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环境资源法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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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法概述

环境资源法概述
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 的协调发展。
可持续发展理念在环境资源法中体现
可持续发展理念
在满足当代人需求的同时,不损害未来世代满足其需求的能力。
在环境资源法中的体现
要求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要求保 护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要求代际公平,保障未来世代的环境 权益。
排污许可制度
总结词
排污许可是环境资源法中的一项基本制度,旨在通过许可管理,规范企业的排污行为,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详细描述
排污许可制度要求企业必须向环保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获得排污许可后方可进行排污。该制度通常包括申请、 审核、颁发、变更、延续和吊销等环节。对于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违反排污许可规定的企业,环保部门将依法进 行处罚。
该法规定了森林的保护、开发、利用和管 理等方面的内容,是森林资源管理的重要 法律依据。
政策措施及其作用
环境资源政策是环境资源法实施的重要手段,包括环境保护政策、资源利用政策、 生态保护政策等。
政策措施具有引导性、激励性和约束性,能够引导企业和公众合理利用资源、保护 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政策措施还包括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激励措施,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排污收 费、环保信用等管理制度,有助于提高环境资源保护和管理水平。
循环经济理念在实践中的应用案例分析
案例一
某城市实施循环经济,通过垃圾分类 、回收、再利用等措施,实现了垃圾 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改善了城市环 境。
案例二
某企业采用循环经济模式,通过生产 过程中的物料循环利用和能源梯级利 用,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经济效 益。
未来发展趋势预测与挑战应对策略
发展趋势预测
02

知识点二环境资源法环境资源法的概念环境资源法的概念

知识点二环境资源法环境资源法的概念环境资源法的概念

知识点二:环境资源法一、环境资源法的概念(一)环境资源法的概念环境资源法的概念指关于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改善及管理的各种法律规范和法律表现形式的总和。

(二)环境资源法的含义:1、环境法的一种。

具有行为规范性、国家强制性等法律基本特征,它既不同于道德规范,也不同于企业单位的内部规章和其他非法文件,这是对环境法一般属性的规定。

2、环境法是某类法律规范,法律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表现形式的总称或综合体。

(表现形式的概括:实体内容、程序性规定、法律规定的理念、原则和政策、习惯和判例等)3、环境法调整的原因是因环境问题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对象的概括: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环境的关系)4、环境法主要调整因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改善及其管理所发生的环境社会关系。

(三)环境资源法的发展状况从历史发展的宏观角度,可以将环境资源法的发展分为三个时期:古代近代现代环境法环境法环境法1、古代环境资源法时期内容极为零散,相互之间没有有机的联系2、近代环境法时期(1)主要针对特别突出的环境问题,其污染防治立法主要针对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的防治;(2)立法中较多的采取限制性的规定或采用治理技术,较少涉及对环境的管理;(3)调整方式主要采用民事救济方式,注重污染的损害赔偿和对侵害自然资源财产权利的赔偿。

3、现代环境资源法时期可持续发展时期”的环境资源法特点:(1)可持续发展成为环境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2)环境法涉及更加广泛的环境、资源问题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跨领域的问题,环境资源立法的综合化、一体化进一步加强。

(3)环境道德和生态伦理成为环境法学认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环境法治的重要条件。

二、环境资源法的性质环境法是阶级性与公益性的统一的。

这是由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由人与自然或社会与自然的相互关系决定的,是自然生态规律、社会经济规律和人与自然相互关系的规律同时作用的结果。

阶级性体现在:环境法是由执政阶级或领导阶层制定和认可,反映执政阶级或领导阶层的利益和要求。

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客体
客体是指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也 称‚权利客体‛或‚权义客体‛。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只有物和 行为。 ⑴物:是指可作为权利、义务对象的物品或其 他物质(表现为自然物的各种环境要素)。
⑵行为:是指参加法律关系的主体的行为,包 括作为和不作为。
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性质
强制性、规范性、阶级性…? 环境法的公益性:指环境法的防治对象即污染、 破坏和浪费环境资源的行为主要是一种公害, 环境法维护的环境资源保护事业基本上是一种 公益事业,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环境资源对 全社会都要好处;但并不是说环境法不反映执 政阶级或领导阶级的意志、利益和要求。
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第二节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概念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要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特征
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概念
法律关系:指通过法律(包括法律的制定和 实施)所形成和建立的各种关系。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是指环境与资源保 护法主体之间,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与 资源的活动中形成的由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 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 会关系。
日本环境法的立法目的
日本环境法的目的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表述。
《公害对策基本法》1条第1款:‚本法是为了明确 企业、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对防治公害的职责,确 定基本的防治措施,以全面推行防治公害的对策, 达到保护国民健康和维护其生活环境的目的。‛第2 款:‚关于前款所规定的保护国民健康和维护生活 环境,是与经济健全发展相协调的。‛ 之后转变为以可持续发展为宗旨,以‚保护国民健 康和维护生活环境‛作为该法的唯一目的。

环资内容

环资内容

环资第一章绪论1. 什么是环境?环境资源保护法与环境科学所称的环境有何关系?2. 当今世界存在的两类环境问题是什么?3. 什么是环境保护?为什么说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4. 环境保护有哪些基本手段?为什么说环境资源保护法是环境保护中较有效的手段?5. 什么是环境资源保护法学?其研究范围包括哪些?环境资源保护法的研究状况如何?第二章环境和资源保护法的概述1.什么是环境资源保护法?它与经济法、劳动法、民法、刑法和行政法有何区别?2.环境资源保护法的目的是什么?其“一元论”与“二元论”的利弊是什么?3.什么是环境资源保护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域外效力”有何意义?对人的适用范围应遵循哪种原则为好?4.为什么说环境资源保护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有何意义?5.我国环境资源保护法体系的现状如何?试论述我国环境资源保护法体系的完善。

6. 环境资源保护法体系与环境资源保护法学体系的关系如何?弄清其关系有何意义?第三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1.什么是环境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特点?你认为我国环境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并简述其理由。

2.什么是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为什么要实现这项原则?它与可持续发展有何关系?3.什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有何意义?4.什么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的原则?有何意义?第四章环境资源法基本法律制度1.什么是环境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制度?它与环境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有何关系?2.什么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何意义?简述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程序?3.什么是“三同时”制度?它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何关系?4.什么是排污收费制度?我国排污收费制度有哪些特点?谈谈排污收费制度的改革。

5.什么是许可证制度和限期治理制度?有何作用?第五章环境民事法律责任1.简述环境民事责任的概念、特征。

2.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它与一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何区别?3.环境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4.什么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在公害民事赔偿责任中实行该项原则的原因和意义是什么?5.什么是无过错责任的免责条件?有何意义?6.公害民事赔偿纠纷中的行政调解是什么?有何意义?行政调解的处理程序应分为哪几个阶段?各阶段的任务是什么?第六章环境刑事责任1.什么是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民事责任有何区别?2.什么是犯罪构成?有何意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犯罪构成的各个要件是什么?3.污染环境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是什么?并简述其理由。

第2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55页PPT资料

第2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55页PPT资料
特征 生态环境科技与法的结合
社会法 综合部门法
以可持续发展为价值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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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环资法的调整对象
调调 整整 人人 与与 自人 然的 的关 关系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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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环资保护法律关系
(一)主体 (二)内容 (三)客体
习题 返回
国家机关如何理解?能否包括联合执法机构形式? 自然物能否成为环资法律关系的主体? 人能否代表自然物行使权利? 后代人能否成为环资法律关系的主体? 可以成为环资保护法律关系主体的有哪些?
问:联合执法机构是否可作为行政执法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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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链接: 《行政处罚法》第15条规定:行政处
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 责范围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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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人是人吗? 动物不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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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资管理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1)管理主体的权利:规范制定权、行政处理权、 处罚强制权、环资司法权。
(2)管理主体的义务:管理性义企业 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等。
可分为管理主体与被管理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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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初,王女士租用新建居民楼门市房从事 餐饮业,在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未履行环保 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张营业。随着居民先后 入住,油烟、噪声等环境问题引起的店群矛盾和纠 纷日趋突出。从2000年初开始,该楼住户多次向县 政府、县环保局、县工商局等单位投诉,强烈要求 取缔该饭店的违法经营活动。接到投诉后,环保局 会同工商等部门数次责令该饭店进行整改,并帮助 解决店群纠纷,但成效不明显。
第二章 环资法概述
第一节 环资法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环资法的调整对象 第三节 环资法的法律关系 第四节 环资法体系 第五节 环资保护监督管理体制 第六节 环资法的基本原则
案例

环境法 第2章 环境法的发展概况

环境法 第2章 环境法的发展概况

该时期环境法具有以下特点:
以自然资源立法为主,污染防治法较少 环境资源立法缺乏系统性 环境资源保护法的表现形式基本上是单
行性专门法律法规
在环境污染防治立法中,大多强调技术 性措施
环境法的调整方式主要是民事救济方式
环境资源立法拘泥于法学的传统原则, 极少有创新
环境法中规定的环境管理权比较分散且 地方性较强
《唐律》、《明律》、《清律》
从中国早期的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的立法 看,特点主要是为了保障国家对自然资源 的持续利用,以确保社会的有序发展,这 时的自然资源只是作为财产的一种形式予 以保护的,“持续利用”自然资源可以说 是早期中国环境立法的基本理念。
二 中国国民时期的环境立法
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当时工业不发达, 环境法的发展远远落后于西方国家,只 有自然保护立法,பைடு நூலகம்有污染防治立法
第二章 环境法的发展概况
环境法产生和发展的总体历程 中国环境法产生和发展
第一节 环境法产生和发展的总历程
现代环境法产生与发达国家,大 体经历了产生、发展和完善三个 阶段
一、环境法产生阶段
18世纪60年代到20世纪初 在工业革命以后到第二次世界大
战,是各种单行的环境法规纷纷出现 的时期,也是环境法缓慢发展的阶段。
二、环境法发展时期
第二次世界大战70年度前,是环境法发展 时期,该时期环境法的特点:
制定大量的专门法律法规,从数量上, 立法规模远远超过其它的法律部门;
立法范围和调整对象更加广泛
三、环境法的完备阶段
20世纪70年至今为完备 环境与发展的矛盾更加突出 召开了二次最有影响的会议 环境发趋向于完备而形成独立的法律部门
第一,可持续发展战略已成为环境法 的指导思想

知识点二环境资源法环境资源法的概念环境资源法的概念

知识点二环境资源法环境资源法的概念环境资源法的概念

知识点二:环境资源法一、环境资源法的概念(一)环境资源法的概念环境资源法的概念指关于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改善及管理的各种法律规范和法律表现形式的总和。

(二)环境资源法的含义:1、环境法的一种。

具有行为规范性、国家强制性等法律基本特征,它既不同于道德规范,也不同于企业单位的内部规章和其他非法文件,这是对环境法一般属性的规定。

2、环境法是某类法律规范,法律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表现形式的总称或综合体。

(表现形式的概括:实体内容、程序性规定、法律规定的理念、原则和政策、习惯和判例等)3、环境法调整的原因是因环境问题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对象的概括: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环境的关系)4、环境法主要调整因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改善及其管理所发生的环境社会关系。

(三)环境资源法的发展状况从历史发展的宏观角度,可以将环境资源法的发展分为三个时期:古代近代现代环境法环境法环境法1、古代环境资源法时期内容极为零散,相互之间没有有机的联系2、近代环境法时期(1)主要针对特别突出的环境问题,其污染防治立法主要针对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的防治;(2)立法中较多的采取限制性的规定或采用治理技术,较少涉及对环境的管理;(3)调整方式主要采用民事救济方式,注重污染的损害赔偿和对侵害自然资源财产权利的赔偿。

3、现代环境资源法时期可持续发展时期”的环境资源法特点:(1)可持续发展成为环境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2)环境法涉及更加广泛的环境、资源问题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跨领域的问题,环境资源立法的综合化、一体化进一步加强。

(3)环境道德和生态伦理成为环境法学认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环境法治的重要条件。

二、环境资源法的性质环境法是阶级性与公益性的统一的。

这是由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由人与自然或社会与自然的相互关系决定的,是自然生态规律、社会经济规律和人与自然相互关系的规律同时作用的结果。

阶级性体现在:环境法是由执政阶级或领导阶层制定和认可,反映执政阶级或领导阶层的利益和要求。

第二章环境法概述

第二章环境法概述
2 公民环境权利义务 : 《宪法》第51条规定:“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 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这一规定是公民主张环境权的基础,也是防止滥用个人权 利造成环境污染和破坏的基本环境义务规范。
3 环境保护的基本政策和原则:《宪法》规定:“国家保 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 何组织或者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第9条);“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 地”(第10条)。
宪法
综合环境基本法
法律效力位阶:宪法>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 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法律
环境保护单行法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
法 律 体 系
行政法规
其他部门法中的 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 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 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
五、环境保护行政法规 环境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颁布的,其效力低
于宪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环 境保护领域的行政法规数量非常多。
《森林法实施细则》、《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六、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
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有地方立 法权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常委会有制度地方性法 规的权力。
(二)环境法本身的价值 环境法本身的价值是指环境法所固有的、满足主
体法律需要的价值。 1、环境法是国家进行环境管理的依据 2、环境法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法律手段 3、环境法是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环境的法
律武器 4、环境法是增强全民环境意识的精神准则 5、环境法是加强国际环境保护合作的重要手段
2、环境法调整人们在( )环境过程中所发生的与环境 相关的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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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述与启示 显然,美国法院与国会及行政机关奉行了不同的环境价值观, 而这两种价值观也正是世界各国都普遍存在的,可以说在本 案中得到了充分的交锋。环保优先不光是一句口号或一项政 策,一旦严格执行起来,将不可避免的带来与经济发展的对 立,这个时候,选择何种利益其实并不像本案那么简单。 我国已经建立起大大小小的坝,但很少修建过鱼设施, 这已经对我国的鱼类资源产生巨大危害。葛洲坝刚建成时, 由于阻隔了中华鲟上溯产卵,中华鲟在坝上撞得头破血流, 非常惨烈。后来虽然在坝下形成了很小的养殖场,但种群已 受到严重的伤害,中华鲟数量锐减,不得不进行人工孵化养 殖放流。同时,大坝还破坏了青、草、鲢、鳙四大家鱼的天 然产卵繁殖场,使长江由过去每年产四大家鱼200多亿尾降 为仅10亿尾。长江名贵的鲥鱼,过去每年产500多吨,最高 达1500吨,因大坝建在其产卵场,破坏了生态环境,十多年 前这种鱼就已经在长江里消失了。三峡库区共有植物3104种, 珍稀濒临植物46种,其中受三峡影响的植物多达550种。


事实上,我国许多河流都面临过“小鱼和大坝” 的对决,但遗憾的是,天平的重量远远在大坝一 端下沉。虽说我们不能像本案中美国联邦法院绝 对排斥利益衡量,但最起码的应采取尽可能的措 施来维护生物多样性,否则,所谓“经济发展应 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只会是一句空话。也许,在 未来的某一天,我们也会像美国一样,看到小鱼 战胜大坝,看到有人能代表不会说话的鱼站在庄 严的法庭上,而不是像读笑话一样看待本案。还 有一点需交待的是,最高法院的判决具有深厚的 民意积淀,就像本案之后90%的民众在一项新闻 调查中所说: “发电站可以建在别处,而蜗牛镖一 旦灭绝将永不再生。”
当代环境资源法的根本出发点是将法律主体定位为 “生态人” 生态人是处于生态系统中的人:“人、社会、 自然”人类生态系统;生态人是人的社会性和自 然性的统一体现;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 系。 生态人是日常人,生态人在人类生态的系统中 既可以是主体也可能成为客体。 理性生态人是追求人与人和谐相处和人与自然 和谐相处的人。
第二章 环境资源法学概述
第一节 环境资源法学的特征 第二节 环境资源法学的基本理念 第三节 环境资源法学的研究范式和研究方法 第四节 环境资源法学的法律人模式 第五节 环境资源法学关于法律调整人与自然
关系的理论
第六节 环境资源法律关系理论
环境资源法学: 是研究环境资源法这一新兴法

至于停止修建大坝的禁令是否恰当,最高法院认 为,这涉及到牺牲大坝或牺牲小鱼各自所带来的 损失的衡量,但《美国濒危物种法》和联邦宪法 都没多美元和国会在立法意图中所表明 的“无法计算的”价值之间做出抉择,显然勉为 其难。法院的任务只是严格执行法律,对于国会 深思熟虑决定的一项过程,法官在司法过程对此 决定是否明智应不做考虑,一旦法律的合宪性被 确定,司法过程便随之结束,这正是美国三权分 立原则的基本要求。所以,法院无权审查国会的 行为,包括无权撤销国会继续向大坝拨款的决议, 法院的任务就是根据《濒危物种法》将生物多样 性保护置于首位的要求,颁发大坝停建的禁令, 至于其它的,则在非所问。

诉讼经过 在内政部宣布蜗牛镖的关键栖息地(critical habitat)将受到泰利 库水库破坏之后,以希尔等为首的田纳西州两环保组织和一些公 民以TVA为被告向联邦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认为TVA违反了 《美国濒危物种法》的规定,要求法院确认其违法并终止泰利库 大坝的修建,但初审没能成功。 联邦地方法院认为,虽然大坝的修建将会对蜗牛鱼的关键栖息 地造成不利影响和破坏,但大坝在该法案生效前七年就开始动工, 当时TVA已经为鱼类的洄游采取了合理措施,到蜗牛镖被列入濒危 物种名单时,大坝已经接近完工,以牺牲纳税人一亿多美元的利 益为代价来保护一个微不足道、没有重大经济价值且生态价值也 不明显的鱼种是很不明智的;况且,国会通过增加大坝预算的议 案也表明尽管其制定了《美国濒危物种法》,但此时却支持大坝 继续修建,因而驳回了原告诉讼请求,拒绝下达大坝停工禁令。 与此同时,大坝一方也开始采取迅速行动。国会继续向泰利库 大坝的修建进行拨款,TVA的总体预算(其中包括泰利库大坝的拨 款预算)也被国会通过,并由卡特总统于1977年8月7日签署生效。

1967年,美国联邦议会批准在小田纳西河上修建一座 用于发电的水库,作为配套设施,田纳西流域管理局开 始在小田纳西河上修建泰利库大坝(the Tellico Dam) , 以应对能源危机和地区经济萧条状况。虽工程庞大,耗 时日久,耗资也不少,但一切进展还也算顺利。 转折发生在1975年。这年,生物学家发现小田纳西河 有一种濒临灭绝的鲈鱼,也就是通常被人们称为蜗牛镖 (the Snail Darter)的小鱼种,联邦内政部不久就根据 公民申请将其列入了濒危物种名单,从而使其进入尼克 松总统在1973年12月28日签署生效的《美国濒危物种 法》(the Endangered Species Act)保护范围之内。不 巧的是,蜗牛镖就像大熊猫一样挑剔,只能生活在泰利 库大坝附近,大坝最终建成的话,将影响蜗牛镖的关键 栖息地而导致这种鱼的灭绝,由此发生了“要小鱼,还 是要大坝”的二难决择。
自然科学研究方法 的借鉴 系统论 控制论 信息论 耗散结构论 协同论 突变论
第四节 环境资源法学的法律人模式
不同使用情况的不同“法律人”概念
1.
法律上的人:自然人与法人
2.
法学上:经济人、社会人、生态人:对人
的本性和特征的一种认识模式
3.
法律工作者:律师、法学研究的人员等
生态人模式

案件背景

事情得从罗斯福新政说起。1930年代初, 资本主义国家爆发了空前的经济危机,整 体经济水平降至 1913 年。在这种形势下上 台的罗斯福总统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新政, 开始实施被称为“复兴 (Recover) 、 救济 (Relief) 、改革 (Reform)”的“3R”政策。为 解决下岗工人问题,总统府决定在全国大 兴土木,修建基础工程,田纳西计划便是 当时的决策之一。
第二节 环境资源法学的基本理念
环境资源法学的基本理念是什么?
如何理解环境正义?
环境安全的涵义?--8大公害事件
什么是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如何理解与 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环境正义主张什么样的环境秩序? 何为环境(生态)效率或环境(生态)效 益?
第三节 环境资源法学的研究范式和研究方法

原告不服,于是将案件上诉至联邦第六巡回法院。巡回法院的 法官认为,是否豁免被告遵守该法案,只有国会或内政部才能 做出决定,而地方法院在其判决中做出了这种决定,滥用了其 自由裁量权,有违三权分立原则,因而判令联邦地方法院永久 禁止大坝继续完工,“除非国会通过适当立法豁免泰利库大坝 遵循《美国濒危物种法》,或者蜗牛镖从濒危物种名单上取消 或有新的关键栖息地生存”,否则《美国濒危物种法》不允许 进行利益衡平,必须将保护生物多样性性置于绝对优先地位。 这次又轮到被告不服。1997年4月18日,初审被告田纳西流域 管理局将案件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要求撤销上诉法院的判决。 初审原告希尔等人申请法庭在诉讼期间发出裁定,暂停大坝的 修建,以免造成不可逆转的结果。最高法院于同年6月15日做 出了终审判决,9位大法官以6:3的优势支持了希尔等人的诉 求,首席大法官沃伦· 伯格(Warren Burger)代表法庭出具了法 庭意见书,宣布了两项决定:一是《濒危物种法》能够禁止大 坝的修建,尽管大坝在该法通过之前以及在蜗牛镖列入濒危物 种名单之前就已动工,也尽管国会在动工后每一年都会拨款; 二是停工禁令是最合适的救济手段。因此,最高法院裁定维持 联邦第六巡回法院的判决。从此,小鱼儿在田纳西河里过着快 乐的生活,它们身边则是那座耗资一亿多美元的废弃大坝作为 永远的见证。
律部门及其相关问题的学科。
第一节 环境资源法学的特征
环境资源法学的研究对象具有独特性;
环境资源法学是一门独立的法学分支学科;
环境资源法学是一门新兴学科;
环境法学是一门交叉学科。

2001年,美国环境法教授在网上票选最著名的十大环保 案件,田纳西流域管理局诉希尔(Tennessee Valley Authority v. Hill)案以绝对优势拔得头筹。这一堪称环保史 上的经典之作,导火索实际上是一种新发现的小鲈鱼,而 就是这种小鱼,使得一项耗费庞巨的大坝功亏一篑。那么, 这场“小鱼vs大坝”的诉讼究竟有何魔力,使得其能在美 国环境法乃至整个法律发展史上占据如此高的地位?

当时的田纳西河流域,由于滥砍滥伐森林,经常洪 水泛滥,土地被冲刷得贫脊不堪,经济凋敞、民生 疾苦,整体发展水平比其它地区更差,人们可以说 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为了制服这条蛟龙,罗总统 决定成立一个既拥有政府机关权力,又具有私营企 业灵活性和主动性的国有独资机构——田纳西流域管 理局(Tennessee ValleyAuthority, TVA),全面负责 该地区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TVA成立后,实行 了多元的区域规划和建设,综合开发治理,比如兴 修水利发展电力和灌溉;疏浚河道,以利航运;植 树造林,发展农业;改善交通,美化自然,发展旅 游等。经过若干年努力,田纳西河脱胎换骨,成为 “美国的好江南”,该流域的治理也成了美国的 “样板工程”,TVA还因此被评为“示范性国营企 业”。好景持续到1975年,麻烦出现了——
范式:把形成某种科学特色的基本观点成为科学 的范式 旧范式:人类解放论—以人类自由而不是以“与 自然共存”为中心。
新的范式

强调热爱大自然,爱护公共产品,保护下 一代,强调合作、最低生活水准及计划经 济,强调环境保护优先于就业和增长。
环境资源法学的研究方法
以生态方法为主的综合分析法
传统法学研究方法的 生态化 唯物辩证法 利益分析法 经济分析法 价值分析法 实证分析法 历史分析法

争议焦点 实际上本案最关键的争议便在于经济发展与生物 多样性保护之间的利益衡量,法院和行政机关以 及国会事实上是两种利益的代表。有趣的是,最 高法院采取了诛心之论。很明显,国会及总统都 支持大坝继续完工,但法院却认为,你国会制定 《美国濒危物种法》的意图就是将濒危物种置于 绝对优先保护地位,不论付出任何代价,都要扭 转物种继续灭绝的趋势,因为濒危物种的价值是 无法估量的,也就是东方的中国人好说的“子非 鱼安知鱼之乐”。所以,我们做出停止修建大坝 的禁令(injunction)正是根据你的这个意图,并 且也符合联邦宪法所确立的权力分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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