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联合代理管理制度汇编
房地产联合代理现场管理制度参考

中森华·汉城广场联合代理销售管理制度【制度目的】通过规范武汉中森华对代理公司的管理,确保代理公司能够贯彻落实武汉中森华的各项要求,并在销售接待过程中遵循武汉中森华的规章制度、维护武汉中森华的品牌形象。
【适用范围】代理公司项目销售组全体成员第一部分职业规范一、职业形象1、着装:在销售现场工作时间内,应穿着整洁的统一制服,并佩带工牌。
2、服饰配件:男士――黑色皮鞋,配深色袜子;女士――黑色皮鞋,夏天裙装时配浅肤色长统袜,夏天裤装时配浅肤色短袜,冬天配深色袜子。
3、发式:男士——短发,不得蓄发、染过于前卫的颜色或光头;女士——短发或束发为宜,不得染过于前卫的颜色或光头。
4、首饰及化妆:不得佩戴式样、材料夸张或不宜在办公场合佩戴的饰品(如:鼻环、唇环等);女士要求化淡妆。
5、个人卫生:男士――男职员需每日剃须,不得留长指甲,保持指甲干净;女士――不得留长指甲或涂指甲油。
食用有异味刺激性的食品后,应尽快清除口腔异味。
二、职业操守1、以热情、专业、诚实、负责的工作态度完成本职工作。
2、在职期间,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竞争企业的组建及运作。
3、无论在职或离职,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使用公司及个案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客户个人信息、客户买卖合同等相关文件或复印件、公司在行业运作中的专业技能及信息等。
4、在对购房客户进行销售服务及相关工作过程中,对于购房客户提出的有关产品规划及认购签约流程等事宜,进行实事求是的介绍,不做虚假不实的回答,不乱承诺。
5、对于自己不了解的问题,不得主观臆断,须请示上级或中森华工作人员方可答复客户。
6、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购房客户索要或收取礼品、钱款、财物等。
7、不得以任何理由明示/暗示购房客户弄虚作假,也不得以任何理由为购房客户弄虚作假提供帮助。
特别提示: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工作人员(无论在职与否)均将承担因个人行为而导致的全部责任(包括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如受贿、贪污、挪用、侵占公私财产等)。
地产公司代理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地产公司代理公司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业务合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地产公司代理公司内部所有员工及合作伙伴。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市场规则,确保业务合法、合规。
2. 效率优先: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3. 奖惩分明:对表现优秀者给予奖励,对违反制度者进行处罚。
二、组织架构第四条地产公司代理公司设立以下部门:1. 销售部:负责房地产项目的销售及客户服务。
2. 市场部:负责市场调研、品牌推广及营销策划。
3. 行政部:负责公司内部行政管理、人力资源及后勤保障。
4. 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核算、资金管理及税务申报。
三、岗位职责第五条各部门岗位职责如下:1. 销售部:(1)负责房地产项目的销售及客户维护;(2)定期向公司汇报销售情况,提出销售策略建议;(3)为客户提供购房咨询、合同签订等服务。
2. 市场部:(1)负责市场调研,分析市场动态;(2)制定营销策略,组织实施营销活动;(3)提升公司品牌形象,扩大市场份额。
3. 行政部:(1)负责公司内部行政管理、人力资源及后勤保障;(2)制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监督执行;(3)维护公司内部秩序,确保公司正常运营。
4. 财务部:(1)负责公司财务核算、资金管理及税务申报;(2)制定财务预算,控制成本;(3)确保公司财务合规、稳健。
四、管理制度第六条代理公司应建立健全以下管理制度:1. 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员工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离职等流程。
2. 业务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确保业务合规、高效。
3. 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财务合规、稳健。
4. 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签订、执行、变更、解除等流程。
5. 会议管理制度:明确会议召开、记录、汇报等要求。
五、奖惩制度第七条对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制度、影响公司形象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八条奖励分为以下几种:1. 优秀员工奖:对年度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
房地产代理公司管理制度全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经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及员工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各部门及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董事会、总经理室、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
第五条董事会负责公司战略决策、重大事项审议及监督公司经营管理。
第六条总经理室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第七条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公司内部各项管理工作。
第八条子公司负责本区域内房地产代理业务,并接受公司总部管理。
第三章人力资源管理第九条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员工入职前须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条公司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障权益。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晋升、调岗、离职等事宜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二条公司财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财务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定期审计。
第五章市场营销与客户服务第十五条公司市场营销部门负责制定市场营销策略,拓展市场渠道。
第十六条公司客户服务部门负责客户关系维护,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十七条公司员工应遵守职业道德,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第六章项目管理第十八条公司设立项目管理部,负责项目前期、中期、后期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项目管理部对项目进度、质量、成本等方面进行严格控制。
第二十条项目管理部定期对项目进行评估,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七章信息化管理第二十一条公司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十二条公司员工应熟练掌握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能。
第八章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第二十三条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第二十四条公司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
第二十五条公司员工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人身安全。
第九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房产联合代理管理制度

房产联合代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产联合代理市场行为,保护房产买卖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房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房产联合代理业务的机构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房产中介机构、经纪人等。
第三条房产联合代理是指由多家房地产中介机构或经纪人共同合作,共同为房产买卖双方提供服务的一种形式。
通过联合代理,可以最大程度地拓宽客户资源,提高成交效率。
第四条房产联合代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秉持诚信、勤勉、守法、稳健的职业道德,努力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五条房产联合代理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服务内容、责任分工、报酬标准等事项,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第二章房产联合代理的服务内容和责任第六条房产联合代理应当为房产买卖各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1.协助房产买卖各方确定合适的房产交易标的;2.为房产买卖各方介绍合适的房源信息;3.协助房产买卖各方进行房产评估;4.协助房产买卖各方进行房产交易谈判;5.起草和审核房产买卖合同;6.协助房产买卖各方办理过户手续;7.为房产买卖各方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和服务。
第七条房产联合代理应当明确责任分工,各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负责的事项,确保服务的有效推进。
责任分工应当在合作协议中明确约定,并及时调整和完善。
第八条房产联合代理机构或经纪人应当及时披露房产信息,并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对于任何虚假信息,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房产联合代理机构或经纪人在代理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房地产交易规定,不得从事损害客户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房产联合代理机构或经纪人应当对客户信息和交易数据进行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确保客户的隐私权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
第十一条房产联合代理机构或经纪人应当签订正规的合同,明确服务内容、责任和费用标准等事项,确保双方权益能够得到保障。
第三章房产联合代理的收费标准和报酬第十二条房产联合代理机构或经纪人应当根据服务内容和交易金额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并在合作协议中明确约定。
房地产公司代理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代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地产公司代理管理行为,保障公司及客户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房地产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代理人员管理。
第三条房地产公司代理管理应遵守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确保代理人员遵守公司规定,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声誉。
第四条代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及公司其他相关规定,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泄露公司及客户信息。
第五条公司应对代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素质,确保其合法权益。
第六条代理人员应不断提高个人素质和业务水平,主动学习房地产市场动态和政策法规,为客户提供优质、专业的服务。
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代理人员考核和奖惩机制,根据代理人员业绩和行为,给予相应奖励或处罚。
第八条代理人员在从事代理活动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代理人员信息档案,定期进行检查和审核,确保代理人员信息真实有效。
第二章代理人员的管理第十条代理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执业证书,遵守职业操守,严格执行公司规定。
第十一条代理人员应以客户利益为重,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和建议,不得隐瞒事实或误导客户。
第十二条代理人员应保护客户隐私,不得擅自泄露客户信息,不得利用客户信息谋取私利。
第十三条代理人员应遵守公司规定,不得违规从事与代理活动无关的其他商业活动。
第十四条代理人员应遵守市场规则,不得恶意竞争,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损害其他同行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代理人员应保持职业操守和诚信,不得挪用客户资金或违规收取中介费。
第十六条代理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声誉的行为。
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代理人员考勤管理制度,严格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九条代理人员应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制度,保持工作效率和纪律。
第二十条公司应定期对代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知识和服务水平,确保公司整体竞争力。
房屋代理公司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屋代理公司的管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保障公司及员工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合作伙伴。
第三条公司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经营,诚实守信;2. 精细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3. 重视人才培养,激发员工潜能;4. 保障公司及员工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设立以下部门:1. 营销部:负责市场调研、客户开发、业务洽谈等工作;2. 业务部:负责房源信息管理、客户服务、交易手续办理等工作;3. 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培训、薪酬福利、员工关系等工作;4. 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资金筹措、税务筹划等工作;5. 综合办公室:负责行政事务、后勤保障、信息安全等工作。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五条员工招聘:1.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制定招聘计划;2.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确保招聘流程规范、公平、公正;3. 招聘过程中,严格审查应聘者资格,确保人员素质。
第六条员工培训:1. 公司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2. 员工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可申请参加外部培训。
第七条员工考核:1. 公司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定期考核;2. 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调岗、奖惩的依据。
第八条员工薪酬福利:1. 公司制定合理的薪酬制度,保障员工收入;2. 公司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3. 公司为员工提供带薪年假、婚假、产假等福利。
第四章业务管理第九条房源信息管理:1. 公司建立健全房源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房源信息真实、准确、完整;2. 员工应及时更新房源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第十条客户服务:1. 公司建立客户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2. 员工应积极与客户沟通,了解客户需求,提供专业建议。
第十一条交易手续办理:1. 公司协助客户办理房屋交易手续,确保交易顺利进行;2. 员工应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确保交易合法合规。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及员工人身、财产安全。
房地产代理公司管理制度

房地产代理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地产代理公司内部管理,维护公司正常运营秩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房地产代理公司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包括公司经营管理人员、销售人员、市场人员等。
第三条房地产代理公司管理制度的遵守是每位公司职员的法定义务,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第四条公司职员在执行工作任务时应当坚持勤奋、诚信、守法、勇于创新的原则,不得私自谋取利益或损害公司利益。
第五条公司应当遵循市场原则,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形象。
第六条公司领导应当带头遵守本管理制度,同时做好对公司职员的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公司全体员工了解并遵守管理制度。
第七条公司应当定期对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调整,以适应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的需要。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八条公司设立董事会、总经理办公室、综合部、市场部、销售部等职能部门。
第九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批公司重大事项和战略规划。
第十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绩效评估等。
第十一条综合部负责公司内部行政管理工作,包括办公设施、员工福利、行政人事等方面的工作。
第十二条市场部负责公司市场调研、营销策划和品牌推广工作。
第十三条销售部负责房地产项目的销售工作,包括客户拓展、成交签约等工作。
第十四条各部门之间应当密切合作,形成有机的协同效果,确保公司运营顺畅。
第三章公司管理制度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人事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选拔、培训、激励和考核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绩效评估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及时、公正的评价,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市场推广制度,制定有效营销策略,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和市场份额。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客户服务制度,提供优质、周到的服务,增强客户黏性和忠诚度。
房地产联合代理现场管理制度参考可编辑

中森华•汉城广场联合代理销售管理制度【制度目的】通过规范武汉中森华对代理公司的管理,确保代理公司能够贯彻落实武汉中森华的各项要求,并在销售接待过程中遵循武汉中森华的规章制度、维护武汉中森华的品牌形象。
【适用范用】代理公司项目销售组全体成员第一部分职业规范一、职业形象1、着装:在销售现场工作时间女士一一不得留长指甲或涂指甲油。
食用有异味刺激性的食品后,应尽快清除口腔异味。
二、职业操守1、以热情、专业、诚实、负责的工作态度完成本职工作。
2、在职期间,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竞争企业的组建及运作。
3、无论在职或离职,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使用公司及个案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客户个人信息、客户买卖合同等相关文件或复1 122印件、公司在行业运作中的专业技能及信息等。
4、在对购房客户进行销售服务及相关工作过程中,对于购房客户提出的有关产品规划及认购签约流程等事宜,进行实事求是的介绍,不做虚假不实的回答,不乱承诺。
5、对于自己不了解的问题,不得主观臆断,须请示上级或中森华工作人员方可答复客户。
6、晶以任何理由向购房客户索要或收取礼品、钱款、财物等。
7、不得以任何理由明示/喑示购房客户弄虚作假,也不得以任何理由为购房客户弄虚作假提供帮助。
特别提示: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工作人员(无论在职与否)均将承担因个人行为而导致的全部贵任(包括民事责任与刑事贵任,如受贿、贪污、挪用、侵占公私财产等)。
第二部分职责范围一、代理公司销售人员工作职责1、完成销售任务:2、熟悉销售资料,热情解答客户提出的问题:3、收集客户签约时存在的问题(每周一次)并提交销售经理:4、详细登记客户的资料,每口上交客户登记表,定期对客户进行跟踪服务;5、及时了解和收集周边楼盘市场动态,并将竞争楼盘的资料情况、楼盘有关销售数据及时提交销售经理;6、了解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收集相关信息及时提交销售经理:7、及时积极更新有关的销售资料;8、服从现场经理及组长的工作安排;9、对已成交的客户要做好电话跟进服务,包括通知客户签约时间及所需准备的相关资料,金额等:10、11、做好同事间的相互协调,并积极交流销售经验;销售人员应秉承公司的客户理念,积极热情接待,不得挑客户,不得让客户受冷遇,不论客户的外表和来访动机,销售人员都要全力以赴热情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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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代理管理制度【制度目的】通过规对代理公司的管理,确保代理公司能够贯彻落实甲方的各项要求,并在销售接待过程中遵循甲方的规章制度、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
【适用围】代理公司项目销售组全体成员第一部分职业规一、职业形象1、着装:在销售现场工作时间,应穿着整洁的统一制服,并佩戴工牌;2、服饰配件:男士――黑色正装皮鞋,配深色袜子;女士――黑色皮鞋,夏天裙装时配长丝袜,夏天裤装时配浅肤色短袜,冬天配深色袜子;3、发式:男士——短发(标准:最少露出一半额头),不得蓄发、染发或光头;女士——短发或束发为宜,不得染过于前卫的颜色或光头;4、首饰及化妆:不得佩戴式样、材料夸或不宜在办公场合佩戴的饰品(如:鼻环、唇环等);女士要求上班期间必须化淡妆;5、个人卫生:男士需每日剃须,不得留长指甲,保持指甲干净;女士不得留长指甲或涂指甲油。
食用有异味刺激性的食品后,应尽快清除口腔异味。
二、职业操守1、以热情、专业、诚实、负责的工作态度完成本职工作;2、在职期间,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竞争企业的组建及运作(签约前的代理项目除外);3、无论在职或离职,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使用公司及个案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客户个人信息、客户买卖合同等相关文件或复印件、公司在行业运作中的专业技能及信息等;4、在对购房客户进行销售服务及相关工作过程中,对于购房客户提出的有关产品规划及认购签约流程等事宜,进行实事的介绍,不做虚假不实的回答,不乱承诺;5、对于自己不了解的问题,不得主观臆断,须请示上级或甲方销售负责人方可答复客户;6、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购房客户索要或收取礼品、钱、财物等;7、不得以任何理由明示/暗示购房客户弄虚作假,也不得以任何理由为购房客户弄虚作假提供帮助;8、特别提醒: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则暂停发放该员工所属代理公司当季全部佣金,该工作人员(无论在职与否)将承担因个人行为而导致的全部责任(包括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如受贿、贪污、挪用、侵占公私财产等)。
第二部分销售接待流程及服务标准一、来电接听细则1、来电实行轮值接听制度:每天各代理公司以轮岗或固定形式派至少两名置业顾问接听现场来电,现场来电必须保证有人及时接听,如轮岗接电人员空岗,一次罚款50元;接听后第一时间必须说:“您好,万豪·水晶湾,很高兴为您服务!”再询问相关信息,并在来电登记本上进行登记;2、响铃3声需接起,如3声仍未接听,视为自动放弃该的接听权利,由另一方接听,过后不补;3、如一方出现空岗,也视为该方放弃,由另一方接听,过后不补。
二、客户受到干扰1、客户受到骚扰(如甲方客服回访反馈、或代理公司直接举报),导致客户退订或退房,骚扰方罚款10000元/套,情节严重,置业顾问立即开除处理,被举报方该套房屋佣金停发;2、客户接到骚扰(如甲方客服回访反馈、或代理公司直接举报),但客户最终签约了,骚扰方罚款5000 元/套,情节严重,置业顾问立即开除处理,被举报方该套房屋佣金停发;3、截客围:售楼部为中心1000米以禁止截客(如盛业路、国泰路的大道路口、峡路的广清大道路口),否则视同骚扰客户,违者以骚扰客户论处。
三、来访客户接待细则(一) 流程与服务标准流程1)站位——服务标准:1、站位迎宾位置为销售大厅大门入口处;2、站姿端正,合手放于身前,微笑平视前方;3、置业顾问应按各代理公司规定顺序轮流站位,并始终保持2名置业顾问站位(各代理公司/组1名),进行客户接待准备工作;4、站位时不得聊天,不得玩手机或用手机通话超过1分钟(如遇客户须长时间交谈,立即示意下一位站位同事到位,自己到站位岗以外位置通话),违者罚款50元/次;5、注意站位人员的衔接,不得出现空位现象,如出现空位则处罚相关代理公司50元/次。
流程2)迎宾——服务标准:1、站位置业顾问应随时关注是否有客户走近,如有客户走近,微笑相迎,立即主动上前;2、平手指引客户进入销售大厅,标准用语:“您好,欢迎光临万豪·水晶湾”;3、B位置业顾问应先询问客户情况,看是否为其他同事邀约或者是其他代理公司客户资源,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相应置业顾问接待或者告知相应销售经理,如客户为首次上访客户且之前与另一代理公司或置业顾问无任何联系,才能由A位置业顾问接待;4、轮到接待的置业顾问应主动、迅速、积极地接待到访客户,不得拖拉推诿,违者罚款200元/次;5、客户进门,严禁站位置业顾问抢客挑客,严格按照接待顺序上前接待;违者罚款100元/次;6、严禁以貌取人,或以任何方式冷落客户;违者罚款200元/次;7、当值的置业顾问,应在接待前在轮序签到本上替本公司前一位已接待的置业顾问如实填写轮序表(需注明接待时间、接待人),以便于确认接待客户的次序。
违者罚轮岗空位一次。
流程3)沙盘区介绍——服务标准:项目区位→沙盘→户型模型(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可增加介绍项)1、区位、沙盘、户型模型介绍均须按照交接的销售资料进行,说辞围不得超出销售资料围;2、介绍中严禁乱夸大,乱承诺,或与事实不符;3、不得诋毁其他开发商或楼盘;4、对客户提出的项目弊端,须客观讲解,不回避,不隐瞒,不争辩;5、对于客户提出的疑问若无法回答,须向现场主管询问清楚再回复,切忌乱承诺。
流程4)请客户填写《来访客户登记表》——服务标准:1、双手递上《来访客户登记表》请客户填写;2、如客户在和处字迹潦草,务必向客户询问清楚,标准用语:“不好意思,请问您的名字(或姓)是···,您的是···”,然后用工整小号字体在栏空白处作标注;3、客户填写完毕后,一定要口头重复客户进行确认;4、如客户有未填写完全的项,置业顾问根据交谈过程中的判断,予以补充,尽量不空缺;实在无法填写的才可空缺;5、向客户双手递上自己名片,名片文字正方向对客户。
流程5)亲自带领客户参观示区和样板间——服务标准:1、必须亲自带领所有来访客户参观示区和样板间(除非集中开盘时);2、如置业顾问在示区遇到客户(不论是否有销售员带领),均须示以微笑,说声您好;3、参观行走过程中,置业顾问应走在客户右前方;4、置业顾问带领客户进入样板间,在样板间清晰讲解户型特点、楼房朝向、各房间大约面积、交楼标准与非交楼标准、物业安防系统等信息。
流程6)参观工地——服务标准:1、只有达到参观条件并得到甲方销售负责人通知允许进入的工地区域,方可进入工地参观;2、进工地前,置业顾问和客户均需先戴好安全帽,违者罚款50元/次,重复违反递增50元/次;3、进入工地现场应注意安全措施,置业顾问须走在客户右前方。
流程7)客户落座,为客户推荐房源,计算价格——服务标准:1、在客户落座前,置业顾问须为客户拉开座椅或者指引客户背朝门口或窗口落座;2、落座后立即招呼吧台客服端上茶水,并注意招呼吧台客服加水;使用ipad为客户核算价格,算价流程标准化,计算完成后打印成品给客户,打印纸必须使用计价专用打印纸:➢注明--项目名称、房号、面积、标准单价及总价、优惠说明、成交单价及总价、按揭付该代理公司明细;➢告知--该房源具体位置、按揭费用、办证费用等;➢每交予客户的《置业计划表》必须署上该名置业顾问的名字,以便后期查证➢凡来访者必须发放宣传资料,宣传资料、计价表等装袋,双手递到客户手中;3、交谈中,保持中等语速,语气亲切;4、严禁与客户争吵、厮打或使用侮辱性语言。
流程8)送客户离开——服务标准:1、客户表示要起身离开时,再次将放置一旁的销售资料双手递到客户手中;2、送客户至销售大厅大门外,目送客户离开了方可返回售房部;3、客户离开后,10分钟之必须发送本项目统一短信答:XXX 先生/女士,您好,我是万豪水晶湾置业顾问XXX,感您的光临!如果您有任何关于本项目的问题请与我联系,或再次亲临销售中心咨询,为您服务是我的荣幸,祝您愉快。
(二)来访接待管理细则1、首访客户按照两家代理公司的接待顺序(A-B-A-B)轮流接待(首访客户是指之前没有来过项目现场、没有与任何代理公司和置业顾问有接触、非代理公司渠道客户、非外展点客户),甲方负责监管代理公司的接待顺序,各公司部的接待顺序由其销售经理自行安排;2、客户进门时,B位置业顾问第一时间确定客户是否首访,如是老客户,应主动询问第一接待人,如在,则由第一接待人接待;如第一接待人不在,则由该方同事协助接待;如当日成交,业绩分配由该方代理公司部协调;如当日没成交,且接待情况特殊,则业绩分配由该方代理公司部协调,其他则属义务接待;备注:➢开盘或周末等集中接待期间,新客户有效接待判断原则:接触置业顾问即视为有效接待;➢平销期,新客户有效接待判断原则:门口辨客后即视为有效接待,若辨客接待后发现实际为另一方老客户,客户当即归还,轮接顺序不做更改;3、只要问及项目情况的都视为客户,(如在辨客时即表明是同行踩盘、媒体或者非购房客户的不算轮位,由A位所属公司的末位置业顾问接待;如经辨客转交A位后才表明非购房客户的,均算轮位);如客户为老客户或指定某置业顾问接待,该销售员的接待不计入排序的的名额,接待完后如未到自己的顺位,仍可按原顺序接待,如已轮过自己的顺位,则需要重新轮候;4、开发商参观、政府执法人员检查或媒体采访等接待由开发商销售负责人安排,不得擅自接受采访或检查;5、在有其它置业顾问等待接待的情况下,一名置业顾问一次只能接待一批客户,如遇该置业顾问未成交老客户来访,则需在新老客户中二选一,把另外的客户按其公司排在最前的置业顾问做正常接待(例如A位某置业顾问2组客户来访点名接待,只能接待其中一组,另一组客户由A位所在公司排在最前的置业顾问接待,如此时A公司正好排在最前则顺接,如排在第二位则跳出接待,其排位由其本公司待排置业顾问顺序顶替);6、客户到售楼现场但未作登记的为无归属客户,再次上门时视为新客户,按正常轮序接待;7、当值的置业顾问如离开超过1分钟则轮空;8、门口辩客区:各代理公司只允许安排1人站在进门处辩客,其他置业顾问不得进入该围。
9、客户在门口报销售员名字,首先以全名为准,但若客户只报出销售员名字中的一部分,如这部分名字具有唯一可识别性(一方有另一方没有),也视为该置业顾问有效。
10、《客户报备登记表》和《客户跟踪卡》作为判断客户归属的第一原则。
(三)注意事项:1、销售口径:(1)如果某一阶段加推房源、价格表变更、促销房源推出、优惠政策发布、领导批示等重大的销售策略调整,必须由甲方项目负责人以书面或电子的形式知会各代理公司项目销售组,由各代理公司销售经理负责传达相关容,必要时应召开现场会议统一知会;(2)各代理公司项目销售组应在接到通知后根据开发商要求及时进行相应调整;若因代理公司项目销售组未能及时对口径或策略进行调整而导致客户投诉、相应工作量增加等,责任及后续工作跟进由各代理公司项目销售组承担;(3)各代理公司无权预留任何房源,所有预留房源均由开发商销售负责人以书面或电子形式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