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8号令
安全专篇说明书

工厂(公司项目名称编制:何国民校对:尚万敬审核:易金华审定:雷元柏公司负责人:袁修荣目录1.设计依据 (3)2.执行的标准规定和设计采用的标准规范 (3)3.建设项目概况 (7)4.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 (19)5.《安全预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采纳情况说明 (24)6.职业危害因素的防范及治理 (28)7.可能出现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43)8.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置 (45)9.安全设施投资概算 (46)10.结论和建议 (47)1.设计依据1.1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技术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档案号BZAP070011,滨州市安全评价中心);1.2参照《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33-2003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1.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8号令)1.4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给JRCED的《设计委托书》和《工程建设设计合同》。
2.执行的标准规定和设计采用的标准规范2.1主要执行的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文件2.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1.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2.1.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2.1.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2.1.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2.1.6《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2.1.7《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2.1.8《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80号);2.1.9《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第170号国际公约);2.1.10《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令第8号);2.1.11《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安全监督总局令第1号);2.1.1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监督总局令第3号);2.1.13《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3]1346号);2.1.14《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2003]第50号);2.1.15《山东省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审查验收工作程序》(山东省安全监督管理局[2003]46号);2.1.16《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8号令);2.1.17《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劳动部劳部发[1995]56令);2.1.18《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43号);2.1.19《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安监管危字[2004]13号);2.1.20《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2.1.21《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06]10号);2.1.22《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环节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05]81号);2.1.2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鲁政发[2004]13号);2.1.24《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字[2006]10号);2.1.25《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安监总危化字[2005]198号);2.1.26《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9号);2.1.27《国家安监局、建设部关于加强燃气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山东省安监局明电[2006]9号);2.1.28《山东省安监局、建设部转发国家安监局、建设部关于加强燃气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山东省安监局明电[2006]14号);2.1.29《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2006]478号);2.1.30《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110号);2.1.31《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原化学工业部发[1991]化劳字第247号);2.1.32《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原化学工业部令1994年第0号);《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7)《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8)《关于认真做好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协调字〔2005〕62号)2.2设计采用的标准规范2.2.1《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1999年版);2.2.2《石油化工噪声控制设计规范》(SH/T3146-2004);2.2.3《石油化工企业厂区总平面布置设计规范》(SH3053-93);2.2.4《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SH3047-93);2.2.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2.2.6《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2.2.7《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GB 15603-1995);2.2.8《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89);2.2.9《工业建筑防腐设计规范》(GB50046-1995);2.2.10《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2.2.11《石油化工企业照度设计标准》(SH3027-2003);2.2.12《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2.2.13《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016-2001);2.2.14《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93);2.2.15《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2.2.16《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90);2.2.17《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接地设计规范》(GB50191-93);2.2.18《石油化工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SH3004-1999);2.2.19《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SH3093-1999);2.2.20《石油化工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设计规范》(SH3047-99);2.2.21《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3063-1999);2.2.22《钢制压力容器设计规范》(GB150-1998);2.2.23《压力容器技术监察规程》(国家技术质量监督局[1999]154号);2.2.24《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2.2.25《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1991);2.2.26《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2.2.27《高温危害分级》(GB12331-90);2.2.28《石油化工企业厂区绿化设计规范》(SH3008-2000);2.2.26《石油化工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SH3024-95);2.2.29《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2.2.3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2.2.31《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2.2.32《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85);2.2.33《有毒作业分级》(GB/T12331-90);2.2.34《重大危险源辨别》(GB18218-2000);2.2.3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2.2.36《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016-2001)2.2.37《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劳动部1996年第3号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文

一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修订的主要原因
(二)适应煤矿安全培训实际工作的需要
在传统的培训模式下,政府部门的指令性培训比较多,煤
矿企业自主培训偏少,安全培训重形式、轻效果的问题比较突 出,因此通过修订《规定》,进一步强化企业落实从业人员安 全培训的主体责任,提升安全培训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煤矿企业自主培 训偏少,安全培训重 形式、轻效果的问题 比较突出,只能按照 原国家安监总局制定 的培训大纲、考试题 库进行培训与考核, 不能结合自身实际进 行有针对性、实效性 的培训。
《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2002 年11月1日颁布 施行。2014年 8月31日修订 ,2014年12月 1日起施行。
国务院有关取消
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 决定(国发[2013]19 号,国发[2015]11号 ), 取消“安全培训
机构资格认定”、“ 矿山主要负责人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 全资格认定” 。
二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修订的主要思路
二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修订的主要思路
(一)突出依法行政
《规定》明确了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工作的具体 职责、内容和要求,以及监管部门对其进行事中、 事后监管的具体事项,确保了监督检查有法有据。
(二)突出企业培训主体责任 《规定》明确了煤矿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的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人事司(宣教办)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培训中心、华北科技学院、 北京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磊、冯平章、张庆国、马汉鹏、薄书平、薛映宾、董 喜明、郝红、甄妍。
3基本条件 3.1安全培训机构的基本条件 3.1.1 配备3名以上专职的安全培训管理人员。 3.1.2 有健全的培训管理组织,能够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培训策划设计,有 学员考核、培训登记、档案管理、过程控制、经费管理、后勤保障等制度, 并建立相应工作台账。 3.1.3 具有熟悉安全培训教学规律、掌握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师资力 量,专(兼)职师资应当在本专业领域具有5年以上的实践经验。 3.1.4 具有完善的教学评估考核机制,确保培训有效实施。 3.1.5 有固定、独立和相对集中并且能够满同时满足60人以上规模培训需要 的教学及后勤保障设施。
煤矿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办法(三篇)

煤矿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办法1、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是依据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第6号令)、《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两疆监察分局负责对煤矿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条件的竣工验收工作。
3、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条件竣工验收,实行分级管理。
(1)设计或新增的生产能力在45万吨/年以上120万吨/年以下的井工煤矿建设项目和60万吨/年以上400万吨/年以下的露天煤矿建设项目,由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竣工验收。
(2)设计或新增生产能力在45万吨/年以下的井工煤矿建设项目和60万吨/年以下的露天煤矿建设项目,由监察分局负责竣工验收。
(3)由监察分局负责验收的煤矿建设项目,其安全设施和条件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将批复文件及有关验收材料报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
4、煤矿建设项目竣工完成后,应当在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前进行联合试运转。
联合试运转的时间应不少于1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1)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验收改造的通知》(煤安监监察[xx]44号)及《转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验收改造的通知》(新煤安监发[xx]9号)的相关规定,小型煤矿建设项目(≤30万吨/年)联合试运转方案报地(州、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大中型及纳入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监管的煤矿建设项目(≥45万吨/年)报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批准;小型建设项目按属地报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备案、大中型建设项目报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
(2)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期间,煤矿企业应当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做好现场检测、检验,收集有关数据,并编制联合试运转报告。
(3)联合试运转期间,建设单位应做好验收资料的编制工作。
安全管理相关规范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2015现行)一、综合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 2011年4月22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 2014年8月31日)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2003年11月12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主席令第41号 2011年2月25日)5、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第167号公约 2001年10月27日)二、安全管理1、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建质[2004]2号)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质[2005]184号)3、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5]232号)4、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5、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3183号)6、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7、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三、安全技术1、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000]230号)2、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2000年8月21日)3、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4、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建设部公告第659号 2007年6月14日)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6、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四、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2004年1月7日)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2004年6月29日) 1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建质[2008]121号)4、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部令第17号)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6、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7、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第30号令2010年5月24日)五、建筑起重机械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2009年1月14日修改)2、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2008年1月8日)3、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六、消防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6号2008年10月28日修订)2、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2012年7月17日)3、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2012年7月17日)4、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1号2012年7月17日)5、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09]46号)七、环境保护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8号 2010年1月19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31号2004年12月29日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87号2008年2月28日修订)4、绿色施工导则(建质[2007]223号)八、安全培训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0号2015年5月29日)九、安全费用1、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2、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6]369号)3、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十、劳动保护及职业健康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第28号2009年8月27日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主席令第57号2001年10月27日修正)3、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2010年10月20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主席令第73号2012年12月28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35号2008年9月3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21号2015年4月24日)7、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57号2009年7月8日)8、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52号2011年12月31日)9、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2010年12月8日)10、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2012年4月27日)1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2012年4月27日)12、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2005年7月8日)13、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7]255号)1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导则(AQ/T 8009-2013)15、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AQ/T 4233-2013)1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导则(AQ/T 8010-2013)17、建筑施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规范(AQ/T 4256-2015)十一、生产安全事故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2007年3月28日)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2号2011年9月1日修订)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2007年12月22日)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2009年3月20日)5、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2009年5月27日)6、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若干意 3见(建质[2007]257号)7、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2001年4月21日)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AQ/T 9009-2015)十二、突发事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69号2007年8月30日)2、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应急办函[2009]62号)十三、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及处罚1、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2007年9月25日)2、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2007年11月9日)3、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2015年1月16日)一、有关标准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 77-2010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20144、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 6441-865、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二、土石方及基坑支护1、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T 180-20092、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 50086-20013、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134、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20095、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 120-20126、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JGJ 167-2009三、施工用电1、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2008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2014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44、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T 3787-2006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 13955-2005四、高处作业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912、建筑外墙清洗维护技术规程JGJ 168-20093、油漆与粉刷作业安全规范AQ 5205-20084、座板式单人吊具悬吊作业安全技术规范GB 23525-20095、高处作业分级GB/T 3608-2008五、脚手架1、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28-20102、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3、建筑施工碗扣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6-20084、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202-20105、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4-20086、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 183-20097、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2006六、模板1、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20082、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 65-20133、钢管满堂支架预压技术规程JGJ/T 194-2009七、建筑机械1、塔式起重机GB/T 5031-20082、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3、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20104、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规程 JGJ/T 187-20095、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7015-20086、施工升降机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121号)7、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 10055-20078、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JG 5058-19959、施工升降机齿轮锥鼓形渐进式防坠安全器JG 121-200010、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 88-2010511、建筑施工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程DBJ 14-015-200212、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JGJ/T 189-200913、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T 5972-200914、钢丝绳夹GB/T 5976-200615、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GB 12602-200916、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 5082-8517、起重机械危险部位与标志GB 15052-9418、起重机吊装工和指挥人员的培训GB/T 23721-200919、起重机司机(操作员)、吊装工、指挥人员和评审员的资格要求GB/T 23722- 200920、高处作业吊篮GB 19155-20032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122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2008八、危险作业1、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JGJ 147-20042、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 8958-20063、焊接与切割安全GB 9448-19994、爆破安全规程 GB 6722-20115、高温作业分级GBT 4200-20086、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97、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8、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 13861-20099、建筑涂装安全通则AQ 5210-2011九、安全防护1、安全网GB 5725-20092、安全带GB 6095-20093、安全带测试方法GB/T 6096-20094、安全帽GB2811-20075、安全帽测试方法GB/T 2812-20066、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 184-20097、坠落防护安全绳GB 24543-20098、坠落防护装备安全使用规范GB/T 23468-200969、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1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 12523-201111、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200812、安全色GB 2893-20081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十、应急预案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 十一、安全技术资料1、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 50502-2009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CECS 266-2009十二、临时建筑物及垃圾处理1、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 188-20092、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 134-2009十三、建材物流1、建材物流业防尘技术规范AQ 4246-2015。
83号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等两部规章的决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83 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等两部规章的决定》已经2015年7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杨栋梁
2015年7月20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
《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等两部规章的决定
为适应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需要,现决定废止以下两部规章:
一、《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2005年1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21号公布)。
二、《国有煤矿瓦斯治理安全监察规定》(2005年1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22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安监总局令目录1--83号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4号职业卫生8条: 1、23、27、47、48、49、50、51安全生产21条:3、9、11、12、13、14、15、16、17、21、22、24、30、31、36、42、44、47、56、63煤10条:10、18、19、28、29、33、37、46、52、58、59矿6条:2、6、20、38、39、62油2条:4、25冶金3条:26、34、35化学品12条:5、8、32、40、41、43、45、53、55、57、60、64烟花爆竹3条:7、54、61序号标题实施日期备注1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2005.9.12 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2005.9.13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06.3.14 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2006.5.1 原石油工业部1986年颁布的《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5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2006.4.156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06.6.1 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0年颁布的《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该规定现已废止7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2006.10.18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2006.10.1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同时废止;现该办法于45号令颁布后已废止9 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2006.11.110 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六十八条和第一百五十八条的决定20007.1.111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2007.3.1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4年公布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12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2007.4.1 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年公布的《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13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公布之日14 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规定2007.11.115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08.1.1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3年5月19日公布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01年4月27日公布的《煤矿安全监察程序暂行规定》同时废止16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2008.2.11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09.5.118 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九条、第四百四十一条、第四百四十二条的决定2009.7.119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009.8.1 原煤炭工业部1995年1月25日发布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同时废止20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公布之日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5月17日公布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序号标题实施日期备注证实施办法》同时废止21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2009.7.122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2009.10.1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10月20日公布的《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大全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大全精品管理制度、管理方案、合同、协议、一起学习进步安全生产相关法律:1.《安全生产法》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二十九日通过,并以第7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安全生产的综合性基础法律,对于加强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2.《职业病防治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1年10月27日通过,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它从法律法规的角度,维护了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3.《消防法》于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
2008年10月2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修订,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行政法规: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于2002年1月26日以国务院以344号令的形式颁布,自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
该条例对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起到了重要意义。
5.《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已于2005年8月26日以国务院第445号令的形式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6.《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于2002年5月12日以国务院352号令的形式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7.《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已于2003年3月11日以国务院第373号令的形式公布,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第46次常务会议通过修订,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分总则、特种设备的生产、特种设备的使用、检验检测、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几部分。
8.《工伤保险条例》于2002年4月27日以国务院375号令的形式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于2007年3月28日以国务院第493号令的形式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8号令)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8号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8号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已经2006年8月1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同时废止。
局长:李毅中二○○六年九月二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行为,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其安全许可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实施办法。
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及其辅助的储存,城镇燃气辅助的储存等建设项目,不适用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所称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是指建设项目设立(审批、核准、备案)前的安全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和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由建设单位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本实施办法分级负责实施。
建设项目未经安全许可的,不得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用)。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工作,并负责实施下列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一)国务院审批(核准、备案)的;(二)中央企业投资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三)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的决定,确定和公布本部门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实施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范围,并报安全监管总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