的,郑州市郑东新区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应书面说明情况并将资料退回社会事业局。

审核合格、公示结束,经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备案后,郑州市郑东新区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发放《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证》,进入轮候环节。

(二)新就业职工和来郑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新就业职工和来郑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需年满22周岁,由用人单位统一向单位所在办事处提出申请。

申请单位在申请时必须明确申请人的人员名单,并对申请人员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予以担保。

1.新就业职工申请条件(1)具有郑东新区常住户口;4(2)已与郑东新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3)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4)本人及其父母在郑州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5)家庭成员不能拥有机动车辆。

2.申请资料(1)《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2)本人和配偶及父母的身份证件、学历证明、户口薄;(3)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本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4)婚姻状况证明;(5)郑州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3.来郑务工人员申请条件(1)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2)已与郑东新区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3)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4)在郑州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5)非郑州市的户籍证明;(6)不能拥有机动车辆。

4. 申请资料(1)《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2)申请人员身份证、户口薄(户籍证明)、学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3)申请单位出具的担保书和申请人员的月收入证明;(4)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等;(5)郑州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5.申请程序(1)申请:申请人的用人单位统一向所在街道办事处领取《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2)初审: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根据申6请人提交的材料,10个工作日内,通过调查、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条件及资料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申请人提供的户口本,身份证和车辆拥有情况由公安部门进行查询,然后对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初审意见。

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将调查情况及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的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0日。

有异议的,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进行调查、核实。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由街道办事处将申请资料和初审意见报送社会事业局;不符合条件的或有异议并经核实异议成立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3)复审:社会事业局应当自收到有关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月收入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出具复审意见,符合条件的社会事业局将有关资料报送郑州市郑东新区保障性住房办公室,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情况并将资料退回街道办事处。

(4)核准:郑州市郑东新区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应当自收到社会事业局报送的有关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核准意见。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

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核准结果生效,经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备案后,发放《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不符合条件或公示有异议且异议成立的,郑州市郑东新区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应书面说明情况并将资料退回社会事业局。

审核合格并发放《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进入轮候环节。

申请单位根据郑州市郑东新区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分配的房源对被批准的人员进行组合安置,向郑州市郑东新区保障性住房办公室申报,并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新就业职工或来郑务工人员与郑州市郑东新区保障性住房办公室签订租赁合同,申请单位对本单位职工作担保,并统一由申请单位办理入住手续,缴纳租金以及相关费用并承担本单位人员的管理责任。

(三)郑州市人民政府或郑东新区管委会规定的其它住房困难对象。

第四条轮候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实行分类轮候制度。

已取得《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由郑州市郑东新区保障性住房办公室依房源情况,按照《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顺序号进8行排序轮候。

已取得《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的新就业职工、来郑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郑州市郑东新区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对郑东新区内批准的申请单位按核准顺序安排房源。

已取得《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家庭,可以优先租赁公共租赁住房:(一)烈士遗属;(二)国家优抚对象;(三)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四)二级以上残疾;(五)郑州市人民政府或郑东新区管委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轮候到位的家庭在指定时间内有下列情形的,按下列规定处理:(一)迟到或叫号三次未响应的,安排在当日选房时间段所有轮候家庭之后选房;(二)在指定的选房工作日未能到场选房的,安排在当期所有轮候家庭之后选房;(三)在当期选房时间内未能到场选房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其轮候顺序号在现有轮候家庭之后重新排序确定。

轮候到位选择继续轮候的,应当到郑州市郑东新区保障性住房办公室进行登记确认,原轮候顺序号失效,其轮候顺序号在现有轮候顺序号之后重新排序排定。

轮候顺序号需要重新排序的,轮候家庭应当持《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到郑州市郑东新区保障性住房办公室进行登记确定。

第五条配租郑东新区内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统一由郑州市郑东新区保障性住房办公室进行管理。

公共租赁住房由郑州市郑东新区保障性住房办公室根据郑东新区内房源情况组织向已取得《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的家庭或已取得轮候资格的申请单位实施分类供应。

郑州市郑东新区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应当及时将当期可以租赁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位置、数量、户型和单套住房建筑面积等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告,并根据房源数量按期、次和时间段公布参与选房的轮候家庭、选房时间、选房地点、所需携带资料及相关证明等。

公示期不得少于10日。

10轮候到位的可以根据公布的房源情况,在指定时间内选择租房或继续轮候。

选择继续轮候的,只能继续轮候一次。

轮候家庭选房时,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到场,并携带《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都无法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选房。

受托人到现场选房时,应携带《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经公证的《委托书》、受托人和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人的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选定住房后,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或受托人应当场签订选房确认书,并不得调换。

郑州市郑东新区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应当同时在楼盘表中对已选定的住房进行标示。

签订选房确认书后,须在15个工作日内与郑州市郑东新区保障性住房办公室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无故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新就业职工、来郑务工人员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郑州市郑东新区保障性住房办公室按申请单位申请顺序安排房源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后,申请单位根据郑州市郑东新区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分配的房源对被批准的人员进行组合安置,并在15日内向郑州市郑东新区保障性住房办公室申报,已选房源由郑州市郑东新区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和承租人共同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申请单位对本单位职工做担保,并统一由申请单位办理入住手续,缴纳租金以及相关费用并承担本单位人员的管理责任。

逾期未申报的由郑州市郑东新区保障性住房办公室收回房源。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由郑州市郑东新区保障性住房办公室会同计划财政局根据东区实际确定,原则上控制在市场区域平均租金的70%以内。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实行专户管理,日常维修管理以及空置期的物业费用从租金收入中列支,房屋由郑州市郑东新区保障性住房办公室统一管理。

签订租赁合同一般为一年,最长为三年。

出租人可按照月度、季度、年度收取租金,最长不超过一年。

郑州市郑东新区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对以上选房结果进行公示。

第六条退出(一)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郑州市郑东新区保障性住房办公室进行备案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其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12(2)转租、出借的;(3)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的;(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5)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6)其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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