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材料领用发放、清退制度标准范本
爆破器材领、发、放、清退制度

爆破器材领、发、放、清退制度
爆破器材领、发、放、清退制度
1.爆破器材领、发、放人员上岗严禁穿化纤服及硬底鞋、塑料鞋,发放人员要轻拿轻放,严禁撞击、碰撞,井下发放要在发放室进行,领发人员严禁携带矿灯作业,对酒后领药的放炮员不许发药。
2.发放人员在发放时要认真检查,领取人员必须有矿有关教育部门的培训考试合格证,经保卫部门批准发给放炮合格证及操作证,并统一编号,各施工单位必须派专人领取,专人保管,对领取的爆破器材必须按规定的容器分装、分运,严禁混装。
3.放炮员对剩余的火药雷管要进行清退,单位干部和班组长要认真监督,检查工作,严禁私自保管火药和雷管。
4.对单位清退的零散爆破器材,保管人员要造册登记,做到帐、卡、物相符。
5.外施工单位在本库领用火工品时,必须有上级物资部门的调拨单,同时持县以上公安部门批准使用火工品的说明,指定专人领用,专人负责清退。
外施工单位在本库领取的火工品,不得外借,不许私自存放,凡当天没用完的火工品在下班前必须送火工品库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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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器材发放、清退管理制度

爆破器材发放、清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爆破器材的管理,确保爆破作业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范围内所有爆破器材的发放、清退管理工作。
第三条爆破器材的发放、清退管理应遵循安全、规范、有序的原则,确保爆破器材的安全使用和有效监管。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爆破器材发放、清退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爆破器材发放、清退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领导小组成员由安全管理部门、生产部门、技术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六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爆破器材的发放、清退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生产部门负责爆破器材的领取、使用和清退工作。
第八条技术部门负责爆破器材的技术指导和安全管理。
第三章发放管理第九条爆破器材的发放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
第十条爆破器材的发放应由生产部门提出申请,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发放。
第十一条爆破器材的发放应填写发放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发放日期、发放人、领用人、发放器材名称、数量、规格、有效期等。
第十二条爆破器材的发放应进行现场核对,确保发放的器材与申请的器材一致。
第十三条爆破器材的发放应进行安全教育,确保领用人了解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十四条爆破器材的发放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领用人具备安全使用器材的条件。
第十五条爆破器材的发放应进行现场监督,确保领用人按照规定使用器材。
第四章清退管理第十六条爆破器材的使用结束后,生产部门应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及时清退。
第十七条爆破器材的清退应填写清退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清退日期、清退人、清退器材名称、数量、规格、有效期等。
第十八条爆破器材的清退应进行现场核对,确保清退的器材与使用中的器材一致。
第十九条爆破器材的清退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清退的器材符合安全要求。
第二十条爆破器材的清退应进行现场监督,确保清退的器材按照规定存放。
爆破器材的领取、发放、退库制度范本(2篇)

爆破器材的领取、发放、退库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此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爆破器材的管理,确保爆破器材的安全合理使用,并建立相关的领取、发放、退库流程和责任制度。
适用范围: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可能使用爆破器材的部门和个人。
二、定义和缩写1. 爆破器材:指用于进行爆破作业所需的设备、工具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爆炸物、雷管、导爆索等。
2. 领取人:指被授权领取爆破器材的人员。
3. 发放人:指负责将爆破器材发放给领取人的人员。
4. 退库人:指负责接收、检查退库的爆破器材的人员。
三、领取爆破器材的流程1. 领取人向相关部门提出爆破器材需求,并填写《爆破器材领用申请单》。
2. 相关部门对领用申请进行审核,并确认申请人的使用资格和领用数量是否合理。
3. 审核通过后,领取人携带员工证和《爆破器材领用申请单》前往爆破器材库房。
4. 到达库房后,领取人出示员工证和《爆破器材领用申请单》给发放人核实。
5. 发放人核实无误后,将领取的爆破器材和相应数量填入《爆破器材发放清单》。
6. 领取人签字确认《爆破器材发放清单》无误后,领取爆破器材,并离开库房。
四、爆破器材的使用和保存1. 领取人对所领取的爆破器材负责,应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和操作程序进行使用。
2. 爆破器材严禁私自私携带、私自使用、私自存放,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责任。
3. 在使用爆破器材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4. 未使用完毕的爆破器材应妥善保存,存放在指定的仓库或密闭柜内,防止丢失或造成其他安全隐患。
五、退库爆破器材的流程1. 使用完毕的爆破器材应及时退库,领取人填写《爆破器材退库申请单》。
2. 领取人将爆破器材和《爆破器材退库申请单》一并交给库房管理员。
3. 库房管理员接收爆破器材和申请单后,核对爆破器材种类和数量是否一致,并签字确认。
4. 相关部门对退库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退库申请单存档,并进行相应记录。
5. 爆破器材退库完毕后,领取人签字确认,并归还员工证。
爆破品储存、领退、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爆破品储存、领退、使用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 为了确保爆破品的安全管理,维护单位和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相关从事爆破品储存、领退、使用等工作的人员。
3. 爆破品是指具有爆炸能力的物质或装置,包括炸药、雷管等。
二、爆破品储存管理1. 爆破品储存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确保爆破品的安全性。
2. 爆破品应专门设立储存库房,库房内应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
3. 储存库房应符合以下要求:(1) 储存库房应位于离建筑物、人员密集区、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区域一定距离,并设有防火、防爆设施。
(2) 储存库房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爆破品储存库房内的爆破品应按照种类、规格分类存放,进行标识,隔离存放不同种类的爆破品。
5. 储存库房内的爆破品储存数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严禁超量存储。
三、爆破品领退管理1. 领取爆破品前,领用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件,并填写领用登记单,由库房管理员核实并签字确认。
2. 领用人员应按照领用单上的数量和种类领取爆破品,严禁私自增加或减少数量。
3. 领用人员领取后,应妥善保管爆破品,确保安全,不得私自擅自使用或转借他人。
4. 爆破品使用完毕后,领用人员应填写使用记录,并将剩余的爆破品及时退还库房。
5. 领用人员应为领用的爆破品负责,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四、爆破品使用管理1. 使用爆破品前应进行严格的安全培训,熟悉爆破品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2. 使用爆破品时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章作业、私自改动等行为。
3. 使用爆破品的场所应满足国家相关安全要求,确保周围人员和建筑物的安全。
4. 使用爆破品时应做好防护措施,戴好防护装备,严禁烟火、明火等非作业所需物品进入作业区域。
5. 使用爆破品应按照爆破作业计划进行,确保准确、安全地完成作业任务。
五、爆破品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1. 每年定期进行爆破品管理制度的宣传,使相关人员熟悉制度内容和要求。
2024年民爆物品使用清退制度(二篇)

2024年民爆物品使用清退制度1、爆破员支领和清退民爆物品时,必须凭公安机关批准审核发放的《爆破员作业证》及各队安全员开具的爆破材料领用单及单位领导审批的《民用爆炸物品出库通知单》,《民用爆炸物品出库通知单》必须有班(队)长或带班领导审核意见和民爆物品主管负责人审批意见,领用单上必须有本队爆破材料使用监督员签字。
2、没有《民用爆炸物品出库通知单》的,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民爆物品,并将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反映。
3、《爆破员作业证》上必须贴有本人的照片,否则炸药库工作人员有权不予发放爆破材料。
4、爆破员在领、退爆破材料时,必须是本人和安全员一起亲自到库房领、退,严禁其他人员代领和办理清退手续。
炸药库管理人员在发放、清退爆破材料时,必须仔细核对,严禁错发。
5、爆破员及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涂改《民用爆炸物品出库通知单》,发现涂改迹象的,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并及时汇报单位主管领导,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6、发放时,库管员必须用手持机和爆破IC卡作出库登记,并将所发放民爆物品的品种、数量、经办人等信息如实在《民用爆破物品出入库总台帐》填写清楚。
7、爆破员、安全员领导民爆物品时,将所领到的民爆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和编码如实记录在自己的《工作手册》上,清点无误后在规定的栏内签字。
8、爆破员在领取爆破材料后,必须按规定妥善保管(雷管、炸药分开存放、运送),不得监守自盗,其他任何人员不得私拿、偷盗爆破材料,一经查出,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在使用过程中,严禁将破损的爆破材料丢弃,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当班使用剩余的炸药、雷管必须在本班末退库,办理清退手续。
9、当班剩余的炸药、雷管数量退交炸药库后,本班爆破材料使用监督员要在出入井时开箱清点,并在责任人栏签字,发现本班支领量、使用量和清退量不符,必须及时追查,并向值班领导汇报;情节严重时,矿值班领导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10、当班未用完的民爆物品必须及时清退,药库管理人员在办理清退时,必须如实填写各种记录并签名。
爆破材料领用发放、清退制度(4篇)

爆破材料领用发放、清退制度爆破材料是一种具有特殊性质的材料,需要严格管理和控制。
为了确保爆破材料的安全和合理使用,许多组织和单位都实行了爆破材料领用发放、清退制度。
本文将围绕这一主题,详细介绍爆破材料的领用发放、清退制度,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爆破材料的领用发放制度1. 领用发放程序(1)申请单填写:爆破材料的领用发放应由需要使用的部门或个人提出申请。
申请单应详细填写爆破材料的种类、数量、用途等信息。
(2)审批程序:申请单需要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批。
审批过程应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确保申请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3)领用登记:在领用爆破材料时,应由领用人员填写领用登记表,登记材料的种类、数量、领用日期等信息,并由主管部门进行核准。
2. 领用发放标准(1)根据需要:领用爆破材料应根据实际需要,确保材料的合理使用。
领用人员应详细说明爆破材料的用途和用量,以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和控制。
(2)安全合规:领用爆破材料的部门或个人应符合相关资质和安全要求。
对于一些特殊或危险的爆破材料,领用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证书,并接受专业培训。
3. 发放管理(1)仓库管理:爆破材料的库存应由专人负责管理。
仓库应设密闭、防潮、防火的条件,并定期检查存放情况,确保材料安全。
(2)出入管理:对于爆破材料的出入仓库的管理应严格控制。
只有经过授权和审批的人员才能进入仓库,领取或退还爆破材料。
二、爆破材料的清退制度1. 清退程序(1)申请清退:爆破材料使用完毕或过期时,应由使用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清退。
申请清退时,应详细填写清退材料的种类、数量、清退原因等信息。
(2)审核程序:申请清退材料需要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核。
审核应认真核对清退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确保不发生资源浪费和安全隐患。
(3)清退登记:在清退爆破材料时,应填写清退登记表,登记材料的种类、数量、清退日期等信息,并由主管部门进行核准。
2. 清退标准(1)过期材料:对于爆破材料的保质期限,应按照规定进行清退。
民爆物品使用清退制度(5篇)

民爆物品使用清退制度1、爆破员支领和清退民爆物品时,必须凭公安机关批准审核发放的《爆破员作业证》及各队安全员开具的爆破材料领用单及单位领导审批的《民用爆炸物品出库通知单》,《民用爆炸物品出库通知单》必须有班(队)长或带班领导审核意见和民爆物品主管负责人审批意见,领用单上必须有本队爆破材料使用监督员签字。
2、没有《民用爆炸物品出库通知单》的,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民爆物品,并将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反映。
3、《爆破员作业证》上必须贴有本人的照片,否则炸药库工作人员有权不予发放爆破材料。
4、爆破员在领、退爆破材料时,必须是本人和安全员一起亲自到库房领、退,严禁其他人员代领和办理清退手续。
炸药库管理人员在发放、清退爆破材料时,必须仔细核对,严禁错发。
5、爆破员及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涂改《民用爆炸物品出库通知单》,发现涂改迹象的,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并及时汇报单位主管领导,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6、发放时,库管员必须用手持机和爆破IC卡作出库登记,并将所发放民爆物品的品种、数量、经办人等信息如实在《民用爆破物品出入库总台帐》填写清楚。
7、爆破员、安全员领导民爆物品时,将所领到的民爆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和编码如实记录在自己的《工作手册》上,清点无误后在规定的栏内签字。
8、爆破员在领取爆破材料后,必须按规定妥善保管(雷管、炸药分开存放、运送),不得监守自盗,其他任何人员不得私拿、偷盗爆破材料,一经查出,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在使用过程中,严禁将破损的爆破材料丢弃,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当班使用剩余的炸药、雷管必须在本班末退库,办理清退手续。
9、当班剩余的炸药、雷管数量退交炸药库后,本班爆破材料使用监督员要在出入井时开箱清点,并在责任人栏签字,发现本班支领量、使用量和清退量不符,必须及时追查,并向值班领导汇报;情节严重时,矿值班领导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10、当班未用完的民爆物品必须及时清退,药库管理人员在办理清退时,必须如实填写各种记录并签名。
爆破物品现场使用与清退管理制度范文(4篇)

爆破物品现场使用与清退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对爆破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正常进行,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的制定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爆破作业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使用和清退爆破物品的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工程、拆除工程、矿山工程等。
第三条定义1. 爆破物品:指用于进行爆破作业的具备威力和破坏性的物品,包括爆炸物、火药、雷管等。
2. 现场使用:指将爆破物品运到工程现场,并按照爆破作业计划进行使用的过程。
3. 清退管理:指对已使用的爆破物品进行检查、清点和管理的过程。
第二章爆破物品现场使用管理第四条人员管理1. 项目负责人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并保持与其资质相符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数量。
2.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熟悉爆破物品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能熟练操作相关设备。
3. 在现场使用爆破物品的时候,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爆破物品的管理,严禁未经许可的人员擅自接触和操作爆破物品。
第五条储存管理1. 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相关规定,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储存设施,储存爆破物品时,应确保通风通畅,避免火源接触。
2. 爆破物品的储存应当遵循“分类分储、分类密储、分类装储”的原则,不同类型的爆破物品要分别存放,储存地点要做好标识和标注。
3. 爆破物品的储存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爆破物品没有受潮、变质等情况发生。
第六条运输管理1. 爆破物品的运输必须按照相关安全规定进行,运输过程中要防止剧烈振动和摩擦,避免对爆破物品产生不可逆的影响。
2. 爆破物品的运输车辆应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保护装置,由专人驾驶,遵守交通规则,并配备相应的紧急安全设备。
3. 运输过程中,爆破物品要与其他物品分开存放,严禁与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等混杂运输。
第七条使用管理1. 在现场使用爆破物品之前,必须按照爆破作业计划进行合理布置,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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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LX-FS-A36191
爆破材料领用发放、清退制度标准
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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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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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材料领用发放、清退制度标准
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1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爆破材料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条例及相关规定第2条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微山金源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作业
第3条爆破材料管理员发放爆破材料前必须先检查爆破员证件、民用爆破物品信息管理系统爆破员卡及标准药箱、雷管盒是否合格齐全,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不得发放:
(1)爆破员未持有合格证件;
(2)爆破员未携带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爆破员卡或人卡不符;
(3)药箱、雷管盒不合格(如破烂、无盖板)或有箱无锁。
第4条严格爆破材料发放手续。
爆破员必须持经领导签发、印章齐全的领料单申请领用爆破材料。
爆破材料库管理员必须根据领料单上爆破材料品种、规格、数量,将爆破材料发放给爆破员,并用手持机采集记录下该爆破员所申请的爆破材料信息。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不得发放:
(1)未经领导签发、印章不齐全或涂改的领料单;
(2)爆破员所持民爆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卡或人员卡处于被锁期间。
第5条爆破材料库管理员严禁将变质或超过保
证期的爆破材料、未做全电阻导通实验的雷管发放给爆破员。
发放时严禁非爆破材料库管理人员进入库房,不得做任何与发放爆破材料无关的事情。
第6条严格爆破材料清退手续。
爆破员持有当班班长签字核实的退药单,将用剩的爆破材料交回爆破材料库。
爆破材料库管理员对照退药单,认真清点核实退药,并用手持机采集记录下该爆破员所退爆破材料的信息,并将所退爆破材料存放到指定地点,严禁将用剩的爆破材料私自存放、销毁。
第7条加强爆破材料帐物记录。
爆破材料管理员发放爆破材料后,必须将雷管发放段号、数量、编号、炸药数量登记到爆破材料发放记录本及交接班记录本上,由爆破员及爆破材料管理员双方确认后签字;爆破材料管理员接受所退爆破材料后,必须将做到管发放段号、数量、编号、炸药数量登记到爆破材
料登记到爆破材料清退记录本及交接班记录本上,由爆破员及爆破材料管理员双方确认后签字,做到领用发放清退实际情况、帐目、手持机采集到的信息三对口,不准用铅笔记帐,不准随意涂改。
第8条发放、清退结束后,爆破材料管理员将手持机存放到指定地点,并对照发放记录清理库存,做到库存、帐目、手持机信息相一致,并在交接班时,交接清楚。
交接要严格,手续齐全,班清月结。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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