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紧急开展安全生产和维稳综治隐患大排查活动的通知
关于安全生产排查通知范文

关于安全生产排查通知范文各位员工:大家好!为了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决定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排查。
请各部门务必重视此次排查工作,确保排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排查内容本次安全生产排查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1. 设备设施安全:检查公司各类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情况,包括电气设备、机械设备、消防设备等,确保其正常运行,无隐患存在。
2. 员工安全防护:检查员工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包括佩戴安全帽、防护服等,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
3. 生产工艺安全:检查公司的生产工艺流程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存在潜在的安全风险,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4. 应急预案和演练:检查公司的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员工是否熟悉应急处理方法,是否进行过应急演练。
二、排查时间和要求1. 排查时间:本次安全生产排查将于xx年xx月xx日开始,预计为期一周,请各部门安排好时间和人员进行排查。
2. 排查要求:各部门要认真负责地进行排查工作,确保排查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排查过程中,如发现紧急情况,请立即报告公司领导。
三、排查结果和整改措施1. 排查结果:各部门要将排查结果及时上报,包括已整改的问题和未整改的隐患。
2. 整改措施:对于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各部门要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并设定整改期限。
同时,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四、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是每个员工的责任,各部门要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如发现有人违反安全规定,将依法追究责任。
希望广大员工积极配合,全力支持此次安全生产排查工作,共同为公司的安全生产做出贡献。
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创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
谢谢大家的合作!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
2023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范文五篇

2023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范文五篇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篇1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部门、公众聚集场所:“五一”节即将来临,为保障全镇人民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切实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动员部署各村、部门和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国务院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各级责任,深入开展以“打非治违”、“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认真分析本辖区、所监管行业和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全面部署,层层动员。
行政一把手要带头组织并参与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成立领导小组,落实人员与方案,重点对高危行业和薄弱环节加大检查力度,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各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以消除事故隐患为目标,自觉开展安全大检查与隐患自查自纠,重点对生产工艺、技术装备、作业环境、安全防护措施、重大危险源监控,以及安生生产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贡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安全培训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隐患进行全面系统的排查整改。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各村、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进行。
采取企事业单位自查,各村、部门和单位普查,镇安监办组织抽查的方式进行,自查和普查工作在4月29日前结束。
二、突出重点,立足防范,加大检查力度一是人员密集场所。
由镇公安消防中队牵头、工商、教育、卫生、商务等部门配合。
加强对商场、医院、学校、宾馆饭店、影剧院、网吧、歌舞厅等场所的安全检查,要将电气设备、人员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和应急措施以及集车间、仓库、员工宿舍等于一体的“多合一”场所作为检查的重点,集中人力排查和整改隐患。
关于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通知范文

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通知关于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通知范文导语:下面范文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关于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通知,欢迎阅读。
各镇(街道)经发办、各股室、各有关企业: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严格落实市县相关文件要求,确保我县工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持续向好,现就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精神,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全面有效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努力遏制较大事故,切实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工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明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工作方式(一)各镇(街道)经发办、各股室以“三查”(查安全生产认识是否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到位、隐患排查整治制度是否到位)为抓手,以“四促”(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促进隐患整改落实到位、促进重点领域事故防范措施到位、促进基层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到位)为手段,针对前期各类事故特点和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扎实推动全县工业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实效。
(二)有关企业单位要切实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和治理工作,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安全管理,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治。
同时必须要加强对企业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对一线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按章操作意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不出问题。
三、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各镇(街道)经发办、各股室要深刻认识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检查排查,扎实有效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关于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

关于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各部门、各单位:为了切实保障全体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公司决定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排查时间本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至具体日期结束。
二、排查范围涵盖公司所有的办公区域、生产车间、仓库、员工宿舍、食堂等场所,以及各类设备设施、电气线路、消防设施、特种设备等。
三、排查内容1、消防安全(1)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如灭火器、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等。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无阻,有无被堵塞、占用的情况。
(3)电气线路是否存在私拉乱接、老化、破损等现象。
(4)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使用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2、生产安全(1)生产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有无故障和安全隐患。
(2)操作人员是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有无违规操作行为。
(3)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如防护栏、防护罩等。
(4)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维护,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食品安全(1)食堂的卫生状况是否良好,食品加工、储存、销售过程是否符合卫生标准。
(2)食品原材料的采购渠道是否正规,有无过期、变质食品。
4、治安安全(1)公司门禁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和车辆的登记管理是否规范。
(2)监控系统是否正常运行,图像是否清晰。
(3)贵重物品和重要文件的保管是否安全。
5、环境安全(1)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是否符合环保要求。
(2)危险废物的处置是否合规。
四、排查方式1、各部门、各单位首先进行自查自纠,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填写。
2、公司将组织安全检查小组进行复查,对各部门、各单位的排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检查。
五、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亲自安排部署,确保排查工作落到实处。
2、认真排查,不留死角要严格按照排查内容和要求,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检查督查的通知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检查督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3.04.03•【字号】陕安委办[2013]28号•【施行日期】2013.04.03•【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检查督查的通知(陕安委办〔2013〕28号)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委办,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和过程控制,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经省政府同意,自4月7日至4月21日,集中在全省安全生产领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检查督查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要以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不出特别重大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好转为目标,以高危行业、重要场所、关键环节、要害部位为重点,以深入企业、深入一线、深入作业现场检查督查为手段,着力排查和整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采取专家“会诊”、隐患分析、安全评估等办法,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认真落实分级负责、挂牌督办、跟踪问效、治理销号制度,确保事故隐患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
二、检查督查重点和主要任务这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检查督查,要突出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消防等行业领域,把查大隐患、防大事故作为检查督查的重中之重,切实从生产经营的源头上和过程中,消除不安全因素和不利于安全生产的状况。
煤矿方面,重点检查煤矿安全“十必须、十禁止”和矿长守职尽责“七条规定”执行情况,检查瓦斯、水害、防火等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打击超层越界开采情况,预防大面积冒顶事故措施落实情况,大矿周边小煤矿托管工作中问题的解决情况,整合关闭矿井停产整改情况,企业领导带队下矿下井值班等情况。
厂区安全隐患排查通知(3篇)

第1篇尊敬的全体员工: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厂安全生产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就开展厂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通知如下:一、排查范围本次安全隐患排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厂区整体环境:厂区道路、绿化带、消防通道、排水系统等;2. 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厂房、办公楼、宿舍、食堂等;3. 生产设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等;4. 电气系统:电力线路、配电箱、变压器、电气设备等;5. 消防安全: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易燃易爆物品储存等;6. 安全防护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防尘口罩等;7. 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8. 其他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排查时间本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自即日起至【具体日期】,分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具体日期】)第二阶段:全面检查阶段(【具体日期】至【具体日期】)第三阶段:整改落实阶段(【具体日期】至【具体日期】)三、排查要求1.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2. 全体员工要积极参与,认真配合排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虚报。
3. 排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4.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资金,确保整改到位。
5. 对排查工作不力、整改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四、排查内容1. 厂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1)厂区道路、绿化带、消防通道、排水系统等是否畅通,有无破损、堵塞等情况;(2)厂区建筑物的安全状况,如墙体、屋顶、门窗等;(3)厂区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如照明、通风、排水等。
2. 生产设备安全隐患排查(1)生产设备运行状况,如传动装置、润滑系统、冷却系统等;(2)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如防护罩、防护网、限位装置等;(3)设备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衢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05•【字号】衢政办发[2011]68号•【施行日期】2011.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衢政办发〔2011〕6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7月29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1〕186号)精神,切实做好全市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工作,经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就全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作如下通知。
一、总体目标通过全面深入开展为期2个月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彻底排查整治事故隐患,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四个确保”,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重点和方式各地、各有关部门针对上半年事故特点和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排查范围包括全市各地和所有行业(领域),重点检查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各类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水上交通、机械制造等行业(领域)。
排查整治工作由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牵头组织,采取企业自查、行业(领域)检查、市政府督查、社会监督等方式进行。
三、工作步骤活动时间为2011年8月1日~9月30日,为期2个月,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和企业自查阶段(8月1日~8月10日)。
各地和重点行业(领域)要根据有关要求,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并同步开展企业自查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进行自纠整改。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07.05.29•【文号】安委办[2007]20号•【施行日期】2007.05.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07〕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中央企业: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16号,以下简称《国办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的四个《指导意见》,掌握各地和中央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工作进度,交流信息,通报情况,促进各地和中央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信息调度统计工作各地、各有关中央企业要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部门。
在组织、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隐患自查自改和搞好政府自身工作的同时,及时了解和掌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于每月月底前将本地区、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包括打击“三非”和事故查处情况)进行调度统计和汇总。
二、建立信息报送制度从6月到9月,各地、各有关中央企业要于每月30日或31日前将本月隐患排查治理的报表(见附表)和文字说明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4463299,传真:010-64279676,E-mail:********************.cn)。
(一)各地要按要求认真填报表1、表2、表3、表4,并报文字说明。
报表中“隐患”是指按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的四个《指导意见》所列重点查改内容,由企业下属单位(车间、矿井、区、队等)掌握整改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按《指导意见》所列重点查改内容,由企业掌握整改的隐患;“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是指一时难以整改,需要在以后或局部停产治理的隐患;“重大隐患”包括“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各行业和领域”中包括中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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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住宅局
宝住通【2008】10号关于紧急开展安全生产和维稳综治隐患
大排查活动的通知
局直各单位、各科室:
为认真吸取“2.27”南山区内环路南方金属大厦一楼废品收购站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我局的安全生产和维稳综治工作,根据上级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区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决定从2008年3月1日开始至5月底,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和维稳综治隐患大排查活动。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及时消除隐患
通过开展此次安全生产和维稳综治隐患大排查活动,对我局在建的建设工地、所经营管理的政府物业资产和物业管理行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切实采取铁腕措施,加大治理力度,确保我局所管理的各类场所隐患排查率100%,重大隐患整改率100%,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维稳案件,保持安全和维稳形势持续稳定的目标。
二、成立领导机构,分组开展检查
成立局安全生产和维稳综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任庆文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庄礼衍副局长和王文林调研员担任,成员由叶茂春副局长、黄柳燕副调研员和局各下属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
分成四个小组开展排
查工作:
第一小组:组长:庄礼衍副局长,成员单位:物业办、房改科,主要负责物业管理行业和我区公共租赁住房的安全生产、维稳综治隐患排查并督促整改;
第二小组:组长:叶茂春副局长,成员单位:物管中心、房管科、基金中心,主要负责政府物业资产和公产房的安全隐患排查并督促整改;
第三小组:组长:王文林调研员,成员单位:建设科、计财科,主要负责建设工地的安全生产和维稳综治隐患排查并督促整改;
第四小组:组长:庄礼衍副局长,成员单位:办公室,主要负责排查情况的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和我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办公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并督促整改。
三、突出重点,加大整改力度
本次检查的重点包括:受检单位和场所是否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责任制度,是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我局是否与其签订相应的责任书;被检单位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经营者和工作人员是否会扑灭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历年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和稳维隐患是否落实整改措施;是否还存在其他安全和维稳方面的隐患。
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限期进行整改。
各单位原则上按照各自安全和维稳管理职责要求,自行组织治理,对不属于自身职权范围的事项及时移交相关单位;对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的,确需联合其他相关单位共同整治的重大隐患,
由局里提交上级部门协调解决。
对于拖而不改的场所,要及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提高认识,强化工作责任
各单位(科室)要充分认识本次排查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将隐患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层层落实责任。
做好排查前有准备,排查中人员措施要到位,排查后要落实整改措施,并做好相关情况的上报和小结工作。
各小组要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于每周三前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上报区安委办。
附件:
1、《宝安区住宅局生产经营单位及场所安全维稳检查登记表》
2、《宝安区住宅局重大安全维稳隐患排查情况登记表》
宝安区住宅局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抄报:惠玲常委、副区长,区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