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同等学力统考法学综合真题(主观题)

2018年同等学力统考法学综合真题(主观题)
2018年同等学力统考法学综合真题(主观题)

2018年同等学力统考法学综合真题(主观题)

(总分:50.00,做题时间:180分钟)

一、名词解释

(总分15分,每题3分)

(总题数:5,分数:15.00)

1.立法体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

立法体制,主要是指立法权限划分的制度,涉及哪些国家机关具有什么性质,多大范围的立法权限,以及享有不同性质、不同范围的立法权限的各国家机关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相互关系。立法权限划分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中央与地方立法权限的划分,二是中央各机关之间立法权限的划分。【一个国家采取什么样的立法体制,是由这个国家国体政体国家结构形式、历史传统以及民族情兄等一系列客观因素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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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九卿圆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

九卿圆审,是明代重要的复审制度,凡是地方上报的重大疑难案件,经过二审后罪犯仍不服判决者,则由六部尚书、大理寺卿、左都御史、通政使九卿联合审判,最后服奏皇帝裁决。明代会审制度虽然存在着形式主义的缺陷,但对于减少冤假昔案仍是有益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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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平等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

平等权是我国宪去规定的基本权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权力主体参与社会生活的前提与基本条件。平等权既是通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实体性的权利,同时也是现实中实际运行的权利。所谓平等权是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同等保护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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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刑讯逼供罪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

刑讯通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通取口供的行为。本罪具有以下特征:

本罪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肉刑,是指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肉体实施暴力打击,如殴打、吊打、捆细以及其他方法折磨人的肉体。变相肉刑,是指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非暴力的摧残和折磨,如冻、饿、晒、车轮战等。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目的在于逼取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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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营利法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

营利法人是指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设立营利法人应当依法制制定法人章程,营利法人应当设权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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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简答题

(总分15分,每题5分)

(总题数:3,分数:15.00)

6.简述法律权利的特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

律权利是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某种全能或者利益,它表现为权利享有者可以自己作出一定的行为,也可以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

法律权利的特点:

1)反映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制约的行为自由,是法律所允许的权利人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的,由其他人的法律义务所保证的法律手段;

(2)法律权利的本质是由法律规范所决定,是由国家强制了保障的。

(3)权利是权利主体按照自己的愿望来决定是否实施的行为,因而权利具有一定的自主性。

(4)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相关联的概念,离开义务就无法理解权利,它得到义务人的法律义务的保证,否则权利人的权利不可能行使。

一切法律权利都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享有者有权向人民法院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申诉或请求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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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简述法经的结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

《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传统成文法典。战国时期魏文侯相李悝在总结春秋以来各国成文法的基础上制定的,在中国立法史上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法经》共分为六篇:

一为“盗法”;

二为“贼法”,此二法是关于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危害他人及侵犯财产的法律规定;

三为“囚法”,(也作“网法”)是关于囚禁和审判罪犯的规定;

四为“捕法”,是关于追捕盗贼及其他犯罪者的规定,“囚法”“捕法”多为程序法的范围;

五为“杂法”,是规定贼盗以外其他犯罪的篇目,主要规定淫禁、狡禁、城禁、嬉禁、徙禁、金禁等“六禁”;

六为“具法”,是关于从重从轻、减免刑罚等定罪量刑通用原则的规定,相对于后世法典中的总则部分。

《法经》的体例和内容,为后世封建成文法典的进一步完善奠定了重要的基础。是中国法制史上一部极为重要的法典。从体例上看,《法经》六篇为秦汉直接继承,成文秦汉律的主要篇目,魏晋以后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最终形成了以《名例》为统率,以篇章完善的法典体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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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简述人格尊严权的特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

人格尊严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它是公民作为权利主体锥护尊严的重要方面。人格尊严的法律确认客观上表现为作为人应具有的人格权,它是公民参加社会活动中应具有的资格,表明人类文明的进步。

人格尊严的基本特点是:

(1)人格尊严是权利主体宪法地位的基础,集中反映了宪法所维护的人权价值;

(2)人格尊严是人格权的基础,具体包括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是以人的价值为核心的权利体系;

(3)人格尊严与私生活权的保护有着密切的联系,保护私生活权的目的是为了尊重人格尊严,使公民享有私生活领域的权利与自由。

我国《宪法》也明确规定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同时在《民去总则》《刑法》中也分别规定了对人格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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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述题

(总分20分,每题10分)

(总题数:2,分数:20.00)

9.试述教唆犯的构成要件及刑事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

教峻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犯罪分子。

教唆犯的特点是:本人不亲自实行犯罪,而故意唆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并实行犯罪。

成立教唆犯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构成要件】。

一是客观上具有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即用各种方法,唆使他人去实行某一具体犯罪。

二是主观上具有唆使他人犯罪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教唆行为会引起被教唆者产生犯罪决意,进而实施犯罪,并且希望或放任教唆行为所产生的结果。教唆犯的主观方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

三是教唆的对象必须是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教唆犯的刑事责任:

(1)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2)教唆不满 18 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3)如果被教峻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此外,教唆不满14 周岁的人或无刑事责任能力者犯罪的,对教唆者应当按单独犯论处。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间接正犯,即间接实行犯。【当前大纲中还是使用”间接正犯“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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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试述民事活动中应当有利于节约资原和保护生态环境原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

民事活动中应当遵循的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也就是所胃的绿色原则。

民法总则将绿色原则确立为基本原则,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样规定既传承了天地人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理念,又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发展理念,其重要作用包括:

一是确立国家立法规范民事活动的基本导向,即要以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作为重要的考量因素;

二是要求民事主体本着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从事民活动,树立可持续发展的观念;

三是司法机关在审判民事案件,适用民事法律规定时,要加强对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民事法律行为的保护。

绿色原则的内涵包括:

(1)有效率地利用资源。现代社会,资源的有限性也与人类不断增长的需求和市场的发展形成尖锐的冲突和矛盾。由于人口增长,发展速度加快,现代社会的资源和环境对于发展的承受能力已临近极限。解决这种冲突和矛盾的有效办法就是有效地利用资源,由于资源利用中冲突的加剧,民法典必须承担起引导资源合理和有效利用的功能。

(2)保护环境和生态。保护环境生态是环境保护法等法律的重要任务,立法机关早在1989 年就颁布了《环境保护法》,迄今为止,已经建立了一整套保护环境的法律制度,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民法就不应当承担环境保护的使命。实际上,现代民法的一个重要发展趋势就是保护环境、维护生态。民法典必须反映资源环境逐渐恶化的社会的特点。

(3)我们要建设的国家,应当是山清水秀、空气清新、蓝天白云,绿树成荫的美丽国家。我们要建设的小康社会应当是环境友好、人与自然充分和谐的社会。为了保护好环境生态,为子孙后代留下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必须要遵守民法的绿色原则,有效利用资源、保护好环境生态。【其他言之有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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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历年浙江省政治学考真题主观题汇总

37.随着全球化深入发展,中美经济联系日益密切,2017年,两国双边货物贸易为5837亿元,中国成为美国增长最快的出口市场和最大的进口来源地,对美出口总额约占中国对外出口的19%和GDP的4%。中美经贸往来对各自的经济增长、劳动就业、消费者福利和经济结构升级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全球经济稳定和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然而,2018年3月以来,美国特朗普政府多次对自中国进口商品加征关税,致使中美贸易摩擦上升为贸易战。对此,中国政府在积极寻求与美方协商解决贸易摩擦的同时,对美国强加的贸易战非常明确地表达了立场:“不愿打、不怕打、必要时不得不打”。 结合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联系《经济生活》中“经济全球化的影响”的知识,分析中国“不愿打”贸易战的原因。(6分) (2)根据材料提供的信息,说出中国“不怕打”贸易战的原因。(2分) (3)运用《政治生活》中国家利益的知识,分析中国“必要时不得不打”贸易战的原因。(4分) 评分标准: (1)经济全球化推动生产力发展(1分,突出“生产力”),促成了贸易大繁荣、投资大便利、人员大流动、技术大发展(1分,四个“大”写出任意两个“大”才可得1分,可用“促进了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流动”代替),为世界经济增长提供了强劲动力(1分,突出“强劲动力”,可用“为各国经济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代替)。[3分]不打贸易战,能够继续发挥经济全球化的积极作用,能够延续或增进中美两国经贸往来,有利于促进世界经济发展(2分,不打贸易战的积极作用要紧密结合材料不可杜撰,“能够继续发挥经济全球化的积极作用”、“增进中美两国经贸往来”、“促进世界经济发展”答出任意两句得2分)。反之,只会使中美两败俱伤,且殃及世界(1分,只要点出打贸易战的消极作用就可得1分)。(说明:在不写原理的情况下,无论答出几点积极作用或几点消极作用,均得1分;作答既有积极作用又有消极作用的也只能得2分)[3分] (2)美国发动的贸易战不足以影响中国对外经济发展大局;对中国GDP增长的负面影响有限;也会损伤美国自身经济(说明:答出一点给1分,答出两点及以上均给2分)。[2分] (3)维护国家利益是主权国家对外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分,“出发点”、“落脚点”各占1分,答不出此“点”的情况下,写出“国家利益是国际关系的决定因素”或“利益的对立是冲突的根源”可给1分);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维护国家利益就是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1分,点出“维护人民的的根本利益”且强调“在我国”才可得1分)。如果美国发动贸易战严重损害我国的经济利益,损害我国人民的根本利益,那就必须还手(1分,答出损害我国国家利益或人民利益的才可得1分)。[4分] 38.为了满足我国农业遥感监测中作物监测时效性要求高,监测内容多,数据要求高等需求,中国科学家做了大量研究,于2018年6月2日成功发射高分6号卫星。这颗卫星实现了空间分辨率与时间分辨率的优化组合,具有大范围、重访周期短、定量化探测等优势,提升了我国天地一体化的对地观测能力,可以为农业农村管理提供精准保障,是我国第一颗真正意义上的农业遥感卫星。 结合材料,运用《生活与哲学》中的相关知识,分析我国提升农业遥感监测水平是如何体现“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的。(6分) 评分标准: 实践提出的新问题、新要求(1分,点出“新问题”、“新要求”其中任意一个或两个均得1分),推动人们进行新的探索和研究(1分,点出“探索”、“研究”其中任意一个或两个均得1分)。我国农业农村管理实践对农业遥感监测提出的新要求,推动科研工作者研发新型农业卫星(1分,根据原理分析材料占1分)。实践为人们提供日益完备的认识工具(1分,点出“认识工具”才可得1分),促进了认识发展(1分,可用“延伸了人类的认识器官”代替)。新型农业卫星的成功发射,提升了我国天地一体化的对地观测能力,提高了我国农业遥感监测认识水平(1分,根据原理分析材料占1分)。[6分]

2018年同等学力申硕英语

2018年同等学力申硕英语 2018年同等学力申硕英语?面对同等学力考试,相信每一位考生都做好了充足的准备,相信每一位考生的心中各不相同。但是提醒考生切勿兴奋过头,要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冷静答题。尤其是英语考试,考生要注意一下几方面: 一、不要“抢”答,要做好答题前的准备 按照英语考试的组织规程,考试两个阶段正式开始答题前几分钟,同学们就会拿到英语试卷。首先要快速地整体浏览一下试卷,大致判断一下对于自己来说试卷的难度。这里要特别注意留意两个部分: 第一个是阅读理解,第二个是看一看书面表达题目 二、不要“长”答,要合理分配答题时间 在第一个阶段的英语考试中,控制好答题节奏,合理利用时间,这一点非常重要。不要在一道试题上耽误太多时间。阅读理解部分由于语篇多,词汇量和阅读量都大,因此比较耗时,但千万不能在这里“恋战”。 三、调动语感做到“一答”准确 英语考试考查语言的运用,因此,考试中有没有语感,就变得非常重要。答题时,不要一味地想语法,想考点,要把考试变成“调动语感”和进行“语言交流”。要自觉运用平时训练所形成的答题技巧。对应试卷各个题型,在回答问题时要注意:

(1)单项选择; (2)完型填空; (3)阅读理解; (4)翻译的重要一步就是一定要理解原文,然后在用自己的语言通顺的表达出来,英语重在意合,英语重在形合;(5)书面表达 四、仔细填涂答题卡避免“非能力失分” 英语考试不仅检验平时训练是否“有素”,“功力”是否“完满”,也体现临场发挥的程度和水平。 温馨提示:考试们在面对考试的时候不用有太多的担心,这2018年同等学力申硕英语其实英语考试除了考查学生英语知识,也是考查学生的应试能力,所以考生在考试中,一定要沉着冷静,保持一个稳定的心,希望同学们关注考试注意事项,注意答题的每一个细节,稳定心理,正常、甚至是超水平发挥,以期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附:在职研究生热门招生院校推荐表

2018年同等学力考试真题使用方法

2018年同等学力考试真题使用方法 2018年同等学力考试真题使用方法?虽说2017年同等学力申硕已经过去好几个月了,但是对于不少在职人员而言,工作时间紧张,开始备考来年的申硕考试也并不算早。据了解,同等学力申硕备考最有价值的资料就是历年真题了,下面就由小编来给大家讲讲同等学力申硕历年真题的使用方法,以供大家参考: 1、分析试题难易程度、题型、分值 虽然考试大纲也会有一些介绍,但毕竟不如真题来的实在。通过大量的真题可以得知考试的难易程度,常出的题型,知识点的分值分布等。对于这些,大家最好能随时记录,最后进行对比分析,根据出现的频率就可以知道考试的重点和难点,什么题型最常考、什么题型最难答等。 2、分析出题比重 任何考试都会有侧重点,大家通过对真题的分析,可以得出出题的侧重点,然后分析各个章节在整个考研中的地位,进行重点复习。 3、了解重点、难点和考点 很多考点会反复出现,这些考点一方面告诉我们这是重点,另一方面可以帮助大家记忆重要知识点。对于反复考查的知识点,大家一定不要局限于答案,而要对答案进行发散思维。同等学力考试对于灵活性的要求很高,大家平时一定要加强训练。

4、掌握命题风格 因为每年的同一章节往往是由同一位命题老师命的题,因此我们可以分析其命题风格,是注重能力、还是注重基础;是注重课内知识还是课外知识等。 以上就是对2018年同等学力考试真题使用方法?的介绍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可以持续我们的网站给我们留言或者在线直接咨询老师,我们将全力为您解答! 附:在职研究生热门招生院校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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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同等学力法学综合真题及答案

2007 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法学试卷 一、名词解释 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2.西周五刑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4.危险犯5.法律责任 二、简答题 1.西周礼与刑的关系。 2.法对社会正义的促进作用。 3.香港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 4.举权的普遍性。 5.法律概念及其种类 三、论述题 1.犯罪中止的种类及处罚原则2..知识产权特征 2007 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法学学位学科 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试题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 1.答: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由专有部分所有权、共有部分的权利以及因共同关系而形成的成员权组成的复合性的权利。包括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对专有部分、共有部分的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对共有部分的共同使用权与专有使用权;以及建筑物区分所有人的成员权等。 2.答:西周五刑即奴隶制五刑,是指在中国早期社会中经常使用的五种刑罚,即墨刑、劓刑、刖刑、宫刑、大辟五种刑罚。这五种刑罚由轻至重,构成了中国早期比较完备的刑罚体系。 3.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4.答: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律规定的危险状态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这类犯罪不是以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为标准,而以法定的客观危险状态的具备为标志。例如,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都是以行为人的破坏行为造成足以使火车、汽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作为犯罪既遂的标准,而不以造成实际的损害为标志。 5.答:法律责任是由特定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赔偿、补偿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亦即由于违反第一性法律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法律义务。就其性质而言,法律关系可以分为法律上的功利关系和法律上的道义关系,与此相适应,法律责任方式也可以分为补偿性方式和制裁性方式。 二、简答题 1.答:“礼”,是中国古代社会长期存在的、旨在维护宗法血缘关系和宗法等级制度的一系列精神原则和言行规范的总称。 (1)作为一种言行规范,“礼”最早源于氏族时代的祭祀风俗。在阶级明显分化、国家形成以后,一部分反映等级差别和专制要求的精神原则逐渐从具体的礼仪形式中被抽象、概

2018年司法考试复习真题及真题对照答案解析(全集整理)

2018年司法考试复习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 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公司在城市公园旁开发预售期房,乙、丙等近百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 总额近8000万元。但甲公司迟迟未开工,按期交房无望。乙、丙等购房人多次集体 去甲公司交涉无果,险些引发群体性事件。面对疯涨房价,乙、丙等购房人为另行 购房,无奈与甲公司签订《退款协议书》,承诺放弃数额巨大利息、违约金的支付 要求,领回原购房款。经咨询,乙、丙等购房人起诉甲公司。下列哪一说法准确体 现了公平正义的有关要求? A.《退款协议书》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为兼顾情理,法院应当依据购 房人的要求变更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B.《退款协议书》是甲公司胁迫乙、丙等人订立的,为确保合法合理,法院应 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宣告该协议无效,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C.《退款协议书》的订立显失公平,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 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D.《退款协议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确保利益均衡,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 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2.乙因病需要换肾,其兄甲的肾脏刚好配型成功,甲乙父母和甲均同意由甲捐肾。|学/法/网|因甲是精神病人,医院拒绝办理。后甲意外死亡,甲乙父母决定将 甲的肾脏捐献给乙。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决定将其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B.甲生前,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C.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D.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无效 3.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发出书面要约,愿以10万元价格出售甲公司的一块清代翡翠。王某在函件发出后2小时意外死亡,乙公司回函表示愿意以该价格购买。甲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以王某死亡,且未经董事会同意 为由拒绝。关于该要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7-2018年同等学力经济学综合真题及参考答案

2017 年同等学力经济综合真题及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在我国的中间扩散型制度变迁方式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A.中央政府 B.地方政府 C.国有企业 D.民营企业 参考答案: B 2、如图所示,两个消费者的无差异曲线相切于E1、E2、E3,这意味着_ A.对于消费者 1 而言,E1 的效用水平高于E2 B.对于消费者 2 而言,E3 的效用水平高于E2 C.E2 属于帕累托最优状态,E1 和E3 不属于帕累托最优状态 D.E、E、E 都属于帕累托最优状态 参考答案: D 3、资本国际流动的主要形式包括_ ①国家资本输出与私人资本输出 ②长期资本流动与短期资本流动 ③直接资本流动与间接资本流动 ④国际商品流动和人力资本流动 A.①②④ B.①③④

C.①②③ D.②③④ 参考答案: C 4、当最终产品进口的名义税率不变时,表述正确的是_ ①对进口原料征税越低,该名义税率的保护作用越大 ②对进口原料征税越低,该名义税率的保护作用越小 ③对进口原料征税越高,该名义税率的保护作用越大 ④对进口原料征税越高,该名义税率的保护作用越小 A.①和② B.②和③ C.②和④ D.①和④ 参考答案: D 5、根据税收能否转嫁,税收可分为_ A.价内税与价外税 B.中央税、地方税与中央地方共享税 C.直接税和间接税 D.从量税与从价税 参考答案: C 6、可用于解释财政支出规模增长趋势的理论包括_ ①政府活动扩张论 ②梯度渐进增长论 ③经济发展阶段论 ④官僚行为增长论 A①③④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②③④ 参考答案:D 7、实际利率 =____。 A.名义利率+通货膨胀率 B.名义利率通货膨胀率 C.名义利率 X 通货膨胀率

同等学力法学综合复习经验谈

同等学力培训:https://www.360docs.net/doc/5818094916.html,/kcnet1840/ 我第一次参加法学综合的考试,成绩67分!虽然成绩不高,过得很勉强,但回想起考试前的那段日子,确实太辛苦了! 在职参加考试确实不容易!原本做了一个学习计划,至少把书过两遍,还买了机械工业出版社的两本书,准备看完书后再用试题来提高一下。可计划总赶不上变化。到了考试前的大约一个月我才有时间拿起书,所以原来的计划统统都不可能实现了,买的两本书崭新的都没翻过。时间确实很紧张了。为了保证把书能过上一遍,那段时间我几乎每天都要在凌晨1点左右才休息。 现在看,围绕指南认真学习是很重要的。时间再紧也要稳扎稳打。我在学习的时候,一边看一边做笔记,常言道:"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我把看到的重点内容在笔记上逐条记下,几门课下来大约记了近十万字,以至于现在右手腕还没有痛感。事实上,这本笔记对我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到考试前根本就没有时间再去翻书了,这本笔记就起到了提纲挈领的作用。 大约用了20天的时间把书过了一遍了。接下来就只能浏览笔记了,我通过朗读加深记忆。这样通过写和读确实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对于临阵磨枪的人,这个方法应该是比较有效的。 剩下就不到一周时间了。我浏览了近几年的试题。这就要特别感谢学苑中心了。这里给我提供了很大的帮助。试题都是从这里下载的。还有很多学友在这里互相交流资料,确实受益匪浅。 回过头看,除了要找到适合自己的方法,还要在考试前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本来参加这个考试对于我们来说就比较困难的,主要是时间和精力上的困难。我们不比在校的学生,有重组的时间来学习。工作忙,还要处理家庭琐事,所以心很难彻底静下来,加上有那么多东西需要在短时间内记住,说实话,临考前两天,我都觉得自己要崩溃了,因为对考试没把握,我差点放弃了。多亏了我的父母和我的老公鼓励和支持着我。 我的一点体会,希望对继续参加考试的学友们能有所帮助! 付出了,总还是有收获的。明年我要参加英语考试了,为了不到考试前把自己弄得太疲惫,看来现在就得抓紧时间学习了!如果今年的法学考试前能有时间再过一遍书,查漏补缺,考试的时候可能会更从容些。 同等学力网络培训:https://www.360docs.net/doc/5818094916.html,/tongdeng/wangxiao/

2019年法考主观题报名考试时间

(一)报名与交费 参加2018年或者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的报名和交费时间为9月7日0时至9月11日24时,应试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日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 2018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确认报名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的(不含参加2019年客观题考试的),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到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所在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二)考区考点设置 主观题考试的考区考点应当按照参加主观题考试报考人数、交通便利、组织实施能力等因素进行集中设置。

(三)打印准考证 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0月8日至10月12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与方式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13日。 主观题试卷:8:30—12:30,考试时间240分钟。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应试人员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考试方式。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参加纸笔考试人员数量等情况集中设置纸笔考试考区考点考场,参加纸笔考试的,应试人员应当在答题纸上作答。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实行纸笔考试方式。 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配发法律法规。 (五)考试内容与科目 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 (六)合格分数线

2018年同等学力在职研究生报名入口

2018年同等学力在职研究生报名入口 五月同等学力申硕是在职人员一边工作,一边利用节假日和周末进行学习的一种形式,属于国民教育系列。五月同等学力申硕是在职研究生教育的一种报考方式。 五月同等学力是先入学后考试,每年的3月份报名,5月份考试,考试难度较低,考试科目是专业综合和外语两门,每门成绩达到60分即可,通过论文答辩即可获得结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018年同等学力在职研究生报名咨询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5818094916.html,/ 一:五月同等学力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 1、本科、学士学位满3年; 2、专科生和本科无学位的学生可直接报名研修班进行学习,但想要申硕需满足本科学士学位毕业满3年的条件。 二:五月同等学力申硕在职研究生招生专业 哲学、经济学(含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生物学、历史学、地理学、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作物学、临床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和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学。 三:五月同等学力申硕在职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相比,有哪些优势? 1. 在职人员可以边工作边学习,不耽误时间,等你毕业后已经拥有了别人不具备的工作经验,这一点是最重要的。 2. 扩展人脉:当你真正的进入社会后会发现,有些事情不是靠一个人就能够完成的,一个人的思维毕竟是有限的,集思广益,才能够为成功梦想开辟一条通畅的道路,也许朋友的一句话一个思想的表达就可以牵动你那宝贵的灵感。 3.含金量相同:通过五月同等学力申硕所获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统招研的是一样的,都受到国家、社会和企业认可的,享有同样的评职称、加薪、出国、考公务员的机会和待遇。 附:在职研究生热门招生院校推荐表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考试样卷及参考答案

考试样卷及参考答案 试题 一、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5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多选、少选或错选,该小题不得分) 1.法与社会经济基础的相互关系具体表现为()。 A.经济基础是决定法的性状和发展的唯一因素 B.法的发展决定社会经济基础的发展 C.法通过对社会生产力发生作用而促进或阻碍社会经济基础的发展 D.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法的本质 2.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一种合法的社会关系,因此()。 A.没有法律规范就没有法律关系B.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的实现形态 C.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的社会关系D.法律关系是由合法行为产生的社会关系 3.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差异主要体现在()。 A.法的渊源不同B.法的分类方式不同 C.法典编纂技术不同D.诉讼程序和判决程式不同 4.在我国,有权对“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以及“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法律规范进行解释的国家机关是()。 A.全国人大常委会B.最高人民法院C.最高人民检察院D.国务院 5.适用法律时需要进行辩证推理的情况包括()。 A.法律规定的内容模糊 B.法律有缺漏,出现了“法律空隙”或“法律漏洞” C.不同位阶的法律规定之间有抵触,发生冲突 D.某些法律规定明显落后于社会发展情势,发生通常所说的“合法”与“合理”的矛盾 6.西周中期制定吕刑时的周王是()。 A.周穆王B.周宣王C.周恭王D.周厉王 7.“十恶”规定于()。 A.《晋律》B.《隋律》C.《唐律》D.《北齐律》 8.形成以名例、吏、户、礼、兵、刑、工七部分为法典结构的中国古代第一部法典不是()。 A.《永徽律》B.《大明律》C.《大清律》D.《大元通制》 9.明代中央主审机构是()。 A.枢密院B.大理寺C.审刑院D.刑部 10.清末变法后中央的司法主审机关是()。 A.大理寺B.刑部C.大理院D.法部 11.下列机关需要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汇报工作的有()。 A.国务院B.中央军事委员会C.最高人民法院D.最高人民检察院 12.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可以检查公民的通信是出于()的需要。 A.维护国家安全B.打击刑事犯罪C.解决民事纠纷D.解决个人恩怨 13.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进行()。 A.申诉B.控告C.检举D.取得赔偿 14.我国在民族自治地方包括的范围是()。 A.自治区B.自治县C.民族乡D.自治州 15.香港基本法规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的高度自治权的内容包括()。 A.立法权B.行政管理权C.独立的司法权D.终审权 16.刑法中的免除处罚是指()。 A.宣告无罪 B.作有罪宣告,由于情节轻微而免除其刑罚处罚

2018主观题真题

第一题:论述题 (材料略)根据材料,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和学习,谈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 第二题:案例分析题 王某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者,某日和刘某一起到餐厅吃饭时,消费3000元,刷卡付款时,服务员吴某故意将金额输入为30000元,王某果然没有注意到,遂刷卡付款。 离开前,王某发现银行卡少了30000元,于是大怒,欲和刘某一起劫持吴某,在捆绑过程中不慎将吴某摔成重伤,王某怕工作人员报警,就放弃劫持,和刘某迅速逃离。 在王某和刘某走出酒店时,在门口被武某等四名保安拦截。王某遂让刘某打电话喊人,刘某给林某、丁某打电话,并私下王某离开后,刘某指使林某、丁某向保安武某开枪,二人同时开枪,一人朝武某腿部、一人朝腹部开枪,只有一枪击中武某腹部,导叫二人带枪过来,林某二人将枪支藏在衣服里,护送王某上了私家车。 武某等人见状遂让私人离开。王某上车以后气不过,让刘某“好好教训一下他们”,然后就驾车离开。 致其死亡,现在无法查明是谁击中。 问题: 1、对于吴某行为的定性,有几种观点?须说明理由。 2、对于王某劫持吴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为什么? 3、对于武某的死亡,王某、刘某、林某、丁某如何定性?为什么?(其中对王某行为性质的认定有不同见解,分别写出)

王大某日和李四到饭店吃饭,遇上了王大的仇人张三,两人发生口角,李四劝阻不成,王大用饭店的板凳打张三的头部致其昏迷。李四将张三送往医院,但李四到达医院停车场后并未立即将张三送往就医,而是将车停在停车场,第二天凌晨才将张三送往医院时,张三已经死亡。 李四的口供:王大将张三打昏迷后,当晚10:20左右李四和赵二将张三抬上车,10:50李四驾车到医院停车场时,发现张三大量出血,呼吸微弱,害怕承担责任所以不敢把张三送到医院,于是把车停在停车场后,自己回去找王大商量,第二日凌晨5点和王大一起赶回停车场把张三送到医院,医院认定张三已死亡。 王大的口供:在晚上将张三打昏迷,李四送张三到医院,半夜李四找王大商量,告诉他并没有送张三就医,然后二人次日凌晨将张三送医,此处口供与李四吻合。 赵二的证言:当晚10:20左右和李四一起将张三抬上车,此时张三仍有心跳和呼吸,赵二认为如果当时及时就医,张三一定不会死亡。 饭店监控录像:当晚10:20李四和赵二一起将张三抬上车。 医院停车场监控录像:当晚10:50左右李四的车出现在停车场,李四独自下车离开,一直将车留在停车场,直到次日凌晨五点和王大一起又出现在停车场,将张三抬往医院。 法医死亡鉴定:张三头部被重击,痕迹与饭店板凳吻合,无其他伤,张三自身有凝些止血障碍,因大量出血而死亡,但无法鉴定出具体死亡时间。 医院送诊记录:凌晨5点李四王大将张三送往医院,但医院认定张三已完全死亡。 李四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在庭审中,李四翻供,并提出其口供是刑讯逼供的,实际上他当晚将张三送往医院停车场时,张三已经没有呼吸完全死亡,但迫于侦查人员的淫威他才承认当时张三并未死亡。李四提供了刑讯逼供的手段和时间。李四的辩护人提出非法证据排除,公安机关仅提供了部分李四所提时间的刑讯录像,该录像显示并没有刑讯逼供发生。李四的辩护人提出重新鉴定张三具体死亡时间,但新的证据均无法证明张三的具体死亡时间。 问题: 请利用相关证据、法律规定等对李四的判决作出说理。

2018年同等学力西医

2018年同等学力西医 2018年同等学力西医?医学同等学力在职研究生的考试每年是在五月进 行,参加的是五月同等学力申硕考试,报名、考试都是统一进行的。目前,2017年的医学同等学力在职研究生考试已经过去了,但是请不要灰心,我们可以现在申请报18年的同等学力西医专科,下面为大家介绍:2018年同等学力西医考试科目有哪些 据了解,同等学力申硕考试各专业的考试科目都是一样的,同等学力申硕考试科目比较少,所以每年通过率也比较高。2016年医学在职研究生的考试科目与其他专业一样,考试科目是外语和学科综合,这两门考试要求的合格分数线都是60分。 外语能力水平测试: 同力统考的外语考试可以在五个语种中选择一种,这五个语种分别是英语、 法语、德语、日语、俄语,每年的考生中只有很少一部分人会选择法、德、日、 俄这四个语种,多数人会选择考英语,这是与院校设置学科语种有关。根据每年的考试经验来看,同力统考英语考试的难度会在大学英语四级左右,认真复习过的考生应该都能顺利通过考试。 学科综合水平测试:

医学专业的综合水平测试主要是考察考生的基础知识掌握,主要内容就是医学方面的基础知识,这些知识在之前的课程班学习中应该都已经掌握了,再在复习的时候多看看考试大纲、多做一些历年真题一般就能通过考试了。 温馨提示:如果考生很遗憾的没有通过,也不要气馁。同力统考有最少四年的申硕时间,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考试即可。对于此次考试有疑问的可以咨询线上老师,想要报名明年医学专业的人可以查看想报考院校的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附:在职研究生热门招生院校推荐表 院校名称热招专业方向推荐院校简介 中国人民大学 公共管理企业管理中国人民大学是 一所以人文社会 科学为主的综合 性研究型全国重 点大学,直属于 教育部,由教育 部与北京市共 建。目前学校是 国家“985工程” 和“211工程” 社会学人力资源管理 EMBA 艺术学 技术经济及管理会计学 计算机哲学 市场营销法学 国民经济学网络经济学 历史学项目管理 传播学新闻学

2017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7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及详解 一、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50分。下列四个备选项中有一个以上选项是正确的,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作为国家治理方式,法治与人治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A.是否具备完备的法律体系 B.是否有专门的法律实施组织和程序 C.权力是否必须服从法律 D.法律是否体现民主、自由、平等和人权等价值目标 【答案】CD 【考点】法治和人治的主要区别 【解析】法治和人治主要区别在于:①领导人或统治者的地位不同。在法治中,法律至高无上,领导人或统治者都必须服从法律。即使领导人或者统治者认为法律有所不妥,在法律未改变之前,也必须遵守法律,而不能随意改变法律的规定。而在人治中,领导人或者统治者就是至高无上的,他们拥有否定法律的特权。②法律的地位和作用不同。这主要体现在法律与权力发生冲突时,在法治社会,法律优先于权力;而在人治社会,权力则优先于法律。法律只是统治工具。③是否具有民主、自由、平等和人权等价值观念的不同。法治总以民主

作为自己的基础和目标,并以民主作为自己的价值目标,同时把自由、平等、人权等作为自己的价值观念加以贯彻。而人治总是与专制相联系,不但不具有自由、平等和人权的价值目标,甚至是反自由、反平等、反人权的。 2.法律行为的内在方面包括()。 A.行为动机 B.行为目的 C.行为方式 D.行为认知 【答案】ABD 【考点】法律行为的内在方面 【解析】从宏观来看,法律行为在结构上可以分解为法律行为主体、法律行为的内在方面和法律行为的外在方面。法律行为的内在方面,是指法律行为的意志方面的内容或因素,根据其对行为发生的影响不同,这些因素可以分解为三个基本方面:①行为认知与控制能力。行为认知是指行为主体对行为本身和行为意义的了解;控制能力是法律确认法律行为及种类的一个因素。②行为动机。人们的行为都是由动机推动的,动机是深层的主观因素。③行为目的。行为目的是指行为主体作出某种行为时在主观上所追求的目标或后果。而法律行为的外在方面,根据行为的一般过程和法律调整特点,可分为行为方式和行为结果两个部分。

2016年同等学力法学综合真题及答案

2016年同等学力法学综合真题及答案 一、不定项选择题:(暂无答案) 1.法人包括() 2.监护人职责包括() 3.民事权利能力开始的时间() 4.身份权包括() 5.区别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 6.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7.我国刑法规定,对未遂犯的处罚原则() 8.行为人实际负刑事责任的开始时间() 9.刑法的机能体现在() 10.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的组成人员有() 11.《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参议院的职责有() 12.清末预备立宪中仿照西方国家设立的中央立法审判机关有() 13.元代中央主审判的机关有() 14.秦代的法定死刑有() 15.西周的“婚姻六礼”有() 16.法律解释的意义通常在于() 17.行政执法活动的特点主要表现为() 18.从法律分类上看《中华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属于() 19.我国为防止和消除立法中的法律冲突而采取的方法包括() 20.按照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确立的依法治国方略,我国(主体,参体,依据,目的) 二、名词解释: 1.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 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2.分裂国家罪 分裂国家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本罪具有以下特征:1)客体是国家的统一。2)客观方面是为组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行为人实施组织、

策划、实施行为之一的,构成分裂国家罪的既遂。3)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是故意。 3.特别行政区 特别行政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的享有特殊 法律地位、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区域。 4.禹刑 “禹刑”是夏代法律的总称、泛称,“禹刑”不是一部成文法典而是夏代的法律和刑罚。 5.禁止性规则 依据调节性规则为主体提供行为模式的不同方式,可把法律规则分为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和禁止性规则。禁止性规则规定主体不得做出一定行为。 三、简答题: 1.简述法律对于实现主体自由所具有的意义. 第一、法律确认和保障主体自由的实现所需要的各种现实条件。 第二、法律为自由的实现排除主体间的相互强制与侵害。 第三,法律还为了自由这种目的价值的真正实现而排除主体自身对自由的滥用。 2.简述《唐律》五刑的结构和主要内容. (1)死刑。唐律只规定绞刑、斩两种死刑,较前代轻缓了许多。(2)流行。唐律规定流刑有三等,即流二千里、二千五百里、三千里。另规定加役流刑,除流三千里外,还要居作三年,用以替代某些死刑。 (3)徒刑。唐律把徒刑分为五等,即徒刑一年、一年半、二年、二年半、三年。 (4)仗刑。唐律杖刑分为仗六十、七十、八十、九十、一百共五等。(5)笞刑。唐律笞刑分为笞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共五等。

2018年法律资格考试主观题(回忆版)

第一题:论述题(考察科目:法理学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材料略)根据材料,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和学习,谈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 第二题:案例分析题(考察科目:刑法) 王某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者,某日和刘某一起到餐厅吃饭时,消费 3000 元,刷卡付款时,服务员吴某故意将金额输入为 30000 元,王某果然没有注意到,遂刷卡付款。离开前,王某发现银行卡少了 30000 元,于是大怒,欲和刘某一起劫持吴某,在捆绑过程中不慎将吴某摔成重伤,王某怕工作人员报警,就放弃劫持,和刘某迅速逃离。 在王某和刘某走出酒店时,在门口被武某等四名保安拦截。王某遂让刘某打电话喊人,刘某给林某、丁某打电话,并私下王某离开后,刘某指使林某、丁某向保安武某开枪,二人同时开枪,一人朝武某腿部、一人朝腹部开枪,只有一枪击中武某腹部,导叫二人带枪过来,林某二人将枪支藏在衣服里,护送王某上了私家车。 武某等人见状遂让私人离开。王某上车以后气不过,让刘某“好好教训一下他们”,然后就驾车离开。 致其死亡,现在无法查明是谁击中。 问题: 1、对于吴某行为的定性,有几种观点?须说明理由。 2、对于王某劫持吴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为什么? 3、对于武某的死亡,王某、刘某、林某、丁某如何定性?为什么?(其中对王某行为性质的认定有不同见解,分别写出) 第三题:案例分析题(考察科目:刑事诉讼法) 王大某日和李四到饭店吃饭,遇上了王大的仇人张三,两人发生口角,李四劝阻不成,王大用饭店的板凳打张三的头部致其昏迷。李四将张三送往医院,但李四到达医院停车场后并未立即将张三送往就医,而是将车停在停车场,第二天凌晨才将张三送往医院时,张三已经死亡。李四的口供:王大将张三打昏迷后,当晚 10:20 左右李四和赵二将张三抬上车,10:50 李四驾车到医院停车场时,发现张三大量出血,呼吸微弱,害怕承担责任所以不敢把张三送到医院,于是把车停在停车场后,自己回去找王大商量,第二日凌晨 5 点和王大一起赶回停车场把张三送到医院,医院认定张三已死亡。

2012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2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及详解 一、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50分。下列四个选项中有一个以上选项是正确的,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在合伙对外关系上,全体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规则属于()。 A.调整性规则 B.强行性规则 C.相对确定性规则 D.委任性规则 【答案】B 【考点】规则分类 【解析】法律规则的分类包括以下几种:①按照指令性法律规则在法律调整中的不同作用,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调整性规则和保护性规则;②根据法律规则是否允许个别调整以及允许个别调整的程度,可以将法律规则分为绝对确定性规则与相对确定性规则;③根据法律调整是否允许当事人进行自主调整,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④按照法律规则中是否直接规定了某一行为规则的内容,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其中强行性规则为社会关系参加者规定了明确的行为模式,行为主体必须遵守规则的规定,不允许他们自行协议解决问题,违反法定行为方案的协议是无效的。一

般说来,禁止性规则与义务性规则都是强行性规则。本题根据法律条文可以看出,合伙人连带责任是强制的,而不是任意的,故该条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则。 2.法律对于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具体表现为()。 A.创建新的经济关系 B.确认合理的经济关系 C.保障经济正常运行 D.规范经济行为 【答案】BCD 【考点】法的作用 【解析】法与经济的关系是法理学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马克思和恩格斯从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出发,科学地揭示了经济和法律的关系,即经济在社会的系统结构中处于基础的位置,而法律作为上层建筑,根植于生产过程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被经济基础所决定,并为经济基础服务。在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中,法对经济的作用表现在:①维护社会主义经济制度;②对市场经济的法律规制;③调整生产关系,发展生产力。A项,法律属于上层建筑,经济属于基础,经济关系由生产力决定,而不应由法律创制;B项,通过法律来确认基本经济制度、完善财产保护制度以及保障市场经济建设等合理的经济制度及关系,能促进经济的发展;CD两项,法律是规范人的行为(包括规范经济行为)以及保障社会秩序的(包括正常的经济秩序)。 3.按照法律的适用范围不同,可以把法律分为()。 A.上位法与下位法

2018年同等学力加试

2018年同等学力加试 2018年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申硕加试是怎么回事这是很多在职考生有的 迷惑,特别是那些因为学历等原因受到考试限制的人。那么,就同等学力考生而言,他们的加试情况是什么呢在职研究生招生老师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1、加试的考试科目: 通常情况下,所谓的加试指的是考前能力考试。它是完全不同于申硕考试的,是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和命题的能力测试。一般情况下,它是需要在学员们修完全部课程之后,申硕考试之前开展的。 2、加试的考试时间: 根据有关老师的介绍,同等学力的考生的加试时间是每年都有,一般情况下是集中在每年的9月份和11月份。9月份顺利通过考试的人,可以直接去参加 其他科目的考试。而没有通过课程的人,则将拥有第二次的考试机会。 3、加试的报考费用: 在职人员如果要加试,那么其考试科目为7科,每科的考试费用为300元,一共需要支付的考试费用成本为2000元左右。需要和大家提前说明的是,这些 考试费用不包含在相应的培训学习费用内,都是需要考生们自行承担的。在加试之前,大家需要提前明确这点,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不过大家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有的学位授予单位非常看重加试考试,会通过其考试结果严格控制学位的授予情况。譬如,对于同一门加试科目如果两次考试都没有通过,那么学校将不会授予相应的学位。因此,大家要注重加试,相关在 职研究生考试科目的介绍,可点击相关链接或直接与在线老师联系。 附:在职研究生热门招生院校推荐表 职研究生热门招生院校推荐 院校名称热招专业方向推荐院校简介 中国人民大学 公共管理企业管理中国人民大学是 一所以人文社会 科学为主的综合 性研究型全国重 点大学,直属于 教育部,由教育 部与北京市共 建。目前学校是 国家“985工程” 和“211工程” 重点建设的大学 之一。 社会学人力资源管理 EMBA 艺术学 技术经济及管理会计学 计算机哲学 市场营销法学 国民经济学网络经济学 历史学项目管理 传播学新闻学 在职研究生热门招生院校推荐

法学相关 2015年同等学力《法学》真题及答案(网友版)

2015年同等学力《法学》真题及答案(网友版) 二、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法治 法治是指以民主为前提和目标,以严格依法办事为核心,以制约权力为关键的社会管理机制、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状态。 2.西周“三不去” “三不去”是古代解除婚姻的限制。“三不去”是对男子休妻的限制,具体包括:有所取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3.地方各级人大特别问题调查委员会 地方各级人大特别问题调查委员会是地方各级人大为调查处理待定的重大问题而组织的临时性工作委员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主席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书面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主席团提请全体会议决定。调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提请全体会议通过。调查委员会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调查报告。人民代表大会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授权它的常务委员会听取调查委员会的调查报告,常务委员会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报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备案。 4.贪污罪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5.取得时效 取得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经过一定的时间而导致权利取得的法律效果,如所有权时效取得。 三、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1.法律确认与保障平等的基本方式。 (1)法律把平等宣布为一项基本的法律原则。我国宪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是我国宪法中的一般平等权条款。除了我国宪法第33条第2款,宪法第4条第1款、第36条第2款和第48条第1款还分别强调了民族平等、信仰平等和男女平等,这三条规定是我国宪法的特别平等权条款。此外,我国宪法第34条还规定了公民的一项重要政治权利——选举权,其中含有相应的平等权内容。在宪法和宪法精神的指导下,民法、刑法、行政法抑或其他法律,都是以平等作为一项重要的价值位阶和指导原则。现代社会法律的运用无不在平等原则的指导下进行,而我们之所以要正确运用法律也是为了在最大程度上实现人们的平等。

2002-2016司法考试民法历年主观题真题与答案

2002-2016年司法考试民法历年主观题真题及答案 2016 四、(本题22分) 自然人甲与乙订立借款合同,其中约定甲将自己的一辆汽车作为担保物让与给乙。借款合同订立后,甲向乙交付了汽车并办理了车辆的登记过户手续。乙向甲提供了约定的50万元借款。 一个月后,乙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将该汽车卖给对前述事实不知情的丙公司并实际交付给了丙公司,但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丙公司仅支付了一半购车款。某天,丙公司将该汽车停放在停车场时,该车被丁盗走。丁很快就将汽车出租给不知该车来历的自然人戊,戊在使用过程中因汽车故障送到己公司修理。己公司以戊上次来修另一辆汽车时未付修理费为由扣留该汽车。汽车扣留期间,己公司的修理人员庚偷开上路,违章驾驶撞伤行人辛,辛为此花去医药费2000元。现丙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法院已受理其破产申请。 问题: 1.甲与乙关于将汽车让与给债权人乙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约定效力如何?为什么?乙对汽车享有什么权利? 2.甲主张乙将汽车出卖给丙公司的合同无效,该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3.丙公司请求乙将汽车登记在自己名下是否具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4.丁与戊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丁获得的租金属于什么性质? 5.己公司是否有权扣留汽车并享有留置权?为什么? 6.如不考虑交强险责任,辛的2000元损失有权向谁请求损害赔偿?为什么? 7.丙公司与乙之间的财产诉讼管辖应如何确定?法院受理丙公司破产申请后,乙能否就其债权对丙公司另行起诉并按照民事诉讼程序申请执行? 参考答案: 1.有效。因为我国物权法虽然没有规定这种让与担保方式,但并无禁止性规定。通过合同约定,再转移所有权的方式达到担保目的,是不违反法律的,也符合合同自由、鼓励交易的立法目的。 对于乙对汽车享有什么权利,答案一:乙享有的不是所有权,而是以所有权人的名义享有担保权。 答案二:由于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乙享有所有权。 2.不能成立。答案一:乙对汽车享有所有权,其有权处分该汽车。没有导致合同无效的其他因素。 答案二:虽然乙将汽车出卖给丙公司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对甲也是违约行为,但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效力,法律并不要求出卖人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对标的物享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3.有法律依据。因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汽车属于特殊动产,交付即转移所有权,登记只是产生对外的效力,不登记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本案中因为汽车已经交付,丙公司已取得汽车所有权。 4.有效,因为尽管丁不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但是并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其所得的租金属于不当得利。 5.己公司无权扣留汽车并享有留置权。《物权法》第231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与债权应该属于同一法律关系。而在本案中,债权与汽车无牵连关系。 6.辛有权向戊、己公司、庚请求赔偿,因为戊系承租人,系汽车的使用权人;庚是己公司的雇员,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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