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法考刑法真题考点精解之第五章犯罪未完成形态

2018年法考刑法真题考点精解之第五章犯罪未完成形态
2018年法考刑法真题考点精解之第五章犯罪未完成形态

2018年法考刑法真题考点精解之第五章犯罪未完成形态对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是最好的复习工具,它能完整清晰地体现出考点和命题规律,也对考生的复习技巧方面有着导向作用,历年真题真实的反映了以往考试的考查方

向、考查重点和考查模式,所以说把历年真题作为练习题,就是在做未来的考题。

《2018刑法真题卷》是由希律法考研究中心组编,收录了2012-2017 年司法考试试

题,按照考试大纲的知识点分布,从法条、理论知识出发,为了使得考生能够准确、彻底地把握考试中的重点与难点问题,对每一道题进行了精准、全面的分析,并将考点罗列,使考

生在掌握真题的同时掌握该考点的考法。

废话不多说,内容见真章,这里小编给大家整理了部分《2018刑法真题卷》的内容,

供大家参考阅读。

目录

第一■编总贝U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刑法概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犯罪概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犯罪构成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犯罪排除事由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犯罪未完成形态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编刑法分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四章罪刑各论概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五章危害国家安全罪..................................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六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七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八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2):走私罪...............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九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3):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错误!

未定义书签。

第二十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编不定项选择题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十章2017年不定项选择题.................................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十一章2016年不定项选择题..............................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十二章2015年不定项选择题..............................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犯罪未完成形态

1.甲冒充房主王某与乙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将王某的住房以220万元卖给乙,

乙首付100万元给甲,待过户后再支付剩余的120万元。办理过户手续时,房管局工作人员识破甲的骗局并报警。根据司法解释,关于甲的刑事责任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2-5 ,单选)

A ?以合同诈骗罪220万兀未遂论处,酌情从重处罚

B?以合同诈骗罪100万兀既遂论处,合同诈骗120万兀作为未遂情节加以考虑

C.以合同诈骗罪120万兀未遂论处,合冋诈骗100万兀既遂的情节不再单独处罚

D ?以合同诈骗罪100万元既遂与合冋诈骗罪120万元未遂并罚

【考点】犯罪既

遂;犯罪未遂;犯罪数额认定

【解析】这题涉及司法实务中操作模式。在合同诈骗中,已骗取了部分钱的,以该部分

犯罪数额认定既遂。未遂的数额作为酌定情节予以考虑。

【答案】B

2?吴某被甲、乙合法追捕。吴某的枪中只有一发子弹,认识到开枪既可能打死甲也可

能打死乙。设定吴某对甲、乙均有杀人故意,下列哪一分析是正确的?(2016-2-5 ,单选)

A ?如吴某一枪没有打中甲和乙,子弹从甲与乙的中间穿过,则对甲、乙均成立故意杀

人罪未遂

B ?如吴某一枪打中了甲,致甲死亡,则对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乙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实行

数罪并罚

C如吴某一枪同时打中甲和乙,致甲死亡、乙重伤,则对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乙仅成立故意伤害罪

D ?如吴某一枪同时打中甲和乙,致甲、乙死亡,则对甲、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实行数罪并罚【考点】犯罪未遂;罪数

【解析】由于吴某实施了一个行为,因此不可能最终成立数罪,因此B、D项错误;

C项错误。由于吴某对甲乙二人的死亡均有故意,因此未导致乙的死亡,应对乙成立故

意杀人未遂。同理,A项正确。只是最终吴某仅成立一个故意杀人罪的未遂。

【答案】A

3.关于犯罪未遂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2-53 ,多选)

A ?甲以杀人故意将郝某推下过街天桥,见郝某十分痛苦,便拦下出租车将郝某送往医

院。但郝某未受致命伤,即便不送医院也不会死亡。甲属于犯罪未遂

B ?乙持刀拦路抢劫周某。周某说把刀放下,我给你钱”。乙信以为真,收起刀子,伸

手要钱。周某乘乙不备,一脚踢倒乙后逃跑。乙属于犯罪未遂

C丙见商场橱柜展示有几枚金锭(30万元/枚),打开玻璃门拿起一枚就跑,其实是值

300元的仿制品,真金锭仍在。丙属于犯罪未遂

D. 丁资助林某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但林某尚未实施相关犯罪活动即被抓获。

丁属于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未遂

【考点】犯罪未遂

【解析】A项错误。对于防止结果发生的中止而言,不需要结果的不发生与中止行为之

间的因果关系。

B项正确。乙已然着手抢劫行为,最终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被害人的反抗)而未实现既

遂。但中途放下刀子的行为并不能认定为中止,因为中止需要彻底的放弃。

C项正确。丙虽然最终取得的财物数额较小,但是其是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对象的,因此成立对数额巨大的财物的犯罪未遂。

D项错误。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以资助行为的实施作为犯罪既遂的标准,至于被资助者是否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行为,在所不问。换言之,本罪不是危害国家

安全活动罪的帮助犯,而是一独立的罪名。

【答案】BC

4.下列哪一行为成立犯罪未遂?(2015-2-5,单选)

A .以贩卖为目的,在网上订购毒品,付款后尚未取得毒品即被查获

B .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现金支票后,未到银行提取现金即被查获

C.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将价值5万元的财物送给国家工作人员,但第二天被退回

D .发送诈骗短信,受骗人上当后汇出5万元,但因误操作汇到无关第三人的账户

【考点】犯罪未遂

【解析】A项错误。为了出卖而购买毒品的行为是贩卖毒品罪的预备行为还是贩卖毒品

罪的实行行为,长期以来一直存在误解。一方面,《刑法》第347条仅规定了贩卖毒品

罪,而没有将相应的购买行为规定为购买毒品罪。这意味着单纯购买毒品的行为不属于

刑法的规制对象。另一方面,贩卖”毒品并不以购买毒品为前提.如行为人拾到毒品后

出卖给他人的,同样成立贩卖毒品罪。由此可见,只有实际实施贩卖行为,才属于贩卖

毒品罪的实行行为,出于贩卖目的而非法购买毒品的行为不是贩卖毒品罪的实行行为,

而是贩卖毒品罪的预备行为(当然,可能同时触犯非法持有毒品罪)

。因此,A选项成

立贩卖毒品罪的犯罪预备,而不是犯罪未遂。

B项错误。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现金支票后,未到银行提取现金即被查获

的,该行为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侵犯了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成立受贿罪,并且

犯罪既遂。这种情形与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后,财物被小偷盗走一样,构

成受贿既遂是没有疑问的。

C项错误。从行贿人的角度而言,其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5万元财物,财物已被送出,该行为侵害了国家的廉政建设制度,故成立行贿罪既遂。虽然5万元财

物被退回,但这改变不了犯罪既遂的事实。从受贿人的角度而言,面对5万元的财物,只要受贿人没有明显的拒绝(拒绝必须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现,或者在当时存在明显难以

拒绝的情形),受贿人收下财物本身即表明其承诺为他人谋利益,该行为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侵犯了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成立受贿罪既遂。至于第二天退回财物,属

于国家工作人员事后处理赃物的行为,不影响犯罪既遂的认定。

D项错误。发送诈骗短信,受骗人上当后汇出5万元,因误操作汇到无关第三人的账户,由于诈骗犯未能取得财物,该诈骗行为不符合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

>对方产生或者继续维持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物>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这一诈骗罪的构造,只能认定为诈骗未遂。

【答案】D

5?甲以杀人故意放毒蛇咬乙,后见乙痛苦不堪,心生悔意,便开车送乙前往医院。途中等红灯时,乙声称其实自己一直想死,突然跳车逃走,三小时后死亡。后查明,只要当时送医院就不会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2-6,单选)

A.甲不对乙的死亡负责,成立犯罪中止

B ?甲未能有效防止死亡结果发生,成立犯罪既遂

C.死亡结果不能归责于甲的行为,甲成立犯罪未遂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含答案) 本页内容如与考试试卷有出入的,以考试试卷为准;本页试题的题序或选项顺序与考生使用的试卷不同的,以试题选项内容为准。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社会主义为本质属性的系统化的法治意识形态。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意识形态属性,下列哪一说法不能成立? A.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 B.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进程中的重大突破 C.为中国走独特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创造了理论前提 D.是建立于我国社会发展阶段的正确判断 2.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要全面发挥各种社会规范的调整作用,综合协调地运用多元化的手段和方法实现对国家的治理和管理。关于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 A.在指导思想上,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 B.在评价尺度上,要坚持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C.在法的作用上,要构建党委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纠纷解决机制 D.在法的成效上,要实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结合与统一 3.某培训机构招聘教师时按星座设定招聘条件,称:“处女座、天蝎座不要,摩羯座、天秤座、双鱼座优先。”据招聘单位解释,因处女座和天蝎座的员工个性强势,容易跳槽,故不愿招聘,并认为按星座招录虽涉嫌就业歧视,但目

前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对此,应聘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的下列哪一做法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 A.将《劳动法》“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的规定直接适用于本案,形成判例,弥补法律漏洞 B.根据《劳动法》的平等就业原则,对招聘单位进行法治教育,促使其改变歧视性做法 C.应聘者投诉缺乏法律根据,可对其批评教育或不予答复 D.通知招聘方和应聘方参加听证,依据国外相关法律规定或案例,对招聘机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关于公平正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人类一切法律都维护公平正义 B.不同的时代秉持相同的正义观 C.公平正义是一个特定的历史范畴 D.严格执法等于实现了公平正义 5.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方式之一,社区网格化管理是根据各社区实际居住户数、区域面积大小、管理难度等情况,将社区划分数个网格区域,把党建、维稳、综治、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信访等社会管理工作落实到网格,形成了“网中有格、格中定人、人负其责、专群结合、各方联动、无缝覆盖”的工作格局,以此建立社情民意收集反馈机制和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关于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创新社会管理,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 A.社会管理创新主要针对社会管理领域的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 B.大调解格局是一种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 C.社会管理创新要求建立以法律手段为主体,多种手段协调配合的管理和控制体系

2019 历年浙江省政治学考真题主观题汇总

37.随着全球化深入发展,中美经济联系日益密切,2017年,两国双边货物贸易为5837亿元,中国成为美国增长最快的出口市场和最大的进口来源地,对美出口总额约占中国对外出口的19%和GDP的4%。中美经贸往来对各自的经济增长、劳动就业、消费者福利和经济结构升级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全球经济稳定和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然而,2018年3月以来,美国特朗普政府多次对自中国进口商品加征关税,致使中美贸易摩擦上升为贸易战。对此,中国政府在积极寻求与美方协商解决贸易摩擦的同时,对美国强加的贸易战非常明确地表达了立场:“不愿打、不怕打、必要时不得不打”。 结合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联系《经济生活》中“经济全球化的影响”的知识,分析中国“不愿打”贸易战的原因。(6分) (2)根据材料提供的信息,说出中国“不怕打”贸易战的原因。(2分) (3)运用《政治生活》中国家利益的知识,分析中国“必要时不得不打”贸易战的原因。(4分) 评分标准: (1)经济全球化推动生产力发展(1分,突出“生产力”),促成了贸易大繁荣、投资大便利、人员大流动、技术大发展(1分,四个“大”写出任意两个“大”才可得1分,可用“促进了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流动”代替),为世界经济增长提供了强劲动力(1分,突出“强劲动力”,可用“为各国经济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代替)。[3分]不打贸易战,能够继续发挥经济全球化的积极作用,能够延续或增进中美两国经贸往来,有利于促进世界经济发展(2分,不打贸易战的积极作用要紧密结合材料不可杜撰,“能够继续发挥经济全球化的积极作用”、“增进中美两国经贸往来”、“促进世界经济发展”答出任意两句得2分)。反之,只会使中美两败俱伤,且殃及世界(1分,只要点出打贸易战的消极作用就可得1分)。(说明:在不写原理的情况下,无论答出几点积极作用或几点消极作用,均得1分;作答既有积极作用又有消极作用的也只能得2分)[3分] (2)美国发动的贸易战不足以影响中国对外经济发展大局;对中国GDP增长的负面影响有限;也会损伤美国自身经济(说明:答出一点给1分,答出两点及以上均给2分)。[2分] (3)维护国家利益是主权国家对外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分,“出发点”、“落脚点”各占1分,答不出此“点”的情况下,写出“国家利益是国际关系的决定因素”或“利益的对立是冲突的根源”可给1分);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维护国家利益就是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1分,点出“维护人民的的根本利益”且强调“在我国”才可得1分)。如果美国发动贸易战严重损害我国的经济利益,损害我国人民的根本利益,那就必须还手(1分,答出损害我国国家利益或人民利益的才可得1分)。[4分] 38.为了满足我国农业遥感监测中作物监测时效性要求高,监测内容多,数据要求高等需求,中国科学家做了大量研究,于2018年6月2日成功发射高分6号卫星。这颗卫星实现了空间分辨率与时间分辨率的优化组合,具有大范围、重访周期短、定量化探测等优势,提升了我国天地一体化的对地观测能力,可以为农业农村管理提供精准保障,是我国第一颗真正意义上的农业遥感卫星。 结合材料,运用《生活与哲学》中的相关知识,分析我国提升农业遥感监测水平是如何体现“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的。(6分) 评分标准: 实践提出的新问题、新要求(1分,点出“新问题”、“新要求”其中任意一个或两个均得1分),推动人们进行新的探索和研究(1分,点出“探索”、“研究”其中任意一个或两个均得1分)。我国农业农村管理实践对农业遥感监测提出的新要求,推动科研工作者研发新型农业卫星(1分,根据原理分析材料占1分)。实践为人们提供日益完备的认识工具(1分,点出“认识工具”才可得1分),促进了认识发展(1分,可用“延伸了人类的认识器官”代替)。新型农业卫星的成功发射,提升了我国天地一体化的对地观测能力,提高了我国农业遥感监测认识水平(1分,根据原理分析材料占1分)。[6分]

刑事诉讼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

刑事诉讼法期末考试复习题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16分) 1. 回避是指,侦查、检察、审判人员等同案件有法定的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关系,不 得参与办理该案件或者参与该案的其他诉讼活动的行为。 2. 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不应或不必对犯罪嫌疑人定罪,从而决 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一种诉讼活动。 3.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或发现判决和裁定确有错误,提请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并予以纠正的审判监督行 为。 4. 证明责任,是指公、检、法等专门机关收集、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责任。 5. 两审终审制,是指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即告终结,第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裁 定是生效的判决和裁定,法律规定的上诉人不得再对其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也不得再按照上诉程序对其提出抗诉。 6. 反诉,是指自诉案件的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要求人民法院追究 其刑事责任的诉讼。 7.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查院和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不得离开指 定的区域,依法对其人身自由加以限制并对其实行监督的一种强制方法。 8. 鉴定结论,是指受公安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的鉴定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所作出的书面结 论。 9. 证明要求,是指法律要求公安司法人员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所要达到的程度。 10. 当事人,是指与案件事实和诉讼结果有切身利害关系,在诉讼中分别处于控诉或者辩护地位的主要诉讼当事人。 11. 自诉人是指,在自诉案件中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请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人。 12. 证明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运用证据查明案件事实的活动。 13. 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 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 14. 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 15. 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适用法律 上确有错误,依法提出并由人民法院进行重新审判的诉讼程序。 16.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遭受物质 损失的被害人或者人民检察院所提起的、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引起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5分,每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 下列人员中,不能称作犯罪嫌疑人的是( C )。 A. 正在被侦查的人 B. 正在被审查起诉的人 C. 正在被审判的人 D.正在被通缉的罪该逮捕的人 2.负责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的机关,应当是( C )。 A. 人民法院 B. 人民检察院 C. 公安机关D.司法行政机关 3.法律限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最长时间为(A )。 A.12小时B.15小时 C.20小时D.24小时 4.划分地区管辖的主要依据是(A )。 A. 犯罪地B.最先受理地 C. 被告人居住地D.被害人居住地 5.一般不公开审判的案件是(D )。 A. 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B. 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C. 14岁以上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D.16岁以上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6.被告人某甲犯故意杀人罪、贪污罪,被A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死刑,决定执行死刑,在上诉期限内,某甲没有上诉,检察院也没有提出抗诉。此案死刑复核程序是(C )。 A. 报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即可 B. 直接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综合试题及答案九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综合试题及答案九 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综合试题及答案九 1、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应先行和解,只有在和解不成立时,才能进入破产程序。这种立法原则为(B)。 A、职权主义 B、和解前置主义 C、申请主义 D、和解分离主义 2、在破产程序的启动方式上,我国的破产原则属于(C)。 A、宣告开始主义 B、和解前置主义 C、受理开始主义 D、和解分离主义 3、一国法院所为的破产宣告只对破产人在内国的全部财产有效,而不及于其位于国外的财产,该破产原则属于(B)。 A、普及主义 B、属地主义 C、折中主义 D、商人破产主义

4、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解散成立清算组的法定期限是(B)。 A、10日内 B、15日内 C、20日内 D、30日内 5、公司解散后,处分公司财产并了结各种法律关系,最终消灭公司法人人格的行为是(B)。 A、公司解散 B、公司清算 C、公司分立 D、公司变更 6、根据破产财产的范围,我国破产法的立法原则为(D)。 A、免责主义 B、不免责主义 C、固定主义 D、膨胀主义 7、在破产程序是否具有域外效力上,我国破产法的立法原则为(C)。 A、普及主义 B、属地主义 C、折中主义

D、商人破产主义 8、在破产宣告的效力上,我国破产法的立法原则为(B)。 A、溯及主义 B、不溯及主义 C、免责主义 D、不免责主义 9、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是(A)。 A、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 B、企业停止支付达持续状态 C、企业法人经营管理不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D、企业法人经营管理不善,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10、具有破产原因的债务人得以被宣告破产的资格是(C)。 A、破产条件 B、破产原因 C、破产能力 D、破产管辖 11、下列有关我国《企业破产法》适用范围的说法正确的是(D)。 A、在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的破产不适用于《企业破产法》 B、我国的《企业破产法》只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 C、我国的《企业破产法》只适用于企业法人

2012新刑事诉讼法试题(7)

新刑事诉讼法试题(7) 一、单项选择题 1.某检察院以李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并有可能判处无期徒刑而向某中级法院提起公诉。该法院受理后,认为李某犯罪行为轻微,至多可能判处5年有期徒刑。该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C ) A.应当移送下级法院审理;B.既可以移送下级法院审理,也可以不移送; C可以进行审理,不再交基层法院审理;D.经检察院同意后,交下级法院审理。 2.对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我国在所承担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这类案件由哪一法院管辖? (?C ) A。被告人人境地的基层法院:B.被告人人境地的中级法院;C.被告人被抓获地的中级法院;n被告人被抓获地的基层法院3.袁铭因黄某对其进行人身伤害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对于其哪些请求法院不予支持(D) 久医药费:B.误工费:C护理费;D。精神损失费 4.某基层检察院在侦查某区派出所所长刘某涉嫌受贿罪一案时,发现刘某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对此应如何处理? (?B ) A。.不起诉;B。撤消案件;C.中止审理;D。免予起诉 5.下列事项中,应适用裁定的是什么? (??D? ) A。宣告被告人无罪;B。对审判人员的回避申请; C.对违反法庭秩序人员实施的罚款、拘留;

D。二审法院撤消一审法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判决 6.某罪犯被判处无期徒刑,后经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为有期徒刑15年,在服刑到10年时,又经某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为有期徒刑14年。但检察机关认为减刑不当,向该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人民法院就此给予书面答复,没有更改裁定。该案例中何处程序违法(? ) A.第二次减刑后没有由高级人民法院受理:B.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减刑不当,没有以抗诉的形式提出:C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没有重新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D.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的纠正意见没有先予执行 7.澳门居民华某与某市香山区江某结婚,婚后居住在该市房山区,并在该市东华区开办了一家独资的印染公司。华某经常对江某进行打骂。现江决定向法院起诉控告华某的虐待罪,江某应向哪一法院起诉? (? )? A.香山区法院:B.房山区法院;C.东华区法院;D.该市中级人民法院 8.下列哪一案件,依法不应当撤消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 ) 久甲于1980年犯故意伤害罪,于2000年4月28lEI发现的;B.乙于1999年5月盗窃一辆1996年产永久牌山地自行车;C.丙干涉其女儿的婚姻,致使其女儿自杀; D,丁涉嫌故意杀人,但因交通肇事而死亡。

2018年教育政策法规考试试题与答案

2018 年教育政策法规考试试题及答案 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D),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D.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和实践能力 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 C )津贴。 C.艰苦贫困地区补助 9、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 所需经费由( D)予以保障。 D.人民政府 10、义务教育法总则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 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 A ),制定本法。 A.宪法和教育法 11、“学校下学年生源锐减,教师严重超编,不愿意上早晚自修和补课的同志可以去其他 学校另谋高就!”这种说法违反了( B )。 B、《教师法》 12、教师之间要“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 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这是师德教育的(A)。 A、“双赢”协作原 则 1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在教师对待教育事业的较高道德目标是(A)。 A、献身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14、聘任或任命教师担任职务应当有一定的任期,每一任期一般为(B)。 B、三至五年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于____起开始施行 .( B )B、 1994 年 1 月 1 日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自(B)之日起开始实施。B、 1995 年 9 月 1 日 17、《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1986 年 4 月 12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B)第三十八号 令公布的。 B、主席令 18、国家实行(A)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 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A、教师资格 19、( A)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

2018年司法考试复习真题及真题对照答案解析(全集整理)

2018年司法考试复习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 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公司在城市公园旁开发预售期房,乙、丙等近百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 总额近8000万元。但甲公司迟迟未开工,按期交房无望。乙、丙等购房人多次集体 去甲公司交涉无果,险些引发群体性事件。面对疯涨房价,乙、丙等购房人为另行 购房,无奈与甲公司签订《退款协议书》,承诺放弃数额巨大利息、违约金的支付 要求,领回原购房款。经咨询,乙、丙等购房人起诉甲公司。下列哪一说法准确体 现了公平正义的有关要求? A.《退款协议书》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为兼顾情理,法院应当依据购 房人的要求变更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B.《退款协议书》是甲公司胁迫乙、丙等人订立的,为确保合法合理,法院应 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宣告该协议无效,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C.《退款协议书》的订立显失公平,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 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D.《退款协议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确保利益均衡,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 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2.乙因病需要换肾,其兄甲的肾脏刚好配型成功,甲乙父母和甲均同意由甲捐肾。|学/法/网|因甲是精神病人,医院拒绝办理。后甲意外死亡,甲乙父母决定将 甲的肾脏捐献给乙。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决定将其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B.甲生前,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C.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D.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无效 3.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发出书面要约,愿以10万元价格出售甲公司的一块清代翡翠。王某在函件发出后2小时意外死亡,乙公司回函表示愿意以该价格购买。甲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以王某死亡,且未经董事会同意 为由拒绝。关于该要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刑事诉讼法》专题考试试卷(一)

《刑事诉讼法》专题考试试卷(一) 姓名: 考试成绩: 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计2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2、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3、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5、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6、各民族公民都有用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 7、刑事诉讼中,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应当用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件。 8、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终审制。 9、未经,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10、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和其他诉讼权利。 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计20分) 1、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3、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4、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 5、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 6、未经人民检察院起诉并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统计201801文字:2018年统计法治考试试题及答案教学文案

2018年浙江省统计法治相关知识考试考试时间:60 分钟总分:100.0分考生: 单选题多选题 1.行政机关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互联网上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1分) A. 5 B. 10 C. 15 D. 20 正确答案:D 2.下列不属于统计调查表法定标识的是()。(1分) A. 表号 B. 制定机关 C. 批准或者备案文号 D. 批准机关正确答案:D 3.根据《统计法》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1分) A. 设立统计机构 B. 设置统计工作岗位 C. 指定统计负责人 D. 定期公布统计资料正确答案: 4.下列哪项证书或职称已被取消()(1分) A. 统计师 B. 高级统计师 C. 统计从业资格证 D. 注册会计师正确答案:C 5.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在失信公示期间,再次被发现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公示期限延长至()(1分) A. 2年 B. 3年 C. 5年 D. 7年正确答案:A 6.《统计法实施条例》属于()(1分) A. 法律 B. 行政法规 C. 行政规章 D. 规范性文件正确答案:B 7.除有重大统计违法嫌疑外,对同一统计调查对象,一年内原则上不进行()次及以上统计执法检查。(1分) A. 1 B. 2 C. 3 D. 4 正确答案:B 8.《统计法实施条例》规定,统计调查中取得的汇总性统计资料,应当至少保存10年,重要的汇总性统计资料应当保存的期限是()(1分) A. 15年 B. 20年 C. 30年 D. 永久正确答案:D 9.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向政府统计机构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时统计调查对象的

()(1分) A. 职责 B. 权利 C. 义务 D. 责任正确答案:C 10.在经国务院批准的周期性的普查项目中,每隔5年进行一次的普查项目是()(1分) A. 经济普查 B. 人口普查 C. 农业普查 D. 平安调查正确答案:A 11.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机构在进行执法检查时,执法检查人员应当出示国家统计局统一颁发的统计执法证,未出示统计执法证的,有关单位和个人()(1分) A. 必须接受检查 B. 有权拒绝接受检查 C. 在统计机构说明情况后必须接受检查 D. 有义务接受检查正确答案:B 1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不得组织实施()统计调查。(1分) A. 部门 B. 地方 C. 国家 D. 营利性正确答案:D 13.当事人到期不缴纳行政处罚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加处罚款。(1分) A. 1% B. 2% C. 3% D. 5% 正确答案:C 14.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1分) A. 5 B. 10 C. 15 D. 20 正确答案:C 15.现行的《统计法》是()年颁布的。(1分) A. 1932 B. 1983 C. 2009 D. 2010 正确答案:B 16.企业统计人员由于疏忽大意,致使上报的统计数据在原数据后面多了一个0,从而上报数据远远大于实际数据,其行为属于()(1分) A. 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 B. 提供不完整统计资料 C. 工作失误但不构成违法 D. 伪造统计资料正确答案:A 17.《统计法》适用范围主要是()(1分)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的统计调查 B. 政府统计 C. 民间统计 D. 涉外统计正确答案:B

2019年法考主观题报名考试时间

(一)报名与交费 参加2018年或者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的报名和交费时间为9月7日0时至9月11日24时,应试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日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 2018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确认报名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的(不含参加2019年客观题考试的),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到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所在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二)考区考点设置 主观题考试的考区考点应当按照参加主观题考试报考人数、交通便利、组织实施能力等因素进行集中设置。

(三)打印准考证 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0月8日至10月12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与方式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13日。 主观题试卷:8:30—12:30,考试时间240分钟。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应试人员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考试方式。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参加纸笔考试人员数量等情况集中设置纸笔考试考区考点考场,参加纸笔考试的,应试人员应当在答题纸上作答。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实行纸笔考试方式。 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配发法律法规。 (五)考试内容与科目 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 (六)合格分数线

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题答案及解析

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题答案及解析 案例一被告人王明,国有宏源股份有限公司经理。1998年市检察院收到一封检举信,揭露该公司偷税100万元的事实。检察院经调查后,认为该公司确有偷税事实,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遂经检察长批准对该公司立案侦查。1998年7月2日检察院批准逮捕王明,并派检察院侦查人员将其逮捕。7月8日犯罪嫌疑人王明聘请的律师向检察院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检察院提出需缴纳5万元保证金,并提供保证人。7月9日律师向检察院缴纳了5万元的保证金,并且提供了保证人,王明被取保候审。后经侦查发现,该公司自1996年到l998年间,共偷税漏税50万元,检察院冻结该公司账户,并将50万元作为税款上缴国库。该案于l999年8月1日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庭审理,认为该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偷税罪,判处被告人王明有期徒刑3年,缓|法律;教育n网整j理|刑3年,对该公司判处200万元的罚金。检察院认为一审法院对被告人王明量刑过轻,直接向二审法院提交抗诉状,提起抗诉。抗诉期满后,对该公司判处的罚金一审法院即交付执行。二审法院经不开庭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正确,但量刑过轻,裁定撤销原判,改处被告人王明有期徒刑7年。现问:(2002年试卷四第3题,本题10分) 1.该案中人民检察院有哪些程序不合法? 【答案】检察院不合法的程序: (1)检察院对于国有宏源股份有限公司涉税案件的立案侦查违反了有关规定。《六机关规定》第l条规定:对于涉税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不再受理。因此检察院的做法是错误的。 (2)检察院派检察人员直接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违法的。《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者人民法院的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因此,题中检察院派检察人员直接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违法的。此外,此案由人民检察院进行的立案侦查,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是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而非批准逮捕。 (3)检察院要求同时提供5万元保证金和保证人的做法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六机关规定》第21条明确了不能要求同时提供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题中检察院要求同时提供5万元保证金和保证人的做法违反了上述规定。 (4)人民检察院在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的判决就将该冻结的存款上缴国库的做法违反了刑事诉讼法及其解释。 (5)检察院没有经过原审人民法院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做法违法。《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对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题中检察院没有经过原审人民法院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做法违法。 (6)人民检察院收取保证金是错误的,应当由执行机关即公安机关统一收取后管理。

2019年法考客观题真题

2019年法考客观题真题 主观题的套路是先下手为强,每个老师在进行客观题讲解的时候基本都采用主客一体的原则,每天做一道完整的主观题,攒个小半年,就不会在后期忙手忙脚了。本人前期没有把太多精力放在主观题上,后来客观题考完,等成绩一周,过了再高兴两天,突然发现就剩半个月复习时间了,结果就是国庆节每天在家写主观题写的手都快要断掉。 2018年的题目属于中规中矩,民商结合,实体法与程序法结合的趋势明显,不过万变不离其宗,细做每一道题都是常规考点,没有难偏怪的现象。 7、8月份的复习千万不可以只为了客观题,一定要为主观题打下基础。客观题和主观题考察的知识点都是一样的,这再次说明了把知识学明白学透彻的重要性。主观题的备考时间很短,只是对知识点的回忆,如果到那个时候再去理解知识,就来不及了。二者最主要区别在于,客观题只是选出答案,主观题要自己写出来。这就要求: 第一,7、8月份一定要把该理解的全部理解清楚,背诵尽可能的细致化,系统化,如果有某个细碎的、复杂的知识点记不住,就把它放到

客观题考完再记。 第二,在分析主观题案例的时候,要明白问题背后考察的知识点,答题的时候不仅仅要回答出“为什么”、更要回答“怎么做”。部分题目也要答出“是什么”。 第三,多做题,动笔写。近5年真题的真题、模拟题、官方案例(部分科目),就按照考试的要求写出啦,与答案对比,看看自己忽略了哪一部分。 第四,论述题,老师们都会有关于论述题写法的课程,要去听,去练,每一道题的答题时间不要超过25分钟。 第五,有时候会有顾此失彼的感觉,这时候就要调整自己的做题计划,

利用可以利用的一切时间调整好每天科目的搭配。千万不能按下葫芦浮起瓢。

2018主观题真题

第一题:论述题 (材料略)根据材料,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和学习,谈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 第二题:案例分析题 王某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者,某日和刘某一起到餐厅吃饭时,消费3000元,刷卡付款时,服务员吴某故意将金额输入为30000元,王某果然没有注意到,遂刷卡付款。 离开前,王某发现银行卡少了30000元,于是大怒,欲和刘某一起劫持吴某,在捆绑过程中不慎将吴某摔成重伤,王某怕工作人员报警,就放弃劫持,和刘某迅速逃离。 在王某和刘某走出酒店时,在门口被武某等四名保安拦截。王某遂让刘某打电话喊人,刘某给林某、丁某打电话,并私下王某离开后,刘某指使林某、丁某向保安武某开枪,二人同时开枪,一人朝武某腿部、一人朝腹部开枪,只有一枪击中武某腹部,导叫二人带枪过来,林某二人将枪支藏在衣服里,护送王某上了私家车。 武某等人见状遂让私人离开。王某上车以后气不过,让刘某“好好教训一下他们”,然后就驾车离开。 致其死亡,现在无法查明是谁击中。 问题: 1、对于吴某行为的定性,有几种观点?须说明理由。 2、对于王某劫持吴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为什么? 3、对于武某的死亡,王某、刘某、林某、丁某如何定性?为什么?(其中对王某行为性质的认定有不同见解,分别写出)

王大某日和李四到饭店吃饭,遇上了王大的仇人张三,两人发生口角,李四劝阻不成,王大用饭店的板凳打张三的头部致其昏迷。李四将张三送往医院,但李四到达医院停车场后并未立即将张三送往就医,而是将车停在停车场,第二天凌晨才将张三送往医院时,张三已经死亡。 李四的口供:王大将张三打昏迷后,当晚10:20左右李四和赵二将张三抬上车,10:50李四驾车到医院停车场时,发现张三大量出血,呼吸微弱,害怕承担责任所以不敢把张三送到医院,于是把车停在停车场后,自己回去找王大商量,第二日凌晨5点和王大一起赶回停车场把张三送到医院,医院认定张三已死亡。 王大的口供:在晚上将张三打昏迷,李四送张三到医院,半夜李四找王大商量,告诉他并没有送张三就医,然后二人次日凌晨将张三送医,此处口供与李四吻合。 赵二的证言:当晚10:20左右和李四一起将张三抬上车,此时张三仍有心跳和呼吸,赵二认为如果当时及时就医,张三一定不会死亡。 饭店监控录像:当晚10:20李四和赵二一起将张三抬上车。 医院停车场监控录像:当晚10:50左右李四的车出现在停车场,李四独自下车离开,一直将车留在停车场,直到次日凌晨五点和王大一起又出现在停车场,将张三抬往医院。 法医死亡鉴定:张三头部被重击,痕迹与饭店板凳吻合,无其他伤,张三自身有凝些止血障碍,因大量出血而死亡,但无法鉴定出具体死亡时间。 医院送诊记录:凌晨5点李四王大将张三送往医院,但医院认定张三已完全死亡。 李四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在庭审中,李四翻供,并提出其口供是刑讯逼供的,实际上他当晚将张三送往医院停车场时,张三已经没有呼吸完全死亡,但迫于侦查人员的淫威他才承认当时张三并未死亡。李四提供了刑讯逼供的手段和时间。李四的辩护人提出非法证据排除,公安机关仅提供了部分李四所提时间的刑讯录像,该录像显示并没有刑讯逼供发生。李四的辩护人提出重新鉴定张三具体死亡时间,但新的证据均无法证明张三的具体死亡时间。 问题: 请利用相关证据、法律规定等对李四的判决作出说理。

刑事诉讼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刑事诉讼法》试题 班级___ 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 分数______________ (以下五题任选两题,字数不低于1500字) 一、简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 二、简述刑事证据的概念和特征。 三、试论死刑复核程序的立法完善。 答: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审核准所遵循的特别审判程序,是在人民法院内部实行的一种对死刑案件的特别监督程序。应该说刑事诉讼法关于死刑复核程序的特殊程序性规定体现了立法者对有关死刑案件的特别审慎的态度,有利于贯彻少杀、慎杀,防止错杀的方针,防止死刑滥用,在确保适用死刑的正确性和统一死刑规格的基础上,实现了人权保护和司法公正的目的。但是由于这一程序在设计方面就存在着一些先天的问题和缺陷,致使上述目标的实现存在着一定的难度。 首先,关于死刑核准权下放的问题。 刑法对于死刑规定的条件是: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而这个条件太过于笼统,由于不同法院和不同的法官对此条件理解不一,导致了死刑判决的适用标准不统一和判决的不公正。因此,刑诉法规定:对于死刑判决必须经过死刑复核程序,并且死刑核准权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而目前的核准权的分布情况是:除了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贪污贿赂犯罪而被判处的死刑需要由最高法院复核外,其他的死刑判决的复核权则由各省法院代为行

使,这一放权行为却有悖于死刑复核程序的设立初衷。另外,核准权下放导致证据、程序上的疑点不能充分考虑,发案率,社会治安一票否决权等类似的东西使省一级高院在处理时某些环节上不太好把握,还出现了第二审程序和复核程序合二为一的现象。由于刑事诉讼法没有特意强调死刑复核庭应与二审合议庭分开,司法实践中,法院大多将二审程序与死刑复核程序合二为一。而法律之所以设置独立的死刑复核程序,就是要为死刑判决设置一道关口,以保证死刑判决的正确性。所以,将两个程序合二为一的做法忽略了死刑复核程序的独立价值,导致死刑复核程序的萎缩和虚置。 其次,关于程序启动方面。 目前的死刑复核程序由法院主动加以启动,腔辩双方对此既不能加以选择,也不能进行有效参与,这使得死刑复核程亭难以发挥其应有的效果。这样做就违背了审判的被动性特征,从而使控辩双方失去了对复核程序的有效制约,使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扩大,并且导致了书面审和审判的行政化倾向。 再次,关于死刑复核程序的审理方式问题。 目前的死刑复核程序不是通过开庭审理方式,而是沿用书面的、秘密的、单方面的审核方式,违背了审判的直接、言辞原则。另外,在目前的死刑复核程序中控辩双方的地位不对等。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进行法律监督,作为控诉方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在死刑判决生效后发现确有错误时提起抗诉,还可以在罪犯执行死刑时派员临场监督,并可以提出纠正建议。由此可见,死刑复核程序是当然接受人民检察院的监督的。但是,辩护方在死刑复核程序中的法律地位却缺失了。虽然,法律规定在复核死刑过程必须提审被告人。但是,为了更好地保证被告人辩护权利的行使,笔者认为,应保证辩护律师在此阶

2018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试题及答案(3)

2018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试题及答案(3) 2018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试题及答案(3)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严禁采用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属实属于采用( ABC )等非法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不能作为定案根据。 A.刑讯逼供 B.威胁 C.引诱 D.欺骗 E.讯问 2.下列证据中,属于书证的有( BD )。 A.犯罪嫌疑人留在杀人现场的脚印 B.反映被害人与被告人关系的书信 C.盗窃的赃物 D.用密码形式记载被告人受贿金额及银行存款帐户的日记 E.证人提供的书面证词 3.使用书证的条件( ABC )。 A.书证所表达的思想内容和意图同案件事实有联系 B.书证所记载的内容可以被认知 C.书证要有明确的制作者 D.书证必须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 E.书证必须真实

4.下列证据形式中,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的有( BD )。 A.当事人陈述 B.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C.现场笔录 D.勘验、检查笔录 E.言词证据 5、下列能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属于物证的有( ACDE )。 A.被盗窃的赃物 B.录有犯罪过程的录像带 C.行窃的工具 D.赃款 E.匕首 6.下列能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材料,属于书证的有( AD )。 A.被涂改的帐本 B.被盗窃的古书 C.包裹犯罪工具的报纸 D.被害人记有被侵害事实的日记 E.证人的书面证词 7.证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BD )。 A.知道案件情况 B.能辨别是非 C.准确的记忆力 D.能正确表达 E.具有诉讼行为能力

8.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下列对刑事诉讼证据的理解正确的有( ABCD )。 A.从证据所反映的内容来看,刑事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B.从证明关系来看,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凭据,是用来认定案件事实的手段 C.从表现形式来看,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七种表现形式 D.刑事诉讼证据是客观事表现形式的统一 E.证据可以完整无误的反映已发生过的刑事案件 9.下列关于证据的理解正确的有( BD )。 A.证据应当与定案证据是同一概念 B.凡是未经查证的各种证据形式应当称为证据资料或证据材料 C.凡是符合法定形式的与案件事实具有关联性的客观存在的事实,都是证据 D.证据材料在未经查证属实之前,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证据都具有客观性 10.刑事证据的本质特征有( ABCD )。 A.证据的客观性 B.证据的关联性 C.证据的许可性 D.证据的合法性 E.证据的科学性

2018年法律资格考试主观题(回忆版)

第一题:论述题(考察科目:法理学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材料略)根据材料,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和学习,谈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 第二题:案例分析题(考察科目:刑法) 王某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者,某日和刘某一起到餐厅吃饭时,消费 3000 元,刷卡付款时,服务员吴某故意将金额输入为 30000 元,王某果然没有注意到,遂刷卡付款。离开前,王某发现银行卡少了 30000 元,于是大怒,欲和刘某一起劫持吴某,在捆绑过程中不慎将吴某摔成重伤,王某怕工作人员报警,就放弃劫持,和刘某迅速逃离。 在王某和刘某走出酒店时,在门口被武某等四名保安拦截。王某遂让刘某打电话喊人,刘某给林某、丁某打电话,并私下王某离开后,刘某指使林某、丁某向保安武某开枪,二人同时开枪,一人朝武某腿部、一人朝腹部开枪,只有一枪击中武某腹部,导叫二人带枪过来,林某二人将枪支藏在衣服里,护送王某上了私家车。 武某等人见状遂让私人离开。王某上车以后气不过,让刘某“好好教训一下他们”,然后就驾车离开。 致其死亡,现在无法查明是谁击中。 问题: 1、对于吴某行为的定性,有几种观点?须说明理由。 2、对于王某劫持吴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为什么? 3、对于武某的死亡,王某、刘某、林某、丁某如何定性?为什么?(其中对王某行为性质的认定有不同见解,分别写出) 第三题:案例分析题(考察科目:刑事诉讼法) 王大某日和李四到饭店吃饭,遇上了王大的仇人张三,两人发生口角,李四劝阻不成,王大用饭店的板凳打张三的头部致其昏迷。李四将张三送往医院,但李四到达医院停车场后并未立即将张三送往就医,而是将车停在停车场,第二天凌晨才将张三送往医院时,张三已经死亡。李四的口供:王大将张三打昏迷后,当晚 10:20 左右李四和赵二将张三抬上车,10:50 李四驾车到医院停车场时,发现张三大量出血,呼吸微弱,害怕承担责任所以不敢把张三送到医院,于是把车停在停车场后,自己回去找王大商量,第二日凌晨 5 点和王大一起赶回停车场把张三送到医院,医院认定张三已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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