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3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暨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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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摘要]国家统计局今日(2014年1月20日)公布,2013年GDP(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7.7%,完成了年初设定的7.5%的调控目标;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分别为29547元和8896元,全年居民消费价格(CPI)上涨2.6%。

2013年,面对极为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党中央、国务院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科学创新宏观调控方式,国民经济呈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

初步核算,全年国内生产总值56884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7%。

分季度看,一季度同比增长7.7%,二季度增长7.5%,三季度增长7.8%,四季度增长7.7%。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56957亿元,增长4.0%;第二产业增加值249684亿元,增长7.8%;第三产业增加值262204亿元,增长8.3%。

从环比看,四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8%。

全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下降3.7%。

一、农业生产再获丰收全年全国粮食总产量达到60194万吨,比上年增加1236万吨,增长2.1%。

其中,夏粮产量13189万吨,增长1.5%;早稻产量3407万吨,增长2.4%;秋粮产量43597万吨,增长2.3%。

全年棉花产量631万吨,比上年减少7.7%;油料产量3531万吨,增长2.8%;糖料产量13759万吨,增长2.0%。

全年猪牛羊禽肉产量8373万吨,比上年增长1.8%,其中猪肉产量5493万吨,增长2.8%。

生猪存栏47411万头,比上年下降0.4%;生猪出栏71557万头,比上年增长2.5%。

全年禽蛋产量2876万吨,比上年增长0.5%;牛奶产量3531万吨,下降5.7%。

二、工业生产增势平稳全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7%。

分季度看,一季度同比增长9.5%,二季度增长9.1%,三季度增长10.1%,四季度增长10.0%。

研究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与人均消费性支出的关系(计量经济学模型)

研究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与人均消费性支出的关系(计量经济学模型)

研究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与人均消费性支出的关系一、研究的目的本案例分析根据1985年~2014 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性支出的基本数据,应用一元线性回归分析的方法研究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性支出之间数量关系的基本规律,并在预测2016年人均消费性支出的发展趋势。

从理论上说,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应随着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而提高。

随着消费更新换代的节奏加快,消费日益多样化,从追求物质消费向追求精神消费和服务消费转变。

因此,政府在制定当前的宏观经济政策时,考虑通过增加居民收入来鼓励消费,以保持经济的稳定增长。

二、模型设定表1 1985—2014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性支出为分析1985—2014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X)和人均消费性支出(Y)的关系,作下图所示的散点图。

图1 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性支出的散点图从散点图可以看出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X)和人均消费性支出(Y)大体呈现为线性关系,为分析中国城镇人均消费性支出随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变动的数量规律性,可以建立如下简单线性回归模型:Y=β+βX+ui12i三、估计参数一.T检验Eviews的回归结果如下表所示:表2 回归结果① 参数估计和检验的结果写为:^184.59590.780645i i Y X =+(41.10880)(0.004281) t =(4.490423) (182.3403)2R =0.999159 2R (修正值)=0.999129 F =33247.99 n=30② 回归系数的区间估计[α=5% 2t α(n-2)=2.048 ]^^2222222ˆˆˆˆ[()()]1P t SE t SE ααβββββα-≤≤+=- =P (0.780645—2.048*0.004281 2β≤≤0.780645+2.048*0.004281)=P (0.7719 2β≤≤0.7894)=95%二异方差检验三序列相关性检验四、模型检验1、 经济意义检验所估计的参数β1= 184.5959,β2=0.780645,说明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增加一元,可导致人均消费性支出提高0.780645元。

2013年安徽各市GDP和人均GDP排名

2013年安徽各市GDP和人均GDP排名

2013年安徽各市GDP和人均GDP排名2013年,安徽省地区生产总值(GDP)达到19038.9亿;人均GDP为31795.09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从各地级市来看,合肥、芜湖和安庆位居前三,池州GDP位列最末。

从人均GDP来看,排名前三的城市为铜陵、合肥和马鞍山,人均GDP分别为14972.03美元、9964.62美元和9511.50美元。

阜阳人均GDP最低,为2245.83美元。

(注:常住人口数据采用的2012年数据,部分数据为统计初值,随后做进一步更新)2013年安徽各市GDP和人均GDP 排名2013年GDP排名地级市2012年GDP(亿元)2013年GDP(亿元)2012年常住人口(万)人均GDP(元)人均GDP(美元)人均GDP排名01合肥4164.344672.9757.261712.899964.62202芜湖1873.632099.5357.858678.879474.73403安庆1359.71418.253226657.894304.381204马鞍山1232.01293.0219.558906.619511.50305滁州970.71086.1394.527531.054445.371106阜阳962.51062.5763.913908.892245.831607宿州915.01014.3537.818860.173045.301308六安918.21010.3565.117878.252886.761409蚌埠890.21007.9318.331665.105112.881010宣城757.5842.8255.632973.405324.13811淮南781.8819.4233.935032.065656.54512毫州715.7791.1489.516161.392609.541513淮北620.5703.7212.333146.495352.08714铜陵621.3680.673.492724.8014972.03115黄山424.9470.3135.334759.795612.57616池州417.4462.2141.932572.235259.359。

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平均每人全年消费性支出

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平均每人全年消费性支出

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平均每人全年消费性支出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平均每人全年消费性支出的分析——基于平稳性检验和协整检验李丹吴伊刘覃莹国贸5104班摘要:为了考察1994-2010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平均每人全年消费性支出的关系,运用统计检验、协整检验等检验分析方法采用Eviews6.0软件分析了1994-2010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平均每人全年消费性支出,结果表明中国城镇居民平均每人全年消费性支出变化的99.8764%可由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变化来解释。

从斜率项的t检验值看,大于5%显著水平下自由度为n-2=13的临界值(13)=2.160,且该斜率值满足t0.0250<0.666754<1,符合经济理论中边际消费倾向在0与1之间的绝对收入假说,表明2010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增加1元,平均每人全年消费性支出增加0.666754元。

关键词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每人全年消费性支出分析统计检验协整检验一、引言二、时间序列数据的来源表一收集了1994-2010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平均每人全年消费性支出时间序列数据,其中Y代表人均可支配收入,X代表消费支出。

下面给出Eviews 进行相关分析。

1994-2010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平均每人全年消费性支出的数据(来源:数据来源于1993年至2010年中国统计年鉴) 如下所示:表一年份人均可支配收入Y 平均每人全年消费性支出X 1994 3496.2 3125.32 1995 4293 3537.56 1996 4838.9 3919.46 1997 5160.3 4158.62 1998 5425.1 4331.61 1999 5854 4998 2000 6280 5090.1 2001 6859.6 5308.99 2002 7702.8 5834.31 2003 8472.2 6510.94 2004 9421.6 7182.1 2005 10493 7942.88 2006 11759.5 8696.55 2007 13785.8 9994.47 2008 15780.8 11242.85 2009 17174.7 12264.55 2010 19109.4 13471.45 三、建立模型设定的线性回归模型为:Y=+X+ ,,,01下表给出了采用Eviews软件对表一数据进行回归分析的结果。

安徽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安徽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安徽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安徽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2014年2月19日2013年,全省人民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攻坚克难,开拓奋进,保持了经济社会稳定健康较快发展,圆满完成年初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

一、综合初步核算,全年生产总值(GDP)[2] 19038.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4%。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2348.1亿元,增长3.5%;第二产业增加值10404亿元,增长12.4%;第三产业增加值6286.8亿元,增长9.5%。

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2.7:54.6:32.7调整为12.3:54.6:33.1,其中第三产业比重提高0.4个百分点、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由上年的46.6%提高到46.9%。

全社会劳动生产率44889元/人,比上年增加3553元/人。

人均GDP31684元(折合5116美元),比上年增加2892元。

全年民营经济[3]增加值10843亿元,比上年增长10.7%,占GDP比重由上年的56%提高到57%。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4%,其中食品价格上涨4.7%。

商品零售价格上涨1.3%。

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下降1.8%,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下降3.1%。

固定资产投资价格上涨0.2%,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0.9%。

年末全省从业人员4275.9万人,比上年增加69.1万人。

其中,第一产业1469.7万人,减少61.5万人;第二产业1169.2万人,增加61.9万人;第三产业1637万人,增加68.7万人;城乡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和个体劳动者705.1万人,增加56.8万人。

全年城镇实名制新增就业67.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5.9万人。

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41%,比上年下降0.27个百分点。

全省农民工总量为1783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288万人。

2014年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2014年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2014年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安徽省统计局《2013年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有关统计数据,现将2014年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2013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3114元。

二、2013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16285元。

三、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8098元。

四、2013年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5725元。

五、2012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6091元。

此为2012年度标准。

待安徽省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分行业年平均工资统计后及时更新。

一、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交通事故法定的赔偿项目共有16项:(1)医疗费、(2)护理费、(3)误工费、(4)住院伙食补助费、(5)交通费、(6)营养费、(7)残疾、死亡赔偿金、(8)精神损害抚慰金、(9)被抚养人生活费、(10)残疾辅助器具费、(11)后续治疗费、(12)整容费、(13)康复费、(14) 住宿费、(15)丧葬费、(16)财产损失。

如果受害人经司法鉴定不构成伤残,则可能只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赔偿项目;如果受害人经司法鉴定构成伤残,则可能有14个赔偿项目,赔偿金额争取的空间很大;如果受害人因事故导致死亡,则可能包含上述全部赔偿项目。

二、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公式:1、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受害人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4、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死亡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8、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一般评不上伤残等级的没有该项费用,具体每个伤残等级能获得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主要由法官自由裁量。

合肥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合肥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合肥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合肥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合肥调查队 2014年3月24日"中国·合肥"门户网站 2014年03月24日信息来源:合肥日报【字号:大中小】2013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市委、市政府带领全市人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着力稳增长、提效益、调结构、惠民生,经济社会保持了稳定健康较快发展的态势,为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综合初步核算,全年生产总值(GDP)[2]4672.9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1.5%。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47.21亿元,增长3.2%;第二产业增加值2583.75亿元,增长12.9%;第三产业增加值1841.95亿元,增长10.6%。

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5.5:55.3:39.2调整为5.3:55.3:39.4,其中第三产业比重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由上年的43.6%提高到43.9%。

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达到61555元(折合9939美元),比上年增加6373元。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2.7%,其中食品价格上涨4.8%。

商品零售价格上涨1.2%。

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下降0.7%,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下降4.2%。

年末从业人员504.4万人,比上年增加19.5万人。

其中,第一产业102.4万人,减少4.1万人;第二产业175.3万人,增加10.8万人;第三产业226.7万人,增加12.8万人。

城乡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和个体劳动者128万人,增加25万人。

全年城镇实名制新增就业18.2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5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8.8万人。

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比上年下降0.6个百分点。

二、农业全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为74.33万公顷,比上年下降0.9%。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与消费支出关系协整分析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与消费支出关系协整分析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与消费支出关系协整分析内容摘要:本文基于计量经济学的协整理论,以我国1978-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的动态数据为样本,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之间的数量关系进行实证研究。

结果表明: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之间存在长期均衡的单向因果关系,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将引起人均消费支出的增加;误差修正项符合反向修正作用,误差修正系数反映了长期均衡关系对短期波动具有较强的调整力度。

关键词: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支出数量关系协整研究文献回顾改革开放以来,伴随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显著增长,居民的消费支出和消费水平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

就消费而言,全部的消费可以分为两部分即自发消费和引致消费。

自发消费是指由人的基本需求决定的最必须的消费;引致消费即消费需求是指由收入所引起的消费,它的大小取决于收入和边际消费倾向。

而在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同时,如何引导居民增加消费支出,以拉动国民经济增长,则是政府、业界普遍关心的问题。

对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与消费支出之间的关系,国内学者基于不同的理论对我国及区域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与消费支出的关系进行了探讨。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影响因素计量分析—基于成都市的实证分析》(李世军、袁光才,2006)一文,通过建立计量模型,运用计量分析方法对影响城镇居民消费支出的各因素进行相关分析,找出其中关键影响因素。

《黑龙江省城镇居民消费与收入关系的定量分析》(张恩英,2006)一文,对黑龙江省城镇居民消费支出结构与收入水平的关系进行了定量分析并得出结论,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居民的食品支出所占比重将大幅度下降。

《四川省城镇居民消费支出与可支配收入的实证分析》(陈雪灵、任大廷,2009)一文,应用线性回归分析的方法建立理论模型对四川省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与可支配收入之间数量关系进行研究。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与消费性支出的关系》(权立波,2010)一文,应用线性回归分析的方法研究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性支出之间数量关系的基本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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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13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暨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数据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114元/年(注:用于2014年3月至2015年2月期间法庭辩论结束时计算安徽省范围内人身损害案件城镇户籍受害人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098元/年(注:用于2014年3月至2015年2月期间法庭辩论结束时计算安徽省范围内人身损害案件农村户籍受害人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
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285元/年(注:用于2014年3月至2015年2月期间法庭辩论结束时计算安徽省范围内人身损害案件城镇户籍被扶养人生活费;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性支出5725元/年(注:用于2014年3月至2015年2月期间法庭辩论结束时计算安徽省范围内人身损害案件农村户籍被扶养人生活费。

(上述数据来源于2013年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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