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培计划”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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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培省级培训实施方案

国培省级培训实施方案

国培省级培训实施方案一、培训目标。

本次省级培训旨在提升各级各类教育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服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助力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对象为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校长、教师以及教育行政管理人员。

三、培训内容。

1.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

培训内容涵盖教育教学理论前沿、教学方法与手段、课程设计与评价等方面,旨在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2.教育管理与领导力。

培训内容包括学校管理制度、教育领导力培养、学校文化建设等方面,旨在提升校长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的管理和领导能力。

3.教育信息化与现代教育技术。

培训内容涉及教育信息化理论、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等方面,旨在提升教师的信息化教学能力。

四、培训方式。

1.集中培训。

采用集中培训方式,由专业教育培训机构承办,结合线上线下教学,采用讲座、研讨、案例分析等形式进行培训。

2.分层次培训。

根据不同教育人员的职称、岗位、专业特长等情况,分层次进行培训,确保培训内容针对性和实用性。

3.实践教学相结合。

培训内容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教学实践、课堂观摩、校本培训等方式,促进培训效果的最大化。

五、培训期限。

本次培训计划为期三个月,分阶段进行,保证培训内容的系统性和连续性。

六、培训考核。

培训结束后,将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涵盖培训内容的掌握情况、教学设计和实施能力等方面。

七、培训保障。

为保证培训的顺利进行,将提供相应的培训经费、场地、师资等保障措施,确保培训效果的实现。

八、培训评估。

培训结束后,将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了解培训效果和参训人员的满意度,为今后的培训工作提供参考和改进意见。

以上即为本次国培省级培训实施方案的内容,希望各位参训人员能够积极参与,全力配合,共同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国培计划i示范性项目管理办法【最新】

国培计划i示范性项目管理办法【最新】

附件1:“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以下简称: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管理,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教师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目标任务是:通过对全国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和教师培训者的集中培训,培养一批“种子”教师,引领和推动“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以及各地教师培训工作的开展。

第三条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经费支持,教育部、财政部组织实施。

第二章培训对象第四条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培训对象为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教师及骨干教师培训者等。

第五条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参训教师原则上应具备高级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第三章培训内容第六条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培训内容,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2〕1号)要求和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教师专业发展的需求确定。

第七条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厅函〔2012〕5号)要求,科学设计培训课程内容,以问题为中心,以案例为载体,实施主题式培训,为学员提供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培训,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第四章培训机构第八条教育部评审认定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培训院校(机构)资质,并根据培训绩效和项目需要对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进行动态调整。

第九条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通过招投标方式,由教育部择优遴选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承担培训任务。

第五章学员选派第十条省级教育部门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培训名额和培训对象条件要求,推荐参训学员,优先选派承担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及本地教师培训任务的骨干教师。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与实施方案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与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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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策 资 讯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 中小学教师国家级 培训计划” 的通知与实施方案
二 、国 培 计 划 ” 任 务 和 重 点 “ 的
( ) 心筹划 , 一 精 精心组织 。 各地要精心筹划和组织培训 项 目实施工作 , 确保培训取得 良好效果。 按照项 目要求认真 遴选符合条件 的学员参加培训 。 重视 培训项 目的前期调研 , 针对培训对象 的需求研制培训方案 。 要调 动各方积极性 ,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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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资源遴选机制 , 建立 政府 购买培训服务 的机制 , 保证承 担培训任务的院校 、 具备 条件 的培训机构平等参与招投标 。 遴选具备条件 的高水平 院校 、具有资质的公办和民办教师 培训机构承担 “ 国培计划 ” 任务 , 形成 “ 国培计划” 重点基地 。
2“ 培 计 划 ” — 中西 部 农 村 骨 干 教 师 培 训 项 .国 — 目实 施 方 案
中华人民共和 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 国财政部
二 。 一 。年 六 月 十 一 日
鼓励有条件的地 区探索试行培训券( ) 卡 等有利于教师灵活
学实践相结合。 积极探索运用有效 的培训方式方法 , 满足教
师多样化的培训需求 , 断提高培训 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不

国培计划i示范性项目管理办法

国培计划i示范性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 :“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以下简称: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管理,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教师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 〕 号)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目标任务是:通过对全国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和教师培训者的集中培训,培养一批“种子”教师,引领和推动“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以及各地教师培训工作的开展。

第三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经费支持,教育部、财政部组织实施。

第二章 培训对象第四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培训对象为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教师及骨干教师培训者等。

第五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参训教师原则上应具备高级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 岁。

第三章 培训内容第六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培训内容,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 试行 〉、〈小学教师专业标准 试行 〉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 试行 〉的通知》 教师〔 〕 号 要求和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教师专业发展的需求确定。

第七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试行)〉的通知》 教师厅函〔 〕 号 要求,科学设计培训课程内容,以问题为中心,以案例为载体,实施主题式培训,为学员提供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培训,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第四章 培训机构第八条 教育部评审认定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培训院校(机构)资质,并根据培训绩效和项目需要对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进行动态调整。

第九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通过招投标方式,由教育部择优遴选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承担培训任务。

第五章 学员选派第十条 省级教育部门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培训名额和培训对象条件要求,推荐参训学员,优先选派承担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及本地教师培训任务的骨干教师。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21.04.30•【文号】教师函〔2021〕4号•【施行日期】2021.04.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政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推进教师培训提质增效和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就“十四五”期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以下简称“国培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思路深刻把握教育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新要求,坚持示范引领与整体提升结合,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培养高端引领人才,为乡村振兴和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农村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师资支撑。

(一)支持重点。

实施示范项目,重点加强方向方法引领、优质资源建设,培育教育家型教师和校园长、专家型培训者和团队。

实施中西部骨干项目,重点支持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骨干教师、校园长和培训者深度培训;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教师校长能力整体提升。

辐射带动省、市、县、校级教师培训,实现教师培训全覆盖。

(二)目标任务。

推进以教师自主学习、系统提升、持续发展为导向的“国培计划”改革,实行分层分类精准培训,建立教师自主发展机制,探索教师自主选学等模式,推进人工智能与教师培训融合发展。

完善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加强市县教师发展机构专业化建设,健全项目区县、高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协同发展机制,加强教师培训者队伍专业化建设,健全教师发展评价、培训综合评价机制,全面推进教师培训提质增效。

国培计划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中小学骨干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国培计划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中小学骨干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2023年“国培计划”—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初中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小学思想品德、音乐7学科骨干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实行方案一、培训目旳培养一批农村牧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在一线教学和教师培训工作中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1.通过师德修养与专业理念课程学习,引领学员高站位认识教育,深层次理解教师,教书育人旳意识与为人师表旳风范得到强化。

2.通过学科知识与经典案例学习,协助学员在整体理解学科知识旳同步,重点把握新课程教学重点、难点及其教学方略,掌握信息技术融入学科教学旳措施与技巧,能以新课程有效教学为平台构建生命课堂。

3.通过对混合型研修模式旳实践体验,掌握现代教师培训旳有效措施,能充足运用网络研修小区进行自主学习,有效运用学习共同体融智创新,实现专业发展旳长期化。

二、培训对象及名额分派1.培训规模:合计10000名。

2.培训对象:农村牧区中小学骨干教师。

3.学科及盟市名额分派:三、培训主题、内容与考核规定1.培训主题新课标深入教与学助力师生共成长。

2.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共安排80课时,根据培训目旳和需求设计,预设与生成互补。

预设课程采用维度加专题旳构造形式,生成资源依托研修活动生成。

(1)预设课程培训课程与活动按四个维度设计:专业理念与师德——分师德、理念、研修活动三部分内容,师德修养通过师德汇报进行情景教学,聚焦师魂;专业理念突出专业原则与综合改革,重在发展定向与专业定位;研修活动安排本维度重点问题研讨和疑难问题解析。

专业知识——突出学科新课程内容把握,通过知识简介、问题梳理、教学研究及案例评析等,引领学员整体理解内容体系旳同步详细把握重点难点,保证新课程教学任务完毕与目旳实现。

专业能力——突出新课程教学能力提高,通过教学设计、学科教学、课堂练习、教学评价、心理分析、数字化资源搜集、信息技术应用等教学技能训练,为学员提供全方位教学方略与措施支持,保证新课程教学旳有效性。

校本研修与岗位实践——肩负知行转化与学用对接任务,其中校本研修聚焦课堂观测,岗位实践围绕协作磨课,推进学员学研成果向实用转化。

国培实施方案

国培实施方案

惠农区尾闸中学教师“国培”培训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精神,现就我校组织实施“国培计划”中学数学教师远程培训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培训目标1.通过培训促进教师教学能力的提升和教学水平的提高。

培训以学科为基础,以问题为中心,以案例为载体,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教师的课堂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提高教师依据课程标准灵活驾驭和使用教材、进行教学设计的能力,培养教师网络研修的能力和习惯。

2.提高教师终身学习的意识,加强职业学习和岗位培训的能力和水平,了解掌握最新的远程培训模式,为长期研修做好准备。

通过网络平台,让教师探索信息化背景下区域教育资源整合,教师网络研修的模式与路径,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师资队伍的均衡发展。

3.提高教师的教育理论素养,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发展素质教育打好基础。

探索满足教师多样化培训需求,适合教师持续发展、研修一体的新机制,打造信息化背景下教师学习共同体。

二、培训对象本次培训对象为初中数学、语文、英语教师;小学数学、语文、英语教师三、培训时间及培训平台1.培训时间:第一批2010年10月—2011年3月。

第二批2011年9月—2011年11月。

2.培训平台中国教师继续教育网、中国教师研修网四、培训内容远程培训学思阶段课程分为备课基本功(通识必修课,8学时)、新课程背景下的教学实施(学科必修课,24学时)、教材研习与课例分析(学科必修课,18学时)三大模块。

学员每模块完成提交一篇作业,从中自荐一篇给指导教师考核。

知行阶段设校本研修在岗实践活动课(16学时),包含校本研修指导课和由教学指导团队与学员共同建构的生成性课程。

学员从本人实际出发,与本校教研组合作,通过一种研修方式,完成一节课例研修报告,提交指导教师考核。

培训以远程自主学习为主,主要包括学员分散自主学习,学员集中在线、离线学习讨论,专家在线集中答疑三者相结合完成远程培训任务。

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3.04•【文号】教师厅〔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3.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政局,有关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切实提高精准培训的组织能力,努力形成“学习强师”的可持续发展局面,不断增强教师立德树人的本领,建设适应教育现代化要求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以下简称“国培计划”)组织实施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中央部署,按需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线上培训助力打赢疫情阻击战。

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各校一律不得组织教师线下集中面授培训。

各地要根据当地“停课不停学”工作部署,合理调整培训项目设置和经费预算安排,灵活安排、有效开展教师线上培训,支持教师立足教育教学岗位助力打赢疫情阻击战。

因地制宜开展在线教学培训。

实施教师在线教学能力提升行动,已经或计划开展在线教学的省(区、市),要通过线上培训帮助教师掌握所选用平台的使用方法,加强教师在线教学方法和信息技术应用研修。

设置心理疏导调适、疫情防控知识、健康卫生教育、信息安全、学生视力保护等培训专题。

将家校合作纳入教师培训内容,推进生命教育、感恩教育、责任教育融入家庭教育。

加强疫情严重地区教师培训帮扶。

各级教师培训资源向疫情严重省份予以倾斜,组织“国培计划”远程培训机构开放教师培训网络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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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国培计划”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一、培训者团队高级研修项目
1.国培管理者团队研修。

面向拟承担“国培计划”任务的省级管理者团队和培训专家库成员,包括国培项目管理者、省级项目办骨干人员、项目承担单位专兼职培训者等,采取集中培训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分类进行5天(30学时)或10天(60学时)的专项培训,提升国培管理者团队的培训设计、实施和评价能力,为各地有效开展教师培训打造高水平团队。

2.师德培训者团队研修。

面向省级中小学师德教育专家库成员,严格落实《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创新师德教育模式,提高师德教育实效为主题,采取集中培训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5天(30学时)的专项培训,提升师德培训者的培训设计、实施和评价能力,辐射引领各地有效开展师德教育,为培养“四有”好老师选育专家、打造“种子”。

3.信息技术培训者团队研修。

面向省级信息技术培训者团队,以互联网+、大数据、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教育信息化中的融合应用为主要内容,采取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5天(30学时)的专项培训,提升教师信息化指导能力和信息化领导力,提高信息技术与教
育教学融合能力,示范带动各地因地制宜开展教师信息素养培训。

二、骨干教师校长培训项目
1.学科骨干教师培训。

面向中小学语文、数学、历史、道德与法治、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等学科骨干教师,分学科分年度进行为期1年的在职连续培养(每年多次集中,累计不少于30天),帮助教师提升教育教学创新能力和课程改革能力,示范引领各地加强学科骨干教师队伍建设。

2.紧缺领域骨干教师培训。

针对幼儿园骨干教师、特殊教育学校骨干教师、中小学体育美育、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法治教育、国家安全教育等紧缺领域骨干教师(含一线优秀教研员),采取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5天(30学时)或10天(60学时)的专项培训,补齐紧缺薄弱学科教师能力“短板”,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示范引领各地加强紧缺领域教师队伍建设。

3.骨干校园长培训。

面向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校园长,采取集中面授、影子培训、返岗实践等相结合的方式,帮助校园长凝练办学思想、创新教育实践,培养一批优秀校园长。

以中西部地区国家级贫困县、集中连片特殊贫困地区为重点,面向乡镇以下农村校园长和新建特殊教育学校校长,采取问题诊断、案例分析等培训方式,帮助其解决办学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具有共性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各地培养一批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农村教育和特殊教育改革发展的带头人。

三、骨干教研员新教材新课标培训项目
1.统编“三科”新教材培训。

面向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的省、地(市)级教研员,以“三科”教材建设与落实立德树人任务、教材编写思路、教学指导及实施建议、教材重难点解析、实施经验分享等为主要内容,采取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5天(30学时)的专项培训,准确把握新教材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提升新教材理解力与应用指导力。

2.普通高中新课标培训。

面向普通高中学科省、地(市)级教研员,以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修订、区域与学校层面实施策略、基于学科核心素养的教学实施、教学重点难点解析和案例分享等为主要内容,采取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5天(30学时)的专项培训,提升高中教师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能力。

四、教师培训综合改革项目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省市县教师发展机构、高校开展先行先试,自主创新设计培训试点项目,在以下方面进行改革创新: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面向义务教育语文、数学、化学等三个学科开展区域教师标准化培训;运用人工智能、同步课堂等新技术开展培训,创新信息技术与教师培训融合应用模式,提升教师培训信息化水平;探索本省教师自主选学培训制度,满足教师个性化发展需要,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教师培训制度建设经验案例。

教育部将组织专家对拟设项目进行审核,通过后纳入“国培计划”示
范项目予以支持。

五、名师名校长领航研修项目
面向中小学特级教师、正高级职称教师和优秀中小学校长,通过3年一周期的跨年度、分阶段、递进式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网络研修、访名校培训、交流访学、返岗实践、成果展示等方式,帮助教师拓展专业知识、塑造教学风格,帮助校长提升领导力、优化管理能力,凝练教育思想、生成标志性成果,着力培养造就一批具有鲜明教育思想和教学模式、能够引领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教育家型卓越教师和校长。

同时,引导支持参训教师校长以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开展教育扶贫,加强对口支援、协作帮扶等社会服务,辐射带动当地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和质量提升。

该项目2018年启动,2019年延续实施,不新增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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