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通行费账务处理(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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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通行费的税务会计处理

营改增后通行费的税务会计处理

营改增后通行费的税务会计处理作者:黄高跃来源:《经济技术协作信息》 2018年第6期通行费是有关单位依法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营改增后通行费的税务会计处理规定有了新的变化,熟悉通行费发票的取得和抵扣等税务规定和会计处理方法对于企业非常重要。

本文主要阐述各种通行费的税务和会计实务问题,力求对这方面的内容有更好的总结和归纳,能够对财会人员在实务中使用通行费发票并作出相应的会计处理提供一些帮助。

一、通行费发票的种类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公告规定,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通行费发票有: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印有“国家税务局监制”章的通用机打通行费发票,不包括财政票据。

二、通行费发票的取得(一)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取得1.办理ETC 卡或用户卡。

ETC 是一种不停车的电子收费系统,ETC 专用车道是给专门安装有ETC 车载器的车辆使用的,采用电子收费方式的快速通道。

用户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车辆行驶证前往ETC客户服务网点(一般是各商业银行)办理ETC 卡或用户卡。

2.发票服务平台账户注册。

用户可以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网站 或“票根”APP,凭手机号码、手机验证码免费注册,并按要求添加ETC 卡或用户卡信息。

3.绑定ETC 卡或用户卡。

用户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写ETC 卡或用户卡办理时的预留信息(开户姓名、证件资料、联系人、手机号码等),经校验信息无误后,完成ETC 卡或用户卡绑定。

(二)国税通用机打通行费发票的取得尚未办理ETC 卡或用户卡的用户,可以通过高速公路和过路(过桥)收费站现场取得国税通用机打通行费发票。

三、通行费发票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规定(一)有关政策、法规的总体规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和其他相关的公告规定,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取得其他通行费发票的情况则计算抵扣。

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何抵扣进项税金

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何抵扣进项税金

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何抵扣进项税金根据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可以通过抵扣进项税金的方式来减少应纳税额,提高税负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那么,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何抵扣进项税金呢?首先,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是指由公路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开具的涉及公路通行费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公路通行费发票的发票代码以及发票号码均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分配,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种。

1.确认条件:公路通行费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前提是,纳税人应当确保开具该发票的单位符合税务机关的资质认定,并在认定有效期内。

同时,发票信息应与交通工具、车辆等实际情况相符,且公路通行费在纳税期间实际发生。

3.认证计算:纳税人在每期纳税申报中,可以根据发票的有效期间为依据,将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金额列入进项税金认证计算。

4.抵扣限额: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扩大方案》的规定,对于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包括支付的通行费及防护筒、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使用费等)和公路桥梁通行费,纳税人可以进行全额抵扣。

但对于其他路桥通行费,纳税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抵扣限额的调整。

5.抵扣时限: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进项税额抵扣时限与其他增值税发票一致,以发票所属期为准,一般为纳税期间的15日内。

需要注意的是,公路通行费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在申报期间需要将发票信息填报在纳税申报表中,并进行相应的纳税申报。

总之,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作为一种增值税专用发票,满足相关条件后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有助于减少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提高税负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高速过桥路费计算公式

高速过桥路费计算公式

过桥路费计算公式
金额 高速票公式 0 0 0 0 0 金额
过 桥 路 费 计 算 公 式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公 式
0 0 0 0 总计: 0 0 0
知》(财税〔2016〕86号): 费发 票(不含财政票据,因为财政部印制票据不能抵扣。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86号):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 票(不含财政票据,因为财政部印制票据不能抵扣。下 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一般标注为××高速)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过闸费用。
过桥路费计算公式
一级、二级路桥费公式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合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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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费发票抵扣必备手册

通行费发票抵扣必备手册

一、政策法规《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以下规定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支付的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二、如何取得通行费发票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66号)规定:“二、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流程(一)办理ETC卡或用户卡。

ETC卡或用户卡是指面向社会公开发行的用于记录用户、车辆信息的IC卡,其中ETC卡具有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交费功能。

客户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车辆行驶证前往ETC客户服务网点办理ETC卡或用户卡,具体办理要求请咨询各省(区、市)ETC客户服务机构。

(二)发票服务平台账户注册。

客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网站或“票根”APP,凭手机号码、手机验证码免费注册,并按要求设置购买方信息。

客户如需变更购买方信息,应当于发生充值或通行交易前变更,确保开票信息真实准确。

(三)绑定ETC卡或用户卡。

客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填写ETC卡或用户卡办理时的预留信息(开户人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等),经校验无误后,完成ETC卡或用户卡绑定。

浙江省货车ETC通行费发票抵扣增值税的相关说明(老会计人的经验)

浙江省货车ETC通行费发票抵扣增值税的相关说明(老会计人的经验)

浙江省货车ETC通行费发票抵扣增值税的相关说明(老会计人的经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文件精神,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一般纳税人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进行抵扣。

那么,针对货车ETC通行费发票,具体哪些能抵、怎么抵呢?小编在此为您一一解答。

特别说明本文只针对浙江省内企业使用浙江货车支付卡进行高速公路消费后在浙江省进行通行费抵扣的情形(宁波地区除外)。

因增值税抵扣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具体操作过程中,如有问题,请最终以国税部门的意见为准。

1企业凭浙江货车支付卡通行费发票就可以抵扣增值税吗?具体如何办理,有什么条件?答经了解,增值税抵扣由企业自行向国税申报,企业需提供:①台头为企业名称的我省ETC通行费发票;②申请抵扣车辆行驶高速公路的ETC通行费用明细打印件(用户可登录我省ETC网站.zjetc下载);③申请抵扣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

请注意:申请抵扣车辆的行驶证所有人名称须与企业名称一致时(即该车辆为企业自营车辆),方可进行抵扣。

2可以具体举个例子来说明吗?答储值发票属于预消费范畴,进行抵扣时,应以实际已发生的消费金额为准。

抵扣基数金额为企业自营车辆行驶高速公路ETC通行费用之和。

例如:A企业为储值卡单位用户,名下有10辆车,其中一辆车行驶证名称为个人所有。

企业于2016年5月1日充值1000元,取得票面为1000元的充值发票,A企业凭取得的充值发票(票面金额1000元)向国税申报抵税。

需提供的材料为:与企业名称抬头一致的通行费发票、名下9辆企业自营车辆的ETC通行费用明细【2016年5月1日(含)之后的通行费用明细】打印件、9辆自营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申请抵扣时,若提供的自营车辆通行费明细累计消费金额大于等于票面金额,则抵扣基数金额为1000元;若提供的自营车辆通行费明细累计消费金额小于票面金额,则以通行明细累计消费金额作为抵扣基数。

营改增后收费公路企业收取的通行费如何缴增值税

营改增后收费公路企业收取的通行费如何缴增值税

营改增后收费公路企业收取的通行费如何缴增值税营改增后,收费公路企业收取的通行费如何缴纳增值税近年来,中国经济持续发展,收费公路的建设和运营成为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一环。

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收费公路企业在收取通行费时面临着如何缴纳增值税的问题。

本文将对此进行深入探讨。

在营改增之前,收费公路企业缴纳的是营业税。

然而,自从2016年5月1日营改增政策正式实施以来,营改增后,营业税被增值税所取代,收费公路企业需要按照增值税的规定缴纳税款。

具体来说,收费公路企业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身份进行纳税,根据销售额减去进项税额计算应纳税额,并将其缴纳给税务部门。

首先,增值税的税率问题是收费公路企业需要关注的重要问题。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通行费属于服务创收,税率为11%。

收费公路企业需要确保在缴纳增值税时按照正确的税率进行计算,并及时向税务部门缴纳相应税款。

其次,收费公路企业需要合理确定通行费的价格,并将增值税及时计入费用中。

增值税是按照通行费的21%进行计算的,因此,在设定通行费价格时,企业要合理考虑增值税的成本。

另外,企业还应确保将增值税计入费用中,避免因为未计入增值税而导致亏损。

此外,收费公路企业还需关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和管理。

根据税务部门的要求,企业需要按照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合理的时间内将其上交给购买方和税务部门。

为了便于管理,收费公路企业应建立健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确保开票过程的规范和准确性。

另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增值税的申报和纳税期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纳税人应按月或按季申报纳税。

对于收费公路企业来说,通常采用按月申报纳税,需要在每个月的15日前提交当月的纳税申报表和相关资料,并将应纳税款缴纳给税务部门。

最后,收费公路企业还应加强内部会计核算和税务风险管理。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会计制度和税务管理制度,确保通行费与增值税的核算准确无误。

同时,企业应密切关注税法的变动及税务部门的通知,及时调整内部的会计核算和税务筹划策略,减少税务风险。

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2016]86号

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2016]86号

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二、本通知自2016年8月1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号:财税[2016]86号 状态:有效 日期:2016-08-03 源自[中税答疑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保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平稳运行,现将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高速公路通行费怎么抵扣进项税

高速公路通行费怎么抵扣进项税

高速公路通行费怎么抵扣进项税
一般纳税人企业在2018年4月收到2018年3月开具的高速公路通行费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怎么抵扣进项税?
一、高速公路通行费抵扣进项税的合法凭证
2018年1月1日后,企业发生高速公路通行费,应当按取得的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2018年1月1日到2018年6月30日,高速公路通行费没有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仍可按财税【2016】86号的规定,以取得的国税局监制的通行费发票作为抵扣凭证,以发票金额/(1+3%)*3%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二、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怎么申报抵扣进项税
企业取得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才可以抵扣进项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后,应当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登录本省(区、市)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进项税
额,在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三、怎么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首先,企业要办理ETC卡或用户卡,在发票服务平台注册账号,并将两者绑定;
客户使用ETC卡或用户卡通行收费公路并交纳通行费的,可以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第10个自然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择相应通行记录取得通行费电子发票;客户可以在充值后实时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择相应充值记录取得通行费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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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通行费账务处理(增值税)
【案例介绍】
2017年6月份公司报销车辆的高速公路通行费20张,票面金额10300元,均盖有财政部门的监制章。

错误处理:
借:管理费用-通行费100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00元
贷:银行存款10300元
【案例分析】
正确处理:
借:管理费用-通行费10300元
贷:银行存款10300元
【温馨提示】
(1)取得盖有财政票据监制章的通行费发票不得抵扣增值税;
(2)取得的过路过桥费等通行费发票不需要认证,也没有360天认证期限的要求,直接按照票面金额换算成不含税金额后乘以征收率计算进项税额就可以;
(3)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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