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司律师
谢勇、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谢勇、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3.22【案件字号】(2021)黔01民终83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周俊谌致华汤萍【审理法官】周俊谌致华汤萍【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谢勇;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当事人】谢勇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当事人-个人】谢勇【当事人-公司】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律师/律所】王兴波贵州一苇律师事务所;漆宾贵州一苇律师事务所;帅波贵州贵正(修文)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王兴波贵州一苇律师事务所漆宾贵州一苇律师事务所帅波贵州贵正(修文)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王兴波漆宾帅波【代理律所】贵州一苇律师事务所贵州贵正(修文)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谢勇【被告】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院观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权责关键词】撤销直接证据证据交换质证诉讼请求不予受理一事不再理驳回起诉诉讼标的【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贵阳出名的律师事务所

贵阳出名的律师事务所摘要:1.引言2.贵阳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概况3.贵阳知名律师事务所的介绍3.1 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3.2 贵州中创律师事务所3.3 贵州天一致远律师事务所4.贵阳律师事务所的服务范围与特色5.贵阳律师事务所对当地法治建设的贡献6.结论正文:贵阳作为贵州省的省会城市,近年来法律服务行业发展迅速,涌现出一批优秀的律师事务所。
本文将介绍贵阳的几家知名律师事务所,以及他们在服务范围和特色方面的情况。
1.贵阳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概况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贵阳律师事务所的数量和规模逐年增长,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为了适应市场需求,贵阳的律师事务所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拓展服务领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2.贵阳知名律师事务所的介绍以下是贵阳三家知名的律师事务所:2.1 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8 年,是贵阳较早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该所汇集了一批经验丰富、专业素质高的律师,业务范围涵盖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等多个领域。
2.2 贵州中创律师事务所贵州中创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6 年,以“诚信、专业、创新”为办所理念,致力于为企业、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及个人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法律服务。
该所尤其擅长处理金融、房地产、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事务。
2.3 贵州天一致远律师事务所贵州天一致远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0 年,是一家以民商事诉讼、仲裁、调解为主要业务领域的律师事务所。
该所律师具有丰富的庭审经验和扎实的法律功底,多次成功代理重大、疑难案件。
3.贵阳律师事务所的服务范围与特色贵阳律师事务所的服务范围广泛,涵盖了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知识产权保护、劳动争议处理等多个领域。
各家律师事务所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形成了各自的服务特色,为当事人提供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4.贵阳律师事务所对当地法治建设的贡献贵阳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当地法治建设,通过办理各类法律事务,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积极作用。
杨荣国、贵州华云汽车饰件制造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杨荣国、贵州华云汽车饰件制造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9.17【案件字号】(2020)黔01民终667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邱兴权谌致华汤萍【审理法官】邱兴权谌致华汤萍【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杨荣国;贵州华云汽车饰件制造有限公司【当事人】杨荣国贵州华云汽车饰件制造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杨荣国【当事人-公司】贵州华云汽车饰件制造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雷宏伟贵州科典律师事务所;王文兵贵州科典律师事务所;余韦贵州贵正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雷宏伟贵州科典律师事务所王文兵贵州科典律师事务所余韦贵州贵正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雷宏伟王文兵余韦【代理律所】贵州科典律师事务所贵州贵正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杨荣国【被告】贵州华云汽车饰件制造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本案中,杨荣国诉讼请求贵州华云汽车饰件制造有限公司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80000元杨。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合同约定证据交换质证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中,杨荣国诉讼请求贵州华云汽车饰件制造有限公司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80000元杨。
从当事人双方在诉讼中提供的证据来看,杨荣国与贵州华云汽车饰件制造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签订的《劳动合同》载明合同期间为2018年12月25日至2021年12月25日,双方劳动关系应于2021年12月25日终止,现杨荣国诉讼主张双方劳动关系已于2019年5月初解除,根据杨荣国在诉讼中提供的其与贵州华云汽车饰件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龚捷通过钉钉聊天、2019年8月27日贵州华云汽车饰件制造有限公司向杨荣国出具了一份《证明》等证据载明的内容,不能证明双方于2019年5月在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时是谁先提出,也不能证明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了劳动关系,而贵州华云汽车饰件制造有限公司在诉讼中一直主张双方至今尚未解除劳动关系,并在诉讼中提供2019年5月31日贵州华云汽车饰件制造有限公司员工苟在容向杨荣国发送短信、2019年6月11日苟在容向杨荣国邮寄通知书、贵州华云汽车饰件制造有限公司为杨荣国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予以证明。
如何申请公职律师

如何申请公职律师工作证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30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6〕33号)《司法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司发〔2016〕10号)二、申报条件1.在党政机关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或者担任法律顾问的公职人员;2.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3.所在单位同意其担任公职律师;4.品行良好。
三、办理流程1.申请人向本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州)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人所在单位为省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人大机关的直接向省司法厅申请;2.市(州)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同意后报省司法厅;3.省司法厅审批。
四、申报材料1.公职律师执业申请书;2.《公职律师工作证登记表》3份;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4.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5.不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不在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兼职、不以律师身份办理所在单位以外的诉讼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承诺书(本人签字);6.在党政机关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或者担任法律顾问的证明;7.所在单位出具申请人为公务员身份并同意其担任公职律师的证明;8.有律师执业经历的,原执业机构主管部门出具执业纪律证明;9.具有执业律师经历或从事法律事务工作1年以上经历证明;10.所在单位出具的未受刑事处罚(过失犯罪的除外)证明;11.蓝底2寸彩色照片1张。
彭欢、贵州御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彭欢、贵州御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2.25【案件字号】(2019)黔民终89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圣瑞范淑婷潘育跳【审理法官】李圣瑞范淑婷潘育跳【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彭欢;贵州御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冯铁;张青;彭忠友【当事人】彭欢贵州御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冯铁张青彭忠友【当事人-个人】彭欢冯铁张青彭忠友【当事人-公司】贵州御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袁图跃贵州千里律师事务所;刘杰贵州合敬律师事务所;肖远东贵州佳合律师事务所;周金星贵州心海律师事务所;周璇贵州惟思律师事务所;袁燕贵州惟思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袁图跃贵州千里律师事务所刘杰贵州合敬律师事务所肖远东贵州佳合律师事务所周金星贵州心海律师事务所周璇贵州惟思律师事务所袁燕贵州惟思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袁图跃刘杰肖远东周金星周璇袁燕【代理律所】贵州千里律师事务所贵州合敬律师事务所贵州佳合律师事务所贵州心海律师事务所贵州惟思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原告】彭欢;贵州御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冯铁;张青;彭忠友【权责关键词】撤销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原审认定基本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裁判结果】一、撤销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黔01民初375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彭欢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48635.46元,上诉人贵州御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38305元,均予以退还。
【更新时间】2021-11-04 01:29:05彭欢、贵州御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黔民终897号上诉人(一审原告):彭欢(曾用名:彭子欢)。
刘肇坤、唐晓华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刘肇坤、唐晓华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07【案件字号】(2020)黔05民终719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陈红梅张伟王明相【审理法官】陈红梅张伟王明相【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刘肇坤;唐晓华;金沙县硫磺坡煤矿;贵州朗月矿业投资有限公司金沙县高坪乡老虎石煤矿【当事人】刘肇坤唐晓华金沙县硫磺坡煤矿贵州朗月矿业投资有限公司金沙县高坪乡老虎石煤矿【当事人-个人】刘肇坤唐晓华【当事人-公司】金沙县硫磺坡煤矿贵州朗月矿业投资有限公司金沙县高坪乡老虎石煤矿【代理律师/律所】田丰贵州恒发律师事务所;王某某贵州山一(金沙)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田丰贵州恒发律师事务所王某某贵州山一(金沙)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田丰王某某【代理律所】贵州恒发律师事务所贵州山一(金沙)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刘肇坤【被告】唐晓华;金沙县硫磺坡煤矿;贵州朗月矿业投资有限公司金沙县高坪乡老虎石煤矿【权责关键词】无效部分无效催告代理合同第三人特别授权证明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强制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一、上诉人刘肇坤是否应对涉案借款承担偿还责任?二、上诉人刘肇坤主张截止2015年8月26日涉案借款所欠本金为302769.1元的上诉理由是否成立?关于争议焦点一,经查,上诉人刘肇坤以其个人名义出具借条向被上诉人唐晓华借款,并在借条上加盖了原金沙县高坪乡老虎石煤矿与硫磺坡煤矿的印章,唐晓华将借款支付至刘肇坤银行账户,刘肇坤借款后按约定向唐晓华支付了部分利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企业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出借人、企业或者其股东能够证明所借款项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请求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谢丽、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谢丽、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08【案件字号】(2020)黔05民终144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舒平朱莉曹建军【审理法官】舒平朱莉曹建军【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谢丽;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当事人】谢丽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当事人-个人】谢丽【当事人-公司】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律师/律所】翟文丹贵州威迪(贵阳)驰律师事务所;叶树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余兆南(一般代理)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翟文丹贵州威迪(贵阳)驰律师事务所叶树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余兆南(一般代理)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翟文丹叶树余兆南(一般代理)【代理律所】贵州威迪(贵阳)驰律师事务所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谢丽【被告】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院观点】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是: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劳动关系是否解除,上诉人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安排岗位的请求是否支持。
1、虽然辞职申请上谢丽的名字是其母亲代签,但根据一、二审查明的事实,上诉人入职时的《招收新工人审批表》、《停薪留职申请书》、《辞职申请》和辞职后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及一次性补偿金均是其母亲以上诉人名义签字办理,结合上诉人2004年3月在毕节市强制戒毒所戒毒及辞职后现至今未上班的事实,可以证明上诉人母亲周彩霞的行为上诉人事实已追认并实际履行。
【权责关键词】无效追认撤销无权代理表见代理实际履行不可抗力一般代理特别授权证据不足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不予受理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另查明:原告于1998年开始吸食毒品,2004年3月21日至2004年9月20日期间被毕节市公安局强制戒毒。
贵州鑫轩雅卫浴有限公司、李稳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贵州鑫轩雅卫浴有限公司、李稳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3.02【案件字号】(2021)黔01民终1359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宋丹谌致华汤萍【审理法官】宋丹谌致华汤萍【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贵州鑫轩雅卫浴有限公司;李稳【当事人】贵州鑫轩雅卫浴有限公司李稳【当事人-个人】李稳【当事人-公司】贵州鑫轩雅卫浴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杨婷贵州唐德律师事务所;张格彬贵州鲁鑫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杨婷贵州唐德律师事务所张格彬贵州鲁鑫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杨婷张格彬【代理律所】贵州唐德律师事务所贵州鲁鑫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贵州鑫轩雅卫浴有限公司【被告】李稳【本院观点】合法的劳动关系依法受法律保护。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实际履行当事人的陈述反证证据不足新证据合法性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案二审期间,双方当事人均未提交新证据。
二审经审理查明事实与一审认定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合法的劳动关系依法受法律保护。
本案争议焦点为:李稳与鑫轩雅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对于该争议焦点,本案中,李稳提交的工作服印有鑫轩雅公司的名称,提交的鑫轩雅公司执行董事戴某两次向其进行微信转账的手机截图,亦明确注明2020年6月8日转账工资,2020年7月15日转账5月-6月15号工资,提交的“鑫轩雅工作群”及“下单群”微信截图,也显示其接受鑫轩雅公司的管理和工作安排,综上,李稳对于其提出的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主张已提交初步证据予以证明。
因在劳动关系的缔结及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处于管理者的优势地位,故劳动者要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仅需提供初步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对此否认的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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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情
况
受过何种专业教育
毕业学校
何时取得何种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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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学学历人员何时何地受过何种法律专业培训
取得何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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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何种
学位证书
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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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历
及
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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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
曾在何处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起止时间
取得何种专业技术职务
受聘起止
时间
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从事法律事务经历及时间
掌握何种外国语言
程度
掌握何种少数民族语言
程度
律师工作证申请书
申请人:
年月日
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的鉴定意见
单位负责人:单位(章)
年月日
市(州)司法局
审核机关(章)年月日
省司法厅
批准机关(章)年月日
说
明
1、此表由申请人按所列项目要求如实、认真填写(一式三份),照片须用近期八开二寸正装免冠正面彩色蓝底照片。
2、单位须如实、全面填写对申请人政治表现、个人品行、业务水平、专业特长等方面情况的鉴定意见。
贵州省公司律师
工作证登记表
申请人
工作单位
贵州省司法厅制
填表日期年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
资格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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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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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部门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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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最后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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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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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起止时间
在何地何部门(学习)工作
职务
证明人
受过何种
奖励
受过何种
3、此表由申请人所在地的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审查并出具意见,如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谎报、伪造学历和经历的,应取消其申请资格。
4、申请人经审查合格被批准执业的,此表应作为该申请人的律师执业档案。
5、申请人提供的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