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采掘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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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采煤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采煤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采煤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加强对采煤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采煤工程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采煤工程项目的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包括煤矿开采、坡道工程、采煤机和输送设备安装调试等。

三、质量检查验收机构1. 质量检查验收机构应由煤矿公司或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组成,负责对采煤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2. 质量检查验收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熟悉相关标准和规范,具有丰富的工程验收经验。

3. 质量检查验收机构应定期进行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质量检查验收程序1. 前期准备:质量检查验收机构应在项目启动前与相关方进行沟通,明确验收范围和标准,编制验收计划和方案。

2. 施工过程监控:质量检查验收机构应定期到现场进行检查,对施工过程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质量验收:施工完成后,质量检查验收机构应对采煤工程进行全面的质量验收,包括施工质量、材料质量、技术资料等方面。

4. 缺陷整改:如发现质量问题或存在缺陷,质量检查验收机构应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整改工作的落实。

5. 最终验收:整改完成后,质量检查验收机构应对采煤工程进行最终验收,确认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五、质量检查验收标准1. 施工质量标准:采煤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建设单位应制定详细的质量标准,验收机构应按照标准进行验收。

2. 材料质量标准:采煤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验收机构应对材料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

3. 技术资料标准: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应提交相应的技术资料,验收机构应对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验收。

六、质量检查验收记录1. 质量检查验收机构应编制详细的检查验收记录,包括检查验收时间、地点、内容、结果等信息。

2. 质量检查验收记录应由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建设单位应保存相关文件和资料,以备查阅。

煤矿工程验收、交接管理办法

煤矿工程验收、交接管理办法

煤矿工程验收、交接管理办法1目的为加强对井巷工程(含巷修工程)的验收及单项工程验收、交接管理,提高验收及交接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适用于XX煤矿井巷工程的验收及单项工程交接管理。

3职责3.1生产科牵头井巷工程的验收管理工作;3.2机电科牵头单项机电安装工程验收、交接管理工作;3.3调度室牵头其他单项工程交接管理工作;3.4安检科牵头文明卫生、消防器材的交接管理工作;3.5人劳科、经营科参与监督验收、交接工作,并依据验收单结算工资及材料费用;3.6相关领导审核批准验收、交接、结算结果。

4工作程序4.1井巷工程的验收4.1.1矿成立工程验收小组,由生产科牵头,调度室、安检科、机电科参加,经营科、人劳科参与监督。

4.1.2井巷工程竣工验收或月末进度验收,由施工单位提前2天提出书面申请报生产科,由生产科根据现场情况确定验收时间,通知验收小组及施工单位人员参加验收。

4.1.3验收合格工程,由生产科出具验收单,参加验收人员共同签字,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送人劳科、经营科结算工资及材料费用。

4.1.4验收不合格工程,施工单位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对施工单位队长、书记、技术员各罚款200元,并不得结算工资。

同时,由生产科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因此而造成拖延工期的,对施工单位队长、书记各罚款200元/天,直至合格为止。

因生产接续等原因不能再安排原施工单位对不合格工程进行整改,需由别的单位进行整改的,所发生的材料、工资费用由原施工单位承担。

并按施工时间,对原施工单位队长、书记、技术员各罚款200元/天。

4.1.5对采掘工程的过程验收,调度室、生产科每旬至少对采掘头面收尺一次,同时向有关矿领导、部门单位提供相关水文地质资料,及时给定中腰线,发放开透窝、安全施工通知单。

4.1.6参加井巷工程验收的人员,要严格按井巷工程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化标准验收,对验收单的准确性,矿组织定期(每季度1次)或不定期抽查,监察科、经营科、人劳科、调度室参加,发现与现场不符的,对参加验收签字人员各罚200元/处,并通报批评。

第八节 掘进工程质量月度验收管理办法1

第八节 掘进工程质量月度验收管理办法1

掘进工程质量月度验收管理制度为加强掘进工程质量管理,明确和规范质量检查验收责任,严格按工程质量月度验收,进一步加强采掘队监管制,提高掘进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一、工程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验收规定(1)掘进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验收由班组长及以上区队管理人员、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共同负责,通过班自检、班评估、日常检查验收等方式进行。

(2)为了及时监督、掌握、和促进掘进工程质量,在矿组织的每旬一次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中要严格依据《地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2011年)进行验收。

(3)检查人员要对检查结果负责,每次检查必须填写巷道检查反馈单并签名,以备核查。

(4)为了便于检查,各区队要作好检查准备工作。

1、巷道每30米有一组准确的中腰线(锚喷巷道要有检查孔)。

2、月度验收段,施工单位必须做出标记,以便于下月验收。

3、准备好检查工具:线绳、尺子、锚杆拉力计、压力表,扳手,单体支护巷道要准备测压表4、有技术员以上管理人员陪检。

二、掘进工程月度验收规定(1)掘进巷道每月月末组织验收一次,验收结果作为月度工程结算依据,验收范围为矿各掘进队,及采煤队。

验收结果由生产技术科汇总呈报公司。

(2)月度验收由生产技术科组织,调度室、安检科、通风科参加共同验收。

(3)验收职责范围:生产技术科主要负责巷道工程质量,顶板管理检查验收,负责巷道导线沿放,中腰线使用管理,巷道层位管理情况检查验收;调度室负责文明生产及其他事项的检查验收;安检科负责安全设施、安全隐患的检查验收;通风科负责通风设施完好检查验收。

(4)检查组成员要严格按照《大宛其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进行检查验收,现场提出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由检查组、被检查单位共同签字,生产技术科备案,作为月度结算依据。

(5)月度验收记录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完成,并送施工单位各一份。

三、掘进工程质量月度验收办法(1)不合格的巷道原则上不予验收。

但确因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如:遇断层、褶曲、地质钻孔、顶板淋水增大)时必须经生产技术科认可后,确认巷道宽度、高度不影响使用,可以按验收办法第(2)条验收。

采掘工程开工验收制度

采掘工程开工验收制度

采掘工程开工验收制度一、目的和依据本制度旨在规范采掘工程的开工验收流程,确保工程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保障人员安全和工程质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地下和露天采掘工程项目。

在工程开工前,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严格的验收工作。

三、组织机构1. 成立专门的开工验收小组,由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专家等组成。

2. 开工验收小组负责制定验收计划,组织实施验收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四、验收内容1. 工程设计文件的合规性审查。

2. 工程施工方案的可行性评估。

3.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4.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5. 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审核。

6. 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

7. 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演练情况。

五、验收程序1. 施工单位提交完整的工程资料和自检报告。

2. 开工验收小组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

3. 安排现场检查,对照验收内容逐项进行实地核查。

4. 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并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5. 整改完毕后,再次进行复查,确保所有问题均已得到妥善解决。

6. 通过验收的项目,发放开工许可证;未通过的,禁止开工。

六、责任与处罚1.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验收小组的要求及时整改,不得擅自开工。

2. 对于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擅自开工的单位,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3. 开工验收小组成员应当严格遵守职责,公正客观地开展验收工作。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安全生产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矿工程质量验收考核制度

矿工程质量验收考核制度

矿工程质量验收考核制度一、总则本制度旨在规范矿山工程项目的质量验收工作,确保各项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保障生产安全和环境安全。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矿山工程项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质量验收小组,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牵头,成员包括技术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环保人员以及相关工程项目负责人。

2. 质量验收小组负责制定具体的验收标准、程序和方法,组织实施质量验收工作,并出具验收报告。

三、验收标准与依据1.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质量验收。

2. 参照行业最佳实践和公司内部质量管理要求执行。

四、验收程序1.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初步验收,并整理相关资料提交给质量验收小组。

2. 质量验收小组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确保资料齐全、真实、有效。

3. 现场检查:质量验收小组到现场进行检查,重点核查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

4. 问题整改:如发现质量问题,需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直至合格。

5. 形成报告:完成验收工作后,形成正式的质量验收报告,明确指出工程的质量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五、验收内容1. 工程设计文件的合规性。

2. 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

3. 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合格情况。

4. 工程实体的质量状况。

5. 安全生产和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

六、结果处理1. 验收合格的工程方可投入使用或进入下一阶段工作。

2. 对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工程,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要求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返工费用。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对于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相关条款。

采掘工程验收抽查制度

采掘工程验收抽查制度

采掘工程验收抽查制度第一部分: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旨在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采掘工程的质量与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工程项目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人员安全。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采掘活动的工程项目。

第二部分:组织结构1. 成立专门的验收抽查小组,成员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安全生产部门、工程技术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

2. 小组负责制定抽查计划,执行抽查任务,并对抽查结果进行处理。

第三部分:抽查内容1. 工程设计文件的合规性与完整性。

2.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3. 施工材料、设备的合格情况。

4. 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的符合性。

5. 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

6. 现场作业人员的操作规范性。

第四部分:抽查方法1. 采用不定期随机抽查的方式,确保抽查的突发性和有效性。

2. 对于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应加大抽查频率和力度。

3. 利用现代化检测手段和技术进行辅助检查。

第五部分:抽查程序1. 制定详细的年度抽查计划,明确抽查的时间、对象和内容。

2. 抽查前应通知相关部门做好准备工作,但不得泄露具体的抽查时间。

3. 抽查过程中应做好记录,包括抽查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等。

4. 抽查结束后,应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并提出整改建议。

第六部分:问题处理1. 对于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根据其性质和严重程度分类处理。

2. 一般问题要求现场立即整改,重大问题需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

3. 对于反复出现的问题,应深入分析原因,从系统层面进行改进。

第七部分: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验收抽查制度的个人或单位,应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罚。

2. 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部分: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每两年进行一次评审和修订,以适应行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需要。

煤矿工程质量验收制度记录

煤矿工程质量验收制度记录

煤矿工程质量验收制度记录一、引言煤矿工程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煤炭资源开发利用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煤矿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保证煤矿工程的质量是煤矿企业的基本职责之一。

为了规范煤矿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提高煤矿工程的质量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包括煤矿生产设备、矿井建设、煤矿通风、煤矿安全设施等各个方面。

三、质量验收内容1. 煤矿工程的设计文件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2. 煤矿工程的图纸、施工方案和施工合同是否符合要求。

3. 煤矿工程的施工过程是否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要求进行。

4. 煤矿工程的质量是否符合相应的标准。

5. 煤矿工程的安全设施是否完备。

6. 煤矿工程的环保设施是否完善。

四、质量验收流程1. 煤矿工程的验收由煤矿企业的质量检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 质量验收应提前向相关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并提供完整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

3. 质量验收应从煤矿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4. 质量验收结束后应及时编制验收报告,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5. 质量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应立即整改并重新进行验收。

五、质量验收标准1. 煤矿工程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2. 煤矿工程的施工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要求进行。

3. 煤矿工程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 煤矿工程的安全设施应完备。

5. 煤矿工程的环保设施应完善。

六、质量验收记录1. 煤矿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有完整的记录。

2. 质量验收记录应包括验收申请、验收报告、整改意见等相关内容。

3. 质量验收记录应归档保存,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七、质量验收责任1. 煤矿工程的质量验收责任由项目负责人和质量检测部门共同承担。

2. 责任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质量验收工作,确保煤矿工程的质量。

八、质量验收奖惩制度对于煤矿工程的质量验收合格的项目,将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于不合格的项目,将进行整改并适当处罚。

采掘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考核办法

采掘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考核办法

采掘⼯作⾯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考核办法采掘⼯作⾯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考核办法(试⾏)为进⼀步提⾼矿井安全质量管理⽔平,改善⽂明⽣产及综合形象,扎实的做好安全⽣产管理⼯作,实现采掘⼯作⾯动态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确保矿井安全⽣产。

按照“⼗个必须,⼗个坚持”和“⼆⼗个必须做到”的总体要求,依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和中国煤炭⼯业协会制定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试⾏)和兖州煤业公司下发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试⾏),结合公司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加强质量标准化验收⼯作的领导,使井下⼯程质量验收⼯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真正发挥其监督、调节作⽤。

公司成⽴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作领导⼩组。

组长:总⼯程师、采掘、机电副总经理安监处长副组长:采掘、机电副总⼯程、安监处主任⼯程师成员:由安监处、调度室、技术部、机电部、⼈⼒资源部、通防部等七个单位的主要负责⼈组成。

领导⼩组下设井下⼯程质量验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处,由王涛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允洪、张丙⾂组成,具体负责井下⼯程质量的组织、验收、考核、奖惩等具体⼯作。

⼆、井下⼯程质量考核验收依据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程度评价办法》《煤矿井巷⼯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MT5009-94)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检查验收。

三、掘进⼯作⾯(⼀)检查验收与评定办法1、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采⽤现场验收评分与⽇常动态检查得分相结合的⽅式进⾏检查验收,现场验收占90%,⽇常动态检查占10%。

2、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由安监处牵头,由调度室、技术部、机电部、⼈⼒资源部、通防部以及掘进区队派⼈参加,每⽉组织不少于2次对公司井下各掘进⼯作⾯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时间由企管部根据当⽉施⼯情况确定。

掘进区队现场⼯作⼈员要积极配合验收⼈员的⼯作,现场实测数据由验收⼈员对照质量标准考核定级、评分,所有参加验收⼈员现场签字,然后向区队通报验收结果,掘进区队负责⼈应现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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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 注浆工程验收记录
孔号 孔深 封孔 注浆压 注浆量 终孔时 施工人 验收人 长度 力 (袋) 间
注浆时间及过程
注:注浆量填该孔所注水泥量,对于两次以上注成的孔,每次所注水泥量要分开写。 终孔时间填该孔停止注浆到打开、拆卸阀门的时间。 注浆过程填写几号几点班、第几次注浆、何处跑浆。 封孔长度填注浆管口麻绳长度。
聚隆矿业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四月八日
附1: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单
施工(申请)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量
单位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月日
工程概况
工程自检情况
(包括评定等级、 存在问题等)
提出申请时间
计划验收时间 时间
年月日
申请验收单 位负责人
验收单位

企 调机资Fra bibliotek展 度电

科 室科
运技

输术

队科

及工程量对此次工程减扣用工。 5、对工程量较大的掘进工程或需移交其它单位施工的掘进工程,
可根据需要组织中间验收,中间验收按以上规定执行。 6、各部门验收人员要以大局为重,严把质量关,狠抓验收关、杜
绝人情关,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的业务人员一经查 处,扣除标准化风险抵押金。
三、其它考核规定 1、检查验收时每缺少一组检查中腰线对单位正职罚款100元,喷浆 巷道缺少一组检验孔对单位正职罚款100元,由于缺少中腰线导致巷道 无法验收时,对技术员处200元罚款。 2、煤巷锚杆支护巷道每缺少一处顶板离层检测点及观测记录或者 观测记录不规范的,对区队技术员罚款200元。 3、检查时没有锚杆扭矩扳手,不能进行锚杆预紧力测试时,每次 对单位正职罚款200元。 4、检查时巷道每50米设一里程牌,以便检查时确定巷道检查位 置,每缺少一处对技术员罚款100元。 5、各采掘队要结合本队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考核办 法,严格工程质量自检。 6、对无故不按时参加矿组织的安全工程质量检查或采掘单位工程 验收的单位,每次罚款100元。 四、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单 附2:注浆工程验收及管理办法
损坏管路的材料费自理。冲冼的废浆液要妥善管理,每班及时清理,不 允许巷道内浆液流散,否则,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6、注浆结束后,注浆管球阀至少在24小时后才能打开、拆卸,要 有专人依措施负责验收,否则罚相关责任人200元。
7、要求区队技术人员依措施合理布置注浆孔位置并描点、编号, 并有专人负责对注浆孔号、注浆压力、注浆量做好原始资料记录和整 理,注浆现场记录由施工区队保管一年以上(记录表格见附表),注浆 记录丢失按未施工处理,不予验收。平时检查发现未及时填写记录或弄 虚作假的,对当班责任人罚款200元,对当班班长罚款300元,对跟班区 队长及正职罚款200元。
8、注浆前在注浆区域每隔30米设一组观测点,观测巷道两帮及 顶、底板移近量,要求用红漆画十字线且钉上钢钉。注浆前要提前观测 并记录。注浆期间,当注浆点在观测点前后2m时,要当班进行观测、记 录,结束后10天内每隔5天观测一次,之后每隔10天观测一次。要求注 浆结束后观测时间不少于一个月。注浆期间,若顶帮有明显变形必须立 刻停止注浆,各观测点观测记录要填写规范,现场悬挂。否则,一项不 符合要求罚相关技术人员100元。
三、文明生产管理工作 1、注浆作业期间,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司文明生产规定,认真 组织实施。巷道修复和注浆作业的管线、电缆、注浆材料、设备应做到 吊挂摆放整齐,设置合理,不影响车辆和行人的顺利通行,力求达到文 明工地要求。对于不按要求执行的区队,每发现一次,对跟班区长罚款 200元,对班长罚款100元。 2、施工单位在当班注浆结束后要及时清理泵站、注浆段巷道周围 的废渣、废料,搞好文明卫生,若清理不及时罚班长100元。 3、施工单位对水泥的使用要合理有效,防止受潮变质,影响注浆 质量和效果,严禁浪费,对变质和浪费的水泥每袋罚责任人50元,对注 浆人员注浆过程中任意浪费水泥浆液现象,发现一次罚跟班负责人200 元,相关责任人100元。 四、工程验收方法 注浆检验结合技术措施进行。 在注浆工作结束后28天,由施工单位每隔10排在两排注浆孔中间打 检查孔,顶、底及两帮各一个,往检验孔内压入注浆液,在注浆泵以最 小档位(流量在小于100L/min)开始注浆(浆液按原措施规定比例配 置)时,压力表能在10秒以内达到2mpa并能持续1分钟以上时为合格。 若已经施工过的孔仍能补注,对该孔施工人、当班验收人每人罚款 200元。 若发现有不合格孔,在该孔前后五排处再各打一组检验孔检查。若 重打检验孔全部合格,则该不合格检验孔前后两排确定为不合格工程 段,由施工单位在该组检验孔处进行补注,并对该不合格检验孔前后相 邻两孔的施工人、当班区队验收员、区长每人罚款200元。若前后五排 处重打检验孔仍然有不合格孔,则出现不合格孔的相邻两组检验孔向外 各数两排,之间部分确定为不合格工程段,由施工单位拟定措施进行补 注,并对各不合格检验孔前后相邻两孔的施工人、当班区队验收员、区 长每人每孔罚款200元。
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掘进头、工作面及回风巷等地点注浆时,通风区要加强施工地 点的通风和瓦斯检查,并确保施工期间的正常通风和通风量。若因特殊 原因必须临时停风时,应提前通知施工单位,撤出施工作业人员。施工 单位在注浆期间,应根据实际情况随身携带瓦斯报警便携仪,并随时检 查瓦斯的含量情况;否则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2、施工方要加强顶板及巷帮压力的观测。注浆前,应认真检查巷 道的顶帮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予以修复处理。注浆期间,应 注意观察巷道顶帮的变化情况,严格控制注浆压力,防止因注浆压力过 大而造成顶帮大面积开裂和脱落;否则依事故大小情况对责任人进行处 罚。 3、施工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打注浆孔时,施工人员要侧向扶稳 凿岩机械,以免断钎伤人。注浆人员要配带眼镜、口罩、手套等个人防 护用品,防止窜浆伤眼或烧坏皮肤。注浆时及处理堵管时,切勿面对注 浆管或堵管,以防伤人。对不佩戴防护用品的个人,若单位未提供,对 单位正职罚款200元;否则对个人罚款50元。 4、施工人员要熟悉井下行人路线和避灾路线。施工人员下井作业 前,必须熟悉井上下口及井底到施工点的行人路线,并熟悉矿井避灾路 线。否则对区队技术人员罚款100元。
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明确和规范质量检查验收责任,提高采掘 工程质量,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挂档升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工程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验收规定 1、采掘工程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由区队班组长、验收员、技术 员、区队长等管理人员共同负责,通过班自检、班评估、日常检查验 收,待验收结束后可向矿申请工程验收,由矿调度室组织劳资科、企展 科、技术科、机电科、标准化办公室及相关科室参加验收。 2、验收人员要对验收结果负责,每次验收必须填写工程验收表并 签名,以备核查。 3、为了便于检查,各区队要作好检查准备工作: (1)巷道每30米有一组准确的中腰线(锚喷巷道要有检验孔), 区队延线标注要与技术科测量组所放中、腰线有明显区别。 (2)准备好检查工具:线绳、尺子、扭矩扳手、压力表等; (3)有专人陪检; 二、工程的竣工验收规定 1、掘进巷道或其它单位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要先进行自检,认 为符合竣工移交条件后,向调度室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详见《单位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单》,由调度室平衡时间,组织劳资科、企展科、技 术科、机电科、标准化办公室等相关单位共同验收; 2、矿组织竣工验收时,要根据对口专业对验收项目分工负责:技 术科负责对工程相关技术参数要求进行把关及工程量的验收;机电科负 责对机电设备布置、安装、维修时对工程的要求、及电缆和基础设施进 行把关;运输队负责对轨道、运输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以及运输设备布 置要求参数进行把关;调度室主要负责工程内问题协调处理及遗留问题 的平衡分配;人力资源部结合企展科、调度室确定每项工程用工计划; 标准化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各单位验收结果并根据验收结果出据验收工 程评价报告; 3、检查组成员共同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 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及*****经过领导审批指导本次施工的措施进行 检查验收,现场提出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共同 签字,符合竣工条件,再签字验收。如不符合竣工条件,根据验收结 果,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元的罚款处理,并对单位负责人处200元罚 款;经过再次验收依然不能通过验收的,要对施工单位加倍处罚。 4、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但是工程质量低劣的,根据工程低劣程度
验收人
附2: 注浆工程验收及管理办法
一、技术质量管理工作 1、注浆孔在施工时,严格按照设计间排距和角度布置,间排距最 大误差控制在土300mm以内,孔深误差控制在0-200mm范围以内,角度 误差不超过15°;否则每有一个不合格孔罚施工人50元,罚该孔验收人 20元。 2、注浆前,先对各连接管路、阀门、设备等进行检查并确定各处 连接正规、设备完好后才能开始配制浆液;否则,若出现管路、注浆设 备不正常导致注浆料浪费,对施工人罚款100元。 3、注浆液的配置要严格按照技术措施规定的参数执行;否则,若 区队技术人员措施贯彻不到位,对责任人罚款200元,若贯彻到位,施 工人员不按措施执行,每发现一次对施工人罚款100元。 4、注浆过程中,注浆顺序、注浆各工序要严格按照技术措施相关 要求执行,保证孔口管封孔质量、孔口管与注浆管连接质量,若因孔口 管封孔不严或与注浆管连接不牢固或注浆点附近有未处理的大漏液通道 等问题导致大量跑浆,最后导致注浆失败、材料浪费的,该孔不计工程 量,注浆材料费自理并且罚跟班负责人100元,相关责任人每人50元。 5、注浆结束前应尽量把注浆管路内的浆液压入孔内,注浆结束后 及时冲冼管路,把注浆管中残余水泥冲冼干净,防止管路堵塞,若不及 时冲冼管路或冲冼不干净造成管路堵塞、损坏,罚相关责任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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